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精選25篇)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依合同的具體含義不同而有所不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精選25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上海市、區政府關於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以及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消防支隊、區交警支隊、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相關部門的專業工作要求,落實監管措施,增強安全管控能力,切實維護我公司廠區生產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種裝置安全、民防安全等工作,租賃方與承租方共同構建以人為本、規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發展的新格局,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 (出租房屋名稱)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 (出租房屋名稱)的實際情況,經共同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工作職責
(一)承租方單位、企業單位負責人工作職責及具體要求:
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種裝置安全、民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
1、堅持科學安全發展、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上級職能部門的工作要求,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全面整治和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特種裝置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民防事故的發生,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一方平安。
2、將安全列入本單位全年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並制定全年安全工作計劃。每年主持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聽取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彙報,研究防範較大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以及協調和解決安全工作中重大隱患整治的具體事宜,並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檔案,以便查考。
3、每年不少於四次以上專題檢查,必要時可安排單位行政班子分片包乾掛鉤,包乾責任區聯絡,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確保安全檢查全覆蓋。
4、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及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管理幹部1-2名,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明確分管責任人,並對其實行培訓教育和考核制度。
5、積極做好企業責任人、安全乾部、農民工、特種裝置操作工的年度培訓教育計劃。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本公司職工的安全知識教育活動,增強大家的安全防範意識。
6、每年安排必備資金列入安全工作基金,作為基礎設施(含消防、標誌、標牌等設施等)的投入,企業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的改造,搶險救護及熱心於社會公共安全先進人物的獎勵。
7、實施考核問責制。
8、對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親自督辦、整改到位。
9、發生較大事故以上的,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搶救並上報領導。按照管理許可權分工,做好善後處理,配合事故調查。
10、加強對承租廠房內企業的安全管理,企業責任人(承租方)必須經常性開展對承租廠房內企業的日常安全巡查,檢查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加強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隱患整改。
(二)承租方單位分管責任人(含安全乾部)的職責
受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委託,對本單位、本部門安全工作依法承擔監督、檢查、指導工作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行動計劃的各項具體工作。
2、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隊伍,對本(單位)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以及批租土地等形式的全部企業、單位的公共部位進行日常安全生產、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種裝置安全、民防安全的監督檢查與宣傳。
3、建立、健全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規程(含應急預案),指導監督危化企業及重點危險源實施應急預案演練,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會議、指示、專項工作)。
4、對本單位內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做到六個嚴禁,即:
4.1嚴禁“三合一”現象(即:嚴禁生產車間、材料倉庫、職工宿舍為一體);
4.2嚴禁違法生產、使用、儲存、經營、運輸危險化學物品;
4.3嚴禁違法制造和使用“鍋、容、管、特”裝置;
4.4嚴禁使用三無(即:無執照、無資質、無設施許可證)建築施工單位和個人;
4.5嚴禁“酒後駕車”、“超速超載”、“病車”上路;
4.6嚴禁不符消防手續的搭建和堵塞消防通道。
5、利用日常檢查與專項整治檢查相結合的原則,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書面落實責任人,明確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必要時向主要領導彙報情況,並及時整改。
6、加強對建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消防稽核,驗收和事後管理,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設施,並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和使用)。
7、對轉租、分租等形式的,必須徵得寶祥公司法人書面同意書,同時必須是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並落實安全監管責任體系,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列入監管機制。
8、每兩個月不少於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要求,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形勢(檢查情況),明確整改方案及措施,落實責任人及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並做好會議記錄和簽到。
9、每月不少於一次對本企業(部門)例行檢查,並督促車間(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對本單位安全情況進行全覆蓋安全檢查,並將安全檢查時間、內容、發現問題及處理整治情況作出書面臺賬記錄。對被檢查部門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視情節安排專業部門進行評估。
10、配合上級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11、做好安全臺賬基礎管理工作。
12、督促、安排本單位內職工依法參加各類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建立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資料庫,
13、積極參加並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宣傳和六個月一次的職工消防演習活動。
14、加強防止硫化氫中毒事故發生的宣傳教育,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15、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和道路交通行為參與者的安全管理教育、宣傳工作,並做好記錄。
16、發生事故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指揮搶救並同時上報衛星村安全負責人和寶祥公司負責人。做好善後處理,配合事故調查。
二、安全控制目標
(1)無安全生產死亡事故
(2)無防火安全死亡事故及重大火災事故
(3)無半責交通安全死亡事故
(4)無爆炸事故
(5)無化工安全中毒事故
(6)無影響閔行區考核指標的其他事故
三、安全工作要求
(1)企業、公司安全責任書籤約率100%
(2)重點單位安全監管率100%
(3)重大危險源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4)無不符合消防手續的建築工程率100%
四、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汙染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
(2)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3)甲方依照有關規定認真與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4)維護 (出租房屋名稱)範圍內公共區域(不包含各承租單元內)的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5)甲方在必要時,經事先通知,可對乙方的承租單元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承租單元記憶體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及時督促乙方進行整改。在任何時候,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不經通知而進入乙方承租單元內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而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6)對 (出租房屋名稱)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整改或處置。(消防栓非乙方人為因素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解決;滅火器、安全裝置、安全器材由乙方根據消防安全規定自行配備和維修。)
(7)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8)配合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對消防違法、安全生產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9)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或甲方其他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應提前與對方聯絡。
(10)如果發生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履行通知對方的義務,互相協助,控制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事故發生方承擔。
五、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
(2)負責建立健全承租單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落實承租單元消防責任,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進行管理。
