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倉庫管理制度
紡織倉庫管理制度
紡織倉庫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紡織倉庫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紡織倉庫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
二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工廠範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三 管理規定
1 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2 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後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 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4 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5 庫房內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必須經安保部批准,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6 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1.5米內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7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膠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8 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9 物料的存放
A 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B 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採取適當的儲存措施,確保物料儲存環境(如溫度、溼度等)符合規定。
C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並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D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10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11 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12 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xx紡織有限公司
20xx年6月5日
紡織倉庫管理制度2
總則
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重要環節,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物資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物資安全,收發迅速,以週轉創效率。倉庫管理的原則是:面向生產,服務客戶,降低成本。
為加強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進一步規範物資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式,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加速資金週轉,特制定本制度。
物資出入庫,倉庫保管員要同收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並在物資交接單據上簽字。物資清點應透過全數的方式逐件進行數字驗收,按實有數量驗收,按重量計算的物資,應透過過磅員簽發的磅單為準(空、重車分別過磅)按長度或 M3計量的物資應丈量或量方。入庫物資驗收合格無誤後,由保管員簽署、倉庫主管複核簽署才有效。物資驗收後一段時間內若發現問題,保管員應立即通知採購員與供貨單位交涉,辦理退貨,由採購員負責追加經濟損失。
公司各生產車間的成品入庫由製造部門填寫入庫單,檢驗員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如物資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庫,而直接送到現場,保管員要親自赴現場辦理入庫和發料手續。
倉庫保管員憑發票(收據或其他收貨有效憑證)所開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將物資放在指定的貨架(或堆放區域);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由保管員、採購員、財務部各存一聯記賬。
