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
測繪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
測繪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測繪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測繪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加強測繪外業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測繪外業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測繪野外作業特點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2.範圍
測繪外業安全生產執行和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突發預案進行決策,組織對預案的啟動和執行。
3.2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專案開展環境因素和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的識別,評價,控制措施的評審和應急預案的制定等工作,對本專案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3.3專案經理負責現場安全的控制工作,是安全生產工作直接責任人,負責對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
3.4作業組長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對作業組的安全負直接責任,並及時向專案經理進行安全工作彙報。
3.5安全員負責安全制度在本作業組的宣傳,督促,落實。
3.6作業員負責專案運作過程中的各項控制措施的執行和相互監督。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總體要求
4.1.1各測區專案經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執行外業測繪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加強監督檢查,並保持相關記錄。
4.1.2生產部經理應定期組織對外業現場安全進行宣傳教育與檢查;作業組長,安全員應加強日常性的安生生產教育和監督提醒,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教育和監督檢查情況應予記錄,使員工充分認識到外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樹立安全生產意識並能結合具體情況進行自我保護。
4.1.3各作業組做到了解當地治安情況及當地民族風俗,防止因不瞭解情況,引起民族糾紛和治安事件,有問題及時上報。
4.1.4外業測繪過程中配發的帳篷,羽絨被服,氣墊船等安全防護裝備,應定期進行保養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應及時報廢更新,材料及儀器裝置的管理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執行,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4.1.5專案經理應關注員工健康,積極組織開展自我健身娛樂活動,確保外業員工保持旺盛的精力和熱情,做好測繪工作。
4.2生活安全
4.2.1各專案經理應加強日常用電,行車,餐飲及燃氣裝置等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火災,人身傷亡,食物中毒等事故發生。
4.2.2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功率耗電裝置,嚴禁私拉亂接用電線路,外來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借宿。
4.2.3對於外業使用的測量儀器裝置,應明確專人負責和保管,嚴防私自外借,破壞或丟失。
4.2.4外業測繪員工應加強自我防範意識,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和切斷電源,防止私有或公用財物丟失或引起火災。
4.2.5使用煤火,煤氣要開窗,通風,防止煤氣中毒。
4.2.6炊事員要做到講究衛生,食品防腐,防投毒,防病菌,防止動物病菌傳播毒源,不購買腐爛及不新鮮食物,生熟要隔離。
4.2.7作業員要嚴格遵守組織紀律,不得在旅途和駐地參與賭博活動,業餘時間不得單獨外出,禁止擅自下河,湖洗澡。
4.2.8在進入測區前,要充分了解當地防疫狀況,尤其是針對特殊區域的地方病,要做好防疫知識的學習,配備必需的藥品,預防疾病的傳播。
4.2.9在高海拔地區作業,要對不良身體反應高度重視,一旦發現由不適引起的併發症狀,應立即接受治療。
4.3作業安全
4.3.1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出收工,裝卸,運輸,操作儀器時要嚴格執行儀器使用,保護制度。行程中攜帶儀器人員不得與儀器分離,要採取防震措施.作業過程中儀器操作員不準離開儀器,作業遷移及收工時要認真檢查裝置,以免發生損壞,丟失。
4.3.2愛護儀器裝置,不把計算器,手持GPS,對講機等貴重裝置與斧頭等雜物混裝,不得將垂直杆當手杖使用,防止尖端磨損,中部彎曲。
4.3.3在施工現場作業嚴防踏空和高空墜物,避免人員傷亡。不卸掉儀器遷站時,要輕搬輕放,謹防地面羈絆物(鋼筋,木板,雜物等),防止人員摔倒和儀器損傷。
4.3.4在工作中使用插,拔電纜插頭,要姿勢正確,防止電纜扭曲,要了解當地供電電壓狀況,防止電壓過高燒燬充電器,計算機,對講機等電器裝置.要特別注意GPS主機發射導線保護,防止導線斷裂引起短路燒燬發射電路板。
4.3.5水上作業要了解作業區水深,流向,檢查作業船隻狀況,克服僥倖心理,在大於規定流速的水上作業時,不得使用橡皮船,同時還應注意上,下游來水情況(如山洪,電站洩洪等)並穿戴救生衣,僱用的船工應持有機動船舶駕照。
4.3.6在城鎮道路上作業時,要放置警示牌,作業員要穿戴警示服,防止各種車輛衝撞作業員和儀器。
4.3.7在高壓線路下作業時,要特別謹慎,小心,必須保持人員,垂直杆,尺子等與電線之間的距離(高度)。
4.3.8酷暑嚴寒天氣,應做好防暑和保暖工作,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儘量避開高溫或嚴寒時段讓員工長時間在室外工作。
4.3.9雷雨天氣,不在山頂,大樹和高壓電線杆下停留,不使用金屬桿雨傘,以防雷擊。
4.3.10在山區,高處從事攀登作業時,員工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防止掛傷,摔傷,經醫生證明員工患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疾病或身體不適時,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具體具體執行《登高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4.3.11野外作業,宿營要注意蚊蟲叮咬和毒蛇,猛獸侵害,注意保護人身安全。
4.4行車安全
4.4.1測繪外業用車嚴格執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4.4.2外業測區道路一般路況不好,條件複雜,駕駛員夜間上下工地應特別注意安全,對照明不好,路況不清地段宜繞道行駛,不應冒險透過。
5.資料安全
5.1作業員對自己的測繪資料安全負責,保證完整,無損。
5.2上交資料要及時,按專案完善歸檔手續。
5.3遵守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的資訊要準確無誤。
5.4嚴格執行資料管理制度,保證借用資料的安全,清潔,完整。
6.相關檔案
6.1《高海拔地區外業生產安全管理辦法》
6.2《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6.3《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6.4《登高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測繪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測繪職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測繪系統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測繪系統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二章 機構及人員
第三條安全生產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管理部門設定安全生產委員會,由人事勞資、生產、計劃、財務、物資、保衛、工會等部門人員共同組成。
委員會主任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擔任。辦事機構一般設在人事勞資部門,並指定專人擔任安全生產檢查員。
(二)隊(院)相應設定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並配備安全生產檢查員。
(三)中隊(室)的安全生產工作由中隊長(主任)負責,並配備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小組(班)的安全生產工作由組(班)長負責,並配備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四條測繪系統內其他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設定和配備相應的機構和人員。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五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人員的職責,是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
