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值班制度(精選10篇)

輔導員值班制度

  輔導員值班制度(精選1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輔導員值班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輔導員值班制度1

  一、每幢學生宿舍樓每晚安排1名輔導員,實行輔導員夜間值班制。

  二、學生處負責編排值班表,輔導員應嚴格按照值班表進行值班,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調換的,須經學生處批准後方可調換。

  三、值班輔導員不得脫崗,通訊工具公示並要保持暢通,值班輔導員在值班期間為工作第一責任人。

  四、值班輔導員值班期間重點檢查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學生外宿、晚歸,宿舍衛生等情況,並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五、輔導員須按時做好值班記錄,值班期間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有關工作人員或部門彙報。

  六、值班輔導員接受學院值班幹部監督,學生處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總結,並將其作為輔導員年度考核、評優等方面的重要依據之一。

  七、每日18:00開始值班,次日7:00值班工作結束,值班地點在學生宿舍樓輔導員值班室。

  八、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與輔導員坐班制度一併實施。

  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輔導員值班制度2

  為強化學生公寓管理工作,逐步實現學生公寓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保證學生有一個安全、秩序井然的學習生活環境,現就夜間值班輔導員的崗位職責和要求規定如下:

  一、崗位職責

  (一)抓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深入到學生中去,及時瞭解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發現學生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彙報,使學生保持一個積極、健康、向上的生活態度。

  (二)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工作,包括安全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愛校護校文明道德教育等工作。教育形式要多種多樣,以便達到教育的目的。

  (三)協助做好學生公寓管理工作。

  (1)要協助學生公寓管理辦公室不斷地完善學生公寓管理制度,使學生公寓管理工作逐步地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2)輔導員在值班時間要代學生工作處行使學生公寓管理的權利,無論是哪個系的學生都要服從管理,聽從安排。

  (3)輔導員要帶領和指導學生幹部做好學生管理工作。

  (4)對違反學生公寓管理規定的學生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制止、勸阻。出現重大學生事件要及時處理並向學生工作處彙報。夜間如出現生病學生急需治療的一方面要彙報,另一方面要同衛生室聯絡治療,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5)各系值班輔導員每晚要對本系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瞭解每一個入住學生的情況,對不能按時回宿舍住宿及違紀的學生要查明原因,並填寫《東校區學生公寓查夜記錄表》,當晚報送夜間值班輔導員處。

  (6)要監督值班人員按時鎖門和熄燈情況,保證學生宿舍正常秩序和休息環境,形成良好的作息時間規律。

  二、工作要求:

  (1)工作人員要樹立服務意識,本著一切為了學生,一切服務於學生的宗旨,積極主動的開展工作,大膽的進行管理,使學生生活在溫暖的大家庭中。

  (2)工作人員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要求學生做到的自己首先應該做到。

  (3)工作人員要注重儀表談吐和態度。有禮貌、講文明,態度和藹而不失嚴肅認真,熱情主動地幫助同學們解決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困難。

  (4)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脫崗,不離崗,要監守工作崗位。

  輔導員值班制度3

  為進一步發揮學生主體作用,保證學生晚間學習生活秩序,推進我校學風建設工作,特制定輔導員晚間值班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時間

  值班當日16:30次日8:00

  二、值班輔導員的職責和要求

  (一)基本職責

  1、教育教學秩序的維護

  (1)負責本學院教學樓區域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

  (2)接待學生來訪、諮詢等,處理學院學生事務;

  (3)帶領學院學生幹部檢查晚自習出勤、紀律等情況,保證本學院晚自修效果與學習氛圍的維護;

  (4)負責本學院有關宿舍樓棟管理工作,帶領學生幹部抽查學生晚歸、不歸、有無使用大功率電器等情況;

  (5)巡視本學院早操出勤情況;

  (6)帶領學院學生幹部檢查早自修出勤、紀律等情況;

  2、涉及學生的突發事件處理

  冷靜對待、及時處理涉及學生的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值班輔導員在接報後應第一時間趕到事發地,調查瞭解情況、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迅速、準確地向學院領導、學生處及行政值班人員報告相關情況:

  (1)遇學生突發疾病或受傷,應視情況的嚴重程度在第一時間聯絡急救人員(可撥打120急救和校醫務室電話),同時向相關領導、部門報告;

