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精選42篇)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一、什麼是制度

  制度的意思有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2、制訂法規;3、規定;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5、製作;6、製作方法;7、規模、樣式;8、規制形狀;9、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理解,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出自 《易·節》:“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精選4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精選42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裝置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裝置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裝置,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裝置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裝置的電源,並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範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裝置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裝置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成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裝置、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執行中的裝置機械傳動位置,對裝置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並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划著火柴和未熄滅的菸頭是否落在菸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菸頭澆滅;

  5、營業場所發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並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後檢查,要對沙發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後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後雙方在班後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後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我區所轄的查干湖漁場、新廟泡漁場、庫裡漁場和餘熱魚苗繁殖場。

  第三條、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開發區水產局負責本轄區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各漁場負責。

  第五條、各漁場應當設立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本場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並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各漁場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必須符合安檢標準,配齊消防、救生裝置。

  第七條、嚴禁漁業船舶超載、搭客、裝載危險品。

  第八條、嚴禁在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新廟泡、庫裡泡水域四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

  第九條、嚴禁酒後駕船,禁止穿拖鞋作業,進行漁業作業時必須穿戴救生衣。

  第十條、漁業船舶系岸或錨泊,必須按規定配備值班人員,以保證安全,並採取有效措施防風、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漁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並層層簽訂崗位目標責任書。

  第十二條、各漁場每年至少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各漁場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並在醒目地段設立安全管理的標語牌,做到警鐘長鳴。

  第十四條、各漁場每年至少舉辦兩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培訓班,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各漁場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或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漁場都要組建安全檢查員隊伍,並且作用發揮得好。

  第十七條、各漁場要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備有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裝備和救援物資。

  第十八條、車、船在行駛中工作人員禁止打鬧,生產船隻必須按規定航線行駛。

  第十九條、封冰期間禁止非管理車輛在湖面上行駛,(“冰雪捕魚節”期間除外),冰上從事漁政管理、冬網作業的車輛要按本單位規定的時間、路線、區域行駛、嚴禁擅自行駛。

  第二十條、各種車輛、船舶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駕。

  第二十一條、對居民區和一些重要場所的安全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電工要隨時對轄區線路和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修,排除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各漁場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並針對本場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三條、利用廣播、宣傳單、牆頭標語等多種形式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做到不在大風天倒灰及在戶外吸菸動火,採取大風天升防火旗、傳防火牌、張貼消防標語,柴草垛要遠離場居民區,防止發生火災火燒連營。

  第二十四條、各漁場要做好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制訂防火場規民約,組建巡邏隊,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條、各漁場值班員及更夫要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加強四防工作,發現險情采取積極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4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彙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5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專案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後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後方可使用。8、機械裝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裝置不準帶病作業。

  11、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6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厂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並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7

  1、根據月度生產計劃和物料庫存,擬定物料計劃、物料申購單,並提交;

  2、與生產計劃對接,對生產用料需求隨時跟進,保證物料使用需求;

  3、與採購對接,及時獲取發貨、到貨資訊,並負責到貨狀態的跟蹤;

  4、負責庫存物料的控制,提出物料呆滯後的處理方案;

  5、根據產成品的交付計劃按時完成產品的發貨工作;

  6、根據生產計劃,督促倉管員做好物料配送計劃。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8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並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最佳化;

  5、負責場地、人員、裝置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製造成本控制,制定並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資料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並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9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專案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稽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稽核重大專案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5、負責專案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專案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稽核專案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援、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0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檔案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檔案管理目標及內容:

  1、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要對檔案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儲存時,要保持檔案的完整性。

  6、需上報的檔案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稽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檔案上必須詳細寫明檔案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存檔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9、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檔案帶回家裡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影印,不能轉借他人。

  11、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1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並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後、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紮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髮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於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裝置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並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並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絡訊號或通訊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定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於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援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者可能處於塔機執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並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專案部開動塔機,併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繫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裝置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檔案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裝置,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捲菸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裝置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週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於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於發現並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3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並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佈置、落實)。

  3.2.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執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採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裝置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稽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稽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4

  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和解除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公司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標準,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施工現場建立達標管理辦法為依據。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專案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週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3)、月檢查:每半月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監管部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2、專業性檢查:由公司組織專業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監管部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特殊節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6

  1、根據生產計劃,預算生產材料,稽核生產製單,安排加工廠生產,跟進質量監控,流程追蹤,並根據生產負荷的分析核定交貨期,協調工廠與各部門均衡生產,確保生產任務的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

  2、進行各項生產工作的安排,對訂單生產工藝,技術資料、投產前的檢查與核對。

  3、對外加工訂單的貨期、品質有較強的掌控能力,及時對生產異常做出反應,發現問題及時追蹤,並提出合理建議。

  4、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並及時與上級領導進行彙報。

  5、負責員工的培訓和培養及相關工作指導;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安全生產檢驗,杜絕工廠的生產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7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8

  第一條生產紀律

  1、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要求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2、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菸。

  3、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詢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圖紙配料,配好料,確保符合規範。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籤、名稱、型號規格、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生產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手套,防止機械傷人。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裝置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裝置應佈局合理,堆放整齊。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9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誌,並保持儀容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閒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裝置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後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裝置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裝置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裝置,並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裝置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裝置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排程。

  11、生產工作必須憑任務委託書進行。禁止任務委託書或隨意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准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排程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儘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情況,說明情況後回覆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准後可以回覆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裝置、工具未經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准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於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0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專案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塗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塗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按期複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範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後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範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週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佈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1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牧場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疫、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體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畜牧行業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或者是牧場場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牧場)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副場長)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班組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畜牧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疫病、工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班組)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疫病防控、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生產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安全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疫病防控、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崗位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疫病保健、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防疫設施、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感染疾病、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防疫裝置必須按消毒防疫要求保證正常工作:

  1、門口進出通道防疫設施每天檢測,消毒池保證隨時有消毒液。

  2、牧場內消毒車輛保證隨時使用,不得出現消毒設施裝置故障不能使用現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相關部門。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2

  為提升本專案以及各參與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各施工單位)的整體形象,保證專案執行的高效性、嚴密性和條理性,確保本專案能保質期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參與單位嚴格執行。

  工地安全禮貌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禮貌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禮貌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禮貌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務必按要求設定“五圖一牌”,標牌的資料及形式務必貼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誌。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准後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務必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資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專案總平面紅線範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佈置臨設,並將總平面佈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定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汙水,持續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迴旋餘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汙水沉澱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於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裝置,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並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務必先體檢、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定貼合要求的消防設施,並持續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務必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職責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務必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務必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淨,生活用品疊放整齊,並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務必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於區分;高空作業,務必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定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務必隔層鋪設並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個性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個性是板筋,務必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務必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築背心上班,且務必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汙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務必採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准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並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務必派員清潔汙染路面,在施工後務必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牆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務必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准後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個性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牆杆及外架基礎鬆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狀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務必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一天施工單位專案經理或職責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准,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務必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務必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並作好文字記錄,隨時理解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務必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鬥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鬥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務必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汙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務必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務必到達優良標準。