(3)乙方入駐前要對承租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4)乙方根據國家《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配置符合規範的滅火器材,並確保其完整性及有效性,如未履行此消防義務引發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並積極主動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進行安全管理與檢查。
(7)在下班前負責切斷承租單元內的電源。生產經營場所使用電加熱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設專人負責管理。在辦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內禁止使用電爐等電加熱裝置。
(8)不得在其承租單元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國家明令禁止存放的危險品和違禁品。
(9)負責制定和貫徹承租單元的消防應急方案,積極組織承租單元內的每六個月一次的全員消防演習活動,並記錄和圖片存檔。
(10)保護好承租單元內的消防裝置、設施,並協助甲方保護好公共場所的消防裝置、設施。
(11)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12)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廠房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進行物料運輸、裝卸車輛,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4)乙方須依據《企事業單位內保條例》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發生盜竊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15)乙方執行國家的環保法律法規規定,如未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造成環保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6)甲方或甲方上級安全、消防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安全協議書》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7)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租賃廠房。
(18)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或甲方其他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應提前與對方聯絡。
(19)如果發生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履行通知對方的義務,互相協助,控制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事故發生方承擔。
(20)乙方應遵照《勞動法》和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規定,每月按期足額支付全體僱員工資,乙方發生的勞資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處理,乙方若發生拖欠員工工資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擔支付拖欠工資責任,並及時清還拖欠員工的工資。
六、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七、針對此安全協議書如雙方發生爭議,本著互相諒解,精誠協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衛星村村委、華漕鎮政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八、 合同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單方終止乙方租賃合同:
a、如壹個月不交租金或累計欠交甲方各項費用達到壹個月租金標準;
b、勞動部門介入處理乙方欠薪逃匿行為;
c、工商及政府司法相關部門查封乙方財產;
d、乙方在租賃物內從事違法行為。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廠房租賃合同》同步,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協議書自動解除。
十、其他
(1)此協議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協議內容。
(2)此協議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一、安全工作聯絡人
(1)出租方安全乾部: 聯絡電話: 手機:
(2)承租方安全乾部: 聯絡電話: 手機:
十二、雙方簽訂協議書
甲方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雙方協商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屬設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應向乙方交待清環境、水、電、暖、消防設施等注意事項。並履行水、電、暖、天然氣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義務;
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房屋質量和環境,自願承租本房屋。
2、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入駐人員,要宣傳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如若發生意外(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並對屋內設施完好情況、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確已知曉進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事項。因乙方不慎發生的各種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乙方擅自亂接、改動水電氣暖設施,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乙方私自亂拉亂接水電氣暖設施,發生的事故,給國家財產、出租房財產造成損失,他人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房屋(場地)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告知水電氣等相關部門,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告知或不維修,發生後果由乙方承擔。
8、出租房內,嚴禁存放液化氣罐、煙花爆竹、汽油等危險化學品,對於發生事故的,所產生(包括甲方)的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三、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本安全協議為《房屋租賃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不提供相關身份證明、來歷不明人員以及不申報辦理暫住登記和不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2.甲方必須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並報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3.使用前,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甲方對出租的房屋有權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對發現不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排除。並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5.甲方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嫌疑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不得窩藏、包庇違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對租賃環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負責,並提供必要的企業證明、身份證明、擔保證明等。
2.乙方有義務加強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學.和了解,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3.乙方使用前要對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使用後視為使用時的安全環境為良性狀態。
4.乙方在出租房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要具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所必需的安全條件、安全設施和裝置,並配備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內從事黃、賭、毒和其他影響公共秩序的活動,不得影響.綜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計劃生育。若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協議並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6.乙方應自覺接受公安機關、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的檢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帶來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約定內容,造成對方人員傷亡事故,按法律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並依法協商處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出租房現場及《安全協議》落實情況。
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
如本協議內容與法律法規和菸草行業規定有牴觸,執行有關國家或行業規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雙方一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的 房 室 間或場地 平米、(分清出讓的界限範圍)。
第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第三條,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傳達、宣傳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及要求,並督促乙方落實。
第四條,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場地的界定範圍內進行生產經營,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的資質,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嚴禁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及有汙染、有放射性的物品。
第五條,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及操作規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本單位的人員、裝置進行教育和檢查。使用國家監管的裝置工具必須經過國家監管部門檢驗合格後且在有效期內使用。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條,乙方從事特殊行業及人員密集的行業應制定本行業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演練,做到緊急救援迅速有效。
