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採購合同三篇

實用的採購合同三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採購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採購合同 篇1

  供 方:(甲方)需 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產品的生產製作訂立如下合同:一、加工產品清單: 名稱 、規格型號、包裝要求、數量 、單價金額 、材料要求。

  注:龍牌石膏板可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定尺生產:厚度9.5—25mm,寬度1200-1250mm,長度1800—3660mm,所有規格均可生產相應英制尺寸。 合計金額: (人民幣/元)大寫:二、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貨款金額的 70%50%30% 計: 三、本市客戶餘款在送貨時全部結清,外地客戶須款到後才可發貨。 三、製作方式:

  1、乙方首先將所需材料相關資料及預付金在合同訂立時一併交付甲方,甲方進行設計製作後,經乙方確認無誤並簽字定稿。

  2、製作期限:以簽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貨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年月日交付 ) ,全部貨款須在貨物交付時全部結清( 若分批次交貨,則在第一批交貨時全部結清 )。 四、質量標準: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同時附上與該合同原材料要求相同的其它產品的樣品,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確認材質。以便驗貨時參照。

  2、石膏板:紙面石膏板規格、厚度由設計人員或按圖紙要求選定。

  3、輕鋼龍骨:輕鋼龍骨主件、輕鋼骨架配件、緊固材料等附件應符合設計要

  求4、所有的材料,必須有材料檢測報告、合格證。 五、驗收方式:抽樣檢查。

  六、運輸方式:市內統一免費送貨,外埠長途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以代替發貨。 七、其它:

  1、乙方如追加製作或第二期製作,依第一批質量標準執行。如更換材質,需另行商議訂立合同。

  2、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更換合格產品或者透過商議解決。

  3、如因乙方其它因素影響供貨期,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如要求甲方長期備貨,備貨量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更改供需關係,乙方提出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並用完甲方庫存量。

  5、甲方生產的產品在乙方未付款前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不論甲方生產的貨物存放在甲方庫房或乙方庫房。

  6、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時,應付與甲方相應的貨款,因乙方原因拖欠貨款,乙方應每日付與甲方總貨款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7、本合同發生糾紛則提交甲方當地仲裁機構解決,或提交甲方當地法院解決。 八、此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希共同遵守、簽字蓋章生效。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賬號:

採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採購商品清單及協議價格

  乙方保證提供如下內容的合格產品: 金額單位: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和要求

  乙方保證本協議中所供產品質量具有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並透過3C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

  第三條:權利瑕疵擔保

  1.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2.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貨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秘密等權利。

  4.如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負責安裝,並承擔驗收合格前發生的安全責任

  第四條:包裝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出廠標準配置的有關技術、質量、三包等資料。

  第五條:供貨物件及供貨期限

  乙方負責在供貨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間產品的供應。

  第六條:供貨方式

  在供貨期限內,乙方在甲方簽署《電器採購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後,保證在 5 個工作日內派人免費送貨至指定地點並安裝完畢。

  第七條:驗收

  乙方將電器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根據貨物的技術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

  貨物的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應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除錯後7個工作日內提出。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除錯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損失。

  第八條:售後服務乙方承諾售後服務按照產家產品的服務承諾實施。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須繳納履約質量保證金壹萬元,到期後無息退回。

  第十條:貨款的支付

  經審查無誤後,在15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輔助服務

  乙方應提交所提供貨物的技術檔案,包括相應的中文技術檔案,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包裝好隨同貨物一起發運。 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除錯、啟動監督及技術支援;

  (2)在廠家和(或)專案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營、維護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輔助服務的費用應包含在協議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產品應嚴格履行產品質量保證承諾。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協議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據本協議第14條規定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補救措施或索賠。

  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根據協議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三條:補救措施和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貨款退還給甲方,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裝置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7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7天內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採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四條:履約延誤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經協商無效,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協議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協議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

採購合同 篇3

  買 方:

  賣 方: (藥品供應商)