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定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體大量大的落地堆放,體小量小的用貨架存放;所有物資必須按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放置,堆放區域和貨架要編號,且物資放置位置要固定,不要任意變動。
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保證放置位置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據貨物特點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整齊美觀。
倉庫保管員對庫存物資負有經濟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倉庫物資如有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分析原因,查明責任。
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公司安全專員批准。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資料混亂,財務不清的行為,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領料單應填明物資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並按要求做好庫存月報。
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上級領導見證,事後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要照價賠償外。
物資出庫管理
保管員發料應按主管部門批准的領料單及計劃限額進行發料,物資發放應視生產需要,既發整又發零。成品銷售類發貨應根據倉庫主管的發貨單發貨。對退貨物資由領料單位或退貨人辦理,並做好登記,銷賬手續。
要注意審查各種領料單的合法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出庫。
1. 憑單印籤不符不全,批准手續不符;
2. 憑單字據不清或被塗改;
3. 未驗收入庫物資;
4. 發料應對保質負責,嚴禁發不合格物資;
5. 先進先出,後進後出。
清倉盤點和盤盈、盤虧、報廢處理
保管員應堅持實地盤點法,年終進行全面盤點,盤點應做到:
1. 盤點時發現盈或虧應重複一次,重新核實,並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做好記錄。
2. 檢查安全防火設施和措施器材等,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防範措施。
3. 清倉盤點中發生的盤盈、盤虧應由保管員查明真實原因,及時報告領導。
賬務處理
4. 應建立材料帳,並按規定專案仔細記好賬目。
5. 認真,帳、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與結存要保持平衡。
倉庫應設定廢舊物資回收專櫃,單獨建帳。
1. 實行交舊領新(工具、電器,電機等)
2. 員工工種變動調離時,所領(借)的工、器具應退回倉庫,辦理退料手續。
3. 報廢物資、倉儲容器、廢料的變價收入管理。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擅自處理,應由物資管理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處理,收入均歸公司財務部門入賬。
紡織倉庫管理制度3
1 目的
規範原料倉、成品倉、五金倉的管理。
2 範圍
適用於公司原料倉、成品倉、五金倉的管理。
3 職責
3.1 原料倉負責公司原材料、下腳料的進倉、儲存、出倉工作。
3.2 成品倉負責公司棉紗成品、包裝物及輔料的'進倉、儲存、出倉工作。
3.3五金倉負責公司五金備件,機臺配件,各種潤滑油,日常用品,生活勞保用品的進倉、儲存、出倉工作。負責儲存尚有價值的廢舊物料。
4 工作內容
4.1 原料倉管理
4.1.1原料倉管理機制
原料倉由公司的倉庫主管直接負責日常事務的管理和審計,財務部負責倉庫經濟資料、資料統計和具體業務的指導。
4.1.2 原料倉進倉、驗收制度
4.1.2.1 原料進倉時如下雨,要在指定的地點卸貨;如不下雨但地上有雨水,要在地上鋪上防水布,以防棉花浸溼而黴變。
4.1.2.2 隨車來的散包,如可以分清批號,通知排包工及時打包並放回原批,如分不清批號,要通知棉檢及時處理;零包(包上有完整批號,但數量很少)要按產地、批號分開放置,並及時通知棉檢處理。
4.1.2.3 每批棉花進倉時,倉管員要根據經營部提供的產地、卡號、批號、等級、件數、重量等資料,及時核對有關資訊,如有出入,應及時向倉庫主管彙報。
4.1.2.4 每批棉花進倉時,應按包頭重量填寫檢斤單,檢斤單一式3份:自存一份、經營部一份、財務部一份。
4.1.2.5 根據檢斤單算出的淨重如與經營部提供的淨重相差超過國家規定,要及時報告,經營部據此向供應商索賠。
4.1.2.6 根據經營部提供的公定重量辦理進倉。
