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安全員管理制度標準範本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精選1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1

  1、 安全員實行分時段輪流值班交接班制度:

  甲:5:55——8:00 9:55——12:00

  13:55——16:00 17:55——20:00

  21:55——23:00

  乙:7:55——10:00 11:55——14:00

  15:55——18:00 19:55——22:00

  22:55——24:00

  2、 接班安全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辦公室履行接班手續,交班安全員必須等接班安全員到達後方可離開,不得遲到或早退。

  3、 交接班必須簽字,不得不籤、補籤或代簽。

  4、 安全員要加強自身業務學習。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學習,並作好筆記;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檢測95分為合格,不合格者自己複製試卷重考,直到合格為止。

  5、 認真執行“一日四點到位清查學生人數”制度,預備鈴期間必須到位巡查。

  6、 巡查期間不得任何理由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如大聲詢問、呵斥學生等行為。

  7、 如實填寫四點到位清查學生人數表,要求人數準確,記錄詳實,不得出現偏差、憑空捏造。

  8、 及時瞭解缺席學生的情況,作相應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立即報告領導,並做詳實記錄,如置之不理,造成後果的,還應承擔相應責任。

  9、 每日三餐和每節課間休息期間,值班員必須進行全面巡查,包括操場、教學樓以及其他活動場所。

  10、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巡查,夏季午眠期間安全員分工值班到附近水域巡查,防止學生私自下河洗澡。

  11、安全巡查期間要檢查食品衛生、水、電、氣以及消防裝置設施和校內建築物,看是否存在各類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並報告相關人員。

  12、安全巡查期間,不得出現坐辦公室、操場內聊天或幹私活等現象。

  13、 學生上課期間,要關好大門,認真作好門衛值班工作,對外來人員要了解情況並登記,不允許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大門,不得出現未關大門、未登記或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內。

  14、每週放假安全員必須到場值班,併到緊要路口巡查,及時制止搭乘“三無”車輛和摩的的學生,保證學生離校安全,。

  15、每週末實行輪流值班制度,時間為9:00——次日18:00,值班安全員負責組織留校學生的活動和清點學生人數,以及校園保潔等。

  16、 安全員每天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安全巡查記錄表。

  17、 安全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考核細則考核,施行月考核至全年制度。由於安全管理人員工作失職或履責不到位,將追究安全管理人員責任。

  18、安全員工作不到位,學校將依次追究安全主管、分管及校長的管理責任,看是否落實檢查督促,納入考核,按照細則的10%、5%依次遞減進入考核量化。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2

  一、 總則

  (一)為加強我鎮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職安全員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規範專職安全員隊伍管理,確保專職安全員依法辦事、正確履職,有效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 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員,是指區安全監管局委託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依據派遣協議派遣到我鎮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

  (三)專職安全員隊伍應以“文明檢查、規範履責、細緻嚴謹、廉潔高效”為準則。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工作原則。

  (四)專職安全員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不履行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職責,但可協助開展相關輔助性工作。

  (五)專職安全員應取得市安全監管局統一頒發的“安全生產檢查證”。

  (六)專職安全員的檢查工作要接受社會、媒體、公眾和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

  二、管理機構

  (一)鎮政府負責專職安全員日常管理工作,及時上報需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的事項。

  (二)成立安全生產檢查隊,設隊長一名,副隊長三名,檢查隊人員全部由專職安全員構成,安全生產檢查隊負責落實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工作,檢查隊作為相對獨立的組織,實行隊長負責制。

  (三)專職安全員實行專職專用,無特殊情況,不得調離人員或安排從事與安全生產無關的工作。

  三、崗位職責

  (一)負責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及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情況。

  (二)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改正或者排除,並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三)負責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相關要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

  (四)負責參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五)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生產安全事故現場保護、人員和財產搶救、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六)負責採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礎資訊資料,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生產臺帳,實現安全生產動態監管。

  (七)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

  (八)嚴格保守企業、單位、個人技術和商業秘密。

  (九)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十)按時參加區安全監管局組織召開的各種工作會議,積極參加業務知識培訓,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四、安全檢查制度

  (一)專職安全員按照責任區的劃分,負責責任區域內安全隱患的檢查、整改。

  (二)專職安全員檢查工作應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檢查行為應依法、規範、文明、嚴謹、細緻。

