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0篇)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能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工業園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0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為認真貫徹縣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有效防範園區內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尤其是重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保護企業及其員工的生活、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結合園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穿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全面規範和強化園區管理部門應對涉及安全生產的突發事件的能力,以迅速控制事故、消除危險、做好善後工作為重點,不斷完善園區防範有力,指揮有序、機動靈活、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二、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園區內企業發生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控制和處理。具體包括:

  1、高處墜落:包括從架子、高支模、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事故。

  2、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倒塌等事故。

  3、其他性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三、設立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回馬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應急處理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回馬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回馬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

  安全生產應急處理小組的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加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排險,減害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處置、具體排險方案、措施以及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生產事故處置程式

  1、迅速報告。接到事故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園區安全生產應急處理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事故情況迅速上報縣安監局和縣政府,並隨時上報調查處理的進展情況。

  2、快速出擊,現場調查。接報後,園區安全生產應急處理小組應立即召集相關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後應迅速開展現場調查,判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已造成的損失等。

  3、情況上報。園區安全生產應急處理小組將事故現場的情況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和造成的損失以及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告縣安監局和縣政府。

  4、事故處置。園區安全生產應急處理小組積極的協助各單位,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妥善的處理,以減少損失。

  5、事故影響評價。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影響進行評價,提出恢復的意見。

  6、總結歸檔。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完畢以後,形成總結報告,及時上報並存檔。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園區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緊急預防和快速有效處理,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提高園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維護穩定,促進園區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結合園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邛崍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邛府發[2007]號檔案精神。

  二、組織指揮與職責

  成立臨邛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向相關部門和領導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請求上級應急增援;負責應急期間資訊收集、上報工作。

  組長:章少琳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王昌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李春元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常文第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季鴻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紀工委書記

  羅小敬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員

  成員:唐 露 李林芮 莊韜立 孫 芸 王夢棠簡璐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處置組、排查組、應急監測組、後勤保障組四個小組。

  (一)現場處置組: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密切注視與事件有關的社會動態;配合相關部門應急處置、社會秩序、治安保衛和組織企業職工及群眾疏散、撤離。

  組長:李春元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莊韜立、李林芮、牟亦樵、李泯毅、王家均、李松城、楊溢

  (二)排查組: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源頭的先期排查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重點企業和部位進行排查工作。

  組長:王昌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孫芸、王舒麗、植宇倩

  (三)應急監測組:負責協助環保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監測;組織實施減輕汙染危害措施;對造成汙染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組長:常文第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簡璐、徐朝中、趙若鵬、王夢棠、楊輝翔

  (四)後勤保障組:負責組織安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經費和物資保障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資訊報送工作;負責下達上級指示精神和隨時保持與各小組通訊暢通並及時向領導反饋事情。

  組長:羅小敬 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員

  成員:唐露、楊小蘇、王利平、王莉

  三、預防和預警

  (一)資訊監測

  排查組、現場處置組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定期開展對園區內企業進行汙染源的排查工作,要及時將有可能造成園區環境影響事件的資訊進行上報、處理、統計分析,以及預警資訊監控。

  (二)資訊報送與處理

  1.報告時限程式。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應在15分鐘內報告園區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在半小時內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或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報告方式。報告分初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二類。

  初報可採用電話直接報告,內空主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汙染源、人員受害情況及受害面積及程度;

  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處理事件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遺留問題。

  四、應急響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現場處置組在5分鐘內趕赴現場,初步分析和判斷事件性質並採取應急措施。

  (一)一般性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組直接控制和處置的,由現場處置組負責協調、指揮並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直接控制和處置,同時向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事件處置完畢後,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向組長進行報告。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現場處置組15分鐘內電話同時報告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1.立即開通與突發環境事件企業、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故進展情況。

  2.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和調集相關部門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社會秩序、治安保衛和組織企業職工及群眾疏散、撤離等工作。

  3.協調並通知相關部門邀請專家分析情況,根據專家建議,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隨時待命。

  五、應急保障

  由後勤保障組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物資、通訊等保障工作。

  (一)資金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在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後,確保應急資金及時到位。

  (二)物資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購置防護裝備、手電、麻袋、鐵鏟、雨衣等,確保應急處置所需基本物資到位。

  (三)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救護車、運輸車、挖挖機、推土機、工作車等,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六、後期處置

  組織、協調做好受災企業及人員的安置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受災範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汙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從2018年4月10日起實施。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目的和依據

  為認真貫徹落實“預案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現結合本園區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處置森林火災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園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園區制定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要求,落實森林火災處置責任制。

  2、專群結合,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專業撲火隊和群眾相結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處置森林火災。

  3、以人為本,安全防範。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4、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三)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園區區域內發生的所有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本預案啟動後,園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園區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園區森林防火值班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大樓(聯絡電話:),負責電話值班、森林火情監測、森林災火撲救協調等工作,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單位在接到任務後應快速響應,按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各階段的撲火救災工作。

  (二)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職責

  在園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採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儘快撲滅火災。具體職責是:

  1、組織撲火力量,保證通訊暢通,做好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2、負責協調撲火隊伍調動,確保撲火器具、裝備及物資快速運輸,協助提供後勤保障。

  3、指揮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及時向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資訊解決在撲火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三)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

  園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由園區管委會書記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各分包企業負責人為成員。

  (四)園區負責本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園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做好撲火準備,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和上報資訊。

