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精選1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1

  第一節 辭職規定

  一、因種種原因不能繼續在公同工作而產生辭職意願,需公司提出辭職申請。

  二、辭職者按公司規定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屬部門主管遞交《辭職申請書》要求內容具體、實事求事,寫清辭職原因、理由,履行辭職審批程式。

  三、辭職審批程式:

  1、普通員工;組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廠長

  2、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部門主管——廠長——總經理

  四、辭職者經上述程式審批完畢後,將審批好的'《辭職申請書》交廠長報總經理備案,自批准日起到招進同等職位新員工為止到公司辦理相關離廠手續。

  五、因特殊情況如:結婚、參軍、喪事及發生緊急意外事故可考慮提前辦離廠手續。

  六、未履行完公司規定工作承諾期限(注;所有進廠員工工作承諾期限均為一年,進廠時有約定期限和因重病不能工作者除外)申請辭職者工資結算80%

  七、沒有充分的辭職理由申請辭職,除履行上述程式辦理外,工資結算60%。

  八、認真履行公司規定工作承諾,完成承諾者工資結算100%。並且享受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

  九、編造理由、矇騙公司領導申請辭職者,如被查出,不予辦理辭職手續,如產生無理取鬧、消極怠工、騸動是非行為公司將給予違紀開除之處罰。

  第二節 辭退規定

  一、辭職因種種原因達不到公司工作要求標準,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二、一般構成辭退原因的條件如下:

  1. 不能認真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者。

  2. 操作水平不過關,經技術培訓仍達不到標準者。

  3. 工作消極,做事不專心,不團結同事,沒有上進心,無法與他人溝通者

  4. 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耍老油條作風者。

  5. 在試用期不能適應本崗位工作被辭退的員工,按試用期工資100%結算

  (注:試用期為一個月)。

  三. 被辭退者由部門主管填報辭退通知書,寫清辭退原因,上報廠長或總經理

  備案後執行辭退決定。

  四. 被辭退者經調查在日常工作中如沒給公司帶來直接經濟損失者,工資結算工資80%,如經調查有對公司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工資結算60-70%。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統一公司的員工離職管理程式,做到有法可依,特制定該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具體內容:

  一)離職的類別:

  1.員工的離職分辭職、辭退和自動離職。員工的離職審批許可權和員工異動的審批許可權相同。

  1)辭職:員工因個人原因,以書面的形式主動向公司提出離職;

  2)自動離職:員工無故連續曠工滿15天以上或一年內曠工累計滿30天,均按自離處理;曠工期間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各部門須及時將自動離職員工名單填寫《離職申請表》報人事行政部處備案。

  3)辭退:符合以下情形者,可以給予辭退。凡辭退有使用電腦的人員時,部門必須先行通知資訊部關閉其電腦功能。

  A.試用期不合格者。

  B.在職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職,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C.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D.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屢教不改者,或一年內累計受大過處分達3次或以上者。

  E.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F.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G.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公司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H.觸犯刑法或國家法律法規者;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的。

  I.符合獎懲制度辭退條件者。

  J.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離職辦理程式:

  1.離職員工到人事行政部處領取《離職申請單》,按離職辦理制度詳細填寫內容後交人事行政部,由行政人事報由員工所在部門領導批核後呈總經理批准,員工辭職到期後,人事行政部將通知當事人按程式辦理離職手續。

  2.員工申請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時間以《離職申請單》交到人事行政部批准的當天算起,未經公司同意、即辭即走者,需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按該員一個月薪金計算);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申請,否則需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按3天薪金計算);

  3.員工辭職未到期需照常工作,如有違規亂紀者,一律按相關公司制度處理。

  4.員工自動離職不發放任何薪金,對公司工作及財務交接不清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5.所有部門辭退不合格員工須先報人事行政部核准後,方可通知其本人辦理手續。

  6.員工辭退可於辦理手續的當日清算工資,且員工本人必須在當日內離開公司。

  7.辭退或開除員工須立即辦理離職手續,情節惡劣的員工由人事行政部安排保安跟進,被辭員工不得在車間、宿舍、寫字樓逗留,辦理一切手續後由保安跟進出廠。

  8.凡被辭退者公司將永不錄用。

  9.勞動合同期滿,員工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提前三十天通知員工,中心/部門負責人(含)以上人員須提前六十天,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重新與公司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三)離職移交:公司所有員工離職,均須做好以下移交工作。

