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採購合同(精選15篇)

產品採購合同(精選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產品採購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產品採購合同1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商業貿易提供豐富、鮮活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名稱

  品種

  數量(公斤)

  等級

  單價(元/公斤)

  金額(元)

  第二條: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無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包裝

  (1)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2)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3)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4)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5)包裝物由乙方提供,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價格

  按合同價格執行,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變動時,按新價格執行或由當事人商議確定。

  第五條:訂單

  甲方應提前45-120天與乙方簽訂書面訂單。

  第六條:貨款結算

  (1)簽訂訂單時甲方支付訂單金額的 30 %給乙方;

  (2)乙方交付貨物給甲方,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給乙方。

  第七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的誤差,重量允許有 %的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支付退貨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貸款金額的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貸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貸款的,應按逾期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金額 %的違約金。

  (6)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挑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7)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逾期交貸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絕給甲方,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若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畢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產品採購合同2

  買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購買乙方貨物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的名稱、商標、品牌、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為便於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產品”、“貨物”、“貨”均指甲方向乙方採購的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 合同標的質量

  2.1 交付貨物的質量應符合產品製造廠商有關技術手冊、產品說明書的標準,並且不低於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

  2.2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是產品原生產廠商製造的,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甲方在採購時提出的工作需求。

  2.3 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硬體或軟體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因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操作指導有錯誤而使貨物不能達到購銷合同規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乙方應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和損壞的產品硬體或軟體,使貨物執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由此發生的退貨、換貨、運輸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 98%。

  2.5 乙方提供貨物採用廠商出廠包裝,並且符合該貨物的包裝運輸要求,能防潮、防震,確保運輸安全,在甲方驗收前不得拆封,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 )。甲乙雙方變更供貨品種、規格及數量時,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可作為雙方結算合同總價款的依據。

  第四條 送貨時間、方式、地點

  4.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時間:

  第一種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附件一約定的全部產品。

  第二種 本同簽訂後,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發出書面發貨通知,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產品。

  4.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方式:

  □第一種 甲方在乙方處自提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種 乙方代辦運輸,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種 乙方送貨上門並承擔全部運輸費。

  4.3 送貨地址: ;交貨聯絡人: ,電話: 。若甲方改變送貨地、聯絡人,應及時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貨時應同時提供貨物所有隨附單證和資料。

  第五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5.1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若甲方增加產品需求量,則在乙方確認後,支付增加貨物的價款。

  □第二種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 );貨物餘款在乙方全部供貨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清。

  5.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現金支付。

  第二種 銀行轉賬。乙方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支付的首筆貨款後,向甲方出具合同價款全額增值稅票據;並於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該次收取款項的財務收據。對未付款項,則雙方掛賬記錄予以確認。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6.1 乙方將附件列明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按質按量交付到約定地點。

  6.2 甲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貨物的種類、規格、數量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加蓋甲方或者其專案部印章及驗收人員簽字的收貨憑證;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6.3甲方對於已經驗收的產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12個月內提出。

  6.4 甲方對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應2日內給與更換,並承擔相關費用。

  6.5 數量和質量均符合合同約定,方為驗收合格。全部貨物經驗收合格後,貨物的風險轉移到甲方,此前貨物滅失、損壞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6.6如產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並立即通知乙方,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甲方驗收不符合要求時,視為乙方未交貨,乙方如約交付符合要求的貨物之日確定為乙方實際交貨日。因乙方換貨退貨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乙方逾期交貨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15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項,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7.2 驗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貨物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書面通知後 3 日內解決,同時按照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解決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提供產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驗收合格而免除責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權利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貨物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包括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若發生侵權事件,則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應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並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售後服務

  自全部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____個月的質保期(若產品說明書的質保期長於本合同約定時,則以本合同的約定期限為準),在質保期內乙方應提供本合同產品原廠家標準的售後服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 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檔案送交對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後三年內,若事先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雙方簽訂本合同的事實、本合同內容以及在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得到的對方的各種資訊。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協議”、單方“承諾”等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特快專遞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3.5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採購合同(三)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裝置的規格、數量、金額:

  本合同金額包含製作、運輸及稅費。

  二、專案實施及施工地點

  1、完工日期: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完成。

  2、施工地點: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整;

  2、付款條件及方式:乙方安裝完成 日內,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3、乙方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組織驗收,無異議當日即一次性付清

  全部貨款(定金相應衝抵貨款)。

  四、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裝置後,甲方應派出相關技術人員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的裝置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除錯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除錯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五、售後服務條款:

  乙方針對本專案的售後服務將嚴格參照各貨品廠家保修條例,全程上門服務。工程交貨驗收後壹年內免費。接到故障通知後4小時內響應,12小時內排除。保修期滿後,本公司可繼續提供維修和系統服務,並根據具體情況收取成本費用。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使用者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使用者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使用者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使用者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建築材料採購合同材料採購合同電子產品採購合同範本

產品採購合同3

  合同編號:

  甲方(採購方):吉林省大明肉業經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貨方): 身份證號: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農副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物名稱、數量、價款:

  格,無毒無害,符合我國關於本合同項下農副產品的相關質量標準。乙方不得從第三方購得農副產品並冒充乙方自種或自養所得交付於甲方。

  三、交提貨地方、時間、方式: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農副產品採取:口乙方送貨上門 口甲方自提的方式。

  提的方式提貨,則乙方應保證將農副產品妥善交付於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運人。

  四、運費承擔及運輸方式:運費由-----方,採用-----運輸方式。

  五、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口現金口支票 口電匯 口其它

  2、結算期限:口農自農副產品交付之日起 口當是結算; 口7天;口其它-----天內結清

  六、農副產品所有權: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農副產品所有權自乙向甲方交付時轉移於甲方所有。

  七、農副產品風險承擔:農副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農副產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擔。

  八、侵權責任:因乙方提供的農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而引起的侵權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連帶或墊付賠償責任後,乙方應向甲方清償甲方所支付或墊付的賠償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返本合同每於第二條約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種自養或質量不合格的農副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或退貨。

  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收乙方農副產品,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項下農副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向乙方退貨,乙方應返還甲方所付貨款,並按照本合同項下農副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及時將農副產品交付於甲方,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項下農副產品總價款---%的標準按日向甲方支付遲履行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延期交貨的情況下,決定是否接收。如甲方拒絕接收,乙方獨立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如乙方遲延交付農副產品的,則如該農副產品價格上漲時,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價格付款,如遇該農副產品價格下降時,則甲方有權按照該農副產品下降後的價格進行收購。

  十、免責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時,則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 因甲方企業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該企業分立、合併、解散、破產、產品升級、產業調整

  等)導致停業,致使甲方無法按約履行義務的;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無法按約履行義務的。

  十一、填寫本合同中的可選專案時,可在相關選項前的口中劃 予以確認,每組選項只可單選,多選無效。

  十二、解決合同爭議方式: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長春人民法院審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法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對上述免責條款乙方已經完全理解且無任何異議,無需甲方進一步進行解釋。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產品採購合同4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負責 礦石現貨的採購、洽談工作。

  二、乙方積極為甲方組織貨源,協助甲方做好礦石運輸、和質量把關。並最大限度保證甲方 對礦石數量的要求。

  三、甲方給予乙方每噸 元人民幣,作為乙方的採購佣金。

  四、採購佣金的結算方式:

  每1000噸結算一次。於甲方收滿1000噸礦石之日起,三日內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收滿合約規定數量礦石後,如未能在規定時間之內全額支付乙方採購佣金的,每拖欠 1天,甲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佣金總額的 作違約金;

  2、合約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取消乙方的採購代理權或把代理權轉給其他人。

  如違約,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期內採購總額 的違約金,補償乙方。

  六、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有效期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勞動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20 年 月日 簽約日期:20 年 月日

產品採購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二.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三.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元作為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尾款。

  四.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採購合同6

  供方:

  簽約地點:

  需方:

  簽約時間:

  一、質量要求:供方須提供質保書或貨產品化驗單,其品質應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貨物以幹基計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 %、扣減2元噸;S、P每增加0.0 %,扣減2元噸;Fe含量低於68%時,每低0. 扣減2元噸,如果Fe含量高於68%時,每高於0. %增加2元噸。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過磅為準,貨物運至需方院內後,需方在供方的監督下進行取樣化驗,如供方貨物不能達到上述約定的確質量要求,需方有權按第二條款約定從供方貨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化驗單出來當天提出並送權威部門複檢,複檢結果為最終結算依據,提出異議方應承擔皂民的複檢費用。

  六、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憑需方付磅單位、化驗單位結算。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簽約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

  供方: 需方:

  20xx年xx月xx日

產品採購合同7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訂購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1、裝置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乙方所提供的裝置為原廠包裝,包裝按原廠的有關規定執行,解釋權歸原廠。乙方負責貨物到達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的運輸,並承擔相應的貨物運輸風險。

  第二條裝置交付與驗收

  1、從本合同生效起,到乙方將裝置交付甲方止,本合同中所列的裝置的保管風險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將交貨物按合同所定的交貨地點交貨後,貨物的保管風險自動轉移至甲方,乙方不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

  2、驗收標準:依照原廠商標準,對本合同裝置清單所列產品的數量、質量進行驗收。

  3、驗收期限:甲方在收到貨當天內進行到貨驗收並向乙方提供驗收單,驗收以合同所列裝置清單為準,逾期未進行驗收或未向乙方提供驗收單,視為驗收合格。若驗收不合格,甲方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後及時進行解決,直到驗收合格。

  4、乙方提供的裝置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滿足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延期收貨。

  第三條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付款條件

  可選1甲方在貨到當日支付給乙方全部貨款,即。可選2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付合同總金額Xx%即。為定金,貨到後當天向乙方支付餘款即。

  第四條違約責任條款

  1、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者要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延遲交貨,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0、1%,賠償甲方。

  3、甲方不得延遲付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0、1%,賠償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條款

  1、如果因戰爭火災、水災、颱風、地震等依法視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無法按時履行義務時,不視為違約,待不可抗力消除後,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履行部分,但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2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即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5日內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補充合同後,可以變更本合同。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因不可抗力使協議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3、雙方按約定履行完合同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八條保密條款

  1、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第三方洩露合同內容及合同涉及的相關技術檔案。

  2、在整個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雙方業務、商務、技術秘密,雙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

  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任一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該會按其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仲裁。仲裁裁決應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如果甲方對本合同中第一條第二點涉及的有關原廠的規定有異議,必須在乙方交貨前三十天提出,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自願接受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條中所涉及的有關原廠的規定。

  第十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傳真合同經雙方確認簽署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採購合同8

  甲方(養殖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收購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水產品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產品養殖品種、數量、養殖期、養殖時間

  (一)養殖品種、數量:

  (二)養殖期、養殖時間:每年養殖_____期,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月_______日;第二期: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二、質量和檢驗標準

  (一)質量標準:

  1、水產品需鮮活,損失率小於___%;

  2、“藥殘”不超標,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

  3、符合相關要求:

  (二)檢驗標準、方法:養殖產品上市前15天,須由有資質的檢驗檢疫機構抽檢合格,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內容和辦法按有關標準、規範執行。

  (三)檢驗地點及期限:

  1、檢驗地點:

  2、期限:

  三、交售價格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到廠保護價: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產品合計:_________。

  (二)到廠市場價:雙方必須按上述到廠保護價的數量交售完畢才可按到廠市場價結算。雙方約定按下列條件確定市場價格:在交售產品時,如當天_________水產品批發市場同一規格產品價格的平均價高於保護價時,按平均價結算;若低於保護價的,按保護價結算。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一)交貨方式: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時間:

  五、捕撈、運輸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一)捕撈方式:在交售水產品期間,甲方憑乙方發出的捕撈通知單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撈、□乙方僱人捕撈。

  (二)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運送、□乙方派車運送。

  (三)捕撈和運輸費用承擔:

  六、水產品養殖要求及雙方協作關係

  (一)水產養殖的管理要求

  1、養殖場地透過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產品透過無公害認證;

  2、領取了水域灘塗養殖證等相關證照;