第六條各級行政主要領導對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領導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工作的,負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生產作業現場的直接指揮者負直接領導責任,生產作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各級領導要堅持生產與安全並重的原則,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簽訂各項經濟承包合同時,要明確安全責任和目標,提出實現目標的具體措施。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管理部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部門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法規、制度和規程。結合生產實際研究制定安全生產製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規劃以及年度計劃並組織落實。
(三)組織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並監督落實。
(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協調處理跨單位的事故隱患。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發出《事故隱患整改意見書》,令其限期整改。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及個人,批評忽視安全生產的行為,以及懲處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
(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廣大職工安全意識。
(七)督促所屬單位按規定配發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八)督促所屬單位按整改計劃落實並用好安全生產措施經費。
(九)協調勞動、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對所屬單位勞動條件、勞動環境進行檢測和評價。
(十)組織對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
(十一)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第九條隊(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職責:
(一)根據國家、部門及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有關管理規定,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建立並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和整改措施計劃。
(四)結合工作實際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宣傳表揚安全生產方面的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生產的行為。
(五)督促有關人員瞭解和踏勘測區安全情況,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六)根據整改計劃落實並用好安全生產措施經費。
(七)監督檢查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配發和使用情況。
(八)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九)調查和處理傷亡事故,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
(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第十條測繪管理部門和隊(院)的安全生產檢查員、中隊(室)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小組(班)安全員的職責,由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生產單位中各部門,都應該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要求職責明確,落實到人。
第十一條全體職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制止生產作業中的違章行為,愛護和正確使用儀器、裝置、工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和向上級部門申述。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是貫徹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措施。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規制度的貫徹,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安全教育的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等。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須結合實際採取自查、互查、抽查、普查等多種形式進行。在堅持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經常檢查的同時,各測繪管理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還應每年定期組織二至三次的全面檢查。
第十五條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要做到邊檢查邊改進,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對限於條件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應訂出具體措施,限期解決。
第十六條抓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是各級領導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人員的重要職責,透過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其在生產中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第五章 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七條各級領導必須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建立並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測繪管理部門和隊(院)的安全生產檢查員須透過由地市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單位進行的安全教育,在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任職資格證後方能上崗。
第十九條隊(院)主管領導的安全教育由測繪管理部門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組織進行,教育內容包括國家和部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知識等。
第二十條中隊(室)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小組(班)安全員和職工的安全教育,由隊(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其教育內容和時間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一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必須透過隊(院)、中隊(室)、小組(班)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三級教育的時間總共不得少於四十學時。
(一)隊(院)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有關的安全技術知識。
(二)中隊(室)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預防措施、事故應急措施等有關知識。
(三)小組(班)級安全生產教育內容包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效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條職工變換作業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復崗時,或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作業時,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並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四條生產單位各級領導要重視對臨時用工(含從測區招用的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具體工作由中隊(室)和小組(班)負責。教育的內容應結合作業地區、分配的工作和本人實際情況進行,一般應側重於勞動紀律、安全知識以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測量工具的正確使用等。
第六章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後,應儘快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等概況,按隸屬關係分別逐級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等有關部門,同時報國家測繪局。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及時上報的,事後應充分說明原由。