  1.職務移交:正在進行或未完成的工作,管理檔案、制度檔案、技術資料圖樣等其他應交接的事項移交給接替人或直屬上司。

  2.財務移交:現金、借支及有價證券、財產憑證、各類財務帳與報表及其他經營的財務專案。

  3.辦公用具移交:各類公務用的印章、機器裝置、辦公工具、文具、鑰匙等。

  4.員工離職必須本人辦理職務、財務、辦公用具移交工作,由直屬主管或部門指定員工接受工作移交,移交時必須詳細審查並簽名確認,如離職員工離職後,再發現財務、資料或公司對外的應收賬款等有虧欠或有物品損壞者,相關責任和損失由工作移交接受員工及主管負責並賠償。

  四)離職辦理流程規定:參見附件:《員工離職作業流程及說明》。

  二、作業說明:

  一)離職單需有離職員工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及人力資源負責人簽字批准後生效。辭職單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必須當天交人力資源負責人審批。主管級(含)以上員工辭職必須經總經理籤批方可生效。

  二)申請離職日期屆滿時,部門負責人根據離職生效日期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

  三)離職者屬自動離職的處理方式:離職者所屬部門負責人填好離職單,經簽字確認,送交人事行政部備案,並由人事行政部整理自離員工資料後妥善保管。

  四)辭退員工的處理方式:離職者收到生效的辭退單後,依下列程式辦理移交手續:

  1.如有使用電腦的人員,部門負責人先通知會資訊部處理電腦資料。

  2.所在部門辦理文具、檔案、工作移交。

  3.人事行政部辦理水電結算、退房、公司財物處理、計算考勤、餐費、工牌、鑰匙、受控檔案回收或交接。

  4.離職人員持交接完畢的《離職交接清單》至財務中心辦理借支清算、核算工資。

  五)離職單上各工作部門由相關業務交接經辦人或負責人簽字生效。

  六)人事行政部清理離職者名單,購買社保人員,需更新社保資料,資料員撤下離職者人事檔案(含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情況等,該部分可由財務部保管),另存二年後方可銷燬。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3

  為規範公司離職員工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和全體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新入職員工的考核期為7天,在考核期內,員工如不適應本工作,不能表現出應有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不服從上級安排,違反公司紀律制度者,厂部有權對其解僱,並不計工資。

  2.員工試用期為1~2個月,在試用期間,員工如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者,厂部有權予以解僱。

  3.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厂部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者,厂部有權解僱。

  4.嚴重違反廠規廠紀,不服從上級部門安排管教或有犯罪行為,在廠內互毆或毆人,故意破壞生產機件,裝置,或惡意損毀公物者,厂部可予以即時開除處理,被開除者,當月工資不予結算,如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可單方面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6.員工做滿3年以上(包括滿3年者),工作表現一貫良好,無重大過錯者,離職時公司將予以另外獎金,其核算方法為:底薪×5%×年數。

  7.廠內員工不論是何種方式離職都要填寫《員工離職申請書》,由部門主管,行政部主管,總經理逐級批准後才可辦理離職手續。

  8.普工離職,提前15天提交申請,中級以上管理人員,專案主管和技術人員應提前一個月申請,若未按正常申請日期提前離職者,按其所欠天數×底薪作為對公司的賠償。

  9.離職員工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①工作移交:指本人經辦的各項工作事務,保管的各類工作資料。

  ②物品移交:指員工任職期間所領用的物品,主要包括:辦公用品,公司鑰匙,電腦資料,生產工具和儀器等。

  ③款項移交:指離職員工將經辦的各類專案,業務,個人借款等項事宜移交財務部接交。

  10.員工交接完畢後,待總經理批示後,立即結算工資,併到人事部開放行條。經保安檢查行李後立即離廠。

  附件:①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擬定,解釋,執行。

  ②本制度自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4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並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並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後,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後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後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 8:00-12:00,下午:12:30-16:30, 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 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籤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籤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籤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麼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准後方可生效.無經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後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准同意後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稽核,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佈不利於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裝置設施和財產者。洩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檔案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後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洩露公司機密者,打架鬥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籤核後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裝置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並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5

