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模板(精選10篇)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模板

  一、什麼是員工規章制度

  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於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二、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模板(精選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模板(精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公司。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情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

  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七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

  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xxx年9月1日起施行。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1.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2.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1.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3.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4.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①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②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③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④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⑤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6.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①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②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③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④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7.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

  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絡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絡,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第十七條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透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施行。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4、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3、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編制,凡在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所屬專案經理任成員;各部室、分公司、專案經理部等負責人為本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應根據專案規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全領導管理機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原則、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2)“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

  (3)“四不放過”(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第四章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並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並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並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九條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稽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複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第十一條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第十二條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範,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並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十三條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並按要求責令專案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專案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十四條分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程、規定及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審批制度、施工專案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裝置設施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3、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並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嚴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員工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及時上報,並協助事故調查組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認真吸取教訓。

  第十五條分公司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評比、考核等項工作。

  2、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工程專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

  3、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4、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第十六條專案經理(專案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作為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專案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專案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

  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萬元以下的專案1人;5000萬元~1.5億元的專案2人;1.5億~2.5億元專案3人;2.5億元以上的專案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專案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專案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裝置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專案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專案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第十七條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及時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資訊,協助專案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十八條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專案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專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第十九條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並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幹,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二十條機械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裝置,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落實“十不弔”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機械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淨,提高機械使用率。

  4、要建立驗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組裝、拆除塔吊、井架等機械施工裝置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跟班監督檢查指導,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組裝完畢,組織有關保同驗收,試行空轉空運,達到良好,相互簽證,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裝置,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並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二十一條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並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二十二條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並對進場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條工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並且班後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並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五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專案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專案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籤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第二十六條機械裝置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裝置、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執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經常性檢查,並監督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工作。機械裝置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裝置完好、安全可靠。

  2、對新購進的機械及大修、維修的裝置應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及出廠和合格證,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驗收。

  3、參與機械裝置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4、制定各種機械的詳細操作規程,並組織操作手認真學習。

  第二十七條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八條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凡購置各種機械裝置、臨電設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裝置,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2、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築材料,應符合建設單位和當地有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3、採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其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4、認真執行相關文明安全施工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料具管理,保證安全。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以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6

  一、目的:

  做好對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定生產過程及影響生產過程質量和安全的諸因素,並使每一生產過程處於受控狀態,以確保生產出合格產品。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車間各個工序。

  三、具體資料以及要求:

  1、進車間前,務必穿戴整潔規範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並要把雙手洗淨。

  2、生產作業人員不準戴耳環、戒指、手鐲、項鍊、手錶。不準濃豔化妝、染指、噴灑香水進入車間,以防止汙染食品,引起質量隱患。

  3、手接觸贓物、進廁所、吸菸、用餐後,都務必把雙手洗淨才能進行工作。

  4、男職工上班前不許酗酒,工作時不準吸菸、飲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操作人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食品或原料,經過包紮治療戴上防護一次性手套後,方可參加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6、不準穿工作服、鞋進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進入廁所要更換工作衣,回來再次更換工作衣,並再次洗手消毒後方可進入車間。

  7、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菸酒、藥品、化妝品等。

  8、員工出入車間要及時關掉通道門窗。

  9、使用的運輸工具和容器應經常清洗、消毒,持續清潔衛生。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7

  1、所有原輔料加工前務必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藝流程務必合理,各工序務必嚴格按照加工工藝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汙染,貼合衛生標準。

  3、直接入口食品應有專用包裝間,使用貼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裝置務必經常擦洗,持續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務必消毒。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務必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宣傳品,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經常持續環境整潔,班前、班後務必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6、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7、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8、加工場所整潔,無積灰,牆壁及天花板無黴斑,無脫落。

  9、食品從業人員務必取得健康證,每年體檢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崗。

  10、務必穿戴淺色工作服、帽,頭髮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不戴戒指,不塗指甲油。

  11、食品從業人員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後,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12、操作食品時不吸菸,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著食品打噴嚏。

  14、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8

  為了保證住宿員工的完全衛生有序,規範企業管理,特制定此規定。

  1、住宿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辦理住宿登記手續,自覺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2、住宿人員應在各舍長的安排下,制定並按照值日表,每天打掃整理一次宿舍,垃圾送指定地點。

  3、床上用品、生活用具擺放有序,地面清潔,無瓜子果殼及雜物;窗明几淨,定期擦洗;牆壁清潔,不貼上畫報或亂塗亂畫。

  4、愛護公物,節約用電用水,離開時關燈關水,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5、注意樓道、衛生間及浴室的清潔,嚴禁向樓下或窗外拋灑雜物或汙水。

  6、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不賭博,不影響他人休息。

  7、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拉幫結派,不欺負新來或他鄉人員。

  8、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插座和調換功率的燈泡,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晚上歇燈後,不得私點蠟燭,杜絕火災隱患。

  9、嚴禁男女混居和不在規定床位就寢,非宿舍人員不得留宿。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罰,取消住宿資格及解除合同。

  10、私人貴重物品妥善儲存,如不小心丟失被盜,公司概不負責。

  11、主動配合當地公安部門和公司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主動出示個人的身份證件。

  12、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公司職能部門有權對其處罰,嚴重者取消住宿資格及至解除合同。

  13、因故不再住宿的人員,辦理退宿手續,憑職能部門的出門證方可出門。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9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及本企業的有關規章制度,對車間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領導責任。

  2、車間在安排、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將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到每個生產環節中去,使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認真組織好安全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針對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

  3、會同安技部門組織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專業崗位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按有關規定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上崗操作。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並經考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4、組織制定本車間負責的'檢修和臨時任務的安全措施,主管部門審查後執行,並有專人現場指揮。

  5、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專案和實施方案,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對企業發生的因公傷亡事故負責現場保護,及時上報,安技部門查明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負責徹底整改和措施的具體實施。

  7、教育監督職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0

  危險化學品倉庫設專人管理,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廠所需物資的供應工作。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二、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28日前辦理完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存報表。

  三、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採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負責勞保用品的管理、發放工作。

  九、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

  十、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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