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6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6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

  為貫徹執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建設方針特定本制度如下:

  專案經理是建築施工過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專案的質量法人代表,對承建的專案質量負總責。為了精心組織,精心施工,嚴把質量關,應做到: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質量驗收標準,不得隨意降低質量評定標準。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術力量,各級技術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

  三、發揮工程技術人員的特點,落實質量保證體系。

  四、杜絕不符合國家建材標準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對外物件要有相應資質的工廠加工,到場後經檢驗合格方能進行施工,對分包工程納入標準質量管理體系監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工程技術難點、疑點的技術處理,實行各項技術交底工作,嚴格執行自檢、互檢.職能部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六、組織落實各分部分項、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使技術管理資料歸檔存查。

  七、組織落實質監站對單住工程的總體質量評定工作。

  八、組織落實竣工移交驗收工作將質量好、工期短的建築產品奉獻社會。

  專案經理責任制

  一、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對所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規章制足。

  二、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組織交底與實施。

  四、實行單位工程經濟承包責任制,承包責任要有安全指標(輕、重傷指標)要求和獎罰措施。

  五、負責組織對本施工區內的主要監建設施、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及其它重要設施的安全技術檢查、鑑定與驗收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廠前的第—級培訓工作,經常組織開展安全活動,並有記錄資料入檔。

  七、負責組織每週一次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組織實施文明生產和安全達標,發生事故後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困,實施改進措施。

  九、嚴格按規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並主要用於保證和提高勞動安全生產,總結與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專案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程、規定和上級指示、決議結合專案實際情況,制定貫徹措施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第一責任,必須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每週應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討論安全生產動態,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有關部門檢查執行情況。

  四、加強對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嚴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安全經費,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不斷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六、必須按上級要求,設定符合條件的專(兼)職安士管理(檢查)人員並積極支援他們的工作。

  七、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必須做到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經費,限期整改不留隱患。

  八、凡發生輕傷事故應積極組織調查,按“三不放過”的原則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公司,凡發生重傷以上事故(含重傷)和重大未遂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並保護好現場,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同時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九、強對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十、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專案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上級指示決議和規章制度,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分管領導責任。

  二、認真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規定。

  三、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及時分析和掌握本專案安全生產動態,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責成有關部門對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同時佈置下週安全生產工作。

  四、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分別向工長(施工員)和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接雙方均應在安全技術交底卡上簽字。

  五、負責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新工人,轉換工種的工人和外用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凡未經教育培訓的人員和無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安排工作。

  六、以身作責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

  七、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及時搶救,並保護好現場,按程式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同時參加調查,分析事故,並完善改進措施。

  八、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認真執行企業防護用品,防暑降溫飲品的發放工作,同時做好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丸、有權拒絕上級違反勞動安全法規的指令。

  專案技術副經理安全責任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標準、規範,結合專案實際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並檢查落實情況。

  二、在專案管理中,對本專案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因而必須把安全技術工作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必須根據施工方法,使用機具裝置和施工工藝等情況編制出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技術依據。

  四、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中的安全檢查,及時研究和處理重大安全技術難題。

  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轉換工種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對專(兼)職安全人員的安全技術指導。

  六、負責對專案生產副經理、施工員(工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後雙方均需在安全技術交底卡上簽字。

  七、總結交流安全生產技術的經驗。

  八、對重大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從技術上分析原因,提出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專案支部書記、政工、工會於事安全生產責任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規定,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議事日程,經常研究職工安全思想動態,抓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牢固樹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支援和協助行政領導及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的貫徹實施。

  三、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職工遵章守紀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四、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把安士工作納入競賽評比內容。

  五、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善後工作。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

  1、總則

  1.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關係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並具有實用性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1.3公司的所有人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1.4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公司秘密,又便於各項工作的方針。

  1.5總經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門主管在其職權範圍內負責本部門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和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對違反本制度者給予處罰。

  2、秘密的範圍:

  2.1股東及董事會活動資料;

  2.2重大決策方案及行動計劃;

  2.3客戶的資料及供應商資料;

  2.4財務資料;

  2.5一切裝備的技術資料;

  2.6專有技術和決竅;

  2.7重大的人事變動資訊;

  2.8一切成文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檔案;

  2.9各類合同;

  2.10所設計的圖文資料;

  2.11公司認為其他重要的資料。

  3、密級劃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3.11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洩密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害;

  3.1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洩密會使公司受到嚴重的損害;

  3.1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洩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

  3.2屬於公司秘密的檔案`資料,應當在檔案的右上角標明密級。

  3.3秘密等級的劃分由總經理起草,經董事長批准後,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3.4對公司所產生的秘密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10日,對以往的檔案應於本制度釋出後三個月內整理完畢,並確定密級。

  3.5對是否屬於公司秘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應由產生該事項的部門主管應在3天內擬定密級,報總經理批准 。

  3.6絕密檔案的保密期限為長久,機密檔案的保密期限為10年,秘密檔案的保密期限為5年。

  4、保密措施

  4.1絕密的檔案資料分別由董事長和總經理親自保管,必要時也可特別委託可靠人員按照規定的制度保管,機密和秘密的檔案資料由文件秘書保管。

  4.2密級檔案必須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4.3非經原確定密級的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閱`複製和摘抄。接觸公司秘密的人員範圍由確定密級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傳真`信件,由接收員馬上交給文件秘書登記後,由文件秘書交相關人員。

  4.5寄發公司秘密,由文件秘書負責,並登記備案。

  4.6外出需攜帶公司保密檔案,必須經領導批准,由文件秘書登記,本人簽字,由文件秘書開給《保密檔案外攜許可單》,憑單由保安放行。返回後要及時到文件秘書處核銷登記。

  4.7對涉及公司秘密的場所,非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準進入。

  4.8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司內外談論-公司秘密。

  4.9對涉及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4.92指定參加會議人員;

  4.93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的範圍。

  4.94由專人記錄會議,其他人不得記錄會議內容。

  4.95會議檔案分發應編號,閱後收回。

  4.10公司對主管及相關員工,每年進行兩次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員應養成良好的保密習慣,做到:

  4.111不是自己應知道的事,不應問;

  4.112對別人不應知道的事,不應說;

  4.12公司人員如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

  報告部門主管和總經理。部門經理應當迅速查明被洩露的公司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範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並將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

  5、解除和降低密級

  5.1符合下列條件的檔案屬於可解除或降低密級:

  5.11規定的保密期限屆滿;

  5.12已有新的替代檔案出現;

  5.13外界情況已經變化,原密級已無必要的檔案;

  5.14發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級降低的情況;

  5.2解密和降低密級由文件秘書提出清單,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級操作由總經理委託專人監管,文件秘書具體實施;

  5.4檔案解密後一律當場銷燬;

  5.5銷燬程式為:公司總經理委託專人按清單一一核對正確無誤,用碎紙機或燃燒的方式進行。

  6、獎懲

  6.1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員工,公司根據其貢獻給予獎勵100--1000元,最高可按其實際貢獻的10%計算獎金:

  6.11對洩露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的;

  6.12發現他人洩露或者可能洩露公司秘密,立即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了損害後果的;

  6.13對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顯著成績的。

  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罰款500~3000元,如情節嚴重,給予辭職,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6.21因疏忽大意而洩露公司秘密;

  6.22遺失公司秘密檔案資料;

  6.23出賣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為已謀利的,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要交司法部門處理。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

  為加強生活區垃圾清運工作,保證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給廣大居民創造一個乾淨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司機和裝卸工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樹立和保持良好形象。

  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汽車駕駛證(b票)、特種作業證掛牌上崗;裝卸工必須掛牌上崗。

  3.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文明行車。嚴禁違章駕駛,自負違章罰款。

  司機進入作業現場要了解和熟悉作業現場狀況,做好風險識別和風險評估,特別是進車和倒車要加強瞭望,防止刮碰事件發生;

  裝卸工專門配合作業現場進車和倒車瞭望;

  如發生交通肇事,按照有關部門認定責任,依照本企業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4.司機和裝卸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出車:

  4.1夏季:5:00出車

  4.2冬季:6:00出車

  4.3準時進入垃圾清運責任區,對責任區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5.司機負責垃圾清運車的維護保養,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車況,不準帶故障出車;

  保持駕駛室及車體清潔,不準贓車出行,保證車庫乾淨整齊。

  6.司機嚴格按照液壓系統操作規程操作,定期對垃圾車進行注油及維

  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隊領導彙報。

  7.裝卸工負責垃圾裝卸,必須將生活垃圾與建築垃圾分開,嚴禁混裝而將建築垃圾帶入垃圾處理場。

  8.裝卸工要愛護和正確使用滾動式垃圾筒,嚴禁硬敲硬磕硬摔; 正確操作,將垃圾筒掛在垃圾車掛齒上,保證自動裝卸壓縮; 每週對垃圾筒擦洗一次,保證垃圾筒清潔;

  夏季(6月15日—9月15日)每天對垃圾筒及周圍消毒一次。

  9.司機必須按規定區域和線路停車,不得私自更改行車路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請示,批准後方可更改行車路線,否則視為私出車,給予嚴肅處理。

  10.司機不準在生活區內私停車,亂佔道,亂鳴笛,不準大聲喧譁,不準干擾居民正常生活。

  11.完成垃圾清運工作後司機負責將垃圾車開進洗車房,停放在洗車位;

  裝卸工負責垃圾車內外清洗、消毒、烘乾;

  司機將清洗消毒後的垃圾車入庫,檢查車況,簽寫工作日記。

  12.司機必須在指定加油站持卡加油,無特殊情況,不準在非定點加油站加油,否則不予報銷。

  司機要節約用油,超標費用自負。

  13.清洗消毒工負責高壓清洗消毒和烘乾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修養,保證其正常使用;

  依照規定保管好消毒藥品,嚴禁消毒藥品外流、丟失。

  按照配方配別分好消毒液,保證消毒工作正常進行;

  負責烘乾裝置的維護保養,保證垃圾車清洗消毒後及時迅速烘乾。

  14.清洗工定期對過濾池、排水井、排汙管道進行清理,及時更換過濾,保證排汙暢通。

  15.車輛更換配件、修理應逐級上報,並按照報修、購件審批程式審批後方可更換修理。

  如遇臨時性急修、急換問題也應在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專案經理、專案部考核,工程專案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專案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專案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專案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專案,作業班組、專案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專案,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5

  1、專案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儲存,並登記入冊。

  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後,併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於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6、工程開工後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專案部,證件影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8、專案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影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範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對於業務人員購入的貨物,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貨單內容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第四條對於貨物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

