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方案(精選5篇)

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方案

  只有深思熟慮之後,才能寫好工作方案。某個專案開展前,上級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參考,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方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方案1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要求為指導,繼續鞏固深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行風規範行動”成效,以嚴格執行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為主要抓手,緊密聯絡本地工作實際,特別是近期小反芻獸疫防控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規範檢疫出證和證章標識管理,全面提升官方獸醫人員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目標和內容

  (一)工作目標

  透過開展全縣動物衛生監督“提素質強能力”行動(以下簡稱“行動”),規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行為,健全規章制度,純潔執法隊伍,強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官方獸醫執法人員整體素質,不斷增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風正、業務精、紀律嚴的動物衛生監督官方獸醫執法隊伍,樹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內容

  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官方獸醫執法人員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透過自查整改、培訓等措施,加強遵紀守法、文明執法、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國家方針政策、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個人綜合素質,適應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

  增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強化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凝聚力、執行力,完善相關保障措施,提高執法人員操作技能、綜合監管能力、辦案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具體措施

  (一)人員隊伍整頓

  全體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要以《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複議法》、《省行政程式規定》、《動物防疫法》、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等要求為依據,對過去兩年,特別是近期小反芻獸疫防控中的執法工作進行自查自糾,全面梳理,查詢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規範動物衛生監督各相關環節管理。

  每名執法人員要根據自查自糾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限期整改;對涉及的相關人員,單位負責人要進行談話改正。縣畜牧獸醫局將擇機對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隊伍整頓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整頓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二)定崗定程式

  各單位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動物檢疫和監督執法各區域分工、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式,及時糾正不合理問題,確保人員到位、崗位明確、職責清晰、程式規範。

  對於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執法辦案等工作崗位。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監督做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工作。要規範執法辦案,建立執法迴避,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執法督查和稽查等制度,並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

  對產地檢疫工作。要嚴格按照農業部《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管理規範》要求,積極推進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並在明顯位置設定公示牌向社會公示檢疫申報依據、檢疫範圍、檢疫物件、檢疫申報時限、檢疫申報程式、檢疫收費標準、管轄範圍、轄區官方獸醫及指定獸醫專業人員資訊、檢疫申報點聯絡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產地檢疫出證要基於對規模養殖場或相關區域內動物疫病監測結果,掌握養殖環節動物疫病防控狀況,並在進行必要的實驗室檢測基礎上,認真落實動物檢疫申報、受理制度和到現場或指定地點檢疫制度,嚴格按產地檢疫規程和國家有關檔案規定依法出具檢疫合格證明,規範檢疫收費,做到受理申報動物檢疫率、到現場或指定地點檢疫實施率、操作到位率達到100%。發現疑似病畜禽立即依法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果斷處置。嚴格執行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嚴厲打擊“只收費不檢疫”、“越權出證”、“隔山開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類似案件發生。

  對屠宰檢疫工作。要嚴格執行規模屠宰場官方獸醫派駐制度和屠宰檢疫申報制度,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入場動物的查證驗物,嚴防不合格動物進入屠宰場;做好檢疫監管,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動物產品不得出廠(場)。嚴把宰前、宰中、宰後各個關口,強化檢疫監管,發現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依法出具《動物檢疫處理通知單》,並監督廠(場)方做好無害化處理工作。官方獸醫必須做好入場監督查驗、檢疫申報、宰前檢查、宰後檢疫監管等環節記錄。要嚴格督促屠宰企業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進廠(場)登記和“瘦肉精”自檢等制度,實現屠宰檢疫申報率和受理率達到100%,全面促進屠宰檢疫工作規範開展。

  對檢疫工作記錄。要嚴格實行《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規範》電子化管理,按要求規範錄入《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規範》相關資訊和資料,及時儲存歸檔,確保檢疫記錄及時、準確、規範,實現檢疫工作“痕跡化”管理,做到有檢疫、有記錄、有檔案。

  對動物診療機構監管。要嚴格按照《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省動物診療機構監管制度》等法律法規及檔案要求,切實規範動物診療機構監管,嚴厲打擊動物診療機構、執業獸醫違法從業行為,規範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改善動物診療市場秩序,促進動物診療行業健康發展。

