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2篇)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

  一、什麼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三、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2篇)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2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為規範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四、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製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六、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餐廳距離糞坑、汙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汙染源應在25米以上,並設定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汙染源的影響範圍之外。

  2、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後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4、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後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汙染。

  5、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6、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7、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後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並清潔檯面。

  9、及時做好檯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和規範公司後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衛生、潔淨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後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 餐廳管理

  第三條 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視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視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題目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和衛生防疫等有關部分頒佈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徵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漸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視、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視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題目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並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覆;

  (二)在自願推舉的條件下,由員工當選舉產生5名餐廳衛生監視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視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 服務要求

  第四條 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後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部分和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 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執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範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範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劑飯菜口味,嚴格本錢核算,公道制定菜餚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懇切接受並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題目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 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便招聘餐廳工作職員,所聘職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 食品衛生

  第十一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管理部分及公司分管部分、廣大員工的指導、監視、檢查與處罰。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用度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當。

  第十二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分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題目,應及時採取措施整改,並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衛生題目遭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當,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 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 各類餐飲用具、裝備均由餐廳自行購置,並應指定專人保管,制定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 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裝備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裝備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 使用中要採取安全措施,防範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做好裝備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衛生狀態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職員食品衛生安全職責:

  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衛生工作的監視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職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衛生培訓工作。保證衛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職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採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給合格證供給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可由公司指定採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促進公司餐飲製作規範化管理,保障公司職工飲食衛生安全和飲食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包括餐飲日常工作、食品衛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廚房機械裝置等管理內容。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餐飲管理。

  第二章 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第一節 從業職工的資質要求

  第四條 從業職工必須到市疾病控制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從業職工需經公司企業文化、專業理論、職業道德、相關法律法規、食品衛生知識及崗位技能的培訓。

  從業職工需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取得當年健康證後方可繼續從事餐飲工作。

  第五條 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安全的疾病者,應暫停餐飲工作或調離餐飲工作崗位。

  從業職工發現自己染病須及時報告,暫停工作。

  第二節 從業職工個人衛生管理

  第六條 從業職工必須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勤換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鈕釦。

  第七條 製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時必須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條 不得在廚房、餐廳、工作間等工作場所內吸菸,隨地吐痰,嚴禁在洗碗(菜)池內洗滌衣物鞋襪及其它物品。

  第三節 食品採購索證管理

  第九條 食品原料必須定點採購,採購定型包裝食品時,必須認真檢查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要索取食品的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等。

  第十條 採購肉、禽類食品要索取檢疫證明。嚴防採購腐爛、變質、摻雜、摻假的偽劣食品,不得采購“三無”食品和未經檢驗的食品。

  第十一條 每次採購食物均要向貨主索要收據,並儲存收據至食品進食後無異常。

  第四節 食材管理

  第十二條 食品原材料要經過驗收合格後才能入庫。後勤應不定期抽查食材驗收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見附件《食材出入庫管理流程圖》

  第十三條 倉庫必須保持通風、乾燥,做好防鼠、防蟲、防黴措施。食材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0mm以上,貼有原料採購時間、保質期等內容標籤,並定期檢查,領用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按程式作報廢處理。

  第十四條 食材必須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倉庫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第十五條 倉庫建立出入庫臺帳,做好出入庫登記,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必須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範圍要求。

  第十六條 鼓勵職工對食堂食品原材料採購和所售食品的質量、數量、價格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可透過口頭、書面或電話等方式,向後勤保障中心反映。

  第十七條 必須做到不購買腐爛變質的原料,不驗收腐爛變質的原料,不加工腐爛變質的原料,不售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第五節 食品加工管理

  第十八條 食堂刀、砧板、鍋、鏟、盆、桶等廚具在使用前後要清洗乾淨,按規定消毒處理;刀、砧板要生熟分開,熟食刀要天天用沸水消毒5-10分鐘,砧板每週必須用沸水消毒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九條 蔬菜一般應當天購進當天食用,不得放臵兩天以上,發現變質立即丟棄處理,初加工要去掉老、黃葉;大米要多次淘洗直至白淨,無砂粒才能進蒸櫃;瓜果要去皮、洗淨。