  第三章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五條對於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四章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六條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七條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貨物予以彙總,並編制報表上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八條保管人員對庫存貨物要每月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餘、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九條做好倉庫與運輸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貨物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並對貨物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第十條根據各種貨物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貨物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貨物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一條對於易燃、易爆、劇毒等貨物,應指定專人管理,並設定明顯標誌。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第十四條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貨物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儲存、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菸。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塗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記憶體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閒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7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材料物資的管理,確保其能夠保質保量投入使用,滿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資損壞、變質和丟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案經理部進入施工現場後,由專案經理負責建立工地材料物資庫房,為施工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創造條件。當工地無條件建有封閉庫房時,工地應積極採取設立圍欄、隔離等措施滿足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求。

  二、專案經理、施工隊長是工地庫房管理第一責任人、專案部、各施工隊要各自確定一名專職庫房保管員,負責專案部及各自施工隊工程材料物資的驗收、貯存、保管和發放工作。

  三、庫房保管員必須具備忠誠老實、辦事認真、責任心強的品德,並有基本的書寫和計算能力。

  四、庫房保管員對入庫的材料物資要嚴格進行質量、數量的檢查驗證,合格後方可接收登記入庫,保證入庫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對不合格品有權拒收。

  五、庫房保管員對庫存物資,要建立健全材料臺帳,做到貯存記錄準確、完整,保證帳、卡、物三相符,對庫存物資要掛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型號等。

  六、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做到佈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無條件上架的要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並有標識。

  七、入庫產品要根據各類產品不同性質分別保管,對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採取隔離措施進行重點保管。

  八、庫房保管員對材料物資的發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認真辦理出庫的記賬手續,填寫單據數量要準確,字跡清晰可辨,簽字認真,日期要確切。

  九、庫房保管員對在庫產品應堅持盤點和不定期抽檢,隨時掌握品種、數量的變化情況,及時報告專案經理進行補充以滿足施工的需求。

  十、對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採取擋雨、防曬措施,保證材料不受損失。

  十一、庫房保管員有義務要做好日常通風、降溫、晾曬、防塵、防鏽、塗油工作,保持庫房清潔、整齊、通風、乾燥良好環境,

  十二、庫房內嚴禁吸菸,電爐取暖、做飯等動用明火的.行為,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注意防盜、防火、防毒以確保庫房的安全。

  十三、庫房保管員要恪守職責,遵紀守法,當發現因翫忽職守造成物資材料丟失、損壞、變質等情況要及時報告專案經理,並進行相應賠償,違紀不報者,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8

  (一)物資的驗收

  1、物資入庫(進場)應及時驗收,認真填寫“物資入庫驗收單”。

  2、驗收工作應對物資的品種、規格、質量、數量逐項進行。

  3、大宗物資的驗收,實行三級驗收制度:由倉庫人員、技術人員和專案部共同進行。

  4、主要物資的入庫驗收應具備合格證和材質證書。

  5、不合格物資應拒絕入庫,並通知有關人員聯絡退換。

  (二)物資的保管

  1、對庫存物質應採用標識、標記、標牌等方法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2、及時做好建賬、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時做好防火、防盜、防潮溼等工作。

  4、做好物資盤點工作,做到月清月結,確保帳、卡、物、相符。

  (三)物資的發放

  1、物資發放應根據生產的需要,及時、認真、準確。

  2、專案部領用消耗材料時,必須持各主管技術員簽發的領料單,註明材料的數量及規格,倉庫要按各專案部建立其領用、發放臺帳。

  3、出庫物資要按照“先進先出,易損先發的原則,先發舊料後發新料,先發零料後發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機具應及時清點入庫,做好回收登記。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9

  1、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係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2、招聘與錄用

  2.1公司對員工採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並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迴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後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說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資訊。

  2.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2.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2.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複試並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於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2.7經核准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並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後一週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2.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戶籍證影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於入職後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2.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絡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2.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並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2.11報到程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絡,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於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准,公司總經理批准,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2.14如試用合格並透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2.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2.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2.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裝置、用餐、公司宿舍等,儘可諮詢入職引導人。

  附件:

  1、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表

  2、招聘面試流程

  3、試用轉正流程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0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稽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稽核企業性質。

  3、稽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專案、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稽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稽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稽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稽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釋出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釋出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專案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檔案、安全體系檔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並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裝置、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裝置,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並設立臺帳記錄。

  七、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專案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後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分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鬆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1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及專案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專案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專案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專案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專案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稽核和認證,稽核工作由企業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並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專案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專案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專案分包合同,並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2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下屬及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透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採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迴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物件:

  6.1.1各類機械裝置,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築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鹼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範物件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誌、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並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後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並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裝置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3

  1.根據生產計劃,預算生產材料,稽核生產製單,安排加工廠生產,跟進質量監控,流程追蹤,並根據生產負荷的分析核定交貨期,協調工廠與各部門均衡生產,確保生產任務的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

  2.進行各項生產工作的安排,對訂單生產工藝,技術資料、投產前的檢查與核對。

  3.對外加工訂單的貨期、品質有較強的掌控能力,及時對生產異常做出反應,發現問題及時追蹤,並提出合理建議。

  4.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並及時與上級領導進行彙報。

  5.負責員工的培訓和培養及相關工作指導;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安全生產檢驗,杜絕工廠的'生產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4

  1、專案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週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專案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後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裝置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於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裝置,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捲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並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築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於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於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捲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5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裝置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裝置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裝置,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裝置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裝置的電源,並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範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裝置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裝置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成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裝置、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執行中的裝置機械傳動位置,對裝置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並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划著火柴和未熄滅的菸頭是否落在菸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菸頭澆滅;

  5、營業場所發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並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後檢查,要對沙發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後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後雙方在班後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後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6

  場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即要支援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場長開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場長做好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並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按規定許可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費用:在審定新的建設專案時,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並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後的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8)接到隱患整改指令後,應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

  (9)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並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10)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從業人員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11)搞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7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一)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4、負責召集單位安全例會等各項重要會議。

  5、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安檢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具體負責組織做好營運車輛的例檢工作。

  2、嚴格按照營運車輛安全例檢制度、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逐項對營運車輛證照(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技術等級評定及二級維護情況、車輛技術狀況等進行安全檢查。

  3、對車輛進行例檢,對不合格的及時組織整改並將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4、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

  (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駕駛操作規程,有與準駕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持證上崗。

  3、掌握所駕車輛的技術特徵,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在發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做好車輛證照、車輛技術性能的自檢,及時進行維護、修理。

  4、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5、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⑴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線的有效情況。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⑷保持車容整潔。

  4、配合安檢員對營運車輛進行安檢,安檢合檢方可出車。

  5、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駕駛員職業道德規範,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後開車,自覺遵守交通標誌、標線、指揮燈訊號、交通管制以及現場公安交警的指揮,嚴禁超速、超載行駛,禮貌行車,確保行車安全。

  6、嚴禁私自越線(改線、繞道)行駛,嚴禁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7、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結合重大節假日、季節轉換、重大運輸保障任務不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並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及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杜絕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人員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從業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4)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後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從業人員從業時間超過3個月的,在簽訂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內到轄區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6)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各崗位從業人員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在崗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或影響安全的行為,嚴禁脫崗。

  四、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安全例會由單位負責人負責召集。

  3、安全例會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

  4、例會內容:

  ⑴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形勢、會議、檔案精神;

  ⑵聽取各部門、有關崗位的工作彙報;

  ⑶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⑷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析,研究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

  ⑸佈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5、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後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⑴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⑵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⑸其他安全內容。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可每月或結合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

  5、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儲存。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範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效能、低能耗、安全係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公安部門的年檢和運管部門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按期進行二級維護,按期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

  4、嚴禁任何人對車輛進行改裝。

  5、駕駛員要做好車輛例檢工作,不帶故障上路。安檢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檢查,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6、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7、車輛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安全標準的車輛應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九、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執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彙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彙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8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並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佈置、落實)。

  3.2.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執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採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裝置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稽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稽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19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專案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稽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稽核重大專案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5、負責專案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專案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稽核專案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援、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0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檔案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要對檔案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儲存時,要保持檔案的完整性。

  6、需上報的檔案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稽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檔案上必須詳細寫明檔案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存檔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9、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檔案帶回家裡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影印,不能轉借他人。

  11、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1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並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後、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紮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髮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於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裝置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並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並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絡訊號或通訊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定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於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援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者可能處於塔機執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並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專案部開動塔機,併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繫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裝置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2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菸、飲食和閒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訊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後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並特別注意指揮訊號和施工訊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後,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後,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稽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佈。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稽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最佳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於超速、超載、疲勞、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五)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六)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並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排程,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塗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菸、飲食、閒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機動車輛管理

  (1)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並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執行。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後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檔案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佈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範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四、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五、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線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並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2、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洩漏時,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洩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4、如有洩漏、爆炸、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彙報。

  5、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3

  第一條、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我區所轄的查干湖漁場、新廟泡漁場、庫裡漁場和餘熱魚苗繁殖場。

  第三條、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開發區水產局負責本轄區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各漁場負責。

  第五條、各漁場應當設立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本場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並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各漁場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必須符合安檢標準,配齊消防、救生裝置。

  第七條、嚴禁漁業船舶超載、搭客、裝載危險品。

  第八條、嚴禁在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新廟泡、庫裡泡水域四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

  第九條、嚴禁酒後駕船,禁止穿拖鞋作業,進行漁業作業時必須穿戴救生衣。

  第十條、漁業船舶系岸或錨泊,必須按規定配備值班人員,以保證安全,並採取有效措施防風、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漁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並層層簽訂崗位目標責任書。

  第十二條、各漁場每年至少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各漁場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並在醒目地段設立安全管理的標語牌,做到警鐘長鳴。

  第十四條、各漁場每年至少舉辦兩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培訓班,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各漁場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或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漁場都要組建安全檢查員隊伍,並且作用發揮得好。

  第十七條、各漁場要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備有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裝備和救援物資。

  第十八條、車、船在行駛中工作人員禁止打鬧,生產船隻必須按規定航線行駛。

  第十九條、封冰期間禁止非管理車輛在湖面上行駛,(“冰雪捕魚節”期間除外),冰上從事漁政管理、冬網作業的車輛要按本單位規定的時間、路線、區域行駛、嚴禁擅自行駛。

  第二十條、各種車輛、船舶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駕。

  第二十一條、對居民區和一些重要場所的.安全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電工要隨時對轄區線路和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修,排除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各漁場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並針對本場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三條、利用廣播、宣傳單、牆頭標語等多種形式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做到不在大風天倒灰及在戶外吸菸動火,採取大風天升防火旗、傳防火牌、張貼消防標語,柴草垛要遠離場居民區,防止發生火災火燒連營。

