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精選22篇)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精選22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並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並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後,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後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後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籤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籤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籤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麼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准後方可生效。無經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後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准同意後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稽核,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佈不利於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裝置設施和財產者。洩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檔案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後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洩露公司機密者,打架鬥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籤核後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裝置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並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2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膠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汙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汙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裡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3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4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准,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裝置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內外牆壁、櫥櫃、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衛生管理
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於鞋櫃內或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衛生間內,並置面盆於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並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佔用床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xx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建立規範的考核平臺,進一步規範、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四條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佔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採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於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佔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後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五條考核方式
採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後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後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條考核細則
由於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範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佔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後執行。
第七條考核週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於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考核流程
下發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考核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並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彙總、分析後存檔。考核檔案的儲存期為兩年。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考核結果等級分佈
1、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為表揚先進,激勵後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範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於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公佈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並採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為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比例:分配比例=(Mi*Pi)/∑(Mi*Pi),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Pi=考核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考核面談
第十五條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並貫穿於考核的全過程。透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並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並監督執行。
第五章考核申訴
第十八條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第十九條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一週內給予答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上報和公佈的及時性、比例分佈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專案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6
一、績效考核規定:
1)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並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週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週期,各分店月內每週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彙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彙總後報財務部。
5)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彙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餘分數彙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採取倒扣形式;月底剩餘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獎罰程式與許可權:
1、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2、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3、獎罰許可權:
1)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公司、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公司各部門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採購部長、營銷經理;
4)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分店獎懲許可權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分店獎懲許可權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許可權;如超出許可權,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許可權;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許可權。
3)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許可權,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許可權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並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並被採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7)積極致力於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成效突出者;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讚揚者;
7)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捨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其它獎勵:
1)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四、處罰制度細則:
(一)
1、其它處罰:
1)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處罰。
3)月彙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30%,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5%領取。
4)月考勤彙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5)年彙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後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9)年度彙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10)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週期。
11)年度彙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二)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1—20分/次處罰:
1)上班無故遲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曠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請,即開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給員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批准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7)財務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8)上班期間儀容儀表不整;
9)當值區衛生不合格;
10)當值區擺臺標準不合格;
11)當值區備品未按要求準備;
12)未按照標準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
14)工作時間吃東西;
15)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圍堆聊天、嬉戲打鬧、串崗者;
16)交接班未詳細交接事宜就離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動作。
18)越權擅自運用設施裝置者;
19)隨地吐痰,隨手亂扔菸頭,果皮,紙屑等雜務;
20)上班時間看書報雜誌,收聽(看)廣播、錄影、電視者,
21)前廳、後廚基層員工在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手機;
22)下班後無故在餐廳逗留者;
23)將閒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者;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30分處罰:
1)第二次違反第一條過錯;
2)私自換班、換休者、脫崗者;
3)上班睡覺;
4)損壞制服;
5)在公共場所、食品製作場所或禁止吸菸區域吸菸;
6)上班期間在酒店內喝酒;
7)擅自使用餐廳客用餐具;
8)擅自張貼、塗改通告、檔案;
9)因工作失職造成輕微損失或其他輕微事故者;
10)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例會、培訓、會議者;
11)在同事中拉幫結派、惡語傷人者;
12)因帶情緒工作,造成顧客就餐投訴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購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經濟損失者;
14)對所屬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丟失者;
15)發現營私舞弊行為而又不及時上報者;
16)未按規定時間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吵;
18)在店內聚眾賭博或觀看賭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經店長允許私拿店內公物使用者;
21)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進行盤點,對財務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節較輕者;
23)丟失出入庫單據或其它原始憑證,情節較輕者;
2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5)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20-50分處罰:
1)未經領導允許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取、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代辦私事;
2)上班前飲酒,當班飲酒或管理人員無應酬當班飲酒;
3)未經總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批,私調員工工資;
4)將店內物品、工具、材料、裝置、器材等私藏;
5)未經批准私自將客人遺忘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鬥毆之雙方當事人或與顧客發生鬥毆之當事人;
7)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其他報酬;
8)盤點時未及時清理、檢查快過期食品,造成財產損失者;
9)接受供貨商的宴請娛樂者;
10)店長違反工作制度或對下屬督導不嚴,造成較嚴重影響者;
11)未嚴格執行檢查制度造成安全隱患者;
12)營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動或動用消防器材、裝置、設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員對員工投拆打擊、報復;
15)遺失本店重要物品導致中度損失;
16)擅自越權打折、簽字;
17)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輕事故;
18)保安人員擅離職守、造成損失;
19)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相類似者;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分以上處罰:
1)對客人及同事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威脅同事;
2)拒不執行公司對其最終處罰決定;
3)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工作安排;
4)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隱瞞;
