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朗讀斷句

魚我所欲也朗讀斷句

  孟子主張“捨生取義”,宣傳了“性善論”。對後世有深遠的影響,其中代表性的一篇文言便是《魚我所欲也》,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魚我所欲也》的斷句劃分,供大家參考理解。

  《魚我所欲也》的朗讀節奏劃分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與(yú)?鄉(xiàng)/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鄉/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wéi)之/;鄉/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還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所以有禍患(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沒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做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可以生存卻不採用,按照這種方法可以躲避禍患卻不去做。是因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就是義),有比死亡更厭惡的東西(那就是不義)。不僅僅是賢人有這種思想,每個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道德不丟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吃),就是過路的飢餓的人都不會接受;用腳踢著給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義就接受了,那麼這種高位厚祿對我有什麼益處! 是為了宮室的華美,為了妻妾的侍奉,為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如今卻為了所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不可以停止嗎?(如果不停止的話,)這就是所說的喪失了人本來的思想,即羞惡之心。

  《魚我所欲也》鑑賞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於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捨生取義。

  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孟子·告子上》)又說:“義,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萬章下》)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捨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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