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一、出勤
1、每天正常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0-6:00
2、午休為12:00-1:30之間,需加班時另計加班費,但按正常上班時間記錄考勤。晚上如需加班時另計加班費,時間為晚上7:00開始,需按正常上班時間記考勤。
3、考勤記錄: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由車間主管做記錄(共計每日4次)。上班員工應親自到主管處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助簽到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車間主管同意後,方便可生效出行。出差、事假等需事提前一天得到車間主管批准。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車間主管事前批准,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車間主管否則以曠工計。
二、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1、全勤獎:每月$元,以考勤為準。
2、遲到、早退:
上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提前下班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裡,允許二次遲到,但累計不得超過30分鐘,給員工應急時使用,累計超過30分鐘的,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3、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裡,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1)上班後遲到或早退每次,扣款個人月工資元
2)上班後遲到或早退6次以上按曠工1天計。
注:若上班後30分鐘內致電直接車間主管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4、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3天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當月因累計多次遲到計算曠工2天者,予以辭退。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工廠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上午:8:00-11:30下午12:30-18:00,生產崗位可以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設定考勤時間,按照規定的時間執行考勤。
二、打卡規定
1、員工根據上下班嚴格打卡,堅決杜絕不打卡現象,違者每次扣罰當月工資50元,連續出現3次以上無故不打卡者,予以辭退。
2、打卡限於員工本人進行,不得代打卡,否則雙方均以當日礦工記,扣罰當日工資,日工資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記。
三、遲到、早退、曠工
1、在上班時間5分鐘之後到達的視為遲到,早於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早退每次扣罰50元工資。
2、上班1小時內無故不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曠工,扣罰當日工資,日工資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記。
3、在一個考勤年度內,曠工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4、由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到或曠工,不應計算在內。
5、由於加班或其他可以理解特殊情況造成遲到的,必須主動向上級主管做出合理解釋,並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註明;未主動解釋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6、打卡是員工考勤的依據,如果外出工作或出差等原因不能打卡,應當在考勤卡上註明,並由上級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
四、病假
1、員工應病必須治療或修養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批准;一天以上,需出具醫院證明並填寫請假單,報上級主管稽核。
五、事假
1、員工應私事必須處理時,一般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由上級領導稽核批准,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妨礙正常工作時,主管部門可不準假或暫緩准假或縮短假期。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超過規定天數須報上級部門批准,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3、員工請假、休假須事前填寫請休假單,並辦理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假期方可生效。
4、應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部門報告,返回後立即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關於辭職
1、員工辭職須提前30天遞交書面報告,辦理離職手續,關鍵技術人員辭職須提前3個月遞交書面報告,以方便技術工作安排,違者扣罰相應的工資。
2、沒有按照要求提交辭職報告或沒辦理離職手續而自動離職的員工扣罰一個月的工資。
3、所有人員辦理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公司相關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凡向公司借款者,必須歸還借款。
七、關於辭退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辭退:
1、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影響工作秩序的。
2、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的。
3、工作疏忽而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5、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刑事犯罪的。
6、在外兼營影響公司利益的。
7、經常聚眾不負責的議論公司人與事、發牢騷,引起其他員工對公司不滿,造成後果明顯的。
8、有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的。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和休假制度。
第二條公司辦公室處負責彙總全公司員工考勤、休假情況,掌握員工出、缺勤動態,並對各部門執行考勤、休假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由行政部進行監督核查。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統一的點名簽到考勤制度。除特定人員外,均須按部門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崗位界定:
生產一線工人:指生產車間的車間工人其餘人員均為非生產一線工人。第四條工作計薪時間
生產一線工人:實行計件計時工作制(即當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上班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辦公室人員:實行6天工作制,週日休息。(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天數扣除週日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工程部人員:每月原則休息兩天,根據實際情況休息,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
倉庫人員:實行輪休,必須保證生產供給或銷售發貨。後勤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注:工程部經理、倉庫人員與後勤人員的考勤天數與辦公室人員一致。
門衛:每月休息日,必須找到確實的代值班人員,在保障工廠的安全前提下,方可休假,否則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每日工作時間:公司每天工作8小時,上下班時間分為冬季時間和夏季時間。冬季時間:(每年10月01日起至次年04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3:30———17:30夏季時間:(每年05月01日起至本年09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4:00———18:00第五條員工上下班一律按規定考勤,個人的考勤記錄不全,按曠工處理,若虛構他人考勤(到崗、請假、外出、公事、公差),虛構涉及雙方另外各扣款200元。
第七條新入職員工在公司工作未滿7天離職者,不計算薪資。第八條員工因公事外出,必須向廠長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同意後,在辦公室處填寫考勤說明單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擅離職守處理。
第九條考勤員每天對前一天簽到情況進行統計(考勤表)備案;
1.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05-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者,每分鐘扣1元;
2.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10-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者,每分鐘扣1.5元;
3.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30-60分鐘以內(含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每月累計超過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第十條
曠工處理:
1.曠工定義:各部門員工在沒有向廠長請假,或者沒有在辦公室處填寫請假單的情況下,擅自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2.固定工資工作人員:曠工一天,按三天扣薪,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專案,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
3.計件工資生產人員: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平均日計件工資(當月計件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出勤天數)三倍,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專案,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