  2、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務必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務必有經甲方審查批准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務必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並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築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務必向甲方帶給《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複核字認可後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務必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於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並帶給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並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後的驗收專案,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狀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後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務必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複測時,施工單位應於用心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後,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後(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除務必有值班工長外,還務必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狀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後,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帶給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後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裝置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務必立即整改,一切職責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職責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並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帶給材質合格證明檔案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務必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後方能應用於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並持續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職責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樑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後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後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務必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檔案,攪拌過程中務必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並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並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務必做好廚房、衛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帶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絡方式,各專案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務必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潛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務必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並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務必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務必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務必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狀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務必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檔案均以標準列印文字為準,並妥善儲存。如非標準列印文字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檔案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檔案、通知,施工單位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後如有異議務必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並應嚴格按照檔案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並得到甲方書面答覆後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牴觸或衝突,並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稽核完善後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00/項次。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於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務必是專案經理或專案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職責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職責制,即每週例會時提出下週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禮貌施工),同時檢查本週計劃完成狀況。配合協調狀況、約定事項的執行狀況、材料供應狀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裝置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務必構成正式文字報甲方進行彙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構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後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思考: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務必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於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週工地例會前報上週工作完成狀況及下週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檔案務必由專案經理及職責工長簽字並加蓋專案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務必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於1000—50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定配電房,並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專案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錶,並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錶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貼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範。

  5、水電抄表應於每月25日完成並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3

  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專案部務必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專案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務必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職責。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專案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透過學習到達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資料、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狀況,根據本週工作狀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資料及具體安排,由專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專案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務必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專案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專案部務必於當地勞動部門聯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專案部務必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裝置和新工藝方法時,專案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到達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資料: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狀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專案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專案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一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裝置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專案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型別的檢查,務必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狀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務必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專案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專案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裝置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職責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推薦,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狀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作業前,專案部務必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專案部務必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職責合同,並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務必履行簽字手續。

  3、每一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務必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狀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執行前,務必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效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後執行的操作程式操作,個性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務必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後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專案部班前安全活動務必有書面記錄,由專案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值班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專案部的實際狀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專案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專案經理部成員,都務必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週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狀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拖鞋等狀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二、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職責: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彙報。並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三、各級值班人員,務必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職責,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職責。

  1、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藍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鄭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5、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巖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6、嚴禁在沒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牆面上行走。

  7、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8、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10、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菸、生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恆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專案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後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後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後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後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職責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職責。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職責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裝置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發此刻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後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菸發現吸菸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務必貼合規範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杆,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務必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後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裝置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貼合規範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透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裝置部分:

  1、手持電動裝置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職責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職責;

  獎勵:

  專案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個性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裝置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專案安全達標到達全優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用心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於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個性獎可隨時獎勵。

  施工用電管理職責制度

  1、由組長組織對現場所有用電裝置、線路、保護系統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專職電工進行維修。

  2、副組長每一天進行巡檢,對出現的用電隱患及時記載,限期讓專職電工進行整改。

  3、組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配合組長和副組長的檢查工作,並在節假日前後、大雨、大風後和平時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和副組長彙報,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施工用電安全防火制度

  1、非專業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裝置。

  2、各操作人員使用各種電氣裝置時,務必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得人員進行電器裝置的安裝、維修工作。

  4、現場管理人員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推薦,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電工違章作業。

  5、專業電工務必認真執行各有關規定和規程,自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違章作業指令。

  6、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用電行為,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7、專業電工應端正工作態度,主動配合用電作業者共同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所有電氣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

  2、在作業前應檢查所有絕緣狀況,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人使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3、電氣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4、發現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沙滅火。

  5、在安裝自動空氣開關等有回到彈簧的開關裝置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電位置,再作安裝。

  6、多臺配電箱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控連線螺孔。

  7、安裝照明線路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務必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8、外電杆架線,登杆前,杆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杆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杆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後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腳釦應與杆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於安全可靠處,釦環扣牢,不準拴於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0、杆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調整拉線時,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電應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應停止工作。

  12、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除錯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3、現場配電裝置,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應有防雨罩,並有人監護。

  15、嚴禁帶電負荷拉合開關。

  16、施工現場用電經安全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後進行使用。

  施工用電檢查維修制度

  一、施工現場用電裝置,務必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務必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裝置的效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裝置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務必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裝置、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並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施工現場用電裝置總負責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後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裝置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裝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務必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

  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釘子務必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空中滑落。

  3、安裝和拆除箱涵側牆上的模板,應搭腳手架,並設防護,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略幹不滑時再進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吊點要選取可靠、繩索繫牢後升降,不得亂拋。鋼模板裝拆時,上下要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拆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高處拆模時,要設專人指揮。

  6、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固定牢靠;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槓,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

  8、高處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檯,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許站立在牆上工作。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9、拆模務必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施工時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為了建立禮貌工地的需要,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專案部對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覺遵守。

  一、配料棚內成品、半成品分開堆放整齊。

  二、需要安裝的模板、材料按構件尺寸隨運隨用,不得將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層亂堆亂放。

  三、模板堆放應順牆碼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較大的房間中間部位。

  四、拆除後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類歸堆,即時清運到指定的地點。

  五、模板上的釘子面朝下放,最好將釘子拔掉後堆放。

  施工機械防護措施

  一、施工現場機械的防護物件主要有電鋸、電刨、攪拌機、砂輪機。

  二、電鋸應對皮帶加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三、電刨的防護主要是對皮帶進行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四、攪拌機的防護主要是搭建防護棚,防雨和落物傷人。防護棚有鋼管搭設,上設雙層防護。

  五、砂輪機應對其皮帶進行密閉性防護,並且安放在鋼筋工棚內乾燥地面上。

  施工機械檢查維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機械裝置應由施工負責人與機械班長進行編制維護、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維修與保養,專職維修人員作好每日的例行保養以及要不定期進行檢查,以保證機械正常使用。

  二、機械維修工務必做到施工機械好壞心中有數,以便能及時、準確的找到原因進行維修。要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

  三、對各種機械檢查出的問題,務必立即處理,決不能湊合勉強使用,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並做如實記錄。

  四、由專案部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實施狀況進行一次檢查,對翫忽職守,不按要求定期檢修,造成機械帶病運轉和其它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4

