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合同協議書(精選16篇)

餐飲合同協議書

  餐飲合同協議書(精選16篇)

  餐飲部門作為飯店最基本的經營部門,其收益高低直接決定了飯店效益的好壞。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合同協議書(精選1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飲合同協議書 1

  合夥人:

  聯絡方式:

  地址

  合夥人:

  聯絡方式: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自願和協商一致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餐飲公司。

  第一條公司基本情況

  1、合作餐飲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2、公司中文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經營範圍

  餐飲製作、銷售。

  第三條合作期限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公司投資資本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出資額和所佔註冊資本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佔註冊資本比例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佔註冊資本比例__________%

  第五條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出資人應享有下列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3、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4、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5、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6、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出資人應履行的義務:

  1、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認繳的出資額。

  3、公司依法成立後不得抽回資額。

  4、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5、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6、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六條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1、第一期資金到位:甲乙雙方於____日內按投資比例繳納該預算之總投資____%金額匯至___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2、第二期資金到位:甲乙雙方第一次次資金到位後____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之營運日前____日,按投資比例該投資預算之總投資____%金額匯入___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第七條組織管理

  1、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好本店,在與甲方互相協商的基礎上,就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店。

  2、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三個月份利潤給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3、聘請甲方對其經營成果進行月度核算,並根據具體經營業績情況,向出資方收取一定的經營管理費用及給予經營成效獎勵,具體按下列方法計算並支付:

  (1)甲方每月純利潤的____%作為甲方的經營管理費用;

  (2)當本店的純利潤在____萬元(含)人民幣以上時,甲方除了收取當月利潤____%的經營管理費用外,超出金額按利潤____%作為經營成效獎勵給甲方;

  (3)經營管理費用計入當月份之營運成本。

  4、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均按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及終止後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經多方合夥人共同協商,就經營餐飲店,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出資方式及投資金額

  1、甲方出資方式:

  投資金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乙方出資方式:

  投資金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3、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二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

  1、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收益分配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同終止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

  3、剩餘財產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

  4、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 號合作開設xx餐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 上述地址合作期為 年,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 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裝置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後店鋪及裝置屬於乙方所有。

  三、 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伍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啟動資金人民幣貳萬元,其餘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壹萬元。

  四、 雙方簽約後,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xx營業手冊》一套;

  物資採購計劃;

  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 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 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 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3%;

  2、 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5%;

  3、 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6%;

  七、 每月的淨利潤屬於乙方。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4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為弘揚xx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xx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 乙方無償提供格xx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A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xx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________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如果甲方經營的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________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推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5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餐館,範圍包括菸酒銷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______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裝置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裝置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協議。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洩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7

  合夥人1: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2: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3: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合夥人雙方共同協商,3合夥人共同出資經營,主要事項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作共贏,互惠互利,共同進退,共負盈虧。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餐飲業、農莊。

  第三條 合夥期限: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到時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要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利潤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合夥人必須拿出更多補夠,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讓、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__月告知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委託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每月支付___________元管理費給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協議。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自行退出。

  6、經營當中出現的各種情況,3合夥人共同承擔責任(如意外、自然災害等)。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管理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__存一份。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1:___________

  合夥人2:___________

  合夥人2: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好友關係,現想透過合作的方式一起經營________生意。透過甲乙雙方的平等協商,現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出資方式

  1、甲方投入________________,核算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乙方投入________________,核算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2、甲乙雙方投入的資金需要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點前到賬,若於該規定期限前資金尚未到賬的,視為放棄入夥,該協議自動時效。

  第二條 合夥經營內容

  合夥經營內容為________,雙方不得私自展開約定共同經營以為的業務。

  第三條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六個月結算一次盈餘。除去合夥經營日常開支以後,獲得收益時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享受利潤分配,合夥生意虧損時,甲乙雙方也需按出資比例承擔各自損失。

  第四條 職責劃分

  甲方負責合夥生意的進貨、銷售與日常經營事宜,乙方負責財務管理。當甲方進行價值超過人民幣一萬元以上的貨物處理時有義務與乙方共同協商;乙方有義務每週向甲方出示財務處理情況表。且合夥生意過程中產生的票據原件由乙方統一進行保管。

  第五條 糾紛處理

  當甲乙雙方出現矛盾情況,無法維繫共同合夥經營關係時,可以共同協商簽訂新協議約定將本店交於一方全權經營,另一方按時結算盈餘。若協商無法解決時,約定至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法院解決爭議問題。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合夥生意股份。

  2、甲乙雙方皆不能以私自處理價值一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業務,如若因此給合夥生意造成的損失由違反協議方全款賠償。

  3、禁止甲乙雙方與他人再次簽訂同行業合夥協議。

  第七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本協議期限屆滿後,若仍想維持合夥經營關係則需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9

  甲方: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特色烤豬蹄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主要為__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協議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______餐廳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_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乙方出資,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_______銀行。

  第二條: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託辦理工商相關登記,註冊型別為個體工商戶,同意登記為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餘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餘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乾股贈送給___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乾股贈送給___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於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

  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透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佔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11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

  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基本情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關係解除。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

  四名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所佔合夥人股份各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人均須承擔合夥期間的分工。

  1、盈餘分配:按照出資所佔股份的比例各佔____為依據,按每位合夥人____%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則:自________開業之日起,半年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執行後,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則為核算後的純利潤中的50%作為繼續運營費儲備,剩餘50%作為分配額度。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過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2、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3、合夥人定期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商議月度銷售、財務資料、運營、庫存等事宜,各合夥人須參加。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3、因合夥人個人原因,需解除合夥關係,按照入夥約定,應按入夥股份比例退還出資金額。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餐飲店名稱: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

  3、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後,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6、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一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結束後,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餐飲合同協議書 13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專案名稱: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飲食店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週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週轉資金)後如有盈餘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並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_____年:從_______至_______止。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可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1)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餐廳設立後,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4)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與經營管理;

  (2)餐廳設立後,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3)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餐飲合同協議書 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深圳市寶安區路的閤家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20xx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甲方有義務支援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為、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協議書 16

  為了共同開發“美樂滋”市場,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 “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製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為甲方第47加盟店。

  三、乙方為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 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後廚裝置、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援,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抬高價格製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醃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為止,繼續保證今後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後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後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 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援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範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為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叄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佈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後乙方工商名稱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影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後廚佈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於: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援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為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複製、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為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並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 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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