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

  預防交通事故的重點在提升駕駛人員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同時加強對駕駛者自身的防護。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

  為確保學校師生道路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特制定學校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狀。

  一、及時將上級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新法律法規、新檔案、新政策的精神傳達貫徹到教職員工和學生,教育他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二、遇到紅白喜事向教職員工和學生打招呼,交代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每季度更新一次內容。

  四、把交通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將《中小學生交通安全須知》張貼到各個班級,損毀的及時補上,每月由老師組織學生學習一次,做到交通安全警鐘長鳴。

  五、本校師生髮生交通事故的,學校要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好交通事故,教育師生不聚眾鬧事,不抬屍堵路,不抗屍不埋,一切依法行事。

  六、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七、堅持每年與師生簽訂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狀。

  xx縣教育局(公章) 學校(公章)

  法定人:

  校長: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2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依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1、嚴格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三違”,規範操作行為。

  2、落實安全承諾,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安全帶頭,規範操作、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本人駕駛的車輛安全執行無事故。

  3、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範能力。

  4、行車中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杜絕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載和超速駕駛現象,對交通安全負連帶責任。

  5、駕駛車輛中保持中速行駛,集中精力、注意觀察,絕不麻痺大意或持僥倖心理。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注意天氣和道路變化情況,善待行人與車輛,決不在不能保證安全或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強行超越、盲目交會。夜間行車進一步降低車速,注意觀察道路狀況,提高警惕,超前預防可能的突發異常情況,夜間會車路況不明時停車讓行。嚴格執行公司“三停四查”規定,守法、文明、禮讓,安全駕駛。

  6、妥善維護、保管並按規程操作、使用安全防護、防火、防凍、防滑設施,確保效能良好。

  三、責任追究

  對於違章行為及事故,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嚴肅處理。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1日,單位與駕駛員各執一份。

  單位(簽章):

  責任人(簽字):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3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松滋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後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六、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機動車駕駛員各執一份。

  班主任簽名: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4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制定學生道路交通規則,並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放學時間:早上7:50到校,11:50放學;下午春秋冬季13:50到校,17:30放學;夏季14:00到校,17:40分放學。希望家長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學生騎車或步行上學放學的同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訊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進入校園,使用的允許上路的各種交通工具必須停靠在大門主體道兩邊,不得擠佔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上學放學乘車的同學要求一律坐公交車,下車時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透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的學生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5、騎腳踏車的學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推車透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5

  為進一步加強村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平安、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各行政村和民委會成立由村(居)委會主任任組長,各村民小組組長為成員的村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組織,負責轄區村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村(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村級道路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將各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標和任務分解到各村民小組或居委會幹部,與村民小組長簽訂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狀。村民小組長或居委會幹部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半年、年終目標考核;

  (二)及時排查村委會主幹道和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建立道路及道路產能安全隱患工作臺帳,按照道路養護等級及時報告。屬於村委會整改的,籌集資金、組織勞動力加以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採取組織人員搶修、設定警示標誌等臨時性安全防護措施;

  (三)建立機動車和駕駛員管理臺帳,督促車主及時辦理牌證和保險,對村民無正駕駛、違法載人或駕駛無牌無證、逾期未檢驗和檢驗不合格、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行為進行勸阻,消防安全隱患。對不聽勸阻的,及時上報有關部門查處;

  (四)加強惡劣天氣、學生放假、村民紅白喜事、重大活動和節假日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組織人員上路巡查、說服、勸阻交通違法行為,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五)積極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農村等部門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維護社會穩定。採取多種形式對村民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宣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六)完成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三、監督管理與責任追究。鎮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級道路安全管理責任制,將村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現考核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在村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違紀違規、失職瀆職行為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或檢察機關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或法律責任。各村(居)工作人員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沒有按照規定實施安全檢查,管轄範圍記憶體在車輛不符合營運安全技術條件從事客運業務,或駕駛人員無從業資質營運的;

  (二)貫徹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責任制工作不力,轄區記憶體在貨運汽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等車輛違法載客;未取得客運許可的車輛從事非法載客營運;客運車輛超員、超速、駕駛人員酒後駕駛的;

  (三)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報告或者未及時整改到位的;

  (四)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時處置,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故後果擴大的;

  (五)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後,未按規定程式和時限上報,或者隱瞞不報、拖延報告的;

  (六)阻礙、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或者提供虛假證明的;

  (七)其他不按規定履行職責或者失職瀆職的。

  目標管理單位:

  目標管理責任人: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6

  為了預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傷亡,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村總支、村委會實行書記、主任負總責,成立交通安全“夏秋戰役”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村支兩委要制定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強對駕駛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