第七條,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嚴禁吃、住、生產同時存在,對使用的用電裝置、線路、取暖爐具等應按要求嚴格管理。嚴禁加大用電保險熔量和私改亂拉電氣線路。針對生產經營的情況配備相應的防火設施。
第八條,乙方發生傷亡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火災及經濟損失後果自負。因乙方原因及違反本協議造成甲方、周邊單位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在及時上報相關單位的同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在履行本協議時,乙方如果變更承租人或改變經營性質,需重新簽定協議,本協議在承租期限內有效。
第十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商定。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確保乙方以承包、租賃或者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場地和住所(以下簡稱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處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經營專案:
三、甲方責任:
1、出租房屋應有合法的.產權證或主管主辦單位開具的使用證明。
2、出租房屋應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租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及本協議。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屋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並依法經營。出租房屋用於公寓樓(出租)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准後,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3、嚴格遵守各項消防法規及有關防火規定,出租房屋及其周邊消防疏散門、疏散樓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雜物佔用、堵塞或緊閉,必須保持暢通。公眾聚集場所還應按規定設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4、出租房屋內用電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和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的功率、保險裝置應當與額定負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作為庫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6、出租房屋內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甲方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請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由甲方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等後,乙方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嚴禁動用明火、燒烤及焚燒雜草、樹葉、廢舊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裝置、設施必須符合消防要求,始終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遮擋或挪作它用,如有丟失、損壞應及時購置或維修。
8、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維修、更換的費用。
9、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確保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後,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0、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參加火災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
五、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補救。
2、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九、該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經濟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範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裝置。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裝置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裝置、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後,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於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並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房屋,誰負責房屋安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在交付時結構完成無損,無漏水、滲水現象;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所租房屋僅供居住使用,不得將所租房屋用於商業活動或有損壞公共利益活動,不得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行為。
2.乙方負有使租賃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築物。
3.乙方應保持租賃房屋及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租賃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4.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乙方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聚眾、酗酒鬧事等行為引起的糾紛,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2.本責任書中的“人員”指甲乙雙方的人員和其他人員;本責任書中的“財產損失”指甲方及他人的財產損失;本責任書中的“房屋”是指 。
四、其他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責任書為租賃合同的附件,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群,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並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嚴禁在房屋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並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並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戶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僱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範教育,並配備相應的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僱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昆明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籤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責任書籤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賃房屋地址:號;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2、嚴禁使用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3、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
4、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注: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責任人(承租房):
簽訂日期: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由,出租給乙方一致,立以下幾點如下:
1、承租房期內,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煤氣等的安全定期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在租賃房屋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火災、觸電、煤氣滲漏等造成人員傷亡的一切原因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一切無關。
2、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 期:日 期:
身份證號: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甲方依照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安全協議》。
3. 企業入駐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廠房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在甲方區域內進行物料運輸、裝卸車輛,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
6、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或甲方其他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提前與對方聯絡。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安全協議》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經雙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訂立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條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一經發現視租賃合同終止,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將立即視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毀約責任。
3.嚴禁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裝置,簡單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同意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將追究法律責任。