  第一章 入職指引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7.5 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為工作時間

  12 : 00 - 13 : 30 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 8 : 30 - 12 : 00 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 、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 、請假

  ( 1 )病假

  a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即 8 : 30 - 9 : 00 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 、出差

  (1) 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 、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 、加班

  (1) 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 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150 %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200 %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300 %

  ( 3 )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 5 )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 、考勤記錄及檢查

  ( 1 )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稽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 2 )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 3 )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 100 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 、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 、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 、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 、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檔案存檔備查,並於資訊管理系統中進行資訊置換。

  5 、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 、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 、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 、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 、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 、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 、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 、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 . 1 及六2 .

  2 、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 、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 、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 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 、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資訊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汙。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檔案、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儲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 、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 、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 、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 、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 、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 、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 、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 、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透過者

  三、懲罰條件

  1 、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 、貪汙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 、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 、洩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 、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 、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 、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 、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 、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 、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 、因疏忽導致設施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 、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 、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 、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 、翫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 、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 、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物件:

  ( 1 )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 2 )學習培訓機會

  ( 3 )職務晉升、加薪

  ( 4 )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 、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 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 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 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 、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 、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 、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 7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階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專案,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籤咭)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裝置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菸: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裝置,如損壞裝置和造成其它後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籤工號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如有自行塗改,故意製造亂飛,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僱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僱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資料:

  4-1.人事資料卡。

  4-2.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影印件。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7-1.歇業或轉讓時。

  7-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員工欲終止契約時,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2-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早退

  3-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請假

  4-1.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每月發給。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津貼。

  4-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全勤獎:(i)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工作獎金:如計件後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若生產於$700-$1000者,將按工資10%提成,而生產值於$1000以上者,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並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週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准者不在此限。

  4.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5.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6.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附上有關證明檔案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7.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並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8.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9.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溼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後勤安排好床位後,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後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佔一個房間。

  1.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搬離宿舍。

  2.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於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3.注意安全,在廠區範圍內嚴禁坐欄杆。

  4.廠區範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7

  為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嫌疑腐敗,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車間廠務公開的專案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兌現情景,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情景,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景,每季度公佈一次;

  3、安全生產情景(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佈一次;

  4、車間管理費用開支情景,每季度公佈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職責制)的制定及執行情景,車間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完成情景及時公佈;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景、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情景,每月公佈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情景及時公佈;

  8、物資採購制度執行情景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職責人等,每季度公佈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佈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景,每年公佈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專案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資料及時公開。

  二、車間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並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專案資料。

  三、車間廠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職責人的職責,認真把好稽核關,保證公開的資料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專案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徵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提議,並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並於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職責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貼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絡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絡,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景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提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儉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經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景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回到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景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回到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佈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9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務必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菸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菸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裝置應照規定設定,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持續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裝置應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其中《工廠規章制度》簡介如下:

  一、廠規廠紀

  為了使企業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特制定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進入廠區務必佩帶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禮貌員工。

  4、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持續公共衛生環境。

  5、上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節儉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嚴禁在禁菸區內吸菸,嚴禁酒後上班。

  7、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8、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清潔,為確保安全生產,嚴禁在車間和非吸菸區吸菸,載貨電梯只准載貨,嚴禁載人。各組在下班時要把針車開關關好,墊好壓腳,做到人走燈熄機停。

  10、愛護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11、同事之間要友好團結,嚴禁鬥毆打架。

  12、用心工作,認真負責,確保本廠業務蒸蒸日上。

  13、員工務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務必自我刷卡,不得委託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務必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部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務必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務必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狀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二、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週5天,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15分鐘計0、5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每個星期的週六和週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狀況進行調節,但務必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週六和週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2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清明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務必以員工自願為基礎,並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狀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有政府延長工作時間批文除外)。

  6、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並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後務必補辦相關手續。

  7、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考勤統計員務必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10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閒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佈消極的東西。