  三、村對所轄區域通村通組公路實行定人、定路段、定責任確保對鄉村公路的全程監控。

  四、村支兩委幹部對所轄路段進行隱患排查,並將排查結果按時按要求上報。

  五、嚴禁“三無”車輛上路行駛和非客運車輛非法載客。管段幹部要和公安民警一道加大打擊力度,同時暢通訊息渠道,隨時將交通隱患資訊上報,以確保隱患及時整改。

  六、管段幹部要堅守工作崗位,對一時難以整改和夏季容易發生坍塌、落石、山體滑坡的路段,要確定人員24小時監控。

  七、及時上報隱患或交通事故,嚴禁遲報、漏報、瞞報。

  籤狀單位:

  責任人: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7

  為進一步提高駕駛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事故,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簽定如下協議: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按時參加交通法規學習和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活動,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2.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後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不準駕駛機件失靈的車輛。車輛按時進行年審。

  3.駕駛人員接到單位領導的派車通知後,到辦公室領取派車單,即可出車。不得擅自開公車辦私事,未經批准開公車外出造成一切損失及引發的民事、刑事糾紛,由本人負責。

  4、行車途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交通違章。嚴禁酒後開車,嚴禁違章超速行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嚴禁將車輛外借給其它單位和個人使用。

  5.駕駛員如發生違章及事故,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並根據情節、損失大小按單位有關規定接受處罰。未經單位批准駕車的人員駕駛車輛發生違章及事故,一切責任自負。

  6.凡駕駛人員因個人行為導致交通違章或事故所發生的經濟處罰及賠款(包括對單位的經濟處罰)一律由個人承擔。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單位(簽字):

  駕駛員(簽字):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8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作為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我校地處村村通公路旁,車流量大,對學生上下學造成較大安全隱患。學校和家長應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孩子交通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不準在公路及兩旁玩耍、遊戲、騎車、滑滑板等。

  二、家長方面: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規則,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車來接送學生;不得一車接送多名學生或順車接送他人孩子,以免造成事故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長要安全接送學生上下學;如當天確實因天氣惡劣,家長可叫學生不到校上學,但應及時電話告之班主任,並做好請假手續。

  5、家長要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後按時回家。不得在公路及兩旁逗留、玩耍、嬉戲、追逐。

  6、家長不要讓未滿12歲的子女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不讓未滿16歲的孩子駕駛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更不允許孩子駕駛摩托車或其它機動車上路。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家長認真填寫有關事項後留學校統一存檔儲存。

  學生:

  學生家長:

  家長聯絡電話:

  學校(章)

  校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9

  根據國家、盛市有關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車輛規範化管理,明確車輛安全管理職責,防止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定如下責任書。

  主管領導責任:

  1、監督、檢查主管部門的車輛管理和使用。

  2、嚴禁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對因特殊情況確需自己駕駛公車的,經請示局長同意後方可,否則出現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部門的車輛安全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部門領導責任:

  1、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車輛的安全、維護、管理、使用等工作。

  2、嚴禁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對因特殊情況確需自己駕駛公車的,經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否則出現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部門領導為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因監督管理不利,出現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

  駕駛員責任:

  1、準駕人員接到部門領導的派車通知後,必須按時出車,行車途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

  2、準駕人員未經批准擅自使用車輛或違反車輛駕駛“十不準”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準駕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取消駕駛工作崗位。

  3、準駕人員必須加強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隨時保持車內外清潔,若車輛出現故障,準駕人員需及時報告部門領導,及時維修,確保車輛車況良好。

  4、準駕人員在駕車過程中若發生事故,按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解決。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部門主管領導: (簽字)

  部門法定代表人: (簽字)

  駕駛員: (簽字)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0

  為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對機動車、摩托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與各位車主簽定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所有車主、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公安部門、交通部門、鄉安辦的指揮和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二、車主、駕駛員必須按規定定期參加安全學習,接受安全教育,不得拒絕或無故不參加。

  三、車主必須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牌證,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上路行駛,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上路。

  四、車輛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證件齊全有效,嚴禁拼裝車、故障車、“帶病、帶殘”車輛上路行駛。車輛必須定期年檢,未按規定檢驗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五、駕駛證必須按規定審檢,未經審檢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六、駕駛車輛時必須帶齊駕駛證、行駛證,嚴禁無駕駛證開車。

  七、二輪摩托車只准坐二人,嚴禁超坐、超速,嚴禁農用車客貨混裝。

  八、駕駛和乘坐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嚴禁疲勞駕車、酒後駕車,嚴禁挪用牌證。

  九、機動車輛必須參加強制保險,禁止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十、保證政令暢通,發生事故及時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遲報。

  學校領導(簽字):