  第二十條 食品原料嚴格實行生與熟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食品與雜物分開。食品與藥物分開。

  第二十一條 食堂工作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加工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汙染,符合衛生標準。

  第二十二條 經常保持生產環境整潔,工作前後必須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廢棄物、泔水應有密閉容品存放,當天清理完畢。

  第六節 食品品嚐留樣

  第二十三條 食堂每餐銷售的主副食品必須留樣,留樣工作由輪值廚師和食堂主管具體負責。若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況時,可及時提供樣品。

  第二十四條 食品留樣必須臵入獨立乾燥密閉的容器,註明日期和加工人員姓名與菜名,放入乾淨的保鮮櫃或冷凍櫃,並與其它物品分隔開。

  第二十五條 食品留樣時間為24小時,24小時後由食堂主管處理。並做好記錄。嚴禁任何人私自更換或處理樣品。

  第二十六條 食品出售前必須安排專人進行質量檢查和品嚐,並簽字確認,嚴禁問題食品售出。

  第七節 餐具管理

  第二十七條 餐飲具必須嚴格實行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制度,做到清洗、沖刷、消毒、保潔四過關。

  第二十八條 定期檢查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並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九條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用具使用前應洗淨並消毒餐具等必須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第三十條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並對存放櫃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第八節 冰箱冰櫃管理

  第三十一條 冰櫃、冰箱確定專人管理,定期清洗冰箱雪櫃,每週兩次對冰箱雪櫃大清潔,天天兩次小清理,並做好記錄,保證清潔衛生。

  第三十二條 食材貯存要做到生熟食品、半成品分層分開存放、分類存放,擺放整齊,並設熟食專用冰箱。所有冰櫃、冰箱必須貼有標籤,標明儲藏食品名稱。

  第三十三條 每天檢查冷藏冷凍食品質量,先進先出,保證新鮮,無變味變質。

  第九節 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十四條 食堂內外要有防鼠防蠅措施,有計劃地消滅蒼蠅、蟑螂,要有消殺記錄。殺菌劑和洗滌劑不得與殺蟲劑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質要標明,指定專人管理。

  第三十五條 食堂剩飯菜和垃圾要及時清運。

  第三十六條 食堂隔油池垃圾要聯絡有資質的專業餐廚垃圾回收清運公司或專人定期回收,要簽訂協議,註明回收用途,有必要可跟蹤查明其用途。

  處理隔油池垃圾時要做好記錄,註明處理時間,數量、去向、及參加人員等。

  第三十七條發現有把隔油池垃圾作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等違法行為,立即彙報或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舉報。

  第三章 工作餐管理

  第三十八條 各部門職工工作餐由所在部門申報,經綜合管理部稽核,由後勤保障中心按月核發放工作餐票,職工憑票領取工作餐。

  第三十九條 各車間職工工作餐週一至週五由車間綜合員負責按本車間當天實際上班人數訂餐。週六、週日工作餐由各車間當班班長(或指定負責人)按本班組當天實際上班人數如實電話訂餐。

  第四十條 食堂按各車間上報訂餐數送餐,各車間須指定負責人領餐簽字確認,彙總後須各車間負責人簽字確認,並經生產執行部稽核簽字。

  第四十一條 後勤保障中心須關注訂餐數量變化,發現變化過大要及時與生產執行部核實。綜合管理部隨機抽查各車間訂餐數量與當班職工是否一致,並列入考核。

  第四十二條 各車間應積極配合食堂做好餐盒回收工作,需指定負責人在食堂工作餐盒回收記錄統計表上確認簽字。餐盒確認丟失或損毀,車間負責追償,賠償標準以餐盒採購價為準。

  第四章 公務接待

  第四十三條 公司級公務接待用餐由綜合管理部前臺秘書確認,綜合管理部領導核准後向後勤保障中心下達《公務接待餐審批單》。

  第四十四條 各部門、車間級的公務接待,需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領導核准,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向後勤保障中心下達《公務接待餐審批單》。