第十一條以下幾種情況可免於考勤:
1.經總經理特殊批准,可免於考勤並在辦公室處備案者;
2.因公事出差,經廠長批准後,在辦公室完整填寫“(出差/公辦/其他)考勤說明單”並備案者;
3.員工因公事不能按時返回,廠長需在辦公室處備案;
第十二條公司各崗位工作與薪金是平衡對稱的,員工必須按月完成相關工作,如因生產任務緊,工時急或領導明確要求加班,需先填寫加班單申請,由廠長簽字同意,並報辦公室處登記後,視情況可安排調休或核算加班工資,否則不計算加班。
第三章請假
第十三條員工辦理請假手續,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非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嚴禁先假後請,未能在辦公室處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或未能徵得廠長同意就擅自休假者,視同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的假期類別為:事假、病假及其它公假。不帶薪假期:
事假:
1、員工需請事假,必須經廠長同意、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假時,必須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3、員工一月之內的事假時間累計超過2天(含2天),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所有薪金髮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4、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到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從其實際休假時間開始計算。
5.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夠到公司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後的上班第一天12:00之前,必須按規定程式補辦請假手續;
病假
1、員工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報廠長同意,在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3、因突發疾病無法事先請假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後的上班當天,必須按規定程式補辦請假手續
4、請病假無醫院有效病假證明和診斷證明書,按事假處理;病假到期未辦續假手續而不到崗,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按其實際休假時間累計計算;
5、員工一月之內的病假時間累計最長不得超過4天(含4天),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所有薪金髮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6、工傷另行處理。備註:
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視同員工自動離職。事假或病假的休假中間有公休假,視同事假或病假。不抵扣,不計薪。即事假或病假不得以公休假抵銷,更不得在事假或病假中享受公休假。帶薪假期:
婚假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結婚結婚的,可憑結婚證明享受帶薪婚假5天。
喪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帶薪喪假3天。
產假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按地方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可申請帶薪假期30天。
備註:
所有帶薪假必須經過行政部備案後方可生效,否則視同曠工。帶薪假期=(日薪金50元/天+工齡工資/當月天數)X帶薪假期天數
工傷假期:
在鑑定為工傷的情況下,受工傷的員工根據醫院出據的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享受工傷津貼,工傷津貼為30元/天加班補助:
員工在完成當日公司要求的日計件工作額之外,由公司另行安排加班的;或者公休日安排上班的,並且該員工不願意調休或換休的情況下,按照公司規定享受加班補助,加班補助為生產一線工人在原計件工資的基礎上,按照5元/小時補助,非生產一線工人按照50元/天補助。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考勤的說明:
1、公司考勤採取辦公室點名考勤的方法,由工廠監管執行。每日對前
一天的考勤進行核對統計,凡考勤與實際不符的人員,本月工資將推遲發放。
2、考勤資料的保護
考勤資料屬公司重要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在考勤表上塗改毀壞,一經發現,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的扣款。
3、為保證考勤的準確性,辦公室要求每日公佈一次前一天的考勤情況,如果出現問題,則及時核對修正。
4、公佈的'考勤情況接受查閱,任何人員如果對當日公佈的前一天考勤情況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於當日之內要求進行考勤核對,過時視同認可,不再予以補查。
5、員工工資中有100元為全勤獎。
(1)全勤獎獲得資格
A、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B、整個自然月考勤良好以上。
(A)優秀:無曠工,無請假,無遲到早退,無更改考勤記錄等其它不良記錄。
(B)良好:在無曠工,無擅離職守,無更改考勤等情況下,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a、事假2天之內(含2天)b、病假4天之內(含4天)
c、遲到或早退一個月之內有3次以內(含3次)
(C)較差: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
a、事假2天之上
b、病假4天之上
c、遲到或早退一個月之內超過3次
d、擅離職守一個月之內有1次以內(含1次)
(D)極差: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
a、有擅自更改考勤行為
b、擅離職守一個月之內有1次以上
c、有曠工行為
(2)以下情況不享受全勤獎
A、非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B、整個自然月考勤較差以下(含較差)
6、公司每天晨會的考核是公司考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宇之龍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公司晨會,並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若無故缺席,則按擅離職守處理。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所有扣罰款項全部納入宇之龍愛心基金。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為嚴肅工作紀律,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持續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對公司全體員工考勤制度實施規定如下:
一、打卡方式:
1.辦公室職員採用指紋打卡方式,車間員工採用刷卡方式。務必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2.辦公室職員與車間人員每一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經理級以上員工無特殊狀況,每一天打卡兩次(早晚各一次)。
3.業務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出差工作報告》記錄考勤。
二、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八小時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時間待定)。食堂、保安、綠化工每日上下班刷卡兩次。公司的特殊崗位可依據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但需報行政部備案。
三、打卡管理:
1.打卡的相關要求參看《考勤機管理制度》。
2.上班不允許會客,特殊原因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3.員工在上班時間出廠,務必持有部門主管核准的請假條或放行條,提交到保安室,否則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強行出廠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凡當月累計遲到15分鐘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
2.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一經發現,給予雙方100元處罰,並口頭嚴厲警告。
3.因公外出、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務必及時向本部門主管報告,由本部門主管籤卡記錄,並報行政部備查;
4.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處。
5.無故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遲到或早退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並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以上規定,從3月1日開始嚴格執行,由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所有罰金,在統計後由行政部在財務部領出,納入意高好處活動基金,用於公司員工娛樂或團隊聚餐使用。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規範醫院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醫院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醫院的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每週實行六天工作制,週一至週六。
夏季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醫院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如下: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籤申請表》交人力資源科,否則不予承認。
2請假
(1)請假程式
所有員工申領並事先填寫《請假條》,一天由科室負責人批准,2天及其以上報分管院長審批;科室負責人向分管院長請假;副院長向院長請假,院長向總部人力資源部請假,請假條一律交人事科考勤和存檔。
(2)注意事項
