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精選20篇)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

  制度的特點

  1、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麼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麼,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範性和程式性。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式的規範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精選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精選2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並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並支付制卡費用。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2

  一、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

  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並在考勤表中註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准,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註明,未註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衝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後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並經經理批准後,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准;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批准。休假時間結束後,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週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3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4

  一、目的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排程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範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後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後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並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後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並上報領導。

  6、由於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點以後到崗的,扣5分即50元;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未經請假,並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製度:

  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准,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病假的相關的規定製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准。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後2個工作日後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5

  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物件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裝置,並透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專案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專案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遲到早退:打卡遲到1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2小時以內的計0.5日曠工,曠工時長超出2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3、關於補卡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視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記為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透過的`,按曠工處理;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4、關於請假

  1、所有型別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後方可休假,嚴禁事後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為突發外出,最晚於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後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後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後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5、劃重點: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為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3、考勤凍結日為次月2日,月底發起的補卡、請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審批,次月2日後將無法處理考勤異常;

  4、員工考勤週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3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單次扣款50元。

  5、連續曠工3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最後的最後,如果實在是記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時間設定兩個鬧鐘吧,動動小手,曠工沒有,豈不是美滋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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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7

  第一節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上班時間: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實行單雙排休工作制,9月—2月實行兩單一雙工作制,週末由部門安排值班人員;

  2、銷售類、銷售管理類、電子商務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備案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上班班次及時間詳見排班表;

  3、公司聯營專櫃員工,由於經營需要派遣至零售賣場(超市、百貨)工作的員工、須遵守賣場考勤管理規定,如違反賣場考勤管理規定致使公司被處罰或商場開除,公司將做出同等處理。

  第二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2、打卡規範

  一、公司總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賣場(專櫃)營業員須依照賣場營業時間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於每週一上午統一提交部門直接主管稽核,並由本部門內勤集中填報籤卡原因,報送人事行政部經理籤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請單)。否則,均以曠工論處。

  三、專賣店及各賣場人員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考勤人員填寫考勤表並統計,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寫要求工整、規範。

  四、各部門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對部門經理、相關業務人員及考勤人員各處以每延遲一天10元的罰款,如遇節假日可順延2個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員工上班時間遇遲到時,須打遲到卡,嚴禁不打卡或採取其他變相的方式獲得籤卡(如用換休條衝抵),一經核實,將視為弄虛作假行為,一次性處罰50元/次。

  六、特殊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特許批准,並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後,不做考勤監管,凡是未經總經理特批的崗位人員,不得以其他形式籤卡;部門經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籤卡(只能在《員工異常考勤籤審表》上簽字稽核)。

  七、跨部門借調人員做短期工作支援的部門應事先填寫《人員借調單》並作好相關人員的考勤記錄,被借調人員出勤在三天內的,仍由原部門核算並承擔該員工的工資;三天以上的原則上由借調部門負責核算並承擔該員工的工資。

  八、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統一歸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員工考勤異常籤卡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籤核有效,各部門須配合執行。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最佳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稽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稽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併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併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稽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定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定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定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範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定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透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透過招聘程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定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定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範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範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係數。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9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於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四、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九、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0

  一、成立員工行為規範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物流控股公司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事務部。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在職職工。

  三、檢查內容

  根據員工行為規範內容檢查相關事項。(附:員工行為規範)

  四、處罰標準

  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不符合員工行為規範的現象考核如下:

  1、職工工作時間遲到早退3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50元,遲到早退30分鐘至6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曠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資,2天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資,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資。

  2、上班脫崗、竄崗、睡崗、私自外出、玩遊戲、上網炒股、因私網購、觀看與工作無關娛樂影片、幹私活,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季度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3、上班期間飲酒、打架鬥毆,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4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當季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4、因未關好門窗、未關掉電源、辦公室未鎖門等,但未造成損失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若無法確認當事人的由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5、因公外出時,無故造成通訊不暢,未造成損失但影響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還應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6、因接待來客、電話禮儀、語言交流、名片遞接不規範,被客戶投訴,經查實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對公司產生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7、因電腦使用不當,電子郵件使用不當,檔案管理不當,記錄、證據等儲存不當,造成公司檔案時間延誤、資訊洩密等,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8、不按規定時間就餐,不文明就餐,影響公司形象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並進行嚴肅處理,在公司範圍內通報批評。