  三、每週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景,排程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裝置、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景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儉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禮貌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資料:(1)裝置安全與衛生情景,(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並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景、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供給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援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車間會議學習制度

  一、全車間職工每週必須按所佈置的學習時間、學習資料,認真參加政治、生產、技術的學習,學習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學習,討論時進取發言。

  二、學習按時參加,不準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請假。作好學習考勤記錄和學習記錄,把它作為獎金考核的一項資料。

  三、車間召開小組長會(或組織學習)事先半小時通知各小組長,主持會議人要先做開好會的一切預備工作。到會者不得無假不到,遲到五分鐘以上者,罰款貳角,主持會議者遲到罰款伍角。

  車間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

  為加強勞動紀律,堅持正常勞動生產秩序,按工人參加治理與專業治理相結合執行考勤制度,車間統計員負責全車間考勤工作,各班組長或考勤員堅持嚴格考核。職工自覺遵守、協助治理。

  一、考勤員應以負責精神天天準確考勤,以上班鈴聲響後為準,考勤不在時,一律按缺勤處理,下班也以打鈴為準。(中午不準提前就餐,違者按早退處理,治理人員加重處罰)。作好記載,按月將考勤表送車間稽核,並交車間統計員作計算工資和出勤率的依據。

  二、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的累計時間超過半小時者,按曠工處理,曠工除不發工資外,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三、生產、工作時間不準看小說、睡覺、打牌、下棋、洗衣服、織毛線、擦腳踏車等,有以上行為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上班時間打架鬥毆、吵架哭鬧不工作者,不計出勤,所造成的工時或其他損丟由鬧人負責。班前或上班時間不得飲酒,凡酒後不許上班,作曠工處理。

  四、職工不服從排程指揮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曠工處理,除停發工資外,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理。

  五、職工有違犯勞動紀律、賭博、私拿產品、有意損壞產品和公物者,除給予經濟罰款處,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如有被公安機關拘留審查期間停發工資。

  六、因鬥毆負傷、休息期間,停發工資,負傷者的工效和醫療費用由職責者負擔,因家庭糾紛而引起的病傷假,按事假處理。

  七、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竄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消極怠工,不攬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規程,注重安全生產,愛護工具裝置,節儉原輔材料,提高技術業務本事,努力實現優質高產、低消耗。

  車間禮貌生產製度

  一、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本廠,熱愛本職工作。

  二、遵紀守法,維護正常生產秩序,不賭博,不打架鬥毆,不損公肥私,不私拿產品。

  不喝酒上班。果斷抵制精神汙染,堅持為"四化"學政治、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開展健康的文體活動。

  三、在工作、生產場所不大聲喧譁、吵鬧、說話和氣,待人堅持使用禮貌語言,不說髒話,更不得罵人。

  四、堅持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上班,嚴禁赤腳、赤膊、只穿內褲、披頭散髮、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須穿者除外)以及拖拉著鞋等上班。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11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三、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九、網路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資訊出現在網路上。

  3、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體

  5、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裝置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定,不可擅自更改。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准,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裝置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內外牆壁、櫥櫃、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衛生管理

  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於鞋櫃內或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衛生間內,並置面盆於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並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佔用床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xx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情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xxx年9月1日起施行。

  工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14

  一、本廠員工應遵守本廠一切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各車間主管的指揮和監督,對安排的職務和工種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

  二、員工平時的言行舉止應誠實、謙潔,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以爭取工廠榮譽。

  三、員工均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於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15分鐘或無故提前15分鐘下班的員工為曠工論處,同時提前3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行為,遲到、早退罰款15元,曠工者不發當天工資及津貼,如有員工代打卡行為,每次罰款50元,另員工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均可以酌情處理。

  四、員工未經安排學習不得開動生產裝置,儀器,各車間主管需嚴格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車間主管應做好帶頭作用,做好自身職務,領導好所屬員工,培養良好的工作情緒,同心協力把本廠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車間主管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規章制度,對所屬員工按規章制度監督管理,不得知情不報,蓄意隱瞞,一經發現,嚴重處理。

  七、員工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所罰的罰款撥入員工福利金,對工廠有貢獻者或提供違反本廠規章制度情報者予以嘉獎,對提供情報者保密。(以上金額為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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