  車主(簽字):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1

  公司各部門的用車時間和用車次數不斷增加,經公司研究決定,公司員工可有償使用駕駛公司車輛外出辦公。為進一步加強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車輛駕駛的安全風險,保障乘車員工人身安全。員工需簽訂《公司車輛使用協議書》及本責任書後方可使用公司車輛。

  (一)、車輛使用流程

  1、司機出車必須在“出車單”上註明車型、里程數。

  2、出車返回後,必須寫清楚抵達具體時間、里程數。

  (二)、車輛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時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之故障應及時報告其車輛保養負責人,不得帶病出車。

  2、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3、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4、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

  5、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6、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駕照。

  7、車輛駕駛人需身體健康,可勝任準駕車型的駕駛。

  8、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非公使用。

  9、熟悉駕駛車輛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法規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具有一般機械故障排除和車輛日常維護的技能,駕駛員操作符合安全行車的要求

  (三)、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方式:逐步過渡到指定特約維修廠維修。

  2、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應事先電話通知公司車輛保養指定人同意。

  3、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全額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4、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公司負責人聯絡協助處理。

  5、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後,全額有車輛駕駛人承擔。

  (四)、駕駛員管理規定: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交通違章罰款由車輛駕駛人全額承擔。

  3、車輛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要注意車輛的保養,出車前應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能安全正常行駛。

  4、車輛駕駛人用車後需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5、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6、車輛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維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輛負責人,需維修的,到車輛負責人處辦填寫維修單,經稽核批准後,將車輛送廠維修。

  7、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先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放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車輛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8、車輛駕駛人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晚間駕駛車輛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10、車輛駕駛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塞車等)。

  11、車輛駕駛人出車前應檢查合同證照齊全、因證照不齊導致違章罰款由車輛駕駛人全額承擔。

  12、工作時間之外,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3、車輛駕駛人不得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班主任簽名: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2

  確保學生上學、放學乘車安全,是家庭、社會和學校的共同責任。為了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築起交通安全管理網路,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二、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警(或乘務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三、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搭乘三輪車、農用車、電動車等非營運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四、政府、學校要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要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以上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政府)、學生家長各一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學生畢業(或肄業)。

  部門(蓋章):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 (簽字):

  日期: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3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學生的安全,家長、社會、學校都有責任。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已反覆地進行了安全教育,學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識。為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使他們在學校是好學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會是好公民。

  一、家長必須教育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遵照執行以下安全公約: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腳踏車上路,禁止小學生駕駛機動車輛;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

  2、上學或放學時,禁止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做遊戲、彈珠子等不安全活動,過危險的路段應特別小心。

  3、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遊玩。

  4、課間休息時,不在教室、走廊嘻鬧和做遊戲活動,不做有損身心健康的活動或遊戲,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以防傷人。

  5、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6、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有序,不準在樓梯上跑、跳、擁擠或打鬧。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過馬路的學生,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學生。

  9、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籤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章):

  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生(簽名):

  簽訂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的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每學期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每天放學時,派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讓家長接送,不按時接送的學生自行回家,學校不再管理。

  3、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如:微型客貨兩用車等)上、放學;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下車;

  3、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委託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4、家長必須及時掌握車輛執行狀況;

  5、學校嚴禁任何年齡階段的學生騎腳踏車上、放學;

  6、家長應及時接送學生,委託接送者學校不追查委託人身份;對於不接送的學生學校不再追查學生使用的交通工具,安全家長負責。

  7、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三、本責任涉及車輛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蓋步行,所涉及駕駛員指所有駕駛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有效,有效期至下次籤責任書止。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5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嚴格學生上、放學時間,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家長要嚴禁學生騎車上學,教育孩子放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訊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家長接送學生時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擠佔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麵包車輛。

  5、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學、放學乘車,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透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時,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6、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滿12週歲,禁止騎腳踏車上路,更不得騎摩托車。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透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長要教育孩子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8、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髮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彙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責任人: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6

  為確保子女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我要積極配合交警、學校做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特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二、要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教育孩子乘坐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下車。

  三、接送孩子上、放學時,保證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不讓孩子騎腳踏車或摩托車上、放學。

  四、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委託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五、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學校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責任人: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7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未成年人管理辦法》和《嵩明縣校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新春邑小學安全責任書》。你的孩子在或未在學校住校。上下學需要家長親自來接送。為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規範學生接送人員出、入學校,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上學、放學時間

  早晨到校時間:7:25 上午放學時間:11:40

  中午到校時間:12:25 下午放學時間:16:30

  二、有關要求

  1、家長要遵守學校各項制度,熟悉學校作息時間,按時送孩子上學,按時接孩子回家,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照顧好孩子上下學途中安全,培養孩子良好習慣。

