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司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0篇)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房產的徵稅標準是什麼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三部門聯合發文,將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百分之一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百分之一點五的稅率徵收契稅。另外,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地方稅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廳,西藏、寧夏、青海省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建設局: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現就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產公司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規範經營行為、降低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屬各部門公司名義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他各類經濟組織所進行的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職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預案審查、合同的執行、合同的監督、合同的管理。包括從資信調查、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與解除、糾紛處理、合同終結歸檔等全過程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合同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授權簽訂"的原則,實行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制。貫徹以預防為主的原則,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為合同事務主管部門,設立法律事務專員負責公司合同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合同管理職能:
1、負責監督指導公司格式條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條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對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稽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組織、協調合同審查及會籤程式。
3、對涉及公司的合同訂立、變更、執行、終止等行為進行監督。
4、負責處理公司與外部的重大合同糾紛。
5、負責公司合同及其糾紛處理資料的彙總歸檔、分類儲存、調閱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第七條、法律事務專員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熟練掌握並宣傳經濟合同法律法規及其他法規。
2、協助進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並提出書面分析報告。參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及檔案起草工作;
3、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合同糾紛的處理;
5、負責合同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的處理;
6、對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統一登記、編號並分類保管,並造冊記錄已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已履行的合同裝訂成冊,分別整理歸檔;
7、及時向公司領導如實彙報合同管理、簽訂、履行中的問題,遇有緊急情況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問題擴大。
第八條、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1、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2、負責初審合同承辦人草擬的合同的可行性、對方經營範圍、資信及履約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時向司法辦通報履行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及解決方案;
4、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5、負責本部門合同文字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九條、合同承辦人的主要職責:
1、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擬合同,提供草擬合同的可行性論證及對方經營範圍、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按合同簽訂的許可權,提前向合同承辦部門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規定的材料,提請有關部門審查;
4、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5、及時向主管領導及辦公室彙報在履行中發生的問題,並按時將合同有關檔案交合同管理員歸檔;
6、依法參加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條、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合同管理辦法;
2、協助合同承辦人依法簽訂或變更合同,必要時參與本部門重大合同談判與簽訂;
3、協助合同承辦人草擬合同並對合同進行初審,保證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4、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對簽訂、履行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司法辦和部門領導報告;
6、參加處理本部門合同糾紛;
7、負責編制合同付款、收款計劃,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後報財務部備案。
8、負責合同臺賬、檔案的建立及合同文字(包括協議書、有關檔案、信函、圖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辦彙報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記總檯賬及合同管理情況統計表。
第三章、授權
第十一條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經濟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委託人。
