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通用20篇)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通用2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通用20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

  1、目的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任務,將安全生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考核。

  3、職責

  3.1主要負責人

  3.1.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1.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並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並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3.2.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3.3相關職能部門

  3.3.1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3.3.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4、運作程式

  4.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4.1.1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歷年和上年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員工教育培訓、作業規範、事故傷害等指標。

  4.1.3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不能高於行業和安監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於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4.1.4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評估考核的結果,主要負責人應在每年1月份組織安委會成員召開會議,重新修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4.1.5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由安全科加蓋印章,分發到每個職能部門。

  4.1.6安全科應設計製作宣傳欄,在公司顯耀位置向公司員工宣傳公司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並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時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

  4.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修訂後,安全主任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成安全指標,分配到各相應的職能部門,並形成檔案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2.2各部門經理應透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向本部員工宣傳教育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

  4.3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4.3.1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連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一起,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3.2安全主任應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並形成檔案印發和儲存。

  4.3.3各部門負責人透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培訓,向本部門員工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及其實施計劃。

  4.3.4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與本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4.4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評審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統計和監測各職能部門上月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並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彙報。

  4.4.2若發現不符合情況時,要求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以防目標和指標產生過度偏差。

  4.4.3主要負責人在每季度安全生產專題會上,對上季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小結,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採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負責人每年組織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並將考核和評估的結果填入《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評估記錄》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辦法考核評估記錄》中,並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及考核辦法》執行獎罰措施。

  4.4.5根據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的結果,若需要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調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發到相關部門,並重新組織宣傳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2

  一、目的

  (一)為明確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節內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使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規範化和制度化,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能自上而下層層分解落實,以及自下而上層層保證實現,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其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一)工亡和重傷事故為零;

  (二)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汙染事故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裝置事故為零;

  (四)千人負傷率5‰;

  (五)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率100%;

  (六)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特種裝置檢驗合格率100%;

  (八)消防設施裝置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原則

  (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由總經理組織相關部門根據歷年和上年度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最後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頒佈執行。

  (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不能高於行業和安監

  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於上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三)死亡及重傷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及環境汙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災、爆炸、裝置等)必須嚴加控制,確保事故發生率為零。

  (四)安全生產目標除事故發生率的硬指標外,還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作業規範、安全技術進步等方面的指標。

  (五)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必須進行量化(即每項均有指標),同時要把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公司有指標;各部門、車間、班組直至員工均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五、目標與指標的分解

  (一)安全目標制定後,根據各部門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能,分解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並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二)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量化考核後,人力資源與行政管理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目標與工資分配掛鉤。

  六、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一)總經理在抓生產(經營)的同時,要抓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與執行。各級部門均應在抓生產的同時應全面開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達標活動,做到“五同時”,總結經驗,評出先進並實行獎勵,樹立先進榜樣。

  (二)安環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七、目標與指標的獎懲考核

  (一)獎勵規定

  1、在年度考評期內,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給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門獎勵。

  2、各部門全面完成安全生產考核目標指標的,給予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和部門獎勵,其餘有關人員和部門按比例給予獎勵。

  3、獎勵方案及獎金額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規定

  公司或屬下各部門發生超考評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考核指標時按下情況進行一次性處罰:

  1、因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傷三人以上的責任者予以考核1000—2000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門負責人考核一個月工資,車間負責人考核3000元。

  2、發生重傷一人,考核事故部門負責人1000元,車間負責人500元;重傷二人,考核事故部門負責人2000元,車間負責人1000元。

  3、一年內連續發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兩人以上,後果特別嚴重者,除執行考核外,部門負責人免職。

  4、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外的其他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人員的處罰按責任劃分按比例進行處罰。

  5、部門對考核指標第(五)(六)(七)(八)項沒有按要求執行落實的每宗按公司違章處理考核管理制度執行,並取消獎勵資格。

  6、對翫忽職守,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屢教不改等惡劣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由安全主管部門提出處罰意見並作出處罰。

  (三)制定目標與指標考核辦法,由安環部進行考核,由工會進行監督,由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總結與評比。

  (四)每半年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

  八、附則

  (一)本制度與上級檔案不符時,按上級檔案執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歸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釋權在公司安環部。

  (四)本制度自頒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3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幹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盛市政府《關於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託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

  第三條 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並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週等安全專專案標一併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執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 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xx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 安全目標考核採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並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於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 區(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單位發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 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 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於釋出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4

  一、目的

  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控制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單位範圍內

  三、管理職責

  (1)安全辦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督促、檢查;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

  (3)總經理批准安全生產目標。

  四、工作程式

  (1)制訂安全辦根據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結果、風險評價結果、標準系統評價結果及績效情況,為不斷改進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處,起草安全生產目標,在徵求各部門意見後,由總經理批准實施。

  (2)實施總經理為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提供人力資源、財力資源、物力資源、技術資源。

  (3)目標分解實施安全辦將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以安全目標責任書形式分解到各部門,確保目標的落實。

