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精選8篇)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精選8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1

  一、質量方針

  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謀發展。生產優質產品,滿足客戶需要,鑄就國盛口牌。

  二、質量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齒輪生產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以及工廠作業指導書。

  2、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使客戶滿意度達到90%以上,產品在客戶處加工合格率達到99%。

  3、建立和實施有效的工廠質量管理體系。

  三、質量細則

  1、生產操作工必須嚴格按工藝、按要求、按圖紙、按標準進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問清楚搞明白方可進行生產。不按圖紙要求和工藝標準,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後果一律由操作者負責,返工產品不計報酬。造成產品批次報廢的,按原材料價格20%進行賠償。在此基礎上,視情節嚴重上報總經理給予處理。

  2、不生產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庫。即自己不生產不合格的產品,不接收前道流轉下來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轉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轉下來的產品質量後道有檢查把關的責任,如不檢查,所造成的工時延誤等損失由接收人負責。

  3、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凡是產品生產過程中有要求的工藝、尺寸,操作者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生產,不得遺忘或漏檢。一經發現未按照圖紙要求加工,對其所做產品重新全部檢測。

  4、每天檢查本工序、產品工裝夾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產標準。杜絕由於工裝夾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廢品和返工現象。由此所造成的產品報廢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負責賠償。發現工裝夾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應即時上報並與更換,人為導致量具損壞者由操作工賠償相應損失。各自保管好個人的量具,出現丟失,別人損壞,自行負責。

  5、巡檢專職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各道工序、各個產品進行抽檢,發現質量問題督促操作工即時返工。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即時上報給厂部。

  6、為做到以防為主,把好質量關,專職檢驗人員要當好三員,做好三幫,"三員"即是質量檢查員又是質量宣傳員,技術 輔導員,"三幫"幫助工人找出並分析不良產品產生的原因,幫助工人增強質量第一思想,幫助解決質量問題。

  7、對於生產過程中隨時出現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時做好標記,並加以隔離:

  (7.1)返修品經修復並檢查合格後,方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7.2)廢品應訂(寫)上標記,返回原工序繼續加工或轉入廢品區。

  (7.3)次品、不算產值,加蓋次品標記單獨存放,在生產過程中,只允許合格及經同意的回用品流傳,流出。

  8、操作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多思考,多琢磨。對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工藝質量和產品質量得到鞏固和提高的,經厂部研究上報總經理同意,必須執行。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2

  1、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嚴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質量標準承諾,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全面提升總公司的質量管理水平,增強總公司的競爭力和信譽,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實現工程質量管理目標,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的工程質量管理。

  2、方針和目標

  2.1質量管理方針:精細管理、科技創新、質量取信、持續改進。

  2.2質量目標:達到合同/協議承諾,竣工驗收一次透過,杜絕重大質量事故。

  3、管理依據

  3.1中國(或工程所在國)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政策和法規。

  3.2中國(或工程所在國)有關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驗收標準。

  3.3有關工程專案的批准檔案。

  3.4合同、協議或會議紀要。

  3.5集團公司有關的管理辦法、檔案、通知和會議紀要。

  4、管理組織及職責

  4.1集團公司決策層

  集團公司總經理是總公司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副總經理對各自分管範圍內的質量管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總工程師對工程質量負技術責任。

  4.2技術管理部

  技術管理部在集團公司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對集團公司工程專案實施質量管理和監督。具體職責如下:

  4.2.1組織編制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4.2.2審查質量檢測試驗、專案質量計劃、專案質量規劃和重要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提出稽核意見。

  4.2.3組織實施對子公司、直管專案質量管理行為和施工過程質量控制進行監督和考核。

  4.2.4稽核質量事故處理方案和措施,彙總上報有關材料。

  4.2.5組織上報有關質量管理統計報表和材料,編寫質量工作總結。

  4.2.6參加工程竣工質量驗收。

  4.2.7參加重要工程質量管理和分析會議,監督有關質量工作的落實。

  4.2.8受理質量投訴,並組織調查、處理和回覆。

  4.2.9參加原材料質量控制工作。

  4.2.10負責稽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4.3採供管理部

  採供管理部負責工程所需裝置物資的質量控制與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體負責所屬工程全過程的質量管理、控制和質檢工作,業務上接受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的管理、監督。子公司總經理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本單位的質量目標,主持工程重大質量問題的 研究、處理等工作,對工程質量管理負有領導責任。具體職責如下:

  4.4.1負責本級公司內質量管理行為的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對工程質量負管理責任。

  4.4.2嚴格執行集團公司有關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編制本級公司的質量管理實施細則。

  4.4.3稽核下屬專案的質量保證措施,並將重要工程的質量保證措施報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備案。