  第四十五條 為確保公務接待餐質量,綜合管理部前臺秘書應與後勤保障中心溝通,5人以下應在開餐一小時前下達《公務接待餐審批單》,5人以上應提前一天下達《公務接待餐審批單》。

  第五章 應急與資訊報送

  第四十六條 發現飲食事故或食物中毒反應等情況時,立即逐級彙報,必要時可越級請示。視情況輕重緩急,啟動應急預案。

  第四十七條 對可疑食品控制處理。封存可疑食品,保護現場。追回已售出可疑食品。

  第四十八條 消毒接觸不良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裝置和場地,加工人員也需消毒。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後勤保障中心起草並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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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會同質管部負責公司職工的質量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

  2、員工質量教育培訓要有年初總體計劃,計劃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負責人批准後執行。每一次培訓還要有具體的培訓安排,根據公司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新的法律、法規的頒佈,公司應隨時調整培訓計劃。

  3、公司對驗收、養護人員要加強培訓,且每年的培訓按規定不少於16學時。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要按計劃組織開展公司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指導分支機構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訓要採用多種方式進行:發放學習材料自學、集中授課、外出專業培訓、接受上級藥監部門的培訓等;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

  6、培訓內容要包括《中國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列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有關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規,公司各項制度、職責等。

  7、新招員工上崗前均需進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與培訓,經考核合格者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再次考核,經考核合格者,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轉為本公司正式職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長試用期一個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錄用。

  8、對因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崗位時,對轉崗員工應進行新崗位質量職責及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式的培訓。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辦公室驗證後,留影印件存檔。

  10、員工培訓要達到預期的效果,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每次培訓進行考核和總結。

  11、培訓、教育考核結果,應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職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應不斷總結職工培訓教育經驗。同時借鑑外部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培訓教育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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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透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檔案。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檔案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貼上、電子文件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儲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壞、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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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餐飲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須在潔淨區內劃定專門區域進行處理,其清洗消毒設施必須做到專用,嚴禁在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內洗滌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須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洗滌劑或消毒劑。

  3、餐飲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處理:

  a:採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紅外線消毒等),應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式進行處理,消毒時應嚴格控制其溫度、壓力和時間。

  b:採用化學消毒法消毒(如含氯製劑等化學藥品消毒)的,應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的程式進行處理,嚴格掌握消毒藥液配製的濃度、浸泡的方法和時間。

  4、餐飲用具的清洗消毒應做到表面光潔、無油漬、無異味、無藥液殘留,符合衛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後應及時洗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後的餐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記。

  6、餐飲用具保潔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飲具在未使用前,必須將其存放於封閉的專用保潔櫃內,嚴防灰塵、不潔物、鼠、蠅等汙染。餐飲具保潔櫃內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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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和檢查

  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小食雜店進貨時收取符合規定的“一票通”票據做為進貨憑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食品批發者採取電子化手段對進銷情況進行記錄,實現可追溯。記錄儲存期限為該食品保質期滿後半年,無保質期食品儲存兩年。

  二、日常檢查和召回

  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範圍內主動召回。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註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三、消費者投訴處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得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資訊公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五、日常衛生管理

  1、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汙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汙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汙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果殼、紙屑,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倒垃圾;經營場所每天最少清掃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掃,保持地面、門窗、牆壁、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不積蜘蛛網。

  3、食品存放整齊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得與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4、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塵、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5、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禁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並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消毒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人員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

  5、從業人員在經營場所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活動。

  七、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魚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消毒後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存放處有明顯標記。

  四、洗刷消毒是餐飲加工過程中防止汙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殘渣、油汙和其他汙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殺滅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礎和準備,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須首先進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將影響消毒效果,因此必須重視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徹底。

  五、為保證有較好的洗刷效果,應使用流動水。最好使用熱水進行洗刷,應對物品反覆沖洗或反覆洗刷,特別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縫隙的物品,還必須用刷子刷。洗刷帶油汙的物品,必須加入洗滌劑,並與無油汙的物品分開進行,刷洗後的物品應保持乾燥。