  三、森林火災預防、監測、預報、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園區防火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宣傳要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常識撲火科學知識;要公佈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值班電話,要在全園區企業開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範生產、生活用火,嚴禁在林區用火;各分包企業人員要堅持巡、護林制度,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冬至、春節前後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在林區有計劃地開設巡護道路和防火隔離帶,加強全園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園區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資訊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後,管轄企業要立即向園區防火辦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園區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的資訊後,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向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報告,並及時組織撲救。

  2、出現重要火情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派人到達火災發生地,並組織人員撲,現場指揮救火,控制火情,並根據災情的嚴重性酌情上報。

  3、當發生外火燒入或園區內火燒出的情況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及時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採取相應處置措施進行撲救。

  四、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分前線指揮組、撲救組、後勤保障組、醫療組及保衛組,其具體分工如下: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園區幹部、飯煲企業人員。指揮現場撲救工作,合理安排撲火力量與重心、收集防火情況及災情資料,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情。發生火災時,協調發動園區民兵應急分隊隊員參加撲救,應急隊員在副組長帶領下,攜帶好救火物資,迅速趕赴火警地點,發揮撲救作用。做好車輛排程工作,發生重大火災或火勢猛烈時負責聯絡有關部門的撲火工作。保障撲救人員的各項後勤服務,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補撲火裝置支援到火災現場,醫療救護等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後勤保障。在明火撲滅後,看護火災現場,清理跡地,並堅持留守觀察2小時以上,防止闇火萌發,火星復燃。火災撲救結束後,要迅速進行情況調查,查明起火原因對起火肇事者做好調查筆錄,並進行必要的教育,損失嚴重的要進行依法懲戒。

  (二)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其它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三)撲火安全在撲火過程中始終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四)群眾安全防護、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園區委會應在林區居民區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訂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人員安全撤離。當企業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則上由園區防火辦處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災案件由鄉林業公安派出所立案查處。

  六、災後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將情況彙總統計後,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相關責任。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得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確保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高效有序得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後造得損失,並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得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與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得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得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得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得安全工作氛圍。

  二、應急機構組成、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現正得領導下,負責領導、協調園區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工作與平時應急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園區辦公室,負責處理領導小組得日常工作,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制定相應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案,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檢查、督促應急得準備落實情況等。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園區管委會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領導、指揮與協調全系統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並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統一領導下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助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與5個應急工作組,各組按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得部署統一開展工作。

  (一)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

  由管委會常務副主任XXX任指揮長,管委會副主任XXX任副指揮長,XXX、XXX、XXX、XXX、XXX等同志為成員。

  主要職責:

  (1)迅速接受與執行上級領導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得各項指示,確保政令暢通。

  (2)組織實施本預案,釋出各項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

  (3)確定重點救災地點、範圍,部署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事故有關人、物轉移救治安置。

  (4)及時統計、上報事故及損失。

  (5)組織協調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飲水、藥品得調配供應。

  (6)組織急救款物核定,保證事故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穩定。

  (二)辦公室組成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辦公室,XXX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傳達與落實指揮部得決策與命令,組織協調局屬各單位得事故災難應急工作;

  (2)負責指揮部各類檔案得起草、印發、各種資料得收集彙總工作;

  (3)及時收集彙總上報事故及搶險救災情況;

  (4)負責承辦指揮部日常事務與對外接待工作等。

  (三)應急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1、搶險救災組

  由規劃建設局牽頭,綜合協調局配合,遵照上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各局、辦、各入園企業得搶險救災工作,要求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抽調人員並配備搶險救災工具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得現場救援工作。

  2、物資保障組

  產業發展局牽頭,負責督促各企業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裝置,儲備必要得事故應急物資與裝備。

  3、資金保障組

  辦公室牽頭,負責做好應急救援必要得資金準備。

  4、事故核實組

  辦公室牽頭,規劃建設局配合,負責配合縣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得人員與財產損失情況進行勘察、核實,並及時統計上報。

  三、預警預防機制

  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得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得險情,或者其她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得重要資訊應及時上報。重大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四、災後處置方案

  園區管委會指揮部根據災情發生得地點與災情大小,做好各項應急救災工作。

  (一)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災情,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壞等情況。救治傷員,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把傷員運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二)根據災情需求向分管領導請示,安排救災款物。

  (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得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五、平時應急方案

  (一)加強對所屬單位人員得應急救援與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得宣傳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二)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得培訓,提高公民自救與互救能力。並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得應急救援演練。

  (三)各局、辦、各入園企業等要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儲備必要得應急物資與裝備,確保災民得到有效得緊急救助。

  六、附則

  (一)各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按統一部署制訂相應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園區管委會備案。

  (二)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1 目的

  消防應急預案就是一整套用來預防火災並在火災發生時應急的策略、程式或規則。應急預案制定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的消防應急演習和火災發生後的應急行動。

  3 緊急響應準備

  3.1 消防預案小組組織結構

  3.1.1 組織分工

  1) 應急總指揮(安委辦主任)負責應急演習和應急行動的組織實施。

  2) 部門經理負責所在區域(樓層)的現場指揮,並參與演習。

  3) 義務消防員按分工分別負責滅火、搶救、通訊、醫務、疏導工作,並參與演習。

  4) 其他員工按預案要求採取應急行動。

  3.1.2 替代關係

  1) 安委辦主任不在時,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替代;

  2) 部門經理不在時,由部門副經理替代。

  3.1.3 安委辦組織結構

  安委辦主任:公司總經理

  安委辦成員:公司兼職安全管理員、各部門經理

  3.2消防培訓與演習

  3.2.1 為保證在應急狀態時,應急響應小組操作有效和得當,必須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和消防演習。同時,透過演習來測試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3.2.2 培訓與演習內容