  (1)建築工地成立以專案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裝置、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佈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定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築物牆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週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安全技術規範,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並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於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並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後,經專案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並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裝置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於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並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准後才能施工。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5

  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迅速採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並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複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並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專案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定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專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裝置,並協助專案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並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彙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並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6

  一、一般規定

  1、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2、住宅裝飾裝修材料的燃燒效能等級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的規定。

  二、材料的防火處理

  1、對裝飾織物進行阻燃處理時,應使其被阻燃劑浸透,阻燃劑的幹含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2、對木質裝飾裝修材料進行防火塗料塗布前應對其表面進行清潔。塗布至少分兩次進行,且第二次塗布應在第一次塗布的塗層表幹後進行,塗布量應不小於500g/㎡。

  三、施工現場防火

  1、易燃物品應相對集中放置在安全區域並應有明顯標識。施工現場不得大量積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應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現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燈、電動機、電氣開關、應有安全防爆裝置。

  3、使用油漆等揮發性材料時,應隨時封閉其容器,擦拭後的棉紗等物品應集中存放且遠離熱源。

  4、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必須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

  5、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砂箱或其他滅火工具。

  6、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

  7、嚴禁在執行中的營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四、電氣防火

  1、照明、電熱器等裝置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採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級材料隔熱。當照明燈具或鎮流器嵌入可燃裝飾裝修材料中時,應採取隔熱措施予以分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採用A級材料製作。配電箱不得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3、滷鎢燈燈管附近的導線應採用耐熱絕緣材料製成的護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絕緣的導線。

  4、明敷塑膠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板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得裸露。

  五、消防設施的保護

  1、住宅裝飾裝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誌及安全出口,並且不應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動防火門。

  2、消火栓門四周的裝飾裝修材料顏色應與消火栓門的顏色有明顯區別。

  3、住宅內部火災報警系統的穿線管、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水管線應用獨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裝飾裝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頂上固定。

  4、當裝飾裝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間的平面佈局時,應根據有關設計規範針對新的平面調整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與自動滅火噴頭的佈置。

  5、噴淋管線、報警器線路、接線箱及相關器件宜暗裝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7

  1、施工現場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自有的,必須確保裝置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

  2、施工現場要設定施工機械管理人員,對大、中、小型機械裝置進行日常管理及檢查,保證施工機械安全執行。

  3、對施工現場租賃的塔式起重機、提升機及各種機械裝置,出租和承租雙方方應簽訂租賃合同,並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委託安裝單位拆裝塔式起重機時,還應簽訂拆裝合同。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單位資質、相關人員的資格證等材料及裝置統一編號、檢測報告等應一併存檔。

  4、起重機械裝置必須按規範要求安裝,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對機械裝置應以使用和保管並重為原則,按照“十字方針”(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定期進行保養工作。

  6、各種施工機械裝置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在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並設人監護。

  7、施工現場按規範搭設機械裝置工作棚,流動裝置必須做到防雨、防潮、防咂並放置在堅實幹燥的地方。

  8、機械裝置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訊號等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9、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作業,嚴禁施工機械超負荷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禁止施工機械帶病作業。

  10、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機械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

  11、班組操作人員須每日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並做好交接記錄,專案部每週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12、施工機械必須專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專業工程師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使其瞭解機械使用性,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不得違章操作。

  13、使用機械裝置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8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並認真嚴格執行,確保本項工程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專案經理

  ⑴專案經理是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負責。

  ⑵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及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上級制定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⑶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要領,定期組織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狀況。

  ⑷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係,不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按本專案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⑸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井架和機械裝置、電器裝置等安全防護裝置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隊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隊伍要具有安全資質,對不具備條件的承包隊伍,杜絕進入本現場施工。

  ⑺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並保護現場。

  質量員

  ⑴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令、法規、規範、標準、操作規程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⑵負責監督、驗收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是否符合有關驗收標準。

  ⑶負責專案部分專案工程砼強度的檢測,確定砼拆模時間,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⑷參與安全檢查,協助糾正安全事故隱患。

  ⑸在檢查質量的同時要檢查安全生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立即報告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施工員

  ⑴專案施工員是專案工程分階段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專案施工員應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幫助督促生產班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⑷安排施工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詳細向施工班組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對施工環境應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督促班組執行。

  ⑸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應及時制止,對堅持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暫停工作直至改正為止。

  ⑹班組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和保護現場,並配合有關人員的調查處理。

  安全員

  ⑴專案安全員是生產一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

  ⑵監督檢查本專案施工安全、文明生產。

  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專案經理組織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資料管理工作。

  ⑷監督檢查並及時發現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督促落實整改。

  ⑸熟悉本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⑹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進場工人安全技術培訓和三級教育。

  ⑺負責專案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的報告,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⑻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如有嚴重不安全的情況,有權暫停生產。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勞逸結合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⑼對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可視情況進行教育,並向領導提出處理建議。

  裝置材料

  ⑴制定本專案所有機械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要領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對各類機械裝置,必須配齊安全防護裝置,並經常檢查,執行維修、保養制度,確保安全執行。

  ⑶定期組織裝置安全檢查,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裝置運轉情況。

  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⑸參加對各類機械裝置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⑹認真執行本專案有關產品質量管理規定,杜絕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⑺確保供應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對現場使用鋼管、扣件、腳手板、竹笆片、夾板等材料,必須保證質量。

  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勞保用品管理發放工作。

  ⑼加強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品的運輸、儲存、發放等規定。

  負責人

  ⑴在公司及專案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專案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加強施工圖、標準圖及有關技術資料的管理,並對工程質量負全面技術責任。

  ⑵熟悉設計意圖,組織圖紙自審,參加圖紙會審,並做好圖紙會審記錄及進行技術交底,負責變更通知的簽發和專案竣工文件的編制。

  ⑶在公司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參與編制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分部工程進行技術交底,對施工方案進行稽核,並對工程質量實施有效的技術控制。

  ⑷及時解決一般工程技術問題,對重大技術問題及時彙報,組織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制定特殊物資的搬運方案和特殊過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過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參加中間及竣工驗收,並辦理交工驗收手冊。

  ⑸組織職工培訓,學習貫徹各項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管理制度。

  ⑹組織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並參與其實施效果的驗證。

  ⑺組織質量分析會,收集質量資訊,負責不合格成品的評審和處理,並按不合格成品的嚴重程度分別向有關部門傳遞。

  ⑻負責統計技術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

  班組長

  ⑴學習、領會並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及本專案部門的規章制度。

  ⑵帶領全班組安全作業,並且模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⑶安排生產任務時,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⑷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組安全生產會,並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⑸發生工傷事故,立即搶救,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規章制度

