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精選11篇)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

  餐廳的合夥人都需要簽訂合夥協議書,你知道關於餐廳合夥人的協議書該怎麼寫嗎?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關於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精選11篇),僅供大家瀏覽。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1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餐飲店名稱:

  2、主要經營地:

  3、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二條合夥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後,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6、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一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結束後,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住所地:

  鑑於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資設立、經營______________餐飲店(以下簡稱餐飲店),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餐飲店的設立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了規範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經營行為,保護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飲店性質為個體工商戶。合同各方對餐飲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納出資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五、合同各方出資份額比例

  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額的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外,造成守約方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各方均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仍應按照前款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各自責任。

  七、利潤分配依據

  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出資份額比例分配利潤。

  八、債務承擔

  1、______________餐飲店對外債務由餐飲店財產償還。

  2、______________餐飲店財產不足以償還對外債務時,對外剩餘債務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資份額比例承擔債務。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其出資比例自對方對外償還債務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當負擔的部分。

  九、餐飲店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合同雙方協商決定。

  十、餐飲店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權利: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餐飲店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餐飲店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飲店出資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參與餐飲店的經營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監督、檢查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十二、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夥人告知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合同。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餐飲店的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3、經其他人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4、合同一方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餐飲店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餐飲店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5、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餐飲店的實際情況,由其他合夥人一致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6、退夥人對給餐飲店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退還的財產數額。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該方的繼承人對該方在餐飲店中的財產份額享有繼承權。

  十四、合夥人出資份額轉讓的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份額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合同即成為餐飲店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合同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十五、餐飲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合夥應當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十六、合夥解散後按下列順序清算餐飲店: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

  2、清算餐飲店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餐飲店未了結的事務。

  4、清算後有盈餘的,則按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相關稅費、員工工資、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5、清算後如虧損或餐飲店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餐飲店財產償還,餐飲店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出資比例承擔。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_____日內向工商機關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出登記。

  十七、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繼續履行出資和賠償損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採取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餐飲店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相應的補充檔案。補充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檔案簽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仲裁機關認定為違法、無效、不可執行,亦不影響本合同有關收益分配、違約責任以及爭議的解決等條款的效力,該等條款仍然是對雙方有效的,雙方同意按照上述約定對對方進行有關補償或賠償。

  二十三、本合同書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合同雙方須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書如需公證,以公證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資份額承擔。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4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快餐。總投資為萬元,全部為甲出資。乙不出資。經營飯店所需技術由乙全部承擔。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個體工商戶,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個體工商戶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共同努力維護合夥財產並讓經營利益最大化。

  合夥期間,乙方首先確認甲方出資額,並允許甲方先期收回出資,在此期間,乙方每月收益固定為__元。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有違時承擔相應損失賠償;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 餐廳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 ,佔出資總額的__%;乙方出資,佔出資總額的__%;丙方出資,佔出資總額的__%。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__銀行。

  第二條: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託 辦理工商相關登記,註冊型別為個體工商戶,同意登記為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餘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餘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乾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乾股贈送給___,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於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透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 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佔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自助茶歇(以下簡稱活動)的餐飲活動。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活動時間:

  二、活動地點:

  三、餐費標準:40元/位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茶歇餐費:人民幣:

  2、發票稅金:人民幣: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活動結束隔日

  本次活動預付款為人民幣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在09月18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該活動預付訂金,09月21日甲方支付乙方該次活動除預付金外全部款項人民幣1140元(大寫:壹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乙方工作內容:

  1、茶歇:水果拼盤4份、曲奇餅乾3份、小蛋糕3份(以上茶歇為大餐盤的量);

  2、飲料:果汁、碳酸飲料、紅茶、奶茶(以上4種飲品無限量供應)

  3、零嘴:爆米花、花生(限量供應)

  4、相關配套提供:餐盤、餐具、飲料杯、餐巾紙、垃圾桶、牙籤、飲料、相關服務人員1—2名。

  六、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延遲付款,甲方需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負責現場的餐具及其他裝置的安裝協調工作。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4、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食品留樣24小時,以便發生事故追查原因。

  5、由於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造成此次活動負面影響的責任,並提出相關賠償。

  6、如因甲方原因本次活動未能如期舉行,甲方應在20______日前提出,如延期提出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及賠償違約金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合夥從事餐飲經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餐飲企業名稱:知味來餐飲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地址:建設路中段二中斜對面

  二、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三、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集體或個人就餐、酒及飲料。

  四、合夥期限:暫定六年,合夥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或終止。

  五、出資金額及方式:

  1、知味來餐飲公司總投資壹百貳拾萬元;

  2、出資比例分配,甲方出資壹佰零捌萬元,佔總投資額的90%,乙方出資拾貳萬元,佔總投資額的10%。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六、合夥人的分工、權利及義務

  1、雙方協商,甲方為公司總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與業務拓展等全面事宜,並享有3000元/月的工資待遇。

  2、乙方有對公司財物帳目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帳目,公司資金流動及使用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七、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乙雙方按比例出資,必須按比例共負盈虧)。

  八、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違約,如單方違約,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川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恪守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 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 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 甲方有義務支援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 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 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 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 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 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 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 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 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 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 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 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為、戰爭、暴動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9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__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__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__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__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__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__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__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__,開發適當特色的__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__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__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__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__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__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10

  為了共同開發“美樂滋”市場,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製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為甲方第 47 加盟店,該加盟店地址為:(省) (市縣)(鎮

  三、乙方為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後廚裝置、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援,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抬高價格製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醃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為止,繼續保證今後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後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後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援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範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為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叄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

  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佈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後乙方工商名稱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影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後廚佈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於: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援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為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複製、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為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並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時間:

  餐飲店合夥人合同協議書11

  合夥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第一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合夥人各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共計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經營總資金。

  2、合夥期間兩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3、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經營方式

  1、飯店日常經營及管理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參與經營,每月付給甲方經營管理費______元(人民幣)。

  2、飯店員工的聘用及費用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甲方定期將飯店經營情況向乙方通報,飯店重大事項雙方合夥共同決定。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雙方出資金額為依據,按5:5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5:5比例承擔。

  第五條 退夥,出資的轉讓

  1、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個月告知另一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2、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負責飯店日常的經營、管理。

  (2)聘用飯店務工人員。

  2、乙方的權利:

  (1)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2)聽取甲方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雙方對資產進行清。

  (2)清算後如有盈餘,按5:5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5:5比例承擔。

  第八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雙方簽字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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