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同河間人》文言文翻譯

《道同河間人》文言文翻譯

  “文言是指以先秦口語為基礎而形成的上古漢語書面語言以及後來歷代作家仿古的作品中的語言”。文言文,也就是用文言寫成的文章,即上古的文言作品以及歷代模仿它的作品。下面小編收集了《道同河間人》文言文翻譯,供大家參考。

  閱讀下面文言文,回答問題:

  道同,河間人。其先蒙古族也。事母以孝聞。洪武初,薦授太常司贊禮郎,出為番禺知縣。番禺故號煩劇①,而軍衛尤橫,數鞭辱縣中佐吏,前令率不能堪。同執法嚴,非理者一切抗弗從,民賴以少安。未幾,永嘉侯朱亮祖至,數以威福撼同,同不為所動。土豪數十輩抑買市中珍貨,稍不快意,輒巧詆以罪。同械其魁通衢,諸豪爭賄亮祖求免。亮祖置酒召同,從容言之。同厲聲曰:“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亮祖不能屈也。他日,亮祖破械脫之,借他事笞同。富民羅氏者,納女於亮祖,其兄弟因怙勢為奸。同覆按治,亮祖又奪之去,同積不平,條其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訕傲無禮狀。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誅同。會同奏亦至,帝悟,以為同職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骨鯁可用,復使使宥之。兩使者同日抵番禺,後使者甫到,則同已死矣。縣民悼惜之,或刻木為主祀於家,卜之輒驗,遂傳同為神雲。當同未死時,布政使②徐本素重同。同方笞一醫未竟,而本急欲得醫,遣卒語同釋之。同岸然曰:“徐公乃亦效永嘉侯耶?”笞竟始遣。自是上官益嚴憚,然同竟以此取禍。——《明史》

  【注】①番禺故號煩劇:番禺從前以事物多而雜亂聞名。

  ②布政使:明代官名,為一省的行政長官。

  1、下列各句中加點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前令率不能堪 堪:勝任

  B、同械其魁通衢 械:用刑具綁縛

  C、其兄弟因怙勢為奸 怙:依靠、依仗

  D、後使者甫到 甫:剛剛

  2、比較下列兩組句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判斷正確的一項是()

  ①數以威福撼同 ③條其事奏之

  ②輒巧詆以罪 ④帝不知其由

  A、兩個“以”相同,兩個“其”不同

  B、兩個“以”不同,兩個“其”也不同

  C、兩個“以”不同,兩個“其”相同

  D、兩個“以”相同,兩個“其”也相同

  3、以下句子分別編為四組,全都說明道同剛正不阿的一組是()

  ①數鞭辱縣中佐吏

  ②非理者一切抗弗從

  ③數以威福撼同,同不為動

  ④稍不快意,輒巧詆以罪

  ⑤同積不平,條其事奏之

  ⑥笞竟始遣

  A、①②③⑤ B、②③④⑤ C、①②④⑥ D、②③⑤⑥

  4、下列敘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

  A、道同作番禺知縣,不像以往縣令那樣處於被動局面,而是嚴明執法,使當地百姓能夠過上稍微安定的生活。

  B、道同嚴懲不法土豪。權貴朱亮祖接受土豪賄賂,擺下酒宴向道同說情,被道同嚴辭拒絕。道同也因此遭到朱亮祖的報復。

  C、道同雖然只是個小官吏,卻敢上書談論大臣不守法紀的事。因此,皇帝看過道同的奏本後,認為道同為人正直。但是最終,道同還是因為皇帝的命令而被錯殺了。

  D、道同在世時是有求必應,因此,百姓紛紛傳說道同為神靈。道同死後,百姓紛紛悼念痛惜他,甚至有的百姓將道同的牌位立在家中,以寄託哀思。

  昭王曰:“寡人將誰朝而可?”郭隗先生曰:“臣 聞 古 之 君 人 有 以 千 金 求 千 裡 馬 者 三 年 不 能 得 涓 人 言 於 君 曰 請 求 之 君 遣 之 三 月 得 千 裡 馬 馬 已 死 買 其 首 五 百 金 反 以 報 君 君 大 怒 曰 所 求 者 生 馬 安 事 死 馬 而 捐 五 百 金 涓 人 對 曰 死 馬 且 買 之 五 百 金 況 生 馬 乎 天 下 必 以 王 能 市 馬 馬 今 至 矣 於 是 不 能 期 年 千 裡 之 馬 至 者 三。今天誠欲致士,先從隗始。隗且見事,況賢於隗者乎?豈遠千里哉?”——《戰國策·燕策》

  5、請用斜線為上段加線文字斷句。

  6、請翻譯上段加線文字。

  參考答案:

  1、A(A項中,“堪”應解釋為“承受、忍受”)

