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診所規章制度

個體診所規章制度

  個體診所規章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體診所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體診所規章制度1

  門診工作制度

  一、門診醫生應該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體貼關心病員,熱情主動、態度和藹,用文明語言、熱心解答病員的詢問。

  三、診斷、檢查疾病要認真細緻並做好門診病人登記,做好疫情報告。詢問患者既往病史和藥物過敏情況。

  四、門診處方、觀察病例要嚴格按照處方和觀察病例的書寫要求與格式書寫。認真填寫門診日誌和遺囑。

  五、對危重、難以確診的患者及時請上級醫療機構醫生會診或提出轉診意見。

  六、對高燒病員、極危重、老幼病人應優先安排就診。

  七、門診應該保持清潔整齊、不斷改善門診環境。宣傳衛生防病知識、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知識。

  八、醫生要採取高效、經濟的治療方法,合理用藥,儘量減輕病員負擔。合理使用抗生素藥物。

  治療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內清,每做完一項處理要隨時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醫生和被治療病人外,其他人員不許進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潔區、汙染區嚴格分開。

  三、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進入治療室必須穿工作服、帶工資帽及口罩。

  四、無菌持物鉗浸泡液每週更換兩次。

  五、無菌物品必須註明滅菌日期、超過一週者必須重新消毒。

  六、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做好消毒記錄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換記錄,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處置前必須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

  八、配藥前要檢查藥品質量,注意有無變質,針劑有無裂痕;有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或標籤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過敏藥物,給藥前應詳細詢問有無過敏史,需做藥敏試驗者必須做藥敏試驗。特殊藥品要反覆核對,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處置時,病人如提出疑問,應及時查對,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

  藥房工作制度

  一、調配處方前必須查對患者的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審查後方能調配。

  二、配方時要精神集中,細心謹慎,不得估計取藥,處方調配後,應嚴格核對後方可發出。

  三、發藥時應耐心向病人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四、含有劇毒藥品、麻醉品、限制藥品的處方應按毒、限、劇藥品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品的管理規定來執行。

  五、對有錯誤的處方,如: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時,藥房人員應主動與醫師聯絡,更正後再發藥。有責任拒絕不規範和不按規定開出的處方發藥。

  六、藥房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制度。應經常向醫生介紹新藥資訊,並定期做出購藥計劃,季度盤點一次。平時做到無過期、失效藥品。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二、醫療機構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的傳播和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的第一責任人,每年對本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三、在本機構內確定一名醫療廢物管理的負責人,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理程式》處理,並做好各項登記。

  五、不轉讓、不買賣、不丟棄、不在非儲存地點倒(堆放)醫療廢物,不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洩露、不擴散、不露天存放醫療廢物,暫時儲存醫療廢物的時間不超過兩天。

  六、對不按規定要求處理醫療廢物是,按《醫療廢棄物處理條例》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傳染病報告制度

  一、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執行傳染病管理條例,做到及時診斷治療和嚴格隔離,減少傳播,認真等級,填報疫情,時間不能延誤。

  二、學習和掌握防疫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三、按時參加例會,處理好轄區內的計劃免疫和各項免疫工作,及時下發通知單,準確及時上報各種報表、薄、卡、冊,做的專案齊全,字跡清楚。

  四、宣傳“除四害、講衛生”知識,教育群眾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應急準備,如發現疫情,到達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消毒隔離制度

  一、醫務人員工作時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換藥時應戴工作帽和口罩。

  二、加強無菌觀念,堅持無菌操作,防止醫源性感染,各種注射必須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後需毀形、消毒、統一處理。

  三、診斷室、治療室等每天用0.2%過氧乙酸噴雰或揩檫,如被傳染病人汙染,則應立即用0.5%過氧乙酸消毒。

  四、體溫表應1%過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劑浸泡5分鐘,再放入另一1%過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劑中浸泡30分鐘,然後用冷開水沖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滅菌紗布揩乾後備用。

  五、壓舌板用後浸入0.5%過氧乙酸浸泡30分鐘後清洗烤乾,紙包後高壓消毒。

  六、消毒鑷子要專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蓋,盛期每週煮沸或高壓消毒後更新消毒液。並有嚴格記錄。

  七、敷料、棉籤、油膏紗布均用高壓消毒。

  醫師管理制度

  一、值班醫師必須堅守崗位,嚴格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醫師需提前15分鐘上崗,做好出車前準備,包括檢查藥品、氧氣、急救器械等。發現器械損壞或丟失,及時報告科長。