  (2)遇治安或刑事案件,應視情況的嚴重程度會同學校保衛部門(夜間後保值班人員)共同進行處置或報警,同時向相關領導、部門報告

  (二)工作要求

  1、學院和學生處在網頁上公佈每晚各學院值班輔導員、值班地點、值班電話。

  2、值班輔導員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值班期間不允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因故不能值班,須提前請假,由學院協調安排他人替班。

  3、值班輔導員當值期間要主動關心學生,深入教學樓與社群,瞭解學生情況,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並配合社群值班人員搞好宿舍管理工作,糾正學生不良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4、值班期間須保持值班電話與個人手機通訊暢通。

  三、值班管理

  (一)採取輪流值班制,原則上一學期值班人員固定。

  (二) 值班管理主要由二級學院負責,學院在每學期開學前確定《二級學院晚間值班安排表》並報學生處,學期中途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需提前協調替換人員並及時報學生處備案。

  (三)安排值班原則。一年級輔導員每週4次,其它非畢業班輔導員每週2次,畢業班輔導員不參加值班。新生入學後兩個月內和畢業生離校前兩週等特殊時期,根據需要增加值班次數。

  (四)學院每晚須明確一位值班輔導員負責人。便於統籌學院內值班輔導員工作以及與學校總值班的聯絡與溝通。

  (五)學校建立輔導員值班檢查制度。檢查人員由學生處及各學院學工辦主任組成。

  (六)輔導員不按時值班或不按要求巡查,發生責任事故的,由學院進行處理並報學生處備案。

  四、附則

  本管理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輔導員值班制度4

  一、輔導員寢室巡查制度

  每個輔導員每週要巡查所帶學生寢室二次以上,並在宿舍管-理-員處做好相關登記。巡查期間,輔導員要做好如下工作:指導督促學生做好內務衛生,保持宿舍整潔;引導學生健康上網,糾正網上不良行為;提醒學生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財物;及時發現和糾正如使用大功率電器、使用管制刀具、私拉電(網)線、點蚊香、抽菸、喝酒、不關鎖門窗等不安全行為;清理外來人員滯留宿舍或留宿行為;檢查學生就寢人數,督促學生就寢;對熄燈後喝茶聊天、喧譁、群聚等影響就寢的`現象要及時制止。

  二、輔導員值班工作職責

  1.值班人員應按時值班巡查(每晚巡查二次以上),不得無故遲到、曠到或早退;有事需要調班或請假的應提前向系負責人說明,負責人及時將調動情況上報學生處。

  2.負責協調、處理值班期間本系學生中的各類事件;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趕赴第一現場,並根據情況向系(院)領導進行彙報,聯絡相關輔導員解決。

  3.深入學生寢室,加強巡查,做好學生宿舍用火、用電、熄燈、返校等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4.充分利用值班時間,開展學生深度輔導工作,瞭解學生的

  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和掌握學生中存在的思想問題及心理問題,增強管理教育工作的針對性。

  5.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的問題及其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5.配合學生工作處做好相關檢查工作。

  6.負責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事宜

  三、輔導員值班工作要求

  1.各系每天至少安排2名輔導員負責本部門的夜間值班工作。

  2.各系負責對本部門的輔導員夜間值班工作進行安排和管理,輔導員夜間值班表同時報學生處備案。

  3.嚴格執行“誰在崗,誰負責”的要求,因值班人員擅離崗位造成的工作失誤或責任事故,由值班人員負責。

  4.學生處將會同各系對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輔導員夜間值班情況將作為學生輔導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

  輔導員值班制度5

  第一條輔導員值班制度是加強學生管理和應急處置的重要保障。為進一步規範輔導員值班工作,明確職責,嚴肅紀律,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輔導員值班工作由校學生工作黨委統一領導,校學生工作部組織實施。

  校學生工作部輔導員職業發展中心具體負責輔導員值班的計劃編排、考勤管理、檢查監督等。

  第三條以下人員原則上應參與值班:

  (一)校學生工作部在編人員(不含招生辦);

  (二)校團委在編人員;

  (三)二級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組織負責人、學生輔導員;

  (四)學生社群管理中心管理員(生活輔導員)。

  第四條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輔導員,可向校學生工作部提出“暫不值班”的申請:

