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嫻散文作品選讀
張小嫻散文作品選讀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接觸過散文吧?散文是一種常見的文學體裁,取材廣泛,藝術表現形式豐富多樣。你知道怎麼才能寫好散文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張小嫻散文作品選讀,歡迎大家分享。
吃魚的伴兒
我愛吃魚,已經到了無魚不食的程度,不管是深海魚、七日鮮、紅斑、海鱸魚、紅鱒魚、河鰂魚,或是罐頭沙丁魚和豆豉鯪魚,我都愛吃。每年六月到八月,最好吃的是烤魚,又名香魚;九月到翌年三月,還有更好吃的一種魚,來自北海道,叫比喜知次。
吃魚,得找個伴兒。一條蒸魚,最好吃的是魚頭和魚尾,那麼,誰來吃其餘的部分呢?當然是陪你吃魚的那個人。你吃魚臉頰和魚下巴吃得津津有味的時候,是他乖乖吃光嫩滑的魚身。
吃魚肉時,兩片同樣的魚肉總不會一樣漂亮,你吃看起來比較漂亮、比較肥美的那一片,剩下來的那一片,自然又屬於陪你吃魚的那個伴兒。
要是一條好吃的魚偏偏多骨,替你挑魚骨的,或者教你怎麼挑魚骨的,當然也是陪你吃魚的那個人。
萬一有一條魚,像東海的比目魚,從頭到尾都好吃,那麼,誰會犧牲自己讓你多吃一點呢?除了陪你吃魚的那個人,還會有誰?一條蒸魚吃到最後,就數粘在魚骨上的肉最好吃了,那麼,誰會體貼地把那些魚肉刮下來夾到你的碟子裡,讓你拌著飯吃?你已經猜到是誰了。
一個男人肯陪你吃魚、看你吃魚,也讓你吃魚吃到這麼自私和驕縱的程度,他無疑是你最好的伴兒了
男同學的愛
我小學唸的是男女校,直到今天,我還記得幾個男同學的名字,他們都是我最好的玩伴,是不是跟我拳來腳往。上了中學,考進一所女校,再沒有男同學。直到後來念傳理系,我終於又有男同學做伴了。
在傳理系裡,男生是稀有動物,有兩個跟我特別投機。他們其中一個曾經送我聖誕卡,做功課會幫我多做一份?另外一個,是我們所有女孩子都愛欺負的物件。他人太好了,我們看見他,都會把自己的書包塞給他,要他替我們當苦力。
畢業之後,那個常年欺負替女生拎書包的男同學,背起自己的揹包去歐洲流浪,一去多年。直到三年前,我寫小說,要做些資料蒐集,聽說他回來了,於是去找他。
他已經禿了頭髮,比以前胖了一圈,還養了個小肚子。看到我時,他驚訝的說:“為什麼你沒變?”他也沒變,還是我記憶中那個對人生無慾無求,又有點傻氣的男同學。那天晚上,我們在茶餐廳吃飯,他告訴我他結婚了,妻子在國內,剛剛為他生了一個兒子。他喜孜孜地給我看兒子的照片,我一時心直口快,說: “啊……你兒子不像你。”他一點兒都不生氣,笑呵呵地說:“不是也有一點像嗎?”
三年了,答應過會找他,卻又把他忘了。至於那位送我聖誕卡的男同學,也多年沒見面了。然而,在我心中,不管他們變成什麼樣,胖了或者老了,終究是當年那個青春煥發的男同學。他們讓我體會到了男女之間,除了愛情和友情,還有一種純真的同窗之愛。這種愛,不會被歲月消磨掉。
什麼是青春
一個十六歲的男孩子問我,什麼是青春。
這個問題多傻啊!他現在擁有的不就是青春嗎?
青春是膽子既大,膽子也小。
你會大著膽談一場沒有結果的愛情,愛一個所有人都認為你不該愛的人。
你卻又沒有膽量向你喜歡的人表白,只敢躲在遠處卑微地暗戀他。
你會大著膽子開快車,日後回首當時,才慶幸自己沒有死掉。
你卻又沒有膽量攔住你暗戀的那個女孩子,不讓她坐上另一個男人的跑車。你只能寒傖的杵在那兒,眼巴巴看著那輛名貴跑車載走了你的夢中情人。
你會大著膽子背起書包,跟好朋友浪跡天涯,不知道什麼是危險。
你卻始終沒有膽量告訴身邊那個好朋友,你一直喜歡她。你壓根兒就不相信男人和女人可以成為知己。你是為了跟她成為戀人才接近她。
這樣的你雖然很差勁,不過,她那麼迷人。你怎捨得只跟她做朋友?