  4.4.4監督檢查本級公司質量管理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4.5加強對原材料、構配件和裝置質量的監督檢查。

  4.4.6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審查處理方案或措施,並督促責任單位儘快糾正。

  4.4.7參加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監督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組織編寫質量工作總結。

  4.4.8負責上報工程質量報表和有關資料。

  4.4.9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質量管理活動。

  4.5直管專案(公司)

  直管專案(公司)具體負責本專案施工全過程的質量管理、控制和質檢工作,業務上接受上級公司技術部門的管理、監督。專案經理是專案工程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本專案的質量目標,主持工程重大質量問題的研究、處理等工作,對工程質量管理負有領導責任。具體職責如下:

  4.5.1嚴格執行有關質量管理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上級有關規定,按照有關規程、規範、標準和稽核合格後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

  4.5.2嚴格按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配齊施工質量保證資源:

  4.5.2.1制定專案質量保證體系,報子公司稽核,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備案。

  4.5.2.2獨立設定質量管理部門,配足專職質量檢查工程師和管理人員,其技術職稱和工作能力滿足質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滿足質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機械裝置和試驗檢測儀器,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從事技術、質檢、試驗、材料、裝置等主要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5.3嚴格原材料和施工質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檢測、隱蔽工程和特殊過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保證各種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質量合格。

  4.5.4落實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做好工程質量回訪工作。

  4.5.5提供真實可靠的質量保證資料和竣工檔案。

  4.5.6參加集團公司或子公司組織的質量管理活動。

  4.6各級質量管理部門

  技術管理部、專案管控部、安全質量部是本級單位的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質量管理的具體工作,組織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對本級的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安全質量部具體負責施工過程中工程質量的日常監督、檢查及指導工作,對本專案的質量管理工作負直接管理、檢查、監督的責任。具體職責如下:

  4.6.1審定質量管理規章、質量計劃和工程質量保證措施。4.6.2審查工程中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置。

  4.6.3組織召開質量管理和分析會議,研究部署質量工作。

  4.6.4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質量事故,審定處理方案。

  4.6.5領導開展質量監督檢查、評比和考核等活動。

  5、專案實施過程質量管理制度

  5.1質量檔案管理制度

  5.1.1檔案內容:有關的法律、法規、檔案,質量活動記錄,工程日誌,技術交底記錄,設計檔案審查記錄,設計變更籤證記錄,定位複測及各項工程觀測 記錄,隱蔽工程檢查簽證記錄,質量評定記錄,歷次質量檢查記錄,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記錄等。

  5.1.2建檔要求

  所有工程專案都要按照集團公司或客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專案檔案。

  從專案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檔案資料,都要嚴格按照規定收集、整理、歸檔。

  5.2質量教育制度

  5.2.1加強對全員的質量法規、標準、規則和質量意識教育,增強全員的法制觀念,不斷提高全員質量意識。

  5.2.2深入學習各類法規、規範、標準、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嚴格按規定要求操作,不斷增強全員遵章守法的自覺性。

  5.2.3員工培訓要做到有計劃、有目的,並建立培訓檔案,培訓合格的人員方能上崗。

  有關質量管理人員、質檢人員和質量體系內審員必須要做到持證上崗。5.2.4技術管理部負責提出質量培訓計劃並對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集團公司辦公室負責質量教育的組織實施。

  5.3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制度

  質量監督檢查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質量管理要以預防為主來減少事故的發生和損失。根據工程專案的實際情況,分別採用社會監督、專業監理公司監督和內部質量管理機構監督中的一種或幾種質量監督方式。技術管理部等各級質量管理機構和專兼職質量管理人員是內部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責任者,負責各級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

  5.3.1定期質量檢查制度

  5.3.2不定期質量檢查制度

  5.3.3開工前質量監督檢查內容及要求:

  5.3.4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內容及要求

  5.3.5三檢制度

  5.3.6隱蔽工程檢查簽證

  5.4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後,如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按規定進行檢查、簽證。

  5.4.1月度(季度)工程質量統計報表

  6質量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

  6.1質量事故分類

  6.2事故報告

  6.2.1一般質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質量報表中填寫,要寫明地點、事故原因、損失情況。

  6.2.2發生嚴重及重大質量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報告上級質量主管部門。事故單位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保護事故現場。3日內提出書面《工程質量事故報告》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包括:

  6.3事故調查處理

  6.3.1重大質量事故由集團公司組織調查處理,嚴重和一質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專案組織調查處理。由主管領導主持,組織有關部門參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問題未查清不放過;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單位、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問題得不到解決不放過)提出書面報告。

  6.3.2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必須做到以下幾方面:

  6.3.3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擅自處理者,對責任單位和領導要加重處罰,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隱瞞事故論處:

  7質量保證金及質量獎懲

  7.1施工隊質量負責人是貫徹、執行、落實、檢查質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負責人 ,施工隊必須層層把好質量關,認真貫徹誰指揮生產,誰操作,誰對產品質量負責的原則。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3

  一、基本職責、工作標準

  1貫徹執行國家全面質量管理的工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製本企業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的長期規劃與近期計劃,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廈市場調查,參與擬製企業方針。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計劃落實,措施具體。

  2對企業方針與全面質量管理計剮制度的貫徹實施,以及各部門車問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協調和考核。做到:檢查經常,協調及時,措施落實,考核準確,有獎有罰。

  3組織管理群眾性的質量管理活動和評審、獎勵。做到:活動正常,辦法妥當,深入持久,效果明顯。

  4研究推廣可靠性與質量管理教育以廈數理統計優選法、價值工程、系統工程等現代科學管理方法和先進質量控制方法,做到:教育經常,科學管理方法適用,效果明顯。

  5組織井指導從新產品研製設計、生產製造、輔助使用、服務等生產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做到:全廠各部門參加質量管理,組成嚴密的協調和高效的縱橫交織的質量管理網,使產品質量得到可靠的保證。

  6負責收集彙總分析傳遞和上報全廠質量資訊。做到:路線清楚,脈絡分明,資料準確,傳遞迅速,反饋及時,效果明顯。

  7負責對各種型號產品的質量分析,並及時反饋檢查落實,做到:有資料、有分析、資訊準確,反饋迅速。

  8負責對新產品方向性,技術經濟先進性的驗證和監督,對各過程的原材料、元器件、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及檢驗制度實行監督。並參與新產品和老產品改型的鑑定。

  9負責對全廠以及各級質量責任制為核心的質量保證體系實行監督和檢查,做到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稽核有根據,抓住要領要害,有事實,有觀點。有萬法,有說服力,有明顯效果。

  二、許可權

  1有權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提出企業方針供廠長參考。

  2有權擬製企業全面質量:管理的長期和近期計劃,擬訂全面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並代表廠長對全廠質量管理體系實行監督、檢查與保證實施。

  3有權對全廠新老產品的方向性、戰略性、關鍵性的重大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協調全廠質量管理中的糾紛,並有權代表廠長進行仲裁,有權對各車間部門上報質量資料進行審查核對,並提出獎懲建議。

  三、責任

  1對擬製的企業方針、工作計劃、各種規章制度的正確性、合理性及科學性負責。

  2對質量保證體系實行監督、檢查的廈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對代表廠長釋出指令、協調、仲裁的正確性負責。

  4對釋出或上報的質量資料的正確性、廈時性負責。

  5對因質量管理未能廈時監督、協調,造成質量事故負責。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4

  第一條 質量管理部門的設立

  一、本公司設兩級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即質量部及車間質量管理員。

  二、質量部為公司質量管理的專職機構,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與監督。

  第二條 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產的產品配方必須是質量部會同有關人員複核批准的配方,配方由質量部專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一律不準投入生產,手續不全者生產部有權拒絕生產,否則後果自負。

  二、生產車間人員根據生產部的指令組織生產。包裝人員按生產車間操作規程進行包裝,做到包裝前校準稱,包裝中途再校稱。對校不準的稱要派專人檢修。定量包裝,每包重不超過規定重量的1%,封口線美觀、端正、距離適中,不能有皺紋缺口,包裝放置整齊,包裝準確。每個品種打包完畢,必須清倉,清掃地面後才換品種分裝。嚴禁各品種混雜,影響產品色澤、質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庫,未經驗收合格者,一律不許入庫。保管員按提貨單如數發貨,必須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四、生產部品控人員負責監控每批產品生產的全過程。原料或配方一旦發生變化,應及時將產品送檢。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五、質量部品控人員負責對生產部人員的培訓,每天對生產部進行巡檢,包括生產過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檢,同時做好產品的取樣、留樣工作,堅持生產記錄及其他有關質量的問題。

  第三條 防止交叉汙染的措施

  一、交叉汙染的防止由生產崗位人員、貨物裝卸人員負責,品控人員監督。

  造成交叉汙染的

  不合格品經評審後可做如下處置:

  採取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採取措施,防止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如拒收、報廢等。

