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安全管理制度(精選9篇)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賓館安全管理制度(精選9篇)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賓館安全管理制度(精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1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賓館飯店應當設定(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確相關方責任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築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並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確定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三、組織防火檢查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四)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五)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備防煙面罩和應急手電筒;

  (十)按委託合同規定,技術服務機構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四、開展防火巡查

  賓館飯店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並明確巡查人員、部位。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總則

  1、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3、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4、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職責者。

  5、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6、定期檢查消防裝置、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持續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7、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8、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

  第二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並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個性注意,防止因吸菸、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三條賓館所有員工務必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效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四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持續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要愛護,持續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六條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絡更換

  第七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務必明確分工,把職責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務必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帶給的當天客人狀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並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務必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6、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務必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後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後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八條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範疇並進行嚴格考核。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4

  一、凡入住本店的賓客(包括鐘點房),均應出示合法有效證件進行登記,禁止一人登記、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記。

  二、有效證件指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官證)、警官證、學生證、護照、出入境證件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

  三、接待賓客的服務人員應查驗賓客的身份證件,對照片、年齡、口音等進行核對,並如實進行登記。房號、姓名、性別、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入住日期、離店日期等專案,務必登記齊全。住宿登記簿儲存一年以上。

  四、發現身份與證件不符、形跡可疑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五、及時傳輸旅客資訊。單獨裝機的旅館進行登記適時傳輸,聯合裝機的旅館每日傳輸不少於3次,集中錄入的旅館每日向派出所報送登記簿。無客住宿時傳輸無客資訊。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5

  一、入店住宿,請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需辦理住宿登記。請勿私自讓未辦理住宿登記的其他客人或者親友在客房留宿,或轉讓床鋪,探親訪友的請在晚上11時前離開。

  二、嚴禁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旅館。

  三、嚴禁在旅館內打架鬥毆、尋釁滋事、酗酒鬧事或進行黃、賭、毒、娼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謹防被盜、被騙、被搶。貴重物品請按規定交總服務檯代為保管。

  五、請愛護客房內的裝置、物品,損壞須按價賠償。如果您想帶走留作紀念,請與服務員聯絡商談。

  六、講究衛生,保護床單、被褥的清潔,不隨地吐痰,不躺在床頭吸菸,瓜殼果皮請丟進垃圾箱。

  七、請勿在客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遇火警請撥119或110。

  八、發現旅館內有違法犯罪行為,有義務及時制止、舉報,直至扭送公安機關,其行為受法律保護。

  九、旅客住宿計費:自午後12時至第二天午後12時為一天,超過第二天午後12時另行收費。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6

  一、凡開辦賓館(旅館)應證照齊全,亮證經營,各項硬體設施貼合安全條件標準,建築物牢固安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應急照明裝置、燈光疏散指示標記齊全有效,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暢通。

  二、嚴格執行驗證登記傳輸、財物保管、消防安全等各項管理規定和制度,切實履行治安職責。

  三、嚴格按照規定招收錄用人員,並按照規定督促辦理有關從業、暫住手續,定期對從業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培訓。

  四、遇有公安民警檢查時,應主動用心配合,不得知情不報、隱瞞包庇。

  五、用心協助公安機關查緝、布控案犯和贓物,不得通風報信。

  六、切實落實內部安全防範措施,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

  七、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2)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3)對發生在本賓館的違法犯罪活動放任不管,不及時制止或帶給便利和條件。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7

  一、落實值班制度,經理堅持八小時輪流值班,做到二十四小時有專人負責。

  二、值班經理,檢查督促上班人員崗位責任制情況,做到堅持查崗,事事有記載,堅持按崗位責任辦事,獎罰分明。

  三、堅持查房制度,瞭解住客情況,掌握重點,注意疑點,交接—班定時查房。

  1)查房時間,住客人數。

  2)查房間安全設施。

  3)查是否違法犯罪活動。

  4)查火源隱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賓館旅客安全。

  四、當班值班人員應堅持守崗位,提高警惕,勤巡視,勤檢查,積極協助住宿登記員,樓層服務員,保安員維護崗位秩序,做到本崗位工作有條有理。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8

  一、為保障顧客攜帶財物的安全,防止失竊、扒竊等治安案件發生,實行貴重物品寄存制。

  二、賓館設立財物保管專用櫃,顧客的貴重物品請寄存在總服務檯。

  三、寄存物品時,由總服務檯填寫財物寄存單,並由顧客簽字確認後,交顧客一份,總服務檯留存一份。

  四、顧客憑寄存單、房間鑰匙(啟卡)、物品牌領取物品,簽字確認無誤後領取。

  五、對顧客寄存的物品,賓館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被盜、損壞。

  六、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淫穢物品、管制刀具、毒品、吸食毒品的器具等違禁物品帶入旅館。賓館發現違禁物品後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發現客人攜帶危險物品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七、對顧客遺留物品,應設法歸還原主,無法聯絡到顧客的要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協助查詢歸還。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9

  一、戶口登記員必須嚴格履行畜旅業治安管理《細則》的第十一條規定的要求,按十二項工作職責,嚴格登記旅客入住手續,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

  二、儀表端正,說話和氣,熱情接待旅客,詳細介紹賓館情況和旅客住宿須知。

  三、嚴格旅客住宿制度

  1)認真做好證件的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件和偽證件人員混進旅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執行雙人房包房制度,兩人異地不同工作單位的旅客、戶口登記員不得安排兩人包房。

  3)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須憑本人結婚證,男女雙方都在45歲以上,同一戶口所在地均可登記住宿。

  四、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況,交接房費收繳情況,交接旅客財物保管情況,做到事事有記載,交接有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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