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1
電氣維修管理規定
一、電氣維修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頒發的標準《電氣安裝工作規程》作業。
二、在進行電氣維修時維修人員應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絕緣良好的電工工具。
三、維修和保養電氣裝置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
四、維修班班長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人員說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並在工作中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五、一般情況下,儘量避免帶電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時,應裝設隔音擋板,並有專人監護。
六、在一經分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形狀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標牌。
配電房管理規定
一、配電房是供電系統的關鍵部位,設專職電工對其實行24小時執行值班,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二、值班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配電裝置狀況,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三、值班員應密切注意電壓表、電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況,嚴禁變壓器空氣開超載執行。
四、經常保持配電房地面及裝置外表清潔無塵。
五、經常保持配電房消防設施的完好齊備,保證應急燈在停電狀態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電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嚴防蛇、鼠等小動物進入配電房。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2
第一條 電氣裝置檢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
第二條 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裝置、電纜和電線。
第三條 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符合規定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
第四條 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
第五條 開關手把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行這項任務的工作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第六條 操作井下電氣裝置應遵守下列規定:
1、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裝置。
2、操作高壓電氣裝置主迴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檯上。
3、手持式電氣裝置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電氣裝置檢修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絕緣。
第七條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攔等防護設施。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3
1、電氣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2、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性特點,做好電氣安全防預和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消除。
3、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4、電氣裝置要有可靠的接地裝置,防雷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進行定期檢測。
5、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6、電氣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7、變、配電所必須制定符全現場情況的執行規程,電氣值班人員的職責必須在現場執行中有明確規定。
8、執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等。
9、高壓裝置無論是否帶電,值班人員不得擔任移開或越過護欄進行工作,若需要必須移開時,須有人在現場監護,並符合裝置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10、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裝置時,巡視人員必須穿絕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11、在高壓裝置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裝置附近工作時,須由兩人執行,並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當監護。
12、供電單位預使用者聯絡進行有關電器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須校對無誤,並將聯絡內容、時間和聯絡人姓名記錄在案。
13、電爐變壓器的檢修工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檢查線路、次數和檢查內容應在電氣巡迴檢查制度中明確規定。
14、要定時抄錄電流、電壓、功率、變壓器上層油溫、冷卻系統各點溫度、油壓等內容,加強綜合分析。
15、變壓器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必須大於水冷系統的水壓0.05-0.1兆帕。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4
1、電器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辦理工作遜克手續後方可作業。
2、不準在電氣裝置、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加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識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識牌或送電。
3、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經驗的人員擔任。
4、在停電線路和裝置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後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倒停電裝置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5、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
6、外線、杆、電纜檢修,在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定後方可作業。
7、在帶電裝置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以下的1.5m,10kv以上的3m。
8、加設臨時線路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
9、更換熔斷器,耀眼個按照規定選用斷絲,不得隨意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5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6
一、目的
透過實施本制度,保證電氣裝置的正常執行,安全用電、節約能源,確保電氣裝置達到規定的效能和指標。
二、主題內容和適用範圍
本制度描述了電氣裝置操作使用的內容與要求。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電氣裝置操作使用的管理。
三、電氣裝置管理職責範圍
公司電氣裝置由生產(裝置)部管理
1、生產(裝置)部職責範圍
1.1、全面負責公司電氣裝置的技術管理、執行管理和所轄範圍內電氣裝置的管理設專職電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
1.2、組織制定公司有關電氣裝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1.3、負責電氣裝置大修和系統停車大檢修計劃的審批,監督實施和參與竣工後的驗收。
1.4、負責電氣裝置新增、更新改造計劃的審批、上報,組織計劃的實施和參與竣工後的驗收。
1.5、負責電氣裝置、備品配件的採購計劃審批工作。
1.6、定期組織電氣裝置檢查考核,監督檢查電氣裝置的正常使用、維護和保養,掌握裝置狀態,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消除隱患,保證電氣裝置的正常執行。
1.7、負責審查各單位電氣裝置統計報表,及時統計公司內電氣裝置的增減,組織電氣裝置的停用、封存、調撥、報廢等鑑定工作,按規定辦理審批和上報手續。
1.8、組織電氣裝置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的工作。
1.9、按有關規定上報電氣裝置統計報表,執行月報和考核表。
2、變電站職責範圍
A.負責本站電氣裝置執行管理和裝置管理,做好電氣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以及大修期間本站的清掃、檢修、調整和驗收工作。
B.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裝置維護保養制、巡迴檢查制、交接班制、操作票制和各項安全操作制度,做好各項檢查和試驗工作。
C.正確操作,精心維護,確保電氣裝置“完好率”、“使用率”、“洩漏率”達到公司規定的指標。
D.認真填寫執行記錄,故障記錄,事故記錄,檢修記錄,以及各項試驗記錄。
E.從事電氣操作的人員要認真學習《電氣安全規程》、《全國用電規程》並取得特種作業證,持證上崗。
F、嚴格執行執行工作票和檢修工作票制度。
3、各使用單位職責範圍。
3.1、各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電氣裝置的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作好執行管理工作。
