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滅火基本常識
1、隔離法:這是一種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減少空氣中氧氣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3、冷卻法:用水或其他滅火劑噴射到燃燒物上,將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迫使物質燃燒停止;或將水和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溫度,避免火情擴大。
4、對輕微的火情緊急應付措施:
形成火災的,應及時報警。對突然發生的比較輕微的火情,同學們也應掌握簡便易行的,應付緊急情況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木頭、紙張、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撲滅。
(2)用土、沙子、浸溼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蓋在起火處,可以有效地滅火。
(3)用掃帚、拖把等撲打,也能撲滅小火。
(4)油類、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撲救,可用沙土或浸溼的棉被迅速覆蓋。
(5)煤氣起火,可用溼毛巾蓋住火點,迅速切斷氣源。
(6)電器起火,不可用水撲救,也不可用潮溼的物品捂蓋。水是導體,這樣做會發生觸電。正確的方法是首先切斷電源,然後再滅火。
(7)有條件的,還可以學習一些簡易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負責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管理。
二、施工現場的平面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明確防火重點區、倉庫、配電室、要配備滅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誌,有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臨時用電管理要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電氣火災。
五、車間每週檢查安全工作的同時,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制定措施,有專人負責,限期進行整改。定期進行消防器材檢查的內容要點:
a、消防箱:槍、帶、箱體是否完好無缺,栓閥無嚴重生鏽。
b、滅火器:無缺損、無過期,“壓力”以滅火器壓力錶指標在綠格內為壓力正常。
六、經常檢查、記錄消防器材裝置完好情況,確保消防器材裝置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檢查消防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檢查消防管理規定的履行情況,及時糾正消防違章和清除火險隱患。
七、施工現場應設立吸菸室,現場、倉庫、集體宿舍,配電室等地嚴禁吸菸。
八、增強防火意識,定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車間內滅火器材操作技術及使用方法。
九、保護消防標識、消防器材完好及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裝置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衛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衛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範落實工作。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衛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裝置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衛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衛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裝置,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並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域內必須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並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後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裝置不得用手直接觸控或處理異常情況;裝置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後,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特種專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除錯、維修和更換,並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誌、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佔、挪用、遮擋、覆蓋。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並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後,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後關掉營業用電。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務必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消防巡查日誌要對每日巡查狀況做詳細記錄,並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資料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狀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防患於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 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第四條 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部處理,並做好記錄。
第五條 公司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並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 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條 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裝置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第八條 在安全狀況下,任何部門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築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部門及安監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施工。竣工後必須負責將消防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 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 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第十一條 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 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吊掛雜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條 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第十四條 嚴禁用熱源、發煙物品靠近報警探頭、噴淋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 嚴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牆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並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誌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裝置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於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麼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裝置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裝置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採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裝置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裝置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裝置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裝置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築佈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菸、火警標誌,嚴禁吸菸。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範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櫃內應保持乾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裝置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執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裝置,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裝置、電器,必須設定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裝置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裝置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裝置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裝置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裝置零部件,應先審批後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抓緊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範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定宜設定應不低於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
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範》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定門、防火牆、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和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稽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標準配置防爆電氣裝置,規範敷設室內電線。
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裝置均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定執行。
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準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采用。
(四)對車間設定有職工宿舍、廚房的修理廠強行遷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行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公安消防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強行遷出,減少火災隱患。對於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整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嚴格處罰。
(五)各職能部門加強協作,緊密配合,進一步完善消防監督。
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觀規律,督促、指導好基層派出所對此類場所的三級消防監督管理,明確三級管理責任和單位,防止失控漏管,協調好本轄區內職能部門對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廠主管行業部門應按行業標準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吊銷其修理資格證。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門不發給工商營業執照等,治安部門在核發特行許可時應由消防部門對修理廠安全問題出具消防合格意見書。