5)蓄意損耗、破壞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重事故;
7)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7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8
第1條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透過對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態度以及能力的評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績效,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股權激勵、人事變動等激勵手段。
第2條績效考核作用
1、瞭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4、瞭解員工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人力資源部規劃提供基礎資訊。
第3條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即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客觀性原則,即用事實標準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反饋的原則,即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4、時限性原則,即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第4條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1、月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勤務系列、技術系列(不含副總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員(不含銷售人員)。
2、季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
3、年度考核:適用於本制度適用的所有人員。
第5條考核小組組成
1、組長由總經理擔任,負責提出年度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副組長由分管人力資源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監督考核過程並負責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3、執行組長(負責日常業務的執行)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各崗位做績效考核。
4、組員由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擔任,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
5、人力資源部作為辦事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考核結果並統一備案。
第6條考核小組職能
1、成立考核小組是為了組織、實施、監督績效考核工作。
2、小組成員負責按時完成對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審查批准分管部門的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不定期抽查部門考核結果,並針對不合理的考核結果及時提出建議並糾偏。
4、負責修正公司現有考核制度與考核實際情況可能存在的矛盾,從而使績效考核制度簡明有效並易於操作,最終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業績。
5、負責處理考核過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9
為加強公司宿舍區的文明建設,使職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特制訂職工宿舍文明守則如下:
熄燈時間: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長:
1、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菸頭等。
2、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寵物,不允許養狗。
3、講文明禮貌,不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準弄髒和劃花牆壁。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垃圾、雜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內。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預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7、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等、晚上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
9、各住戶生活區的衛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10、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
11、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就息習慣,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共創和諧就息空間。
12、遇到他人行為看不慣或他人影響自己休息的,聽從舍長安排,調配工作,不能發生過激行為,否則肇事方的,按開除出廠處理,造成他人傷害的,工廠追究肇事方的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13、得不到被訪方、全休宿舍員工的同意,來訪方一律不允許進入被訪方宿舍區域,非本廠員工一律不能進入和留宿,否則視事態的性質對當事人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等廠規處理。
14、其它未述,請自覺執行,有需要幫助的,請與廠長或技術員、前臺聯絡。
以上規定希望廣大職工自覺遵守,違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規定的條款給予處理。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0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業員工宿舍居住的員工必須是本企業內部員工,入住前須辦理入住登記手續,由企業統一安排床位。
2、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辦理好暫住證,並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檢查需要。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非企業員工住宿,員工家屬來訪,需過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門申請並出示相關證件,由企業統一安排,但不超過1一個月的期限。
4、企業為員工提供被褥、枕頭、毛毯,員工需繳納100元押金並保留好收據,員工退還宿舍時,企業憑收據退還押金。
5、為方便員工,企業把每一宿舍樓101房間設為管理區,並安排兩名管理員。管理員負責檢查各個宿舍的安全狀況和衛生狀況。
6、宿舍鑰匙由室長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鑰匙。如有遺失情況,應報告管理員重新配置,配置費用個人承擔。
7、宿舍內個人貴重物品,應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別人的物品。
8、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嚴禁使用功率大的電器。
9、企業每月免費配給各宿舍一定量的電,超過規定度數的電費由宿舍內成員負擔。
10、室長根據宿舍的具體情況安排好值日,員工應積極的保持好宿舍衛生,不亂扔亂放。
11、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行為,嚴禁非法不軌行為的發生;嚴禁往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菸蒂。
12、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的喧譁、打鬧或亂竄寢室,影響他人休息。
13、員工離職、退休、免職、開除、解僱的,應與離職之日起,3天內,搬遷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14、凡員工存在以下行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管理員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賭博、鬥毆的,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經常在宿舍喧鬧,影響他人休息的,無正當理由經常夜不歸宿的及其他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