  三、值班醫師出車救護時,應穿工作服,帶工作帽,佩帶工作牌,對病人或家屬要態度熱誠,文明禮貌。

  四、值班醫師在接到出車指令後1分鐘內出車。出車時需攜帶急救箱、氧氣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到現場,在現場進行急救處理後,協助並指導救助員、駕駛員將病人安全搬運上車,必要時通知所送達醫院急診室做好接診準備。

  五、轉送途中醫師必須坐在後車廂,密切觀察病情變化,隨時準備搶救,並堅持“就近救急、病人自願和醫院能級”的原則進行分流病人,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六、到達醫院後,醫師必須護送病人到急診室並向接診醫生交待病情及現場搶救情況,同時協助駕駛員開具發票,向病人或家屬收取費用。

  七、對病人要有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遵守急救醫療工作程式及急救原則,按急救醫療規範及服務標準處理病人,合理用藥,確保醫療安全。

  八、加強查對制度,不管在現場或在途中救治,醫師所實施的各種治療措施,返回後要及時記入院外急救病歷上,並認真填寫急救病歷。所有藥品安瓿及包裝均需核對後帶回中心處理。

  九、嚴禁與病人及家屬發生爭吵,遵守職業道德,嚴禁索取或變相索取錢、物,收取紅包。

  十、保管好急救裝置和藥品,當班用完,及時補充,使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做好急救裝置的交接工作後方可離開。

  十一、值班期間不得自行換班或請人代班,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或代班時,必須經科長同意,在落實好代班人員後才方可離開。

  十二、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應請示科長協助處理。

  十三、值班醫師交班時,應將重點病員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並填寫值班記錄。

  十四、值班醫師對可能引起醫療糾紛的事件應及時上報站長。

  十五、值班時間不得喝酒、打牌、玩遊戲、白班不得看電視。

  護理工作制度

  一、醫囑查對制度,處理醫囑應做到認真查對。

  二、處理醫囑者或查對者,均需籤全名。

  三、服藥,注射處置查對制度,護理人員應嚴格執行。

  1.三查七對制度(即擺藥後查;服藥、注射處置前、後查;對床號、姓名、藥品、計量、濃度、時間、用法)

  2.備藥前要檢查藥品質量。水劑、片劑、注意有無變質,安瓿、備藥有無裂痕,有無過期,批號不符合要求和標籤不清者不得使用。

  3.易致過敏藥給藥前應詢問有無過敏史。

  4.發藥、注射時,病人如提出疑問,應及時查對,無誤時方可執行。

  四、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診室每天噴灑消毒液一次,桌椅、診查臺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醫療器械按規定滅菌,防止交叉感染。

  五、門診護理人員,必須熱愛本職工作,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同情心對待病員,要講文明禮貌、態度和藹,待病人如親人,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

  六、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內物品,關好水電開關及門窗,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七、門診護理人員必須做好本職工作,刻苦鑽研業務、熟練掌握本科的各種護理技術操作,減少病人痛苦,提高護理質量。

  個體診所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治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規範適用於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 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認識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把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稽核、分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透過勞動部門技能鑑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 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承教育培訓,並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 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汙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 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 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採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採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稽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影印件。

  第十條 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註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測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註冊證》影印件,並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註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 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 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准的診療、服務範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範圍和品種按照xx省衛生廳和xx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xx省個人設定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 個體診所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配製製劑。

  第十四條 對特別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 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牆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並採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 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櫃、藥架、底墊、冷藏櫃、溫溼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溼度控制在45%—75%,並每日做好溫溼度記錄。

  第十七條 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櫃、冷藏櫃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 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 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並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 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定藥櫃。

  第五章 藥品使用與分配

  第二十一條 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分配藥品。分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分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分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 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複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燬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 個體診所必須常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 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範,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一)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和養護管理制度;

  (三)處方分配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藥品管理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五)特別藥品管理制度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七)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八)從藥人員業務學習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燬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溼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燬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範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背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本規範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定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 本規範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係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個體診所規章制度3

  一、注射室工作職責

  1、凡各種注射應按處方和醫囑執行,護士應掌握常用注射藥的藥理作用,毒性反應和過敏反應的臨床表現及處理原則。

  2、對病人要熱情、體貼,注射前應向病人作好解釋,取得合作,並詢問病人有無過敏史。如有過敏史,禁止使用該藥。

  3、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

  4、密切觀察注射後的情況,如發生過敏反應或其他意外應及時進行處理並通告醫生。

  5、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前後應洗手,操作時應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換,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濃度。注射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