4.1.2.7 外購落棉、下腳料進倉時,應按包頭重量填寫檢斤單,檢斤單一式3份:自存一份、經營部一份、財務部一份。並以此重量辦理進倉。
4.1.2.8 本公司回用花、下腳料進倉時,以包頭重量進倉,並按件數的10%的抽查重量。如與包頭重量相符,按包頭重量進倉,如不符,責成進倉部門重新稱重並按新重量辦理進倉。
4.1.2.9 進倉後的原料必須在一天之內按分批後的批號、數量準確報給棉檢室,以便抽樣檢驗、安排使用。
4.1.3 原料倉儲存、堆放制度
4.1.3.1 在倉庫地面畫線指明原料堆放區域。留出牆距0.5米,縱橫各2米寬的井字形通道,以利倉庫內的空氣流通。
4.1.3.2 原料進倉以後,必須嚴格按包裝、級別、批號分檔分堆堆放。絕對不允許有混批現象。
4.1.3.3 原料堆垛要整齊有致,層與層之間交叉放置,保證安全穩妥。在堆垛時,棉堆高度應在四層以上,十層以下,並依每批的總件數及高度要求,算準底包數,以儘量利用倉庫空間,增加庫容。
4.1.3.4 每批原棉進倉後必須掛牌,標明每堆(批)棉花的產地、批號、等級、數量、進倉時間等。
4.1.3.5 倉庫大門要每天開啟,使倉庫內的空氣流通。在雨季或高溫、潮溼天氣時,必須適當地進行排氣,防止棉花受潮或溫度過高。
4.1.3.6 正常生產時,倉庫應每5天一次將庫存的原棉件數準確地報給棉檢室,轉紡前夕一星期內,每天報數。
4.1.3.7 發黴、變質的棉花,要另行放置,及時通知棉檢和相關部門協商處理。分級室退回的棉花應單獨放置,並註明原因,以便安排使用。
4.1.4 原料倉出倉制度
4.1.4.1 原料出給生產車間時,要嚴格按棉檢室開出的《領料單》上的等級、批號、件數,出倉,並監督排包工的拉包工作,絕對不允許出現錯批、錯包現象。並按公司規定辦理出倉手續。
4.1.4.2 回花、下腳、廢料出給外單位時,要有兩名倉管員在場共同監督出倉。同時, 應按包頭重量填寫檢斤單,檢斤單一式3份:自存一份、經營部一份、財務部一份。
4.2 成品倉倉庫管理
4.2.1 成品倉倉庫管理機制
成品倉由公司的倉庫主管直接負責日常事務的管理和審計,財務部負責倉庫經濟資料、資料的統計和具體業務的指導。
4.2.2 成品倉進倉、驗收制度
4.2.2.1 包裝組每天統計包裝好的成品數量後,填寫《入庫單》。倉管員清點核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確認,安排搬運工將包裝好的成品運入倉庫,並按要求堆放整齊。
4.2.2.2 包裝材料及輔助材料到廠後,倉管員以發票為準,核對供應商提供的送貨單,確認品種,規格,數量無誤後,安排搬運到倉庫,倉管員在旁監督,安排堆放位置。並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4.2.3成品倉儲存、堆放制度
4.2.3.1 倉庫裡成品、包裝物及輔料要劃分不同區域放置,不同品種、規格、批號的成品、包裝物及輔料要分開放置,且做好標識。
4.2.3.2 成品的堆放在做到既方便盤點、出倉,又能有效地提高庫容。
4.2.4成品倉出倉制度
4.2.4.1 棉紗成品出倉時,倉管員根據經營部發出的《產品出倉通知單》安排裝車並填寫《棉紗成品出倉單》,經顧客或顧客的委託代理人核對無誤後簽名。顧客或顧客的委託代理人憑此單到經營部辦理有關手續。
4.2.4.2 有樣品紗時,倉管員開出《棉紗成品出倉單》,經營部有關人員簽名確認,提貨並交給顧客或顧客的委託代理人。
4.2.4.3 需要領用包裝物及輔料的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到成品倉領取包裝物及輔料。倉管員填寫《領料單》,領料人簽名確認,並立即運走所領用的物料。
4.3 五金倉管理
4.3.1 五金倉管理機制
五金倉由公司的倉庫主管直接負責日常事務的管理和審計,財務部負責倉庫經濟資料、資料的統計和具體業務的指導。
4.3.2 五金倉進倉、驗收制度
4.3.2.1 物料到倉庫後,倉管員立即通知相關的採購員,確認所採購的物料的品種、規格、數量等資料。採購員確認後,由倉管員通知下列人員進行驗收
a、重要物料(關鍵的工藝部件),由採購員與品管部進行驗收。
b、進口件,由採購員與使用部門進行驗收。
c、一般物料,由採購員與倉庫進行驗收。
4.3.2.2 各部門暫時不用的舊物料、損壞但尚還有價值的物品,退回五金倉庫管理。
倉庫填寫《入庫單》。
4.3.3 五金倉儲存、堆放制度
4.3.3.1 倉庫在地面劃線指明物料堆放區域,並根據物料的性質,分類、分割槽域放置。能上物料架的一定要上架,不能上架的要在指定區域擺放齊。危險品單獨存放,並與其它物料保持足夠的距離。
4.3.3.2 同類物料要按一定的規則擺放,每種物料都必須用物料卡標明品種、規格、單價等資訊。
4.3.3.3 入庫的廢舊物料單獨存放,可再利用與不可再利用的要分開放置,且做好標識。
4.3.4 五金倉出倉制度
4.4.4.1 各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到五金倉領取物料。非指定人員到五金倉領取物料,倉管員必須拒絕發料。
4.4.4.2 各部門指定人員需到五金倉領用物料時,必須持經本部門領導簽名同意後的《領料單》到五金倉領用指定物料。倉管員按上述領料單指明的物料品種、規格、數量等發料,不得多發、少發。
4.4.4.3 各部門領料人員和倉管員共同核對所領物料的品種、規格、數量,由倉管員在《領料單》上簽名確認。各部門領料人員必須立即將所領物料拿走。
4.4.4.5 情況緊急時(如晚上車間壞機時),在得到倉庫主管明確授權的條件下,倉庫可以先予發料。但必須在第二天將手續補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