  (三)規範證章標識使用管理

  規範檢疫證明的使用管理,嚴格做到“統一訂購、層級發放、網上公佈、及時登記、回收和銷燬”,落實“專人、專賬、專庫管理”制度。要及時對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識使用管理情況開展清理排查,發現違規使用情況立即整改。票證管理員要及時排程官方獸醫《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使用情況,並透過電子出證平臺抽查其出證資訊,及時回收存根,嚴防官方獸醫長期留有未使用《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情況出現。各單位要加大合作,及時通報相關資訊,嚴格處理不按規定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倒賣或偽造證章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進行執法後評估

  要對2013年查處的全部案件進行執法後評估工作,依照法律規定程式、標準和方法,對執法程式和效果進行檢查和綜合評價,糾正不當執法案件,對違規執法人員做出處理。使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依法規範、公開透明開展。“行動”期間,開展一次執法案卷評查活動,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力,確保執法質量。

  (五)開展全員教育培訓

  全面開展檢疫監督執法人員教育培訓活動,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綜合素質。計劃進行3次官方獸醫培訓,請縣法院專家進行一次行政法規培訓。在政治素質上,要加強職業道德培訓,形成“雷厲風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風和良好的職業形象;在法律素質上,要加強對《動物防疫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執法人員要經崗前培訓,持行政執法證件上崗,逐步實現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由業務型向依法管理型轉變;在業務素質上,要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同層次的業務知識培訓,熟練掌握畜牧、獸醫等專業知識和相關操作技能,適應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需要。

  四、部署實施

  本次“行動”分三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6月)

  縣畜牧獸醫局成立“行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全縣“行動”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6月至xx年4月)

  縣動物衛生監督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組織開展好人員隊伍整頓、定崗定程式、規範證章標識使用管理、執法後評估、全員教育培訓等各項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xx年5月-6月)

  xx年5月底前,各基層畜牧獸醫站要全面總結本次“行動”取得的成效,認真梳理各環節工作存在的問題,查漏補缺,各基層畜牧獸醫站務必於xx年6月1日前將本轄區內總結報告發至動物衛生監督所郵箱。

  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方案2

  20xx年,全縣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按照省、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會議精神和佈署,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預防性和常態化監督理念,大力推進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特定管理相對人動物防疫標準化建設,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明晰監督物件、內容、目標,全面落實定點、定區域監管責任制和定期例行檢查制度;大力加強行政執法和內部監察,強化自身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切實提高工作實效。

  一、強化產地檢疫。產地檢疫工作是動物檢疫工作的基礎,只有抓好產地檢疫工作,才能真正實現動物疫病的源頭控制。20xx年,我縣將進一步加強動物產地檢疫工作,一是推進和規範產地檢疫報檢點地設定,明確報檢點管理區域和檢疫人員,堅持報檢點值班制度,提高服務意識,促進產地檢疫率全面提高。二是嚴格執行憑畜禽標識和有效的免疫證明出具產地檢疫證明制度,凡沒有免疫證明和畜禽標識的一律不予出具產地檢疫證明,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三、強化飼養環節的監管。以規模飼養場、養殖戶為重點,加強對動物飼養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稽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進行嚴格處理。同時按照農業部《畜禽標識和畜禽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督促、指導養殖小區、養殖場戶依法建立科學、規範的養殖檔案和日常動物防疫制度。

  四、強化流通環節監督檢查。流通環節是病害動物產品從產地進入餐桌的重要渠道,為確保全縣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將按照省、市、縣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檔案精神,一是進一步加強市場、冷庫、超市、生肉銷售點等動物、動物產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力度,對縣城區銷售的肉類實行市場準入制度。二是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經營者做到憑證入庫、亮證經營。三是在全縣範圍內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逃避檢疫和運輸、加工、販賣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動物產品違法行為的專項活動,對從事經營、加工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違法行為的黑窩點從嚴、從快、從重予以查處和取締,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切實抓好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要大力推進規模飼養場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抓好二維碼耳標佩戴監督管理,要加強二維碼耳標的網上申領、稽核、簽收、發放管理工作。抓好養殖檔案監督管理工作,種畜場、規模飼養場(飼養小區)要全部建立生產和防疫有關資訊養殖檔案,全面準確記錄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相關資訊,基本做到全程監管有據開查,抓好規模養殖場生產防疫資訊報送監督和識讀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臺識讀器年內都有上傳資訊數量,強化定點、定期資訊報送管理,上報省市的規模養殖場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容報送相關資訊。

  六、強化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誌管理工作

  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所有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發放、使用、報廢、庫存等相關環節管理辦法、制度、措施、記錄,確保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證章標誌都能追溯到具體責任機構。