  2、A(①、②中的“以”都解釋為“用”;③中的“其”解釋為“他的”,④中的“其”解釋為“其中的”。)

  3、D

  4、C(C項錯在,富民羅氏並非娶了朱亮祖的女兒,而是送一美女給朱亮祖。)

  5、昭王曰:“寡人將誰朝而可?”郭隗先生曰:“臣聞古之君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馬者,三年不能得。涓人言於君曰:‘請求之。’君遣之。三月得千里馬,馬已死,買其首五百金,反以報君。君大怒曰:‘所求者生馬,安事死馬而捐五百金?’涓人對曰:‘死馬且買之五百金,況生馬乎?天下必以王能市馬,馬今至矣。’於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馬至者三。今天誠欲致士,先從隗始。隗且見事,況賢於隗者乎?豈遠千里哉?”

  6、燕昭王說:“我應當拜訪誰才好呢”郭隗先生說道:“我聽說古時有一位國君,想用千金求購千里馬,可是三年也沒有買到。宮中有個近侍對他說道:‘請您讓我去買吧。’國君就派他去了。三個月後他終於找到了千里馬,(可)馬已經死了,(但)他仍然用五百金買了那匹馬的腦袋,回來向國君覆命。國君大怒道:‘我要的是活馬,哪有為了匹死馬而白白費掉五百金的?’這個近侍對君王說:‘買死馬尚且肯花五百金,更何況買活馬呢?全天下的人一定都認為您想買千里馬,千里馬如今就要到了。’於是不到一年,三匹千里馬就到手了。現在如果(您真的)想要招納人才,就請從我開始吧。我尚且被(您)重用,何況那些勝過我的人呢?(他們難道還會嫌)千里的路程太遙遠了嗎?”

  《道同河間人》文言文翻譯:

  道同是河間人,他的祖先是蒙古族。道同侍奉母親因為孝敬而聞名。洪武初年,被推薦任命為太常司贊禮郎,調出作番禺知縣。番禺此前以事務雜亂難理而聞名,而且防守當地的軍士尤其蠻橫,他們多次鞭打羞辱縣中的副佐官吏,以前的縣令全都不能忍受。道同執法嚴明,不合道理的事情一律抗拒不聽,人民依靠他才稍微過上安定的生活。不久,永嘉侯朱亮祖到了,他多次用權勢想操縱道同,道同沒有被動搖。有錢有勢的幾十個惡霸壓低價格購買集市上的珍貴物品,他們稍不如意,就用各種罪名誣陷別人。道同用刑具銬住他們中領頭的在四通八達的道路上(示眾),各個惡霸爭著賄賂朱亮祖求他給免罪脫身。亮祖設酒席召來道同,語氣和緩地(與他)說這件事情。道同聲音嚴厲地說:“您是大臣,怎麼能受小人的役使呢?”亮祖不能使他屈服。一天,亮祖打破了腳鐐和手銬把那個領頭的惡霸放走了,他還藉口別的事情用板子打了道同。一個姓羅的富民,送美女給朱亮祖,他們兄弟於是依仗權勢作壞事。道同還是追究懲處了他們,朱亮祖又把他們搶了回去。道同鬱積不平之氣,分條陳述朱亮祖的壞事上奏朝廷。道同的奏章還沒到,朱亮祖揭發道同譏諷傲慢不重禮節情況的奏章就先到了。皇帝不知其中的.緣由,於是派使臣誅殺道同。正趕上道同的奏章也到了,皇帝才明白了,認為道同的職位雖低,卻敢於指出大臣不法的事情,他這個人耿直可用,又派使臣寬恕道同。兩個使臣同一天到達番禺,後面的使臣剛到,道同已經被殺了。縣民哀悼痛惜他,有的人刻木頭做成牌位在家中祭祀,問卜事情總是應驗,於是傳說道同成了神。當道同未被殺死時,布政使徐本向來敬重道同。一次,道同正打一個犯法醫生的板子,還沒打完,可是徐本急著想要找那個醫生,派了士兵告訴道同釋放他。道同嚴厲地說:“徐公竟然也效法永嘉侯嗎?”打完了板子才送走那個醫生。從此,上級官員更加畏懼道同,然而道同終究因此召來了災禍。

  拓展:《明史簡介》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歷史。

  清朝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設立明史館,編纂《明史》,因國家初創,諸事叢雜,未能全面開展。

  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編纂得體、材料翔實、敘事穩妥、行文簡潔為史家所稱道,是一部水平較高的史書。這反映出編者對史料的考訂、史料的運用、對史事的貫通、對語言的駕馭能力都達到較高的水平。

  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編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記述之完善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明史》雖有一些曲筆隱諱之處,但仍得到後世史家廣泛的好評。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31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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