  9、在上班時間、公司開展集體活動等場合,職工未按公司要求著裝的,一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0、無故不參加會議或者培訓,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讓他人代簽到,或者遲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手機鈴聲未關閉、會場接聽電話、隨意進出會場、會議中喧譁影響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1、在禁菸場所抽菸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2、職工如有以下行為,進行待崗處理:

  (1)在公司範圍內競爭未能上崗、不參加競爭上崗或參加競爭上崗後評比不合格的職工,按待崗處理,待崗時間直到競爭上崗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從工作分配,無理取鬧,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待崗1—3個月。

  (3)經有關部門查實,有其它違法亂紀行為不夠刑事處理的或被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待崗6—9個月。

  (4)不按組織程式反映問題或違反《江蘇省信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組織群眾上訪的,待崗1—3個月。

  (5)當班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竄崗、睡崗、遲到、早退、幹私活、打牌、喝酒、玩遊戲,被上級單位查處的待崗1—3個月。

  (6)經查實發現有敲詐勒索客戶行為的,待崗3—6個月。如造成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另行處理。

  (7)不履行工作職責,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待崗3—6個月。

  (8)曠工1—3天的,待崗1—3個月;曠工3—6天的,待崗3—6個月;曠工6天以上的待崗1年。

  (9)經查實弄虛作假、無故請病假的,待崗1—3個月。

  (10)不服從行為規範考核的待崗1—3個月。

  職工待崗視情節輕重設定待崗時間,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待崗期間完成單位安排正常工作,按連雲港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職工待崗結束後不服從公司安排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分級負責制

  員工行為規範考核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1、職工被上級單位查處違反紀律行為造成公司不良影響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控股公司主管領導不予支付1000元當年效益工資、分管領導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1000元、副職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部門負責人1000元。同類事項被上級單位再次查處的,當事人處罰翻倍。

  2、職工被公司查處違反紀律行為的(行為範圍為第四章第1—3條規定),追究當事人所屬控股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所屬控股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分(子)公司副職100元、分(子)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部門負責人200元。

  六、其它事項

  1、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未盡事宜,按上級檔案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或辦法執行。無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考的,經公司研究確定。

  3、行為規範被考核違規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優。

  4、各分子公司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5、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

  6、本規定經民主程式審議通過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1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後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後,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佔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准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2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絡、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資訊,向公司提供有益的資訊,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專案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專案與其他專案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xxxx”。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專案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洩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3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訂的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四、培訓方式採取集中講授和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內部管理,促使工程人員自我改進,自我完善,鼓勵先

  進,鞭策後進,進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業績,現結合公司實際

  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工程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誠實守信,務實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確保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2、工程管理人員必須以身作則,帶頭執行和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管理人員要有集體精神,不可獨自為政,不準有小山頭。

  4、工程管理人員要以公司利益為重,保守公司機密。

  5、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指令、或者處理,做到先服從後申述。

  6、工程管理人員要分工負責,管理人員之間遇到矛盾時,要尋求正確的解決途徑。不準相互謾罵、詆譭、爭吵。

  7、如果發生打架,鬥毆者,先打人者開除處理,並且取消一切待遇,還手者處留守檢視。

  8、工程管理人員遇到矛盾或者意見不一致,必須尋求上級解決。

  9、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及時準確的回答下級或者員工提出的任何問題,不得拖而不辦。

  10、工程管理人員對自己拿不準確的問題不能隨口作答,必須先請示上級,得到準確答案後才給予答覆,否者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11、工程管理人員要恪盡職守,起表率帶頭作用,在上班時,嚴禁在工程場所內部嘻打哈笑、勾肩搭背。

  12、嚴禁在上班時間吃東西。

  13、工程管理人員嚴管自己的生活作風,不得索取下級員工的財、物、接收下級請吃請喝。

  14、工程管理人員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不得有侮辱人格的語言,不得有拍桌子、吼叫或者其他不良的言行。

  15、工程管理人員要做到早到晚走,關心下級,愛護下級,尊重下級。

  16、工程管理人員要善於聽取下級意見,集思廣益,善於批評和自我批評。

  17、工程管理人員對出現的問題要積極採取解決措施,分析問題根源,尋求新的方法和防範措施,防止同一問題多次出現,

  18、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善於引導下級和員工,充分發揮下級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9、工程管理人員要獎罰分明,不可唯親是用,要一視同仁。