  返工的產品應重新檢驗並記錄。

  質量部負責將重大質量事故(損失超過五萬元)或顧客對產品質量有重大投訴時,應提交管理評審。

  應按規定儲存不合格的樣品以及所採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

  第四條 產品質量跟蹤與客戶投訴

  1、對產品質量及時進行跟蹤,市場部每年進行一次客戶滿意度調查。

  2、在與市場業務員電話溝通時,詢問公司產品質量情況,並及時將情況反饋給質量部。

  3、質量部應定期拜訪客戶,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戶對公司產品質量控制的評價,以便進一步改善我們的工作。

  4、每次拜訪客戶,都應寫出書面報告並存檔。

  5、針對客戶口頭或書面投訴,需要進行檢查或複查以下內容:

  檢驗留樣樣品的有效成分;

  生產和存貨記錄;

  操作員工記錄;

  質量部現場調查記錄;

  質量部處理結論及存檔

  第五條 標籤設計與簽發管理

  1、標籤的設計按gb10648的要求製作。

  2、標籤由質量部專人負責,應不定期的參加上級飼料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對檔案的理解。

  3、每種新標籤在印刷前,需由質量部經理簽字確認後,再做初稿。

  4、將確定的初稿內容符合標籤要求後,經技術經理簽字,再交採購印刷。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快遞服務行為,確保快遞服務質量,提高客戶的滿意程度,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從而創立企業服務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客戶滿意度是公司生存與發展的支柱,向客戶供給滿意的服務既是公司自身發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須承擔的職責,更是社會和行業發展的必然,持續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是公司經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條:公司奉行“以客戶滿意度為衡量標準,用優質並具特色的服務滿足客戶期望,樹立快遞第一服務品牌”的服務宗旨,把“客戶滿意”作為公司管理活動的終極目標。

  第三條:在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行業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將致力於形象品牌建設,為客戶供給安全、便捷、高效、滿意的快遞服務。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營運及營運管理崗位的全體員工。

  第二章:服務質量規範

  第一條:公司在充分認識快遞行業特點併兼顧其他行業要求的基礎上,制定了服務質量標準。服務質量標準包括了管理人員服務標準、快遞從業人員服務標準和運輸機動車輛規範,為規範化服務供給共同執行的藍本。

  第二條:經營管理人員服務質量標準應做到:公正廉潔、誠信務實讓快遞人員放心;熱情禮貌、語言規範讓快遞人員舒心;及時高效、傾力而為讓快遞人員稱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讓快遞人員安心;人本關懷、溫馨入微讓快遞人員順心。

  第三條:快遞從業人員基本要求:

  一、儀態端莊,舉止大方,衣著整潔,髮型樸實。

  二、按規定著工裝,女性束髮。

  三、語氣和藹可親,語言禮貌禮貌。

  四、快遞人員應使用規範禮貌用語:

  “您好!我是xx快遞公司的,您的xx快件已到,請問今日有時間接收嗎?”、“請問什麼時候上門方便?”、“請仔細查收你的快件!”、“對快件有疑問請撥打.....xx”、“再見!”。

  第四條:快遞人員在服務過程中不發生以下所列行為:

  一、與顧客約定好時間,卻不按時到達,也沒有及時與顧客聯絡的。

  二、在送(收)上門過程中私自收取顧客加急費。

  三、在送(收)過程中私吞顧客贈品。

  四、在送件過程中,沒有等顧客檢查完快件就離開的。

  五、在送(收)過程中對顧客言語不禮貌的,以及與顧客發生爭執的。

  第五條:熱情服務,細緻周到。

  一、主動解決顧客在送(收)快件後的疑慮。

  二、按照顧客要求的時間準時到達,並安全送(收)快件。

  三、快遞人員上門時自帶鞋套和水杯,做到不給顧客增添任何麻煩。

  四、因故不能按時到達顧客指定地方的,要提前給顧客打電話或另約時間,以免顧客等待。

  第六條:誠信服務,童叟無欺。

  一、主動了解顧客對服務的需求和期望並儘量予以滿足,因客觀原因不能滿足時,應與顧客溝通,說明原因,提出合理提議,引導“服務供給”與“顧客期望”達成一致。

  二、主動告知行業關於由顧客支付服務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費用的規定。

  三、選擇最有利於顧客送(收)件的收費方式,告知顧客並徵得顧客的同意。

  四、按規定或約定收取送(收)費,自覺主動出具發票。

  五、在送件過程中,要主動要求顧客清點所收的快件(貨物),對於代收款的客戶,要當面給顧客驗貨,若有贈品要明白的告知顧客,在顧客無疑問的情景下,方可收款離開。

  六、在送代收款顧客的時候,若有顧客在驗貨後因為質量問題拒不付款的情景,不可與顧客發生爭執。

  第七條:禮貌服務,禮貌待客。

  一、當非主觀原因使服務供給不能滿足顧客訴求時,須如實告知,求得諒解,並友好協商變更服務方案。

  二、冷靜對待矛盾或糾紛,耐心聽取顧客意見,以誠懇的態度,從和諧穩定大局出發做好解釋工作,不激化矛盾。

  第八條:特色服務、創立品牌

  一、執行預約服務時應嚴守時間並在規定時間內耐心等候。

  二、瞭解快遞行業的相關知識,在顧客有需求時向其講解。

  三、掌握向不一樣顧客供給差異化服務的技能。

  第九條:快遞車輛服務質量標準:

  一、車身(包括前後保險槓)顏色鮮亮、無明顯擦痕,漆面無脫落或單點脫落但面積不超過1cm2,線條和車門字跡清晰、無缺損。

  二、機蓋中央黏貼專用圖案標誌平整、無卷邊、無破損。

  三、儀表板、內飾板、頂棚、後隔物板完好無傷損且潔淨無積塵。

  四、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安全設施有效。

  第三章:服務質量控制

  第一條:服務質量控制的目的是確保貫徹公司“安全快捷滿意,誠信規範溫馨,確保顧客滿意,追求持續改善”的質量方針。

  第二條:公司建立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安營部經理執行、辦公室主任監督、後勤保障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協助的服務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對服務策劃、服務評審、服務供給、服務監督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服務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各職能單元履行如下職責:

  1、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動態地組織調查顧客期望、評審顧客要求、制定服務標準、分析反饋資訊,監督糾正措施的執行,保證體系協調運轉。

  2、安營部負責貫徹服務規範、監控服務供給過程、執行督察制度和糾正措施、評定快遞員服務質量等級。

  3、客戶服務部負責調查顧客期望、擬定服務質量資訊調查方案、收集分析服務質量反饋資訊、受理處置顧客投訴、實施服務需求和服務質量評審、提出改善提議、評價並改善辦公環境和秩序。客戶服務服務部

  4、後勤保障部負責供給快遞運輸車輛技術狀況堅持、車輛故障或事故救援、車容車貌整改等服務支援。

  5、人力資源部負責瞭解培訓需求、擬定並執行培訓計劃、驗證培訓效果。

  第四條:公司各崗位尤其是監控崗位管理人員應忠於職守、嚴守崗位、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範要求做好快遞員的服務工作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時高效地處置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第五條:公司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組成聯合稽查組定期就快遞員的執行規範情景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結果如實記錄、分類整理作為快遞員考評和評價管控手段適宜性的基礎資料。

  第六條:公司對快遞員的服務質量狀況實行等級管理,安營部依據相關記錄對快遞員的服務狀況進行評價,確定快遞員的服務質量等級,等級由高到低分為A、B、C三級。服務質量等級為動態管理,與之相對應的獎懲從《快遞員管理制度》相關條款之規定。

  第四章:持續改善

  第一條:公司辦公室應關注服務過程,抓點帶面,經過公司網站、資訊、內部刊物、行業刊物、宣傳欄等載體及時表揚先進、暴露不足,營造並堅持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氛圍,激勵員工創優爭先。

  第二條:辦公室及人力資源部、客戶服務部、資訊服務部等相關部門要根據不一樣時期的實際情景進取策劃、認真組織相應的活動,以堅持公司的活力和推進服務質量的持續提高。

  第三條:客戶服務部要擬定切實可行的服務質量資訊調查方案並會同資訊服務部予以實施。資訊調查的時間間隔應能滿足公司及時獲取階段性服務質量反饋資訊的需要。

  第四條:公司設專人值守公司公眾網站的公開論壇,進行開放式交流溝通並篩選歸納出有效資訊以供製定改善措施的參考。

  第五條:建立隊務會和公司工作例會制度,在不一樣層面上供給內部交流溝通、互教互學的平臺。各級管理者要開動腦筋充分利用這個平臺,到達提升整體服務質量水平的目的。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要發揮主觀能動性,深入營運一線去發現培訓需求,在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景組織實施針對性培訓滿足這種需求,並驗證培訓效果。

  第五章:其他

  第一條:在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或經過正規評審確認存在缺陷的情景下,經總經理批准可作修訂。

  第二條:本制度資料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和行業規定相沖突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6

  一、專案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各種質量管理檔案、規程、規範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二、專案要保證工程質量,由分管副總經理、專案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監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並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貼合國家規範要求。

  三、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專案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督導。

  四、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貼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貼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五、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後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後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複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理解上級部門的檢查。

  八、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一樣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並追究其職責。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職責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式追究其職責並做來源理。