1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發現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罰款20~200元,對屢教不改者,可另行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1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2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員工宿舍由會所統一管理,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從會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員工到辦公室、行政部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員工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員工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單、空調被、枕頭、蚊帳等物品)可自行購買;
5、員工離職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辦公室、行政處輸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員工因故停職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職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員工離職必須在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員工宿舍者,會所將採取相應的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員工,如有室內員工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員工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員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寢室長請假並由主管簽字辦理書面離宿手續,辦好由主管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二、員工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上班,並穿好工作服,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
2、在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員工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員工不得串宿舍,員工不得帶非會所人員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員工的東西;
4、員工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主管請假並簽名,將請假表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5、在上班時間,員工未經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舍的要有主管同意批條;
6、嚴格遵守會所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7、晚上下班後,員工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會所,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員工要嚴格遵守公民行主規範,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員工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主管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10、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
11、住宿員工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訓,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員工和員工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明燈、長流水現象。根據季節不同將給予一定免費額度電費,超出部分住宿員工均攤;
13、員工寢室設定電錶、水錶,注意節水節電;
14、住宿員工個人物品放在小櫃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宿舍;
15、住宿員工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見面主動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員工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並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檔案,並每週公佈一次,作為優秀個人評比結合測評;
2、員工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員工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櫃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櫃),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折碼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寢室長的檢查;
5、全宿舍大掃除時每個住宿員工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中,便後要立即沖水;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走水關;
8、熄燈後不得使用電話;
9、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以保持水房乾淨整齊;
四、員工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檯燈、電爐、熱得快、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櫃、抽屜、取暖裝置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節假日休息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不得外潑水、扔廢棄物;
4、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員工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員工個人的錢、金銀手飾、MP4、筆記本、手機等物品,一律隨身帶好,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與會所無關;
3、員工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宿舍;
六、員工違反紀律處理辦法
1、員工違反(宜春郝蓮娜姐妹美容SPA會所的管理條例),將進行批評,給予違紀告誡、警告等處分,並通報全會所;
2、不按要求做宿舍內務及衛生工作,限期改正;進行扣錢處罰,多次扣錢累計達到50元,給予待崗7天處罰。
3、故意損壞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動承擔責任者,按原價5倍賠償;
4、有打架者、偷盜員工錢物者將給與開除處理。
七、“文明員工”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員工”評比制度。
(一)評比方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週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彙總檢查結果,一季度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員工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
3、全會所大掃除時每個寄宿員工都必須按宿舍員工都必須按宿舍長分工參加大掃除;
4、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衛生檢查分為床鋪、物品擺設、鞋子和襪子的擺放、地板及垃圾筒衛生、桌面整潔;
具體要求:
1、及時換洗衣服;
2、鞋子統一放在鞋架上,擺放整齊,乾淨、無異味;
3、被褥成方塊(三折四疊),放在床頭北端(南面宿舍靠南端)摺疊整齊;
4、蚊帳掛吊整齊一致,帳門掛起的高度要一致;
5、牙刷、牙膏、口杯擺放整齊,方向一致;
6、物品無亂掛、亂放現象;
7、壁櫥內物品乾淨、擺放整齊。
(2)宿舍紀律
1、紀律實行各人扣錢,宿舍累加制度,每季度進行一次計算;
2、計費情況將作為員工個人綜合素質測評、升職、扣費多的員工年底均不能參與評選優秀幹部和各單項先進個人;
3、具體扣分細則
A、地面不乾淨,床上堆放物品不整齊,被子未疊整齊,桌面雜物多不整潔,垃圾未及時倒,鞋子、熱水瓶等放不整齊;每項扣1-2元;
B、擅自調換床鋪、睡在他(她)他人床位,每項扣1-2元;
C、無人時未關燈、電扇、水、門等,每項扣1-3元;
D、隨意串門、嬉鬧打罵、亂扔。每項扣1-3元;
E、上班未經同意留在寢室內,扣2元;
F、未請假缺席員工大會或遲到,扣1-3元;
G、對管理工作人員不尊重,扣3元;
H、追跑、打牌、喧譁、聚集起鬨。每項扣2元;