  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人員在生產時應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規教育、企業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級安全教育

  ⑴凡新進企業的員工、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工作前,應由公司、勞資、安全等部門進行第一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制度、本行業安全基本知識、勞動紀律等。

  ⑵上述人員到施工專案部門後,應由施工專案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專案工程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作業區狀況、機電設施安全、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⑶上述人員上崗前應由工長、班組長進行崗位教育,即第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工種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安全檢查操作規程,操作環境安全與安全防護措施要求,個人防護用品、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事故前的判斷與預防,事故發生後的緊急處理等。

  ⑷對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應登記建卡,由專案部安全檢查負責管理教育資料。

  ⑸沒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禁止上崗。

  ⑹對變換工種的員工,要先進行新任工種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時間、內容要有書面記錄。

  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由於特種作業人員接觸不安全因素多、危險性較大、安全技術知識要求嚴,對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其辦法執行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③經常性安全教育

  ⑴專案部每週一應對本專案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教育,教育內容:有關安全生產檔案精神宣傳教育,上週本專案工程安全檢查生產小結,本週安全生產要求,表揚遵章守紀員工,批評違章作業行為,通報事故的處理。

  ⑵對重大施工專案及危險性大的作業,在員工作業前,必須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準作業。

  ⑶重大的節假日前,員工探親放假前後,應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報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報道安全生產動態,宣傳安全生產知識、規程等。

  以上三種形式教育,相關領導應參加和主持,並做好書面記錄。

  施工現場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裝置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裝置。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特種人員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年滿十八週歲以上,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種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2)新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連續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時間一年以上,並且具備操作技能後,向公司提出培訓申請。

  (3)凡未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前,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均不準獨立上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考核工作,負責有關培訓、複審建檔。

  (5)公司應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檔案。

  (6)公司應在年初向公司申報本年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計劃。

  (7)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有效期除鍋爐工為四年以外,其餘工種為二年。凡到期不參加複審者,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獨立作業。

  (8)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禁止操作與本人《特種作業操作證》規定不相符的機械。

  (9)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應給予獎勵,並記入操作證。

  (10)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有權扣證1~12個月,並記入操作證。對情節嚴重者,申報發證部門吊銷操作證,公司也可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直至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據是: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8—85。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下屬所有基層單位,下列是特種作業範圍人員:

  ①電工作業:維修電工(施工現場電工),電氣安裝工,送、配電工(配電房值班電工)。

  ②金屬焊接:手工電弧焊工、電渣壓力焊。

  ③建築登高架設作業:建築架子工、井架搭設工。

  ④機動車輛:建築工地翻斗車、裝載機、載重車輛。

  ⑤起重機械作業:建築起重機械司機和作業指揮人員。

  ⑥其他機械操作工:混凝土攪拌機、機操工。

  施工現場

  (1)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公安部《關於建築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專案經理是該工地的消防負責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網路,根據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劃分消防管理責任區域消防負責人,公佈上牆,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3)各重點防火區域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由消防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完備好用。消防器材、設施不得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4)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堅持每月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檢查當月消防工作情況。

  (5)施工現場應設吸菸點,禁止吸遊煙、亂丟菸蒂。動用明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動火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必須有消防器材,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措施。

  (6)從事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無證人員一律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7)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小太陽燈和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

  (8)所有電氣線路、機械裝置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規定安裝並符合標準。電氣線路、機械裝置應經常檢查,防止因短路、超負荷等原因引起火災事故。

  (9)凡倉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必須設定禁火牌,要制定有關防火管理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間必須設定禁火標誌,刨花鋸屑等易燃物品應做到及時清理,按規定設定消防器材,禁止吸菸及動火作業。

  (11)凡設定消防器材的地點禁止堆放各種雜物,消防通道、施工現場道路、建築物通道要保持通暢。

  (12)腳手架上禁止吸菸,禁止無證、無措施動火作業,禁止在腳手架上棄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現場日常消防管理由專案部安全保衛部門管理,要做到經常檢查,定期向專案部經理彙報。

  (14)對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班組和個人應給予獎勵,反之,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給予處罰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9

  1、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難於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0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工地主任(專案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於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儲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效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儲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1

  為了能夠強化投標人的管理,使得各種預控制度得以完善,需要以系統完善以及能夠得以貫徹落實的管理制度作為保證和前提。

  首先,在施工開始之前,應該按照行業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細則,以及規範作業的規程,使得各項工作都能夠按照標準進行。並且各種管理制度必須經過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批准之後,嚴格執行。

  其次,在開工之前,應該對施工的組織進行設計,同時科學合理的佈置平面,對現場進行統一的管理以及規劃,為了能夠實現文明施工,應該對各種公告以及標誌進行統一設定。再次,制定質量控制制度、職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等各種規章制度。

  最後,為了能夠使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得以提高,應該有計劃地對其開展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與紀律等等培訓,組織其加強自我學習和自我提高。

  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這樣。雖然透過加強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們無法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安全事故的發生雖有一定的規律可循,但也存在著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預見性。因此我們還要在平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以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護人員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做好事故的事後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怎樣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本人總結出以下幾點:

  (1)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2)編制可行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辨識和控制危險源,加強作業人員的班前教育;

  (4)加強對所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5)積極採用“四新”技術,嚴把材料質量關,加強各職能部門的通力合作;

  (6)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質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合同管理。檢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裝置的質量,杜絕質量事故的隱患。要做到質量監控事先預防,施工操作事前指導。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控制,第一是人的控制。要配備好“三大員”。即施工員、材料員、質檢員,他們必須責任心強,堅持原則、業務熟練、經驗豐富、有較強的預見性,有三大員的嚴格把關,專案經理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偶然性質量因素方面。此外是人員的使用。工程施工與其他產業相比機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勞動靠人來操作,所以應發揮各自的特長,做到人盡其才。

  人的技術水平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水平,尤其對技術複雜、難度大的操作應由熟練工人去完成,必要時,還應對他們的技術水平予以考核,實行持證上崗。對於新型施工工藝,要引入“樣板工程”。第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材料供應及時可防止偷工減料,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標準。所以加強材料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單位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式、方法、手段等各個環節上加強管理,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用於工程的主要材料,進場必須具備正式的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如不具備或對檢驗證明有疑問時,應查明原因。材料檢驗和進廠必須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監督下進行。

  施工現場場地管理措施

  為了營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的環境,應該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管理。因此,設計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應該在施工之前做好,從而能夠確保施工活動根據平面佈置圖得以落實,根據佈置圖對現場的設施進行定位與佈置。同時應該根據實際的工程進展情況,合理地地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如果在實際的施工過程有需要,應該使用隔離網等來進行隔離,進而方便施工。