  (一)年滿55週歲;

  (二)女性輔導員在生育前三個月至生育後一年;

  (三)長病假或大病初癒;

  (四)其他不適宜值班的情形。

  第五條輔導員值班時間如下:

  (一)工作日:17:00-次日8:00(21:30之後可就寢);

  (二)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8:00-次日8:00(21:00之後可就寢)。

  第六條輔導員值班實行團隊值班、值班長帶班。除寒暑假外,值班團隊中至少應有1名男性輔導員。

  工作日的值班團隊為4人,其中1人為值班長;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的值班團隊為3人,其中1人為值班長;寒暑假的值班團隊為2人,其中1人為值班長。

  除寒暑假外,值班長一般由校學生工作部部長、副部長,校團委書記、副書記,各二級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組織負責人,以及學生工作部所屬各中心的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七條輔導員值班計劃按以下四個獨立序列分別進行編排,互不替代:

  (一)工作日序列:按學期進行輪轉編排,學期初公佈;

  (二)雙休日序列:按學期進行輪轉編排,學期初公佈;

  (三)法定節假日序列:按自然年進行輪轉編排,12月底公佈;

  (四)寒暑假序列:按假期進行輪轉編排,放假前公佈。

  輔導員值班計劃的編排要堅持公正有序、公開透明,確保每人每個序列的值班次數大體平衡。

  輔導員值班計劃一經公佈,應嚴格執行。

  第八條輔導員確有特殊原因無法按計劃值班的,須自行協商調班,嚴禁由同一值班團隊的輔導員代班。

  值班長不得與非值班長調班。

  值班長調班須經學生工作部分管部長同意後,提前1天報輔導員職業發展中心備案;其他輔導員調班須經所在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組織負責人同意後,提前1天報輔導員職業發展中心備案。

  第九條輔導員值班實行定點值班。除就寢時段外,值班團隊必須安排至少1人駐守值班室,不得脫崗。

  校學生工作部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校內值班宿舍,一般為兩人間。在就寢時段,值班輔導員必須入住值班宿舍,未經批准嚴禁離校。

  第十條輔導員值班期間的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一)巡查教學、餐飲區域的基本秩序;

  (二)巡查上政易班·木槿校園影院的基本秩序;

  (三)巡查學生社群,走進學生寢室開展談心談話;

  (四)督導“學生事務一門式服務平臺”的執行,接聽校長熱線,接待學生來訪;

  (五)巡查晨跑活動;

  (六)現場處置學生突發事件,並及時上報校學生工作部;

  (七)記錄上級部門來電來函,並按程式進行處理;

  (八)校領導、校學生工作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輔導員值班期間的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一)執行值班計劃,按規定時間到崗簽到;

  (二)加強團隊協作,值班長應在全員到崗後召集碰頭會,明確值班任務和分工;

  (三)履行值班職責,按照“首問負責”的要求回應學生訴求,深入學生中掌握第一手情況;

  (四)保持安全警惕,突發事件發生後須第一時間到場處置、第一時間上報資訊,重大或緊急情況可直接上報校領導;

  (五)遵守值班紀律,不得擅自脫崗、離校,不得在值班宿舍留宿非值班人員;

  (六)保持通訊暢通,做好值班記錄和值班交接;

  (七)愛護公共財物,保持值班室、值班宿舍乾淨整潔。

  第十二條學生工作部應加強對輔導員值班的考勤和考核,堅持從嚴管理,對違反本規定的個人應予批評教育。

  第十三條值班輔導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給予誡勉談話,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一)值班期間擅自脫崗(在校)一學期累計四次及以上;

  (二)值班期間擅自離校一學期累計三次及以上;

  (三)值班期間未到崗(未調班)一學期累計兩次及以上;

  (四)發生學生突發事件後沒有到場,或者到場時間明顯晚於合理估值;

  (五)一學期內出現上述兩種違規情形(不受次數所限);

  (六)造成一定後果的其他失職或損害學生利益行為。

  第十四條輔導員值班可享受相應補貼,補貼標準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辦法經校學生工作黨委全體會議審議透過,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校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本規定,並根據本規定完善相關程式,設計相關表單。