J、熄燈後不安靜:洗涮、講話、聽音樂、找物品、打電話等。扣2-5元;
K、欺負辱罵員工、吵架;待崗一天;
L、不服從管理,出言不遜,態度粗暴不講理,違告一次;
T、發現違禁電器並使用,作沒處處理並違告一次;
R、其它違紀將酌情扣1-5元;
W、對好人好事將酌情予以表揚並加分、獎勵。
(三)宿舍文化建設
1、宿舍可根據員工們個性、愛好、特長來確定宿舍文化主題,突出特色;
2、可自由為宿舍命名,可將宿舍成員的照片,個人介紹等張貼於宿舍門上;
3、宿舍內可以依照員工們的文化主題佈置,如張貼牆紙或海報,在桌上擺放放盆景或其它裝飾物品;
4、宿舍佈置必須注意如下幾點:
A、內容要健康向上,給人以美感;
B、主題突出、和諧優雅,符合員工特性和時代特點;
C、總體要保持整潔;
D、床、桌、椅等不可擅自移動;
E、不準破壞公共裝置。
宿舍文化評比每月由中層領導小組成員評比,每月對宿舍進行檢查評選,對優秀員工給予獎金,表彰。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3
一、目的
1.全面貫徹公司薪酬、目標考核、5S管理等檔案精神;
2.科學評價部門內部員工的工作效果;
3.確定部門內部員工的績效工資;
4.調動內部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
5.提高部門內部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依據
1.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2.公司目標考核管理方案(含補充規定);
3.考勤管理方案;
4.司機與車輛管理方案;
5.公司其他相關制度與方案。
三、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
3.明確規定、嚴格執行原則。
四、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部門內除部門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五、分類
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型別的不同,將部門內部員工分為四類:
1、行政人事助理;
2、車隊隊長;
3、車隊司機;
4、食堂炊事員。
六、考核辦法
考核辦法分兩類,一種為工作目標考核部分,根據崗位類別確定不同的考核標準,月度內統計一次,總分為100分;一種為日常行為考核部分,適用於部門內的所有員工,為對部門員工的基本要求,在工作目標考核的基礎上增加或扣減分數。
(一)工作目標考核部分:
1、管理崗位的考核:適用於行政人事助理和車隊隊長;
1)說明:每週考核一次,月度彙總。
2)計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實際得分之和/周工作計劃分數之和;
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月度週數。
3)要求:
週六12:00前責任人提供本週工作總結和下週工作計劃;
總結客觀、公正、全面;
計劃全面、科學。
4)考核辦法:
不符合要求每例扣2-4分;
不按要求時間提交扣得分的3分。
2、司機的考核:適用於司機
1)說明:每月考評一次;
2)要求:按公司車輛與司機管理方案執行;
3)考核辦法:按公司車輛與司機管理方案執行。
3、食堂炊事員的考核:適用於炊事員:
1)說明:每月考核一次;
2)要求:衛生、價格、味道、花色基本滿足就餐員工要求;
3)考核辦法:由部門設計調查文卷對服務質量進行抽樣調查,平均得分為其工作考核得分。
(二)日常行為考核部分:
說明:每月考核一次,累計計算
計算:月日常行為考核得分=扣分+獎勵
1、考勤:
1)要求:按公司和部門規定出勤;行政人事助理和車隊長外出半小時以上需要部門經理批准,司機(炊事員)外出(非固定時間工作內容)半小時以上須車隊長(行政助理)批准,司機外出1小時以上須部門經理批准;請假須按公司規定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式進行審批;漏打卡應於2日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由部門經理籤認,月度內限3次,超過按公司規定執行;
2)考核辦法:由部門經理根據考勤記錄和個人記錄確認,每違反一例扣分值的3分。
2、5S管理:
1)要求:按公司5S管理方案執行;
2)考核辦法:每違反一例規定扣分值的1分。
3、工作態度:
1)要求:主動、積極對待工作,遇到責任範圍內問題應及時報告,並提出相關解決辦法;工作期間嚴禁玩遊戲、看遊戲網頁。
2)考核辦法:每違反一例扣分值的2-5分,其中玩遊戲和看遊戲網頁每例扣5分。
4、溝通協調:
1)要求:協調好與領導、同事間相互關係,不得衝撞領導(含間接領導)、對待同事不友好,工作中的問題應耐心解釋、說服。
2)考核辦法:衝撞領導每例扣3分;對待同事不友好每例扣1-2分。
5、會議:
1)要求:按時間參加公司和部門的相關會議;
2)考核辦法:會議遲到,每次扣2分,缺席扣5分。
6、臨時性工作:
1)要求:無條件、積極、主動的的接受領導交辦的工作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考核辦法:部門領導交代工作態度不好、工作拖延、完成質量差每例扣2分;公司領導交代工作每例扣4分。
7、工作失誤:
1)要求:工作中保持嚴謹認真的態度,降低失誤率,杜絕重大失誤;
2)考核辦法:正式檔案的一般失誤酌情扣分,重大失誤每例扣2-6分。
8、團隊建設:
1)要求:具備團隊意識和大局觀念,能積極、主動有效的幫助同事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問題;
2)考核辦法:每例與同事的配合不暢扣2分。
9、車輛管理(本項內容僅適用與司機):
1)要求:穿著工裝、配工牌;按規定進行車輛停放;出勤日每天對責任車輛進行檢查;
2)考核辦法:違反一例扣5分
10、公司處罰:
1)要求:嚴守公司紀律,未有受公司處罰記錄;
2)考核辦法:受公司通報批評一次,扣6分;受公司警告一次,扣12分。
11、獎勵:
獎勵為表彰有突出貢獻的事件,主要為以下幾方面:
1)受到部門表揚,每次加3分;受到公司通報表揚加6分,記功加10分;
2)完成計劃外工作較多,且完成質量和效果較好,視情況加2-5分;
3)積極幫助同事解決工作外困難,視情況加2-3分;
4)學習上刻苦鑽研,進步較快者,視情況加1-5分;
5)部門內部考核表現突出者,視情況加1-3分;
6)其他需要表彰的事項酌情加分。
七、考核結果與薪酬的計算
(一)員工月度考核結果=月度工作考核結果+月日常考核結果
(二)員工薪酬的計算
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作為月度績效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工資的依據。
員工薪酬的計算方法為:
1、月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個人月績效得分/部門平均月績效得分)*個人月績效工資
2、季度績效工資
(個人季績效得分/部門平均季績效得分)*個人季績效工資
個人季度績效得分為個人季度內月績效得分之和
3、年度績效工資
(個人年績效得分/部門平均年績效得分)*個人年績效工資
個人年度績效得分為個人年度內月績效得分之和
八、附則
1.績效考核結果公佈的1天內,個人發現有評分不實之處,可直接向部門經理進行申訴,部門經理於1天內解釋、答覆或調整;對部門經理的解釋、答覆或調整不滿意者,可在答覆後的2天內向總經理、書記進行申訴,總經理、書記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2.部門內部的考核為加強內部管理的一項基礎性檔案,部門內部員工應積極配合。
3.本辦法為試執行方案,可透過會議紀要或專門方案補充。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4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考核時間、複核時間、考核終定時間;
年中考核x月x日到x日、x月x日到x日x月xx日;
年度考核x月xx日到xx日、x月xx日到xx日x月xx日;
轉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續致信網內容)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許可權見下表:
考核物件初評(員工自評後)彙總部門複核;
分公司副總級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工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考核物件初評(員工自評後)彙總部門複核;
職能總經理員工自評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主管副總經理分公司人事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職員直接主管評分公司人事間接主管核定;
技術人員技術主管評分公司人事間接主管核定。
注:對於分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複評,員工間接主管(高於員工兩級)最後核定認可。
七、考核標準
人事考核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不同崗位的任職人,尤其是對同方這樣的高科技企業。同方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著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總部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其次,針對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點,將員工劃分為管理類與技術類業務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