  20、工程管理人員上傳下達要及時準確,不可拖泥帶水。

  21、工程管理人員對未確認的事務不可隨意洩漏和宣傳,否則造成的後果嚴懲不怠。

  22、工程管理人員對當天的事情必須當天完成。

  23、工程管理人員要善於總結經驗教訓,善於總結成敗得失。

  24、工程管理人員不得散佈謠言,會上不說,會後亂說,背後議論他人詆譭他人,造成輿論。

  25、工程管理人員要有長遠的計劃安排,精通本部門的人和事,能合理的運用本部門的人員,充分利用本部門人力完成任務。

  26、工程管理人員敢於承擔錯誤和責任。

  27、工程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下級人員的特徵和特長,合理分配任務,才能充分發揮下級的作用和能力。

  28、工程管理人員必須要有宏觀調控的能力,果斷處理出現的問題和突發性問題。工程管理人員要有較強的預測能力,能夠根據本部門的人力合理的安排任務,並預測進度狀況。

  29、工程管理人員要有徹底追蹤的能力,對出現的問題要一竿子查到底,追根求源。

  三、施工人員管理制度

  1、工地的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檢查。

  2、遵紀守法,爭做奉獻求實、愛崗敬業文明先進員工。

  3、堅決遵守工地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和晚休、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4、嚴禁打架鬥毆、賭博,若有違犯者,不論情由,均處以10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後公司再做處理。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5、對不服從公司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人員的安排,尋釁鬧事、故意製造事端均處以5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後公司再做處理,並開除當事人。

  6、文明用語、講文明、講禮貌、團結進取、求實創新。

  7、對工地材料、裝置、機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關心和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包括甲方及相鄰單位的財物)。文明工地的設施人人都得關心愛護。對有意損害公共財物者,賠償原物價值的200%。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無意損壞者賠償其原物的50%。愛護公物、人人有責。

  8、工地用電要注意安全,所有用電線路、電器、接電、照明用電均應由工地電工專人負責接線,他人不得私自亂動亂接。否則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傷亡事故,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及賠償。機械裝置的操作應持(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操作必須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操作,他人不得隨意亂開亂動,否則一切後果自負。安全駕駛、文明操作。

  9、工地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施工要求執行並操作,確保安全施工。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杜絕火種、火源進入施工現場。

  10、進入施工現場的所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格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若有違章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其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後果由本人負責自理,公司

  概不負責。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11、工地所有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嚴禁在本工地、建設單位、相鄰單位及他人處盜竊財物或夥同外界人員盜竊本工地財物,若有發現,不問情由均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或處以原價值二十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遵紀守法、做文明使者。

  12、工地應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間禮貌用語,搞好自身衛生及環境衛生,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衛生良好,施工機械裝置及現場材料佈局井井有條,做好工地容貌及個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標準。講文明禮貌、樹良好風氣。

  13、工地所有員工、各施工班組應保管、保養好其所用的一切財物(機具、工具、用具、裝置、車輛、鋼化、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等),如有損壞、丟失等應照價賠償,裝置為我創效益、我為裝置搞整潔。

  14、嚴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覺保護環境衛生。

  四、工程監理人員管理制度

  1、監理單位要對每個施工標段專業配備齊全。

  2、所有進駐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沒有證件的監理人員,不得參與本工程的監理工作。

  3、要求監理單位對所監理的所有工程責任到人,每項工程都要列出工程責任人名單表。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涵蓋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

  第四條、銷售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五條、銷售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條、銷售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銷售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七條、公司本著充分保障每個銷售員利益的原則,嚴禁銷售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為。

  第八條、銷售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銷售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著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銷售員應具備職業操守,履行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秘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銷售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十一條、銷售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

  1、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銷售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①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①銷售員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②銷售員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銷售員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條、銷售員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要求著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十五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瞎晃閒逛,不得到各個部門串崗聊天消磨時光,影響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條、銷售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十八條、銷售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銷售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

  第四章、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銷售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核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銷售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銷售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十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銷售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銷售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影印件。

  第二十一條、銷售員應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內將貨款交回公司,銷售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條、銷售員如遇到客戶壞賬情形的,應及時上報公司備案處理,不可私下糾紛。

