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對部門人員進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真正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安全防範工作。

  二、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高熱功率裝置。

  三、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簍等處焚燒廢紙,嚴禁吸菸。

  四、辦公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不得在辦公室及樓道內堆放物品。

  六、書本、紙張等易燃物要與電腦等電器裝置、電源線、電源插座保持10釐米以上安全距離,嚴禁與電器裝置混放。

  七、宣傳板、模型等易燃物要遠離暖氣放置。

  八、值班人員要做到人走燈滅,最後離開的人員要再次檢查室內用電情況,確認電器裝置停用並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離開。

  九、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加強平時檢查,遇到情況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十一、值班人員要熟悉火災隱患性,熟練掌握一定的防火安全基本知識和技能。

  十二、本著"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到位,責任到人。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三、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四、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體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五、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單位應當透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七、單位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防火巡查制度

  一、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三、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寫字樓(辦公樓)內各單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

  1、佔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標誌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二、寫字樓(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託管理的單位應保證設定的防火門、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設施完整、好用,一旦發現損壞、丟失的,應及時修復、更換。

  防火檢查制度

  寫字樓(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託管理的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誌的設定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是重點要害部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要提前十分鐘接崗,認真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與上個班的值班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字確認,做好上崗前的準備工作。

  三、值班人員接班後,要利用裝置自檢功能對室內的消防裝置進行巡檢,並將巡檢結果認真填寫在巡檢記錄上,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故障,要及時填寫故障通知單交裝置維修部門簽字維修。

  四、值班期間發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要按照相應的報警處置程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要嚴格執行火警報警制度。

  五、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佔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出報警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

  六、嚴禁在監控室內睡覺、打瞌睡,嚴禁在室內喝酒、吸菸、會客和搞各種娛樂活動,嚴禁酒後上崗。

  七、值班期間要保持頭腦清醒,對各種報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應,及時進行確認。做到“耳細聽、眼勤看、頭腦清、反映快”,處置得當。不漏報、不誤報,報警準確率達100%。

  八、值班人員嚴禁擅自關閉消防設施、改變室內消防裝置的工作狀態,對外來人員要認真登記,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裝置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室內工作。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火捲簾系統、防排煙系統、疏散設施、防火門等。

  二、室內消火栓由設定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

  1、消火栓內配備的水槍水帶及其閥門、啟泵按鈕等,必須保持完好,不準鏽死、損壞、缺少,不因滅火需要嚴禁動用。

  2、裝修或擺放物品時,不準遮擋、阻礙。

  3、發現故障或破損時,應及時報告消防裝置維修人員立即修復。

  三、防火門及其閉門器、防火捲簾門、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照明,由設定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擺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準在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妨礙降落。

  3、不準遮擋、人為破損。

  4、上述設施發現破損或丟失,應立即報安全保衛部門及時修復、更新。

  四、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配備的滅火器材應由設定部位的所在部門管理、存放。滅火器的維修和更換由安全保衛部門統一負責。

  五、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進行檢測,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廠家維修並做好檢測、維修記錄。

  六、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覆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複查;

  對《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或需要動用較大數額資金整改的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內容包括隱患情況,整改方案,整改時限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實,整改期間採取臨時性防範措施,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 隱患整改覆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複查。

  二、對本單位內防火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

  1、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落實整改資金,組織人員限期整改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整改完畢後將結果記入《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並簽字存檔,逾期未整改完畢的根據本站內部獎懲制度給 予處罰;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2、對一時確有困難(含時間、技術、資金)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書面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制定分段整改方案,並採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不因隱患而引發事故。

  三、重大火災隱患

  1、對單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積極制定解決方案、籌措資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採取防範措施;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應當停止使用,實行嚴格管理,保證不發生問題。

  3、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報請職能部門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後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備查。

  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火作業管理

  1、凡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保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後,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許可證》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並經主管領導、保衛部共同稽核簽字後,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准的有效時間內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3、明火作業前,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4、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裝置、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裝置、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5、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6、動火作業完畢,保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7、大風天(4 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8、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9、外來施工單位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定。

  10、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電氣線路管理

  1、辦公、經營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裝置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

  2、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膠管保護,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3、室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 0 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

  4、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嚴禁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裝置過程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5、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保衛部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6、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7、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8、每月(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電氣線路必須由專人定期檢修,並做好維護檢查記錄。經常檢查配電櫃的自動保護系統,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電器維修是配電櫃斷開工作迴路開關上應懸掛警示牌。