  2、為保證安全,非直系親屬來接孩子需要家長提前通知班主任。

  3、家長在學校大門外接送孩子,轎車或者三輪車等停在公路旁,不得進入校園。若有事需提前,經門衛、安保人員同意並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辦完事情,告知門衛後儘快離開學校。

  4、委託來接送孩子的人,應年滿十八週歲以上,且要提前告訴老師。

  5、家長要尊重、理解和支援學校門衛、安保人員的工作,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學校制度,積極配合門衛人員維持好上下學校門口秩序,做文明家長。

  6、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校,孩子來校時家長應檢查孩子的口袋,如有發現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等)應立即取出,並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7、家長如有事將孩子帶出學校,必須經過班主任及有關人員同意簽字或者《出門條》,經過門衛登記後方可離校。

  8、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孩子監護人承擔一切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8

  為規範職工上下班行走路線,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職工須如實填寫本人基本情況並保證滿足如下要求。

  一、本人基本情況

  姓名: ,居住地 ,工作地點在 ,電話號碼 ,上下班路線自 經 。

  交通工具(在選項後打√)乘坐班車( ) 其它( )

  二、要求

  1、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自覺接受本部門、隊組織的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努力提高本人交通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2、符合《銅礦峪礦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中具備乘坐通勤車上下班條件的,必須自覺按時按點乘坐通勤車,遵守通勤車乘車規定,不準乘坐其它交通工具。

  3、在礦區交通網附近範圍內居住,但不具備《銅礦峪礦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中乘坐通勤車上下班條件的,上下班行走路線必須符合上述居住地至工作地點最近線路。行車時間必須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範圍內。

  4、單位提供住宿的職工必須從礦內乘車點乘坐通勤車上下班,不準乘坐其它交通工具。

  5、自駕交通工具必須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等合法有效證件。不得無證駕駛機動車上下班,否則責任自負。

  6、自駕交通工具上下班的職工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7、自駕交通工具上下班前,應當對交通工具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交通工具上下班。

  8、職工上班期間因辦公需自駕交通工具的,必須經本單位行政正職批准後實施。

責任人: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19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聯手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在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時,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準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8、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家校距離一般不遠,因此學生一律不準騎車入學。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10、學校地處S308線旁,車輛多、車速快,學生要格外注意上下學交通安全。

  家長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養成放學及時回家的習慣,不要在回家途中玩耍,確保上下學交通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

責任人:

日期:

  個人交通安全責任書20

  為加強對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的安全生產管理,減少違法違規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市容環境和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 運輸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狀:

  一、雙方共同責任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自覺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和義務,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積極履行管理職權,會同執法機關依法查處車輛的各類違法行為,確保處罰措施落實到位。

  2、積極指導乙方單位加強車輛管理,督促乙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3、對乙方單位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中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給予積極宣傳。

  三、乙方責任

  1、切實加強所屬及使用的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的管理工作,不使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拼裝改裝、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車輛從事渣土、混凝土攪拌運輸,不偷逃、拒繳交通規費。嚴格執行勞動時間、勞動保護措施,保證駕駛人不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加強保潔人員安全防護,保潔人員清潔路面時,須穿戴反光或發光背心,作業工具貼上反光、發光膜。加強建築工地管理,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督促車主和駕駛人覆蓋雨布或減少裝載量,杜絕車輛駛離現場帶泥上路。

  2、全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認真執行車輛安檢制度,對所有出場、出門車輛進行外觀和安全技術檢查,保證不符合裝載規定和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不出門、出場。加強日常監督、監管,定期開展所屬人員及車輛駕駛人員、路面保潔人員安全教育,並與所屬混凝土承運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對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受到執法機關處罰的,依據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3、自覺接受政府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整改,對所屬和使用車輛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突出或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動配合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

  4、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證金制度,將車輛交通安全納入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由施工單位從運輸單位的工程款中扣出5萬元的道路交通安全保證金,以備發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時搶救傷者或處罰時使用。未發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待工程結束後,連同工程款一併退還。

  四、處罰措施

  1、對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拼裝改裝、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車輛和拖拉機等農業運輸機械從事渣土、建築材料、混凝土攪拌運輸的進行嚴肅查處,對拼裝、改裝和達到報廢條件的車輛一律向上級舉報,對超期未審驗的車輛和改裝車輛責令停運、補辦相關手續;對超速行駛、野蠻行駛、超限裝載、違反訊號標誌以及不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等行為,從嚴查處。

  2、乙方沒有履行上述責任,導致在施工現場累計發生1起以上(含1起)1次傷亡1人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由甲方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並扣除一定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再次發生1次傷亡1人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取消其在施工現場運輸作業資格,由行政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追究其有關負責人責任。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