  第二十四條、各漁場要做好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制訂防火場規民約,組建巡邏隊,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條、各漁場值班員及更夫要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加強四防工作,發現險情采取積極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4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彙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5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專案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後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後方可使用。

  8、機械裝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裝置不準帶病作業。

  11、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6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厂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並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7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牧場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疫、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體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畜牧行業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或者是牧場場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牧場)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副場長)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班組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畜牧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疫病、工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班組)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疫病防控、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生產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安全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疫病防控、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崗位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疫病保健、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防疫設施、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感染疾病、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防疫裝置必須按消毒防疫要求保證正常工作:

  1、門口進出通道防疫設施每天檢測,消毒池保證隨時有消毒液。

  2、牧場內消毒車輛保證隨時使用,不得出現消毒設施裝置故障不能使用現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相關部門。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8

  本公司為了加強生產管理,有效地運用物料、人力,裝置並使之在時間上、數量上適當地配合,以便提高生產效率和質量,並達到降低成本,互惠雙贏的目的,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工作積極主動,不挑揀,不講價錢,工作期間不帶情緒,團結互助,不講不利生產的話,不做不利於生產的事,統一行動規劃,按時生產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保守公司機密,對私自洩露機密者給予開除並扣發工資。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提前請假,並認真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組長批,兩天(含兩天)以上有車間主管批,並報陳生(生產總負責人),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罰三天正班工資,每遲到1—5分鐘罰款5元、5—20分鐘罰款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認真做好對玻璃的驗收工作,清洗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產品不予印刷,如將不合格產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處理。認真檢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塵,膠布、水珠等汙染物,如有要及時清理完畢後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認真檢查生產裝置(如:印刷機、網板等)並定期保養,確保安全生產,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如因不檢修或人為原因造成事故者,責任人及車間照價賠償。

  六、印刷油墨必須提前除錯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調配確保印刷質量,對於新進的每一批油墨,先試驗沒有問題後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現問題由調墨人負全責。

  七、印刷時認真檢查質量,操作按程式,如發現異常立即停下並檢查原因,不能擴大損失,對於印壞的玻璃及時處理,如不嚴格把關造成的損失,該班承擔原料費用。

  八、衝網時必須沖刷乾淨,由組長負責並記錄,如因網不淨造成損失者由衝網人負責。在領網或交送網過程中,因抬網不慎造成網版損毀的,由抬網人負全責,罰款100元。

  九、下班後如實填寫報表,如虛報一塊扣2塊,搞好本車間及衛生區衛生,如發現衛生髒、亂、差罰款10元。

  十、生產區禁止吸菸,對辱罵他人、打架、鬥毆者一律給予開除。

  十一、加強本班技能或知識學習,增強上進心,堅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後會議。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29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裝置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裝置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裝置。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0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1

  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2

  第一條 目的

  為維護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權,保障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規範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離職種類

  一、試用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試用期內離職):指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個人因正當理由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二、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滿離職):

  指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願續簽勞動合同,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自然終止。

  三、勞動合同期內,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內離職,包括辭職、辭退、擅自離職)。

  (一)、辭職:指員工方由於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二)、辭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與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係。其中: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因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①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③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非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①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④ 因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離職 :指員工未申請辭職或辭職申請未經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開公司工作崗位。

  第四條 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離職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一)、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一)中填入擬離職員工的`基本資訊。

  (二)、與集團公司員工和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並做好記錄。

  (三)、辦理集團公司員工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的離職審批事宜;

  (四)、辦理集團公司批准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五)、辦理集團公司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六)、分析集團每月的員工離職情況。

  二、子公司辦公室

  (一)、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中填入離職員工的基本資訊。

  (二)、與本公司主管(含)以下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並做好面談記錄;

  (三)、負責辦理本公司離職員工的離職審批事宜;

  (四)、辦理本公司批准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五)、辦理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六)、分析本公司每月的員工離職情況。

  第五條 其他部門離職管理職責

  一、離職員工所在部門:

  (一)、接收員工書面辭職申請並提出意見;

  (二)、提出與所轄員工除辭職外的其它種類的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建議

  (三)、參加與離職員工的離職面談;

  (四)、辦理獲批離職員工在本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等離職交接。

  二、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

  稽核本公司離職員工借支狀況及薪酬結算。

  三、集團公司審計部:

  實施子公司及集團公司離職高管的離職審計。

  第六條 離職管理的審批許可權

  一、子公司負責人:審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員工離職事項。稽核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二、集團公司總裁: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以下員工(集團公司財務部、

  審計部部長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三、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的離職事項。

  第七條 依法辭職、辭退(非員工過失辭退)、合同期滿離職管理流程及規範:

  一、工作流程:

  流程 相關記錄 責任人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

  公司提出辭退

  合同期滿處置意見

  《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

  《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徵詢單》 人力資源部(辦公室)

  離職面談

  《員工離職申請單》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子公司辦公室

  離職審計/審批

  《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所在部門/辦公室/總經理

  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裁

  離職交接

  《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辦《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檔案、 公室)/財務部/審計部物品、事項交接清單》

  薪資核算/社保終止

  《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離司/離職分析

  在規定薪資發放日發放薪資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範

  (一)、離職申請規範及要求:

  1、 辭職:

  ①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

  ② 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③ 由員工本人以書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門負責人遞交辭職報告,部門負責人與離職申請人溝通後,仍決定離職的,由部門負責人在收到辭職報告後的兩天內,向本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轉交辭職報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

  ④ 部門負責人收到《員工離職申請單》在兩個工作日內務必與申請離職員工進行面談並簽署意見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2、 辭退:

  由擬辭退員工所在部門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在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已填入擬辭退員工基本資訊的《離職申請單》中註明辭退原因。

  3、合同期滿離職:

  勞動合同期滿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向員工及員工所在公司(部門)發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徵詢單》(附件四):

  ①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不願續簽合同,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徵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項並簽名後,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將單交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人。離職面談人與員工面談,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後,將單交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② 如公司或部門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不願續簽合同,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徵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合同項,簽字後交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由人資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負責人。離職面談人應在勞動合同期滿日前三十天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並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後,將單交還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二)、離職面談規範及要求: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後,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員工離職原因並確定能否挽留。

  2、部門提出的離職申請,在申請獲批後,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向員工說明辭退等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或其違紀事實。

  3、離職面談參與人均應做好面談記錄並簽名。

  (三)、離職稽核規範及要求:

  1、《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相關人員稽核後生效,並確定離職日期。稽核許可權見本制度第六條。離職申請未經批准人簽字同意不得辦理後續離職手續。

  2、高管人員離職申請經批准後視情況由集團公司決定是否需進行離職審計。如需進行離職審計,則在離職審計完畢後方可確定離職日。

  3、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以前,不予辦理職手續。

  (四)、離職交接規範及要求:

  1、在離職生效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通知離職管理相關部門及離職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由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附件二)。如離職交接內容較多,在《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檔案物品事項交接清單》(附件三)。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 所在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

  ② (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稽核,由經辦人及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③ 辦公室:收回離職員工胸卡、辦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④ 離職員工:在員工離職交接表單上,對離職交接內容簽名確認。

  2、以上部門如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導致交接不清,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關鍵或特殊崗位員工離職,除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外,還應按相關崗位工作交接規定執行。

  第八條 因員工過失被辭退離職、擅自離職管理流程及規範

  一、 工作流程:

  流程,相關記錄,責任人,員工違紀事實達到辭退程度

  擅自離職事項

  違紀事實 所在部門提交員工違相關規章制度,相關規章制度,紀報告及處理意見做出辭退決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見後報請集團公司、工會透過辭退決定 違紀員工所在公司、集團公司、工會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被辭退離職人簽收,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郵件寄達

  離職交接

  (拒不履行離職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組織進行清查,提交損失報告)

  《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相關部門

  《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檔案、 相關部門物品事項交接清單》

  停發薪資、終止社保。

  追繳擅自離職被辭退離職人所造成的損失。

  《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員工所在部門

  集團法律顧問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範:

  (一)、離職意見的提出規範:

  員工擅自離崗、曠工或違紀事實達到公司規章制度所訂立的辭退條件或擅自離崗事實成立,由違紀員工所在部門出具《員工離職申請單》,附書面材料及及辭退依據,提出處理意見,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二)、做出辭退決定規範:

  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對部門提交的處理意見進行初審,調查,依調查結果對處理意見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後依人事管轄許可權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或總裁辦公會做出決定並通知工會。

  (三)、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規範:

  1、辭退決定做出後,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被辭退離職員工告知辭退決定和辦理離職的時間及相關要求。

  2、書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① 被辭退離職人當面簽收。簽收後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簽收件原件存檔。

  ② 依員工檔案所留地址以掛號信或快遞方式寄達。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發信存根存檔。

  ③ 以登報方式告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刊登通知的報紙保留存檔。

  (四)、離職交接規範:

  1、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離職交接規範及要求辦理離職交接。

  2、如離職員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或擅自離職行為造成無法辦理離職手續,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牽頭,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財務部(管理人員需視情況決定是否需集團審計部參與)對其工作事項、物品、借支項、需賠償項等進行核查,同時對其非正常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做出書面報告報所在公司或集團公司。

  第九條 離職薪資結算和欠公款、經濟責任清算規範及要求:

  1、離職員工薪資結算按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2、由人力資源部經辦人會同離職員工及所在部門、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所涉及的處罰項、借支項、應交社保款項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項、違反服期及競業限制協議所應承擔的違約金進行清算,依實際金額在薪資中扣除後確定最終支付金額。由經辦人、離職員工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第十條、員工離職社保關係轉移規範及要求:

  1、員工離職後,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辦理離職員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規定轉移社保關係。

  2、如因未及時辦理停保事宜導致社保費用產生,由經辦人承擔。

  第十一條 公司對離職員工的經濟補償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勞動合同法》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

  二、員工擅自離職、因員工過失被辭退等提前中止勞動關係的行為,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三、離職員工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十二條 辭職員工對公司的賠償

  一、由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時,按培訓協議規定進行賠償。

  二、競業限制:

  三、依法離職員工其薪資不足以衝抵其應支付款項,差額部分向公司進行賠償。

  四、員工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向公司進行賠償。

  五、按《勞動合同書》及附件所約定的賠償規定進行賠償。

  六、離職員工拒絕賠償,公司將依法向其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離司和離職證明規範:

  離職員工按本制度規定辦理完手續後,方可離司,公司可以應離職員工要求,開具其離職證明(附件五)。

  第十四條 檔案管理:

  1、員工離司後,離職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將離職員工人事檔案與在職人員人事檔案分離。

  2、離職員工人事檔案及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儲存時間自離職生效之日起,不得少於二年。