  第二十三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著“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銷售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為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銷售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銷售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二十四條、銷售員出差旅費報銷時,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為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六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為了方便銷售員的談判,銷售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銷售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銷售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客戶關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銷售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條、銷售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裡,影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二十九條、銷售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公司會全力配合銷售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條、銷售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第六章、銷售員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員應注意儀表,態度謙和,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第三十三條、銷售員要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

  第三十四條、銷售員在與客戶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客戶禮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條、在執行職務工作中,不得飲酒。

  第三十六條、不得誘勸客戶透支或者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不得進行與法律相違背的銷售行為。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車輛。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6

  一、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二、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三、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衛生安排情況。

  四、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三次以上罰10—20元。

  六、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裝置、包括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七、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九、宿舍員工必須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寢,超過規定時間後回宿舍由宿舍長負責登記人員名單,第二天上交部門經理給予。

  十、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11:30分後離開,由宿舍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內請勿大聲喧譁,影響其餘員工休息,如有違反罰5—10元。

  十二、部門主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紀律情況、部門經理進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長,部門主管必須登記好每天檢查宿舍工作情況,每星期把登記本交予大堂經理處。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四、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十五、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7

  第一節職工招用

  第1條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2條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3條公司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等。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4條公司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5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7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1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不同意續訂,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公司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14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公司如下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

  2.對生產,經營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5條公司連續生產崗位實行綜合工作制,銷售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管理崗位實行標準工作制。

  第16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後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須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17條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18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19條安排職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20條公司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

  第21條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額度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2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23條公司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六節勞動紀律

  第24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上班時間為:8:30-11:30、13:00-17:00,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3)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報告》;

  (7)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公司方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8

  為使公司的管理制度與人事考核制度有機的結合起來,特制定如下的行為標準:

  1、三不進賣場:

  不穿工作服不進賣場;不佩戴工號牌不進賣場;儀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潔不進賣場。

  2、三條鐵規矩:

  商品必須上齊、豐滿、衛生;顧客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以理服人,理直氣和;定位定崗,不集扎堆閒聊,不說笑打鬧,不搶購快訊商品。

  3、三個必須這樣做:

  待客必須有禮貌,有敬語,有五聲;說話誠實,幫助挑選,當好顧客參謀;認真執行便民措施,保證顧客滿意。

  4、衣著要求

  A、個人衛生:外表樸實、乾淨、整潔,髮式要求樸素大方,並保持頭髮清潔。

  B、制服:公司為所有員工統一配備制服,全體員工必須保持制服的乾淨、整潔。

  C、工號牌:公司將發給每位員工工號牌,它是每日著裝的重要組成部分,若您上班時未佩戴工號牌,將會受到公司的警告處罰,若遺失,則必須重新補辦,並繳納工本費五元。

  5、員工購物/包裝

  公司鼓勵所有員工成為風采超市有限公司的會員,並享受購物樂趣,故有如下規定:

  A、員工只可在非工作時間購物,也不可在用餐時間內選購。

  B、所有員工的包袋在進入和離開賣場時間均接受檢查(購物需在營業時間內進行)。

  C、所有員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購買損壞的商品。

  D、當快訊商品緊缺時,所有員工必須把利益讓給廣大顧客,而不得私佔、多佔緊銷商品。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1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員工行為規範制度20

  第一節,辦公制度

  一、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間儀容儀表合乎規範,衣著得體,乾淨整潔。待人接物態度謙和,舉止文明。

  二、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有事需請假,外出辦公者需填寫外出聯絡單並經部門經理或主任稽核批准。

  三、辦公時間不得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上班時間不得幹私活,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書刊網頁。

  四:接電話,接待來賓時一律使用文明用語並做好留言記錄、訊息處理;客戶進門必須站立微笑迎接,主動介紹公司情況。

  五、保持辦公場所,設施,倉庫及個人的衛生。

  六、工作期間應勤於業務,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七、盡心,盡責,真誠合作,致力創造良好的集體環境,發揚團隊精神,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展開工作,不得拖拉,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業務時應就自己所知告之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第二節,公司人員職責

  一、部門經理職責

  1、各部門經理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職責。

  2、各部門經理全面主持、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及時制訂工作周、月、季度計劃,並監督計劃的實施、執行。