  臨時設施管理措施

  應該根據便利於組織生產以及生活的目的佈置各種臨時生活以及生產設施,同時佈置的`過程中應該遵循少佔地的原則,禁止佔用在建工程的位置。同時佈置還要與消防安全以及衛生安全的規定相符合,明確劃分施工區與生活區。利用混泥土將臨時施工與施工場區的運輸通道進行硬化。同時對於運輸通道應該安排專人進行維護與保養。根據消防安全以及工地衛生的要求佈置臨時房屋,同時在建設之前要將佈置報給建設單位和建立部門,徵得其批准。使用雙層彩鋼板活動的房屋作為生活房屋,根據實際的需要設定面積。為了能夠滿足施工期間生產、生活等所需要的用水,應該修建臨時的給水工程。同時按照實際需要計算所需的用水量,保證用水需求得以滿足,同時應該將當地的給水管道作為臨時給水水源的介面,為了保證施工用水的質量,應該將河水過濾沉澱之後達到要求之後方可使用。

  為了便利排水,應該在施工現場設定排水系統。保證排水的坡度要大於1‰,根據流量的需要設定排水溝截面,為了滿足施工過程中的用電需求,應該對臨時用電施工的組織進行編制設計,對線路走向,電源進線、分配電箱、總配電箱的位置予以確定,準確地計算負荷,選擇合適的變壓器容量。為了保證安全,應該對做好用電技術措施。

  施工秩序管理措施

  在工程專案開始之前,專案經理要按照在投標時所作的承諾和合同的約定,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並且將其報備給監理部門同意之後,嚴格的貫徹落實,如發生重大的變更,應該取得建立以及建設單位的批准。

  採用開工報告制度,開工報告要得到有關部門的同意之後才能執行。在各個分部的工程開工之前,應該向駐地監理提出申請,得到同意之後方可開工,並採用內部稽核制度監督各分項工程開工。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2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繫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繫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並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裝置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其它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後果,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並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菸,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於10米,並且要有可靠隔離措施,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後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築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臺外側邊、外挑料臺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於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專案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築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幹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隻扣件,罰班組10元,一隻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紮完成後,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於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木工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管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拆除和裝飾裝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建築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裝置安裝等工程的總稱。

  第三條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建築安全生產負責。

  第五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築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對建築安全生產的指導與監督。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建設單位必須執行工程建設程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制定合理工期,確保安全生產。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發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為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確定建築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費用,並將其列入工程概算。對於有特殊安全防護要求的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安全措施所需費用。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向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提供與建築工程相關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和郵電通訊等地下管線資料,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措施對各類管線加以保護。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購買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具。按照合同約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由施工單位採購的,建設單位不得指定施工單位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十條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託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

  (二)工程概算確定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及撥付計劃;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四)擬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裝置;

  (五)工程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有效證件的影印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一)需要臨時佔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場地的;

  (二)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消防、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三)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其他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

  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加強對現場踏勘、勘察綱要編制、原始資料收集和成果資料稽核等環節的管理。

  第十四條勘察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全面、準確的地質勘查報告和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保證設計工程的安全效能。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當在設計檔案中註明。

  第十六條設計單位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向建設、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做出詳細說明。按照施工圖設計檔案施工不能保證建築結構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其他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修改設計;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設單位報經原審批部門批准。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對工程設計有異議的,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及時作出處理,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時,勘察、設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並在勘察、設計方案中提出防範、補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直接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具體的領導責任;專案經理是專案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配備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應當記入個人業績檔案。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組織施工,根據工程專案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方案,經本單位安全和技術部門稽核、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第二十三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建築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

  對城市規劃區內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應當設定圍擋,對臨街施工現場,應當設定硬質圍擋;對在建房屋和構築物工程,應當採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第二十五條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硬化、暢通,並有交通指示標誌。通行危險的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誌,夜間設有紅燈示警。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定消防設施;在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進行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環境、生活設施、作業條件、機械裝置和安全防護用具等。

  施工現場應當設定必要的醫療和急救設施,並配備相應的急救人員。

  第二十八條對用於施工的機械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具,施工單位必須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檢查,並在使用中進行定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機械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各類機械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並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制止或者糾正;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建立檔案,並確定專人管理;安全技術資料應當真實、完整、齊全。

  第三十二條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並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

  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應當拍照或者錄影。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第五章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對建築工程實施安全監理,並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理責任。

  第三十五條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專案的安全監理負總責;工程專案監理人員按照規定,對所承擔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

  第三十六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及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況進行監理,並對施工現場易發事故的危險源和薄弱環節進行重點監控。

  第三十七條監理工程師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當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建築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築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當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三十九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並對職責範圍內建築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以及事故發生後的迅速、妥善處理負責。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配備具有土建、電氣和機械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宣傳、普及建築安全生產知識,對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專案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進行考核,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和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存入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晉升建築業企業資質或者年檢不合格的處理意見。

  第四十二條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施工單位使用的機械裝置和安全防護用具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驗,發現技術指標或者安全效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維修。

  第四十三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築工程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對建築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對建築工程安全事故拖延遲報、隱瞞不報或者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和投訴。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對建築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建築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建築安全事故未及時採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報告事故情況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責令其停業整頓。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未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確定建築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費用,並將其列入工程概算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

  (四)將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

  第四十八條發生建築安全生產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建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4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理解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到達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狀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資料。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狀況、影響工作狀況、殘值狀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狀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狀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職責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資料,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資料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資料,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資料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個性措施,儘快修復。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5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6

  選礦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裝置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裝置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裝置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尤其要注意裝置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訊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裝置進行認真清掃擦拭,並將裝置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裝置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裝置可以執行週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範圍及程度高於日常維護。週末維護一般規定在週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裝置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裝置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裝置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裝置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線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後,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於維護週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週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裝置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並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於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鬆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7

  首先要按照裝置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裝置型別,並按照裝置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危險係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裝置劃分為:特種裝置、常用裝置、一般裝置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裝置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專案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完畢,由裝置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裝置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附有裝置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裝置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對重大事故由裝置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裝置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十八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屬裝置自然事故,裝置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裝置管理部門要編制裝置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裝置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六條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生產裝置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裝置管理部門。由裝置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裝置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裝置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維修人員在收到後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絡外援,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資訊傳遞與反饋

  1、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裝置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做好維護工作。

  2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資訊向裝置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裝置主管反應。

  4、裝置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並登入臺帳。

  第三十四條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三十五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裝置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整改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8

  一、目的:

  透過對裝置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範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係的裝置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裝置。

  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裝置。

  5、裝置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裝置動力部:負責公司裝置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裝置的資產管理、裝置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模具車間: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理化實驗室: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鑑定和校驗管理。

