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精選7篇)

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

  一、什麼是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精選7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精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好友關係,現想透過合作的方式一起經營________生意。透過甲乙雙方的平等協商,現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方投入________________,核算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乙方投入________________,核算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2、甲乙雙方投入的資金需要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點前到賬,若於該規定期限前資金尚未到賬的,視為放棄入夥,該協議自動時效。

  第二條:合夥經營內容為________,雙方不得私自展開約定共同經營以為的業務。

  第三條: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六個月結算一次盈餘。除去合夥經營日常開支以後,獲得收益時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享受利潤分配,合夥生意虧損時,甲乙雙方也需按出資比例承擔各自損失。

  第四條:職責劃分

  甲方負責合夥生意的進貨、銷售與日常經營事宜,乙方負責財務管理。當甲方進行價值超過人民幣一萬元以上的貨物處理時有義務與乙方共同協商;乙方有義務每週向甲方出示財務處理情況表。且合夥生意過程中產生的票據原件由乙方統一進行保管。

  第五條:糾紛處理

  當甲乙雙方出現矛盾情況,無法維繫共同合夥經營關係時,可以共同協商簽訂新協議約定將本店交於一方全權經營,另一方按時結算盈餘。若協商無法解決時,約定至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法院解決爭議問題。

  第六條:禁止行為

  1、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合夥生意股份。

  2、甲乙雙方皆不能以私自處理價值一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業務,如若因此給合夥生意造成的損失由違反協議方全款賠償。

  3、禁止甲乙雙方與他人再次簽訂同行業合夥協議。

  第七條:合夥期限

  本合夥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本協議期限屆滿後,若仍想維持合夥經營關係則需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2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________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________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____%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____%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專案)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合夥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3

  合夥人:_____合夥人:_____

  身份證:_____身份證:_____

  住址:_____住址:_____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乙出資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__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___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_________承擔。

  第五條、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合夥人(簽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4

  合夥人(甲):____合夥人(乙):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合夥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經營東營區濟南路百貨大樓五樓餐廳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雙方都出資柒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雙方各佔50%的股份。

  (四)甲、乙協商一致,決定聘請一名店長,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店長享有每月____元人民幣的工資待遇,年底給予店長____%的盈餘分成。

  (五)甲主要負責與“土耳其烤肉”專案的百貨大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六)乙享有對合夥經營專案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夥人約定在土耳其烤肉專案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甲負責賬目,每一筆開支都得有甲簽字才能從乙方取得現金。

  (八)甲乙雙方應該嚴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秘密,不得私自送與他人。對有意加盟本店的雙方協商後方可決定。

  (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盈餘分配。分配時間:暫定為____月____日。甲、乙加店長三方的.盈餘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①合夥期限屆滿。

  ②合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③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

  ①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②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甲):____合夥人簽名(乙):____

  聯絡電話:____聯絡電話: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internet戰略伙伴關係,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併為以後在其他專案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商量達成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兩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網際網路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連結或文字連結。

  2、甲乙兩方授權合作方在其網際網路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資訊,該資訊將由兩方商量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專案另籤協議)。

  3、甲乙兩方在彼此網際網路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資訊時須註明”該資訊由____(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連結。

  4、甲乙兩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資訊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資訊,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釋出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資訊,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兩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兩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兩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

  3、甲乙兩方在有關interne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兩方的品牌。

  4、兩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兩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兩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專案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兩方合作的法律檔案。

  6、本協議期滿時,兩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兩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免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6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類牌類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投資生意合同7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______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__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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