  1、消防知識的培訓。包括全體員工安全用電、安全疏散標誌、安全逃生路線等方面知識的學習。

  2、義務消防員使用消防器材技能培訓與演習。

  3、員工緊急撤離演習。消防活動中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就是員工的撤離,因此必須進行緊急撤離演習,並且透過緊急撤離演習,以確保員工瞭解應急預案。

  4、應急急救演習。

  3.2.3所有培訓和演習的內容、時間及參加人數由經理辦和人力資源部記錄。

  3.3應急裝置與設施

  1、手提幹粉滅火器

  每一樓層在走廊裡分別放置了手提幹粉滅火器,所有的滅火器都應附有金屬標籤,每年至少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的日期標於標籤上,而且存放位置應保證在緊急情況下易於提取。

  2、消火栓

  每一樓層在走廊裡分別放置了一個消火栓,與滅火器在同一位置。消火栓的滅火範圍可以覆蓋整個樓層。經常對消火栓進行檢查,保證水帶不滲漏,閥門不生繡,接駁口沒有異常,在緊急狀態下萬無一失。

  3、感煙火災探測器與感溫火災探測器

  在每個辦公室(絕大部分)的房頂正中間都裝了一個感煙火災探測器,少數大辦公室也按照一定比例安裝了相應的探測器,通常就是在火災狀態下,該探測器會對一定濃度的煙霧起反應,並將資訊傳遞給自動噴水滅火器,啟動滅火系統。在樓層每個過道的頂面都安裝了一個感溫火災探測器,工作原理類似感煙火災探測器。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在每個辦公室的房頂四個角位置分別安裝了一個自動噴水滅火器,並且在每個樓層過道的頂面每隔一段距離也安裝了自動噴水滅火器,在該自動噴水系統一旦收到探測器的火災資訊,立即噴水滅火,且火勢都在自動噴水器的覆蓋範圍。

  5、報警系統

  在每個辦公室的房頂和每個樓層的過道頂都安裝了廣播,以便在火災發生時能第一時間通知員工、顧客撤離。同時,在每個樓層的牆壁上有規律的安裝了手動火災報警系統,安裝的位置都就是員工可以第一時間找到的位置。

  6、指示標誌與逃生通道

  在每個樓層的所有醒目位置都安裝了指示牌,包括安全出口、員工通道等,並且在指示牌旁安裝了應急照明裝置,引導員工、顧客逃往逃生通道。逃生通道就就是逃生樓梯,就是員工逃生的關鍵之一,所以在樓梯口都安裝有多葉排風口(送風口),在上下樓層中間安裝了應急照明燈,保證通道的空氣通暢和足夠的照明度。

  7、通訊器

  每個成員都配備手機,並且熟悉一些常用電話號碼,火警“119”,民警“110”、醫院急救“120”,在緊急狀態下能保持資訊的溝通。同時,安委辦所有成員、公司安管員、部門安全員手機二十四小時保持在開機狀態,以便緊急狀態時的聯絡。

  8、電閘控制器

  每個樓層的的電閘總控制器弱電房裡,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衝向暗門去切斷電源,防止事態惡化,切斷電源的同時公司所有的應急照明系統將立刻啟動。

  9、急救用品

  公司配備了一些常規急救用品,醫用繃帶、醫用膠帶、消毒紗布、雲南白藥、眼藥水、無菌創可貼、消毒剪刀等。

  4、應急響應程式

  4.1 應急行動

  4.1.1火災發現者的行動

  在白天上班時間,現場人員一旦發現有火情,立即呼叫。火災發現者可根據現場火勢情況進行判斷:若就是一般可燃物質起火,範圍又不大,應立即使用就近的的滅火器材施救,將火撲滅。若火勢較大,個人無把握將火撲滅時,應利用就近的手動報警按鈕報警,即刻向大樓監控值班室報警,並儘可能堅守現場,監視火情發展,採取一切措施,如切斷火災樓層的電源、疏散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等,力爭控制火勢的蔓延,待救援人員到達後,共同撲救,同時向前來救援的現場指揮報告火的種類、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等情況。

  4.1.2 火災發生後,安委辦主任全權負責指揮行動。協調指揮滅火與逃生工作,安委辦主任隨時與監控室、各部門主管聯絡掌握火勢的最新情況、人員的疏散撤離情況,並根據火勢情況判斷就是否向外求助。

  4.1.3 經辦主任在接到廣播後立刻與監控室、安委辦主任取得聯絡,瞭解火災最新情況,馬上準備與公司義務消防員進行匯合、救援。

  4.1.4 各部門經理在聽到火警資訊後馬上組織本部門的員工有秩序的進行撤離,員工、顧客按照火災緊急逃生路線從緊急逃生通道撤離到安全地帶,並且派專人守住電梯口,防止有人使用電梯逃生。各部門經理隨時把員工撤離情況彙報給安委辦主任。

  4.1.5 所有員工緊急撤離到公司大樓前的空地。人力資源部經理、總經辦主任等負責大樓前的安全工作。包括清點人數、做好大樓前的交通工作、必要時引導消防車輛等外部救助力量進入的工作。