第二十六條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單位報告,同時迅速組織搶救並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必須事先做好標記、拍照、攝像或繪製事故現場圖。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各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按事故等級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或指派主管領導赴現場處理事故、指揮搶救,同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重大傷亡事故,國家測繪局派員赴事故現場,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特別重大傷亡事故,國家測繪局領導赴事故現場,參加事故處理。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組的責任是:查明事故的事實經過、發生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確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包括善後事宜)和防範措施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組在進行工作時,單位和個人均須給予支援與合作,不得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條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及其事故責任者和負事故領導責任的人員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法規,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追究事故責任。
(一)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
(二)擅自更改、拆除、停用安全裝置和設施造成事故的。
(三)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崗位、擅自在非本職崗位上作業造成事故的。
(四)安裝、檢驗、修理儀器裝置及汽車等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
(五)儀器、裝置帶病執行,安全裝置不齊全,超溫、超速、超壓、超重、超負荷執行造成事故的。
(六)不按規定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用具,造成事故的。
(七)因翫忽職守造成事故的。
(八)其他應負事故責任的。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事故領導責任。
(一)忽視安全生產管理和教育工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防護設施不健全,導致嚴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
(二)未按整改計劃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經費,使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得不到改善造成事故的。
(三)強迫職工冒險作業,或安排有職業禁忌者從事所禁忌的工作,或安排未透過特種作業技能鑑定(考核)的人員上崗從事特種作業,或不按規定給職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或由於安排作業人員超負荷勞動造成傷亡事故的。
(四)生產性建設工程不執行國家關於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規定的。
(五)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造成傷亡事故的。
(六)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或指使破壞事故現場,或拒絕接受調查和提供有關情況及資料,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七)在接到事故報告後,不到現場,或不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以致擴大損失,導致事故更加嚴重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測繪系統各單位根據本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遇有與國家有關法規不一致的,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人事教育勞動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測繪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行業的管理,規範測繪市場行為,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含軍事測繪單位從事民用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主管全省測繪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省人民政府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同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量標誌保護管理工作。
第四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會同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省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專案的規劃,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組織實施。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的規劃,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後,組織實施。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專業測繪規劃,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後,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把本地區基礎測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基礎測繪的實施經費,由同級人民政府財政列支。
第五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會同省土地管理部門編制本省池籍測繪規劃、並由省測繪管理機構按照規劃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
第六條 本省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和省民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鼓勵和支援測繪單位採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裝置,提高測繪科學技術水平。
第八條 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測繪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測繪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秉公執法,不得濫用職權或越權執法。
第二章 測繪資質管理
第九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負責本省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管理工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初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管轄系統內的測繪單位,在本部門業務範圍內承擔測繪任務,其測繪資格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由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審查,並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企、事業法人或者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單位。
(二)與所承擔測繪專案相適應的,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合格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相應數量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和質量檢驗人員。
(四)健全的技術、質量和資料管理制度。
(五)測制的測繪成果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含部頒標準、專業標準)。
第十一條 《測繪資格證書》分甲、乙、丙、丁四級。甲、乙級測繪資格的標準按照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丙、丁級測繪資格的標準,按照省測繪管理機構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請甲級測繪資格的,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初審,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評審、發證。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的,由所在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報省測繪管理機構評審、發證。