第一、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許可權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許可權領導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二、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四、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資訊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加班、調休
(1)醫院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一般週日休息。
(2)加班指員工在節假日或醫院規定的休息日能服從醫院安排照常工作的狀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務必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者為院長或分管院長,否則為無效加班。
(3)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醫院安排調休,不能調休者,按照加班時間加薪。實行了績效工資的醫技護業務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4)週日加班由科室負責人安排,負責人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並經分管院長稽核批准後方可有效。《加班申請表》務必在當月內上報人力資源科有效,否則視為自願加班。
(5)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醫院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未經批准的加班,醫院不予承認加班。
(6)員工加班能夠按1:1的比例進行調休。員工調休需提前申請,並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程式同請假程式。
(7)員工的自行調休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
4、銷假
(1)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科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科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5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資10元,如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計算。
6臨時外出
(1)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准,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院長批准後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科辦理補籤手續。
四、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科。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為了規範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增強組織紀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結合管理區和本局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貫徹執行。
一、考勤內容
1、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職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必須遵守管理區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職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未按規定時間打卡,視為遲到或早退。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論處。
(4)因偶發事件遲到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
(5)對遲到或早退者,處罰款50元,每次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8:00)前,上午下班時間(中午12:00)後,下午上班時間(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時間(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後準時打卡,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2、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論。
3、因公出差或下鄉,應於出差或下鄉前到辦公室辦理出差下鄉手續。
三、請消假
1、每年職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休假前需經主要領導批准,如因特殊情況需請假超過3天需要經過管理區主管領導批准,全年事假超過15天,扣除請假當天工資。
2、病假經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主要領導或管理區主管領導審批。
3、職工休國家規定的假期,如帶薪休假、婚喪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領導批准,辦公室備案。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後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後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並經學校領導批准,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後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週,由學校安排課時;一週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後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後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後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週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週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並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並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後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一、總則
1、為了規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員工請假條》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法定節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11、請假流程:
A請假員工到辦公室領取《員工請假條》
B請假員工持單到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C總經理審批
D請假員工持單到辦公室做考勤備案。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學校的管理,規範教職工的教育教學行為,增強教師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及其處理
㈠、請假類別
1、事假: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或培訓等,可請公假。
4、產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懷孕在四個月以上七個月以骨流產的給假四周,七個月以上者給假六週;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治療且有醫院證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術的給假兩週。
5、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一週。
6、喪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給假一週,如假期滿需繼續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㈡、批假許可權
1、兩天以上(包括兩天)請假由校長批准。連續請兩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長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長批准。
3、臨時假由教導主任批准。
4、會議請假由主持會議的相關領導批准。
㈢、請假手續
1、凡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並按請假類別交驗相關證明,經批准後生效。
2、有事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不許他人代為請假,因病或因緊急事故確屬來不及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者,可託親屬代為履行請假手續(電話,過後補辦手續)。
3、除緊急事故或不得己情況外,各類會議原則上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按事假半天對待。
4、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請假。
5、請假批准後,必須將請假條交教導處,請假期間內工作任務或內容安排告知相關領導。假期期滿後,須及時返校銷假。臨時假銷假不及時按告知銷假的時間為準。
6、學校根據需要可查閱請假者病歷、檢驗相關證明,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准假,並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份,誤工時間按曠職處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
3、產假、婚假、喪假,不扣款。
4、遲到、早退一次(以簽到、會議點名為準),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簽到者;每次雙方各扣0.5分。
5、會議、活動請假一次,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計請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學校發放考核資金,當年職稱考評不能評為優或良,不能評為先進。
6、學期設全勤獎100元,臨時假不超8次(每次臨時不超1小時,超1小時按2個臨時小假,超了3小時,按半天)。
二、曠職及其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手續,但未批准而擅自離校者,按曠職處理。