  4.1.6人力資源部經理電話通知車隊火災事故,車隊馬上派應急事故服務車輛趕往公司大樓。

  4.2 滅火步驟

  4.2.1 探明火情。

  迅速查明火源,掌握失火部位、面積,火勢蔓延方向。

  4.2.2 控制火勢,阻止蔓延。

  在查明火情後,應立即進行撲救。根據具體情況,採用搬移、關閉通風門窗、切斷電源等方法控制火勢。用乾粉滅火器或水槍滅火,若就是油類、電器起火則不能用水撲滅,宜用乾粉滅火器或地毯。

  4.2.3 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同作戰。

  滅火時要聽從部門經理的現場指揮,統一行動才能充分發揮全體消防員和滅火器材的作用。在失火現場滅火時,義務消防員要按分工分別負責滅火、搶救、通訊、醫務、疏導等任務。在探明火情的同時,控制火勢、搶救人員、撲打火源、疏導等工作必須一齊進行,密切配合,互相協作,才能保證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4.2.4 藉助外來力量滅火。

  如火勢嚴重,須外力援救時,現場指揮者向安委辦報告後,安委辦主任應果斷地決定向外報警(119),請專業消防隊滅火。消防隊到場後,應主動介紹火情,配合滅火工作。

  4.2.5 盡力避免擴大損失。

  滅火時,要注意及時搶救危險品、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此外,應注意滅火人員的安全,防止觸電、中毒、窒息等不必要的傷亡事故。

  4.2.6 檢查清理,撲滅餘火,防止復燃。

  火被基本撲滅後,應開始檢查清理,以便及時發現和撲滅隱藏著的火和灼熱的餘燼。檢查人員應使用視、聽、摸、嗅四種感覺,對失火現場及其周圍進行徹底檢查,特別注意電線管路等部位。

  4.3 其它注意事項

  4.3.1在火災中,被困人員應保持鎮靜,不要驚慌,不盲目地行動,更不能因驚慌而忘記報警,延緩報警就是很危險的。

  4.3.2 當某一樓層失火,且火勢已經開始發展時,應注意聽廣播通知,廣播會告知著火的摟層,以及安全疏散的路線、方法等。

  4.3.3 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檔案或貴重物品。

  4.3.4 不能盲目從視窗往下跳,當被大火困在房內無法脫身時,要用溼毛巾捂住鼻子,阻擋煙氣侵襲,耐心等待救援,並想方設法報警呼救。可以採用打電話、呼叫的方式。

  4.3.5 在充滿煙霧的房間和走廊內,逃離時最好彎腰使頭部儘量接近地板,必要時應匍匐前進。

  4.3.6 身上一旦著火,而身邊又沒有水或滅火器時,千萬不要跑或用手拍打,必須立即脫掉衣服,或者就地打滾,壓滅火苗。

  4.3.7 千萬不要乘電梯逃生。大樓的供電系統在火災時會隨時斷電,乘電梯就有可能會被關在裡面,直接威脅到人的生命。

  4.3.8 公司大樓有兩條逃生樓梯(安全通道),高層著火時,要儘量往下面跑。所有撤離出來的員工統一在公司大樓前的空地集合,同時在集合地由人力資源部、總經辦清點員工人數。同時做好大樓前的交通安全工作。

  4.3.9 若有受傷的員工,根據情況在救護車尚未到達的情況下,馬上派車將傷者送往附近第三人民醫院或則舟山醫院。

  4.4 在晚上下班後,監控室一旦發現火災情況,要求物業公司保安人員馬上通知經辦主任,同時由經辦主任電話通知公司安委辦主任彙報火災的最新情況。

  4.4.1 一聽到火災資訊,由物業公司的保安人員將立刻與監控室取得聯絡,並馬上趕往火災點,尋找最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同時,根據現場火勢情況,若就是火勢無法控制,就馬上向外部求救,打消防電話“119”,準確告訴公司方位和火災具體情況,並堅守現場,監視火情發展,採取一切可能措施,如切斷火災樓層的電源、疏散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等,力爭控制火勢的蔓延。

  4.4.2 如若還有其他員工在公司,聽到廣播後則馬上奔向火災事故點,尋找最近的滅火器材,與物業公司的保安人員一起進行急救。

  4.4.3 安委辦主任在接到火災資訊後,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公司。

  4.4.4 安委辦主任與經辦主任趕到後,若火勢大,外部消防力量已經介入,則配合好消防工作。若火情已經被撲滅,則對火災點進行徹底檢查,考慮就是否值夜班,防止火災死灰復燃。

  4.4.6 安委辦主任與經辦主任做好晚上的火災繕後工作。

  5、火災後的計劃

  5.1 火災後,組成以安委辦主任為組長的火災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分析、調查。如果就是由於電氣短路等非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火災事故,公司將立即對公司整個電路系統進行檢查,進而對公司進行整體的消防安全自查,排除火災隱患。如果就是由於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公司將對事故責任人採取嚴厲的處罰,根據火災損失情況,嚴重的將送司法部門處理。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並將火災情況上報港務局及寧波公司。同時根據情況考慮就是否對外宣佈。

  5.2 火災後,事故調查小組聯合人力資源部、總經辦、工會、財務部等有關部門對火災損失進行評估,並將評估出的損失上報安委辦主任。同時,做好火災事故的繕後工作,對在火災事故中受傷的員工進行慰問,對在火災中損失的物品儘快配齊。經理辦將根據情況對消防器材的投入列出清單,要求物業公司在限期內對消防裝置進行補充。