第十三條 《測繪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期滿3個月前。由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審查和換證工作。
《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年檢。
第十四條 測繪單位的主要技術力量、儀器裝置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測繪資格等級或業務範圍的,應當向省測繪管理機構申報,重新辦理測繪資格審查手續。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變動,應當及時向證書批准單位備案。
第十五條 測繪資格的審查收費,按照省財政、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專案和標準執行。
第三章 測繪市場管理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等級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作業限額承擔測繪任務。
第十七條 進入測繪市場的測繪專案,符合公開招標條件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透過招標方式確定承包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專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金額超過100萬元的測繪專案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測繪市場活動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
測繪專案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簽訂書面合同,使用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測繪
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的測繪合同文字。
第四章 地圖編制出版管理
第十八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主管本省地圖編制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規定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專題地圖的編制工作。
編制普通地圖的,應當經省測繪管理機構審查,取得相應的測繪資格。編制專題地圖需要直接進行測繪的,也應當取得相應的測繪資格。
地圖稽核人員應當持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證書上崗。
第十九條 本省行政區域界線地圖的標準樣圖,由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編制,經省民政管理部門同意後,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標準樣圖行政區域界線的繪製應當以國務院批准的界線為依據。
第二十條 編制出版本省行政區域內各類公開地圖,應當使用本省行政區域界線地圖的標準樣圖作為地理底圖,並由具有地圖出版資格的出版社出版。地圖出版前的稽核備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和《地圖稽核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編制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保密地圖和內部地圖的,由編制單位送省測繪管理機構稽核。保密地圖和內部地圖不得公開出版、發行或者展示,並必須由具有保密條件的印刷單位印刷。
第二十二條 凡繪製有中國國界線和本省省界線的,用於重要公共場所張掛、影視播放、報紙刊登和廣告宣傳的示意地圖,送審單位應當在展示、播映、登載前報省測繪管理機構稽核。
第二十三條 省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商省測繪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全省地圖編制出版工作。省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在依法稽核出版社地圖出版申請時,應徵求省測繪管理機構的意見。普通地圖應當由專門的地圖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單位按照專業分工範圍,可以出版經審查批准的專題地圖和書刊插附的地圖。
第二十四條 本省專業出版社從事旅遊圖、交通圖以及時事宣傳圖出版業務的,應向省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地圖出版申請,經稽核同意,方可按照批准的地圖出版範圍出版。非國家正式出版單位,不得從事任何地圖的出版業務。
第二十五條 出版地方性中、小學教學地圖,由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審定,省具有教學地圖出版範圍的出版單位出版。
第五章 測繪成果管理
第二十六條 測繪成果管理部門對測繪成果應當實行科學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要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保證及時、準確、安全、方便地提供使用。
使用測繪成果的部門和測繪單位,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測繪成果管理人員,以及相應的保管裝置,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 測繪成果保密等級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不夠密級又不宜公開的測繪成果可定為《內部資料》。
基礎測繪成果保密等級的劃分、調整和解密,按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專業測繪成果保密等級的劃分、調整和解密,按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銷燬密級測繪成果應當先經過提供測繪成果的部門稽核後,由使用測繪成果單位的縣(處)級以上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按規定造冊、登記、監銷。
第二十八條 測繪成果屬於智慧財產權的,適用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具體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成果不得非法複製、轉讓、轉借、銷售。確需複製時,必須經提供該測繪成果的管理部門批准。複製的保密測繪成果,必須按照原密級管理。
受委託完成的測繪成果,未經委託單位同意,不得複製、翻印、轉讓、出版。
第三十條 需要複製保密地形圖的單位,應當遵守《印刷、影印等行業複製國家秘密載體暫行管理辦法》,並按照下列規定報批:
(一)複製整幅密級地形圖。比例尺小於1:1萬(含1:1萬)的,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稽核,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審批。比例尺大於1:1萬以及專業要素已標繪在密級地形圖上的,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漢口繪工作的部門審批。
(二)對密級地形圖的區域性範圍進行復制的,由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審批。其複製的地形圖按原密級管理。
駐寧的部、省屬單位和大專院校需要複製密級測繪成果的,應當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審批。
第三十一條 採用電子資訊科技存取、處理、傳送密級測繪成果,按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省1:1萬及更小比例尺數字化地圖測制和更新,區域性基礎地理資訊系統的建立和更新,由省測繪管理機構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
第三十二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測制的基礎測繪成果、地籍測繪成果、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制的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管理。
測繪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測制的測繪成果,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提供使用。公開招標測繪專案的測繪成果,應當經法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提供使用。測繪市場專案的測繪成果,應當加蓋本單位測繪資格專用章後,再交付委託方使用。
第三十三條 需要領用密級測繪成果的單位,應當持單位正式公函按照歸口系統到所在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開具《索取測繪成果專用函》,到省測繪管理機構或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辦理領用或轉函手續。
政府部門需要使用軍事部門密級測繪成果,或軍事部門需要使用地方密級測繪成果的,應當分別到省測繪管理機構或軍區測繪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四條 領用密級測繪成果的單位,必須對測繪成果的保管和使用情況定期進行保密檢查,並及時報同級測繪管理機構和保密主管部門。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應當在同級保密部門的指導下,對領用密級測繪成果的單位進行定期的保密檢查。發現失密、洩密事故,應及時查處,並報上一級測繪管理部門和保密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在涉外工作中需要提供保密測繪成果的,專案主辦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技術處理,由所在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稽核,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審批,併到省或市保密部門辦理出境手續。為了確保重要軍事設施的安全保密,送審單位應當徵得軍隊測繪主管部門同意後,再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審批。