  4、車間等使用部門:負責相關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5、辦公室:負責裝置臺帳、檔案管理。

  四、裝置的購置:

  1、申購:

  (1)新裝置的申購由使用部門提出裝置需求規劃書、詳細規格表及請購單。

  (2)裝置維修用備品備件的請購,原則上由裝置動力部提出請購單。

  2、訂購:

  裝置動力部按總經理批准的請購單,向經評估認可的廠商下單訂貨,並確認交期、品質要求(效能、指標等)、驗收條件、付款方式等。

  3、進廠驗收:

  (1)新裝置進廠後,由裝置動力處會同使用部門共同開箱、安裝除錯。重點、關鍵裝置或特殊裝置應由裝置動力部安排或委託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2)新裝置安裝除錯後,經驗證合格後,由裝置動力部辦理《裝置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裝置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管理。

  (3)新裝置驗收經試車不合格者,由裝置動力部通知供應廠商處理。

  (4)自制裝置的驗收:在製造完工後,裝置動力部會同辦公室、技術部、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裝置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或技術鑑定書等資料。驗收合格後,由裝置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建卡編號:裝置驗收完成,裝置動力部將裝置編入《裝置臺帳》,並建立“裝置卡”及“維護記錄卡”等檔案。

  五、裝置的維護、保養:

  1、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

  (1)一級維護保養:裝置的日常點檢、清掃、加油、消耗品的更換及簡易零件的修理,並做好更換與修理記錄。

  (2)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並對裝置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

  (3)使用部門負責《裝置日常點檢表》內規定專案的執行與記錄。

  (4)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裝置前,須進行培訓,學習裝置的結構效能、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和“三級保養制度”的內容要求,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

  (5)特殊工種,如:行車工、電工等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頒發操作證後上崗。

  2、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二級修理:現場無法自行更換且需專門技術才能恢復機器使用效能的修理。

  (2)裝置動力部負責裝置的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並記錄。

  (3)裝置動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依計劃做好《定期保養記錄表》。

  3、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需委託生產廠商或專業機構做精度檢查或保養修理。

  (2)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由裝置動力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送修,並記錄。

  4、預防保養:

  日常保養:如加油點檢、調整、清掃等;

  六、巡查點檢;

  定期整理:調整、換油、零件交換等;

  預防修理:異常發現的修理;

  更新修理:損壞的修理。

  備件儲備:由裝置動力部制訂儲備定額。備件採購按公司物品採購相關規定執行。

  使用部門如需備件,應填寫《備件申請單》,經生裝置動力部審批後領用。

  備件應驗收入庫後,再領用,並嚴格入庫、出庫手續。

  備件應分類、分割槽、分機型保管,擺放整齊,標誌明顯,規範化。加強防鏽、防腐措施。定期核對帳物相符。

  七、裝置的移裝、借用:

  1、裝置的移裝: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技術部提出申請報告,經批准後,由裝置動力部負責方可進行。裝置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裝置動力處負責實施。

  2、裝置的借用:外借裝置須經裝置動力部同意,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裝置動力部應做好外借裝置記錄。

  八、裝置的封存管理:

  1、對閒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裝置,所屬車間要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經裝置動力部批准後,方可封存,原則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門對封存裝置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裝置保養好,塗上防鏽油料,套上機床罩,掛上封存牌。裝置封存期間,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裝置及零部件。

  3、使用部門要求啟用封存裝置時,應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裝置動力部批准後,方能啟封投產。

  九、裝置的報廢

  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裝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裝置,因建築物改造或工藝佈局必須拆毀的。

  (3)裝置損耗嚴重,大修後效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的。

  (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效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的。

  (5)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裝置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的。

  (6)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2、裝置報廢的審批: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裝置動力部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報廢裝置。裝置未經批准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3、銷帳:裝置經報廢后,應在《裝置臺帳》等表單中予以銷帳處理,應註明報廢日期、報廢批准人、報廢執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裝置、特種裝置的管理

  1、操作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裝置。

  2、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違反規定使用裝置。

  3、特殊工序裝置要滿足工藝要求。使用部門須定期進行裝置的精度檢查,並將檢查記錄裝置動力部備查。

  4、特種裝置須完好執行,嚴禁帶病作業,並按國家規定年檢和稽核。特種裝置的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培訓合格後操作。

  十三、裝置事故處理:

  1、事故類別: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損失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處理:發生裝置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裝置動力部,經鑑定記錄後處理。使用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後三日內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裝置動力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和損失經濟大小,形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透過對裝置進行科學、系統、有效的管理,使裝置功能滿足公司水泥生產全過程的需要。

  第二條、運用技術、經濟、組織等措施,對公司生產裝置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劃、合理配置、擇優選購、精心安裝、正確使用、細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生產裝備的技術水平,使裝置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為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消耗、保證安全生產、增加經濟效益提供保障。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部生產裝置(含工業建、構築物)的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公司的裝置管理工作,對總經理負總責。主管副總經理代表總經理,對本公司裝置管理負全面責任,其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貫徹國家各級領導部門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公司情況,組織審定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辦法。

  2、組織審定公司的裝置管理規則,裝置更新改造計劃、裝置的大修理計劃,把裝置管理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

  3、協調好生產與維修關係,以及公司各部門與裝置管理,有關的業務橫向聯絡,嚴禁生產中拼裝置。

  第五條、維修部為公司裝置管理職能部門,負責裝置管理具體工作,對主管經理負責。其職責如下:

  1、具體執行國家和上級領導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建立健全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

  2、組織推廣現代化裝置管理方法,狀態監測和維修新技術、促進文明安全生產。

  3、定期對全公司生產裝置進行巡迴檢查,做好考核工作。

  4、監督、指導全公司裝置的潤滑管理工作。

  5、組織對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的分析,參加一般裝置事故的分析工作和會議。

  6、負責裝置檔案及各種維修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

  7、負責本公司的技術改造和技措專案的全過程管理。

  第六條、各基層單位由一名領導主管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其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維修部的領導.