  輔導員值班制度6

  一、值班採取24小時輪流值班制,每天2人,人員由海安校區學生處工作人員、輔導員以及班主任組成。

  二、值班時間:8:00—次日8:00

  三、值班地點:2號公寓樓2樓學生工作值班室

  四、值班人員職責:

  (一)夜晚校園巡視

  18:30—19:30巡視校園食堂、超市、醫務室、操場、教學樓區域,檢查有無突發事件,維護校園秩序;

  19:30—20:30檢查晚自習出勤、紀律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

  20:30—22:00巡視各宿舍樓棟,抽查學生晚歸、不歸、有無使用大功率電器等情況,每棟宿舍樓至少抽查兩間宿舍,做好記錄;

  22:00之後值班人員可至海安校區宿舍休息,但務必保證值班電話暢通。

  (二)主要做好學生日常安全穩定工作:冷靜對待和處理突發事件,第一時間趕到事發地,調查處理、妥善解決,防止事態擴大,並迅速、準確地向相關學院和學生處彙報情況。

  (三)如遇學生突發疾病或受傷,應在第一時間通知醫務室人員到場救治並撥打120(救護車),同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還應同時向學校綜合處保衛部門和110報警。

  (四)週五、週六值班無需檢查學生晚自習,但須巡視教學樓、生活區等校園區域。

  (五)嚴格按照值班表進行值班,值班期間不允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值班人員若因故確實不能值班,須提前與其他值班人員協商調換,並提前告知海安校區學生處。

  (六)保持個人手機及值班手機通訊暢通,值班手機用於處理值班期間事務,僅限於接聽電話,因值班事件處理確需撥打電話,請在值班本上做好使用記錄及說明,便於話費查詢。

  (七)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五、建立輔導員值班臨時檢查制度,檢查人員由學生處及各學院學工負責人組成,每週抽查兩次。

  六、附則

  本管理辦法由海安校區管委會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輔導員值班制度7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輔導員的值班工作,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根據《福建師範大學輔導員隊伍建設實施辦法》(師委學工〔2022〕3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輔導員要入住學生公寓樓。各工作日和特殊時段,全體輔導員均應在校在崗在位。因私或因公離校,需經學院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同意,並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第三條各學院要切實安排好輔導員夜間和節假日值班工作。原則上每個學院、每棟學生宿舍樓在夜間和節假日至少要有1名在編專職輔導員在校在崗值班。寒暑假期間,學院視留校學生人數安排專職輔導員值班,並報送學生工作部學生管理辦公室。

  第四條各重要時段、敏感節點,全體輔導員應始終堅守崗位,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政治敏銳性,切實履行好工作職責,落實好工作責任。

  第五條值班輔導員要深入學生一線。要深入學生宿舍、課堂和活動場所,瞭解學生實際情況,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掌握學生思想動態和網路輿情。要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嚴格落實相關管理規定,確保值班期間校園安定穩定。

  第六條值班輔導員要及時做好突發事件處理。要確保資訊渠道暢通,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發現重大或突發事件,應按照《學生工作系統緊急、重要資訊報送規定(修訂)》(師委學工〔2022〕37號)的要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第一時間向學院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及學校相關部門彙報,第一時間聯動協調處置。

  第七條學院輔導員值班安排要堅持公正有序、公開透明,值班表一經公佈,需嚴格執行。值班輔導員需詳細填寫《福建師範大學輔導員日常值班登記表》,不遲到不早退。因特殊原因無法值班的,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學院提出換班申請,不得出現空崗脫崗、事後補假的行為。學院需將輔導員值班的實際情況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和思政績效發放的參考指標。

  第八條學生工作部將不定期對學院輔導員的值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輔導員在工作或值班時間無故脫崗的,取消輔導員該年度評優評先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九條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全體專、兼職輔導員。

  第十條本實施細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輔導員值班制度8

  一、總體要求

  (一)自20xx年10月開始實行思政工作人員晚值班制度,透過全體思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加強了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密切了師生關係,幫助解決了學生的困難和問題,確保了校園的安定穩定。實踐證明,實行晚值班制度是建立“和諧校園”,全院上下齊抓共管,實現“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需要,是實現學生工作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確保學院安定穩定的需要。根據《中共閩江學院委員會 閩江學院關於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意見》(閩院委[20xx] 34號)檔案精神,根據我院實際情況,依據閩江學院學生工作部(處)的總體規劃,制定相關制度。