第十二條各法人委託人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法人委託書》時註明。法人委託人必須嚴格按授權範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許可權對外簽約。
第十三條法人委託人的主要職責
1、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並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所簽訂合同的履行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同時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5、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籤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後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及工作人員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及放棄合同規定的權利。
第十五條公司內部的職能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授權委託分為期間授權委託和單位時間授權委託。
第十七條單位時間授權委託僅在單位時間內授權委託有效。
第十八條、被授權的部門行政負責人原則上不再向其他有關人員辦理繼續授權委託,如情況必需,辦理之前須徵得授權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期間授權委託制,即一事一委託,期間可以為合同簽訂全過程也可以為合同簽訂的某一階段。具體程式為:經辦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附合同擬稿和可行性報告及其它材料送辦公室審查,經總經理批准和授權後,對外籤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審批許可權
第二十條、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各項合同簽訂的最終審批人。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下的,授權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一條、合同主辦部門或提報部門提請合同時,必須在辦公室的組織和監督下,獲得相應的審批同意,並將相應的審批意見連同所要提請的合同一起併入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審查
第二十二條、合同應由承辦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及公司領導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合同審查的具體程式為:
1、首先由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承辦人和合同管理員對所提報合同以及與合同相關的所有事宜進行自查和初審,並在此基礎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況說明書;
2、然後將合同檔案移交辦公室,由辦公室和合同承辦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如財務部)逐條審查合同條款及其他相關事項。
3、最後由辦公室將合同檔案提交公司工程建設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總經理逐級審批。
第二十四條、需重點審查的內容包括:
1、對方主體資格:具有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非法人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必須與實際相符。
2、經營範圍:合同標的應符合對方經營範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有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代理許可權: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履約能力:具有支付、生產、技術能力。必要時應要求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註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檔案。需提供擔保的合同,應查明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
5、履約信用:重合同、守信用,無違約事實,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內容
(1)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關規定;
(2)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合理、嚴密;
(3)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平等;
(4)合同條款中有無潛在對公司不利或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5)是否存在無效條款。
(6)簽約雙方的用章是否為合同專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語是否規範;
(2)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8、合同的經濟效益
(1)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2)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五條、在合同審查時,根據公司的實際,應注意的事項:
1、對於標的額較大的涉外合同、貨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後才能付清款項的合同。
2、銷售、加工承攬、工程承攬合同中質保期的約定應不超過一年,質保金的約定原則不超過合同總標的額的5%,且必須在質保期滿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內容國家、行業有規定的依規定。
3、銷售、加工承攬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約定一般應為付款提貨、貨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時所有款項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貨到之日起三個月。
4、工程承攬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約定一般應為按工程進度付款,且付款時間和付款數量的約定必須明確,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個月。
5、為了有利於可能由於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應在合同條款中作如下規定:
(1)我方為需方時必須約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我方為供方,在盡力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我方為供方,如約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貨時,我方為合同履行地,在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律規定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4)在合同簽訂時,估計我方違約的可能性大,且又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依法律規定,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審查時如對對方當事人履行能力及資信情況存在疑義時,應要求其提供相應擔保並要求在合同中註明。