公司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經營業績、工作態度、任職能力三方面,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的權重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各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圖:
考核專案職位類別經營管理類職能管理類技術類
業績考核約佔70%、50%、40%
能力考核約佔15%、30%、30%
態度考核約佔15%、20%、30%
員工考核總得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八、考核表
1、考核表按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研發技術類三種,各類下面再細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的指標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評分參考表,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但未經與人力資源部協商透過前,不能擅自調整考評結構和要素賦分。
2、年終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存於員工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委員會和各部門總經理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查閱。
九、考核評價
1、考核結果的等級評定:
全部型別的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總分,劃分為“特優”、“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級,並作如下界定:
考核總分95分以上85-95分70-84分50-69分50分以下
2、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及心理誤差(暈輪效應,對比效應,平均化等),考核結果經過除權處理實行部門(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門,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資源部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5%
中等人數: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65%
有待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0%
急需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注:考核列入極優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須同時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考核程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1、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許可權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2、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
3、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補充建議:
當直接主管欲評分數與員工自評分數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檔級時:
1、直接主管應讓員工本著客觀的原則再次自評
2、如員工再次自評分數變化不大時,直接主管可以進行復評,並向該員工的間接主管說明情況
3、當員工自評分數與直接主管分數出現檔級上的差別,建議主管應該與該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當員工最後考核分數歸入“急需提高”或“特優”時
1、建議該員工主管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2、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體的事實說明,作為考核結果的補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訴
1、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2、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事決策委員會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3、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二、考核與獎懲
1、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相掛鉤,按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對員工的職位工資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①特優員工:原則上崗位津貼上調一級;
②優秀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在機會適當時,可作職務晉升處理;
③中等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
④有待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但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⑤急需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下調一級,且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2、年度考核為“有待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崗位津貼暫不調整,在年中考核前不作晉升處理;
②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則崗位津貼下調一級,若等級在“有待提高”之上,則崗位津貼不調整,也可按正常程式作晉升處理;
③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評為“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3、年度考核為“急需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該員工崗位津貼在年度考核結束後下調一級。
②同時,如在年中考核前,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到期,則該員工與公司聘用期滿後,公司不再聘用。在這期間,該員工崗位津貼相應下調一級
③如在年中考核時,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仍未到期,則對員工進行年中考核,如仍評為“有待提高”或“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如評為“中等”或以上等,則公司繼續聘用,但崗位津貼在第二次年度考核開始前不作調整。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委員會;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20xx年x月xx日。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5
本考核方案適用用生產xx車間。
以扣分考核為基本形式,扣分與考核工資掛鉤。每月彙總評比一次,普通員工的考核工資為200元,考核結果處理按照《記分方案》執行,40分以上進行末位淘汰。
本考核方案分為5部分:工作表現、業務技能、執行制度、敬業與協作、日常行為。每部分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表現
1.上班遲到、早退扣2分/次;
2.工作不積極、做事拖拖拉拉扣5分/次(例如車間安排的事情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3.串崗、脫崗、離崗超過20分鐘,扣4分/次;
4.在崗位上睡崗扣6分/次;脫離崗位睡崗扣10分/次;
5.上班時間看報紙、雜誌、玩手機或干與生產無關的事情扣4分/次;
6.除取樣外,無故呆在車間分析室扣4分/次;
7.在工作場所內大聲喧譁、起鬨、妨礙他人工作的扣5分/次;
8.不寫請假條,無故曠工扣6分/次;
9.對本崗位的裝置及生產情況不按時巡查扣4分/次;
10.做假記錄、提前做記錄或之後做記錄扣6分/次。
二、業務技能
1.不按規定擺放物料扣2分/次;
2.對本崗位的裝置不熟悉扣3分/次;
3.對本崗位的原材料性質不熟悉扣3分/次;
4.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不會使用扣3分/次;
5.對本崗位桶裝物料的碼放位置不清楚扣2分/次;
6.公司和車間組織的考試不合格扣6分/次;
7.因操作失誤造成物料損失扣8分/次;
8.對本崗位的操作法不熟悉扣6分/次。
三、執行制度
1.不按操作法操作,違反工藝指標或自行更改工藝條件扣6分/次;
2.存在跑、冒、滴、漏現象扣2分/次;
3.在生產區內(包括各車間、各烘房、倉庫、廁所、汙水處理崗位)吸菸或未經允許私自帶入火種扣10分/次;
4.動火、登高、入罐作業時未經批准而作業扣3分/次;
5.在上班時發現上班前飲酒扣6分/次;酗酒的扣8分/次;
6.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擺放扣4分/次;