  七、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實行責任追究

  八、加強執法體系自身建設

  (一)強化制度建設

  1、完善崗位監管責任制

  縣、鄉、村必須建立健全、定點、定區域崗位責任制,鄉、村按區域、規模飼養場、屠宰場、市場等按點明確責任區域、責任物件、責任事項、責任目標、責任人員,並公開公佈;上級對下級,監督執法機構與執法人員要簽訂監督執法責任狀,確保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位,崗位監督工作執行到位。

  2、嚴格執行定期例行監督檢查制度

  縣所每月例行檢查一次,每2月全面細緻檢查1次。

  (二)加強行風建設

  要進一步健全組織、明確責任、強化督察、建立健全責任管理和責任追究體制和機制。層層簽訂《行風建設承諾書》建立落實社會和系統內部行風舉報員制度,定期組織開展行風建設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訪活動。對只收費不檢疫、檢疫不出證、轉讓出賣檢疫證章標識、違法攔車、違法查證驗物、亂收費、濫罰款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嚴肅處理。

  (三)強化隊伍建設和防疫法宣貫工作

  強化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和真抓實幹的工作行風建設打造一支政治思想過硬,工作作風紮實的監督執法隊伍,要實行執法能力培訓、考試、測試製度,大力提升監督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力爭做到能監督、能檢查、能辦案、能應訴,必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職責義務。

  深入宣傳動物防疫法,全面提升縣、鄉、村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組織體系、執行能力,工作實效、社會形象和社會地位。

  (四)積極探索創新完善工作機制

  加強創新管理模式工作機制研究。藉助畜產品安全、畜牧等相關方面法律法規、優惠扶持政策、專案建設,藉助外省市場準入等有關政策和規定,深化、推進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臺。緊緊圍繞全省預防性、常態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理念,研究、探索、創新、完善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機制,以及管理辦法、制度、措施、程度、記錄等。

  加強薄弱環節執法工作研究。針對屠宰分割貯存及加工一體化企業,大量分割動物產品調運和檢疫收費不統一等情況,分割動物產品檢疫監督不到位、檢疫出證管理不健全、不完善,產地檢疫、產品檢疫規範不健全、不完善,檢疫標誌使用物件、範圍、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探索總結成功經驗,創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機制.

  加強標準建設管理體系研究.加強監督執法機構、監督管理相對人、執法人員應達到的建設標準、監管標準、行為規範。

  在全面整體推進監督執法工作臺的同時,突出強化飼養、屠宰等特定管理相對人,以及監督執法機構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與管理的先進典型建設,用以引導、推進全面工作。

  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方案3

  為了全面落實省、市、縣各項指標任務,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和去年工作中的問題,確保全縣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序發展,初步制定20xx年度工作計劃。

  一、總體目標:

  在20xx年,全縣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按照省、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會議精神和佈署,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樹立預防性和常態化監督理念,大力推進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明晰監督物件、內容、目標,全面落實,定點、定區域監管責任制和定期例行檢查制度;大力加強行政執法和內部監察,強化自身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切實提高工作實效。

  二、強化產地檢疫

  產地檢疫工作是動物檢疫工作的基礎,只有抓好產地檢疫工作,才能真正實現動物疫病的源頭控制。20xx年,我縣將進一步加強動物產地檢疫工作:

  一是推進和規範產地檢疫報檢點地設定,明確報檢點管理區域和檢疫人員,堅持報檢點值班制度,提高服務意識,促進產地檢疫率全面提高。

  二是嚴格執行憑畜禽標識和有效的免疫證明出具產地檢疫證明制度,凡沒有免疫證明和畜禽標識的一律不予出具產地檢疫證明,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三是對購進的動物也要嚴格監管,對購進的動物必須隔離觀察大動物45天,中小動物30天,才能進入飼養場地。

  三、強化屠宰檢疫

  嚴格屠宰檢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的關鍵。我縣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動物防疫條件稽核和監管。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檢查, “嚴把動物入場關”要實行準宰制度,“嚴把屠宰畜禽待宰關”駐廠檢疫監督人員對待宰動物每隔4小時檢查1次,發現問題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式處理。“嚴把同步檢疫關”駐廠(場)檢疫監督人員嚴格規定程式實施檢疫,做到隨宰隨檢,有宰必檢,不漏檢,不誤檢。“嚴把宰後處理關”對檢出的病害動物及其產品,要嚴格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相關規定,監督屠宰場方嚴格實施無害化處理。二是駐廠檢疫監督人員要及時、規範填寫各項檢疫記錄,做好畜禽標識和檢疫票證。的回收和各項記錄的整檔,確保屠宰檢疫工作進一步規範。杜絕只收費不檢疫的不作為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吃上“放心肉”。