  1、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制度

  一、工程實施工前必須對設計供給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由公司按分類組織進行,具體由分管領導組織,專案部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和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瞭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二、圖紙會審應做好記錄,由分管領導和專案部組織會審單位,會審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並詳細記錄,寫成正式檔案(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代表和技術負責人均應簽名蓋章認可,列入工程檔案。

  三、在施工過程中,無論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填寫設計變更聯絡單,經設計單位和監理和專案部技術負責人和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後續實施。

  四、如果設計變更的資料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公司審批後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准。

  五、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絡單,修改圖紙均需文字記錄,納入工程檔案。

  2、崗位培訓制度

  一、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範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二、專案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景,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三、每次課程結束後,專案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專案部就所講授的培訓資料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四、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後,重新上崗。考證優秀者將視情景予以獎勵。

  3、工程技術複檢制度

  技術複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景,下列必須複核:

  一、放線、定位、基槽(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錶。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貼合設計規範。

  二、裝置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範、技術引數、都要貼合行業規範,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三、預製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沙墊、砼、砂漿配合比(作為計量資料)要貼合標準。

  四、關係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專案。技術複核後,施工員應立即填寫複核記錄和自複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複核認可、要經分管副總核實。

  4、技術交底制度

  一、堅持以技術提高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曠、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專案部(分公司)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二、專案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採用技術檔案、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三、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採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禮貌施工要點。

  四、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禮貌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五、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並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5、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後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總經理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二、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後,應由副總經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並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指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籤具驗收意見。

  三、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四、管道無損探測由有資質專業單位負責,檢測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單位由工地資料員保管,竣工整理成冊,納入工程檔案。

  6、材料採購、檢驗、管理制度

  一、材料進場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二、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複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三、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後,副總經理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四、各種材料進場後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證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一樣材料分類堆放,並根據不一樣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7、工程質量“三檢”制度

  一、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並經班組長驗收後,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供給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二、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後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後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後發生成品損壞、汙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職責。

  三、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專案,必須按程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8、管溝開挖回填、管道試壓制度

  一、管溝開挖、回填必須按指定專人負責指導,嚴格按圖紙和規程要求執行。

  二、尺寸、數量、填沙和高、寬度、必須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施工與驗收規範的規定,不得偷工減料。回填後的復耕和護坡堡坎要有利農田和管道保護。

  三、管溝開挖、回填和護坡堡坎要作好隱蔽記錄,並在監理(建設)單位見證人的監督下現場負責人和施工方同時簽字負責,收集資料準確無誤。

  四、管道試壓前必須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搞好吹掃,強度試呀壓時,先行報告公司技術監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種壓力管理部門、監理(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現場共同進行,並做好記錄。到達壓力等級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五、管道試壓不合格或有漏氣,及時減壓修復再複試,合格後由各方面參檢負責人簽字匯合技術資料彙總成冊。

  9、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評定製度

  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專案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並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專案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後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三、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可分層段)經專案部(分公司)驗收評定後,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後,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四、單位(子單位)工程到達竣工標準後,由專案部(分公司)將全套工程技術檔案上報公司質量科稽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並簽章後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以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分別對審查結論、檢測或者鑑定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以及工程建設標準、規範,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

  第六條鼓勵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倡導創立優質工程、科技示範工程和使用者滿意工程。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質量職責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承擔工程有關業務,並依法簽訂合同,明確質量標準和質量職責。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工程專案管理機構或者委託監理單位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並明確有關管理人員的質量職責。

  依法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監理單位負責工程監理。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要求勘察、設計、施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或者壓縮勘察、設計和施工的合理週期。對重大和複雜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現場服務合同。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進行工程監理。

  第十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施工圖設計檔案送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機構(以下稱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建設單位能夠自主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可是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與所審查專案的建設、勘察、設計單位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施工圖設計檔案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或者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由原設計單位修改或者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由建設單位委託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修改,並經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向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供給有關材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簽發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

  建設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下的,能夠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於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將竣工驗收方案和驗收日期書面報告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列入城建檔案接收範圍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後,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檔案。建設單位在取得工程檔案認可檔案後,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於驗收之日到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責令有關職責單位整改或者責令建設單位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有關的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應當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確需單獨驗收的,應當在收到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竣工驗收意見。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參加竣工驗收的單位應當及時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概況,工程驗收意見,驗收單位簽章,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意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驗收的監督意見等。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適當部位鑲嵌標識牌,標明工程名稱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以及工程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備案號等資料。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等有關材料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內,將建設專案檔案移交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發現存在難以彌補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應當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獲得其接收認可,並賠償損失。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後,發現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影響工程使用或者導致安全隱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權要求建設單位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返工、改建,並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說明書和工程質量保證書,並供給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供其查閱、複製。