  (三)專職安全員要不斷加強安全檢查知識和技能的學習,全面掌握安全檢查的工作規範,確保自身安全。

  (四)專職安全員檢查時,應統一使用市安全監管局統一規定的制式文書,執行區安全監管局統一規定的文書編號規則,並做好存檔工作。

  (五)專職安全員年度檢查任務,按照《通州區鄉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檢查流程》實行定量測算,專職安全員個人每月及年度檢查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個人月考核及年考核的基本參考依據。

  (六)專職安全員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出示有效的檢查員證件,告知被檢查單位檢查的目的、內容和範圍,以及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和配合檢查的要求。

  (七)專職安全員檢查過程中,應現場向被檢查單位指出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並指導整改工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專職安全員應現場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拍照,作為隱患認定的佐證。

  (八)專職安全員應在檢查結束後,集中向被檢查單位反饋檢查情況,並告知處理措施。

  (九)專職安全員應現場填寫《安全生產現場檢查記錄》,對檢查的時間、地點、場所、情況和處理措施做出詳細記錄,由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並簽名,存檔備查。

  (十)專職安全員在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事故隱患的,可以採取下列現場處理措施:

  1、當場予以糾正。

  2、通知限期改正或限期達到要求。

  3、發現重大隱患現場看護盯守,並直接向行業部門報告處置。存在1、2情形的,應下發《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經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將文書複寫聯交被檢查單位。

  (十一)專職安全員在下發《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時,應當根據隱患整改的難度和危險程度,合理確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不應超過5天。

  (十二)專職安全員應當規範填寫檢查文書,經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將文書複寫聯交被檢查單位。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拒絕在檢查文書上簽字的,專職安全員應在檢查文書上註明,留置於被檢查單位,即視為送達。

  (十三)《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下發以後,整改、治理限期屆滿的或者被檢查單位提出複查申請,專職安全員應當自申請或者限期屆滿之日起10日內進行復查。專職安全員應填寫《安全生產改正複查意見書》,經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將文書複寫聯交被檢查單位。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專職安全員應作出詳細記錄,並透過所在鎮安全監管部門進行上報。

  (十四)專職安全員在複查時,應對照《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的內容進行逐項複查。複查時發現新的事故隱患的,應當重新下發《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專職安全員應對隱患複查情況進行拍照,作為整改情況的佐證。

  (十五)專職安全員檢查情況原則上應每個工作日向鎮安全監管部門進行彙總報告,提出需要向行業部門上報並查處的生產經營單位名單和事故隱患情況。

  (十六)因沒有及時進行安全隱患檢查,或者對於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沒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而造成安全事故,安全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七)專職安全員年度有效檢查工作日為: 365日-法定休息日(115日)-會議、培訓、年休假、病事假等非檢查日(50日)=200日。

  (十八)考慮雙人檢查,開展必要的複查等因素,每個專職安全員每日核定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數量為1家。

  (十九)每個專職安全員每年應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數量為:200日*1家=200家。(注:內勤組除外)

  五、請銷假制度

  (一)病假。

  專職安全員非因公成疾,具有鄉鎮衛生院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並辦理請假手續,按休假審批許可權批准後方可休病假。1天以內的假期須報科室負責人批准;5天以內的須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5天的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報組織科備案。因急診本人不能辦理請假手續的可委託他人辦理請假手續。

  (二)事假。

  請假1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批准;請假不超過5天的,由主管領導批准;請假5天以上的,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報組織科備案。

  (三)婚假、晚婚假、喪假、探親假及產假(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專職安全員結婚,可以請婚假7天。晚婚者(男方25週歲,女方23週歲),可增加婚假7天;休婚假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為計算假期的天數。

  (四)喪假。

  專職安全員的配偶、直系親屬、岳父母去世的,可請喪假,假期不超過5天,對於需要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酌情給予路程假。

  (五)產假。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晚婚的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獎勵),剖腹手術的可再獎勵15天。經單位批准的,可以增加產假3個月(同時減免3年獨生子女獎勵費)。女職工妊娠不滿16周(含)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妊娠16周以上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反應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8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六)銷假制度。

  專職安全員請假應履行請銷假手續,報科室負責人籤批。

  六、日常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專職安全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和工作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安全員在工作時間要統一著裝(不得將檢查服裝與其他衣服混搭),保持儀表端莊。