  6、準備搶救藥品、器械,專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檢查,及時補充更換。

  7、保持室內清潔整齊,每日紫外線消毒一次,定期細菌培養。

  8、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藥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藥械必須是獲得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許可證》的合格產品。

  2、根據消毒目的選擇適宜的消毒藥械和處理方法。

  3、注意影響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應保持密閉,保證消毒藥品的`有效質量(濃度)。

  5、加強消毒效果監測。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汙染。

  7、物體表面按規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溼式清掃,用“84”消毒液拖地。

  三、醫師工作職責

  1、堅持依法執業,嚴格執行各項工作制度及技術操作規程。

  2、嚴格執行門診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熱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細緻詢問病情、病史、用藥情況及藥物過敏史等,並對病人做認真仔細的檢查。

  4、醫師必須認證填寫門診病歷,做好門診登記,向患者交代治療方面的注意事項,對需要轉診的患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醫師應根據需要按照診療規範藥品說明書中的適應症、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據處方。

  6、根據社群疾病發生、流行的特點,負責社群健康狀況調查和社群健康診斷,做好社群居民的衛生宣傳工作。

  7、負責疫情登記、報告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

  8、負責社群的健康諮詢門診工作。

  9、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精益求精,努力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四、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規範

  (一)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1、加強學習,牢記宗旨,熱愛本職。

  2、工作認真、負責、細緻,責任心強。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權利,為患者保守醫療秘密

  1、平等對待患者,做到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權、選擇權和隱私權,為患者保守醫療秘密。

  (三)文明禮貌,優質服務,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1、服務熱情周到,態度和藹可親,無“生、冷、硬、頂、推、拖”現象。

  2、著裝整潔,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規範。

  3、認真踐行醫療服務承諾,加強與患者的交流溝通,自覺接受監督,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四)遵紀守法,廉潔行醫

  1、堅持依法執業,嚴格執行各項工作制度及技術操作規程,無差錯、事故。

  2、堅持廉潔行醫,自覺抵制各種形式的商業賄賂,嚴格執行《十不準》規定。

  3、不開具虛假醫學證明,不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不隱匿、偽造或違反規定塗改、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

  4、遵守規定,不私自外出行醫。

  (五)因病施治,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1、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

  2、認真落實有關控制醫藥費用的制度措施。

  3、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不多收、亂收和私自收取費用。

  (六)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和諧共事

  1、服從指揮、調配,積極參加上級安排的指令性醫療任務和社會公益性的扶貧、義診、助殘、支農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醫療活動。

  2、團結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幫助,互相勉勵,互相配合,取長補短,共同進取,無鬧糾紛現象。

  (七)嚴謹求實,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1、積極參加在職培訓,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精益求精,努力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2、增強責任意識,防範醫療差錯、醫療事故的發生。

  五、傳染病報告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有義務做好傳染病的登記、報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授權他人瞞報、遲報、謊報。

  1、臨床醫生必須按規定做好門診日誌的登記工作,填寫專卡和轉卡,要專案齊全、字跡清楚,住址詳細,不得有缺項、漏項。

  2、發現甲類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必須在兩小時內報告防疫科,乙類及丙類傳染病須在六小時內報告。

  3、發現傳染病暴發,食物中毒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首診醫生須以最快的速度報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對轄區內的門診和住院日誌進行一次檢查核對。

  5、醫院防保人員應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對甲、乙、丙類傳染病疫情按要求時限網上直報。

  6、醫務工作者在醫療過程中,對疑似或確診甲、乙、丙類傳染病不按要求瞞報、緩報、謊報,一經查實將給予教育、經濟處罰,並及時補報,情節嚴重者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六、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管理制度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防止醫源性疾病的傳播,加強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診所負責人負責購貨、驗收、使用、銷燬等環節的管理工作。

  2、購買時必須到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公司進貨,購進後經驗收三證齊全(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註冊證號)。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和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物品存放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離地面≥20cm,距牆壁≥5cm。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黴變的產品發放使用。

  4、使用前檢查包裝有無破損、失效、黴變、標識是否清楚,無可疑現象方可使用。否則,禁止使用。

  5、使用後立即就地毀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後,塑膠類盛於專用回收袋(黃色)內,非塑膠類盛於(黑色)醫療垃圾回收袋內,不得混入其他醫療垃圾。每天焚燒一次,作好記錄。醫療廢物存放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蠅,並注意防火。

  6、衛生員要做好自身防護。在工作時,必須穿隔離衣、戴口罩、隔離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他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8、診所發現不合格產品、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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