  第十五條 離職分析:

  離職管理主管部門每月應做一次離職員工分析報告,主要從離職員工結構、離職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並提出改進措施,使員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範圍。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3

  一、目的: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式。

  三、離職管理

  1、辭職1.1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30天向其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

  1.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辭職員工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後,遞交行政人事部。

  1.4審批通過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到離職日期當日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1.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後,將《員工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檔、結算薪資。

  1.6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視崗位的重要性應提前3-7天提出申請。

  1.7審批許可權:

  崗位審批人一線崗位(裝卸工、生產線員工、廚師、清潔工等)基層管理崗位(文職崗位、倉管、質檢、秘書、助理、出納、統計、班組長等)中層管理崗位(各部門主管、會計)高層管理崗位(副總經理、總經理)部門主管√√××副總×√√×行政人事部√√√√總經理××√√董事會×××√

  2、辭退、除名2.1有以下情況的予以辭退: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的;2)經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經過多次培訓不能勝任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不能勝任工作的;3)損害單位利閃,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壞影響的;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各社會秩序的;5)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但不夠成刑事處分的;6)受到刑事處罰的;出現以上情況的員工由其部門經理填寫《員工辭退通知單》呈准後,作辭退處理。部門經理級以上的由總經理填寫。交由行政人事部稽核。

  2.2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員工辭退通知單》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2.3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三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

  3、離職面談員工辭職、辭退時,該部門負責人與該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檔案、資料的所有權;2)審查其瞭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審查其掌握工作、進度和角色;4)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5)《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並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員工檔案。

  4.移交、監交4.1員工獲准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2離職員工應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一式三份,並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

  移交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

  4.3移交事項

  1)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

  2)原物料、財產裝置、器具、印鑑

  3)規章、技術檔案、業務等有關資料

  4)其他應交辦事項

  5)未完成事項

  4.4監交

  1)經理級以上員工由總(副)經理監交,但情況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長指派專人協助監交。

  2)主管級以下員工由直屬經理監交。

  5、薪資

  5.1除名員工不發放薪資。

  5.2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行政人事部依《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5.3辭退員工薪資根據勞動法發放。

  5.4所有離職員工需接受財務部的審計,通過後才可發放薪資,不透過者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透過司法機關處理。

  5.5離職、辭退、員工薪資另外作表,不體現在當月的薪資表中,審計透過的財務部於次月發薪時一起發放,如有特殊情況可以與當事人協商後再另定發放時間。

  6、管理

  6.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6.2辭退或除名的員工,部門主管或相關部門需事先通知對方。

  6.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6.4移交人於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除應負擔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需受連帶處分。

  7、附則

  (1)公司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並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2)辭職員工的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後,辭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係,公司亦不受理在二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四、本制度解釋權歸於行政人事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4

  第一條、

  公司所有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按下列期限預先提出辭呈並交書面的申請。

  1、經理(含)以上人員,應於離職二月前提出。

  2、主任(含)以下人員,應於離職一月前提出。

  凡經理以上人員自辭職申請上交起未滿二月擅自離開公司的或主任以下人員自辭職申請上交起未滿一月擅自離開公司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公司有權扣留其工資和風險金。

  第二條、

  所有離職者經部門主管和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按照員工離職辦理表的相關內容進行手續辦理,待完善各項手續後方可離職。

  第三條、

  因故被公司解聘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待完善相關手續後方可離職。

  第四條、

  經批准離職人員,應在離職前辦妥業務移交手續,並經由部門主管監督交接完成後,可發給當月工資,未辦妥各項離職手續者,工資延發。

  第五條、

  工作移交時,接任員工對於移交事項查有遺漏或手續欠妥者,應會同主管、離職人員核對,自移交日起三日內補辦清楚。

  第六條、

  凡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永不錄用。

  1、不服從公司管理和安排,經勸告仍不改正的。

  2、安全意識較差,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累計3次無故不參加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培訓的。

  3、一年內發生事故三次以上,累計事故損失4萬元以上的。

  4、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不認真負責,服務態度極差,造成機械損失或重大投訴。

  5、有嚴重經濟問題,搞徇私 舞弊的。

  6、擅自停運、堵站、堵路、聚眾鬧事、干擾他人正常經營,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或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

  7、發生甩客、宰客,有重大服務質量投訴,侮辱、謾罵、毆打乘客,情節嚴重的。

  8、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並負主要責任或以上的。

  9、一年內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劣跡記錄的。

  10、被列入公司黑名單的。

  11、被行業主管部門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或從業資格證的。

  12、嚴重違規經營的。

  13、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14、造成重傷傷人事故的。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5

  1、目的

  規範公司離職員工的多種結算活動和交接工作,以利於工作的延續性;保護員工和公司免於離職糾紛;與離職人員的面談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進資訊,幫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離職工作。

  3、關鍵詞

  3.1辭職: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自動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3.2擅自離職:合同期內,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准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准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

  3.3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期限已滿,員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續簽合同。

  3.4辭退: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因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由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5開除: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由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4、離職審批許可權

  4.1總監級及其以上員工: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由其直接上司簽署意見並報送分管副總稽核後,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會簽完畢後報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4.2總監級以下員工: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司在2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稽核並提出意見,報送人力資源分管副總複核,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在2個工作日內複核完畢後,報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4.3會籤人對手續辦理的合規性和合理性負責,不具有決定權,但具有否決權。

  5、離職申請

  5.1辭職

  5.1.1試用期內;員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

  5.1.2合同期內;員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

  5.2擅自離職

  由部門負責人在發現後當日,至財務部、行政部查清該員工是否存在拖欠財務等遺留問題,向人力資源部門書面遞交員工離職情況報告,由人力資源部按開除處理。

  5.3勞動合同到期

  5.3.1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員工應提前30天將《離職申請表》報送人力資源部。

  5.3.2公司提出不再續簽:部門負責人提前2個月填寫《辭退員工申請表》,並提供具體的體現員工不勝任的,監察部提供員工具體的工作過失表現和處罰材料,報送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員工本人。並辦理相關手續。證據

  5.4辭退

  5.4.1試用期內:人力資源專員在試用期滿前3天通知員工,員工收到通知後按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5.4.2合同期內:部門負責人提前2個月將《辭退員工申請表》報送人力資源部,監察部在1個半月前將該員工的處罰資料和工作過失行為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員工收到通知書後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5.5開除

  對於符合開除條件的員工,公司可隨時進行開除,無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向其追償相應的補償金。

  6、離職面談

  6.1面談準備工作

  6.1.1在得到員工離職資訊的第一時間內,與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時進行溝通、確認。

  6.1.2員工資訊收集整理:主要內容為與所屬離職員工有關的個人資訊,包括職位資訊、心理狀況資訊、閱歷與經驗資訊、家庭背景資訊、生活狀況資訊;與員工有關的績效和薪酬資訊,包括所獲得的榮譽和獎勵資訊、薪酬福利資訊、績效表現等內容;員工離職資訊,包括離職原因、離職後的目標單位、目標崗位等。

  6.1.3準備面談主題。

  6.2離職面談注意事項

  6.2.1注意平衡維護企業、部門主管和員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談場所和時間選擇:場所一般選擇輕鬆明亮的空間,面談時間一般控制在20分鐘——40分鐘。

  6.2.3不要過分安慰,不提員工表現。

  6.2.4不承諾做不到的事,不談及他人。

  6.3面談人的選擇

  6.3.1總監級及其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分管副總或總經理負責離職面談。

  6.3.2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離職面談。

  6.3.3主管級認下員工: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離職面談。

  6.4挽留原則

  6.4.1看該員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幹力量。

  6.4.2看該員工現階段的工作是否處於關鍵階段,離開後是否會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6.4.3看該員工是否認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談結束後,將員工面談結果與部門負責人意見和離職員工資訊對比,與同崗位在職員工交流,核實面談資訊的準確性。考整理分析面談結果,提出分析觀點和建議,報送人力資源分管副總,並進行歸檔管理。

  7、離職手續辦理

  7.1離職辦理程式:離職審批通過後,由人力資源專員安排離職員工進行離職手續辦理。辦理次序依次為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行政部——售前部(北京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

  7.2離職通知

  7.2.1人力資源部在收到人力資源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意見的2個工作日內,由人力資源專員以郵件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及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交接時間。

  7.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整個離職手續辦理工作的監督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向離職員工發放《員工工作交接清單》,交接工作嚴格根據《員工工作交接清單》進行。

  7.3離職手續辦理

  7.3.1用人部門

  A確認員工離職日期及薪資結算日期。

  B協助離職員工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C資料交接:工作檔案、客戶資料、合同等,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進度、代辦事項、工作聯絡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門禁許可權的解除;電腦(筆記本)、名片及辦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況說明。

  C郵箱等賬號的禁封,通訊錄刪除。

  D其它事項。

  7.3.3人力資源部

  A合同解除。

  B離職證明的出具。

  C五險一金終止日期及其減員。

  D確定檔案、戶口和福利關係的轉出日期。

  E其它事項。

  7.3.4財務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現金。

  C工資結算:包括應發工資、經濟補償金(傳送)、賠償金(扣除)及其發放時間和方式。

  7.3.5《員工工作交接清單》一式二份,由離職員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監交人三方分別簽字確認後,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報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7.3.6移交人員: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指定接收人。如暫時如合適的接收人,原則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為接收人。

  7.3.7普通員工由其直屬主管監交。

  7.3.8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由其直接上司監交或由人力資源部指定人員監交。

  8、離職管理

  8.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工資及相應補償金等只有在辦妥離職手續後才予以發放。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8.2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需要進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8.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8.4移交人於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應負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須受連帶處分。

  8.5正常工作任務需要跨期執行的(應收賬款回收,客戶追蹤),由移交人協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種工作關係,交接後由接收人繼續處理。如造成損失,由接收人全責承擔。

  9、經濟補償

  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離職行為,由公司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追償

  凡員工在離職時具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追償:

  10.1擅自離職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10.3違背國家法律與公司保密協議,洩露公司業務秘密情節者。

  10.4挪用公款者。

  10.5其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失者。

  11、離職薪資結算

  離職員工按照離職流程辦妥離職手續,將《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清單》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工作交接清單》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影印件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根據上面的資料進行離職員工的薪資結算,並於次月的發薪日發放。

  12、離職後續工作

  12.1人力資源部

  12.1.1檢查提交的離職手續是否完備。

  12.1.2向行政部提供離職人員名單。

  12.1.3調整公司員工花名冊。

  12.1.4離職手續歸檔。

  12.2行政部

  12.2.1調整公司通訊錄。

  12.2.2辦公用品的歸檔或銷燬。

  13、制度修訂

  13.1本制度將隨著公司戰略調整與運營發展不斷調整;並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不斷修訂完善;