  5.3 火災後,安委辦將組織全體員工對公司進行全方面的消防安全檢查。包括電器電路的檢查,對老化的和已經過使用年限的將堅決予以淘汰;消防設施與裝置的檢查,做好測試與維護工作。同時,將開展一次針對火災事故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讓全體員工有更深刻的認識。安委辦也將總結在火災事故中滅火與逃生工作的得失,做到“吃一塹,長一智”。

  6、預案實施計劃

  6.1 定期對應急計劃進行評審和修訂,以反映人員和工作場所的變動,使救援預案更有實際性。

  6.2 書面應急預案發給所有部門,並供所有員工參閱。部門經理和安全檢查員應熟悉預案的所有內容,以確保部門內的員工清楚地瞭解他們在火災發生時的作用和職責。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規規定,結合園區實際情況,編制目的是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提高防範事故風險能力和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物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減少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園區健康穩定、安全發展。本預案適用於轄區內的四級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應急救援範圍為:發生在園區境內,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一次重傷2人及以上,雖無人員傷亡但其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及以上,化學及食品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其它性質嚴重、危險及影響重大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原則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遵循原則有:預防為主、轄區為主、分級管理、緊急處置原則;政府統一領導指揮,部門各自分工負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緊急搶救、安全搶救,以及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三、應急基礎準備

  包括領導、機構、隊伍、裝置、物資、通訊、資料、應急方案及演練等方面的準備。

  四、應急反應及預案啟動程式

  重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啟動預案實施救援的同時,向園區安委會、縣應急指揮中心及主管部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向就近醫院和縣急救中心120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園區安委會接到報告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查明情況、實施救援,並及時向縣應急指揮中心和主管部門報告。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企業名稱,事故型別,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裝置、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五、組織領導及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園區管委會主任付玉榜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委員、副主任劉曉榮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班子成員及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綜治安全辦,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制定修訂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及組織系統,明確職責任務;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宣傳教育;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各項準備工作。

  發生重特大事故,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總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按序替補行使總指揮職權職責。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並指定現場總指揮。

  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及相關部門人員及抽調人員等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專家及技術人員討論、研究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方案,報經指揮部審定後立即送達搶險救援小組實施;掌握事故應急救援情況,蒐集整理事故資訊材料,報經總指揮審定後報告和釋出;預測事故發展變化趨勢,研究制定對策措施;綜合協調、安排和處理各組之間、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或區域之間的有關工作事項;實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通訊聯絡和指令傳達。

  六、現場救援指揮部下設專業小組

  (一)搶險救護組:由星光派出所、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隊、瀉巴衛生院醫生等人員組成,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查詢、分析和處理危險目標,清查、搜尋和搶救傷害失蹤人員,控制和穩定事故現場。

  (二)技術專家組:按其事故類別,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組成,指定一名專家負責,綜治安全辦負責人任組長。主要職責:調查、分析和確定裝置、設施、物品及工藝技術主面的原因,預測事態趨向,制定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對策。

  (三)警戒保衛組(或秩序維護組):由派出所幹警和事故單位安保人員組成,星光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及周邊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轉移群眾,保護事故現場、裝置、物資,提取採集證據樣本,監控有關責任人。

  (四)後勤保障組:由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事故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管委會副主任何小波同志任組長。主要職責:及時組織、排程和供應救災裝置和物資,保證水電、通訊、交通暢通,組織救災資金,安排食宿接待及所需生活用品,提供氣象服務資料。

  (五)善後處理組:由園區社會事務股、星光派出所、保險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安全信訪辦抽調人員組成,黨委副主任張保平同志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葬、傷員救治,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及相關人員安撫、安置、撫卹、補償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六)事故調查組:按照調查處理許可權規定,由其調查處理資格主體牽頭負責。主要職責:組織事故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及責任,提交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可細分技術鑑定組、管理調查組和綜合分析組。

  (七)宣傳報道組:由黨政辦公室主任苟江華同志負責,按照審定程式,統一口徑如實宣傳報道事故救援及相關情況。

  (八)環境監測組:發生影響環境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後,由環保、水利、氣象、林業、衛生、畜牧、防疫等部門及事故單位組成,對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影響進行監測、控制,確定危險區域、範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濃度,正確評估影響程度,為指揮人員提供排除處理危險物質的安全技術措施。

  七、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一)綜治安全辦:組織重特大危險源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組織供應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協助提供救援搶險的物資、材料,調集有關裝置、器材、人員等,組織專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事故後現場的保護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財務股: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三)社會事務股:負責傷亡人員的撫卹、救濟發放,迅速啟動突發災害應急救援機制。

  (四)星光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火災撲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的事故現場,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工作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維護。

  (五)瀉巴衛生院:負責制定重大危險目標存在的物質對人體傷害的搶救預案,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和藥品,搶救受傷人員,保障藥品供應和醫療裝置的使用,評定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指導現場救護工作。

  (六)水電部門:保障應急供水供電。

  八、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搶險應急救援所需費用由事故單位承擔,下差部份由園區財務股、社會事務股等股室籌集墊支,事故結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應急預案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每年定期組織1次以上的專項及綜合演練,檢驗應急準備、裝置器材、應急方案、組織指揮、應急反應等應急系統的可行性。園區安委會每年組織1—2次演練。

  十、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預案從公佈之日起實施,本預案每年修改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使之不斷充實和完善。

  (二)應急救援人員應按時限、地點、穿帶及準備要求,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參與救援。

  (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忠於職守,高度負責,未經同意不得離崗,否則以違紀論處。

