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希崇,字德峰,幽州薊縣人也”閱讀答案解析及原文翻譯

“張希崇,字德峰,幽州薊縣人也”閱讀答案解析及原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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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希崇,字德峰,幽州薊縣人也。父行簡,假薊州玉田令。希崇少通《左氏春秋》,復癖於吟詠。天佑中,劉守光為燕帥,性殘酷,不喜儒士,希崇乃擲筆以自效,守光納之,漸升為裨將。俄而守光敗,唐莊宗命周德威鎮其地,希崇以舊籍列於麾下,尋遣率偏師守平州。

  唐明宗嘉之,授汝州防禦使。希崇既之任,遣人迎母赴郡。母及境,希崇親肩板輿行三十里,觀者無不稱歎。歷二年,遷靈州兩使留後。先是,靈州戍兵歲運糧經五百里,有剽攘之患。希崇乃告諭邊士,廣務屯田,歲餘,軍食大濟。璽書褒之,因正授旄節。清泰中,希崇厭其雜俗,頻表請覲,詔許之。至闕未久,朝廷以安邊有聞,議內地處之,改邠州節度使。及高祖入洛,與契丹方有要盟,慮為其所取,乃復除靈武。希崇嘆曰:“我應老於邊城,賦分無所逃也。”因鬱郁不得志,久而成疾,卒於任,時年五十二。希崇自小校累官至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三歷方面,封清河郡公,食邑二千戶,賜靖邊奉國忠義功臣,亦人生之榮盛者也。

  希崇素樸厚,尤嗜書,蒞事之餘,手不釋卷。不好酒樂,不蓄姬僕。祁寒盛暑,必儼具衣冠,廝養之輩,未嘗聞褻慢之言。事母至謹,每食必侍立,俟盥漱畢方退,物議高之。性雖仁恕,或遇奸惡,則嫉之若仇。在邠州日,有民與郭氏為義子,自孩提以至成人,因愎戾不受訓,遣之。郭氏夫婦相次俱死。郭氏有嫡子,已長,時郭氏諸親與義子相約,雲是親子,欲分其財物,助而訟之,前後數政不能理,遂成疑獄。希崇覽其訴,判雲:“父在已離母死不至正稱假子孤二十年撫養之恩儻曰親兒犯三千條悖逆之罪。頗為傷害名教,安敢理認田園!其生涯並付親子,所訟人與朋奸者,委法官以律定刑。”聞者服其名。希崇亦善觀象,在靈州日,見月掩畢口大星,經月復爾,乃嘆曰:“畢口大星,邊將也,月再掩之,吾其終歟!”果卒於郡。

  (選自《舊五代史·張希崇傳》,有刪改)

  1.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假薊州玉田令假:代理

  B.有剽攘之患攘:侵吞,偷竊

  C.朝廷以安邊有聞聞:使……聽到,告訴

  D.見月掩畢口大星,經月復爾經:經過

  2.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的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項是( )

  A.希崇乃擲筆以自效今君乃亡趙走燕

  B.希崇既之任,遣人迎母赴郡寡人之於國也

  C.亦人生之榮盛者也誰得而族滅也

  D.委法官以律定刑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3.下列用“/”給文中畫波浪線的部分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A.父在已離母/死不至正/稱假子/孤二十年撫養之恩/儻曰親兒/犯三千條悖逆之罪

  B.父在已離/母死不至/正稱假子/孤二十年撫養之恩/儻曰親兒/犯三千條悖逆之罪

  C.父在已離/母死不至/正稱假子孤/二十年撫養之恩/儻曰親兒/犯三千條悖逆之罪

  D.父在已離/母死不至/正稱假子/孤二十年撫養之恩/儻曰/親兒犯三千條悖逆之罪

  4.用自己的語言概括“物議高之”(當時人們對張希崇給予高度的評價)的原因。

  5.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希崇以舊籍列於麾下,尋遣率偏師守平州。

  (2)與契丹方有要盟,慮為其所取,乃復除靈武。

  (3)畢口大星,邊將也,月再掩之,吾其終歟!