  13.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6

  為保障員工與公司雙方的合法權益,當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移交,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第一條 離職審批程式

  1、個人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1.1 個人離職須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經部門直接主管及部門負責人同意,人資行政部稽核原因事實後,報總經理及總裁批准。對公司有意挽留的員工,人資行政部在瞭解員工離職真相後,積極幫助對方解決問題,儘可能減少人才損失。

  1.2 《離職申請表》得到批准後,由員工上級主管直接負責本崗位工作交接,並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進行相關事宜交接,交接過程中填寫《工作交接清單》及 《離職手續完備表》 ,由交、接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三方簽字確認。

  1.3 離職人員到人資行政部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停辦手續。

  1.4 在適用期內,提前三天提出辭職申請;

  2、 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2.1 解除條件

  2.1.1 個人績效考核為“無法忍受”,且經過培訓無明顯改進的;

  2.1.2 因公司組織結構、經營業務調整、經營虧損等原因造成必須裁減人員的;

  2.1.3 根據《勞動合同》中相關條例要求達到解除合同條件,或符合《獎懲管理辦法》中辭退、開除條件的;

  2.1.4 因病或工傷,超過國家規定的休養期,仍不能勝任公司安排崗位工作的;

  2.2 離職程式

  公司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但對試用期內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2.2.1 直接主管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提出解除理由及意見,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送人資行政部核實,報總經理及總裁批准。

  3、 當然解職

  當然解職包括因合同期滿、觸犯刑律等原因離職。按現實情況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遵照公司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第二條 離職手續

  1、員工無論何種原因離職,均應履行交接手續,填寫《離職手續完備表》及《工作交接清單》,部門負責人配合人資行政部進行交接。

  2、工作交接需嚴格按照《離職手續完備表》中的規定執行,包括歸還公司物品、欠款、清點庫存等。

  3、員工未依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或未按規定時間離職,應以一個月薪資作為賠償金,如招致公司利益受損者, 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4、人資行政部負責配合離職員工辦理工資、保險、人事關係轉移等手續。

  第三條 薪酬結算

  1、工資結算日以員工正式離開公司之日為準,於次月公司發薪日發放薪資。辭退或被開除人員在辦理好一切工作移交手續之當日計算發放薪資。

  2、離職人員如有績效獎金,獎金髮放依照公司《績效及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本辦法經總裁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7

  為降低員工流失率,規範離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xx酒店各部門。

  一、定義:本制度中離職指主動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二、離職程式

  (一)主動辭職:

  1、範圍:員工要求脫離酒店,與酒店解除勞動關係。

  2、辭職申請:酒店正式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並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否則以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試用期員工必須提前七天申請,否則以七天工資作為通知金。申請時間以書面記錄為準。

  3、辭職面談:所有辭職員工必須經辭職面談程式,以掌握員工辭職原因,便於日後改善工作。

  4、辭職審批:審批程式與許可權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5、離職交接: 辭職員工必須在最後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並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辭職員工工資結算至最後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二)辭退

  1、範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辭退處理:

  1)工作能力不適合職位要求;

  2)酒店經營機構調整;

  3)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辭退審批:員工所在部門申報《 酒店離職申請書》審批程式與許可權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辭退通知:正式員工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給予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4、辭退補償:酒店因經營調整辭退正式員工將根據以下標準給付補償金。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不足半年者補償200元整。補償工資以辭退前的月基本工資為參考。

  5、離職交接:被辭退員工必須在最後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後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三)開除

  1、範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給酒店造成損失;

  3)違反社會公德影響酒店聲譽;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審批:審批程式與許可權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離職交接:被開除員工必須在三日內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4、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後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由酒店開除員工無離職補償。

  (四)自動離職:

  1、範圍:員工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2、程式:各部門一旦發現有員工未正常出勤,應 即時與該員工聯絡落實其未出勤原因,如聯絡不到或確定自動離職後上報《 酒店離職申請書》及《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因未及時上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承擔。

  三、離職申報

  1、各部門經理是本部員工離職申報責任人,因未及時申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經理人承擔。

  2、離職申報必須以書面形式,即《 酒店離職申請書》為準。

  3、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日前上報《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和《酒店離職人員彙總表》。

  四、離職員工檔案管理

  離職員工檔案酒店將儲存三年。三年後按規定自行銷燬。

  五、附則

  1、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8

  第一章 目的

  為規範公司離職管理有所依循,確保公司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管理條理。

  第二章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辦法辦理,若有特例,由總經理簽字認可。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單位與員工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個人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個人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員工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員工個人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單位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單位糾正。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四、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離職手續辦理

  一、離職申報

  1、離職員工個人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應填寫《離職申請/通知單》報送直接上級及辦公室。

  2、員工離職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的書面申報。

  二、移交

  員工離職應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工作移交

  指將本人經辦的各項工作、保管的各類工作性資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級所指定的人員,並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單》簽字確認,具體內容如下:

  (1) 公司的各項內部檔案;

  (2) 經管工作詳細說明

  (3) 《客戶資訊表》、《供銷關係資訊表》:(含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其它相關資訊)

  (4) 培訓資料原件

  (5) 公司的技術資料(包括書面文件、電子文件兩類)

  (6) 專案工作情況說明

  A、專案計劃書

  B、專案實施進度說明

  C、專案相關技術資料

  D、其它專案相關情況詳細說明

  二、事物移交

  員工在公司就職期間所有領用物品的移交,並應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1、領用辦公用品移交至辦公室;

  2、公司配置的通訊工具移交至辦公室;

  3、考勤卡、(辦公室、辦公桌)鑰匙、移交至辦公室;

  4、借閱資料移交至原保管處;

  5、各類工具(如維修用品、移動儲存、保管工具等)移交至直接上級。

  三、 款項移交

  1、將經手各類專案、業務、個人借款等款項事宜移交至財務。

  2、經手辦理的業務合同(協議)移交至財務。

  以上各項交接均應由交接人、接管人簽字確認,並經辦公室稽核、備案後方可認為交接完成。

  四、結算

  1、結算條件:當交接事項全部完成,並經直接上級、辦公室、總經理三級簽字認可後,方可對離職人員進行相關結算。

  2、結算部門:離職人員的工資、違約金等款項的結算由財務、辦公室共同進行。

  3、結算專案:

  (1) 違約金: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由辦公室按照合同違約條款進行核算;

  A、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

  B、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違約金

  (2) 賠償金:離職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由辦公室、財務進行核算。

  A、物品損失賠償金:公司為方便辦公所配置物品,不能完好歸還。

  新品 按物品購入原價賠償損失

  舊品按物品使用年限折舊後的餘額賠償損失

  B、 培訓損失賠償金:

  賠償金培訓 = 培訓費 ×(合同未滿月數 + 6) / 合同期限月數

  (3) 住房基金

  住房基金的款項結算,按照《公司住房基金管理辦法》由財務進行結算。

  (4) 工資

  (1) 合同期滿人員,發放正常出勤工資;

  (2) 公司辭退的人員,發放正常出勤工資,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 因公司經營狀況等特殊原因的資遣人員,發放正常出勤工資外,公司另外加付一個月基本工資。

  (4) 專案損失補償金:專案開發人員違約性離職,其負責的開發任務未能完成和移交,應付公司專案損失補償金。

  專案損失補償金 = (專案開始至離職日之月數 + 3)× 月工資全額

  注:因個人原因,在技術服務、專案、生產等工作中對公司造成的損失不在此管理制度中,具體辦法參見各項管理條例中的細則規定。

  五、關係轉移

  1、轉移前提

  (1) 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簽字為確);

  (2) 違約金、賠償金等結算完成(以簽字為確)。

  2、轉移內容

  (1) 檔案關係

  (2) 社保關係

  3、公司內部建立個人檔案中資料不再歸還本人,由辦公室分類存檔。

  第五章 附則

  本制度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和職工代表協商確定的。不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本制度在執行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可向公司提出,透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辦公室,修改權歸股東會。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39

  1、目的

  為規範員工離職程式,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專案員工(以下稱離職人)因各種原因離職的行為。

  3、權責

  離職申請提出:離職人/離職人所在部門主管

  離職面談:人事部

  離職申請初審:部門負責人

  離職申請複核:專案人事部

  離職申請稽核:專案主管人事副總經理

  離職申請批准:專案總經理、主管專案董事

  4、術語

  4.1離職:離職人因各種原因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並離開公司的行為總稱為離職,包括自動離職、辭職、勸退、解僱、裁員。

  4.2自動離職:離職人未提出辭職或請假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7天以上(含7天),或者在提出辭職後不履行請假手續任意缺勤超過3天,從而自動解除與公司勞動關係的行為。

  4.3辭職:離職人單方面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

  4.4勸退:離職人因績效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由公司單方面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

  4.5解僱:因離職人違法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由公司單方面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

  4.6裁員:公司因經營狀況或管理需要進行組織架構調整等原因,需要壓縮部門、裁減人員而由公司單方提出與離職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4.7部門負責人:本檔案中部門負責人定義為部門所屬最高行政級。

  5、內容

  5.1離職審批流程圖

  a.財務部人員;

  b.督導二級以上人員;

  c.月薪3000元以上人員

  屬以上情況的,須呈遞

  5.2離職程式說明

  5.2.1離職申請提出

  5.2.1.1辭職試用期內離職人需提前7天,正式錄用之離職人需提前30天到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離職調查問卷》,並在填妥後將《離職申請表》遞交所屬部門最高督導級人員。若督導級人員離職則遞交所屬部門負責人,行政級人員離職則遞交專案總經理。《離職調查問卷》則在辦理離職手續時交回人事部。

  5.2.1.2勸退/解僱部門經理應將離職人的有關情況與人事部門協商達成一致後,由所在部門最高督導級人員到人事部門領取《離職手續辦理表》並負責填寫,同時由部門負責提前7天-30天通知離職人。

  5.2.1.3裁員由專案總經理提出裁員計劃,交人事部,由人事部與其部門負責人協商達成一致,確定裁員名單並提前30天通知離職人。

  5.2.2初審籤批

  由部門經理在接到《離職申請表》後應根據原因和部門狀況認真進行審查,並註明意見,籤批後遞交人事部。

  5.2.3面談與複核

  5.2.3.1面談組織者:人事部相關工作人員

  5.2.3.2面談物件:a.對勸退/解僱/裁員持有異議的離職人;

  b.在《離職調查問卷》上提出較為突出的管理問題的離職人;

  c.人事部酌情安排面談的離職人。

  5.2.3.3操作程式:由人事部負責人指派專人與離職人面談,根據面談結果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並由人事部負責人在《離職申請表》上'人事部意見'一欄中加簽意見。