第三十六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測制完成的基礎測繪和專業測繪成果,由國務院有關部門駐本省的直屬單位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測繪專案完成後,向省測繪管理機構無償匯交下列目錄或副本:
(一)按國家基準和技術標準施測的國家等級天文測量、三角測量、水準測量、重力測量、衛星大地測量的資料和圖件的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副本包括:成果表、展點圖(路線圖)、點之記、測量標誌委託保管書、技術設計書、技術總結、驗收報告。
(二)航空、航天遙感測繪底片和磁帶(光碟)的目錄(一式一份)。
(三)地形圖、地籍圖、普通地圖,以及全國性、全省性的專題地圖的目錄(一式一份)。
(四)正式印刷的各種地圖(一式二份)。
(五)國家和省重點建設專案中工程測量的資料和圖件的目錄(一式一份)。
對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接收單位應當作為測繪檔案永久儲存,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提供。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的測繪專案,其測制的測繪成果或副本,由該測繪單位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協助委託單位匯交。
第三十八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的測繪專案,應當使用國家統一的平面座標系統、高程系統、地心座標系統和重力測量系統,以及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
同一城市或區域性地區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座標系統。已建立有二個或二個以上相對獨立的平面座標系統的城市或地區,由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與有關部門商定,改用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座標系統,並與國家座標系統相聯絡。
第六章 測量標誌管理
第三十九條 測量標誌是重要的基礎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測量標誌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測量標誌建設單位依法使用土地或在建築物上建設永久性測量標誌。
第四十條 國家對永久性測量標誌實行義務保管制度。設定永久性測量標誌的部門應當將永久性測量標誌委託測量標誌所在地的有關單位或者人員負責保管,簽訂測量標誌委託保管書,明確委託方和被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並由委託方將委託保管書抄送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負責保管永久性測量標誌的單位和人員,應當對其保管的測量標誌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被移動或損毀時,應當及時報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並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測量標誌保護工作的領導,增強公民依法保護測量標誌的意識。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測量標誌保護和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條 經批准同意拆遷的永久性測量標誌,拆遷單位應當憑批准檔案通知測量標誌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
第四十四條 承擔市場測繪專案的測繪單位,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繳納測繪基礎設施費,用於測量標誌的維護。
外國組織、個人以及外省測繪單位進入本省從事測繪活動的,施測前應當到省測繪管理機構辦理驗證登記,並繳納測繪基礎設施費。
第四十五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測量標誌維修規劃,編制本省行政區域內測量標誌維修計劃,並組織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統一實施。
專業單位自建自用的永久性測量標誌由其建設單位自行負責維護。
第四十六條 測繪人員憑測繪工作證件使用永久性測量標誌,並接受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項原則作的部門的監督和測量標誌保管人員的查詢。測繪人員使用中應當確保測量標誌的完好。
第四十七條 永久性測量標誌的保管單位和人員,有權制止和舉報損毀、盜竊測量標誌的行為;有權制止無測繪工作證件的人員使用測量標誌;有責任查驗測量標誌完好狀況。
第七章 獎勵和處罰
第四十八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省測繪管理機構,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
(一)在測繪生產或測繪科學研究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測繪管理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三)在保護測量標誌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四)模範執行測繪法律、法規和規章表現突出的。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地籍測繪管理工作的具體辦法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和省土地管理部門共同制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1篇)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1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專案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稽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稽核重大專案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5、負責專案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專案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稽核專案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援、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場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即要支援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場長開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場長做好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並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按規定許可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費用:在審定新的建設專案時,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並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後的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8)接到隱患整改指令後,應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
(9)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並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l0)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從業人員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l1)搞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貫徹公司《安全生產製度》,結合噴霧乾燥車間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操作人員上崗前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確保裝置安全執行。
第四條 裝置執行中如出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採取緊急措施,絕對不可帶病執行。
第五條 車間設安全員,定時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做好記錄。
第六條 注意用電安全,嚴禁違章用電,防止漏、觸電事故發生。
第七條 保證裝置上重要安全附件的靈敏有效,做到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並做好記錄。