  2、負責制定本單位的裝置管理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3、負責對本單位主要生產裝置執行日檢,並做好記錄,發現重大裝置缺陷和隱患要及時處理,並上報維修部。

  4、負責提高本單位的大、中、小修計劃,且組織實施,並做好質量驗收工作,嚴把質量關,同時要將相關的技術資料報給維修部。

  5、參加本單位裝置更新、改造和技措專案工作,並做好驗收工作。

  6、負責本單位裝置潤滑管理工作。

  7、負責參與本單位裝置事故搶修工作,組織一般事故分析。

  8、對本單位的繼電保護、高壓電氣裝置、各種儀表在執行中有異常現象及時向維修部通報。

  第七條、安全生產處、維修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固定資產更新與技術改造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目標

  第八條、裝置完好率達90%以上,主要生產裝置完好率達95%以上。

  第九條、年度大修理完成率達90%以上。

  第十條、固定資產更新與技術改造專案完成率90%以上。

  第十一條、跑冒滴漏率10%以下。

  第十二條、減少故障和一般裝置事故的發生。杜絕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的發生。降低裝置事故(故障)率。

  第四章概念、標準

  第十三條、全員裝置管理

  是一種全效率、全系統、全體人員都參加的裝置維護與維修的管理制度。其特點是:

  一、公司最高領導層、管理人員到生產服務人員等所有與裝置有關的人員和單位全部參加的裝置管理工作。

  二、對裝置壽命期進行全面系統地管理。

  三、使裝置全效率達到最高水平。

  四、裝置維護檢查方面實行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

  五、在裝置預防修理方面實行狀態維修、大修和改善性修理。

  六、注重對裝置管理人員與維修人員技術能力的培訓教育。

  第十四條、裝置命名統計原則

  一、命名原則

  1、以裝置具有的核心功能作為裝置名稱。

  2、裝置分類:一般分為生產裝置、運輸裝置、科研與檢驗裝置、基礎裝置、辦公裝置等。

  3、每臺裝置是具有一定用途的獨立裝置(包括附屬裝置和附件),在使用上能體現其獨立性,在構成上能體現其完整結構的齊備性,一臺完整的裝置應包括原動機部分、傳動部分、執行部分、控制系統、輔助系統、技術資料等,計算機系統等還包括軟體資料。

  二、統計標準

  1、達到主機裝置標準的按主機裝置認定。

  2、非主機裝置以具有核心功能的裝置為主要元件,以及為其單獨提供服務的所有裝置的組合構成單臺裝置。

  3、為兩臺及兩臺以上的裝置提供服務的裝置可列入其中主要的服務物件中。如低壓動力配電盤、中心稀油站、操作檯(盤、箱)等。

  4、基層單位低壓配電室的配電盤包括達不到主機裝置標準的變壓器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5、高壓開關櫃、避雷器櫃、高壓功率因數補償櫃等高壓櫃均按單臺裝置認定。

  6、各種機床、車輛、30KVA以上電焊機、雙蹤電子示波器及價值2000元以上使用1年以上的各種試驗機(臺)和測量工具等均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7、控制用計算機系統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三、統計辦法

  1、裝置分類程式碼:生產裝置—01、運輸裝置—02、科研與檢驗裝置—03、其它裝置—04。

  2、裝置由維修部統一編號。

  3、單臺(套)裝置統計時,須填寫其附屬裝置,如減速機、電機等。第十五條、主機裝置

  挖掘機、潛孔鑽機、礦用汽車、石灰石破碎機、生料磨機、迴圈風機、窯尾大袋收塵器、迴轉窯、預熱器、高溫風機、羅茨風機(75KW以上)、大型減速機(500KW以上)、選粉機、包裝機、橋式抓鬥起重機(含軌道)、均化庫側取料機、橋式卸料機、入預熱器(生料庫、輥壓機、水泥庫)鬥式提升機、煤粉轉子稱、DCS控制系統、篦式冷卻機、槽式輸送機、空壓機(20m3以上)、變壓器(500KVA以上)、主供電迴路電纜、大型工程機械、大型電動機(500KW以上)。第十六條、裝置的基礎技術資料由維修部負責收集整理、測繪、存檔。第十七條、完好裝置標準

  一、裝置運轉正常。

  二、零部件齊全、完好,磨損及腐蝕不超過規定標準。

  三、傳動、潤滑和冷卻等系統正常。

  四、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五、無超溫、超壓、超速、超電流等現象。

  六、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

  七、裝置達到“四無”(無積灰、無雜物、無鬆動、無油汙),“六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汽、不漏電、不漏風、不漏物料)的要求。

  八、技術資料齊全。

  第十八條、裝置滲、漏油認定標準

  一、滲油:油跡不明顯,油跡被擦淨後5分鐘內不出現油跡者為滲油。

  二、漏油:油跡明顯,有的形成油滴,油跡或油滴被擦淨後5分鐘內出現油跡或油滴者為漏油。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40

  一、裝置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裝置按裝置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裝置和非完好裝置,並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裝置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裝置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裝置綜合完好率指標,並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二、裝置潤滑管理

  (一)對裝置潤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裝置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潤滑工作。

  2、每臺裝置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並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裝置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裝置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裝置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好廢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潤滑“五定”圖表的制訂、執行和修改。

  1、廠礦生產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必須逐臺製訂,和使用維護規程同時發至崗位。

  2、裝置潤滑“五定”圖表的內容是:

  定點:規定潤滑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

  定質:規定每個加油點潤滑油脂牌號;

  定時:規定加、換油時間;

  定量:規定每次加油、換油數量;

  定人:規定每個加、換油點的負責人。

  3、崗位操作及維護人員要認真執行裝置潤滑“五定”圖表規定,並做好執行記錄。

  4、潤滑專業人員要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潤滑“五定”圖表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裝置各部潤滑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三)潤滑油脂的分析化驗管理。

  裝置運轉過程中,由於受到機件本身外界灰塵、水份、溫度等因素的影響,使潤滑油脂變質,為保證潤滑油的質量,需定期進行過濾分析和化驗工作,對不同裝置規定不同的取樣化驗時間。經化驗後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時要及時更換潤滑油脂。各廠礦對裝置潤滑油必須做到油具清潔,油路暢通。

  (四)裝置潤滑新技術的應用與油品更新管理。

  1、廠礦對生產裝置潤滑油跑、冒、滴、漏情況,要組織研究攻關,逐步解決。

  2、油品的更新換代要列入廠礦的年度裝置工作計劃中,並經過試驗,保證安全方可加以實施。油品更新前必須對油具、油箱、管路進行清洗。

  三、裝置缺陷的處理

  1、裝置發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日記中詳細記錄。

  2、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缺陷要詳細記錄並逐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注意缺陷發展。

  3、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缺陷,必須在每天生產排程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4、在安排處理每項缺陷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缺陷擴大。

  四、裝置執行動態管理

  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相關人員能牢牢掌握住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標準。

  各廠礦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旬、月檢查點。

  (二)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各廠礦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度,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工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工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三)資訊傳遞與反饋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41