  2、專職安全員在每天上班前10分鐘到崗做好準備工作,正點準時開始工作;到下班時間方可離崗,各隊隊長負責對本隊安全員進行監督、檢查。

  3、專職安全員無故遲到或早退1次由各隊隊長提出批評,無故遲到或早退2次以上,或無故曠工1天,由科室負責人負責人談話,並令其寫出書面檢查。曠工一天視為考核“基本合格”,曠工兩天視為考核“不合格”,連續曠工三天的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病事假超過1個月,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4、值班、加班納入日常考勤管理。對因無故缺勤而造成重大工作失誤或影響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專職安全員要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每天上班前要主動簽名報到。各隊隊長要記好考勤記錄,每月底將本隊安全員的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情況上報科室負責人,由科室負責人整理後上報主管領導。

  (二)工作例會制度

  1、專職安全員每組每週召開一次小組工作例會,每月召開1次專職安全員工作例會,組織傳達上級有關檔案,總結當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處理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參加會議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2、每季度召開1次安全生產分析會,針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

  3、根據不同時期的特點,適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分析本階段安全生產形勢,傳達上級有關工作要求,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

  4、嚴格會議紀律,參加會議的專職安全員要按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會議,不得遲到或早退;對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要經領導批准。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場秩序,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三)業務分析會制度

  1、業務分析會主要圍繞當月所發現隱患預防措施、整改辦法及下月目標任務等進行討論分析,更好的促進下個月工作計劃的實施。樹立“學習促進工作、工作推動學習”的理念,在安全員隊伍中營造濃厚的學習風氣。

  2、專職安全員要積極參加集體學習,同時利用業餘時間自學,集中學習時間為每月月末。如遇特殊情況,經領導同意後,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參會時各小組自行準備當月檢查情況彙總及下月工作計劃及重點。

  3、業務分析及學習內容:一是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社會各方面的知識;二是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學習;三是認真貫徹學習上級各檔案精神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的學習;四是根據各自的工作任務,加強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的學習。五是將每月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月度分析,提高業務能力水平,更好的完成本職工作。

  (四)教育培訓制度

  1、各隊長應負責本小組人員進行節前動員、日常紀律強化。

  2、教育學習筆記與業務分析相集合,統一記錄筆記,每年年底上交備查。要求,字跡清晰,語言流暢,無必要漏記項。如出現不認真記錄現象,不作為下季度評優物件。

  (五)值班制度

  1、專職安全員要履行值班職責,按照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2、值班時間為每天24小時,每班3-4人,男同志值班時間為早8:30至次日早8:30。女同志值班時間為早8:30至晚17:00(包括所有節假日)。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確保個人手機要晝夜開通,負責接待和處理群眾有關安全生產隱患的舉報和來人來訪。

  4、遇有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或突發事件發生時,要立刻記錄突發的時間、地點並向主管領導彙報,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協助調查處理、維護秩序,保護現場和做好詢問筆記和事故報告等工作。

  5、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接到的電話、傳真、領導批示等,要準確記錄,並按要求做好傳達、落實。

  (六)檔案管理制度

  1、凡屬歸檔範圍的各種檔案資料,必須依照規定向檔案室移交,並實行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儲存。

  2、需要建立的檔案主要包括:文書檔案、企業基礎資料檔案、會議記錄檔案、公文件案、培訓考核檔案、年度檢查計劃和有關專項行動方案及工作總結檔案等。

  3、定期做好檔案鑑定工作,對保管期滿應予銷燬的檔案,由檔案人員編寫銷燬清冊,報領導批准後,統一監銷。

  4、保持檔案室整潔,適時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核對。

  5、檔案及有關檔案資料的接收、移交等,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及審批制度。

  七、廉政紀律制度

  (一)不準在工作日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等。

  (二)不準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打撲克、搓麻將等。

  (三)禁止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禁止超越職權,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五)禁止工作期間舉止粗俗,尋釁滋事,攜嫌報復,刁難、謾罵、粗暴對待違法企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六)禁止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後上崗。

  (七)禁止工作期間自由散漫,不聽指揮,消極怠工,且屢教不改。

  各隊隊長負責對本隊安全員進行監督、檢查,如在本隊中發現上述七種內容任一項,即可視為當事人本月考核不合格,造成影響的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 公司總監負責全面領導工作,安全事務部經理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安全事務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副總監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製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 安全事務部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檔案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部門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裝置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並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 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在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採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並負責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佈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採取防範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並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彙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瞭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二條 安全事務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監、副總監的領導下工作。並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三條 公司設定安全部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四條 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