  《中選通知書》明確了買方在本次藥品集中採購有效採購期內的藥品採購品牌、價格及服務,視為賣方對藥品供貨的品牌、價格及服務作出了承諾。

  1 採購

  藥品交付地點:

  日。 採購週期,是指履行期間,即

  2 規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買賣雙方實際交易的藥品規格應與賣方透過集中採購資質稽核後,進行有效報價的規格相一致。

  3 有效期

  賣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於6個月。

  4 專利權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成交藥品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的起訴,如發生上述糾紛造成甲方或採購方經濟損失,賣方負有相應賠償義務。

  5 包裝

  5.1 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賣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包裝變型、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5.2 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每一個批次藥品應附一份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買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6 數量

  在本採購期未能完成買賣雙方在採購合同中明確的採購量的,應延續採購直至完成。

  7 付款

  買方驗收無誤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實際到貨情況辦理入庫。如果超過三個工作日,甲方不主動進行入庫到貨確認,又未正式提出書面合理理由的,即可視為已經到貨確認。

  結算時間為配送企業到貨確認30日內,供應商與配送企業按照合同條款結算貨款。

  8 價格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在合同有效期內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藥品和履行服務的價格應該是《中選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採購期內,賣方不能私自變更藥品價款,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政策性降價且此價格低於合同約定價格以國家規定價格為準。

  9 配送

  買方應保證將所有成交的藥品全部透過成交供應商進行網上採購,同時,買方應保證醫療機構的用藥需求,根據庫存和醫療機構訂貨量及時向賣方訂貨;賣方應保證將所有成交的按照買方的要求及時發貨,同時,按照賣方要求配送到位並進行相關伴隨服務。

  10 伴隨服務

  10.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2)賣方應對買方的質量查詢、檢查、醫療機構不良反應報告等做出及時應答;

  (3)其他賣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專案。

  10.2 如果賣方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書面宣告。 11 質量保證及檢驗

  11.1 按合同交付的藥品質量應符合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與報價時承諾的質量相一致,以確保臨床用藥安全有效。

  11.2 買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到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質

  量要求的,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賣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藥。

  11.3 藥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要求對方承擔更換、退貨、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11.4 因藥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一切損失或發生藥品不良反應(ADR),給買方、醫療機構或患者造成的損失均由賣方全部承擔。

  12 退貨

  買方將貨物驗收入庫後原則上不得退貨,如特殊原因確需退貨的,應在驗收入庫後1個月之內進行退貨。

  13 賣方履約延誤

  13.1 賣方應按照採購合同中買方規定的時間到貨並提供伴隨服務。

  13.2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買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透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13.3 如賣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拖延交貨標的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買方可以終止合同。

  14 賠償

  14.1 除本合同條款第12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出現第13.3條款情況按第13.3條款執行。

  14.2 賣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14.3 藥品買賣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14.4 藥品買賣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14.5賣方提供的藥品中出現偽劣、假冒等質量問題的,須賠償買方該藥品實際發生額的3-5倍罰款及其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5 買方履約義務

  15.1 買方須採購本合同項下的中選品種且完成約定的採購量。賣方無違約行為,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非中選品種,不得采購其他替代品種。

  15.2 買方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結算價款。如買方未如期支付貨款,每延誤1天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萬分之五,直至付款為止。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賣方可以終止合同。

  15.3 買方必須要求賣方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具發票,並如實記帳。

  16 不可抗力

  16.1 買賣雙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6.2 不可抗力,是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16.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買賣雙方或一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買方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透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7 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8 違約終止合同

  18.1 在一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另一方可在如下情形下,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被認定為有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

  18.2藥品買賣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18.3 合同的終止不影響合同結算條款的繼續履行。

  19 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賣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0 轉讓和分包

  因客觀原因賣方無法獨立履行合同,買方書面同意後,賣方可以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1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解釋。

  22 合同生效

  本合同條款在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合同生效。

  23 合同修改

  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24 適用範圍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參加此次藥品集中採購的各方當事人。

  買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經營場所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賣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經營場所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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