  (4)實施結果考核安全辦負責半年進行一次預考核,每年12月進行全年考核,並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做為安全獎懲依據。

  (5)安全生產目標的評審及修訂透過考核結果,分析安全生產目標的適宜性及內外部條件變化,對目標進行修訂。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5

  一、目的

  建立健全、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企業財產和職工在市場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市場持續、穩定、安全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全體員工。

  三、術語和定義安全生產責任制:

  是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和生產經營過程中對安全生產應負責和應當改進的安全生產職責做出明確規定的制度。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簽發本市場各級責任制。

  2.部門領導和管理人員要明確對市場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並用實際行動表明對安全生產的承諾。

  3.安全員負責在年終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和績效測量。

  五、內容與要求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1)安全辦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並由專門的人員進行管理;

  (2)市場領導層、各部門、安全員、崗位從業人員均需制定適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需要達到如下要求:

  實用並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適時進行修訂;

  要與市場各種管理制度協調一致;

  要符合市場部門、班組、崗位實際情況,責任制內容要描述明確、具體、可行,便於考核。

  (4)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必須參加下列活動:

  ①制定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確保目標實現所需資源;

  ②在日常會議中與員工討論安全生產問題;

  ③至少每個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查;

  至少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回顧糾正行動;

  ④參加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⑤至少每年評審一次安全標準化系統;

  ⑥參與風險評價和參與標準化系統評價;

  ⑦參與安全生產檢查,認可安全生產表現;

  ⑧參與安全生產培訓;

  ⑨參與安全生產事故、事件調查;

  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市場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理解,特別是部門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評審定期評審與更新,保持適宜性:

  (1)與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符合性;

  (2)與市場管理體制的協調性;

  (3)所有責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市場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和各崗位的作業人員,均應接受相關的安全生產職責與許可權的培訓。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考核組由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的內容是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考核期為一年。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6

  一、目的:

  為確定市場在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和相關方的法律意識,規範安全生產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範圍:

  適用於對與市場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職責與分工主管部門:

  安全辦、綜合辦負責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確認、培訓、傳達和監督執行。物業部、經營部負責及時宣傳、遵守與本部門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將有關要求傳達給員工和相關方。

  四、內容與要求

  1、與市場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1)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範。

  (2)地方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規章、規程。

  (3)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4)上級機關、執法機關的通報、公報等其他要求

  2、獲取方法

  (1)上級發文、轉文;

  (2)報刊、雜誌登載;

  (3)會議獲取;

  (4)從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發行處獲取;

  (5)透過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等獲取;

  (6)上網查詢;

  (7)其他渠道。

  3、識別和確認

  (1)安全辦、綜合辦根據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要求在相關部門、單位收集到的資訊,編制市場通用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作為各部門進行識別和執行的基本依據。

  (2)各部門要結合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識別,確認適用本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目錄、內容(部分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識別到適用的相關部分),編制本部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清單》。

  4、貫徹執行

  (1)安全、綜合辦將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向各相關部門進行培訓、傳達、分解。

  (2)各部門將本部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採取會議、宣貫、培訓等形式,落實到相應崗位,並傳達到相關方。

  (3)各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各項活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市場透過管理評審、內審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相關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7

  一、目的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要的費用,保證企業改善勞動條件的資金,根據確定的提取標準提取,並且用於安全生產,不挪作他用。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市場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管理。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確定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提取標準,並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2.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對安全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財務部門負責依據《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費用管理臺賬》,記錄安全費用的提取情況和安全費用的使用情況。

  四、安全投入內容

  1、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包括: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其中:安全裝置設施是指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調溫、防火、滅火、防爆等設施和裝置。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2、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範圍使用。年度結餘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3、對安全投入資金的計劃,由各使用部門提出安全投入專案計劃審批表,經安全辦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實施。

  4、根據年底結算費用憑證,由財務人員負責填入《安全費用管理臺賬》。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8

  一、目的:

  對市場範圍內的危險進行辨識、評價確定出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並就此制定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市場範圍內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三、權責:

  1.安全辦負責組織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工作。

  2.各相關部門配合、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工作。

  3.由市場總經理批准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四、工作程式:

  1.確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時機。

  1.1以全體部門為物件,每年進行一次。

  1.2在相關法規變更,市場的活動、商品、服務、執行條件,以及相關的要求等情況發生變化時,可適時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

  2.危險源辨識2.1安全辦將“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發放到相關部門。

  2.2各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從其活動、商品、服務、執行條件中找出能夠控制的危險源,填寫“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並反饋到安全辦。

  2.3對市場共用的設施裝置、建築物及周邊地帶的危險源辨識,由安全辦進行。

  2.4安全辦對收集回來的“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進行統計和分析,整理出全城的“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

  3.風險評價。

  3.1安全辦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採取定性的方法進行風險種類、風險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分析。

  3.2風險級別確定。

  依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產生的危害程度、風險的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等情況,將市場安全運營風險由高到低劃分為五個級別。