  第四章、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五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級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誌、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後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裝置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裝置執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後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後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試產等。

  第十八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條 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條 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一條 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二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三條 部門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條 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裝置的效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六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條 安全技術考核:

  1、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裝置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 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裝置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條 必須建立特種裝置安全使用和執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條 特種裝置嚴禁帶病執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一條 特種裝置發生事故,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安全防範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二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徵、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後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裝置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後果,制定採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三條 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安全事務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專案、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後返回安全事務部。

  第三十四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於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於裝置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於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於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裝置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生產裝置、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六條 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執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准。

  第三十七條 電器裝置、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貴陽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三十八條 電器裝置、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並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三十九條 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條 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准的使用後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一條 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裝置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二條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章、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四十四條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四十五條 事故發生後,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四十六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並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四十七條 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詢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監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於蓄意製造事故,造成嚴重後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八條 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四十九條 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鑑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條 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處理。

  第十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五十一條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並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發生的;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管轄範圍。

  第七十條 本規定如有國家、貴陽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北京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編制,凡在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所屬專案經理任成員;各部室、分公司、專案經理部等負責人為本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應根據專案規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全領導管理機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原則、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2)、“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

  (3)、“四不放過”(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第四章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並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並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並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九條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稽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複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第十一條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第十二條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範,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並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十三條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並按要求責令專案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專案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十四條分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程、規定及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審批制度、施工專案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裝置設施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3、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並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嚴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員工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及時上報,並協助事故調查組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認真吸取教訓。

  第十五條分公司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評比、考核等項工作。

  2、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工程專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

  3、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4、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第十六條專案經理(專案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作為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專案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專案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

  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萬元以下的專案1人;5000萬元~1.5億元的專案2人;1.5億~2.5億元專案3人;2.5億元以上的專案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專案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專案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裝置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專案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專案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第十七條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及時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資訊,協助專案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十八條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專案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專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第十九條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並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幹,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二十條機械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裝置,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落實“十不弔”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機械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淨,提高機械使用率。

  4、要建立驗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組裝、拆除塔吊、井架等機械施工裝置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跟班監督檢查指導,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組裝完畢,組織有關保同驗收,試行空轉空運,達到良好,相互簽證,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裝置,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並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二十一條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並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二十二條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並對進場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條工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並且班後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並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五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專案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專案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籤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第二十六條機械裝置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裝置、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執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經常性檢查,並監督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工作。機械裝置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裝置完好、安全可靠。

  2、對新購進的機械及大修、維修的裝置應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及出廠和合格證,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驗收。

  3、參與機械裝置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4、制定各種機械的詳細操作規程,並組織操作手認真學習。

  第二十七條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八條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凡購置各種機械裝置、臨電設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裝置,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2、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築材料,應符合建設單位和當地有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3、採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其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4、認真執行相關文明安全施工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料具管理,保證安全。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以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5

  1、嚴格執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執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裝置執行情況,巡視檢查裝置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錶、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執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裝置執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執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執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後,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執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開啟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生火災。並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執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汙垢、無滲漏,無鏽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後,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並按價賠償。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裝置、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並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裝置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稽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稽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佔、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佔,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櫃或獨立迴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定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洩漏、擴散的地點,設定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並與生產裝置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准,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准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菸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築、構築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製專用容器內,並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後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裝置、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牴觸的,按本制度行。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7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落實省、市各項安全措施的指示、決議,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一、單位要不定期舉行防火、防盜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規性安全知識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使單位各項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二、全體工作人員應

  有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以確保單位財產及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各辦公室門與辦公桌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嚴禁將鑰匙交給親友使用。

  四、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等有隱患性的工具,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應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應注意安全、小心謹慎,積極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煤氣中毒、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

  六、各辦公室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注意及時關好門窗,檢查關閉各處電源、及時開關電燈、電扇、電腦、飲水機等。平時下班也要加強檢查。

  七、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將保管的櫃子與辦公桌抽屜鎖上,每天下班最後離開者應關好門、窗、櫥、櫃,並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現金及貴重物品,白天不得將貴重物品及存有現金的包、袋等隨意置放在無關鎖的地方,謹防失竊。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相關物品到辦公場地。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規範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3.定義

  3.1.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裝置、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公司的特種作業有:電工作業等。