第二十七條、辦公室和財務部必須在合同文字送達三日之內出具稽核意見書,不得拖延,在稽核或審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錯誤、遺漏或不妥時,提出修改意見書,並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絡,直到修改意見達到統一為止。
第二十八條、負責審查合同的部門和員工,因工作失職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審查,致使不該簽訂的合同得到簽訂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後果及其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審查完畢後,負責審查人員應出具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應附有審查人員簽名。
第六章、合同的簽訂
第三十條、簽訂合同必須內容合法、具體、條款齊全、責權明確,用語確切,手續完備,程式合法。
第三十一條、合同承辦人簽訂合同,必須先辦理授權委託書,明確授權範圍和許可權。未經授權委託或超出授權範圍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由承辦人承擔責任。法人授權委託書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三十二條、合同承辦人凡簽訂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凡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雖能即時結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子郵件、圖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三十三條、凡國家或行業有示範文字的,應當優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係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範本的合同採用公司辦公室提供的示範文字。合同承辦人不能自擬合同文字。
第三十四條、公司合同的簽訂審批的常規流程如下:
1、合同承辦部門確定的合同承辦人會同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員負責起草合同(草案)並填寫“合同審批表”;
2、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務內容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3、辦公室負責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4、財務部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5、如該合同牽扯其他業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務部門經理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6、分管副總對合同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7、在完成以上審查修改後,由辦公室將合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8、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上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9、辦公室在相關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在“合同簽約審批表”上簽字批准後,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合同生效後,各有關部門應妥善儲存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種憑證,包括結算單、結算證明、支付憑證、銀行進賬單、收料單、入庫單、過磅單、發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條、合同依法成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條、合同執行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本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並督促本部門合同管理員按月統計合同執行情況。
第三十八條、合同執行部門應同時負責記錄和監督對方合同單位的履約情況,保留好有關的單據、信函等文字資料;並由合同管理員按月填寫“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其中必須列明和驗證對方各項履約行為和承諾(如質量、進度等),以此作為付款的基本依據。每月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必須由合同執行部門經理稽核簽字,分別報辦公室、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九條、合同結算條款規定對方有付款義務的,合同執行部門應按付款條款中的規定及時向對方收取,由財務部統一出具發票。
第四十條、合同結算條款規定本公司有付款義務的:
1、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依照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和合同具體約定,在合同簽訂以後向財務部報送專案整體用款計劃備案。
2、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填寫《合同資金支付申請表》,本表一式三份,由辦公室、財務部、執行部門分別留存。
3、款項撥付的基本依據是由合同執行部門提交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款項撥付必須在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及總經理逐級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具體程式參見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現違約責任中所規定的行為,業務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反饋給辦公室,並書面報送分管副總及總經理。總經理應按合同規定進行違約處罰,並通知財務部在結算時執行。
第四十一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業務部門應及時督促解決。如無法履約,應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彙報。
第四十二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及資信程度下降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上報,及時向對方出具不安抗辯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八章、合同的變更與廢除