青春是身影既高大,身影也渺小。
年紀比你老大的人都告訴你,你手上擁有一大把可以浪擲的青春,於是,你驕傲地認為三十歲已經很老,到了四十歲真的不該再活下去。你會殘忍地對一個想追求你的男人說:
“你差一點就老得可以當我的爸爸了。”
然而,青春也是你的弱點。
誰會知道你的看法?
你擁有吹得彈破的皮膚和沒有贅肉的身體,卻沒有金錢和權力。這兩樣東西,通常也不會跟青春痘一起到來。
太老了
一個男人向我搖頭嘆息:“唉,她還以為自己是萬人迷,向我施展渾身解數,要我入股她那家公司。她的確是萬人迷,不過,那是二十年前的事。”
“那你怎麼做?”
“敷衍一下她啊!你到了她那個年紀,可不要那麼沒有自知之明。”他笑著說。
女人的悲哀,是到了應該把自己收起來的時候,依然要站到臺前。即使是大美人,頂多也只有二十年的風光。歲月不饒人,好好珍惜下來,再不肯退下來,會成為笑柄。
我見過一個六十多歲的過氣美人向一個四十歲的男人撒嬌,當然沒成功。要是她還選擇去迷惑一個比她年紀大的男人,倒還算是聰明,可是,許多女人,到了一把年紀,還企圖去迷惑比她年輕的男人。
每個女人都會老,一個女人看到另一個女人被人取笑老,不免有“他朝君體也相同”的感慨,笑不出來。
一個十八歲的女孩說:“三十歲太老了。”一個三十歲的女人說:“五十歲太老了。”女人到了什麼時候才算太老啊?應該這樣說--每當她企圖去迷惑一個她年輕很多男人,她便太老了。
它的爛漫,或是它的雕零
我從來不相信“心境青春人就青春”這一套。一個老人的內心再怎麼青春,終究是老人。一個年輕人的內心再怎麼早熟怎麼蒼老,他始終年輕。
說“心境青春人就青春”,只是用來騙自己。一個不再年輕的人可以打扮青春,甚至得天獨厚,外貌比真實年齡看上去年輕得多,但是,他的歲數畢竟並不年輕。一個少女,也許打扮老成,喜歡用大人的口吻說話。但她心底還是個少女,改變不了。
為什麼老是要證明自己青春或者拚命抓住青春的尾巴?青春沒那麼好啊。要是青春真的有那麼好,那時你為什麼總是容易憂鬱?為什麼你會比現在愚蠢?為什麼你總是有很多不滿。總是覺得沒人理解你?總是愛著另一個你不怎麼看得起的人。那時候,你總是死死地愛著一個現在看來毫不值得的人。
要是青春有那麼可愛,你那時候為什麼沒有聰明到好好珍惜它?
人就是這麼賴皮,要等到手上已經沒有青春了,才說青春是一種心境。那些年輕的人才不會認同你。
我從來就沒覺得青春很好,也沒有覺得老了有什麼好。花開花謝,它的爛漫,或者是它的凋零,只是一個過程。
誰笑到最後
我起步比別人早,那一年,剛剛考完大學入學試,一天,無意中在報紙上看到電視臺招聘編劇的廣告,於是大著膽子寫信去應徵,壓根兒就沒想過會得到面試的機會。同年六月,當其他同學還在放暑假,我已經在廣播道無線電視上班了。到了十月,我正式開始了三年半工半讀的生活。
說是“半工半讀”,其實我是全職學生,也是全職編劇,還兼職寫電臺短劇,電影劇本和臺灣電視劇。大學畢業前的一年,我已經拿著寫臺灣電視劇賺回來的錢付房子的首期。不過,假使可以從頭來過,我會寧願專心讀書,然後專心工作。那時候的我,忙於工作和賺錢,常常蹺課,三年的大專生活,幾乎沒留下任何美好的回憶。
比起上學,我更喜歡上班。在學校,我沒有幾個談得來的同學。在電視臺裡,我倒有很多朋友。我很少在學校飯堂出現,嫌那裡的食物難吃,比同學會賺錢的我通常在廣播道的餐廳出沒。當年,那兒有一家很著名的粥麵店,一個寒冬的夜晚,我跟一位副導演朋友和劇組的人在店裡吃飯,跟我們一塊的還有一位女演員。漂亮大方的她當時已經很紅,但完全沒架子,看到年紀最小又害羞的我,她不斷給我夾菜,讓我留下難忘的印象。然而,幾年後,年輕的她卻因病逝世了。我們也只吃過那麼一頓飯。
我起步比別人早,但我不敢說我贏了,人生是一場長途賽,要看看誰笑到最後。我中學時有一個要好的同學,她因為爸爸過身而被迫輟學,中六還沒念完便要出來工作。一天晚上,我跟她在電話裡聊天,那時,我已經一邊讀書一邊在電視臺上班。我記得,她說著說著突然嘩啦嘩啦地哭起來,喘著大氣跟我說:“為什麼你這麼幸運?你好幸運啊!”雖然我當時沒說過什麼,但是,看著她因為我的際遇而悲傷,我是又難過又尷尬。