2、請假到期不按時辦理銷假和續假手續,又不按時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曠職處理。
3、教職工曠職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職工曠會一次,科任老師無故曠課一節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後勤、教輔人員工作具有階段性,平時請假按正常對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體上班的教職工實行坐班制,不得隨意離崗。
2、全體上班教職工須按時簽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對各類請假或曠職人員,按請假和曠職時間的多少,在考評結果中扣除相應的分值。
4、考勤結果實行月彙總制,由教務主任彙總,每月公佈一次。
5、對出全勤的教職工在年終考評中給予適量加分。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專案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絡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務必說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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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脫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幹部、幹事、教輔後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准,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行動電話務必持續暢通。
二、群眾活動制度
1、群眾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群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群眾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准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中層幹部由分管校長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後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並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群眾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並彙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200元。群眾活動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群眾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一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鬥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翫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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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肅勞動紀律,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規範考勤程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實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應按時打卡、簽到。
㈡專職教師到校授課不打卡,由教務科負責檢查到位狀況;但專職教師每週三下午返校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者學校統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參照行政人員打卡、簽到。
㈢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均應打卡、簽到。校園晚值班由辦公室檢查到位狀況;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檢查到位狀況;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學生科檢查到位狀況。
㈣行政後勤人員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辦公室的打卡簽到記錄為準;教師上課考勤以教務科的檢查記錄為準;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學生科的檢查記錄為準;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以負責檢查的職能部門的檢查記錄為準。
㈤教職工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專案與時限規定
㈠請假
教職工請假按規定分為婚假、產假、病假、喪假、事假5種。
1.婚假、產假(含小產假)、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病假:教職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應控制在一週時間內。超過一週者需再憑醫療證明辦理續假手續。
教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憑醫院證明辦理。
3.事假:教職工除上述狀況以外的請假或請病、婚、喪、產假等超過規定時限,為事假。事假視具體狀況按許可權審批。
4.下列狀況允許請假,但不作事假處理(不計出勤費、獎金,但不影響全勤獎):
⑴搬遷新居(限2天以內);
⑵參加小孩家長會;
⑶小孩打預防針;
⑷按規定產檢。
㈡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20分鐘(含20分鐘)為限,超過20分鐘另處。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10分鐘(含1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另處。
3.教職工參加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遲到、早退根據當時點名狀況認定。
㈢曠工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派工手續不正規者;
3.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2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4.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1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三、請假、派工手續
㈠坐班期間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內打卡簽名的教職工,務必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醫院證明,請婚假需附結婚證明,開家長會附學校通知等),並按審批許可權辦理好手續後,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㈡專職教師或行政兼課教師因各種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課任務,務必提前1天填寫《調課、停課、請人代課申請表》,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並按審批許可權辦理好手續後,交教務科備案。
㈢專職教師週三請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課任務,以及在上課外的時間派差,同時須填寫《請假單》,並按審批許可權辦理好手續後,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㈣確因急病等特殊狀況不能按時請假者,應及時打電話報告所屬科室(部門)負責人並徵得同意(教師應同時向教務科報告並徵得同意),並報人事部門備案,事後憑證明材料按程式補辦請假手續。
㈤請假審批許可權
1.科室主要負責人請假
⑴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內(含6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後,報校長審批;
⑶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後,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職工請假
⑴1天以內(含1天)由科室領導審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內(含6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後,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審批。
⑷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後,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3.教職工在舉行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期間請假,一律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班主任不能參加要求班主任參加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除向所在科室請假外,同時須向學生科請假。
四、考勤結果
㈠考勤狀況公佈
1.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及專職教師打卡坐班由校辦公室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狀況。
2.專職教師及行政兼課教師上課由教務科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狀況。
3.校園晚值班由校辦公室負責,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負責,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學生科負責,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狀況。
㈡考勤結果處理
1.各負責科室及負責人、批假人應如實填報、籤批,凡發現不如實填報出勤狀況的,追究職責。