  1級風險(即不可容許風險):指事故潛在危險性很大,並難以控制,發生事故可能性極大,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很多人傷亡的危險。

  2級風險(即重大風險):指事故潛在危險性較大,較難控制,發生頻率較高或可能性較大,容易發生重傷或多人傷害,或者會造成很多人傷亡,但事故發生可能性一般的風險。

  3級風險(即中度風險):指雖然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經常發生事故或未遂過失,潛伏有傷亡事故發生的危險。

  4級風險(即可容許風險):指具有一定危險性,雖然重傷可能性極小,但有可能發生一般傷害事故的風險。

  5級風險(即可忽略風險):指危險性小,不會傷人的風險。

  五、風險控制措施

  1.建立風險控制機制;

  2.提前排查風險;

  3.加強對重點風險的控制;

  4.建立預測預警系統;

  5.制定應急預案並演練;

  6.建立督察機制;

  7.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9

  為增強員工、業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場安全責任人要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工作考核之中,要為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市場安全管理人負責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

  三、各級領導、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崗位人員,必須參加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舉辦的上崗資格培訓。

  四、至少每年對全體員工、業戶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

  五、新員工及從業人員入場,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六、透過辦班培訓、安全講座、影像教育、經驗分享、知識答題、實踐演練、廣播宣傳、舉辦展覽、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集中學與分散學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日常教育與專門培訓相結合等方式開展好多種形式的靈活多樣的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市場概況,崗位要求、事故案例、經驗教訓等。

  八、要認真組織、周密部署,並做好教育培訓記錄,存檔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一、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週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工作時間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獨立操作。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以上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準獨立作業。

  三、經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復訓,複訓週期按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凡到期拒絕複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作業。

  四、特種作業人員要相對穩定。

  五、調離本工種崗位半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需回原工種工作時,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審查考核,合格後方可恢復原工種獨立操作。

  六、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要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管理,經常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嚴格實行憑證操作制度,無證者一律不準進行特種作業,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發生事故者,要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0

  為加強對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裝置設施執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裝置設施安全、穩定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裝置設施選購及安裝

  1、裝置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收集資訊(包括:裝置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採購。

  2、抓實抓好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工作。

  二、裝置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訂安全操作規程、裝置檢維修方案。

  2、制訂裝置設施維護保養責任制、裝置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3、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做好員工培訓工作。內容包括裝置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5、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三、裝置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市場領導和裝置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2、裝置設施操作人員每天必須對自己所使用的裝置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作業過程中裝置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裝置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裝置設施零件的使用情況,組織好裝置設施的安全檢修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裝置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裝置設施本質安全。

  四、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1、裝置設施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設施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裝置設施安全。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裝置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2)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3)做好裝置設施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做好裝置設施的執行、維護、養護記錄。

  (5)保持裝置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淨。

  3、裝置設施管理人員要建立裝置臺賬和檔案,包括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檢測資料等。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一、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專案,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題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對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範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准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並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專案竣工驗收規範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專案正式投入執行後,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式,做好變更記錄,並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三、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專案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範和標準。

  2、設計採用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有鑑定報告。

  3、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3、施工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4、市場物業、安保等部門應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專案,均不能驗收。

  施工與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組織與現場管理

  1、凡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報市場領導批准,按照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

  2、施工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等,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指令,嚴格落實安全措施,並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3、參加施工人員,必須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安全制度,並接受監督。

  4、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壓電氣裝置、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定圍欄、蓋板、危險標誌,夜間要設定訊號燈,並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5、施工現場道路必須保持暢通,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

  6、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雨季到來之前應做好防洪排水準備。

  7、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

  8、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定消防水管和消防器材,並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動火、用電手續。

  9、施工現場的電氣裝置、工具、線路必須配備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二、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

  1、從事動火作業,應按防火防爆有關規定辦理動火證,經批准後方可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3、一切檢維修均應嚴格執行檢維修安全技術規程,檢維修人員要認真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4、檢維修的設施、管道與在生活區域的設施、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5、如施工現場有易燃易爆物質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他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發生燃燒爆炸。

  6、對檢維修使用的工具、裝置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所有電氣裝置必須保證接線正確,接零或接地良好。

  7、進行電氣裝置檢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並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8、要認真檢查動火證,高處作業許可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9、應認真檢查檢維修中所需的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1

  一、目的

  為加強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監控,規範本市場的危險源管理,保證市場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市場內的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

  三、職責

  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指導本市場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管理工作。市場各部門負責做好本部門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監控、管理。

  四、內容與要求

  1.市場安委會組織各部門按照條件危險性評價法,確定出重大危險源。

  2.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1)市場組織專人負責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確保重大危險源長期處於監控狀態。

  (2)現場應配有各種應急處理器材,現場滅火器材保證隨時處於良好狀態。

  (3)加強對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所屬區域檢查人員要做好當班的巡迴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員至少每天巡查一次;安全專管員至少每週巡檢一次,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查出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報。

  (4)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無關人員嚴禁夜間進入市場,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領導批准,並由市場人員陪同。進入重大危險部位必須嚴格登記,交待清楚注意事項並進行監護。