然而,幾年後,她終於儲夠了錢,考上師範學院,念她一直喜歡的美術系。如今,她已經是一位中學教師,也擁有自己的家庭。
她起步比我晚,走的路也比我崎嶇,但她還是完成了自己的夢想。比起那位曾經細心為我夾菜的女演員,比起那些早逝的生命,我們是多麼的幸運,因為我們還可以選擇,我們也有機會後來居上。
愛情的餐桌
愛情從餐桌開始,也在餐桌上消逝。
第一次約會,總是離不開餐桌。
也許是兩個人一起吃的.一頓晚飯,也許是一杯咖啡,也許是喧鬧酒吧裡的一杯雞尾酒。
這樣的第一次,我們總是努力展現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從此以後,我們在餐桌上共度無數時光。
當然並不是每一次都快樂。
我記得我在餐桌邊流過不少眼淚。但是,明天的明天,我們還是會一起吃飯,忘了流過的眼淚,忘了上一次為什麼吵架。
直到一天,我們不再相愛了,一起吃的最後一頓飯變成了最後晚餐。
有人說,只要把活著的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活,便會快樂許多。
可是,當你愛著一個人的時候,根本就不可能把和他一起吃的每一頓飯都當成是最後晚餐。
我們總是希望永遠沒有最後晚餐。
要是可以,我要一直跟你吃到永遠,看著我們彼此在餐桌上漸漸凋零,眼睛老了,看不到賬單上的小字,胃口小了,只能吃那麼一點點,牙齒終於也掉光光了。
到了那一天,我但願我是首先倒下去的那一個。就像認識你以後我們一起吃的每頓飯那樣,我喝不完的酒,這一天,你也替我幹了吧。
情之所終
你相信一見鍾情嗎?
這個世界上,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呢?你以為你的故事不平凡,之後,有一天,你發現周遭有更多不平凡的故事,你不過是芸芸眾生其中之一。
有的時候,發生在你身上的事,又偏偏比小說和電影更曲折、更復雜。大部分的小說都是虛構的,然然而,虛構的故事竟然有一天會在現實人生中發生。
原來,只要有人的地方,便沒有不可能的事。既然有一見如故,為什麼不會有一見鍾情呢?
科學一點來說,兩個人第一次見面便愛上對方,也許是荷爾蒙作祟。荷爾蒙又稱為第六感官,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化學對話。我們嗅到了彼此的荷爾蒙,便無法抑制的想要互相接近。這種反應,超越了邏輯思維,譜出了浪漫之歌。
哲學一點來說,一見鍾情也許是叔本華先生說的“生命意志”吧?
叔本華先生認為,愛情的終極目標,不過是養育下一代,延續人類未來的生存。正是這種生命意志,你會無可救藥的愛上一個不期然而遇的人,因為你認定只有他可以與你創造出最完美的下一代。
哲學畢竟有比科學不浪漫的時候。然而科學縱使浪漫,也比文學遜色。作家都傾向相信一見鍾情。不為什麼,無須解釋,人生就是有許多意外。
我相信一見鍾情嗎?我想,在一見之前,已經累積了許多夢想和期待,之後某天,在茫茫人海中,我們遇上了,才會鍾情。情之所鍾,不過是圓夢。
醒得像一隻豬
在書店裡買了韓少功著的《馬橋詞典》,書以詞典的方式著述馬橋這個小鎮的一些故事。韓是中國作家協會主席,也是米蘭·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的中譯者,我喜歡他的文字,看到他的書,立刻就買下來了。
“馬橋”是早年屈原流放之地。這個小鎮上的一些用語跟中國其他地方有點不同。譬如,我們常常說的“醒”,是理智聰明的意思。香港人就愛說某某很醒。可是,在馬橋,“醒”的意思剛好相反。“醒”就是愚蠢。馬橋人罵人時會說:“醒得像一隻豬!”