  5.2.4稽核與審批

  人事部在《離職申請表》加簽意見後,按許可權逐級報批。

  5.2.5離職手續辦理

  5.2.5.1辦理時間:統一安排在每週一、週三、週五。

  5.2.5.2辦理手續

  人事部收到經稽核批准後的《離職申請表》後應立即通知離職人,離職人向人事部勞資管理員提交制服押金收據及由部門負責人籤批的考勤記錄,人事部在結算後直接將《離職申請表》交至財務部。同時,離職人必須將已填寫完整的《離職調查問卷》交回人事部,憑此在人事部領取《離職手續辦理表》,並依照以下流程到各個部門辦理相應手續:

  a.所在部門(按《離職手續辦理表》所列內容辦理工作交結手續);

  b.制服房(須到制服房辦理退工服手續的部門有:餐飲部、運作部、市場&銷售部;須到部門指定的服裝保管員處辦理退工服手續的部門:物業公司、售樓部);

  c.秘書室(須到秘書室辦理手續的崗位包括:行政級人員、行政辦人員、行政辦車隊主管、物業客運中心主管、售樓部辦證員、業務部辦證員、工程部資料員、物業住戶中心主管);

  d.人事部(辦理退《員工手冊》及工牌手續);

  e.後勤部(部門資產管理員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f.後勤部(辦理伙食費結算手續、退宿及相關費用結算手續);

  g.財務部(辦理結算)。

  5.2.6工資結算及退社保

  a.工資結算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後,離職人將《離職手續辦理表》第一聯交回所屬部門文員處,憑第二聯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b.退社保人事部開具加蓋公司印章的退社保證明,離職人員到社保局辦理退保手續。

  5.2.7辦結期限

  5.2.7.1辭職/勸退/裁員離職人應在收到《離職手續辦理表》的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各項交結及工資結算手續,凡在員工宿舍住宿員工若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按25元/天收取住宿費,超過7天不辦理者,視其為自動離職處理。

  5.2.7.2解僱人事部應在收到《離職申請表》後,在'批准離職日期'後2個工作日內為離職人辦理完結離職手續,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天。

  5.2.7.3自動離職由所在部門主管/主任提出申請,按離職程式辦理,但財務部不予結算工資,同時不予辦理其它任何手續。

  6、附則

  6.1本《管理規定》中所提及之'特殊情況'是指:

  a.稽核人或批准人休假或出差;

  b.離職人怠於辦理離職手續;

  c.離職人向人事部提出複議;

  d.其他。

  6.2本《管理規定》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0

  1.離職種類(開除、辭退、辭工)

  1.1開除/辭退:員工嚴重違反員工手冊規定及崗位責任紀律或不能勝任工作,達到開除/辭退級別。

  1.2辭工:由員工本人提出,正常辭工申請要提前十五天與書面形式提出。

  1.3自動離職:連續曠工3天者或月累計曠工達3天、年累計曠工4天者,或未按規定程式辦理離職手續之離職,作自離處理。

  1.4急辭:個人發生緊急事件當天提出辭職需當天離開公司的離職行為。

  2.離職申請規定:

  2.1開除/辭退:限離職當日辦妥移交手續,當天立即離開公司。

  2.2正常辭職:

  2.2.1新進人員在職未滿7天如申請辭職將無薪結算;入職超過7天並且在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5天提出申請;

  2.2.2試用期滿辭職:主管級以上及財務人員辭職需提前15天提出申請(以行政部收到的離職申請書為準);

  2.2.3其它人員辭職需提前10天提出申請(以行政部收到的離職申請書為準)。

  2.3急辭工:當天提出申請當天結算離開公司。

  2.4對於僱員辭職之申請,本公司有權不準或根據需要核定其離職生效日期。

  3.離職審批許可權規定:

  初審(提報)

  複審

  稽核

  核准

  部門主管

  部門最高主管

  行政主管

  總經理

  4.薪資

  4.1薪資計算到離職生效日期前一天為止;

  4.2未休之累積有薪假期以薪資付給;

  4.3個人提出急辭申請視為單方違反合約,必須扣除30%的工資。以作為違約責任。

  4.4辭退時公司不另作辭退補償或生活補助等。

  4.5離職人員其薪資離職時即時發放。

  5.離職交接

  員工離職時,部門主管負責回收離職人員之領用物品(參考總辦之領用物品登記表)並作好交接,若有應繳而未繳回之公司的資產、檔案、物品將給予原價扣款,拒交或遺失有關證件者,每證罰款30元。

  6.離職程式

  6.1當事人提出離職申請並填寫《離職申請書》交各級主管及總辦審批。

  6.2生效日由部門主管/行政主管在場進行物品及工作交接,完後由保安隊長/行政主管一起到宿舍清點物品等,並開具《物品放行條》,經同宿舍人員簽名後當事人將物品提至四期大門口,當班保安在《物品放行條》上簽名確認,當事人再將其返交到總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及結算工資。

  6.3結算完工資後,保安監督當事人離開公司,不得逗留。

  7.離職注意事項

  7.1未籤準離職以前或已籤準生效日前,必須在本崗位正常上班,如曠工、不服工作調動或工作散慢者,主管可申請作相關處罰。

  7.2離職生效期內,當事人不得請任何事假。

  7.3任何離職辦理手續後當天18:00前必須離開公司,不得在公司借宿。

  7.4辭退或開除之員工不得再進入公司範圍,包括會所、辦公室及宿舍,如發現在職人員在以上區域接待被辭退、開除之員工,當事人處中過處罰。

  8.應用表單

  8.1《離職申請/結算單》

  8.2《物品放行條》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1

  第一、新員工入職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新員工必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影印件,填寫入(離)職審批表

  2、要求相貌端莊、清秀,面部無缺陷,口齒清晰,反應靈敏

  3、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癲癇,無肺結核、甲肝、乙肝、傷寒等傳染病或皮膚病

  4、有推薦人者優先錄用

  5、所有財務人員(收銀員、出納、會計、倉管、採購員)、值夜都必須在入職時提供當地戶籍人員提供的《擔保證明》,並由店長進行家訪,核對《擔保證明》的真實性並瞭解提供擔保人員的情況。

  6、由店長安排交納相關押金並領取工服、工牌;員工憑押金收據到宿舍長處領取臥具

  7、店長介紹店鋪情況,安排入職培訓和崗前培訓

  第二、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店長為三個月,廚師長及領班為兩個月)。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考試成績、技能水平及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店長決定新員工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是解聘

  (2)試用期間工資按標準執行

  2、試用期培訓

  (1)店鋪必須安排新員工培訓,並在員工轉正前進行考試

  (2)店鋪需確定新員工的輔導老師(一個月),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係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為:一帶一,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

  3、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員工,經部門主管推薦店長批准提前轉正。

  (2)對違紀違規、造成責任事故或暫時勝任不了工作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

  (4)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的員工,原則上解除聘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2

  一、辭退管理

  1、辭退:是指對不適合店鋪發展或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依法進行的勸退,包括試用期內辭退及轉正後辭退。店鋪對被辭退員工按其薪資標準與實際出勤天數正常進行薪資結算。

  2、辭退程式

  被辭退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辦理離職手續,用人部門要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辭退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後方可離職。

  二、開除管理

  1、開除:是指對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處罰。

  2、開除程式

  (1)開除員工,店長報告上級批准後讓其辦理相關手續。

  (2)被開除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店長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開除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後方可離職。

  三、自願辭職

  1、店鋪與員工之間無論哪一方提出終止工作關係,都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試用期的通知期為一天),因違紀被開除者和被辭退者除外。

  2、辭職員工應由店長審批。

  3、員工辭職申請獲准後,方可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部門主管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

  5、在所有離職手續辦妥後,辭職員工方可在店鋪規定日期領取工資。

  四、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員工離職獲批

  向店長或指定人員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

  向宿舍長退還臥具

  向店長退還工服、宿舍鑰匙、店鋪鑰匙、腳踏車等物品

  店長審定

  清算領、借款手續、核對扣款

  規定期限內領取工資

  若不退換臥具、工服則按進價從工資扣除

  1、移交的物品種類

  (1)店鋪的檔案資料(包括電子版)

  (2)店鋪的有關資料

  (3)店鋪用品

  (4)工服、鑰匙

  (5)店鋪分配給其使用的屬於公司的財物

  (6)宿舍使用的臥具

  六、工資結算

  1、辭職員工領取工資截止日期為正式離職日期

  2、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須扣除以下款項:

  ①員工拖欠未付的店鋪借款、罰金、宿舍費

  ②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3)遺失的店鋪任何財物將作價酌情賠償

  八、辭職、辭退、開除的管理要求

  1、店鋪不應違反程式,隨意辭退或開除員工。任何型別的離職行為(辭職、辭退、開除)與處理程式,均須按規定進行

  2、店鋪開除的員工,其他店鋪不允許再錄用

  3、不辦理辭職手續就離職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店鋪有權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除名處理

  4、店長辭職或調動離職,離店交接要有財務人員的離職審計記錄

  店鋪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3、曠工:未經領導批准離而不到崗者。

  4、病事假:因生病或有事者。

  5、串崗:不在規定崗位工作

  6、脫崗:不在工作崗位工作。

  (二)考勤須知

  1、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脫崗、串崗等現象的員工,應進行教育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2、對曠工者,應作除名處理

  3、除公休外,店鋪員工出滿勤者享受店鋪給予的全勤獎200元。

  (三)考勤處罰

  1)員工遲到或早退,串崗或脫崗(30分鐘以內),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獎罰制度。

  2)當月遲到或早退兩次以上(含兩次),除執行食品安全獎罰制度外,即扣發當月全勤獎。

  3)當月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一次,除執行食品安全獎罰制度外,即扣發當月全勤獎。

  4)當月曠工除扣發3天工資外,再扣發當月全勤獎。

  5)當月員工因個人原因(如重大差錯、事故、不服從上級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者一律扣除全勤獎。

  (四)考勤統計

  1、店鋪考勤員由外場領班以上管理人員擔任。

  2、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在考勤機上按指紋。

  3、考勤管理員每月14日上報店長考勤記錄,作為工資扣款依據。

  (五)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錄考勤

  2、如實反映本店鋪考勤中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記錄憑證並存檔

  4、記錄時使用考勤符號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3

  第一條、公司所有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按下列期限預先提出辭呈並交書面的申請。

  1、經理(含)以上人員,應於離職二月前提出。

  2、主任(含)以下人員,應於離職一月前提出。

  凡經理以上人員自辭職申請上交起未滿二月擅自離開公司的或主任以下人員自辭職申請上交起未滿一月擅自離開公司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公司有權扣留其工資和風險金。