  四、強化飼養環節的監管

  以規模飼養場、養殖戶為重點,加強對動物飼養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稽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進行嚴格處理。

  五、要加強獸藥的監管工作

  加強日常檢查,並將檢查範圍延伸到鄉鎮、村獸藥經營戶。

  六、強化流通環節監督檢查

  流通環節是病害動物產品從產地進入餐桌的重要渠道,為確保全縣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將按照省、市、縣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檔案精神,一是進一步加強市場、冷庫、超市、生肉銷售點等動物、動物產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力度,對縣城區銷售的肉類實行市場準入制度。二是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經營者做到憑證入庫、亮證經營。三是加強全縣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紀人的監管。在全縣範圍內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逃避檢疫和運輸、加工、販賣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動物產品違法行為的專項活動,對從事經營、加工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違法行為的黑窩點從嚴、從快、從重予以查處和取締,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切實抓好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要大力推進規模飼養場和養殖戶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抓好二維碼耳標佩戴監督管理,要加強二維碼耳標的網上申領、稽核、簽收、發放管理工作。加強識讀器使用管理工作,今年21個有IC卡的識讀器要啟動使用。做到每臺識讀器年內都有上傳資訊數量,強化定點、定期資訊報送管理,上報省市的規模養殖場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容報送相關資訊。

  八、強化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誌管理工作

  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所有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證章標誌的領取、保管、發放、使用、報廢、庫存等相關環節管理辦法、制度、措施、記錄,確保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證章標誌都能追溯到具體責任機構。在使用票證時堅決杜絕只開票不收費、只收費不出票的現象。

  九、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實行責任追究

  要加大內外監察力度,嚴厲打擊、嚴肅處理內外各類違法違紀行為。加大內部監察力度,對存在不作為、監管不到位等重大監管責任問題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責任。對不按規定引入動物、不按規定申報產地檢疫、不按規定對病死動物實施無害化處理、不按規定屠宰、加工、經營病死動物的行為要堅決查處。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複審制度,確保案件處理,處罰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

  十、加強執法體系自身建設

  (一)強化制度建設

  1、完善崗位監管責任制

  縣、鄉、村必須建立健全、定點、定區域崗位責任制,鄉、村按區域、

  規模飼養場、屠宰場、市場等按點明確責任區域、責任物件、責任事項、責任目標、責任人員。確保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位,崗位監督工作執行到位。

  2、嚴格執行定期例行監督檢查制度

  縣、鄉、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監督檢查制度、檢查結果通報制度,跟蹤整改督辦制度,監督檢查檔案管理制度,重點監管物件定點跟蹤監管制度,完備處理處罰記錄檔案,村級動物防疫員對轄區實行每週全面細緻檢查1次,鄉鎮站對轄區內管理相對人和村協檢員工作每2周例行檢查一次,每月全面細緻檢查1次。縣所每月例行檢查一次,每2月全面細緻檢查1次。今年例行檢查也要延伸 每個鄉鎮。

  (二)加強行風建設

  要進一步健全組織、明確責任、強化督察、建立健全責任管理和責任追究體制和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行風建設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訪活動。對只收費不檢疫、檢疫不出證、繼續使用舊證、轉讓出賣檢疫證章標識、違法攔車、違法查證驗物、亂收費、濫罰款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嚴肅處理。

  (三)強化隊伍建設和防疫法宣貫工作

  強化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和真抓實幹的工作行風建設打造一支政治思想過硬,工作作風紮實的監督執法隊伍,要大力提升監督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力爭做到能監督、能檢查、能辦案、能應訴,必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職責義務。

  深入宣傳動物防疫法,努力營造政府支援、領導重視、社會關注和群眾理解的良好社會氛圍。一定要做到科學防檢促發展,

  依法監管保安全,規範行為樹形象。全面提升縣、鄉、村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組織體系、執行能力,工作實效、社會形象和社會地位。

