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

  地下車庫停車注意事項

  1、車庫內必須依照指示行車

  在地下車庫內,我們必須依照地面或牆上標誌的方向指示行車,切忌逆行;還要注意避讓從其他車位駛出的車輛。透過一些直角或急彎時,我們要為車輛預留足夠的轉向空間,長軸距車輛需要小心。勉強透過可能就會嚐到攔腰一撞的苦果。

  2、車庫內行駛必須使用近光燈

  地下車庫內的光線比較暗,我們必須開啟車燈。開個近光燈已經足夠照明瞭,而且燈光還能在轉彎位置提示其他車輛注意來車。在地下車庫內開啟遠光燈是極其不道德的行為。

  3、停車時一定要車頭朝外

  在地下車庫停車時,我們建議大家養成車頭朝外停放的習慣。花些時間將車輛倒進車位,離開的時候就省事多了。並且,緊挨柱子的車位也儘量不要停,假如停在旁邊的車離你的車很近,柱子就會成為你出庫的一個障礙。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1

  一、停車場必須具有“五有”辦場標準,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牆)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同時建立完善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二、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中規定: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誌,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白天、日夜)、類別等。

  三、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四、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五、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閒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定若干垃圾箱,並定期清潔打掃。

  七、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並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地制宜,儘可能劃位和編號。

  八、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範的摩托車避雨棚,並按位編號。

  九、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十、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2

  為確保本小區車輛安全,為住戶提供良好的車輛保管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時值班制度,由本小區保安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停放。

  (二)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出入證進入停車場。

  (三)本地下車庫分固定車位和臨時停車位,固定車位是向本住宅區業主提供,臨時停車位是供非本住宅區車輛停泊使用。

  (四)固定車位按市物價局規定的封閉停車庫價格收取車位費,臨時停車位按市政府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

  (五)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徵得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司機須向管理人員交驗該車的有效證件,由管理人員發給停車證,並登記停車牌號、車輛牌號、進入時間、外表配件是否齊全,以備停車場查閱之需。

  (六)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並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物品及停車證必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後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並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法規中亂停車輛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並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證,管理員核對牌號後,收回停車證,車輛方可駛離。

  (八)管理中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停車場,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3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校園寧靜,特制定本停車場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停車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在傳達室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絡方式等。

  三、原則上非本校人員須要把車輛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有特殊原因者必須在傳達室登記。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阻礙。嚴禁在人行道停車。

  五、車輛停好後,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檔案、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學校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

  七、所有駕駛人員必須遵守限速、嚴禁酒後駕車等規定。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九、所有進出學校停車場的車輛要接受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違反規定或不聽指揮者將拒其停放。

  十、愛護場內建築物和裝置設施。若有損壞場內裝置或其他停放車輛者,當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車輛管理,實現車輛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緩解院內交通壓力,進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醫療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院各級各類工作人員。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車輛包括醫院職工車輛、行政車輛、醫療車輛,病人及家屬車輛,執行公務車輛以及其他社會車輛。

  第四條:人事保衛科行使車輛管理職能,院辦室、後勤保障科配合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各種車輛要求按規定停放。

  1、職工非機動車輛一律停放車棚,急診、門診職工車輛停放在院東、南車棚,住院樓職工車輛可停放在住院樓前面或住院樓後面車位,其他部門職工車輛停放在職工車棚。

  2、醫院行政用車、醫療用車,各種公務用車,職工、病人及家屬車輛,接送病人車輛等進入院內需入位停放。

  3、大汽車、大客車、泥頭車等需停放於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4、其他社會車輛來院由醫院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安排停放。

  第六條:職能部門應加強車輛管理,確保進入院內車輛有序停放,保證醫院內道路暢通。

  1、醫院根據現有場地確定停車位,明確標誌,劃分車位,明確行駛方向。

  2、院內車位採取先到先停的原則,不得個人租用及隨意侵佔。

  3、進入院內車輛不得停放在非停車位的公共道路上。遇特殊情況,如送藥品、氧氣,運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員負責安排,在不影響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臨時停放。第七條:違規情況處理:

  1、職工車輛違規停放,發現一次扣50元。

  2、車輛管理人員疏於管理,導致交通阻塞,發現一次扣車管人員50元。

  3、車輛管理部門未盡管職責,按醫院《目標管理責任書》扣罰。

  第八條:本辦法由保衛科負責解釋。

  第九條:未盡事宜,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履行。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5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裝置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責任。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援,積極配合。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6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採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後,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財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影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後,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並出示繳款證明後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杆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誌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並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後需儘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

  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後,需迅速卸下貨物,並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

  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後,需儘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後,由摩托車收費員髮卡,一半懸掛於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後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7

  車輛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小區物業服務處應向業主、使用人做好宣傳工作,共同勸阻、制止亂停放現象的發生。自覺到指定停車泊位停車。以下是小區停車場收費系統為大家準備的管理方案:

  1、對小區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並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小區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小區設有地面停車場,並採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小區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小區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小區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小區限速標誌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後進。

  9、小區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小區的計程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後,謝絕計程車進入小區。對外來人員乘坐的計程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汙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小區物業小區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小區。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小區,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小區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小區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8