  (5)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針對市場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的特點,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市場員工發現險情必須迅速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並上報市場領導或相關主管部門。

  (6)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登記。市場對所有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並嚴格進行檢查、監控,使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成為一個持續的過程。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為了加強檢修作業的安全管理,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杜絕作業過程中人身、裝置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作業人員應瞭解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制定詳細的安全防護措施並認真落實。

  2、作業人員按規定辦理工作票和相關票證,嚴格票證審批程式,內容填寫要詳細、完整、不留空白項。

  3、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好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落實有關規章制度。

  4、進入現場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進行作業,其中一人負責安全監護,監護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

  5、參加作業的人員要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規定。

  6、作業中如出現突發情況危及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時,應迅速撤離作業場所,待作業負責人聯絡確認安全後方可重新進入作業現場。

  7、嚴禁塗改、轉借作業工作票和其他票據,不得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8、對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辦理相關票證,安全措施不落實經教育不改者,領導或作業負責人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

  9、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10、其他需遵守的安全規定按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2

  一、目的

  為加強對外來勞務人員和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我市場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務人員及專案、工程承包單位。

  三、職責

  1、負責招用和專案工程發包部門應對勞務人員、承包和施工單位在市場內的生產、生活活動進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在市場內的生產、生活安全情況負總責。

  3、安全辦負責對外來勞務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控制過程

  (1)城內用工的管理用工部門根據生產需要招工時,在簽訂用工合同中,必須明確雙方勞動保護方面的責任,並對錄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新錄用的勞動者,招工部門必須組織進行勞動技能教育培訓、場紀場規教育及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並接受安全管理及檢查、監督、考核。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人員要進行安全資格審查;未經有關勞動部門認可的,不準與其簽訂相關專案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專案發包的管理工程專案的發包部門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在合同裡明確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責任,並對承包施工單位進行必須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指導。

  發包部門在與承包、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後,必須組織承包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施工人員接受入廠前的安全環保教育培訓,並與市場簽訂《安全協議書》,否則不準入場施工。

  承包、施工單位,只有在獲得有效安全資格認可的前提下,方可參加相關專案的投標。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對自己單位及其人員在市場內的施工安全負責,要設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與其它施工單位或市場相關部門的安全協調工作,並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與指導。

  承包施工單位及其全體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無條件遵守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場規、場紀、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為保證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單項工程一般不準多單位承包,總承包單位若將工程二次發包時,要對二次承包單位的安全負責。二次承包單位同樣要進行安全資格審查與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否則不準開工,違者嚴肅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

  承包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與其它施工單位在同一處交叉作業時,必須事先報告發包部門和安全辦,並由發包部門組織協調,與相關單位簽訂同時作業安全、環保協議書,制定安全保證措施,負責安全保證措施的貫徹落實,並在作業現場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檢查,確保安全施工,否則不準施工。

  承包施工單位因違反國家或市場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等而受到經濟處罰,其罰款金額將由市場財務部門從承包工程經費中扣除。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將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為全面落實“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切實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規章制度;

  2、積極建立文明市場,做到場區整潔、環境優美、加強勞動保護、消除事故隱患,創造良好的經商環境。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立職業健康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和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由總經理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4、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並定期複審;

  5、安全員要結合專業特點及具體安全要求,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

  6、各班組要經常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意識的教育,在佈置生產任務的同時提出安全要求;

  7、根據工作的特點編制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實施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根據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安全控制。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理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控制;

  9、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建立勞保用品領用制度,對特殊工種配備必要的防護工具;

  10、制定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和施工用電防火措施;

  11、要經常利用標語、廣告、廣播、檔案等形式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安全意識教育,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健康意識,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職業健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2、要定期為職工進行健康體檢、發放防暑降溫費用並交納繳納工傷保險。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3

  一、目的

  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市場全體職工。

  三、管理內容和要求

  1.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全市場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及發放標準的制定。

  2.物業部負責全市場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質量驗收及發放工作。

  3.勞動防護用品採取分級管理,集中審批,統一發放的原則。

  4.各部門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做好發放記錄,不得隨意更改,弄虛作假。

  5.新職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後按發放標準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6.勞動防護用品是在工作期間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脫離生產崗位半年以上的停發各類防護用品,待復工後發放。

  7.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相關規定。

  8.職工進入市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9.公用防護用品要建立臺賬,專人保管,內部調節使用。

  10.特殊防護用品嚴禁挪作他用。

  11.各部門領用的特殊專用防護用品,要定期檢查,加強保管,經檢查已經失去防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無故損壞的要追究責任,按價賠償。

  12.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要進行檢查,嚴禁使用無效的防護用品。使用後要按要求進行維護。

  13.公用防護品及搶修作業用計劃外勞保用品,由單位寫申請報告,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發放。

  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制度為確保市場安全發展,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員工業戶應當積極參與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組織

