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一句一翻譯

魚我所欲也一句一翻譯

  《魚我所欲也》屬於文言說理文,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只有放棄魚而選擇熊掌了。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命是我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的話,那麼我就犧牲生命而選擇正義了。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bì)也。

  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災禍我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如果人們想要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麼手段不可用的呢?

  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

  假使人們所厭惡的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有什麼不可用呢?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

  透過某種方法就能保全生命卻不採用;透過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卻不採用。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

  那是因為他們想要的,有勝過生命更寶貴的東西;他們所厭惡的.,有超過死亡的事,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不僅僅是賢能的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能的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簞(dān)食,一豆羮(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

  一筐飯,一碗湯,得到它就可生存下去,得不到就會死亡。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別人吃,過路的人也不會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高官厚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那麼,高位厚祿對於我有什麼益處!

  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與(yú)?

  是為了住宅的華美、妻妾的侍奉和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我嗎?

  鄉(xiàng)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

  從前為了禮儀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華美的住宅卻接受了它;

  鄉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wéi)之;

  從前為了禮儀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

  鄉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從前為了禮儀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就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也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他的本性。

  簡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慾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於生,必須捨生取義。還強調指出“非獨賢者有是心(捨生取義之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人如果經不住萬鍾、宮室、妻妾、施恩的誘惑,必然會“失其本心(捨生取義之心)”。[2]

  《魚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捨生而取義者也”。這當中的“義”和文章最後的“此之謂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按現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為“廉恥之心”)。因為人只有擁有“羞惡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線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範圍所不接納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於生”的事,這樣才能不被“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識窮乏者得我”所誘惑,而像“不食嗟來之食”的人一樣,內心有一種凜然的“義”。

  主旨

  《魚我所欲也》文字身的結構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當是:人皆有“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如果把《魚》文分成三段來分析,是不難說明這一觀點的。本文邏輯嚴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對比等修辭手法的運用,使語言生動、流暢,氣充詞沛,頗具說服力。

  整體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義”不能兼顧的情況下,應該捨生取義的觀點,並且進一步指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義”上有虧的人不過是喪失了他們的“本心”罷了。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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