  (四)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裝置、物資及人員,相關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中心統一調配,不得設卡刁難、阻攔拒絕、抬高價格、各行其是。專業救援及其他社會救援組織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園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件發生,降低所造成的危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財富工業園區所屬各企業的安全生產事件、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和事故災害以及影響園區安全穩定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適用於財富工業園區各科室、各企業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對園區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起指導作用。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應急處理工作中以高度重視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為首要,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傷害為目的,並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的安全防護工作。

  (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提高對安全應急的重視程度,居安思危,在堅持抓好安全常規管理的基礎上,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認真做好應急準備。

  (三)統一領,分級負責。園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各企業負責人為維護安全穩定的第一責任人;各企業要依據本預案成立相應應急組織並制定應急預案,在園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共同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要建立健全屬地、企業管理責任制為主的應急管理機制。

  (四)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園區管委會、各企業要結合預案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同時建立健全同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的機制,切實做到統一指揮、動作快速、部門聯動、分工協調、高效處理。

  (五)完善保障,妥善處置。平時要堅持在組織領導、規章制度、人力物力上加強保障,增強應急實力和保證工作效率;對事件應負責任堅持依法辦事,認真落實,避免處理過錯。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園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穩定和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為:指導和安排部署財富工業園區安全穩定管理工作;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請示報告。小組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值班電話:(xxx),其職責為: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工作資訊及各種情況,及時提出有關建議和措施上報領導小組;負責突發公共事件善後處理;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依據事件性質督促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二)各企業比照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組織機構及職責,結合本企業實際設立各自組織機構。

  三、應急資訊報告要求

  (一)迅速準確。最先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的企業、科(辦)室、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園區管委會報告;資訊內容務須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漏報、瞞報、謊報甚至延報;視事件性質、程度在取得領導同意後,可向上級主管和有關部門直報;並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做好續報工作。

  (二)報告形式。首先用緊急電話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組長、副組長,按照領導意見報知上級主管部門,有必要時要緊急告知相關部門,並按領導安排立即開展工作,同時與事發企業保持聯絡,隨時溝通、瞭解、核實情況;其次進行緊急檔案報送,電話報告完畢後,接報單位和接報人儘快擬出文字向組長、副組長呈報,在按照領導要求啟動預案開展工作的同時,視事件性質、程度,按領導意見書面正式報告政府、上級主管及有關部門。

  (三)資訊主要內容。一是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基本情況;二是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三是事發企業及有關部門已採取的措施;四是企業內外公眾及媒體等方面的反應;五是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結果以及其它需報事項。

  四、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企業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縣應急管理部門、園區管委會報告。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安全事件資訊的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程式啟動相關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園區管委會、各企業明確分工,建立健全資訊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裝置和通訊裝置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和資金保障。園區管委會和各企業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購置和儲備應急物資,保證做到應急物資專人負責、科學儲存,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三)人員保障。園區管委會、各企業按照應急救助、醫療衛生、疏散和維護穩定等職能分工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加強技能培訓並定期開展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火災事故處理。

  1.立即啟動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企業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組織撲救,中間要注意視情況採取諸如切斷電路煤氣等容易引起繼發性危害的措施,並在消防人員到達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做好配合撲救工作。

  2.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和搶救傷病員,配合醫療部門工作。

  3.轉移重要財務,安排受災人員安居問題,穩定人員情緒。盡力保護或封鎖現場,以備方便事故原因調查。

  4.做好其他善後工作。

  (二)建築物倒塌事故處理。

  1.立即啟動預案,全力組織人員救治,企業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組織救援,並視情況立即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園區管委會報告。中間要注意視情況採取諸如切斷電路煤氣等容易引起繼發性危害的措施,還要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2.迅速撥打120請求醫療援助。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解救受困人員。

  (三)危險品汙染事故處理。

  1.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園區管委會報告,立即設定汙染隔離區;重大事故,應在1小時內向縣環保部門報告。

  2.園區管委會接報後,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同政府及有關專業部門組織專家、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檢驗。

  3.初步查明情況後,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並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4.對有明確汙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汙染物排放;對於危險品化學汙染事故,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啟動相應預案進行處置;對發生有毒物質汙染危及員工生命的,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汙染事故蔓延,並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工人撤離。

  5.危險或危害排除後,企業應聯絡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汙染事故。

  (四)企業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

  1.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2.及時向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安定員工情緒,穩定車間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五)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立即聯絡當地衛生醫療部門,對中毒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屬,親屬進行聯絡,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在適當的範圍通報事件的基本情況及所採取的措施,穩定員工情緒。

  4.積極配合衛生疾病控制部門封鎖和保護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汙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所有傳染性或疑似傳染性疾病病人有親密接觸者進行隔離,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

  5.按照縣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施;對企業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並請求支援和幫助。

  6.企業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後,在迅速採取搶救、控制措施的同時,要立即報告園區管委會和政府有關部門,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處置工作要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進行。

  7.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根據需要迅速聯絡專家組進行救助指導。

  8.及時通報資訊,未發生事件的企業應積極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事件在本企業內蔓延。

  9.根據事件性質實行集中辦公,24小時值班和每日“零報告”制度。

  10.組織衛生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評估,並根據專家組的建議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後,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園區負責領導所屬各企業的應急工作,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將災情和應急情況及時逐級上報,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協助組織、指揮災區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3.迅速召開園區緊急會議,通報災情,成立應急指揮部,協助上級救災指揮機構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園區自然災害應急工作。視情況組織力量到災區具體組織開展應急救災工作。