  1.要形成以總經理為責任人,以書記、副總經理為管理人,以部門負責人行業組長為具體負責人,以安全管理人員為主體,以各崗位安全責任人為基礎的長效安全檢查監督機制。

  2.安全檢查人員要熟悉安全法規和技術規範,要有較強的責任意識,要具有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的能力。

  二、安全檢查的形式

  1.員工、業戶自查;

  2.班組自查;

  3.領導帶隊綜合大檢查;

  4.日常巡查、檢查;

  5.重點檢查;

  6.專業對口檢查;

  7.季節性檢查;

  8.節假日檢查;

  9.不定期抽查;

  10.反覆跟蹤檢查。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1.場內治安情況;

  2.防火、防盜、防洪、防恐情況;

  3.違章情況;

  4.工程施工及管理情況;

  5.設施、裝置、器材情況;

  6.安全疏散通道管理及應急準備情況;

  7.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8.安全記錄及隱患整改情況。

  四、安全檢查的方法

  1.詢問員工、業戶對安全知識的掌握情況。

  2.查閱有關安全資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實際需要,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檢視、測試安全設施、裝置執行情況,確認是否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4.檢查事故應急預案執行情況。

  5.檢查值班人員在崗及記錄填寫情況。

  6.對重點部位及安全隱患的檢查,採取詢問、檢查、督促、幫助、引導、教育及盯牢、盯緊、勤查等方法,確保安全檢查不留死角,不漏隱患。

  五、安全檢查的要求

  1.在營業期間至少每兩小時要進行一次安全巡查。營業結束後要徹底清查現場、清退滯留人員、消除遺留火種。夜間更值人員要按照各自的責任範圍認真進行巡查。

  2.市場至少每週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

  3.要按照有關要求對安全設施定期進行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

  4.檢查人員要做到嚴格要求、熱情服務、主動幫助。要能問能答、看出問題、解決問題。

  5.發現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對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

  6.發現隱患要堅持“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不放過”的原則。

  六、安全隱患的治理

  1.各部門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法規及違章行為,要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歸口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市場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及責任人,並落實整改資金。對重大問題,要進行專項治理、跟蹤落實。

  4.在隱患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必要時進行停業整改,以確保市場安全。

  5.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該將整改記錄報送安全責任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案。

  6.對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責成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覆函,報送相關主管部門。

  應急管理制度為規範市場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總經理、書記為組長、各部門負責人、業戶行業組長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援救預案的編寫與修訂。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符合《安全生產法》,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情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辨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二次預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全辦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裝置保障。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經常行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裝置、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並對應急救援裝置、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效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經營部主要負責人及職工、業戶、勞務人員組成,並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4

  為了提高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管理和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的應對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災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訂《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應急準備

  1、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配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訊網路。

  3、配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裝置,設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使之隨時處於最佳臨戰狀態。

  4、定期檢查生產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5、制定預案,定期演練。

  二、事故報告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上報給上級及相關主管部門。上報的主要內容有;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3、原因的初步分析。

  4、採取的措施情況。

  5、報告人及報告時間。

  三、事故處置

  1、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全力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2、實行強有力的組織領導,確保搶險人員、物資及時到位,合理調配。

  3、實施有效的搶險救援和人員疏散,嚴防事態擴大,造成次生災害。

  4、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事故調查處理或接受調查和處理,對違反生產安全制度或不按生產安全規範操作,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人員,按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工傷保險的傷亡職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未參加勞動部門、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組織實施的工傷保險的傷亡職工,依照《遼寧省因工傷亡從業人員撫卹補償暫行辦法》等有關檔案處理。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5

  為驗證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的有效性、適宜性,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的市場各部門、各層次人員。

  二、職責

  1、總經理負責全城績效評定管理工作。

  2、分管安全領導負責標準化實施性、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及負責績效評定工作的實施、落實、組織和協調。

  3、安全辦負責蒐集相關資料、擬定評定計劃等。

  4、各部門負責總結、報告標準化實施的績效及持續改進的計劃。

  三、程式

  1、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

  2、安全辦收集日常標準化管理的相關資料和目標完成資料。

  3、各部門提供標準化管理、隱患以及整改、持續改進的計劃等資料。

  4、各部門將績效資料報安全辦,安全辦對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目標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要求,對上報材料進行驗證檢查,然後報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在績效評定會上報告安全標準化實施和安全目標完成情況,以及績效評定的依據。

  四、績效評定的實施

  1、總經理負責主持績效評定會議。

  2、分管領導做工作報告,主要內容:安全生產目標以及各部門分解的安全目標完成情況,現場安全狀況、隱患整改情況及安全標準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各部門報告標準化實施的績效、規章制度的貫徹、隱患及整改情況,並提出改進、變更、糾正預防建議。

  4、做好會議記錄並備案。

  五、標準化績效評定內容

  1、組織機構及人員配置。

  2、各種規章制度、安全責任制的適宜性。

  3、現場安全狀況與標準化的符合性。

  六、績效評定的輸出

  1、透過績效評定,就以下幾方面找出存在的問題:

  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制的貫徹、安全責任的履行、系統執行、檢查監控、隱患整改、考評考核等。

  2、安全管理部門將存在的問題彙總報上安委會,安委會討論制定糾正預防的管理方案,納入下一週期工作實施方案中。

  3、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包括標準化取得的績效,存在的問題,市場以檔案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各部門立即進行整改糾正或修訂工作計劃。

  七、績效評定結果考核

  1、根據對各部門績效的考評,依照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予以獎勵和處罰。

  2、依照日常安全管理績效,對每個員工予以獎罰兌現。

  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一、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對各部門或個人工作業績進行綜合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並作為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文明誠信業戶的重要依據。

  二、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對違反安全制度者,視情節取消其評先、晉級和調級資格。

  三、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績之一的,按其貢獻大小分別給予部門或個人表彰、獎勵:

  1、及時發現事故苗頭,積極組織或參加搶救而避免重大事故發生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2、事故發生後,積極組織或參加搶救,對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有顯著貢獻的;

  3、在安全生產方面,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議,有新發明或取得科研成果的;

  四、不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況,應分別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它處理:

  1、放棄領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混亂、事故隱患嚴重、對安全隱患長期不予治理,造成事故的;

  2、安全制度不落實,明知有隱患卻不採取措施而發生事故的:

  3、強迫他人違章作業或對違章作業不制止,造成事故的;

  4、對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5、翫忽職守、違章蠻幹、脫崗或串崗造成事故的。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6

  一、目的:

  為保護女職工在勞動中的特殊權益,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我市場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工作。

  三、職責

  1.監督執行保護女職工特殊權益的法律法規。

  2.調查、瞭解女職工的健康、安全和工作情況,並及時將女職工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反饋給相關部門和領導。

  3.負責執行各項相關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四、管理制度

  1.設專人負責女職工管理工作。

  2.根據女職工身體結構、生理機能的特點以及撫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勞動方面對女職工給予保障。女職工在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市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3.要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購進和發放女職工勞保用品。同時,每年對女職工進行一次體檢。

  4.不得安排在三期(經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高處、冷水和體力勞動強度比較大的作業。

  5.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延長其工作時間。

  6.女職工在生育期內,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生育假和生育待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7.女職工實行計劃生育懷孕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產假期間的工資照發。

  8.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個嬰兒,增加30分鐘。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9.應根據需要,組織女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學歷教育等,以提高女職工自身素質,適應市場發展需要。

  10.女職工勞動保護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應及時給於解決和答覆。

  促銷活動安全管理制度為加強本市場促銷活動的安全管理,確保廣大顧客、商戶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依據國家商務部《零售商促銷活動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重大促銷活動(涉及促銷商品面較廣,易造成客流大量增加,或重大節日慶典等活動)必須提前一週將活動舉辦時間、活動內容、促銷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向公安機關報備,爭取公安機關的重視和支援。

  2、在舉辦重大促銷活動或慶典前,安全辦應落實相關安全責任人和負責區域,安排充足的安全保衛力量,確保現場安全。

  3、在舉行促銷活動之前,安全辦應依據促銷活動內容及範圍、客流量等因素,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並依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應急疏散預案。

  4、經營部應做好各種促銷活動的宣傳工作、促銷內容、促銷時間、促銷方式及促銷位置並應在明顯處公示顧客,廣告或宣傳資訊應保持與現場銷售一致。

  5、促銷商品應避免集中擺放,應分散設定促銷區域(儘量選擇開闊地域),周圍避免設定障礙,各疏散通道保證暢通。

  6、從市場入口到促銷區域,人流線路上的道口、樓梯等應設定專人職守、並安排人員疏導和進行安全提示。

  7、促銷活動贈品發放應避免和銷售商品在同一區域進行,應另行安排場地發放,並須做好宣傳和指引工作。

  8、促銷活動期間的每天早晨,應提早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安排值班人員和防損人員觀察客流情況,發現客流人數眾多(超過平時客流)並不斷快速增加時應提前開門營業。

  9、當客流量大增,人流通道接近飽和時,應安排人員節流,有其它通道的,引導從其它通道進入,避免擁擠造成事故發生。

  10、促銷活動前要檢查商場出入口、安全出口、門窗、通道等相關裝置設施是否完好,各區域地面是否有積水或不利於疏散的障礙物。

  11、一旦發生顧客受傷事故,應第一時間將傷者帶離現場送醫院治療,維持現場秩序,防止意外發生。

  攤位裝修管理制度

  1、裝修前,業戶必須提前將裝修位置、面積、內容、開工日期及平面圖以書面形式報市場審批備案,接受安全教育後方可入場施工。

  2、如僱用外來施工人員,必須與市場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

  3、如施工中動用明火或使用無齒鋸等易引發火情的工具,必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動火、用電審批制度。