第八條 車間內環境要保持清潔,物品碼放整齊,禁止放置危險物品。作業現場要及時清掃,不準潮溼髒亂。
第九條 認真貫徹執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專人管理並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條 定期進行裝置維護保養和檢修,並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 按時到崗,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生產部制訂和檢查,報生產總監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
3、公司為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
4、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為拒絕執行。
5、生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裝置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為了確保安全,裝置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執行。
7、為了保證用電安全,嚴禁開啟裝置的電氣箱,發生電氣故障,必須由電工進行修理,並認真執行裝置檢修期間附:裝置檢修期間的停送電規定
(1)裝置遇大修、小修時都必須事先停電,並懸掛“裝置檢修”標誌牌,示明裝置處在檢修狀態,裝置檢修完畢,需要送電除錯前,必須認真巡視裝置各部位,並通知在場操作人員和其他檢修人員,裝置除錯合格後交付使用同時撤走“裝置檢修”標誌牌;
(2)日常維修(尤其是電氣維修)原則上要求停電檢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檢修可以或者需要帶電時,但必須確保人員和裝置的安全上有保證。裝置的日常維修是否需要停電,由當班檢修人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確定並通知操作工,生產車間不得強制要求帶電檢修;
(3)裝置停電檢修後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後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
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裝置,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裝置。
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本公司為了加強生產管理,有效地運用物料、人力,裝置並使之在時間上、數量上適當地配合,以便提高生產效率和質量,並達到降低成本,互惠雙贏的目的,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工作積極主動,不挑揀,不講價錢,工作期間不帶情緒,團結互助,不講不利生產的話,不做不利於生產的事,統一行動規劃,按時生產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保守公司機密,對私自洩露機密者給予開除並扣發工資。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提前請假,並認真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組長批,兩天(含兩天)以上有車間主管批,並報陳生(生產總負責人),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罰三天正班工資,每遲到1—5分鐘罰款5元、5—20分鐘罰款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認真做好對玻璃的驗收工作,清洗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產品不予印刷,如將不合格產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處理。認真檢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塵,膠布、水珠等汙染物,如有要及時清理完畢後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認真檢查生產裝置(如:印刷機、網板等)並定期保養,確保安全生產,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如因不檢修或人為原因造成事故者,責任人及車間照價賠償。
六、印刷油墨必須提前除錯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調配確保印刷質量,對於新進的每一批油墨,先試驗沒有問題後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現問題由調墨人負全責。
七、印刷時認真檢查質量,操作按程式,如發現異常立即停下並檢查原因,不能擴大損失,對於印壞的玻璃及時處理,如不嚴格把關造成的損失,該班承擔原料費用。
八、衝網時必須沖刷乾淨,由組長負責並記錄,如因網不淨造成損失者由衝網人負責。在領網或交送網過程中,因抬網不慎造成網版損毀的',由抬網人負全責,罰款100元。
九、下班後如實填寫報表,如虛報一塊扣2塊,搞好本車間及衛生區衛生,如發現衛生髒、亂、差罰款10元。
十、生產區禁止吸菸,對辱罵他人、打架、鬥毆者一律給予開除。
十一、加強本班技能或知識學習,增強上進心,堅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後會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裝置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裝置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裝置。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彙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專案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後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後方可使用。
8、機械裝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裝置不準帶病作業。
11、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檔案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要對檔案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儲存時,要保持檔案的完整性。
6、需上報的檔案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稽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檔案上必須詳細寫明檔案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存檔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9、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檔案帶回家裡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影印,不能轉借他人。
11、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二、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效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檔案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裝置,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捲菸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裝置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週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於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於發現並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並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佈置、落實)。