  4.園區管委會及各企業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工作,組織園區內非災區企業對災區進行援助。

  5.視情況配合政府組織調配救災物資。

  6.積極做好人員搶救、工程搶險、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糧食食品物資供應、應急資金準備、協助公安和武警做好其他工作。

  七、本預案是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相關工作的檔案,各企業應遵照執行。

  八、本預案啟動實施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要認真貫徹執行,嚴格遵守有關工作規章制度,確保事件得到圓滿處理,將事件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本預案由財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制定並負責解釋。

  十、如因人事變化,由接替者接任。

  十一、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健全雁江工業集中發展區園區安全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機制,快速、科學地進行風險事故應急處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目標任務

  為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的工作和園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透過宣傳教育,增強防範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的意識;堅持不懈地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對園區轄區內各類危險源、汙染源可能發生的風險事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全面覆蓋。對園區內各類安全危險源及大氣、水體、固廢、噪聲等各環境要素全面覆蓋,全面監控,以保證安全、環境資訊的完整性、連續性。

  (三)突出重點。對園區重點安全危險源、汙染源實施重點監控。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雁江區工管委安全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指揮長 :曾 科工管委黨組書記、主任

  副指揮長:許 正 工管委黨組副書記

  李 剛 工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楊吉生工管委黨組成員

  龔定洪工管委副主任(掛職)

  吳世英工管委副主任(掛職)

  成 員:尹開境、卿太華、秦兆潤、唐龍、龔建、龍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剛同志兼任。應急救援處置建立6個專門小組:

  1.現場處置組:組長:曾科,成員:許正、楊吉生、李剛

  2.專業搶救組(應急救援組):組長:李剛,成員:唐龍、尹開境、卿太華、李德志、鄧華鋒、楊名德、李必虎、鄢意力、張躍

  3.警戒保衛組(風險源控制組):組長:許正,成員:李亮、龔建、鄧紹如、林桂勇、林剛

  4.醫療救護組:組長:龔定洪,成員:侯智勤、杜豔麗、王顯剛、張豔、唐薇、陳萍、任婉萍

  5.後勤保障組:組長:楊吉生,成員:付瓊英、龍萍、鄧紹玉

  6.事故調查組(資訊釋出組):組長:吳世英,成員:秦兆潤、田偉、胡華剛

  (二)職責分工

  1.指揮長:負責重大決策和全面部署指揮。

  2.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具體聯絡,實施決策。

  3.指揮部: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問題處理。

  4.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長、副指揮長命令的下達及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級部門提供重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檢查預案模擬演習,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資訊的釋出工作;負責事故資訊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統一對外發布經指揮部審定的事故資訊,辦理指揮長交辦的其他事宜。

  5.現場處置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

  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6.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如滅火、

  人員搜救、工程拆除等。

  7.警戒保衛組:負責設定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格控制傷亡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8.醫療救護組:負責設立現場救護場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9.後勤保障組:負責排除各類通訊故障,保證現場指揮的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絡。負責指揮搶險人員的物質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運送、疏散人員,協助處理傷員救護工人。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10.事故調查組:按照事故調查小組的要求,積極協調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情況進行彙總、上報。

  事故發生後,根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專門小組要按照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組織力量搶救,組織人員疏散和設施處置,做好受災群眾的安撫工作,在應急搶險中,各小組要相互支援,相互配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四、預測、預警

  在得知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辦公室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瞭解情況,採取措施努力控制安全重大危險源及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繼續擴大,對突發安全環境事故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並把初步認定的情況及時上報。

  五、應急報告

  接到事故報告後,指揮部必須用最快的時間和有效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置的進展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前段時間、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響應程式與協調內容。

  (一)基本響應程式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的資訊得到核實後,應急處置辦公室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

  2.緊急調配應急處置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二)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的條件: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導致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隱患消除,環境汙染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受傷人員得到治療等。

  屬於啟動上級預案的,應按上級的決定辦理。

  應急結束後,應由應急處置辦公室按規定進行事故現場處置和事故情況調查、上報,接受事故調查部門的調查及處理,同時形成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總結報告,並根據發現的問題提出對預案的修改意見。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蒼南縣工業園區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事故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工業園區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和IV級(一般)。

  1.3.1特別重大(I級)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1.3.2重大(II級)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1.3.3較大(III級)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1.3.4一般(IV級)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蒼南縣工業園區所屬各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適用於蒼南縣工業園區內各科室、各企業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對工業園區內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起指導作用。

  1.5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二)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的安全工作氛圍。

  (三)資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現有人力、技術、物資和資訊應急資源,科學整合,避免重複建設。

  2 組織體系

  2.1指揮機構

  建立蒼南縣工業園區建設中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工業園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對工作。

  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設立現場處置組。現場處置組作為現場應急處置機構,在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2.1.1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黨組書記、主任 陳 松

  副組長:分管副主任施成義

  成員:綜合科、社會綜治科、經濟發展科、工程建設科、重大管理科、招商服務科負責人

  2.1.2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並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園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緊急指揮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指揮排程、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1.3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綜合科: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園區報告事故資訊;傳達和督促落實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做好應急物資準備、後勤保障等工作。

  (2)社會綜治科:負責事故資訊的收集和綜合研判,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負責對接縣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縣級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3)經濟發展科: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園區工貿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

  (4)工程建設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事故。

  (5)重大管理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的公建、房開等專案的安全生產事故。

  (6)招商服務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企業專案的安全生產事故。

  2.1.4現場處置組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

  現場處置組的組長,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指定。現場處置組成員,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有關人員組成。