  六、在現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櫃消毒:嚴格按照消毒櫃操作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時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裡,煮沸後保持10分鐘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內,使溫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鐘以上。蒸箱外面應有溫度顯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則要在蒸箱上來氣後,蒸汽消毒30分鐘以上。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個人衛生標準:

  1、必須持有秦市防疫站體檢合格的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品加工工作。

  2、必須再到四勤:即勤理髮、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換工作服。

  3、上班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嚴禁穿拖鞋上班。

  4、上班前,便後必須洗手,去廁所必須脫掉工作服,不準在炊具、容器中洗手、臉;不準用屜布、棉被套等擦手。

  5、上班操作,賣飯時不準抽菸、隨地吐痰、擰鼻涕、不面對食品炊具咳嗽、打噴嚏,不準戴耳環、戒指等飾物。

  二、環境衛生標準:

  1、房屋玻璃要明亮,門窗要乾淨。

  2、操作間要做到乾淨、整潔、無汙染、無垃圾、雜物堆積有用物品要存放整齊。

  3、每餐後操作間要衝洗地面、鍋臺、下水池,隨時保持乾淨,明地溝每週徹底清淤一次。

  4、做好消滅蚊、蠅、老鼠工作,做到蒼蠅密度不超標,廚房內無老鼠。

  5、廚房內嚴禁吸菸,垃圾要即產即清,不存留,並倒入指定地點,案板鍋臺要及時清理乾淨。

  6、炊具要經常保持乾淨,切肉機用後必須用清水沖洗乾淨,調料缸、原料盆、油缸等要清潔,表面無灰塵、油跡。

  7、各廚房衛生要定人、定物、定時、定量、責任到人,分工明確。

  三、衛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1)採購員不採購腐爛變質的原料;

  (2)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

  (3)加工人員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

  (4)服務人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2、成品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

  (1)生熟隔離;

  (2)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3)食品與雜物隔離;

  (4)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3、用(食)具實行四過關:

  (1)洗;

  (2)刷;

  (3)衝;

  (4)消毒(蒸汽或開水)。

  4、環境衛生採取“四定”辦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時間;

  (4)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分幹。

  5、個人衛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和理髮;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洗換工作服。

  四、食品安全標準:

  1、採購員要採買新鮮、乾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確保原材料無毒無害,新鮮完好,尤其是所採購的油類、肉類、麵粉、調料、飲料等,必須去正規廠家或企業,做到採購渠道清楚,按規定索要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食品衛生評價報告單、營業執照及健康證等證件。

  2、食品保管員對入庫原料要逐件檢查,不收過期或變質的東西。庫房做到“四五”:無蒼蠅、無老鼠、無蟑螂、無其他有害昆蟲。

  3、各種蔬菜必須做到摘、擇乾淨操作時,要認真仔細,做到菜內無草棍、無爛葉、無蟲類、無雜物;蔬菜加工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去爛、四切的程式進行。消殘去爛、去毒芽乾淨,黃瓜、土豆、蘿蔔等用刷子刷乾淨,必須先洗後切,土豆、豆角等要燒透、煮熟。

  4、肉類食品要洗淨、燒透、煮爛、蒸熟,決不加工腐爛變質及不潔淨原料。

  5、決不出售變質原料製作的和變質的食物。

  6、半成品菜要日產日清,一般不過夜,存放必須放入冰箱、冰櫃。

  7、做涼拌菜要嚴格消毒,不做以幹蘑為原料的菜,慎做豆角菜。

  8、食品存放要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藥物、雜物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並存放整潔,離地存放。

  9、菜刀、板、筐、盤、勺、盆等炊具及其他售飯用具,每餐後必須洗刷乾淨,要做到“四過關”:一洗、二刷、三衝、四清毒。並定點存放專人管理。

  10、冰箱、冰櫃等要定期消毒處理,沒兩週必須化霜徹底清理一次。

  11、不得製作和出售下列食品:

  (1)腐敗變質、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異常可能對人體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蟲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4)經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他食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

  (6)容器、售飯用具汙穢不潔造成汙染的;

  (7)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

  (8)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超過儲存期限的;

  (10)奶類、火腿腸及飲料不是在常溫條件下出售的。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索證制度:

  採購的油類、肉類、麵粉、調料、飲料等,必須去正規廠家或企業,做到採購渠道清楚,按規定索要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食品衛生評價報告單、營業執照及健康證等證件。並認真檢視索要證件的有效實限和年檢情況。採購畜禽肉類原料時,必須以索要獸醫衛生檢驗單位出具的疫檢合格證明。

  二、採購制度:

  (一)為確保食品的飲食安全,把好食品採購關,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酒店必須選派懂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作採購工作。

  (二)採購員要採買新鮮、乾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確保原材料無毒無害,新鮮完好。

  (三)嚴禁採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濁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汙染,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四)嚴禁採購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五)嚴禁採購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六)必須熟悉本單位所用的各種食品和原材料的品種及相關的食品安全標準及相關法規。瞭解各種原材料可能存在的衛生問題。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採購、保管、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資訊記錄檔案,並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要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的合法證明檔案,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者生產加工者索要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及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稽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食品及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省級以上食品安全、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呼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議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一、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二、食堂的佈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製成的牆裙、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汙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裝置。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黴、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牆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四、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裝置。採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並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並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五、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六、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及存放場所(櫥櫃)有明顯的標記。

  七、食堂用餐場所應設定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八、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後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範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後,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範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髮、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菸、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採購、儲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資訊記錄歸檔,並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6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7

  1、公司嚴禁採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汙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籤、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2、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籤是否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3、採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注意生產日期或儲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採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採購的不合格食品。

  4、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採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8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定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定。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有專門的食品庫房儲存食品,庫房周圍保證無汙染源。食品貯存場所應當防止食品汙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蟲、防塵等設施。庫房內的溫度、溼度應符合原輔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成品、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應分開貯存,整齊放置,防止交叉汙染。食品存放隔牆、離地距離均應在10釐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範圍要求。

  6、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7、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範圍要求。

  8、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9、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10、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9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並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汙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並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資訊應包括髮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並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翫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採購制度

  1、為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麵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冷盤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採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採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採購和加工。

  5、冷葷冷盤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冷盤。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採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採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採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採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採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採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後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0

  1、學校要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學校食堂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食堂經營活動,並且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到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複驗手續。

  3、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4、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等有害昆蟲孳生的條件。

  5、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索證登記制度,並設定檔案;食品採購的場所應相對固定,以保證所採購食品的質量;禁止採購過期變質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6、嚴把供餐衛生質量關。食堂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

  7、食品在烹調後到出售前,若超過2小時的,應當置於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8、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飯菜,不得製售冷葷冷盤。

  9、公用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10、食堂用餐場所應設定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須有明顯的標誌,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12、外購訂餐時,必須索取送餐者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影印件,送餐者衛生許可證上必須註明“送餐”的許可專案。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1

  制度是為了建立規範、有序的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一、學校建立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承包(託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並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採購、驗收人員。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儲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選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汙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儲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衛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汙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衛生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裝置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衛生室監督,每學期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記錄。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飲水機日常安全檢查由各室老師負責,發現問題必須即刻向總務部門彙報,教室中禁止使用飲水機加熱功能。

  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2

  一、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適用範圍:本公司所屬區域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經營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三、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由生產部經理、班組長和質檢部經理、助理以及質檢員組成。

  四、公司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並按國家法規要求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經營食品的相關證件,其食品經營範圍與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五、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裝置和條件,遠離汙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新增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採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新增劑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產產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採購索證和臺帳制度。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衛生和質量檢驗室,對其生產加工的食品按照產品標準和衛生、質量管理規定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實施出廠檢驗。檢驗合格後才准予出廠銷售。

  八、公司在採購、生產、銷售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汙染。

  十、注重環境衛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按照公司《裝置、管道清洗、消毒規程》落實裝置、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潔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汙染。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

  十一、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十二、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衛生防疫站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本公司的生產操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食品生產。

  十三、明確內部衛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十四、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為防止人為透過一系列化學、生物製劑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質來蓄意汙染食品,從而對人們造成傷害(這些製劑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質或者是常規不檢測的物質),按本公司《食品防護計劃》執行。

  十六、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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