  3、對本部門的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堵塞管理漏洞。教育員工忠實工作,各盡其責。

  4、服從公司管理,不得利用職權,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5、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及形象的活動

  6、進行本部門的管理,正確處理解決有關事宜。工作盡心盡力,盡職盡則。

  7、保證本部門消耗及易消耗器材的安全回攏與保管及更新

  8、做好辦公室用品的申報、領取、購置、報修等管理工作

  二、文員職責

  堅守工作崗位,嚴守商業秘密,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待人和藹具備良好的組織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

  1、處理公司的公文、傳真等其它資料,並分門別類進行歸類。

  2、針對業務洽談的客戶資料,由業務員,工程部提供的市場資訊及時對其進行歸納整理。對於有業務意向的客戶資料整理並適時回訪。3、每日或每週的各種例會作詳細資料記錄。

  4、對業務合同、員工簽訂協議等要嚴守商業資訊。合同檔案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之規定。

  5、電話銷售並熱情主動接聽業務電話,做每個電話的記錄,電話銷售要有足夠的銷售技巧。對使用者所提問題要給予快速及時的回覆。

  6、起草各種制度和檔案及經營性提案文稿。並對公司需要的各種管理表格,彙報表格進行設計。

  7、員工開每日例會,對公司突發事件或工作中最新的專案或沒有做出安排的實驗階段的專案必須要主動參與。

  8、負責辦公室的全面辦公用品、衛生等事宜。

  三、會計、出納職責

  1、建全公司財務帳目,如實記錄經營結果。

  2、定期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向公司彙報。

  3、製備完整詳實的業務資料,不準弄虛作假做虛假記錄。

  4、當日帳目當日結清。嚴禁挪用、出借、貪汙公司各項返款。保管好各項業務的原始單據。

  5、做好現金、轉帳支票的填寫、核對、保管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造成損失。6、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照章辦事。

  四、保管員職責

  1、做好貨物出入庫管理,建立實物臺帳。如實記錄實物出入庫情況。

  2、負責保管實物的收發工作,不準把庫房鑰匙交於其它人代管及讓其它人員代發貨物。嚴禁其它人進入庫房。

  3、做好實物入庫的驗收和發貨,及時清點、準確盤存。先收先發。

  4、庫房保管員應做到實物存放合理化,庫容清潔化。

  5、搞好儲存實物維護保養工作,採取相應的保管技術和保養方法,不得丟失貨物或貨物變質受損。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

  6、嚴格執行產品出入庫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否則有權拒絕

  7、及時核對帳目,接受監督和檢查。

  第三節,財務管理制度

  1、建立總帳、銀行帳、現金帳、二級明細帳、庫存商品實物帳等全套帳目。

  2、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票相符、帳物相符,保證原始票據的稽核性。

  3、實物發放和現金收入及審批分離進行,各部門製作銷售收入和支出日報表、月報表、收款憑單、出入庫憑單由當事人、經手人、負責人簽字方可生效。由各部門負責人每月末向公司財務彙報。

  4、做好產品實物和貨款的薄記統計工作,銷售情況每月結算一次,及時回收應收帳款。各部門部開支費用一次性支出300元以上,要向公司請示批准後方可使用,對於未經請者私自動用公用款項的當事人輕者費用自負,情節嚴重者,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5、白條不做為作帳憑據和抵庫依據,各部門簽寫的白條由公司主任確認批准後方可有效。

  6、市場經營部備用金不得超過100元,每日下午5時前必須把當日的收入交回公司財務或存入銀行。支票和匯票的進帳單必須及時和開戶銀行核對,並留存備查。公司財務的備用金不能超過 3000 元。

  7、支票實行票據和印鑑分離管理,使用時由出納開具,財務主管加蓋印鑑,並做好支票的使用記錄及保管。凡使用的支票必須記錄收款單位名稱,銀行帳號和金額並由對方收票人簽字。

  8、公司現金款項和支票不得外借,挪用和隨意截留,如發現有上述情況而未造成經濟損失者除保留基本工資外,扣除該部門經理一切福利待遇,對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乃至開除,造成嚴重後果者追究法律責任。

  9、每月26日前各部門出入庫統計表和財務收支月報表匯公司,並將全部貨款追回,隨時接受公司的稽查。如有問題及時報公司,隱瞞問題者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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