  (四)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

  加強薄弱環節執法工作研究。針對檢疫收費不統一等情況,分割動物產品檢疫監督不到位、檢疫出證管理不健全、不完善,產地檢疫、產品檢疫規範不健全、不完善,檢疫標誌使用物件、範圍、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探索總結成功經驗,創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機制,用以引導,推進全面工作。

  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方案4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籌,實事求是開展畜禽產品質量宣傳、培訓、整治工作,透過進一步強化監督,確保全縣養殖業健康發展和畜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目標及任務

  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監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動專項整治,強化提高企業責任人的生產質量意識,嚴厲打擊禁用物資新增、私屠濫宰、病死畜禽加工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肉品質量安全,加強在投入品環節監管力度,不定期檢查養殖場用藥記錄,對出欄動物實施檢疫,對染疫或病死動物要嚴格現場監管,進行無害化處理,進一步完善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嚴把畜禽產品產地檢疫和市場準入,全面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監管能力,確保質量安全可靠。

  1、積極開展畜產品禁用物質專項整治

  加大獸藥、飼料等禁用物質查處,不定期對經營部和養殖場投入品進行監管抽檢,對驗收不達標獸藥經營企業進行依法取締,已取得gsp認證的經營企業要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強化養殖環節的監管力度,要保證“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抽檢檢測合格率達到100%,加強養殖場(戶)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現場指導工作,並明確企業生產是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簽訂責任承諾書,使每一位養殖戶懂法、守法、合法經營,提高養殖戶的質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深入開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從源頭抓起,強化對養殖場(戶)或畜禽產地檢疫監管,嚴把屠宰、經營、運輸檢疫證明關,嚴厲打擊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為,對進出屠宰場動物及動物產品要嚴格審驗,切實做好宰前宰後檢疫關,派駐檢疫人員要加強屠宰檢疫監管,嚴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嚴格執行入場檢查、抽檢、檢測、驗收、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等制度,監督其完善臺帳登記制度和完善可追溯體系工作,層層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出場肉品質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據畜禽質量安全要求,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對全縣轄區內畜禽生產和市場監管整治進行部署落實監督指導,各動物衛生監督分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精神,要層層把關,密切配合,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採取處置措施,積極開展與兄弟單位聯合執法,形成聯動效應,進一步遏制不法行為。各轄區要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明確監管責任,精心組織,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到位。

  四、工作計劃

  (一)動員部署階段(1月)

  召開全縣畜禽質量安全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動員下一年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計劃及任務,並制定實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開展及培訓階段(2月——5月)

  1、組織開展春節前後的肉食品質量監管工作,確保重大節日期間畜產品質量安全。

  2、組織執法人員培訓,透過培訓提升執法人員整體素質,規範執法行為。

  3、加強保障執法隊伍建設,由於受到緩徵檢疫費帶來的負面影響,要積極向上級爭取保障增加基層執法人員待遇問題,確保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紮實開展,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

  4、加大執法力度,全面開展整頓獸藥飼料市場、畜產品市場、定點屠宰場、規模養殖場、運輸等環節整治監管工作。

  5、繼續落實抓好規模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置監管統計上報及補助工作。

  6、深入開展節假日期間宣傳教育活動,主要集中在集貿市場、鄉鎮集市,現場發放宣傳紙、諮詢等形式並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開展一系列畜產品安全知識等宣傳活動來提升群眾畜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7、繼續深入推進“放心肉”體系建設,並配合工商、商務、公安等部門開展清理整頓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經營白條肉現象的發生。

  8、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抽查檢測工作,確保違禁物質“瘦肉精”抽檢檢測合格率達100%。對經營假劣產品和違禁物質產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一起及時公佈曝光,情節嚴重的並按照程式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9、加強督導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整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階段(5月——9月)

  1、認真組織開展夏季病害豬肉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病死豬、病害豬肉非法交易活動。

  2、加強高溫季節無害化處置監督監管工作,確保病死豬在監管人員現場監督下,做好無害化處置,確保無染疫、無私自轉運販賣發生,確保無害化處置監管到位。

  (四)驗收總結階段(10月——12月)

  五、強化紀律,責任追究

  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層層把關,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嚴格履行轄區內各項監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瞞報、漏報、失職等行為,對不盡職盡責造成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監管人的責任,確保全年不發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方案5

  (一)發展目標

  全年存欄大牲畜存欄7329萬頭,生豬存欄48.45萬頭,山羊存欄18.36萬隻,家禽存欄283.2萬隻,全年出欄生豬87.1萬頭,出欄家禽584萬隻,牛出欄7.06萬頭,羊出欄33.45萬隻,實現肉類總產量10.3萬噸,禽蛋總產量2.98萬噸,畜牧業總產值達到30.82億元,農民人均畜牧增收達到500元以上。