  3.2.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4.職責

  4.1.行政部負責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4.2.安全管理機構(安全員)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5.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5.1.年齡滿18週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5.2.經社群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職業健康體檢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5.6.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6.1.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培訓。

  6.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6.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6.4.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或轉讓。

  7.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9

  一、管理目的:

  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採購部負責施工單位資質鑑定、信用等級評價、產品質量、特殊工種操作證(高空操作證、焊工證、電工證)、施工人員相關保險的稽核。

  2、工程部負責稽核施工單位的資質,負責監督施工作業現場及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審批施工相關方案。

  3、保安部負責嚴格審查相關方資質,負責審查施工人員相關證件,對專案施工過程安全管控。

  4、各部門負責監管本部門的施工作業,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護,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成品保護。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採購部應會同工程部、保安部與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單位作業人員等進行技術及安全措施交底,並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施工安全協議》,需雙方負責人簽名,並嚴格按協議執行(協議詳見附件1)。

  2、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本人身份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等,保安部對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對他們上述有效證件影印備查。

  3、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識和要求,並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式,培訓後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4、 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章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動火作業需與酒店保安部簽訂《動火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許可證詳見附件2)。臨時用電需與酒店工程部提出臨時用電申請。

  5、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度坡度大於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應視為高空作業。外牆清洗、外景燈維修等高空操作人員必須持有高空操作證,需與酒店保安部簽訂《高空作業安全責任書》方能作業(責任書詳見附件3)。

  6、酒店保安部統一製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施工證”胸卡。

  7、 酒店應制訂並頒佈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定,對有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施工監護:

  1、施工單位須安排專門的監護人員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監護。

  2、監護人員要熟悉現場,明確安全防護措施;能冷靜分析並果斷處理作業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

  3 作業前,監護人員須會同作業人員確認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酒店保安部拍照後留存。

  4 在室外檢修作業前,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5 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員有權且必須制止違章作業。監護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注意被監護人員的情況,並注意自身安全,從事危險性較大的監護任務時,要根據情況增加監護人員。酒店保安人員不定時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酒店方可立即終止施工作業或終止合同。

  6 作業結束後,監護人員須對現場作最後的檢查,確認沒有安全隱患後,方可離開。

  7、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為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現場過夜。油漆作業不得與明火作業交叉進行。

  8、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酒店工程部核准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准,並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裝置必須完好。

  9、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築、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10、每天施工結束後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並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

  11、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壓電氣裝置、易燃易爆場所等,須設定圍欄、蓋板、警示標誌,夜間要設訊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12、施工現場的道路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貫徹中國政府關於計量管理和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方面的法律法規,順利開展xx公司裝置現場壓力錶的檢定工作,特制定本檔案。

  2.範圍

  本檔案適用於xx公司生產裝置以及儀表車間關於壓力錶的管理工作。

  3.說明

  本檔案明確了相關部門在壓力錶管理方面的工作職責,闡明壓力錶檢驗的週期及相關要求。壓力錶週期檢定的任務單將由SAP系統建立。

  本檔案所涉及的壓力錶特指無訊號遠傳功能的就地壓力指示儀表,不包括電子壓力變送器以及標準精密壓力錶。適用於測量範圍在—0.1~1000MPa用於液體、氣體、蒸汽壓力,以及真空測量的彈性敏感元件壓力錶。

  本檔案中關於壓力錶檢定週期的界定是根據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參照本地區同類企業管理經驗,並針對賽科實際情況制定或建議的。

  本檔案的制定依據中國政府法律及石油化工行業法規制定,待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修訂完成,同時相應的法規進一步完善更新之後,本檔案將隨之更改。

  4.職責

  1、壓力容器、鍋爐、配管、工業管道等裝置上的壓力錶巡檢、拆裝,以及短絲、接頭、閥件、緩衝管、彎管的更換或堵漏由各生產裝置負責;

  2、需要動火焊接的可委託檢修單位施工;

  3、需要校驗的壓力錶送儀表維修車間;

  4、壓力錶備件及安裝材料由倉庫提供;

  5、各裝置負責統計和更新本裝置的定期強制檢定、首次檢定、非強制檢定壓力錶清單;

  6、壓力錶強制檢定工作由儀表維修車間統一協調管理;

  7、壓力錶檢定設施由儀表維修車間負責籌備並管理;

  8、儀表維修車間計量員對口強制檢定工作,建立臺帳和檢修檔案,與xx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指定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保持聯絡,落實相關的各項事務。