  第二條、所有離職者經部門主管和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按照員工離職辦理表的相關內容進行手續辦理,待完善各項手續後方可離職。

  第三條、因故被公司解聘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待完善相關手續後方可離職。

  第四條、經批准離職人員,應在離職前辦妥業務移交手續,並經由部門主管監督交接完成後,可發給當月工資,未辦妥各項離職手續者,工資延發。

  第五條工作移交時,接任員工對於移交事項查有遺漏或手續欠妥者,應會同主管、離職人員核對,自移交日起三日內補辦清楚。

  第六條:凡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永不錄用。

  1、不服從公司管理和安排,經勸告仍不改正的。

  2、安全意識較差,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累計3次無故不參加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培訓的。

  3、一年內發生事故三次以上,累計事故損失4萬元以上的。

  4、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不認真負責,服務態度極差,造成機械損失或重大投訴。

  5、有嚴重經濟問題,搞徇si舞弊的。

  6、擅自停運、堵站、堵路、聚眾鬧事、干擾他人正常經營,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或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

  7、發生甩客、宰客,有重大服務質量投訴,侮辱、謾罵、毆打乘客,情節嚴重的。

  8、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並負主要責任或以上的。

  9、一年內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劣跡記錄的。

  10、被列入公司黑名單的。

  11、被行業主管部門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或從業資格證的。

  12、嚴重違規經營的。

  13、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14、造成重傷傷人事故的。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4

  1.制定目的

  規範本公司員工離職作業流程,確保離職交接工作順暢進行。

  2.適用範圍

  公司三職等(含)以下員工的離職作業。

  3.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

  4.內容

  4.1離職型別及申請要求

  4.1.1辭職:自動請辭離職

  (1) 三職等(含)以上須提前一個月申請

  (2) 一、二職等須提前10天申請

  4.1.2辭退:解僱離職

  因故被解僱者,公司應事先通知員工,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4.2離職程式

  4.2.1員工辭職,由本人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並按《員工離職申請單》上所列事項詳細填妥後,親自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2若屬辭退情形,則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並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離職原因”欄內“公司因素”的“其它”項中註明原因,其餘交由員工本人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3離職流程:離職申請→直接主管、上級主管籤批→本部門手續辦理→人力資源部手續辦理→財務部手續辦理→(副)總經理籤核→離廠

  4.3離職移交

  離職人員提出《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直屬主管核准後,即可辦理離職移交。

  4.3.1離職人員辦理移交時,應由直屬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無適當的接收人,應暫由該職務的直屬主管進行接收。

  4.3.2移交人與接收人在辦理職務移交時,均應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4.3.3各項移交,由各部門經辦人員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籤核即可,必要時需填寫《工作移交清單》。

  4.3.4離職人員原職務上的、代管的或正辦理中的工作、檔案資料(公司規章、公文、報表、技術資料、圖樣)等均應列入移交。

  4.3.5對已辦而未結案的事項,離職人員需向接替人或有關部門交代清楚。

  4.3.6離職人員原領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應交還有關部門。

  4.3.7移交手續未完備前,應保留移交人當月薪資,待其移交完成後,再行支付。

  4.3.8移交期限:原則上上述移交應於1~3日內辦妥。

  4.3.9移交手續(或移交清單)應由直屬主管詳加審查,不合之處應要求更正。如離職人員正式離職後,再發現財物、資料或對外的公司應收款項有虧欠未清者,應由責任人負責追索。

  5員工內部調動與離職制

  5.1員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請在本部門內調換崗位的,由所在事業部或分店經理決定,

  並透過人力資源部進行協調,履行“內部員工調動工作物品交接”手續。各事業部或分店需增減或跨部門調動員工時,應由部門經理或分店店長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經過研究後,報相關副總批准後實施。

  5.2員工申請辭職或調動工作

  5.2.1一般員工需提前15天,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虛提前30天提出書面報告申請。

  5.2.2經本部經理同意後,填寫離職人員申請表。

  5.2.3經各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後,交至人力資源部。

  5.2.4人力資源部調查核實簽署意見後報請總經理審批。

  5.2.5辭職或調動申請未經公司領導批准前,員工必須監守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離崗或

  消極怠工,公司將按制度予以處罰。

  5.3員工被辭退(勸退)或被除名(開除)

  5.3.1員工被辭退(勸退)或被除名(開除),必須以制度為依據,由所在部門或分店以書面

  形式將處理意見上報人力資源部。

  5.3.2人力資源部金國調查核實後,簽署意見並報總經理審批。

  5.4調出、辭退的交接手續

  5.4.1員工調出、辭退必須在開原崗時將工作同指定的交接人員進行交接,並由指定的領導

  監督交接。認真填寫《工作物品、內容交接單》,並由相關的領導簽字。

  5.4.2交接手續辦完後,連同離職申請交至人力資源部,離職後30天后到人力資源部領單到財務部門領取工資和其他款項。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5

  一、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離職:

  1、 有違犯本公司規章之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 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尚未確定者。

  二、前條第1、2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准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導致停職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資。

  三、在停職期間,薪資停發,並應即辦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僱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 在公司服務一年以下三個月以上者,於10日前預先通告。

  2、 在公司服務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於20日前預先通告。

  3、 在公司服務三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於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僱,並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五、從業人員在接收前項預告後,如另謀工作可以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之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資照發。

  六、依照規定,解僱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處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者,發給一個月工資。

  以上所稱薪資,系以從業人員最後服務月份之薪資為準。

  七、從業人員辭職,應於7天前以書面形式呈轉公司主管人員核准,事後彙報總經理核准。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呈轉總經理核准。核准辭職後,應即辦妥移交,並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說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八、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6

  第一條 所有新進員工、在職員工特別是有專門技能要求的員工,均需過經過培訓才能上崗。

  第二條 公司透過培訓,來幫助員工瞭解公司發展狀況;瞭解公司的基本政策,規章制定;掌握勝任工作的技能和方法,從而達到“一次一位同事,一次一個商場,一次一位顧客”的目的。

  第三條 培訓內容分為教育和訓練兩方面,教育偏重於觀念,而訓練則偏重於操作實務。兩者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達到培訓的目的。

  培訓的內容:

  一、新進員工的培訓內容及方法

  1、對新進員工給予友善的歡迎,使他們有賓到如歸的感覺。

  2、介紹公司主要領導、同事、和工作環境,工作條件。

  3、介紹公司的人事政策、經營理念、規章制度;著重介紹公司的給薪計劃、升遷計劃。

  4、介紹所應聘的職務必須具備的素質要求、技能特長、行為準則。

  5、當場發放與其工作有關的說明書、考核標準與考核表,讓他們有遵循的軌跡,依樣去做,按部就班,將失誤減至最少。

  6、分組討論,讓新進員工暢談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點子或設想,疑問及要求;並請有關資料人士給予指導和解答。

  7、現場參觀,熟悉環境。

  實際操作,模擬訓練。

  老員工的培訓內容及方法

  1、首先應對老員工的能力和素質、思想和表現作一次調查,找到培訓的重點或必要點。調查的方法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能力、素質、人際關係、知識、技術、態度。

  2、調查瞭解之後,就必須針對重點進行再教育。教育的內容會有許多的不同,可從黨見的缺點開始訓練。老員工常常會出現這樣的缺點:

  (1)對工作部門整體性的工作內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動性;

  (2)忘記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3)對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夠,總說“照著指示做,可以吧!”

  而不願多投入。

  (4)時間管理不徹底。工作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這是工作準則。老員工因為在公司服務時間長,易產生惰性,沒有時間觀念。

  (5)人際關係處理不恰當、合作協調能力差、不服從主管指揮。

  3、當公司每一項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臺時,應及時對老員工進行培訓,以期達到自覺執行的目的,或對公司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趨勢有較深的瞭解。

  第四條 各種培訓之舉辦,應儘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

  第五條 從業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考核,晉升之參考。

  離職

  第一條 公司希望所有員工在風采工作的經歷是一段有益的經驗,並希望所有員工都是本商場事業的合作伙伴。公司並不願意解僱任何一位員工,但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將會考慮終止與某位員工的聘用:

  一、自動提出辭職申請的;

  二、觸犯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其情節或過失已經達到了開除或解聘條件的。

  三、違反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其情節或過失已經達到了開除或解聘條件的。

  第二條 凡員工辭職,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須提前一個月,其它人員提前15天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直接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辭職的審批程式按照《權責劃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條執行。

  第三條 核准辭職後,應即辦理交接手續,依次辦完《離職通知書》所列“應辦事項”,憑此單到財務中心結算工資。交接手續完全者,公司原銀奉還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交接手續不清楚者,兩個月後交還。

  如辭職未經核准,或交接手續不清楚,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條 凡因第一條二項、三項而被公司解聘、開除者,由人力資源部填發《離職申請書》、《離職通知書》,經核准後交離職人,依次辦理完所列“應辦事項”後,憑單到財務中心結算工資,但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一律不退。

  免職處理人員離職後,一律不退還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

  第五條 如果公司因為裁減人員而解僱員工,公司給予七天有薪水預告期,讓其另謀工作;在交接手續清楚的前提下,離職前一天,公司退還行為保證金和《經濟擔保書》;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人員,發滿最後服務月份之薪水;不滿一年的按實際上班天數(包括預告期七天)計算薪水。

  第六條 所有離職人員在離開公司後,有義務繼續為公司保守商業機密;如因漏露了機密或其它報復行為致使公司受到損害,本公司有權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索賠。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7

  1.制定目的

  規範本公司員工離職作業流程,確保離職交接工作順暢進行。

  2.適用範圍

  公司三職等(含)以下員工的離職作業。

  3.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

  4.內容

  4.1離職型別及申請要求

  4.1.1辭職:自動請辭離職

  (1) 三職等(含)以上須提前一個月申請

  (2) 一、二職等須提前10天申請

  4.1.2辭退:解僱離職

  因故被解僱者,公司應事先通知員工,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4.2離職程式

  4.2.1員工辭職,由本人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並按《員工離職申請單》上所列事項詳細填妥後,親自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2若屬辭退情形,則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並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離職原因”欄內“公司因素”的“其它”項中註明原因,其餘交由員工本人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3離職流程:離職申請→直接主管、上級主管籤批→本部門手續辦理→人力資源部手續辦理→財務部手續辦理→(副)總經理籤核→離廠

  4.3離職移交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8

  根據公司法各項規定,示酒吧實際情況,制訂本酒吧辭職制度:

  一、自動離職:自動離職的員工,不退服裝押金,沒有工資,住宿舍的必須馬上搬離宿舍。

  二、員工辭職

  1、應於半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工作人員或未簽定合同者應於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辭職批准的工作日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直屬主管申報核准作辭退處理。

  三、開除、除名:

  1、員工犯有重大過失而開除或除名的,沒有服裝押金,沒有工資,酒吧不作任何經濟上的補償,工衣,工具馬上收回,當晚必須離開宿舍。公司有權保留追究其經濟上的責任。

  2、一個月內員工有三天曠工的,作開除處理,酒吧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49

  一、入職程式

  1、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式進行入職;

  2、入職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時間到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3、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並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影印件,銀行卡學歷證書原件或其他相關證明;

  4、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5、由人事帶領入職員工到上崗部門報到。

  二、離職管理程式

  1、辭職:

  ①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②未籤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獎金。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並辦理離職手續後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

  ③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人事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④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人事部核准並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⑤審批許可權: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准,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准。

  2、辭退、勸退

  (1)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並報人事部核批;

  (2)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後報人事部核准並備存;

  (3)人事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許可權: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准,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准。

  3、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彙總送人事部,人事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後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4、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准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三、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1、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_______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准後,送人事部備案,人事部憑此表招聘。

  2、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3、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4、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稽核簽署後,交人事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5、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人事部核准後方可聘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50

  一、入職手續辦理:

  1、招聘原則:

  a、因事設崗,因崗擇人;

  b、先店內,後店外;

  c、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2、招聘條件:

  a、一線面客員工基本要求:年齡:18-26歲,實際表現無劣跡,品質優良,身體健康,氣質高雅,高中以上學歷(特殊崗位或有特殊技能可適當放寬),普通話標準(英語或其他語種流利可優先考慮)。身高:女158cm以上,男170cm以上。

  b、後勤或其他工種則根據部門及崗位需要。

  3、招聘程式及步驟:

  a、用人部門根據本部人員編制及淡旺季等情況透過與人事部協商有計劃地招聘人員。

  b、員工提出辭職,部門應在三天之內以書面形式上報人事部,以便人力資源部提前進行人力調配。

  c、面試:任何面試人員必須首先到人力資源部面試,經人事主管考核簽字後方可到用人部門進行第二次面試,由用人部門確定職位、工資、入職日期(每週一,若有特殊情況請預先通知人力資源部),後返回由人力資源部經理複核,再逐級審批後方可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各級別員工入職最終審批許可權及程式如下表:

  d、入職前員工必須準備好如下資料:身份證、本人有效學歷證、相關資格證書、計劃生育證、健康證、照片、制服押金300元。全體員工須辦理深圳戶口擔保手續(詳見深圳擔保要求),保安員須有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e、入職手續辦理時間為每週一,入職培訓時間為每週二及週三,到部門報到時間為每週四,部門在三個月內必須安排新入職員工進行部門內部的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二、離職手續辦理:

  1.員工辭職須向部門提交書面辭職申請。試用期內提前七天,試用期後提前三十天,否則扣除七天(試用期內)或三十天(透過試用期轉正後)工資作為提前通知款。

  2.部門在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後,應首先了解辭職原因(可以挽留應儘量挽留),後由部門填寫離職審批單,經員工本人及部門經理/總監簽字後於三天內送交人力資源部,員工辭職審批許可權及程式如下表:

  3.如員工屬自動離職(連續三天曠工),則部門應於第四天將離職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

  4.被開除員工的部門應於當天上報離職審批表至人力資源部並通知員工。被開除員工須於即日辦理離職手續,大廈將永不再錄用。

  5.如部門根據營業需要進行裁員,應提前七天(試用期內)或一個月(透過試用期轉正後)通知員工本人,並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上報人力資源部。

  6.經過以上級別逐一審批後,在最後工作日由員工本人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清單,並於三天內辦完全部離職手續及結賬手續。

  7.未過試用期的員工辭職時須扣除培訓及其他有關費用100元。

  8.如因劣跡被大廈開除或辭退的員工將永不再錄用,被裁員的員工將根據其表現在一年以後考慮再錄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51

  入職程式

  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式進行入職;

  入職者按綜合部要求的時間或持綜合部的錄取通知上崗單到綜合部辦理入職手續;

  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並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影印件,管理人員須提供學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收銀員、吧員、倉管、財務等相關人員需提供本地行政事業單位擔保人並辦理擔保手續)

  驗證各種證明檔案(學歷證明、身份證、健康證明等)

  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到上崗部門報到

  離職管理程式

  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並逐年累計。未籤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並辦理離職手續後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試用期員工在入職後的五天內提出辭職者不結算工資。

  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綜合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綜合部核准並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審批許可權: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准,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准;

  辭退、勸退

  因某種原因,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並報綜合部核批。

  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後報綜合部核准並備存。

  綜合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許可權: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准,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准;

  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彙總送綜合部,綜合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後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工資和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准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並逐年累加。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和獎金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10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准後,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憑此表招聘。

  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綜合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臨時員工在職期間,除工傷例外,其請假一律不發工資。

  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稽核簽署後,交綜合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綜合部核准後方可聘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52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檔案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裝置,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捲菸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裝置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週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於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於發現並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53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54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的全面管理,強化結構工程質量控制,根據GB50204-20xx(20xx年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國家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實施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處於樁基及結構施工階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現場均必須按規定設定砼、砂漿試塊的標準養護室。

  第三條(管理部門)

  建設部建築業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標準養護室工作,市與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監督檢查。

  第四條(實施單位)

  標準養護室由樁基和結構施工單位負責建立和管理,

  建設、監理單位負責督促檢查,質量監督站負責監督抽查。

  第五條(標準養護室的.技術要求)

  標準養護室的設定必須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一)房屋要求保溫隔熱,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確定標準養護室的面積,最小少於5平方米;

  (二)配置冷暖空調、電熱棒等恆溫裝置。

  1、養護室的溫度標準為20±2℃,相對溼度標準為95%以上,室內溫溼度均勻性應滿足上述要求;

  2、室內應該設有試件放置架,試件放在架子上彼此間距至少保持10~20mm,試件表面應保持潮溼,並不得被水直接衝淋。標準養護期齡為28d。

  3、無論採用哪種加溼裝置,必須保證噴出的水是霧化狀態,不能將水直接澆淋在試件上

  (三)標準養護室中須配置溫度計、溼度計,溫、溼度應由專人每天記錄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時必須建立標準養護室的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第六條 (試塊製作要求)

  砂漿、砼試塊應按規範標準制作,試塊製作後應在終凝前用鐵釘刻上

  製作日期、工程部位、設計強度等,不允許試塊在終凝後用毛筆等書寫。

  第七條(評選條件)

  工程施工現場設定標準養護室作為本市文明工地及標準化工地評選的必備條件。

  第八條(審批規定)

  個別特殊工程不宜在施工現場設立標準養護室的,由施工企業向工程質量監督站提出書面申請,應經質量監督站批准。

  第九條 (施行日期)

  本規定於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55

  1、 熱愛公司、熱愛部門、熱愛本職工作,自覺遵守和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 恪守職業道德、注重專業素質的提高、誠信待人、誠信做事,杜絕利用工作之便透過刁難或維護業務單位來謀取非法所得,藉以給予業務單位謀取額外利潤。

  3、 熟練掌握並嚴格執行山東省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計價規則及國家清單內容,認真落實執行公司相關制度。

  4、 保守公司相關機密,不得隨意將本公司相關造價單價通知與其他部門人員或外界人員。對外輸出資料嚴謹、統一。積極做好瀋陽騰越公司後勤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合約造價部的工作職能所在。

  5、 具有強烈成本意識,能積極減少公司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6、 履行份內職責,有強烈的服務意識和規範的服務行為,積極配合公司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的同時能分擔其他業務。

  7、 積極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我素質。及時收集資訊,資料分類整理,單價分類統計,自己所負責的工作清晰可見,方便工作中隨時查閱。

  8、 生活中團結友愛,工作上互相幫助、資源共享、爭取效率最大化。

  9、 每月按時完成相關專業工程結算工作,不推諉不延時,切實可靠地保證公司制度的推進,及時將相關班組及專業分包單位結算款落到實處。

  10、 每月15日-22日為各種進度款稽核時間,要對現場進度、合同、計量方式進行核實,做到準確無誤,工程量要經得住推敲。

  11、 算量工作自接到工作後,別墅、多層15天,高層25天,車庫20天完成(完成標誌為出含量分析表、預算書);勞務合同簽訂自接到單價審批單後2天內完成,專業分包合同,自定價後3天內完成(完成標誌為雙方簽字蓋章完);單價審批自接到專案部申請後3天內完成,完成標誌領導簽字完畢

  12、 土建、安裝造價人員每月不得少於4次去現場瞭解施工進度及可能涉及公司造價的一切事宜。部門負責人每月會對各位片區負責人進行考核,此考核計入年底獎金。

  13、 嚴格遵守公司日常考勤制度,按時開展工作,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按公司人力制度執行。事前需請假,並填寫假期申請表。請假不提前申請者扣當日工資,半年連續三次無故曠班,按自動離職處理。

  14、 嚴格遵守公司日常工作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圍及工作環境。堅決杜絕在辦公時間、辦公室做私活;嚴禁上班時間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月累計超過三次,扣本員工當月個人電話福利);上班期間不許登入與工作無關的網頁、QQ、MSN、網路購物及收取與工作無關的快遞郵件、玩遊戲或者其他網路溝通方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在當月工資裡面扣除,月連續三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降薪10-20%,情節嚴重者將進行辭退處理。

  15、 認真並按時完成部門負責人交予的任務,禁止消極怠工,若發現一次警告、二次罰款100元,三次以上交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降薪、調職或者辭退。工作開展過程中要按要求定期彙報完成情況。

  16、 工作態度嚴謹、負責、細緻,做到數字零誤、字眼清晰無歧義。造價部的工作禁止出現:差不多、大概、基本上、應該是、或許是等模稜兩可的文字。文字語言要緊密。禁止與業務部門、業務單位有過多的接觸。

  17、 上述規章制度從20xx年2月1日起執行建築公司規章制度。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管理制度範本5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採用橫向聯絡、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髮展壯大,並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專案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範、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專案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透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複製的,秘密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複製。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鑑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後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列印的檔案、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由具體列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洩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裝置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裝置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鏽蝕,並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採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採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乾淨、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裝置、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製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並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徵訂、檔案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徵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專案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減少壓佔。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00—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註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專案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絡,按期進行賬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鑑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築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字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稜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專案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裝置部門簽訂的採購合同由材料裝置部門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賬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製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製廠設專人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二十九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三十一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三十三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三十五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第三十六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四十一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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