4.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5.租賃房屋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7.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的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消防用品,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根據北京市、學校有關安全的規定及要求,現就教師公寓有關安全問題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公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違反規定一經查出嚴肅處理。處以經濟處罰____-____元,嚴重者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2.樓道不準堆放雜物及做飯,垃圾不準堆放在家門口樓道上,必須裝入垃圾袋投入樓外設定的垃圾箱內。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查出房產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間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5.房間內的暖氣、水、電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到房產科或後勤物業公司修繕中心報修。
6.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裝置,簡單裝修的需報房產科批准,未經批准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5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建設部的有關檔案精神,為加強勝北社群各單位出租房(場地)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出租房(場地)安全事故,保護國家和租戶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群經濟發展和穩定,分清事故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房屋質量和環境,自願承租本房屋。
第二條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事項。因乙方不慎發生的各種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出租房內不準使用天然氣。
第四條:如乙方擅自亂接、改動水電氣暖設施,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私自亂拉亂接水電氣暖設施,發生的事故,給國家財產、出租房財產造成損失,他人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房屋(場地)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告知水電氣供應部門,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告知或不維修,發生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出租房內,嚴禁存放液化氣罐、煙花爆竹、汽油等危險化學品,對於發生事故的,所產生(包括甲方)的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自覺接受消防部門、出租方的安全檢查,對於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如不及時整改,所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6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 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裝置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域消防器材清單)。
3、 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鬥、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 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裝置;
5、 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 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稽核,經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裝置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裝置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 違約責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任區:泰達時代中心5號樓2—3層區域、附樓二樓至三樓通道。
五、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7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為保障國家、企業和雙方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出租供乙方承租使用的庫房、房屋、場地及所屬的設施裝置等(簡稱出租物)應手續齊全、具有合法產權證等,並且具備安全使用的基本條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經營資質等證明資料,並保證相關經營資質等持續合法有效。
二、經雙方共同對甲方所提供的出租物進行驗收認可後,即由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如本協議的簽訂之日早於雙方驗收之日的,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由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自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之日起至承租期結束,該期間所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三、甲方應明確告知乙方其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負責人,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範等有關規定;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臵安全管理機構,並按規定配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告知甲方),負責其在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四、乙方應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和甲方的各項安全規定,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甲方對其出租供乙方使用的出租物及相關裝置的安全狀況、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管理情況等,有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的權利;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監督。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對其承租範圍內發現的各類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可對乙方的違規行為做出口頭或書面指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嚴禁從事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禁止的行為,及與其正常經營辦公無關的活動;乙方不得動用明火、更改或搭接電源線路、水源線路、煤氣儀表、消防管線等,確有需要時,必須按規定提前申報,經甲方負責安全的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實施全過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做好防範措施,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的批准同意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依法應承擔的安全義務和責任;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拆卸租賃物原有的設施,乙方在承租範圍內進行裝修、改造時,必須報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有關部門,經批准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的批准同意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依法應承擔的安全義務和責任。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範圍內安裝和使用電氣設施裝置。
八、乙方不得使用高功率、高危險性裝置,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產裝置和工藝,不得違法改造和使用特種裝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員工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開展本單位承租範圍內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為本單位工作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負責教育和監督本單位工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負責本單位承租範圍內安全標示、安全設施裝置及器材(如滅火器)的設臵等。
十、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出與其無關的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乙方車輛在場院內行駛、存放時,應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門衛人員的管理和指揮,不得堵塞通道,佔壓消防井(栓);乙方要按消防有關規定配備與之業務經營相適的足夠的消防器材,並保證其合格有效;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在道路兩側停放車輛、堆放物品等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十二、乙方在租用期間,對所租用範圍內的出租物及消防、電氣等設施裝置等負有安全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應按有關法規、標準,(請有資質的單位)對上述設施裝置進行檢測;對出租物及設施裝置在乙方租用期間的任何損壞,乙方應按規定賠付;對於因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及本協議約定而引發的事故,或因此造成甲方(包括甲方受到的處罰)和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雙方應定期開會研究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四、本協議作為租賃合同(協議)的重要附件,與雙方簽定的租賃合同(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均應認真遵守,嚴格執行。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租期結束,並由乙方返還出租物之日終止。合同簽訂地:____(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8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範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並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安全裝置(如滅火器材)的設定,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13.僱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並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1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1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1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19
