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車位買賣的簡單協議書(通用5篇)
個人車位買賣的簡單協議書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車位買賣的簡單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車位買賣的簡單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賃小區停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後達成乙方租賃停車位的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小區停車位用於停放車型: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及車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個______月,月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費用。
3、甲方收取的停車費只限於該停車位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
4、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______物業公司辦理租賃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
5、租約到期後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甲方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小區停放。
6、乙方並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佔用道路或他人車位,凡進出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並憑______小區車輛通行證出入,否則保安人員有權不予放行。若乙方車輛通行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公司報失,否則後果自負。
7、乙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______物業公司,否則後果自負。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異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車位買賣的簡單協議書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恆茂國際都會恆興物業公司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貳拾
玖萬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
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個人車位買賣的簡單協議書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於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拾萬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並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日期:
個人車位買賣的簡單協議書4
合同當事人: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證件號: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面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省有關法規、規章的'相關鬼的那個,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地下車位買賣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位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透過(房地產居間人),將甲方擁有的該車位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
甲方出賣位(以下簡稱該車位)位於:xx。車位號:xx,用途為:xx,該車位的使用權年限原則以土地使用權年限為準,如遇國家及省、市政策調整,按新調整政策執行。
二、計價方式和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價款,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整),中介費為人民幣xx元,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及車位交付
本合同簽訂之時由乙方一次性將購車位款支付給甲方;甲方承諾即日起,將地下停車位交用覅昂使用,甲方將其與綠城房地產公司簽訂的車位購置協議及發票影印件交由乙方保管,所有權益由乙方享受。若合同簽訂之後,由於本地方政策的調整,可以做車位產權證,該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1、乙方對所購置的地下車位,依法擁有獨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如以上價格上漲與甲方無關。
2、乙方購買該車位僅作停機動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用途,並遵守有關物業管理規定,乙方自行承擔該停車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本合同總價款的10%。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房產居間人保管。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居間人:
聯絡電話:
經辦人: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個人車位買賣的簡單協議書5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絡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路號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萬元;餘款1萬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方負責。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01%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