  5.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

  5、xx市計量監督管理條例;

  6、石油化工裝置檢維修規程;

  7、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8、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9、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10.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11、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

  12、在用工業管道定期檢驗規程;

  13、 JJF1033—2001計量標準考核規範;

  14、 JJF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

  15、 JJF1059—1999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16、 JJG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錶、壓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檢定規程。

  6.強制檢驗壓力錶統計原則

  根據xx技術監督局出版的《強制檢定工作指南》,用於以下裝置上的安全防護壓力錶需要強制檢驗:

  1、鍋爐主氣罐和給水部位的壓力測量

  2、固定式空壓機風倉及總管壓力測量

  3、汽輪機、發電機油壓測量

  4、帶報警裝置壓力測量

  5、密封增壓容器的壓力測量

  6、有毒、有害、腐蝕性嚴重的介質壓力測量

  各裝置在統計強制檢定壓力錶目錄時參照附表。

  7.壓力錶檢定週期

  1、鍋爐、壓力容器本體壓力錶列入強制檢定目錄;其它壓力錶作為非強制檢定處理,週期由賽科生產裝置根據實際需要制定;

  2、壓力錶檢定週期一般應參照JJG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錶、真空壓力錶和真空表》執行

  3、壓力錶在安裝前應進行校驗,強制檢定壓力錶應註明下次校驗日期;

  4、壓力容器本體、鍋爐本體壓力錶檢定週期暫定為不超過六個月;

  5、工業管道壓力錶檢定週期暫定為不超過一年;

  6、其它壓力錶建議作首次檢定,或檢定週期與裝置檢修同步;

  8.壓力錶檢定專案

  普通壓力錶檢定專案包括:外觀檢查,零位檢查,誤差及精度檢查,指標偏轉平穩性檢查;真空表按當地大氣壓90%以上疏空度進行耐壓檢定;禁油壓力錶應進行無油脂檢查;電接點壓力錶應檢查絕緣電阻是否大於20MΩ。具體檢定步驟見JJG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錶、壓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檢定規程;

  檢定合格證應妥善貼上或懸掛,維持一個校驗週期。

  9.壓力錶操作線及警戒線設定

  1、下警線為綠色,上警線為紅色;

  2、可採用固定式和可調式兩種形式;

  3、操作線和警戒線引數由生產裝置技術人員提供清單並負責預置。

  10.壓力錶巡迴檢查專案

  是否超過校驗有效期或出現鉛封損壞的情況;

  量程與其檢測的壓力範圍是否匹配;

  是否出現指示失靈、表內彈簧管洩漏或指標鬆動的現象;

  是否出現刻度不清,或錶盤玻璃破裂的情況;

  1、是否出現指標斷裂或外殼隔離閥腐蝕嚴重的`情況;

  2、壓力錶與管道間裝設的三通旋塞或針形閥開啟標記是否不清或鎖緊裝置是否損壞。

  11.壓力計量標準的建立

  1、壓力錶最高計量標準,由儀表維修車間負責向xx市計量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考核。

  2、選用的計量標準,其計量技術指標應當滿足相應的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和計量檢定規程(或計量技術規範)的要求,具有有效檢定證書;

  3、計量標準器和配套裝置,應當試執行足夠的時間;

  4、按照規定完成《計量標準技術報告》(格式見JJF1033—2001附錄B),其中測量不確定度評定、驗證及重複性、穩定性考核的填寫見JJF1033—2001附錄C;

  5、檢定實驗室環境條件必須符合開展檢定/校準工作的要求,並按要求配備對環境條件進行有效監測、控制的設施;

  6、配備至少二名持壓力錶檢定專案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

  7、制定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8、申請計量標準考核資料主要包括:

  1)計量標準考核(複查)申請書;原件一式兩份;

  2)計量標準技術報告;一份;

  3)計量標準測量重複性考核記錄;影印件一份;

  4)計量標準穩定性考核記錄;影印件一份;

  5)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裝置有效檢定證書影印件一份;

  6)符合開展檢定專案的原始記錄及相應的模擬檢定證書影印件兩份;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11

  一、基本條件

  1、特種作業人員指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 85)和原勞動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中特種作業定義的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年滿18週歲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工作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二、培訓考核與發證

  1、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由單位組織申報,由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