  一、車場門衛服務規範

  1、負責維護車場秩序,疏導交通,引導車輛入位,合理收費,文明服務。

  2、指導車輛有序停放,保持車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負責做好車輛登記工作,做到出、入登記,認真填寫車輛進出計時卡的時間,對入場車輛進行車況檢查,如有損壞當場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4、車輛進出先敬禮,使用文明用語,嚴格執行收發卡和驗證制度,進場驗髮卡,出場收卡,出入卡發出時間和收回時車輛應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丟失。

  5、負責對出場車輛進行檢查校對,如發現可疑應拒絕出場,並立即報告負責人,直至校對清楚後方可其出場,夜間車輛出入需驗明“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計時卡)。

  6、負責提醒車主下車後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遺留在車內。

  7、嚴禁小商、小販、閒雜人員進入車場或逗留。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堆放雜物等。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及其他記錄,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交班前做好周邊衛生。

  二、車場巡視人員服務規範

  1、按規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巡視,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負責車輛引匯入位及引導車輛出位,在巡視終端設定簽到進行簽字,確保巡邏人員終於職守,巡視到位。

  2、對車場內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3、熟悉車場內設施裝置情況,發現車輛碰撞或人為破壞立即制止並給予處理。

  4、巡視停車場內車輛有無漏油或煙火、線路安全隱患,不能處理及時應及時報告車場主管或值班人員協助處理。

  5、檢查停放車輛有無異常情況,門窗是否關好,車內有無貴重物品,有無被撬痕跡,並做好巡視記錄,必要時通知車主和車場主管。

  6、檢查停車場內有無可疑箱包,危險物等,並及時處理。

  7、遇重大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8、夜班巡視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狀態,不得脫崗或打盹睡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收費管理

  (一)收費依據:長沙市相關部門規定

  (二)收費標準按照上述規定,結合停車場實際停車情況,我公司建議將停車收費定為:

  地面:小型車位xx元/月,貨車xx元/月,

  臨時停車:起價xx元/小時,兩小時以後加收xx元

  (三)收費管理形式

  1、以固定車位月租及臨時停放形式,指定具體停車位,並保證繳費的業主車位不被他人侵佔,做到專車專用。

  2、對已繳費的業主發放停車證,憑證進出車場。

  3、對一些特定車輛可採用免費發放停車場專用通行證。

  4、對外來車輛發放計時卡,進門時登記時間,出門時根據停車時間計時繳費。

  (四)出入收費

  1、採用月繳費的車輛憑車證進出車場。

  2、訪客及臨時出入車輛,進場時發放計時卡,同時將車況及進場時間詳細記錄,等車主離場時,按入場時間進行合理收費。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9

  為加強XXX地下停車場管理,保障進出車輛以及各車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車場設有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固定車位須先辦理相關停車手續,方可進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照車場內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駛,應慢速行駛(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禁止鳴喇叭,確保出入車輛、人員安全。

  (3)出入車輛須自覺遵守“刷卡通行,一車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執行。

  (4)出入車輛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進行停放,做到不亂停、不亂放,並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防止車輛發生碰撞、損壞等事故發生。

  (5)車主停放好車輛要離開車庫時,應鎖好門窗,不要把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遺留在車廂內,否則後果自負。

  (6)嚴禁車輛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進入車庫停放,車主應自覺檢查是否有漏油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方可離開,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做到安全第一。

  (7)進出車輛如在行駛途中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公共設施,須按價進行賠償。

  (8)臨時停放車輛應領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並根據標識停放在臨時車位上,以方便車場工作人員管理。

  (9)臨時停車卡計費以系統報價為準,當天繳費當次有效,概不掛賬。如遇系統發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執行時,工作人員應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併發放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

  (10)車主應把停車卡保管好,如有丟失,應及時彙報,並補辦卡號,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11)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損壞、轉借他人,車輛更換應辦理更換車牌號碼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12)若違反車場管理制度,經勸告改正無效的,車場有權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車卡,並取消固定車位使用權益。

  (13)若在停放車輛過程不小心發生碰撞或劃傷其它車輛的,應及時通知車場管理人員;如不通知採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按肇事逃逸處理。

  (1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

  地下車庫停車管理制度10

  一、停車場有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管理,配備適當消防器材,並定期檢驗合格。專職管理服務人員佩帶統一標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遵守下列規定:

  1、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停車場經營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2、遵守停車場經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務。

  3、車輛每次進入小區和停放時,應與車輛管理員共同檢查車輛狀況。如發現問題,應告知車輛駕駛員並做好記錄。

  4、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停車場安全防範和檢查登記工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車輛駕駛員在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2、離車前關閉電路,上好防盜鎖,關好車窗;

  3、不得有鳴喇叭,長時間使用遙控器發動車輛等擾民行為;

  4、不得將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汙染物品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車輛及排放汙染物;

  6、按規定參加機動車輛保險;

  7、按規定繳納車輛停放管理費。

  三、小區停車場,機動車每晝夜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轎車、小型客貨車每輛5元;四噸以下中型車輛每輛6元;連續停放超過4小時的,按晝夜停放標準收費;不足4小時的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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