  4、不得使用非阻燃材料。

  5、不得遮擋或改動消防設施和公共設施。

  6、不得在場內吸菸。

  7、不得在場內從事易造成大量粉塵的施工作業,以免損壞消防自動報警系統。

  8、施工人員不得在作業區外隨意走動。

  9、要設專人負責安全監護。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施工結束後負責將其放回原處。

  10、夜間施工必須憑施工證入場,並且作業時間不得超過21:30分。

  11、用電裝修必須提供裝修電路圖(可以是草圖)。所僱電工必須持電工證,併到物業部門接受安全教育。所用電工器材和接電佈線必須經物業部門電工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12、裝修垃圾要隨時清理乾淨,送到市場後門附近,由物業部門統一清運,嚴禁堵佔消防通道或防排煙樓梯間。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7

  一、本商場實行24小時領導幹部帶班安全值守制度。

  二、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當日整個營業時間內商場的正常、安全運營;掌握商場安全動態;及時協調解決商場在運營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2.熟悉商場運作和工作程式,掌握各部門人員當班情況,並做好查崗工作。

  3.嚴格開收市制度,檢查開收市情況,做好收市期間顧客的離場清場工作,收市時組成清場小組,自上而下逐層清場,確保商場安全。

  4.認真檢查各類裝置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在第一時間進行維修處理,確保正常營運秩序。

  5.認真檢查防火、防盜、防搶、防爆、防破壞、防嚴重災害措施落實情況,保證商場安全運營。

  6.認真做好當班記錄,當值時未能處理完的事務,必須在值班記錄中向下班交待清楚,並做好交接工作。

  7.如遇重大事情,除及時到場組織處理外,要立即向值班長或總經理彙報。

  8.解決好當班的突發事件,並將事件的過程和處理結果報告市場領導。

  三、值班工作流程

  1.設立值班記錄本,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好當值記錄,未能處理完的事務,必須在值班記錄中向下班交待清楚。

  2.做好值班記錄交接,並將記錄本交總經理審閱。

  3.商場收市清場結束後,值班人員必須在防損清場登記本上簽字。

  4.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脫崗、酒後上崗。

  5.不得私自調班,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准。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8

  一、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必須是具有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不允許租賃承包方進行轉包和轉租。

  二、市場應與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並各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三、設施、場地的使用用途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若要更改使用用途時,必須徵求市場同意,否則一切後果由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負責。

  四、市場負責對租賃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

  五、租賃承包方進入我市場時,需要接受我市場的監督管理,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六、租賃承包方應該根據國家和企業的法令、規定和制度要求,對其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班組安全檢查制度

  1.班組安全檢查由班組長組織有關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目的在於發現和處理各種隱患違章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2.班組安全檢查必須規定出每班、每週、每季、每年的檢查時間,要特別注意節假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3.班組安全檢查必須查詢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關上的漏洞。

  4.班組安全檢查的形式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可按人員分為自檢、互檢、專人檢查,也可按時間分為班前、班中、班後檢查或季節性檢查、節日檢查等。

  5.班組檢查必須對照相關檢查標準要求嚴格進行。

  6.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制定出相應的處理辦法及時整改,班組不能整改的,必須按規定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7.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給與相應處罰。

  8.要建立檢查臺帳,全面掌握情況,及時總結分析,臺帳要有相互制約的簽字手續。

  9.月末時班長負責組織召開班組月度安全生產形式分析會,對班組安全生產形式進行分析、研究和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19

  一、目標制定的原則

  1、整合一致原則。公司安全目標是各專案目標的依據,各專案的目標要服從公司總體目標。

  2、均衡協調原則。各部門目標之間,要注意協調均衡,正確處理好主次目標之間的主從關係和各分目標之間任務、範圍、職責、許可權關係以及各個目標實施程序上的同步關係,以保證總體目標的實現。

  3、分層負責原則。企業法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任人,安全科科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科室的目標負責。

  二、目標制定的程式

  1、每年初根據公司安全目標規劃,結合公司物流服務實際情況, (範文網 www.fwsir.com) 研究制定出安全奮鬥目標,並透過會議形式傳達到每個公司員工。

  2、安全目標制定實行自上而下、層層分解。

  3、按照確定的分目標,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細劃成各具體目標,要對每專案標完成的.時間、進度和所達到的標準有具體要求,落實到每個崗位,責任到人,具體為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示內容。

  三、目標的內容

  1、上級部門及公司所佈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2、公司佈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完善和強化的安全工作。具體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目標為“無重大安全生產傷亡事故”。

  四、目標的實施

  1、按照制定的目標,由單位第一負責人檢查督促本單位目標完成情況,每月針對目標完成情況及未完成原因進行分析、通報,獎優懲劣,增添措施,保證目標進度。

  2、安全科科長牽頭按月檢查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今後工作做出具體的安排意見。

  五、目標的考核

  1、安全科按月總結每個責任人的目標完成情況,建立個人安全目標檔案,作為個人平時和年度考核的評價依據。

  2、由安全科負責對公司全年安全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按照安全獎懲制度提出獎懲意見。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20

  一、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參與、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激勵和約束機制,根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 3013-2008)、《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安監總管三〔20xx〕93號)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獎懲。