3.2.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執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採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裝置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稽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稽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6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並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後、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紮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髮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於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裝置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並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並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絡訊號或通訊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定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於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援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者可能處於塔機執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並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專案部開動塔機,併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繫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裝置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7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厂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並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8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牧場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疫、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體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畜牧行業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或者是牧場場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牧場)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副場長)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班組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畜牧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疫病、工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班組)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疫病防控、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生產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安全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疫病防控、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崗位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疫病保健、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防疫設施、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感染疾病、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防疫裝置必須按消毒防疫要求保證正常工作:
1、門口進出通道防疫設施每天檢測,消毒池保證隨時有消毒液。
2、牧場內消毒車輛保證隨時使用,不得出現消毒設施裝置故障不能使用現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相關部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9
第一條、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我區所轄的查干湖漁場、新廟泡漁場、庫裡漁場和餘熱魚苗繁殖場。
第三條、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開發區水產局負責本轄區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各漁場負責。
第五條、各漁場應當設立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本場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並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各漁場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必須符合安檢標準,配齊消防、救生裝置。
第七條、嚴禁漁業船舶超載、搭客、裝載危險品。
第八條、嚴禁在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新廟泡、庫裡泡水域四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
第九條、嚴禁酒後駕船,禁止穿拖鞋作業,進行漁業作業時必須穿戴救生衣。
第十條、漁業船舶系岸或錨泊,必須按規定配備值班人員,以保證安全,並採取有效措施防風、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漁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並層層簽訂崗位目標責任書。
第十二條、各漁場每年至少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各漁場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並在醒目地段設立安全管理的標語牌,做到警鐘長鳴。
第十四條、各漁場每年至少舉辦兩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培訓班,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各漁場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或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漁場都要組建安全檢查員隊伍,並且作用發揮得好。
第十七條、各漁場要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備有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裝備和救援物資。
第十八條、車、船在行駛中工作人員禁止打鬧,生產船隻必須按規定航線行駛。
第十九條、封冰期間禁止非管理車輛在湖面上行駛,(“冰雪捕魚節”期間除外),冰上從事漁政管理、冬網作業的車輛要按本單位規定的時間、路線、區域行駛、嚴禁擅自行駛。
第二十條、各種車輛、船舶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駕。
第二十一條、對居民區和一些重要場所的安全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電工要隨時對轄區線路和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修,排除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各漁場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並針對本場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三條、利用廣播、宣傳單、牆頭標語等多種形式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做到不在大風天倒灰及在戶外吸菸動火,採取大風天升防火旗、傳防火牌、張貼消防標語,柴草垛要遠離場居民區,防止發生火災火燒連營。
第二十四條、各漁場要做好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制訂防火場規民約,組建巡邏隊,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條、各漁場值班員及更夫要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加強四防工作,發現險情采取積極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0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一)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4、負責召集單位安全例會等各項重要會議。
5、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安檢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具體負責組織做好營運車輛的例檢工作。
2、嚴格按照營運車輛安全例檢制度、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逐項對營運車輛證照(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技術等級評定及二級維護情況、車輛技術狀況等進行安全檢查。
3、對車輛進行例檢,對不合格的及時組織整改並將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4、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
(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駕駛操作規程,有與準駕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持證上崗。