第四十三條、合同一經簽訂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到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允許變更、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由合同的當事方共同商議。
第四十五條、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與原合同訂立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相同。
第四十六條、合同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檔案、電子郵件、電話後,必須及時請示領導,立即處理,緊急事宜不得超過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過三天,並在有效期限內正式答覆對方。超過期限再作答覆,造成嚴重後果的,承辦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涉及經濟糾紛的覆電、覆文,須經合同管理機構審閱後方能發出。
第四十七條、變更解除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包括雙方的信函、檔案、傳真等),由雙方簽訂確認書。
第四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主體變更應徵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擔保條款的合同變更,應徵得原擔保單位的同意並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3、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的合同或協議變更、解除,應報原批准機關批准;
4、經公證、鑑證的合同,所達成的變更、解除協議,應報原公證、鑑證機關備案;
5、聯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特別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尚未達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繼續有效,仍應履行。
第五十條、如因變更(解除)合同可能使當事人受到損失,雙方應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中明確規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第九章、合同糾紛的處理與訴訟管理
第五十一條、提請合同糾紛的程式:
1、已經簽訂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合同履行部門應根據合同中有關糾紛處理的條款與合同訂立方協商進行解決。
2、協商不成時,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向辦公室彙報,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資料,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延誤訴訟時效或擅自放棄實體權利,更不得隱瞞實情。
3、辦公室應在接到報告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合同糾紛的不同情況,向公司有關領導彙報。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經總經理批准後,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如糾紛需進入法律訴訟程式解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集團公司各單位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考慮留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三條、發生合同糾紛時,承辦人除應將糾紛情況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以外,還應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
1、合同文字,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協議、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開工、驗收、提貨、發票等有關單位票據;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的財務賬目;
4、產品的技術規範、質量標準;
5、證人證言;
6、其它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四條、處理合同糾紛,應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1、在證據可能丟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及時採取證據保全措施;
2、發現對方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將使我方權利難以實現時,適時依法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對於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且雙方對債務無異議的,依法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4、做好每起合同糾紛實況記錄、存案備查;
5、凡屬我方責任的合同糾紛,應逐筆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要求責任人員承擔責任,並責成其提出補救措施。
第五十五條、合同糾紛經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的協議,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五十六條、雙方已簽署解決糾紛的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及法院的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後,應影印若干份,交給有關部門收執、備案或存檔。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完畢,應及時將有關材料彙總、歸檔、以備考查。
第十章、合同的登記、備案與歸檔
第五十八條、合同文字必須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對方簽約人,其餘原件必須在合同簽訂之後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合同簽訂部門、合同履行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時,向辦公室辦理暫借手續。
第五十九條、合同的檔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合同臺帳、報表,並按時填報。
第六十條、辦公室應對公司內所有合同文字以及與合同相關的往返法律檔案進行彙總,並編號登記,製作月度合同簽訂情況一覽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簽訂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訴訟情況。