  三、職責與許可權

  3.1 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制訂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保證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資金投入。負責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單位、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3.2 安環部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的日常管理,編制安全生產目標、組織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及考核。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級組織、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考核。

  3.3 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落實和考核。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情況的實現,同時向各自的直接上級負責。

  四、安全生產目標與責任制考核

  4.1 董事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具體考核內容為:

  4.1.1 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並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4.1.2 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1.3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作出批示。

  4.1.4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4.1.5 組織制定並修訂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1.6 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工作條件。

  4.1.7 持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督促職能管理部門抓好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4.1.8 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時”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4.1.9 組織檢查並考核同級副職和公司部門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4.1.10 主持召開公司安全會議,聽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彙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重大問題。

  4.1.11 審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確定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

  4.1.12 組織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

  4.1.13 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14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實施救援,並採取相應應急處理措施,及時、如實上報各類事故。

  4.2 公司各級領導必須明確自己的崗位安全職責,並根據職責範圍履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逐項抓好落實。

  4.3 公司領導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將目標層層分解,並逐級簽訂安全目標承包責任書,將目標責任從上到下直至落實到班組和個人。

  4.4 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責,具體考核內容為:

  4.4.1 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情況。

  4.4.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4.4.3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網路,基礎安全工作建設情況。

  4.4.4 對本部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情況。

  4.4.5 組織制訂、修訂部門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規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4.6 本部門主要安全職能履行情況。

  4.4.7 本部門事故發生情況及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4.5 職工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落實者,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起著重要作用,具體考核內容為:

  4.5.1嚴重違章

  4.5.1.1在公司禁火區吸菸;

  4.5.1.2登高作業不使用安全帶;

  4.5.1.2班前飲酒、酒後上崗,酒後駕車;

  4.5.1.3電氣裝置檢修不按規定掛牌;

  4.5.1.4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不戴防毒面具;

  4.5.1.5未辦理特種作業票證(動火、裝置內、臨時用電、登高等)而進行施工作業;

  4.5.1.6嚴重違反國家安監總局規定的動火作業六大禁令、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進入裝置內的八項規定行為。

  4.5.2 較嚴重違章

  4.5.2.1生產區不戴安全帽;

  4.5.2.2防爆區內使用手機;

  4.5.2.3上班時間睡崗、離崗、聚崗、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4.5.2.4違反工藝規定操作;

  4.5.2.5非電氣焊工進行電氣焊作業;

  4.5.2.6用汽油等易燃氣體擦洗裝置、用具和衣物;

  4.5.2.7帶未成年人非本崗位人員上崗;

  4.5.2.8移動式電動工具不安裝觸電保護器。

  4.5.3 一般違章

  4.5.3.1電氣焊工不按規定分開放置乙炔、氧氣瓶5米以外;

  4.5.3.2不按規定填寫各種票證;

  4.5.3.3違章混放氫氣、氧氣、乙炔氣瓶;

  4.5.3.4壓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規定監測、校驗,失靈;

  4.5.3.5電機連軸裝置缺防護罩;

  4.5.3.6焊接裝置管道時,用裝置當二次線;

  4.5.3.7勞動保護器材,消防器材管理保管不好,殘缺不全,衛生差,濾毒罐失效,不及時更換;

  4.5.3.8地溝蓋板損壞不及時更換;

  4.5.3.9安全防護欄破損不牢;

  4.5.3.10裝置法蘭、螺栓不全;

  4.5.3.11用金屬物撞擊帶有氣體的裝置、管線、活塞、活門等物體;

  4.5.3.12違反安全規定違章指揮;

  4.5.3.13施工完畢沒按要求做到工完場地清;

  4.5.3.14亂接亂拉電線;

  4.5.3.15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上崗;

  4.5.3.16不按規定持證上崗;

  4.5.3.17其他不服從安全管理的各種行為、安全遺患。

  五、考核方法與獎懲

  5.1 考核分為自評考核和公司考核,堅持自評考核與公司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具體實施,每季度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年終進行綜合考核。

  5.2 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應認真總結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年終對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表進行自評考核,自評考核表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

  5.3 公司對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考核時成立考核小組,由安全、生產、職工代表等有關部門及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必須盡職盡責,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

  5.4 考核小組在組織考核時應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業績,認真聽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陳述、現場瞭解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對照考核標準表進行考核。

  5.5 考核組應與被考核人當面交換考核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5.6 職工的考核由各部門組織進行考核,考核情況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5.7 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職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內容進行,考核方法定量與定性相結合,考核總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良好,70—8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四個檔次。部門負責人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獎懲,職工由所在部門(車間)進行獎懲。

  5.8 公司對考核情況優秀、良好者分別進行獎勵,安全責任制考核獎勵資金從安全費用中列支。

  六、附則

  6.1 被考核人弄虛作假,提供假情況、假資料的,取消考核資格並通報批評。

  6.2 考核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給予通報批評及行政處分。

  6.3 本制度由安環部負責解釋。

  6.4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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