3、掌握所駕車輛的技術特徵,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在發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做好車輛證照、車輛技術性能的自檢,及時進行維護、修理。
4、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5、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⑴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線的有效情況。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⑷保持車容整潔。
4、配合安檢員對營運車輛進行安檢,安檢合檢方可出車。
5、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駕駛員職業道德規範,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後開車,自覺遵守交通標誌、標線、指揮燈訊號、交通管制以及現場公安交警的指揮,嚴禁超速、超載行駛,禮貌行車,確保行車安全。
6、嚴禁私自越線(改線、繞道)行駛,嚴禁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7、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結合重大節假日、季節轉換、重大運輸保障任務不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並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及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杜絕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人員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從業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4)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後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從業人員從業時間超過3個月的,在簽訂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內到轄區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6)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各崗位從業人員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在崗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或影響安全的行為,嚴禁脫崗。
四、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安全例會由單位負責人負責召集。
3、安全例會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
4、例會內容:
⑴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形勢、會議、檔案精神;
⑵聽取各部門、有關崗位的工作彙報;
⑶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⑷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析,研究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
⑸佈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5、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後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⑴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⑵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⑸其他安全內容。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可每月或結合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
5、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儲存。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範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效能、低能耗、安全係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公安部門的年檢和運管部門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按期進行二級維護,按期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
4、嚴禁任何人對車輛進行改裝。
5、駕駛員要做好車輛例檢工作,不帶故障上路。安檢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檢查,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6、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7、車輛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安全標準的車輛應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九、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執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彙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彙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1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菸、飲食和閒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訊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後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並特別注意指揮訊號和施工訊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後,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後,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稽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佈。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稽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最佳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於超速、超載、疲勞、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五)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六)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並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排程,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塗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菸、飲食、閒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機動車輛管理
(1)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並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執行。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後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檔案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佈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範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四、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五、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線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並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2、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洩漏時,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洩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4、如有洩漏、爆炸、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彙報。
5、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