  各專業輔導員要充分認識值班工作既是學院學生工作發展的需要,更是做好各年級、各專業管理工作的需要,學生部會加強對參加值班輔導員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根據學院值班工作實際,結合現階段學生工作發展的需要,將值班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學院值班有關工作

  (1)、要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生自律委員會的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進一步完善制度、規範流程、強化管理;

  (2)、要切實履行值班職責,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管理,落實熄燈制、點名制、晚歸不歸登記制等,並有重點的進行思想教育和引導;

  (3)、帶班老師要經常性的深入接觸、聯絡學生,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掌握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第一手資料;

  (4)、要及時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必要時可聯絡學院統一值班的領導、老師協助解決,並按有關程式,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2、學生部統一組織值班有關工作

  (1)、依託學院學生自律委員會開展工作;

  (2)、負責接待來訪學生,透過個別談話、座談等方式瞭解學生動態;

  (3)、以抽查的方式加強對各輔導員的晚值班及週末節假日工作的督促、指導,必要時可提出相應的指導意見;

  (4)、協調處理好各類跨系的、重大的緊急、突發事件;

  (5)、根據實際需要,有重點地巡查學生宿舍樓及周邊環境。

  二、值班及住校制度

  根據學院的有關規定,考慮到目前學院思政隊伍的現狀及結構特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如下:

  (一)值班制度

  1、學生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統一安排輔導員參加晚值班及週末、節假日值班,制定值班安排表;並根據值班安排表計算值班工作量;

  2、學生部根據輔導員的住宿分佈、工作特點等因素,採取滾動值班的方式,原則上不允許隨意調班、請假。若確實存在困難,當天需與他人調班或請假的,須其本人提前書面申請,經學生部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為有效。

  (二)住校制度

  1、凡是學院專(兼)職輔導員,原則上每月住校天數不得少於20天(每週5天,包括週末);

  2、要求每天至少有一名輔導員住校;

  3、女輔導員從產假開始至小孩滿兩週歲期間,可免於參加晚值班及住校;

  4、實際工作中若確實存在困難,無法正常參加晚值班或無法完成規定晚值班工作量的,須其本人於每學期初提出申請,由學生部稽核,經院領導研究、審批後方能按其實際情況另行安排晚值班及住校工作量;

  三、考勤制度

  為了保證值班工作的有序進行,瞭解輔導員的住校及值班情況,為年終考核提供參考,實行簽到制度,要求所有住校、值班輔導員均需在規定時間內簽到。

  四、工作補貼制度

  根據學院的有關規定,本著服務、激勵的原則,在實行經費預算總量控制的前提下,給予參加值班的輔導員一定補貼,具體為:

  1、輔導員住校每人每天給予補貼10元;

  2、參加學生部統一組織值班的輔導員週日至週四晚值班每人每天給予補貼30元;週末及節假日值班補貼按照週末加班標準給予相應提高(由辦公室根據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獎懲制度

  1、將晚值班考勤情況、工作表現和成效作為輔導員考核、幹部選拔、學習進修、選送培訓等有關工作的參考依據;

  2、對於未按規定完成值班和住校工作量者,除予以通報批評外,扣發當月值班工作補貼,同時取消當年輔導員考核評優資格;

  3、思政工作者若當學期出現未經請假離崗、隨意換班等情況者,除予以通報外,不予發放值班工作補貼,同時取消當年輔導員考核評優資格;

  4、思政工作者在值班過程中,若出現代替簽到、塌班、工作不負責任、事件處理不及時、因通訊渠道不暢而影響工作等情況,除予以通報批評外,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六、其它

  1、本通知有關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輔導員值班制度9

  根據《學工系統兩校區值班備勤調整方案》和學校要求,為切實加強金花、臨潼校區學生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穩定安全,著力營造平安、有序的育人環境,現就兩校區輔導員值班工作作以下要求,請全體輔導員嚴格執行,請各學院、相關部門抓好督促落實:

  一、值班時間、地點

  輔導員實行24小時值班和定時簽到、集中制度。臨潼校區簽到時間:每週一至週五為19:00,週六、週日或節假日為9:00。簽到地點為臨潼校區1號公寓樓C段1層輔導員值班室。金花校區簽到時間:每週一至週五為20:00,週六、週日或節假日為10:00,簽到地點為主樓1013輔導員值班室。除正常簽到外,值班輔導員還需定時集中一次,反饋彙總值班資訊,並做好工作記錄,集中時間:週一至週日均為22:00,值班人員必須按時簽到、集中。

  二、輔導員值班職責

  參加兩校區值班,確保學生穩定安全是我校輔導員的重要職責之一,全體輔導員要嚴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

  1.巡查教學樓、圖書館、學生公寓、運動場所等,維護校園正常秩序和學生安全;

  2.深入學生宿舍,瞭解學生思想、生活狀況,積極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強學生防火、防盜、晚歸等的安全意識及養成教育;

  3.接待學生來訪,及時解決學生問題,為學生提供切實有效的幫助和指導,解決學生在學習、生活、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問題;

  4.及時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並及時向學工部、研工部、保衛處和相關學院報告,如遇學生突發疾病或意外受傷等情況,若校醫院處理不了的應及時撥打120將學生送到醫院治療並注意自身安全;

  5.完成值班期間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6.做好當日值班記錄和次日交接班工作,尤其是對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的交接工作。

  三、輔導員值班要求

  1.輔導員值班遵循“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金花校區每組第一人、臨潼校區每組帶班處級幹部為值班組長,是當日值班第一責任人,負責值班期間所在校區學生教育管理工作,要對值班人員進行任務分工,安排好值班室坐班、校園巡視等工作;

  2.學工部、研工部負責兩校區輔導員值班安排、協調落實,並不定期抽查輔導員值班到崗和工作記錄情況。原則上不允許請假、調班,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值班,應於至少24小時前以書面形式向學工部申請調班(申請表見附件1),經所在學院同意,學工部部長批准後方可調班,且每年度調班不得超過4次;

  3.各學院、相關部門是學生教育管理的直接實施單位,要加大對輔導員值班紀律的管理力度,確保輔導員思想到位,認識到位,工作到位;

  4.全體輔導員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做好值班備勤,確保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5.輔導員值班備勤工作納入學生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體系,並與輔導員津貼發放、職級晉升和評獎評優掛鉤,在值班過程中發現脫崗、離崗、隨意調換值班、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通訊工具不暢通等情況者,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追責、處理。

  四、輔導員值班的其他說明

  1.妊娠、哺乳期內的女輔導員,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出具醫院相關證明,30個月內不參與臨潼校區的夜間值班(國家假期及學校假期含在內);

  2.因身體、家庭等個人原因不能值班的輔導員,需由輔導員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學院同意,學工部部長批准(申請表見附件2);

  3.在職攻讀學歷的輔導員,值班時間可安排在週六、週日;

  4.實習輔導員在臨潼校區值班時間為週一到週四晚間;

  5.突發事件處理、特殊時期值班,以學工部的安排執行。

  輔導員值班制度10

  一、值班時間

  輔導員夜間值班時間為當天19:00至22:00。

  二、值班地點

  廣蘭校區5棟127;

  楓林校區2棟123。

  三、值班職責

  1.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值班,不得無故遲到、曠到或早退;確有特殊事由需要調班或請假的應提前向帶班領導說明,並及時將調動情況上報學生工作處。

  2.負責協調、處理值班期間學生中的各類事件;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趕赴第一現場,並根據情況向帶班領導進行彙報,聯絡相關輔導員解決。

  3.深入學生寢室、自習室,加強校園巡查,做好學生宿舍用火、用電等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4.充分利用值班時間,開展學生深度輔導工作,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和掌握學生中存在的思想問題及心理問題,增強管理教育工作的針對性。

  5.認真及時的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的問題及其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6.嚴格執行“誰值班,誰負責”的要求,因值班人員擅離崗位造成的工作失誤或責任事故,實行責任追究制。

  四、總體要求

  1.值班人員必須做到“真值班、值真班”,值班期間不準空崗、漏崗。

  2.值班期間保持24小時開機,確保資訊渠道暢通。

  3.對學生中的突發事件要快速反應,及時彙報、及時處理,隨時排解協調學生中的矛盾糾紛,防止因學生糾紛而引發群體惡性事件。

  4.帶班領導以及學工處值班人員,保證每週至少3天到崗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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