只有透過緊密配合,協作管理,才能保證維修企業安全健康的發展。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佈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各車間課長,負責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車間內要保持環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並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四、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五、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臨時需要,需報安全生產小組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六、使用各種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七、各機械裝置執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避免各種電氣裝置、線路受潮和過載執行,防止發生短路,釀成事故。
九、車間內禁止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填寫《動火申請》,徵得安全生產小組同意,在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後,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後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十、公司安管員按時對各生產車間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壁掛整改。
十一、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並填寫點檢表,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十二、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 離開。
十三、發現火災險情按《消防應急預案》操作,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義務消防隊及時、有效的撲救,並立即報警同時向公司報告。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透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定。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衛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透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向保衛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並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衛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籤和核準,依第4電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則由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後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裝置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菸,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定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菸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裝置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裝置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裝置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裝置、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我鑄造廠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採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
1、企業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組織。
2、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進行經常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並結合事故預案進行演練。
3、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裝置,進行嚴格管理。
4、企業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企業必須制定禁止吸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5、消防器材要設定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6、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併向消防隊和廠總排程室報警,說明著火部門、著火物質、火情大小,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引行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並維護好現場秩序。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1、生產區:儲存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在生產區、儲存區內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特殊情況時需經經理批准,由專職消防員護送加以嚴格管理方可入內。
2、生產區、儲存區嚴禁小孩入內、嚴禁吸菸,嚴格控制火源。
3、進行電焊機等明火作業時,需經主管經理批准,由專職消防員作好防火準備,方可使用。
4、嚴格門衛登記制度,對進出貨物要堅持檢視、登記。
5、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火星濾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產區、儲存區進行隱患自查,發現隱患作好隱患登記,並擬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
7、禁止點無罩燈和蠟燭,油類燈照明,儲存區嚴禁安裝固定電線或存放其它貨物。
8、經常組織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加強消防演習,提高認識和滅火作戰技能。
9、對無視防火規定,造成事故損失的,除追究損失外,還要進行行政處罰,後果嚴重的交執法部門處理。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1、總則
1.1根據國家頒佈的《消防法》,為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 保障公司的生產、財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環科歸口管理。
2、職責
2.1總經理
2.1.1負責全面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組織公司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定。
2.1.3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有關防火的規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程的貫徹執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並負責研究決定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全問題。
2.1.4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適應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負責籌建消防設施,審批消防器材的採購計劃,指導對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定防範措施,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2.1.7負責按有關規定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理;同時,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2.2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2.2.1負責部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規定,並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2.3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安全員對防火安全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生火情時,在迅速組織救火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2.2.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2.5負責本部門所屬範圍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器具的維護、保養,並保證正確使用。
2.3其他相關職責
2.3.1安全生產部負責人,根據國家頒佈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級的指示決定,協助安環科在本單位內組織和推動實現,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監督且加以整改,並監督各部門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2.3.2研發部參加新建和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驗收。在施工中要加強監督,竣工時參加驗收,新產品投產前裝置試車前的安全驗收,對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其實現。
2.3.3安環科負責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訓練;不斷提高全員防火意識和撲滅初起火災水平水平;監督各部門對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處理火災事故。及時購置和供應各種防火器具。
2.3.4財務部編制年度財務計劃時,應充分考慮消防計劃所須經費,列入財務劃中,對消防安全臨時特殊措施需用的經費,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應及時編制追加預算。
3、公司防火制度總則
3.1 本公司院內內,全部列為禁菸區,任何個人不得帶煙、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入內,外來人員應將其存放在門衛室。車間、庫區等確需動火時,需要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並採取安全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3.2配電室、操作室、會議室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電器設施開關。
3.3新產品投產時,技術人員應詳細向操作人員講清產品效能,學習操作過程,研發部門應提出安全措施,會同安環科作出安全評價並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認定符合安全規定後,方能投產。
3.4車間應通風良好,電器裝置要防爆、潮、防止靜電。
3.5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消防水龍頭、消防帶、滅火器周圍三米內不準積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內及車間主要道路整潔暢通,不得堆積存放物品。
4、電氣焊防火制度
4.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非電焊工人不得進行此項作業。
4.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離。
4.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汙,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內的材料必須排淨,帶電裝置切斷電源。
4.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並修理。
4.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4.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餘火引起火災。