  第一條為了加強裝置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裝置正常執行,根據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裝置的管理是為了保證裝置的健康,加強維護與計劃性檢修,依靠技術進步,進行裝置更新與改造,堅持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裝置管理有主管生產副廠長負責,生技部是裝置管理的主要部門,並配置專職裝置管理員(工程師),其主要任務是對裝置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裝置完好。對車間或班組的裝置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工作。生產技術部裝置管理工程師還必備我廠主要裝置資料。內容應包括:製造廠家原始圖紙、合格證書、安裝使用說明書等完整資料

  第四條裝置管理的主要經濟性、安全性、技術監督完成等考核指標,列入廠長任期責任目標。

  第五條生技部必須做好裝置更新與改造的規劃、選型、購置及安裝除錯等管理工作,購置重要生產裝置應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購置裝置,應當由裝置專責人員提出有關裝置的可靠性和有利於維修的要求。

  第六條選購進口裝置時,應當備有維修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

  第七條生產裝置應當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維護規程。

  第八條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裝置的操作和維修規程。

  第九條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動力、起重、運輸、儀表、儀器、壓力容器等裝置的維護,檢查檢測和預防性試驗。

  第十條裝置的檢修工作應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執行檢修技術標準,以保證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第十一條根據裝置的實際技術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裝置檢修計劃,檢安公司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計劃。

  第十二條物質部門應按照備品配件儲備定額要求,合理儲備備品、配件。

  第十三條檢修公司各班組應當在保證裝置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做好裝置的修復利用,節約檢修成本。

  第十四條裝置的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裝置改造和更新的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應當報廢更新。

  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後,均不能恢復裝置健康,不能保證安全經濟執行的。

  2、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無備品備件來源的。

  3、屬於國家淘汰產品停止生產的。

  第十六條裝置改造驗收後新增的價值,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十七條裝置報廢,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辦理報廢手續。報廢裝置所取得收益,必須用於裝置的改造與更新

  第十八條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健全的裝置驗收交接、裝置檔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組織制定裝置檢修工時、資金、材料消耗及儲備定額。

  第十九條裝置發生事故必須如實上報,發生裝置事故,必須查明原因,並按照事故性質進行嚴肅出理。

  第二十條檢修每臺裝置時,應指定管理負責人,管理負責人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並由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者擔任。

  第二十一條根據裝置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開展各種不同型別的競賽活動,對作出顯著成績的裝置專責人和集體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二條對由於裝置管理不善,裝置發生嚴重事故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根據情節對分管負責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對翫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裝置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經濟損失的職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42

  一、裝置出退庫制度

  裝置採用一次性出庫,一次性退庫制度。裝置領用人為裝置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1、裝置出庫

  裝置領用人根據相關資訊填寫《出隊用品名細表》並簽字確認。裝置領用人應於裝置出庫前提交《出隊用品名細表》。後勤部根據《出隊用品名細表》作好裝置準備工作。填寫《出隊用品名細表》應注意以下事項:

  (1)填寫時應注意備用裝置的準備。

  (2)裝置領用應儘量以整數為計算單位。

  (3)揹帶電池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的100%外加20%計算領用數量。

  (4)服裝護具類裝置和消耗品類裝置應根據實際出隊的時間,地點,天氣,人員情況酌情領用。

  (5)醫藥箱為必須領用裝置。

  (6)教官裝具由教官個人妥善管理,離職時上繳後勤部。

  2、裝置退庫

  出隊結束當日必須裝置退庫。裝置清點無誤後由負責人簽字確認。裝置領用人有義務妥善管理裝置的使用。裝置領用人有義務如實登記裝置的丟失、故障、報損、報廢。報廢裝置必須上繳報廢品。裝置丟失須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並由相關責任人按價賠償。裝置領用人須在規定的“裝置退庫地址”退回裝置。

  二、裝置回收後檢驗制度

  出隊結束後,由總教官負責協調和組織教官回收裝置。裝置回收後檢驗步驟如下:

  1、根據《出隊用品名細表》清點回收裝置的數量。確認裝置無丟失。

  2、根據《出隊用品名細表》檢驗回收裝置的質量。確認裝置無故障、無報損、無報廢。如有以上情況,則在《出隊用品名細表》上分類登記。

  3、按以下類別要求對回收裝置進行後處理:

  (1)首先檢查裝置被汗液浸溼情況,如裝置被汗液浸溼需及時晾曬,以免汗液對裝置聯線造成腐蝕。

  (2)接收器材類:背心恢復至標準狀態,標準內容包括:裝置與裝備包也要對號入座,將裝備疊放整齊後放入裝備包底部,裝置平放於包內顯示窗面朝上,裝置天線朝向應與包的拉頭方向一致。目的是為避免裝置天線折損而影響裝置的使用效果。另外注意裝置的連線不應有纏繞或打結,頭盔/布帽應平扣在裝置之上,頭盔的帽沿應朝向裝置的電池袋方向,這樣可以防止頭盔護耳擠壓裝置的背部接收器。

  (3)發射器材類和會員發射器材類:將槍械按編號放入對應的裝備袋內。

  (4)配套器材類:關閉所有用電裝置電源。對講機要全部關閉電源。將配套器材類裝置按編號放入對應的裝備袋內或服裝架上。

  (5)服裝護具類:將手套按雙分類。將“需要清潔”和“不需要清潔”的服裝護具類裝置分類。將服裝護具類裝置捆紮整齊。

  (6)其他類:醫藥箱中使用的藥品進行登記。

  (7)消耗品類:消耗品類裝置在使用中應避免浪費。消耗品類裝置在使用中未消耗的剩餘裝置應清點分類,全部退庫,禁止個人挪用。

  4、服裝護具類:

  上衣、褲子,每次退庫後必須進行清洗。其他服裝護具類裝置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酌情進行清洗。破損的服裝護具類裝置須用針線儘快修補。

  5、其他類:

  須保證醫藥箱中藥品的數量、質量和使用期限。須保證維修工具箱中維修工具的數量。

  三、裝置保管與存放制度

  1、庫房內禁止吸菸。

  2、庫房內禁止私接電線或用電裝置。

  3、人員離開庫房時必須切斷庫房內全部電源。

  4、禁止人員將茶水、飲料等液體帶進庫房,以免裝置進水受潮。

  5、裝置應分類整齊堆放,標示清楚,方便取用。裝置堆放應避免擠壓,以免裝置損壞。裝置堆放的原則為:

  (1)接收器材類:成套放入裝備袋在貨架存放。

  (2)發射器材類和會員發射器材類:碼垛存放

  (3)配套器材類:分類存放。

  (4)服裝護具類:服裝在貨架存放。其他放入裝備袋在貨架存放。

  (5)其他類:分類存放。

  (6)消耗品類:分類存放。液體不準在庫房存放。

  6、庫房鑰匙由專人保管,非授權人員禁止進入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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