7.拒絕參加公司或車間組織的安全、消防、環保學習及培訓扣4分/次;
8.私自帶兒童及外人進入生產區扣6分/次;
9.交接班不清楚扣6分/次。
10.無特殊原因換班吃飯時間超過30分鐘扣2分/次;超過40分鐘扣4分/次。兩人都脫離崗位去吃飯扣4分/次;
11.向公司推薦員工而被開除、辭退的,扣推薦人10分/次。
四、敬業與合作
1.無顧拖延物料反應時間扣7分/次;
2.本崗位有蒸汽閥漏汽或有迴圈水、鹽水浪費時不向上級反應扣當班操作工4分/次;因操作失誤造成鹽水損失的扣當班操作工20分/次;
3.物料洩漏未及時阻止扣4分/次;
4.本崗位反應未完成或者未達到工藝指標的要求就將物料轉入下一崗位(未經班長和車間主任同意)扣7分/次;
5.不服從公司和車間領導指揮扣10分/次(例如不服從工作安排、臨時安排等);
6.本崗位發生事故時該崗位操作工不參加搶救扣10分/次;
7.與同事之間打架、鬥毆扣40分/次;
8.破壞、損壞廠房、機器裝置、工具、原材料及產品扣20分/次
9.洩露公司機密、經營機密扣40分/次;
10.無中生有、弄虛作假、搬弄是非、拉幫接派,造成同事之間不團結扣20分/次。
五、日常行為
1.衣著不整,上班期間穿拖鞋釦2分/次;
2.不戴上崗證,不穿工作服扣3分/次;
3.故意毀壞滅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水帶扣4分/次;
4.故意阻擾或妨礙安全保衛值班人員執行任務扣10分/次;
5.沒有出門證或主管領導未簽字就私自外出扣4分/次;
6.撕毀檔案、檔案材料及公告檔案扣5分/次;
7.對同事及家屬實施誹謗、恐嚇、威脅、侮辱扣40分/次;
8.損公肥私、盜竊公司財物扣10分/次。
9.本崗位衛生不乾淨扣4分/次。
備註:1、扣分請註明時間、事件。
2、扣分在10分以內者為合格;10分以上按百分比扣發考核工資;40分以上進行末位淘汰。
3、此表由工段長(班長)統計後,每日上交到車間主任,弄虛作假、不交或塗改扣工段長(班長)生產裝置部2分。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6
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做出評價,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實現企業的目標。為了做好集團的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透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透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透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資料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1)領導能力;
(2)部屬培育;
(3)士氣;
(4)目標達成;
(5)責任感;
(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物件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髮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7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三、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1、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九、網路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資訊出現在網路上。
3、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體
5、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裝置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定,不可擅自更改。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檔案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裝置、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視窗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xxx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專案。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稽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稽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絡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詢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裝置;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裝置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衛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稽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專案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開啟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翫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厂部。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19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閒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佈消極的東西。
三、每週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排程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裝置、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裝置安全與衛生情況。
(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
(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
(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並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援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20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4、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3、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21
一、本廠員工應遵守本廠一切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各車間主管的指揮和監督,對安排的職務和工種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
二、員工平時的言行舉止應誠實、謙潔,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以爭取工廠榮譽。
三、員工均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於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15分鐘或無故提前15分鐘下班的員工為曠工論處,同時提前3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行為,遲到、早退罰款15元,曠工者不發當天工資及津貼,如有員工代打卡行為,每次罰款50元,另員工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均可以酌情處理。
四、員工未經安排學習不得開動生產裝置,儀器,各車間主管需嚴格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車間主管應做好帶頭作用,做好自身職務,領導好所屬員工,培養良好的工作情緒,同心協力把本廠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車間主管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規章制度,對所屬員工按規章制度監督管理,不得知情不報,蓄意隱瞞,一經發現,嚴重處理。
七、員工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所罰的罰款撥入員工福利金,對工廠有貢獻者或提供違反本廠規章制度情報者予以嘉獎,對提供情報者保密。(以上金額為人民幣)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明細22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員工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