  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質量職責

  第十九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依據專案批准檔案、城市規劃、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深度要求等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第二十條勘察、設計檔案應當貼合下列要求:

  (一)貼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二)貼合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標準、質量管理規定以及合同約定;

  (三)供給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資料真實、準確;

  (四)設計檔案的編制深度貼合要求,施工圖設計檔案配套齊全。

  勘察、設計檔案不貼合前款規定,需由勘察、設計單位修改勘察、設計檔案的,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設計費用;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二十一條設計單位在設計檔案中不得選用國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築材料、專用裝置、工藝生產線等外,不得指定生產或者供應單位。

  第二十二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說明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勘察、設計檔案,並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與勘察、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各階段的驗收。

  第二十三條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法對施工圖設計檔案中的下列資料進行審查:

  (一)是否貼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三)勘察、設計單位及其註冊執業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審查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對施工圖設計檔案進行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作來源理:

  (一)審查合格的,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查合格書,並於審查合格書發放後5日內將審查情景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備案。

  (二)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說明原因,並將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情景,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施工圖設計檔案經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當要求原勘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並將修改後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第二十五條對不貼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施工圖審查機構予以審查合格,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質量職責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施工質量職責。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技術標準和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進行施工,並在施工前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檔案,不得偷工減料。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裝置和建築製品進行檢驗。

  施工單位能夠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承擔檢驗工作。

  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的見證取樣檢測,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第二十九條經檢驗不貼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施工單位不得使用,並及時通知監理單位和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對建設單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施工單位應當拒絕。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到場檢查、驗收,並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對建設單位或者其他有關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施工單位應當拒絕。

  第三十一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負責返修,返修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職責方承擔。當事人有異議的,能夠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程式、時限向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竣工,應當貼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竣工條件,到達工程設計檔案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設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並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和使用說明書。

  第五章監理單位的質量職責

  第三十三條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標準、經審查合格的設計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職責。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專案監理機構,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隱蔽工程,應當實行旁站監理。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人員對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質量有異議的,有權進行抽查。對施工單位違反規定使用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並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施工單位不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施工或者有違反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行為的,工程監理人員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並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六條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監理單位應當拒絕執行。建設單位直接向施工單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工程檢查、驗收,出具真實、完整的監理報告。

  建設工程竣工後,監理單位應當如實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第六章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質量職責

  第三十八條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稱檢測機構)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並依法從事工程質量檢測活動。

  禁止檢測機構以其他檢測機構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禁止檢測機構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檢測機構不得轉讓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第三十九條檢測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理解委託,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或者鑑定。

  委託檢測機構檢測的試樣,應當在委託人和有關當事人的見證下,按照規定取樣。

  第四十條檢測機構在檢測或者鑑定過程中,發現涉及結構安全檢測或者鑑定結果不合格的情景,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十一條檢測機構完成檢測或者鑑定工作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出具檢測或者鑑定報告。

  檢測機構不得偽造檢測或者鑑定資料,不得出具虛假的檢測或者鑑定報告。

  第四十二條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檢測或者鑑定合同、原始記錄、檢測或者鑑定報告等應當分別按照年度統一編號,不得塗改、抽撤。

  檢測機構應當單獨建立檢測或者鑑定結果不合格專案臺賬,並定期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七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和安全性鑑定

  第四十三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可是最低不得少於2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四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依法向建設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擔保修職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能夠經過採用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險或者按照規定與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單位簽訂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擔保修職責。

  建設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施工單位負責保修,費用由職責方承擔;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檢測機構有過錯的,依法承擔連帶職責。

  因發生超過設計標準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當造成建設工程損壞的,不屬於質量保修範圍。

  第四十五條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及時通知建設單位或者其委託的保修單位(以下統稱保修單位)。保修單位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到達現場檢視,提出維修方案,經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後進行維修;對有安全隱患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保修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對維修方案有異議的,保修單位應當徵得工程原設計單位或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

  保修單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不能完成維修或者同一質量缺陷經維修3次仍影響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後,能夠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職責單位承擔。

  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因維修給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損失的,職責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第四十六條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職責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能夠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七條建設工程在使用中出現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委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鑑定:

  (一)因火災、爆炸和自然災害等影響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變功能用作公共活動場所的;

  (三)因裝修拆改主體結構或者明顯加大房屋荷載,造成房屋安全受損的;

  (四)建設工程結構嚴重損壞或者承重構件屬危險構件,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本事,不能保證使用安全的;

  (五)建設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個部分超過設計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違反前款規定,拒不進行安全性鑑定,可能影響他人或者公眾安全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委託檢測機構鑑定,鑑定費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擔。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在鑑定結論作出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第四十八條建設工程被鑑定為不能滿足安全使用標準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區別情景,作出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整體拆除的處理決定。