  參考答案

  1.C聞:(好的)名聲。名詞,作“有”的賓語。

  2.D A項中前者連詞,可譯為“於是”;後者副詞,可譯為“竟然,卻”。B項前者為動詞,可譯為“到”;後者為助詞,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C項均為助詞,前者陳述語氣,後者反問語氣。D項都是介詞,可譯為“根據”。

  3.B “父”與“母”相對,“孤(同“辜”,辜負)……之恩”,“犯……之罪”。

  4.張希崇為人樸實厚道,愛好讀書,不貪酒色,注重儀表,孝敬母親。

  5.(1)希崇因舊職在此,就成為他的部下,不久奉命率一部守衛平州。

  (2)因剛與契丹訂立了盟約,擔心他被契丹要求引渡,就又讓他去靈武任職。

  (3)畢口大星代表的是鎮守邊地的大將,兩次被月亮遮住,我的生命大概就要終結了吧!

  參考譯文

  張希崇,字德峰,幽州薊縣人。父親張行簡,曾代理薊州玉田縣令。張希崇年少時就精通《左氏春秋》,還特別喜歡吟詠詩歌。天佑年間,劉守光擔任燕軍主帥,性格很殘暴,不喜歡儒士,希崇就投筆從戎,自求報效,守光收下了他,逐漸晉升為裨將。不久守光失敗,後唐莊宗命令周德威鎮守幽州,希崇因舊職在此,就成為他的屬下,不久奉命率一部守衛平州。

  後唐明宗嘉贊張希崇,授予他汝州防禦使的官職。希崇到任後,派人迎接母親到州城。母親進入州境之後,希崇親自抬著轎子走了三十里,圍觀的人無不稱讚他。兩年後,又遷任靈州兩使留後。先前,靈州的戍兵每年都要運糧,路途長達五百里,常擔憂半道被劫。希崇就命令戍邊的'士兵,廣開屯田,一年以後,軍糧得以解決。皇帝下發文書給予表揚,並因此正式授予他為節度使。清泰年間,希崇因不喜歡這裡的民俗雜亂,連連上表請求入境朝見,皇上准許了他的請求。到京城不久,朝廷因他安邊有名,就議定他在內地就職,改任為邠州節度使。等到後晉高祖進入洛陽,因剛與契丹訂立了盟約,擔心他被契丹要求引渡,就又讓他去靈武任職。希崇嘆了口氣說道:“看來我該在邊城待到老了,這種命運是無法逃避的了。”因此鬱郁不得志,久而久之就病了,最後逝世於靈武任上,當時五十二歲。希崇從小校逐漸升到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三次擔當封疆大吏,封為清河郡公,食邑兩千戶,賜號靖邊奉國忠義功臣,也算是人生中享盡榮耀的人了。

  希崇一向質樸敦厚,尤其愛好讀書,聽政之餘,手不釋卷。不喜歡酒樂,不蓄養侍妾奴僕,不論嚴寒酷暑,都是衣帽整嚴,對兒女下輩,從未說過褻罵輕慢的話。侍奉母親十分孝敬,每次母親吃飯時必定站在一旁侍奉,等母親吃完飯、洗手漱口後才退去,眾人都非常讚賞他的品行。他性情雖然仁厚寬愛,但有時碰到奸惡之人,則嫉之如仇。他在邠州任節度使時,有人給姓郭的當義子,從小到大(都是郭氏撫養),後因乖戾不受教導,被打發走了。郭氏夫婦相繼去世了。他們有個親生兒子,也已長大成人。當時郭氏的親屬與那位義子約定,咬定那位義子是親生兒子,圖謀分割郭氏財產,並幫助這個義子打官司。以前幾任節度使都不能審理,於是成了懸案。張希崇看了狀子,判道:“(你在)父親在時已離家,母親死了也不到靈前。僅稱義子,辜負了二十年養育之恩;若說是親生子,就犯了三千條大逆不道之罪。甚傷名理教化,怎能強詞奪理、冒認田產!其財產全歸親生子,訴訟人和那些與他結黨作奸的人,一起交執法官按律條定罪。”聽到這件事的人,都佩服他能夠明察是非。希崇還擅長觀察天象。在靈州的時候,看見月亮遮住了畢口大星,過了一個月又出現了同樣的情況,於是嘆道:“畢口大星代表的是鎮守邊地的大將,兩次被月亮遮住,我的生命大概就要終結了吧!”果然死於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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