第六十一條、合同簽訂部門的合同管理員對已生效的合同應當編號登記,分類歸檔,並建立合同臺帳。合同的統計報表實行季報制,各部門於每季度第一個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填報上季度報表報送辦公室。辦公室應於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彙總,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十二條、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將合同檔案原件整理裝訂送交辦公室存檔。合同檔案的範圍包括:信譽調查報告、意向接觸報告、合同文字草稿、合同簽訂審批表及審批修改意見、法人授權委託書、對方資質證明檔案、各種審批管理表格、合同談判記錄、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簽訂、變更、解除過程中的信函、電報、電話記錄、傳真資料、票據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檔案。
第六十三條、合同履行完畢後,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字及合同執行期間所有的往來信件、變更協議、收(付)款記錄、請示報告等有關資料交一併歸檔,丟失的必須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六十五條、辦公室應根據不同的發展階段的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夠起到切實有效的作用。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2
為切實改進工作方法,保證政令暢通及提高辦事效率,並加強部門崗位之間的溝通協調,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部門崗位責任的落實,特制定房產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一、投資公司會議
投資公司會議是公司決策的重要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安排主持召開,各關聯公司主要負責人、投資公司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召開擴大會議或指定專崗專人列席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是傳達學習行政主管部門的檔案及會議指示精神或國家對行業的宏觀政策;
二是討論決定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各部門的重大問題及投資決策;
三是分析階段工作形勢及工作進展,互通情況;
四是制定中長期企業發展戰略及規劃;
五是其他事宜。
二、部門例會
例會是投資公司部門及關聯公司所屬部門定期召開的階段工作總結及目標設定的週期性議事會議。由投資公司(含關聯公司)及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或由公司指定專人召集或主持。投資公司例會由公司各部門或各關聯公司負責人參加;各關聯公司例會由所屬公司部門負責人參加;部門例會由部門所有人員參加。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是傳達公司及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檔案、會議的指示精神。
二是討論透過部門有關工作計劃或工作安排,以及對工作計劃的考核措施。
三是部門各崗位彙報一週的工作情況,以及需部門提報解決或協調解決的工作事項。
四是由負責人對各崗位的一週工作進行回顧、總結評價,提出下週或下階段的工作要點,並進行佈置和安排。
五是部門各崗位員工提報的工作改進建議。
六是其他需要例會解決的問題。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是針對某項業務或行政工作召開的具有一定目的性的議事會議。由投資公司安排或各關聯公司根據情況主持召開,或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召集或主持召開,議事範圍內的相關公司或部門參加。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是傳達學習上級檔案及會議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通報公司對專項工作的要求及規定,以及專項工作安排;
三是協調解決相關部門在工作中出現的業務穿插或配合問題。
四是公司擬定的技術革新及業務攻關等課題研究;
五是對外申報及審批材料的交流及會審;
六是公司決定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事宜
一是會議組織與安排。會議日程確定後,相關部門應根據安排做好會議的組織或召集,組織不力影響會議召開的,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二是會議時間安排。為控制會議成本,會議時間確定後不能隨意更改,延期的須於會前2小時告知;要控制好會議時間,不能出現議題鬆散、內容冗長的現象,所議問題不能久拖不決。
三是會議紀律。參會人員不能無故缺席各種會議,無故缺席者按照曠工處理(例會組織者缺位的,應安排專人召集及主持會議);會議期間要關閉各種通訊工具(或調整到靜音震動狀態),避免擾亂會議秩序。應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形成意見未獲審批或正式生效前,不得私自洩露會議內容,避免造成混亂。
四是會議原則。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踴躍發言各抒己見,大力倡導批評與自我批評,允許觀點不同或保留意見,切忌一團和氣,以利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會議決議形成後,與個人意見不同的,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五是會議記錄。根據會議性質不同,會前應安排專人對會議內容進行記錄,會議結束後要於次日形成《會議紀要》,報送投資公司管理部轉呈公司領導審閱並存檔,完成情況記入當月考核。需印發執行的由管理部形成公文印發。
五、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原青x投資字(xxx年)2號檔案停止執行。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結合現代企業制度,為考察員工出勤率,工時利用率,完成經營計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
第二條考勤是考核員工出勤,工時利用、勞動紀律以及支付薪酬的依據,又是企業開展正常工作和保障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證。
第三條企業依現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遇國家關於工作時間作調整時從其規定。
第四條考勤採用打卡制或簽到制。目前各部門均採用簽到制。簽到表由各部門考勤員統計核實,部門儲存,人力資源部不定期檢查,月末各部交考勤彙總表至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早退、曠職。
(一)遲到.未按照企業規定工作起始時間到達工作崗位上的行為。
1、遲到不超過半小時者,一次扣薪資20元;
2、遲到半小時不足一小時者,一次扣薪資50元;
3、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者,視同事假一天。
(二)早退.未到企業規定工作結束時間提前擅自離崗的行為。
早退一次視同事假一天。
(三)曠職.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崗的行為。
曠工每滿一天視為曠工一次,並按照《薪酬制度》和《員工獎懲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第三章請假