3.2、各使用單位不得隨意拆除、增設、亂動電氣裝置,不得隨意改變電氣線路,凡需改造、擴建變配電線路的',必須事先報生產(裝置)部審批,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生產(裝置)部統一組織實施。
3.3、各使用單位必須對接地裝置妥善管理,不得隨意損壞或拆除,變電站應做好新增裝置的接地驗收,定期檢查維護接地裝置,並於每年雷雨季節以前試驗一次,防止雷擊或靜電火花事故的發生。
3.4、生產(裝置)部應加強電纜線路的執行與維護管理,廠內電纜必須有完整的電纜走向佈置圖(註明根數、規格型號、截面積和長度、方位等)。設有地下電纜的地面,不得隨意動土和構築建築物,不許重型車輛透過(特殊情況下應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3.5、操作人員有關電氣裝置使用的職責範圍
A.經常保持電動機和電氣裝置的清潔,防止油、水及其它汙物流入電動機內部,嚴禁用水沖洗電動機。
B.啟動較大電機或使用軟啟動器啟動電動機時必須通知電工到場操作,操作工現場配合,啟動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應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C.電動機在執行中應經常檢查工作電流,不得超過銘牌規定的額定電流;檢查電動機本身及軸承溫度應在規定範圍內。
D.電動機在執行中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電氣值班人員和公司生產排程,電氣值班人員應迅速予以檢查處理。
四、電氣裝置的`事故處理
電氣裝置發生事故,應按裝置事故管理規定立即查明原因,迅速處理,並制定防範措施,使用單位會同動力車間在二日內寫出事故報告,報生產(裝置)部。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生產(裝置)部負責制訂、解釋、管理和提出修改。
2、本制度自檔案下發之日起生效。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7
1、所有電氣裝置和線路(包括低壓)必須絕緣,所有帶電導體不得裸露和不得有多處接頭。特殊情況應安裝於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定安全遮欄和明顯的警告標誌。低壓線路或高壓線路均不得帶電接線和帶電處理故障,否則按違章處理。
2、電氣裝置必須安有配套的可熔保險絲或者自動開關。電氣裝置和線路要符合規則和定期檢修,電氣開關應指定專人管理。
3、可能由於絕緣損壞而帶電的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電氣裝置的接地線、接地網和絕緣裝置每年至少檢查一次,接地電阻和絕緣效能要符合有關規定,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必須採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手提砂輪要有保護罩。
5、活動照明燈電壓不能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溼處所照明電壓不能超過12伏。
6、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安全斷電裝置。在潮溼、高溫區域或在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時,必須使用絕緣用品,並設專人監護。
7、非電工(經過多種訓練並能獨立操作者除外)不得從事電氣作業,學徒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操作,電工作業時,原則上至少應有兩人。
8、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電後,對有關的裝置進行檢查和檢修時,應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在電氣開關處掛“不許合閘”的警告標誌。電氣故障處理完或檢修結束需要送電時,嚴禁未經確認或情況不明時就擅自送電。
9、嚴禁帶電進行維護、檢修作業,嚴禁身上潮溼從事與電氣有關的工作。
10、電氣裝置和線路的安裝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有大量蒸氣、煙氣、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式的電氣裝置;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11、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線路,必須安裝臨時線路時,應取得機動部門同意,接線也要符合安全要求。
12、表示裝置停送電的訊號裝置和經常接通的電壓表等處於無電狀態時,不能以此判定裝置為無電;在這種情況下使用 、維護、檢修時,必須先進行周密的驗電和檢查確認,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13、各種防雷電裝置,每年應在雷雨季節前檢查或安裝完畢,防雷效能應符合規定。
14 、電氣人員和經常接觸電氣裝置的工人(如吊車司機、電焊工及電氣操作人員等)在操作電器裝置時,應按規定穿戴和使用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工具、防護眼鏡等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15、電工及經常接觸電氣裝置的人員應進行系統的電氣專業技術培訓和電氣安全知識教育,包括觸電急救知識訓練。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8
1、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菸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 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
3、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委會書面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並要有防範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4、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委會審查同意,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辦理動火票,並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並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5、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餘火,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7、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8、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委會批准,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9、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於生產(工作)上,不準用於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1、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公司裝置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2、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範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公司裝置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公司裝置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14、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5、禁止使用電熱棒。
16、配電線路、電氣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
17、電氣裝置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裝置嚴禁超荷執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8、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第二條 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 裝置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佈圖,低壓分佈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定圖,接地網路,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裝置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 一切電器裝置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 如電鑽、電槍等) ,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裝置處每季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 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 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效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 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 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效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電氣裝置維護管理制度10
裝置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一般裝置操作人員上崗前須指定專人進行上崗前培訓,並保留培訓記錄。
3、開機前要口頭警示,並注意周圍人群,確保已無人在裝置上作業後方可開機。
4、裝置操作人員在操作裝置時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5、裝置操作人員須調整裝置內部零件或取出裝置內部物品,須停止裝置執行,並關閉裝置電源。
6、裝置操作人員在操作裝置前須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7、裝置操作人員在操作裝置時發現裝置有異常時須立即停止裝置執行,並立即通知主管。
8、裝置操作人員在下班前須關閉裝置電源,檢查裝置安全停止後方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