  第四十九條對建設工程質量有異議,或者對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或者鑑定報告有異議的,當事人能夠委託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或者鑑定;對其檢測或者鑑定報告仍有異議的,能夠向當地設區的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者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理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業務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和查詢系統,記載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及處理結果,向社會供給查詢服務。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訊地址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和質量違法行為,均有權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並在30日內依法處理。

  第九章法律職責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施工圖審查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的審查資料進行審查的;

  (二)未按規定報告審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的。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對施工單位不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施工或者有違反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行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報告的;

  (二)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未拒絕執行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工程檢查、驗收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相應資質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二)以其他檢測機構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四)轉讓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或者鑑定的;

  (六)未按照規定報告檢測或者鑑定不合格事項的;

  (七)偽造檢測或者鑑定資料,出具虛假檢測或者鑑定報告的;

  (八)檔案資料管理混亂,造成檢測資料無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條依照本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一)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的;

  (二)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有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未責令有關職責單位整改或者未責令建設單位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

  (三)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的;

  (四)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投訴和舉報,未及時受理並依法處理的;

  (五)索取、收受賄賂的;

  (六)有其他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8

  一、決策階段的質量管理

  此階段質量管理的主要資料是在廣泛蒐集資料、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研究、分析、比較,是決定專案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質量管理

  施工前的質量管理的主要資料是:

  1、對施工隊伍的資質進行重新的審查,包括各個分包商的資質的審查。如果發現施工單位與投標時的情景不符,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

  2、對所有的合同和技術檔案、報告進行詳細的審閱。如:圖紙是否完備,有無錯漏空缺,各個設計檔案之間有無矛盾之處,技術標準是否齊全等等。應當重點審查的技術檔案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稽核有關單位的技術資質證明檔案。

  (2)稽核開工報告,並經現場核實。

  (3)稽核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

  (4)稽核有關材料、半成品的質量檢驗報告。

  (5)稽核反映工序質量的統計資料。

  (6)稽核設計變更、圖紙修改和技術核定書。

  (7)稽核有關質量問題的處理報告。

  (8)稽核有關應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結構的技術鑑定書。

  (9)稽核有關工序交接檢查,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10)稽核並簽署現場有關技術簽證、檔案等。

  3、配備檢測實驗手段、裝置和儀器,審查合同中關於檢驗的方法、標準、次數和取樣的規定。

  4、審閱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

  5、對施工中將要採取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進行稽核,核查鑑定書和實驗報告。

  6、對材料和工程裝置的採購進行檢查,檢查採購是否貼合規定的要求。

  7、協助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8、對工地各方面負責人和主要的施工機械進行進一步的稽核。

  9、做好設計技術交底,明確工程各個部分的質量要求。

  10、準備好簡歷、質量管理表格。

  11、準備好擔保和保險工作。

  12、簽發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

  13、全面檢查開工條件。

  三、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

  1、工序質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質量和施工技術管理質量。

  (1)確定工程質量控制的流程;

  (2)主動控制工序活動條件,主要指影響工序質量的因素;

  (3)及時檢查工序質量,提出對後續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設定工序質量的控制點。

  2、設定質量控制點。

  對技術要求高,施工難度大的某個工序或環節,設定技術和監理的重點,重點控制操作人員、材料、裝置、施工工藝等;針對質量通病或容易產生不合格產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點控制;對於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也需要異常引起重視。

  3、工程質量的預控。

  4、質量檢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檢,班組內互檢,各個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施工員的檢查和質檢員的巡視檢查;監理和政府質檢部門的檢查。具體包括:

  (1)裝飾材料、半成品、構配件、裝置的質量檢查,並檢查相應的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和實驗報告;

  (2)分項工程施工前的預檢;

  (3)施工操作質量檢查,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

  (4)分項分部工程的質檢驗收;

  (5)單位工程的質檢驗收;

  (6)成品保護質量檢查。

  5、成品保護。

  (1)合理安排施工順序,避免破壞已有產品;

  (2)採用適當的保護措施;

  (3)加強成品保護的檢查工作。

  6、交工技術資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檔案:材料和產品出廠合格證或者檢驗證明,裝置維修證明;施工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設計變更,技術核定,技術洽商;水、暖、電、聲訊、裝置的安裝記錄;質檢報告;竣工圖,竣工驗收表等。

  7、質量事故處理。

  一般質量事故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並責成有關單位提出解決辦法。重大質量事故,須報告業主、監理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由各方共同解決。

  四、工程完成後的質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進行竣工檢驗,檢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製作竣工圖和竣工資料。維修期內負責相應的維修職責。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