第六條員工無論擬休何種假別,必須提前請假,辦理書面《請假單》,休假審批案《休假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1、病假.員工請病假需憑市、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公司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員工提供病歷。
2、公假.員工應提供有效證明並經部門經理批准。
第七條連續15天以上病假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員工要求上班者,須經原診斷醫院出具證明,並經一週適應期後,經公司同意方能上崗。
第八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網站是公司對外形象宣傳的重要視窗,為充分利用現有的網路資源,實現網路資訊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管理,促進公司及行業內資訊的交流與共享,確保網站的正常執行,更好的為公司提供資訊交流平臺及進行對外宣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網路資訊工作以服務於公司宣傳、搭建資訊交流與溝通平臺為中心,堅持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全體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網站管理
第四條網站實行分級管理模式,行政部代表公司行使所有網站的管理及維護職能,設網站管理員;各部門為二級管理組織,設網管專員;網站製作方負責網站的技術支援,維護網站的穩定和安全。
第五條行政部是公司綜合資訊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網站的全面管理、更新內容上傳、維護及網管專員培訓的工作。
第六條行政部網路管理工作職責
1、負責網站後續建設的規劃與實施,把握網站的發展方向;
2、負責擬定、報批網站使用維護、執行管理等各項制度;
3、依據網站各項資源利用的統一規劃,分派專人(網站管理員)負責網站資源的分配以及資訊釋出工作的執行與監督;
4、負責制定網站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實,定期檢查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5、行政部全面負責網站的建設、日常管理和維護及網管專員的培訓工作,牽頭組織網站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
6、建立資訊釋出日誌,網站管理員負責記錄每次資訊釋出時間,做好釋出資訊審批表及原始資料的歸檔工作;
7、應負責監督各部門網站管理與維護狀況並及時組織相關網管專員集中學習。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網管專員職責
1、應對網站管理與維護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並按照行政部所要求的時間內及時、積極提交有關最新資訊;
2、負責與部門有關的二級網頁更新內容並根據欄目設定和行政部的需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行政部提供與本部門業務有關的檔案、法規及相關資料的電子文件,對所提供的材料要確保及時性、準確性、權威性。凡公司領導簽發的資訊原則上隨到隨傳,以保證公司各項制度、政策以及新聞的快捷傳播;
3、網管專員務必要在行政部所規定時間前將資訊採集並加以修正.
4、網管專員每天對網站內容進行審查,確定更新工作落實情況;
5、網管專員對網站互動性欄目,應建立監管制度,確保網站內容積極、健康。
第三章上傳資訊相關要求
第八條網站日常資訊管理工作應遵循以下規範:
(一)欄目分工
為了及時更新各欄目的資訊,保證釋出的資訊不違反保密規定,資訊更新由公司各部門提供,由其負責人採集,經公司領導逐級稽核簽字後,再由公司網管專員傳送至行政部。
(二)資訊採集:採集與釋出的主要內容為公司新聞、公司工作動態、公司新政策、優惠活動、新產品推介、產品使用指導、市場狀況、行業資訊等。
(三)上傳資訊審查
1、上傳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網站上釋出資訊,所有資訊必須公司領導逐級稽核簽字後才能釋出;
2、上網材料必須是已正式對外公佈的檔案或資料,未正式對外公佈的資料不得上網釋出;
3、釋出前必須對非直接轉載的資訊和本部門自己整理的資訊作兩次校對,確認無誤後才能上傳;
4、資訊釋出按流程運作:提交初審(部門負責人或網管專員)→公司領導逐級稽核簽字(各領導)→上傳發布(網站管理員);
5、網管專員資訊提供時間:各部門網管專員資訊提供時間為:每個月提供資訊兩次,每次提供資訊時間在15日之前和30日之前.每次提供資訊至少一篇。
6、資訊釋出時間:網管專員採集材料並修正提供後,一經審批,及時釋出;
7、各部門提供的資訊要準確、規範;上傳資訊涉及到公司全域性性工作的需經董事長稽核。
第九條上傳資訊質量要求
1、確保資訊的準確性:上傳資訊應註明資訊來源,嚴格稽核程式,對於來源不明、內容不準的資訊不予上傳;
2、確保資訊的時效性:各部門應將最新資訊及時更新,避免過時資訊上網;
3、確保資訊的適用性:各部門應著重開發與本部門工作和發展密切相關的、具有自身特色的資訊上網。
第十條上傳資訊的更新
1、各欄目資訊必須要定期更新;
2、定期檢查網站上互動相關的資訊,及時作出回覆。凡違反法律法規、有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帶有廣告性質的留言應馬上刪除;
3、網站管理員對網站上的專案和內容負責,所有網頁上的圖片和文字應符合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在釋出之前必須認真審閱,確保內容和文字的正確性;
4、公司介紹或概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一條安全保護
1、網站管理員應做好資料及資料檔案等的備份儲存及保管工作;
2、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刪除或修改網站的專案或內容。
3、網站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妥善保管密碼,對因違反規定而導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公司網站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資訊: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規定和法律、行政法規等法律法規實施的言論;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
有損公司形象,不利於公司健康發展的,網管人員發現違反國家法律或不健康、不文明的內容要及時刪除並作記錄;
其它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言行。
第十三條保密制度
1、網站資訊的採集、釋出應嚴格遵守國家的保密規定,公佈的所有資訊應按程式做好審批工作。
2、網站所釋出的資訊實行“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網管專員在資訊遞交到網路管理員前應先確定該資訊屬於可公開的內容,公佈該資訊符合有關保密規定。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執行。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職責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務必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貼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作息時間管理