5、庫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蝕、易氧化的化學物品要分類隔離,專類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並有一定間隔,不得亂堆放。各類物品之間要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妨礙門窗的開放。
5.2庫內原料桶要擺放整齊,留有一定間隔,如有液體桶洩漏必須及時運離庫區處理。搬運危險品桶時不得敲擊碰撞,保持庫內道路暢通。
5.3庫區要保持清潔,對庫房內及附近的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5.4 嚴格控制、管理和使用電源,對庫內的用電裝置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種原材物料不得緊靠電氣裝置,管理人員離開倉庫時要切斷電源。
5.5倉庫內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處,不得隨意挪用。
6、電氣防火制度
6.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督,不得違章帶電作業。
6.2電器裝置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6.3禁止使用破皮電線,如有破皮現象,應用膠布包好或更換新線,應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6.4電器裝置的各種繼電器,避雷針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定,避雷設施必須在雷雨季節前檢查檢修完好。每年檢查一次接地線。
6.5易燃易爆場所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6.6變電、配電室要保持乾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門要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環科統一配備、安置,各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乾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7.3滅火器如使用後,應及時報給安環科,由安環科負責換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違反本制度,每項次考核責任人100元。
8.2無故不執行本制度,考核責任人500元。
8.3考核優異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獎勵,100—500元不等。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裝置較多,如電腦、印表機、掃描器、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行動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齧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牆體插座,閒置其他牆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裝置。
七、行動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檯布等可燃物體,並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慧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釐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檔案、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菸,吸菸區不得亂扔菸頭,菸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
為了加強廠內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特制定本企業管理辦法。
一、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
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車間、班組、專案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兼職防火管理人員,協助本單位領導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車間、科室應當把防火安全教育納入職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對消防安全重點工種、部位,新上崗的人員要進行防火教育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四、保衛科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檢查。車間、科室對防火責任區,每週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有關科室每天班前班後,應對防火責任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保衛科應嚴格值班檢查巡視制度,落實監督防範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及時彙報,認真整改。
五、廠區內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倉庫內應建立自動報警設施、滅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配、發、變電室內,各部門的檔案室和油料存放室,嚴禁存放各種油料及易燃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六、電源線路、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規範規定,電源線路、電器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嚴禁亂拉、亂安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對線路老化、裸露、破損的要及時更換。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各車間、科室嚴禁使用電爐和電熱器及家用電器。
七、廠區內禁止流動吸菸,嚴格管理生產用火(焊接例外),車間內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向保衛科和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後方可動火,同時保衛科應明確動火人防火職責,採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應滅火器具。
八、保衛科應按國家消防法有關規定設定消防設定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要分佈合理,擺放要便於使用,嚴禁與油類、酸、鹼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消防器材的維修、更換、添置要列入保衛科的年度經費預算,按規定進行維修更換。
九、各車間、科室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間、科室和個人由厂部給予表彰、獎勵。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的車間、科室、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由厂部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當年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不得評比為先進單位。
十一、本辦法由保衛科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7
一、不得在廠內吸菸。
二、不得在廠內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氣爐、煤氣熱水器。
三、如因更換裝置等需要動火的,呀做好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周邊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夠的滅火器、消防主管人員在現場監督,病不能按哦愛在晚上動火施工。
四、不得隨意拉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電線、裝置要經常維護保養,殘舊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六、開關裝置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電線短路產生火花而引發火災。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
第一節消防日常管理
1、無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辦理"動火證",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工程部經理簽字,然後到消防中心辦證。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誌和出口指示標誌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酒店範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裝置。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電動機注意控制油溫、油量,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菸。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第二節防火設計與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擴建的裝修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規範設計施工。施工前必須將施工圖紙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報消防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
2、擴建、改建、裝修工程不得隨意改動消防設施,確需改動的消防設施,要經安全部經理及消防監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到安全部辦理手續,並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4、所有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規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設 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裝置,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協助消控人員進行測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裝置的完好狀態。
2、店內的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自動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自動滅火裝置、加壓泵、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
5、店內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6、店內消火栓、送風機、排煙機、防排煙閥每季試啟動一次。
7、消防中心監控系統,事故廣播系統及事故備用電源每季檢測一次。
8、店內各部門辦公室,安全部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9、滅火器由轄區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乾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10、各種消防管道的維修、停水、消防設施的維修與除錯等,都應事先報安全部批准後方可進行。制度寫的蠻好,值得收藏。明天會更好。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9
一、在防火檢查時發現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則而導致存在各類不安全因素的,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必須要及時消除。
二、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報老闆或廠長。
三、工廠經營者應迅速指派專人落實整改措施。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對各級消防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要積極配合,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
一、防火檢查工作由廠負責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員負責。
二、防火檢查應每天不少於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生產期間安全門不得上鎖、安全疏散通道和樓梯及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滅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齊全並有效;
(三)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是否正常;
(六)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是否落實;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