  (二)xx年的重點工作

  一是大力推廣生豬人工授精技術,推進生豬良種補貼專案的順利實施。為保障生豬良種補貼專案的順利開展,加快良種豬人工授精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生豬良種的利用率,加快我縣的生豬改良步伐,提高生豬生產水平和經濟效益,下一步將擴大宣傳,使良種補貼政策家喻戶曉;嚴格種公豬精液生產,確保精液質量;及時配送,保障供給;做好跟蹤服務,確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網路體系,擴大良種覆蓋面,努力實現全縣生豬良種化、生產標準化、效益化的產業格局。

  二是繼續抓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重點落實四個“到位”和四個“不放鬆”。四個“到位”:一是宣傳培訓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對動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二是責任到位,切實將防控措施落實到實處;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動物防疫長效機制;四是經費落實到位,為動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個“不放鬆”:一是集中強制免疫和常年補免不放鬆;二是疫情監測預警預報不放鬆;三是消毒滅源不放鬆;四是動物檢疫監督執法不放鬆。切實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質量,及時發現可能出現的疫情動態,防患於未然,加強消毒和執法監督,保障畜牧業生產健康穩步發展。

  三是繼續推進畜牧業產業化程序。積極培植壯大龍頭企業,鼓勵他們開發一批特色養殖專案,實行市場網路、組織體系、服務體系、生產體系聯動,形成龍頭連市場帶農戶的產業鏈發展模式。二是抓住國家農業產業化推進的有力契機,大力推進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提高畜牧業經營組織化程式。三是抓好生態農業畜牧示範工程建設,以發展生態農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參與、農民受益”的原則,立足本地資源優勢,高標準、高起點、高水平建設一批基礎設施過硬、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環境汙染少,帶動輻射效益明顯的現代農業示範園區,促進畜牧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產品質量的提高。

  四是培訓適應現代化畜牧業發展的新型農民。充分發揮養殖業主的主體作用,著力培養符合現代畜牧業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農民培訓,陽光工程、畜禽標準化養殖等平臺,切實加強技術培訓,提高養殖從業人員的生產、養殖、疫病防控和經營管理水平。

  五是齊抓共管,強化規模養殖場汙染減排。繼續指導畜禽規模養殖場制定並完善汙染減排實施方案,與環保部門協調配合,加強規模養殖場主要汙染物減排工作的指導與監督,推進新建畜禽養殖場的前置性審查,規範新建規模養殖場的環保審批。

  六是強化監管,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

  1、積極開展畜產品禁用物資專項整治

  加大獸藥、飼料等禁用物資查處,不定期對經營部和養殖場投入品進行監管抽檢,對驗收不達標獸藥經營企業進行依法取締,已取得gsp認證的經營企業要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強化養殖環節的監管力度,要保證“瘦肉精”等禁用物資的抽檢檢測合格率達到100%,加強養殖場(戶)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現場指導工作,並明確企業生產是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簽訂責任承諾書,使每一位養殖戶懂法、守法、合法經營,提高養殖戶的質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深入開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從源頭抓起,強化對養殖場(戶)或畜禽產地檢疫監管,嚴把屠宰、經營、運輸檢疫證明關,嚴厲打擊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為,對進出屠宰場動物及動物產品要嚴格審驗,切實做好宰前檢疫宰後檢驗關,嚴防病害肉上市。監督屠宰場嚴格執行入場檢查、抽檢、檢測、驗收、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完善臺帳登記制度和完善可追溯體系工作,層層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出場肉品質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進畜牧產業加快升級。

  (1)實施企幫業扶。摸排、梳理龍頭企業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制定幫扶計劃,落實幫扶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幫扶。幫助、指導規模養殖企業(合作社)發展。

  (2)爭取專案扶持。緊盯國家、省、市扶持政策和投資導向,積極爭取畜牧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抓好生豬標準化養殖、奶牛標準化小區建設、“菜籃子”產品生產扶持等專案,進一步促進畜牧產業升級。

  (3)繼續落實畜牧政策。積極協助做好能繁母豬和育肥豬保險,全面完成保險任務,認真做好肉牛良種補貼、生豬良種補貼、能繁母豬補貼和各項畜牧業惠農政策,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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