  2、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後,必須進行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的考試。合格後發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或《駕駛證》,方準獨立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實行理論教學與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

  三、複審

  1、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要按規定定期複審。未按期複審或複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

  2、複審內容:

  (1)複試本工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

  (2)檢查違章作業記錄和事故責任。

  (3)進行健康檢查。

  3、特種作業人員複審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發證部門負責審驗。

  四、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各單位應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3、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做到定員、定人、定崗持證。必須調動時要經有關部門同意。

  4、特種作業人員應提供保障安全作業的各種必要條件,不得以任何藉口強令其冒險作業。

  5、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的,要追究領導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6、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12

  1.目的

  確保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範圍

  適用於對特種裝置購買、使用、維修、保養、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3.內容

  3.1特種裝置包括鍋爐、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

  3.2企業所購買及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必須帶有相應的隨機證明檔案。

  3.3特種裝置的安裝、大修、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省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

  3.4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裝置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5安裝、大修、改造後特種裝置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向規定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並由特種裝置檢測檢驗的機構出具檢測檢驗報告,頒發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後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裝置驗收合格後,負責該專案的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檔案和資料等轉交與發包方,存入特種裝置的技術檔案。

  3.7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執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並存檔備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種裝置所在地的檢測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裝置不得使用。

  3.9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裝置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3.10特種裝置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求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3.11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鍋爐工、焊接工、水處理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專業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特種作業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方準上崗。引進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

  4.引用檔案

  4.1《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5.記錄

  5.1《特種裝置檢測報告》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專職安全員任職條件

  (一)身體健康、思想進步,熱愛安全環保消防工作。

  (二)熟悉安全環保消防法律法規、標準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

  (三)掌握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相應的技能。

  (四)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五)經培訓考核取得上崗證或經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取得證書。

  第二條 專職安全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環保消防法律法規、標準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

  (二)嚴格執行公司培訓教育制度,做好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三)帶頭處理本單位事故隱患和突發性安全環保消防事故,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

  (四)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制訂和落實本單位作業活動的安全操作規程和防護、救援措施。

  (七)對本單位的專(兼)職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八)負責督促轄區內安全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加強防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九)督促、參與本單位新、改、擴建專案安全環保消防的“三同時”工作。

  (十)做好其它安全環保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條 專職安全員考核

  (一)公司安全質管部對專職安全員工作實行不定期抽查;分公司(分廠)安全環保科對專職安全員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安全質管部;車間專職安全員每週對兼職安全

  員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分公司(分廠)安全環保科。

  (二)檢查考核內容:

  1.嚴格執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能培訓、安全環保消防法律法規學習、安全環保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環保消防會議等的開展情況;

  2.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經常開展安全檢查,進行危害識別,查詢安全環保隱患,積極採取措施進行隱患治理或採取監護措施進行控制,並建立隱患治理檔案;

  3.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不分大小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建立事故檔案;

  4.按規定對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工作進行考核,並作好記錄;

  5.不定期抽查本單位員工工作,對違章違紀進行嚴肅處理,作好記錄;

  6.督促本單位安全環保消防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建立安全環保消防裝置設施檔案;

  7.對本單位的動火、動土等特殊作業活動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作業票證,落實好各項安全環保消防措施;

  8.其它安全環保消防管理工作。

  (三)考核辦法按各單位專職安全員績效考核辦法進行。

  第四條 專職安全員獎懲

  (一)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本職安全環保消防工作,經分公司考核,安全質管部審查合格者,發給專職安全員津貼;不合格者,取消專職安全員津貼。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取消專職安全員任職資格。

  (二)本單位發生一般以上安全環保消防事故,取消當月安全津貼,並根據責任大小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處罰。(三)月工作彙報考核:一次不報,扣減津貼20元,半年累計達3次,取消津貼。

  (四)為公司安全環保消防工作提出好的建議,採納實施後取得良好效果的,在津貼中給予一定獎勵,取得重大成果的`,報公司申請獎勵。

  (五)考核結果作為專職安全員評選年度安全環保先進的基本條件,所在單位發生一般以上事故或全年有1次以上沒有上交匯報表,取消年度安全環保先進評選資格。

  第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與本制度不一致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質管部負責解釋或修訂。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強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專職安全管理員對安全 的監督力度和工作效果,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標準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安全管理員制度。

