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遙殺人案》文言文原文註釋翻譯
《李遙殺人案》文言文原文註釋翻譯
在我們的學習時代,大家都背過文言文,肯定對文言文很熟悉吧?文言文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漢語書面語言組成的文章,“五四”運動以前漢民族所使用的語言。是不是有很多人在為文言文的理解而發愁?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李遙殺人案》文言文原文註釋翻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作品簡介
《李遙殺人案》是一篇寓言故事。惡有惡報、善有善終或者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作品原文
李遙殺人案 (李遙買杖)
隨州大洪山人李遙,殺人亡命。逾年,至秭歸,因出市,見鬻柱杖者,等閒以數十錢買之。是時,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執遙驗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備至。遙實買杖,而鬻杖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詰其行止來歷,勢不可隱,乃通隨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作品註釋
1、隨州:地名,在今山西介休縣東。
2、逾年:第二年.
3、秭歸: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
4、至:到
5、數:幾
6、是:這
7、適:正好,恰好
8、為:被
9、驗:檢驗
10、榜掠備至:受盡拷打。
11、實:確實
12、通:押送到。
13、敗:敗露。
14、怪:對..........感到奇怪
15、甚:副詞,很,非常
16、操:拿著,握在手裡
17、隱:隱瞞
作品譯文
隨州大洪山鎮有個叫李遙的人,他殺了人後就逃亡外地。過了一年,李遙來到秭歸,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個在出售柺杖的人,因為價錢便宜,就用幾十枚銅錢買了下來。這時秭歸城中恰好又有一個村民被人所殺,官府正在急於抓捕兇手。被害人的兒子在街上看見李遙,識出了柺杖,說:“這是我父親的.柺杖。”於是就向衙門報了案。衙役們把李遙逮住,經驗證,果然是被害人的柺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盡了。李遙確實是買的柺杖,然而賣柺杖的人已不見了,李遙無法還給自己清白。官府於是又對李遙進行審問,問李遙是哪裡人,李遙知道無法隱瞞,就說出自己的真實住址。秭歸縣衙與隨州地方官府取得聯絡後,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殺人潛逃的嫌犯,於是大洪山殺人案告破。最終不知道那個賣柺杖的人是誰。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柺杖的人,就此牽連到他的過去導致隱情敗露,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蹺啊。
文學常識
選自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十一 》
說“官”。在古代,做官的可統稱為“官吏”,但有時“官”與“吏”是兩個概念。“官”是朝廷任命的,縣官為七品銜,俗稱芝麻官。上文“遂告官”,此“官”指官府,官府的頭頭就是縣令或州官。而“吏”是官府中的辦事人員或差役。上文“吏執遙驗之”中的“吏”,即差役,實際上是“吏執遙令(縣官)驗之”。又,《石壕吏》:“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其中“吏”也是指差役。
閱讀訓練
1、解釋:
①亡:逃亡
②逾:超越,超過
③市:市場
④適:適逢
⑤備:都,盡
⑥詰:責問,追問
2、翻譯:
①遙實買杖,而鬻仗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
譯:李遙確實買的是柺杖,然而賣柺杖的人已不見了,他最終無法給自己辯白。
②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譯: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柺杖的人,就此觸及到他的過去導致隱情敗露,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蹺啊。
3、李遙買杖最終導致案情暴露,這一事件告訴我們了我們什麼道理?
答:惡有惡報、善有善終或者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