公司作息時間:(每個公司上下班時間可自行做規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職員上班和下班時須各刷卡一次。因故未能正常刷卡的,須申明原因並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後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請假、外出培訓、考察或出差,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表》,按規定程式報批並辦妥工作交接手續,同時交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離崗。
第三條:職員不得要求他人代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發現一次,對替人刷卡者和要求他人代為刷卡者,各罰款1000元,通報批評,當季考核係數不超過0.8。
第四條:公司級會議、培訓、集體活動考勤罰則: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遲到者本人及其直接上司分別罰款50元,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罰款100元;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2小時以下罰款加倍。
第五條:公司規定,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一)無故缺勤兩小時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後1個工作日內也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准;
(二)請假未獲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續假未獲批准)視同無故缺勤;
(三)以虛假理由請假獲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六條:公司對於曠工的處理:
(一)曠工期間勞動報酬不予發放,包括崗位工資和房補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曠工計算時間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計。
(三)每曠工半天,自當月起降薪0.5級,取消當季度的季度獎,年終獎視情節予以部分或全部扣減。
(四)連續曠工超過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作過失性辭退處理,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一條:帶薪年休假及相關待遇
(一)職員加入公司後下一年度可享有15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轉正後實施)。
(二)具體休假時間由職員和部門負責人協商後安排。
(三)取(銷)假的一般程式如下:
職員請假需部門負責人、公司分管領批准,抄報總經理辦公室後方可取假。
一次取假在5個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個月申報。
(四)正式休假、出差、外出考察、外出培訓前須透過前臺知會全體。
(五)帶薪年休假只在當年有效,不累計到下一年。公司每年向當年內有帶薪年休假資格的職員發放300元帶薪年休假補貼。
(六)帶薪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計算,最小取假長度為半天,不足半天算半天,超過半天不足一天算為一天。可多次取假,但間隔少於3天的應提前一併申請。
(七)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帶薪年休假。
一年內一次性病假超過45天或累計病假超過65天;
一年內一次性事假超過25天或累計事假超過30天;
一年內病、事假相加超過50天;
一年內休產假超過30天。
(八)如在帶薪年休假後再請病假、事假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則在下一年度取消帶薪年休假。
第二條:婚假以及相關待遇
依法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的職員,可一次性享受婚假7天。如符合男25週歲、女23週歲以上初婚的晚婚條件,另加10天假期,一共17天。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起5個月內取完假。辦理休假手續時,需向總經理辦公室出示結婚證登記備案。公司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整。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為適應公司現實發展階段的管控需要,強化內部監督、檢查和雙向溝通;促進團隊協作,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執行力和忠誠度;保護能績平衡,查處違規行為,保障公司規範、高效、穩健、安全運營;透過關注管理者的短期行為,實現公司長期整體利益;根據公司考核有關要求,特制訂本辦法。
二、督查內容
內部督查分為工作督查和違規問題查處兩部分。
工作督查內容包括:工作計劃(週期性經營計劃和本週期經營分解保障計劃)執行情況、管理制度落實及工作紀律情況、團隊協作及工作效率情況等。
違規問題查處內容包括:以職謀私,嚴重工作失職,被舉報、投訴事件等。
三、時間週期
1、周督查導;
2、月督查考核;
3、年終督查。
四、工作職責
1、公司成立由全體高層為成員、總經理任總督察的考核督察領導小組,負責對內部督查工作的行政領導和業務指導,對日常督查結果應用和涉及重點督查事項、人員適任性督查、重大工作缺陷督查及惡性投訴案件查處等比較複雜的督查專案進行研究處理。
2、公司考核督察領導小組下設督察室,負責考核督察工作的執行,暫由辦公室主任兼任督察室主任。
3、督查室的主要職責:
3.1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計劃的執行情況;
3.2監督、檢查公司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3.3監督、檢查公司工作紀律的日常遵守情況;
3.4監督、檢查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異常情況,提出整改建議和防範措施;
3.5向總督察提交督查計劃,報告交辦督查任務的完成情況;
3.6建立內部督查檔案。
五、工作程式
1、上報工作保障計劃:
各部門(崗位)工作人員按每週(週六下午4點前)、每月(28日前)、每季度(季末月28日前)、半年(半年末月25日前)、年終(12月20日前)的時間週期,將公司平衡下達到本部門(崗位)的經營工作計劃詳細分解到本週期、並配以本週期保障計劃,上報督查室。督查室及時督促收取、彙總報告各位副總經理、總經理,以備涉及計劃協調會議召開時對照查詢。
2、確認工作計劃:
公司定期召開工作計劃平衡、協調會議,根據上一週期計劃完成情況、本週期工作重點要求和各部門(崗位)提報的工作保障計劃內容,進行各部門(崗位)計劃的調整、確認。
工作計劃內容必須具體到工作量(可量化)和工作時限(日期時間具體化)。
3、總結、述職:
各部門(崗位)人員每週六將本週工作總結書面報督查室,接受工作檢查與督促;並按每月(次月3日前)、每季度(季末次月3日前)、半年(半年末次月3日前)、年終(當年12月31日前)的時間週期,書面總結上一週期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崗位職責履行情況、主要業績等,透過總結會方式進行公開述職,接受公司考核督查領導小組和職工代表的考核質詢。
4、檢查:
督查室依據日常工作督查記錄和計劃執行情況,對各部門(崗位)人員書面申報的總結屬實度進行檢查,並重點標識出對整個公司執行存在較大影響的節點問題、效率問題、協作問題、失控問題等,在述職時給予質詢、反饋。
5、評價:
5.1督查室對部門(崗位)人員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具體計算,結果與當月基本工資掛鉤;
5.2考核督查領導小組和職工代表對部門(崗位)人員述職以及實際工作質量、管理制度落實及工作紀律、工作效率情況進行百分制評價,與當月基本工資掛鉤;
5.3督查室對部門(崗位)人員責任自律、團隊協作、培訓學習、管理創新等情況進行不定期民主測評(每季度不少於一次),測評結果與年度獎金掛鉤。