  現場處置組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範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研究判斷事故發生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3)必要時,排程或徵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5)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6)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宣佈現場應急結束。

  2.2辦事機構

  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科,主任由綜合科科長擔任,副主任由社會綜治科科長擔任。

  園區應急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履行園區下轄企事業單位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管理、協調處理各相關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的具體事務;

  (2)編制和修訂應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3)督促指導各企業、部門制定相關預案,並做好預案的備案工作;

  (4)動態掌握企業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資訊,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5)組織或參與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釋出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6)承辦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防預警

  3.1預防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科室,應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生產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並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監控,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3.2預測預警

  園區應急辦公室和各有關業務科室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資訊,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釋出事故預警資訊,通知有關方面採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應急資訊報告要求

  4.1迅速準確

  各企業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應立即逐級上報,報告企業領導,並在第一時間向縣政府和工業園區報告;資訊內容務須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漏報、瞞報、謊報甚至延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做好續報工作。

  4.2報告形式

  有關科室接到報告後,瞭解重要資訊和情況,立即報告應急辦公室,並將應急辦公室做出的處置指示傳達給事發企業,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事發企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事故企業向上級政府監管部門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彙報內容需經應急辦同意,最遲不能超過1小時。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呈報的,應先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文字材料。

  4.3資訊主要內容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髮生的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施等。應急處理過程中,應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先期處置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的企業在報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資訊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應急響應

  6.1響應級別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由國家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應急響應。

  重大事故(Ⅱ級):由省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應急響應。

  較大事故(Ⅲ級):由市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應急響應。

  一般事故(Ⅳ級):由縣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園區啟動並實話應急響應。

  7.應急結束

  較大級別以上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處置組予以撤銷。

  8 後期處置

  8.1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安置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對附近公眾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應及時組織轉移安置。轉移安置由工業園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積極做好撫卹、理賠、補助或補償等工作。

  8.2調查和評估

  要對較大以上級別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8.3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工業園區負責。工業園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8.4資訊釋出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釋出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9應急保障

  9.1資訊保障

  蒼南縣工業園區建設中心、各企業明確分工,落實接報機構和人員責任,建立健全資訊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裝置和通訊裝置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9.2物資和資金保障

  工業園區綜合科負責購置和儲備應急物資;將應急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保證做到應急物資專人負責、科學儲存,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9.3應急隊伍保障

  工業園區建設中心根據需要與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9.4交通運輸保障

  應保證應急情況中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送達。

  10監督管理

  10.1預案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定期組織開展不同形式、規模的事故應急演練。

  10.2宣傳培訓

  有關企業事業單位要加強事故應急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10.3責任與獎懲

  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附則

  11.1編制部門

  本預案由園區社會綜治科負責制定,根據需要及時評估和修訂。

  11.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園區應急辦負責解釋。

  11.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工業園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為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園區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雲南省安全生產例》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洩漏、中毒等事故;

  (二)建築施工事故。建築施工單位在建築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動中發生的坍塌、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等事故;

  (三)生產場所事故。企業、原輔料供應商等經營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觸電等事故。

  (四)特種裝置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所屬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大型機械裝置等發生的燃爆、火災、洩漏、高處墜落等事故。

  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指揮

  安全生產事故由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救援處置。領導機構如下:

  組 長:

  常務副組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園區管委會綜合股,由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楊冬梅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主要職責

  (一)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長是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二)專業處置組的職責綜合協調組由綜合股負責,承接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安全保衛組由園區規劃組負責,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醫療救援組由園區財務室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後勤保障組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善後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按照下列程式報告

  (一)相關企業立即向綜合股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情況,並隨時報告事故的後續情況。

  (二)發生事故2小時內,綜合股按程式報告縣委、縣政府和縣安監局。

  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快速反應、統一協調、協同配合的原則。迅速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一)啟動本預案。園區黨政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有關程式立即報請指揮長或者常務指揮長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二)趕赴事故現場。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救援處置工作。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啟動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

  (三)現場救援處置

  1.園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必要時提請縣政府調集縣武警大隊和消防大隊參加搶險救援。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後處理工作;

  2.綜合協調組。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關於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協調其他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通訊暢通;

  3.安全保衛組。迅速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災害救援組。立即組織調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搶險等專項搶險隊伍,迅速開展滅火、防毒、防爆、反恐搶險救援工作;

  5.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及時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6.後勤保障組。協調有關部門調集運輸車輛和物資投入搶險救援;

  7.善後處理組。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靠前指揮。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及有關部門要把及時搶救和妥善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來抓。主要領導親自負責,靠前指揮,分管領導精心安排,組織排程,現場指揮,根據事故型別、事故大小及態勢及時採取相應對策,確保事故搶救工作順利進行和社會穩定。

  (二)部門配合,常備不懈。指揮部各成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組織機構,制定應急方案,落實參戰人員,配備搶救處理事故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搶險器材、醫療用品等,確保接到事故報告或指揮部命令時,能按要求組織力量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搶救。所需人、財、物由指揮部統一排程,隨叫隨到,任何單位不得拒絕或延誤。

  (三)及時報告,嚴明紀律。園區各科室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必須在半小時內電話報告園區黨政辦公室。對因遲到、瞞報、錯報事故資訊或因組織不力、行動遲緩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等其它嚴重後果的,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園區管委會規劃股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園區管委會審批後實施。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與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處置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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