  一、嚴格作業時間和彙報制度。所有專職安全管理員必須遵守以 下工作時間:早晨9:40分簽到,10:00分準時進入工作場地,堅持班中及班後彙報制度,特殊情況要書面彙報。

  二、嚴格請消假制度。各班人員要合理安排輪休,保證當班出 勤。否則,對隨意休息者按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需要加班,所有人員必須服從安排,否則扣除3天的考核獎。(包括公司、部門安排的義務勞動)。

  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節 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並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臺帳。

  四、嚴格現場巡查制度。所有安全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都必須 盯在工作面巡迴檢查,對所負責的工作面作業現場進行不間斷監督,保證8小時工作制,確保作業現場工作時間段內處於安全監督之中。

  五、在工作面檢查時,發現隱患要及時督促處理,發現違章現 象要及時制止,對工作面存在的問題當班能處理的必須當班處理,需下班處理的要移交下班督促處理,有問題不督促或不移交下班者罰責任者100元。

  六、對安全管理員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等行為,堅決予以開除處 理。

  七、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有隨時抽查各作業現場的資料和安全生產情況的權力。發現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或安全防護不符標準要求的,有權制止冒險作業。發現重大安全問題及隱患有向上級部門舉報的權力。

  八、班中發現重大隱患及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如實及時彙報, 彙報不及時或與實際不符,一經發現給予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三違”學習班。

  九、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定期檢驗,反饋使用資訊,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裝置,配合生產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十、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施工機械的驗收。

  十一、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並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十二、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協助對專案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並驗證糾正預防措施。

  十三、安全管理員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公正,不徇私情,不得吃拿卡要,嚴禁虛假彙報,否則給予100-200元罰款。

  十四、所有安全管理員要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對所在工作面的規程、措施必須熟悉掌握,保證查“三違”的質量,提高安全管理效果。

  十五、每月1日、10日、20日公司和部門會議,所有相關人員 必須參加(包括輪休人員)。特殊情況提前請假,未請假人員,每次罰款50元。

  十六、班評估要寫清,評估時間(每班分兩次評估)並把每次 上班期間所發生的安全隱患全部寫清,每有一次失誤,罰款50元。

  十七、生產裝置和車輛安全維護、保養制度。安全員應對於生產裝置和車輛定期進行檢查、保養和維護,保證生產裝置的正常、安全執行,保證公司正常運營。

  十八、工作區域、生產區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員對於工作區域、生產區域要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遇到隱患立即排查並進行整改,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產活動的開展。

  十八、編制制定安全員工作計劃,並且切實執行工作計劃,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

  十九、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員應當對工作區域的消防安全進行排查,遇到消防隱患立即進行整改,排除消防隱患。

  二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員標準管理制度15

  1、對安全員劃分一定的生產區域分塊管理。要求安全員隨時檢查管轄範圍內井下各巷道及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見,並在現場監督處理,並有詳細的記錄且有整改負責人簽字。否則,處罰該區域安全員1000元。

  2、切實做好“一通三防”和頂板監控工作,發現嚴重安全隱患,要及時果斷撤出人員,並把情況報告生產科室和安全科室。並跟蹤監測、觀察隱患整改情況或者進一步的變化情況,不能上班的,必須停班不上,不得存在麻痺、僥倖思想而強行上班。違反者,扣除當月工資,並開除工隊。

  3、如果安全員在該區域值班過程中確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沒有發覺,卻被其它人員發現此隱患。處罰該區域安全員1000元。

  4、對“三違”現象要堅決制止,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停止施工。尤其對採工沒有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操作規定的,必須立即停止採工工作。如果放任其繼續作業,處罰安全員1000元。

  5、安全員必須做到1班3彙報(接班彙報、班中彙報、班後彙報),班前彙報上一班存在的問題,班中彙報本班工作進展和下一班應該注意的問題,班後彙報本班任務、質量、安全情況,並把監測監控的記錄資料報告給檢身房。特殊情況及時彙報。少彙報1次處罰200元。

  6、安全員必須在井下現場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沒有在現場交接班的,1次處罰1000元。沒有做交接班記錄的,1次處罰200元。

  7、對工作認真負責,上班時不得睡覺或者無故離崗。發現1次處罰500元。

  8、對安全員進行生產質量、安全獎懲,按所包區域的產量給予獎勵(0.5元/噸)。如果出現煤炭質量問題,處罰產量獎(0.2元/噸),如果安全出現事故,處罰產量獎(0.3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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