6、反饋:
督查室對部門(崗位)人員本週期評價結果進行面談、反饋。
7、調查、處理:
7.1在公司、專案等處設立投訴、舉報箱,對接到的投訴、舉報內容進行彙總、分類、分析,注意保密,督查室彙總及處理結果每月報總經理;對涉及重大質量隱患、影響公司品牌信譽的問題、經濟問題、法律問題等重大事項,需立即報告。
7.2對於事實清楚或屢次出現的問題,可直接通知或分流到相關崗位進行整改、處置;並監督處理結果的反饋。
7.3對於事實不清楚,對公司有一定影響的問題,督查室進行調查,並將調查過程、證據、結果報總經理,必要時出具正式調查報告。
7.4對於已經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或惡劣影響的事件,督查室可建議成立臨時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並報告調查結果。
7.5對於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時與涉及的相關崗位溝通協商,加以參考、完善、採納;對公司發展、管理有重大價值的合理化建議,應予以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
7.6對於惡意舉報、投訴的事件,應儘快公開公佈調查過程和事實依據,澄清外界傳言和疑惑,還員工以清白,使其輕裝上陣,為公司作出更大貢獻。
7.7調查、處理結果與年度獎金掛鉤。
8、必要時,對總結、檢查、考核、調查結果進行公示。
六、相關表單
1、員工月(年)度工作述職單
2、員工周(月)度工作評價面談、反饋單
3、員工月(季、半年、年)度計劃執行計算單
4、員工月(年)度工作述職評價單
5、員工季(年)度民主評議單
七、簽收:
1、本人保證嚴格按此檔案要求執行。
2、本人有責任在發現問題時,第一時間向本檔案批准人提出修改意見。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定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專案、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排程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併報表,提供財務資料,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作好專案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稽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汙、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係。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專案實際情況,制訂並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定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並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專案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並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後,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並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9
為切實做好公司內部質量控制、高效服務工作,為市場開發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和支援,現就相關工作要求規定如下:
一、所有部門工作都要對市場負責,一切為客戶為中心,做好質量保障和市場供應,搞好系統服務。
二、每位員工對待工作必須認真負責,嚴格要求,xx細節。
三、質量要求:
1、確保原料進廠和成品出廠合格率xx%。
2、確保市場產品質量和工作服務質量零投訴。
3、生產部和品管部做好車間製程關鍵點控制工作,確保產品質量不出問題。
4、不斷提高做事準確度,提高效率,強化人員責任心,減少錯誤。
四、服務要求
1、全員微笑服務,服務標準。‘真誠、耐心、熱情、高效’,認真領悟和執行。
2、言行文明,思想端正,著裝規範、整潔。
3、視客戶如親人,搞好服務工作,主動幫助客戶解決困難。
4、視窗人員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改善服務態度,確保內部服務零投訴。
五、工作效率要求
1、銷管科學安排生產計劃,提高生產效率,保證市場供應不斷貨、不缺貨。
2、確保生產總效率xx噸/天,裝、卸車效率xx噸/小時,保證市場供應和客戶信譽。
3、做好裝置檢修計劃,降低裝置故障率;提高單機裝置效率(制粒、粉碎、輸送等)。
4、工作注重方法和思路,做到‘日事日畢,日清日高’。
5、部門主管努力提高全員積極性和責任心。
6、部門之間良好溝通,打破部門、崗位界限,一切以公司整體利益為重。
六、考核制度
1、對違反相關規定者,每次罰款xx元,嚴重者加倍處罰。
2、市場每投訴一次,責任主管罰款xx元,責任人罰款xx元,損失者另計。
3、內部服務問題,客戶每投訴一次,不論任何原因,責任人罰款xx元。
4、同樣事故或同一責任人當月連續出現三次者,責任人調離崗位或辭退。
5、對於主動發現問題和提供合理化建議的員工,根據情況給予xx元獎勵,貢獻較大的加倍獎勵。
6、以上問題每月末由銷管和品管部負責彙總並通報處理。我們的成功來自於客戶的感動。
房產公司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鑑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件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著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衛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鑑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後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影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後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影印減少單面影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傳送的傳真,登記後由行政文員操作傳送。採購部的傳真機由採購文員管理,並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件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件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閱檔案時,要有主管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彙總,經審批後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採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絡,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絡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說的習慣,避免長時間佔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絡。
3、各部門電話為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洩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