2.各負責部門的考勤狀況公佈表,是計發國家工資及校內勞動津貼的依據。考勤結果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勞務津貼、獎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連續曠工達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曠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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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彙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註明部門、班組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後一天進行考勤,原始記錄彙總及考勤彙總表填寫後交部門經理稽核簽字,每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之內到班者為遲到,處以15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提前下班者為早退,處以十五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於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個人專用請假卡,按人事許可權逐級稽核,專用請假卡由考勤員保管,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加班加點考勤管理
4.1加班加點的條件
4.1.1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裝置維修或公用設施等臨時發生故障,必須進行搶修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況下,必須要求加班加點的。
4.1.5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屬工作範圍的事因沒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點的審批
4.2.1加班報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式。
4.2.2加班審批程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領班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准──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由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總經理核准。
4.2.3加班單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員將部門上月加班單彙總報送總經辦。
4.3 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准審批
4.3.1 病假:
4.3.1.1員工病假需出具醫務室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後出具急診證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後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3.2事假
4.3.2.1請假審批許可權範圍
a)請事假在3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b)請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d)部門副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准。
4.3.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稽核後再由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3.3.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3.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3.4.3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產假
4.3.5.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工會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准後,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對避孕失敗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3.5.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產假或護產假。
4.3.6喪假
4.3.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卡,交總經辦稽核後,再由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喪假。
4.3.7工傷假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字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3.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核准,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
4.3.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於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幹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4 考勤查詢: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到部門考勤員處查詢。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託)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於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籤批後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准後,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准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籤批後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透過部門經理籤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校的考勤制度,強化全體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現就有關規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關於規範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則。考勤必須由本人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而補籤(當日半天內可補籤)的視為遲到。補籤須向值班領導說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說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時間。工作日上午7:00—8:10為上午簽到時間,下午1:40-2:20為下午簽到時間。上午可放學前20分鐘離校不在門衛處登記,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離校,其他工作時間內離校必須在門衛處登記,並註明理由。
(三)簽到地點。三號樓一樓“化學實驗準備室”。
(四)考勤措施。校辦公室每月對全校的考勤彙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督和檢舉。
1、未簽到視為曠工,曠工一次扣除考勤補貼30元,規定簽到時間後(以半天為單位)補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除考勤補貼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補貼10元;
2、年度內累計曠工10次、曠課15節的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及當年職評資格,如當年不符合職評條件的則在符合職評條件後推遲一年參與職評。
3、獎勵措施。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每學期從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拿出30%用於獎勵。
二、關於規範請銷假手續
(一)請假原則。全體教職工一律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請假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突發事件須電話請假。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二)相關規定
1、每月允許教師事假一天;每月允許不簽到兩次。
2、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請假假期結束後必須返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關於改進日常工作作風
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關於進一步規範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6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週期為1日至月底。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彙總,核准後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准。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託方扣除當日考勤並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並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籤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稽核後,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後(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並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准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准後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後(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並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