出租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出租廠房租賃場所租賃經營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制定並執行本區域出租場所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特種裝置等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範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負責對出租廠房租賃場所內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設施、配電裝置、集汙(塵)集中處理設施等公共設施的管理,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裝置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檢驗、檢測、驗收所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商定。
5、發現乙方存在違法行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隱患,及時通知乙方停止違法行為或生產經營活動,並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公安、消防、城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報告。
6、出租廠房租賃場所區域內發生生產安全、裝置、火災、車輛等各類事故,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監、公安、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並服從甲方對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檢查監督。
2、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培訓,持證上崗。
3、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4、建立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
5、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裝置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6、在承租廠房租賃場所內進行裝修(改造)和裝置安裝必須報甲方同意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築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裝置和建築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廠房場所、裝置,依法轉租的,要在轉租過程中籤訂的安全協議書上,明確安全、特種裝置和治安管理職責。
8、發生生產安全、裝置、火災、車輛等各類事故,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監、公安、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
9、生產經營單位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出入口的通道暢通,嚴禁封閉、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三、其他有關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內指派該同志,負責出租區域內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該同志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在出租區域內發生的傷亡、火災、車輛、物損、治安等各類事故的,甲乙雙方應盡力協助做好搶救工作,造成甲乙雙方或第三方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依責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
3、乙方違反本協議,擅自對出租廠房租賃場所進行改建、擴建、改變使用性質、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整改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等情況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賃合同,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有同等法律效應。
5、本協議書內容如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不符之處,遵照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6、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所屬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20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規定,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對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於 場地給乙方,乙方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時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不具備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條件的,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時消除隱患或修復,以滿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應按照各類傢俱、水電煤氣裝置、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並規範操作。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裝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裝置、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裝置。
5、乙方須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違規電器,違反規定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置。乙方的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7、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這類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容留傳銷人員;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或販賣;賣淫、組織賣淫或強迫他人賣淫、容留賣淫人員;賭博或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護;從事危害國家或國防安全的間諜活動;迷信活動、傳播邪教及其他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8、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和文明規範,具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善意與鄰里相處;不大聲喧譁、不製造噪音或影響他人安定居住的聲響;愛護校區的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如不踐踏草坪、不破壞共用設施、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惡意佔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塗畫等;愛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的性質合理使用該等部位;不非法設定影響校容和美觀的廣告、橫幅等。
9、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傢俱、水電煤氣裝置、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為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為前述傢俱、電器煤氣裝置、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11、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臺、窗臺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
12、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自主或甲方代為配備消防用品,不得佔用消防通道,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3、乙方嚴禁在租賃範圍內和甲方規定範圍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保衛處稽核,經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
15、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於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2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為了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1甲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屬設施。
1.2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環境、電、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項。
1.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2.1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
2.2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3乙方租賃期間不準擅自改動電線路,電器設施,並負責管理。
2.4乙方不準使用電爐子、電取暖器(箱)、電淋浴桶等非安全電源器。
2.5乙方在人走時,必須將一切用電裝置關閉,將菸頭等明火物熄滅。
2.6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2.7乙方因違反用電、消防管理等有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三、甲方或上級政府部門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居住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22
出租方:
承租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
籍貫:
根據《中華表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房與承租房的權利義務,確保房屋安全、社會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房租費 元每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交付承租房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或雙方同意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租賃期間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1、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的有毒危險物品。如出現火災、盜竊、擾亂社會治安等情況,後果自負。
2、承租方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社會安全。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23