  三、定期對燃氣裝置、管道進行檢查,檢視裝置、管道表面是否有損壞。

  四、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雷電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檢查防雷電裝置的外觀形貌、連線程度,發現斷裂、損壞、鬆動應及時修復;用儀表對防雷電裝置接地電阻值進行檢測,發現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復。在獨立避雷針、架空避雷線的支柱上,嚴禁懸掛電話線、廣播線、電視接收條線及低壓架空電線等。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每半年開展一次整體綜合性演練,演練內容主要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檢查、總結。具體內容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義務消防隊員參加。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應擬定好演練計劃,確定參加人員,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

  四、演練應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記錄表》,對演練的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講評,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制定,可結合實際情況,區分不同的起火部位,分別編制。

  預案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4)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獎懲制度

  一、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四、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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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於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範圍

  XXX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裝置,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裝置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鍊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裝置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誌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菸,點火,吸菸可到吸菸室或其餘指定地點,菸頭及火柴餘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裝置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並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路,哪個部門和環節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訊裝置、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裝置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或僱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稽核,報總公司保衛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稽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並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後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幹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洩漏。發現洩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並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過載執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公安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的有關檔案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透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員及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按受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培訓。

  6、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一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登記統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實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座談、提問題、找差距、訂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迴路線,依次檢查電氣裝置,保持正常執行。

  2、值班巡迴檢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遇有暴風雨雷電天氣變化時,裝置故障危及正常執行時,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加強對執行中的電器的監視。

  3、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

  4、值班巡邏中發現的電氣裝置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彙報。

  5、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值班人員脫崗。

  7、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異情存在,有無異常情況。

  2、各類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乾燥處,嚴禁曝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消防道路暢通。

  3、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4、辦公樓、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一次各類滅火器表壓,在壓力錶的指標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部門補充滅火藥劑或及時更換。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損壞和失效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響滅火的,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應齊全。

  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整改

  1、對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3、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有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5、在安全隱患未消防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安全委員會責任人簽字,經確認後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場所或區域,設定醒目的禁火禁菸標誌並嚴格執行。

  2、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用電分開設定。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

  3、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要求,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使用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私接電源,使用電爐、熱得快,車間手機隨便充電等行為。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禁火區域吸菸、燃燒廢物。

  6、配電房、發電房等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嚴禁吸菸,禁明火,不準閒雜人員進入,離開時必須關好門窗。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徵求相關意見修政後,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本管理制度適合於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範設定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定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群的堅決支援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並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並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並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並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後方可進行,並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裝置、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專案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專案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4)根據《消防系統檢查專案》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應儘快整改。

  5)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裝置、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6)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併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7)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8)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9)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准用途。

  10)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製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1.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1.4監護動火作業;

  1.5管理消防器材裝置,定期檢查,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1.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綱要;

  1.7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使用者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為當然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範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傢俱和其他雜物。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5、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7、大廈內商鋪必須按每3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一隻滅火器(小於30平方米配備一隻,大於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並放置於易於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廈範圍內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膠製品、木製品及其他廢棄物品,菸頭及火柴要隨時弄熄。

  9、使用者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採用不燃或阻燃材料,並按規定每5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一隻滅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市消防管理機關批准,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並按每10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

  10、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做好防護措施後,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並關閉電氣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大廈;使用者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2、各使用者應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規範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確保泵房裝置正常執行。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專案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

  3.職責

  3.1工程主管負責消防泵房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導與檢查。

  3.2工程技工負責消防泵房的巡檢和日常管理工作。

  4.工作程式

  4.1消防泵房鑰匙由工程部負責管理,交接班時做好鑰匙交接。

  4.2消防泵房內各裝置開關、閥門、管線、單體裝置標識清晰,管道顏色標識為紅色,水流流向標識正確,處於維修過程中的相關裝置應懸掛警示標識。裝置管線閥門密封良好、無“跑、冒、滴、漏”現象。

  4.3消防泵房內至少應配備2具2公斤手提式ABC火器和一隻應急照明燈。滅火器壓力正常,應急照明燈能保證隨時啟用。

  4.4控制櫃等重要裝置上端如有排汙管線,應在該裝置上方設定喇叭口、擋板等防水設施。

  4.5室內定期投放鼠藥、放置粘鼠板,有效控制鼠害。

  4.6工程技工應熟悉消防泵房裝置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裝置執行狀態。非工程部人員,任何人不得觸碰、操作室內任何裝置。

  4.7工程技工每週巡視消防泵房中的消防水泵控制櫃,觀察控制櫃各指示燈及儀表顯示是否正常

  4.8每週檢查消防泵、噴淋泵以及供水管線,保證各類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時間隨時啟動;各閥門處於常開或常閉狀態,標識清晰準確。止回閥、管線、泵體無洩漏。

  4.9消防泵房地面及裝置外表保持清潔無灰塵;室內物品排放整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與管理無關的物品。

  4.10消防泵房內嚴禁動火,如因工作需要,須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批准,並做好消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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