  3、遵守《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規範使用養殖投入物,使用健壯、不帶病原的良種苗種,使用不含激素飼料,不使用違禁藥物;

  4、遵守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關規定。

  (二)雙方協作關係

  1、種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種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標準的良種種苗給甲方養殖,種苗品種、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地點及期限_________,種苗由乙方負責運送、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

  2、飼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飼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飼料給甲方使用,飼料名稱、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資:

  4、種苗、飼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資成本價計算:

  5、甲乙雙方在約定交售水產品前20天,應相互溝通。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預先報告乙方作相應調整。

  6、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預先與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時間;

  7、甲方發現乙方扶持物資有問題,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8、種苗、飼料等扶持物資的款項(不計利息)由乙方從甲方水產品款項中抵扣。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交售價格實行二次結算,水產品交付後___天內按到廠保護價結算,達到約定得保護價數量後按市場平均價結算,第二次結算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養殖和交售水產品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返還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銀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需承擔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銀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疫檢驗未達標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價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捕撈,致使乙方派車到約定地點而無貨可收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運費;

  3、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要求,超捕或欠撈部分在計劃內_________%以上的,應承擔違約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應收購水產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產品價款_________%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外,無權要求甲方歸還扶持款。

  2、屬於乙方承運或請車代運的,在運輸途中造成水產品丟失的,應償付甲方實際損失。

  3、逾期支付貨款的,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逾期付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4、擅自在貨款中代扣甲方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費用的,應雙倍返還甲方。

  5、如因扶持物資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養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扣減相應部分的扶持款。

  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有限期限為______,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後。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產品採購合同9

  合同編號: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5.現場卸貨由 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元/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產品採購合同10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產品進貨協議書範本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於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供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需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獎勵 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 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交貨時間及地點

  略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於在簽訂;有效期至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需方:

  單位名稱: (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供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數量:(單位:噸)

  略

  注: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甲方若需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和期限供油,屬正常銷售的,其數

  量、價格、期限需經雙方重新書面確定。

  第三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乙方負責將油品運送至指定的地點。所有權及風險自甲方完成驗收時起轉移給甲方。

  運輸方式、到站及交貨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超過規定時間仍未送貨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選擇繼續履行合同,若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當日和簽訂合同當日價格較低價格為結算價格。

  油品驗收:

  1、驗收時間:乙方將油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後,甲方須及時到場監卸並驗收。

  2、數量驗收:油品的數量計量應以 雙方實際結算數 為準。

  3、質量驗收: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的石油產品標準執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該批次油品《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發生質量問題爭議,雙方共同委託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質量檢驗鑑定機構進行油品質量鑑定。鑑定油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還應當更換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該賠償損失。如鑑定的油品不存在質量問題,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應油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負責包換,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有關履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產品採購合同11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檔案一致,可附後)

  2.付款方式

  全部裝置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餘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裝置執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投標檔案承諾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除錯。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專案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檔案承諾內容)。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使用者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使用者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使用者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使用者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裝置後,乙方應在_________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_________監察審計部門、_________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裝置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除錯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除錯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絡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透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採購中心一份;

  相關的合同範本·採購合同書樣本·英文采購合同·原料採購合同·服裝採購合同·機械產品採購合同·煤炭訂購合同·工礦產品採購合同·標準採購合同範本·農藥採購合同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專案的招標檔案、投標檔案、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採購合同12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檔案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裝置、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專案現場”本專案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釋出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檔案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檔案(全部複製)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透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檔案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效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

  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端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專案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

  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複製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專案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裝置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執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專案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執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

  )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除錯、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裝置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透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

  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檔案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產品採購合同13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產品採購合同1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交(提)貨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方不能利用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共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 日

產品採購合同15

  甲方單位名稱(需方):

  乙方單位名稱(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合計(大寫):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於收到乙方產品日內支付乙方%貨款,剩餘貨款個月內付清。

  2.2乙方於貨款入賬後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後 日內乙方交付甲方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6、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需方):

  簽字:

  (蓋章):

  日期:

  乙方單位名稱(供方):

  簽字:

  (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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