“醒”的相反是“覺”。“覺”才是聰明。“覺”是“覺悟”,“睡覺”,在馬橋人看來,甦醒是愚蠢,睡覺倒是聰明。
我們不是常常說“醒覺”嗎?曾經愚蠢,才會變得聰明。人們自以為很醒,當他覺得自己很醒,其實他已經變得愚蠢。從“醒”到“覺”是一條漫長的路。有些人一輩子也很“醒”,從來去不到“覺”的境界。我沒到過馬橋,但這個鎮的人果然有智慧。
“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
大家都以為“醒”是最好的,誰能明白“覺”的難能可貴?你和我,都做過一些愚蠢的事吧?哪一天,我們才會覺悟?我太喜歡這個“覺”字了,它比“醒”含蓄而深遠。
思念裡的流浪狗
那天晚上跟男朋友分手,從他家裡跑出來的時候,她看到一頭流浪狗瑟縮在天橋下面。它全身溼透,樣子很可憐。她把它抱了回家。從此以後,她跟狗相依為命。
沒有男人的日子,她把她的愛全都放在那頭狗身上。它是她唯一的依伴。幸好有它,她才沒有那麼孤單。她剛從男朋友家裡走出來就碰到它,她深信這是命運的安排。
她把狗照顧得很好。狗健康成長,毛色光亮,活潑俏皮,每個朋友都說她的狗很可愛,沒有人相信它曾經是一頭流浪狗。
可是,她自己卻沒有胖起來。離開男朋友之後,她瘦了整整十二磅。那天晚上,她和狗一起照鏡子,狗愈來愈胖,她愈來愈瘦。為什麼會這樣?
忽然之間,她明白了。
狗不會瘦,因為它不會思念。
人會瘦,因為他思念別人。
離開那個男人一年多了,她還沒有忘記他。睡覺的時候、洗澡的時候、吃飯的時候,她還是會想起從前的日子。她以為可以不再想他,但是她做不到。她從他家裡走了出來,卻沒有從他的陰影走出來。
人總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裡做一頭可憐的流浪狗。
張小嫻筆下的小說人物相信愛情的真實存在,相信真愛的純潔,所以追尋愛情,甘願喝下愛情這杯“毒酒”。張小嫻相信並追求愛情,認為愛情是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甚至認為“愛情是自我提升和自我圓滿”,即把愛情提到了與人生同等的高度,感悟愛情即領悟人生、完善自我,賦予了愛情以人生的意義。
最難承認的
最難承認的,並不是自己的錯誤,然而是心裡的妒忌。“我嫉妒”比“對不起”更難啟齒。
愛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很願意說“對不起”。既然我錯了,希望你不要生氣。因為愛你,所以這一點點的自尊可以放在一旁。
然然而,嫉妒卻與自尊無關。嫉妒裡,也許有一部分的自卑吧。我並不希望你瞭解我的自卑和脆弱,這是我自己也幾乎無法面對的事情。
為了掩飾自己的嫉妒,我們不是胡亂找藉口發脾氣便是假裝有風度。
我一連發了幾天的脾氣,找不到理由,以為我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以為女人每個月總有幾天非常可怕。然而其實,我是在嫉妒。嫉妒些什麼?或許是嫉妒一些你認為可笑和不可能的事情,比如你和其他女人的關係、你對其他女人的讚美。
女人的本領,是把一些事情想象成真,之後涕淚漣漣,好不淒涼。我不知道你愛的我是個嫉妒心如此重的女人。因此,我發瘋的時候,我寧願承認我的更年期早來了二十年,然而不是心胸狹窄。
女人不想承認妒忌,也許還有這許多的理由:我不想你知道我多麼在乎你,多麼害怕失去你。我不想你沾沾自喜,也不想長他人志氣。我不想變成一個小心眼兒的人。我更不想的,是你以後可以利用我的妒忌來氣我。
所以,我滿懷妒忌的時候,我還是瀟灑地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