出租人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
承租人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
租賃標的:__________號____㎡房屋、裝置及相關的附屬設施為規範租賃雙方在租賃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租賃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特訂立租賃安全協議如下:
一、交付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交付租賃物時查驗租賃物是否符合租賃安全要求,並提出安全異議,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租賃物,可提出整改要求或不同意建立租賃關係。
2、承租人在查驗交付租賃物時,對出租人所有的租賃物沒有提出安全方面異議的,自簽訂本租賃協議起,由租賃物造成的安全後果由承租人負責。
二、租賃期間安全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必須合法,並符合安全生產及治安的有關要求,在訂立主合同時,必須向出租人提供有關生產經營證照,向出租人說明生產經營性裝置、人員情況及經營過程中的危險性。
2、承租人對承租物必須採取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依照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制度,配備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安全設施及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使職工懂得符合安全生產、經營要求的安全知識。
3、承租人應按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設定消防設施及安全標誌,並定期檢查、保養、維修,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堵塞消防通道。如屬整體建築物有消防系統的,由出租方負責系統管理。
4、承租場所為人員密集、眾多的,承租人在管理中必須始終保持疏散通道暢通,應急指示照明標誌齊全,並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進行實地演練。
5、承租人在定期安全自查的基礎上,應接受出租方及政府安全、消防部門的安全檢查與監督,在安全檢查與監督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按整改通知要求及時進行整改。對承租人產生的共存一處相鄰關係的,危及公共安全利益或出租人利益的安全隱患或問題,出租人有權通知承租人進行整改,由此產生的整改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6、承租人必須嚴格加強明火管理。易燃易爆部位應嚴禁明火,動用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手續,並有安全人員進現場監護。特種裝置應持證執行,定期檢測。
7、承租人必須嚴格用電、用氣管理。安裝、使用電器裝置,使用液化氣和工業氣體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及在車間、倉庫、宿舍擅自使用電爐等電加熱器具。嚴禁違章使用液化氣,對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8、承租人如生產、儲存、經營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經安全評價合格後,應依法辦理手續,並建立嚴格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應急預案。
9、承租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造承租物,經同意改造,但需經政府安全、消防部門批准的,承租人應履行報批手續,並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10、共存一處租賃物內的各個承租人,有義務相互訂立安全協議,明確各方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的義務。
11、若發生火災等事故,在依法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追查相應責任和承擔費用。
12、在租賃期內,因水、電、汽等引發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擔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
三、解除租賃關係的條件
1、出租人對政府安全、消防部門提出的涉及承租區域內的安全隱患或出租人在實施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承租人整改,而承租人拒不整改的,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負。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造承租物而未辦理政府安全、消防部門審批和驗收手續或沒有報批和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四、附則
1、本協議為租賃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是租賃合同在安全生產、經營方面的特別約定,與租賃合同具同等效力。
2、租賃合同中涉及安全生產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文字解釋不一致,也以本協議為準。
3、同一建築物內,相鄰關係的各承租人訂立的安全書面協議應一式多份,並報出租人留存備案。
4、同一建築物內,相鄰關係的各承租人訂立的安全書面協議內容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牴觸,如有牴觸,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重新訂立。
5、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6、本協議簽訂於20xx 年 月 日一式兩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2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從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限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商業用房使用。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要求續租的,則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門面的年租金為:元。
2、 租金按年支付,即次年的租金須在上年的 月 日前支付,收到租金後,甲方應向乙方開據有效的收款收據。
三、有關稅費承擔:
在門面租賃期間,因門面租賃所產生的一切國家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四、房屋的維護:
租賃期間,乙方應正確使用所租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裝置的損壞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對房屋進行檢修,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乙方需對所租房屋進行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需對房屋所進行的裝修改造等,租房期滿後無償交於甲方管理,乙方無權撤走。
五、房屋的轉讓、轉租:
房屋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給第三人。
六、合同的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第三人的; 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改變租房用途的; 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 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本合同至租期滿後自行終止。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書25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確保房屋在使用期間使用及經營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年 月日簽訂的《商租租賃合同》,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出租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經改造後,在出租房屋內的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要求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備案。
3、乙方作為倉庫使用的房屋,電氣線路和電器裝置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4、乙方在不影響該房屋主體安全結構並符合設計及建築規範的前提下,可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對裝修拆改情況應向甲方留書面備案。
5、乙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結構改變或裝修時,需具備施工資格的持證裝修人員施工,方可進行,相關裝修改造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還需取得相關部門(包括消防等部門)的稽核批准, 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6、合作期間,乙方對房產進行裝修、改造等施工行為的,應當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警示,若在此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的,或者對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決,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乙方在該房產內進行經營的,在開業前應取得相關合法合規的經營手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業。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災、腐蝕、汙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9、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並應負責修繕房產並賠償相應一切損失,承擔一切責任。
10、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租。
11、乙方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懸掛廣告牌必須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執行,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在室外懸掛、擱置、張貼任何物品,應保障該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該物品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4、因乙方對該房產(包括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損害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及承擔一切責任。
15、合作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裝置、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損害與甲方無關。
16、本協議是《商租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商租租賃合同》如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17、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