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精選7篇)
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倡議書在我們的視野裡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倡議書具有公開性的特徵,是一種廣而告之的書信。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1
全市廣大黨員幹部:
和諧、文明的交通秩序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視窗,更關係到市民群眾的出行安全。為進一步倡導文明出行理念,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充分發揮全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文明出行示範帶頭作用。我們倡議:
做文明出行的帶頭者。全市黨員幹部要以身作則,在駕乘公務車和私家車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文明駕駛規範,文明禮讓斑馬線,不車窗拋物,按燈行停,按線行駛,不亂停亂放。家用電動車要註冊登記,懸掛號牌,騎乘電動車出行要規範佩戴安全頭盔,不違反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行走在道路上時,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斑馬線快速通行。
做文明出行的監督者。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在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中,全市黨員幹部都是文明出行的監督者,有責任主動勸阻亂停亂放、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電動車不上牌等不文明行為。
做文明出行的宣傳者。全市黨員幹部要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自媒體平臺宣傳文明出行,帶動和影響更多人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示範者、倡導者,引導廣大群眾增強文明出行意識,共同營造文明、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建立文明城市,沒有旁觀者,人人都是主人公,個個皆是責任人。全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用責任和擔當、用思想和行動,以文明出行引領城市文明,以個人文明推動社會文明,凝心聚力,同舟共濟,為建立全國文明城市貢獻力量。
倡議人:xxx
20xx年x月x日
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2
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提高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引導廣大市民群眾遵守交通法規,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識,爭做“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倡導者、推動者和踐行者,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沽源縣文明辦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倡導者。
廣大居民朋友要不斷提高守法意識、文明意識、安全意識,主動做“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倡導者,提醒身邊人為電動腳踏車及時登記上牌、駕乘電動腳踏車時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二、做“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推動者。
要主動關注、勸導身邊駕乘人員電動腳踏車未上牌、未佩戴安全頭盔等行為,引導他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安全頭盔;積極爭做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員,督促身邊親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主動為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三、做“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踐行者。
落實“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沒有旁觀者,廣大居民群眾要把文明交通“常記心中”,自覺學習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學習交通法律法規,樹立文明交通意識,踐行文明交通行為,主動加入到“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行動中來。“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是減少交通事故傷害後果的有效措施,也是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具體體現,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築牢群眾出行的安全屏障,讓平安相伴,讓幸福相隨!
倡議人:xxx
20xx年x月x日
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3
全縣廣大機關幹部職工、黨員同志們:
近年來,電動車以其經濟、便捷、環保等特點,日益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電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存在亂穿亂行、亂停亂放、亂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導致涉及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高發,給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響。據統計,20xx年,我縣交通事故中,電動車駕駛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電動車駕駛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
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開展"珍愛生命,鐵拳護航"交通安全大會戰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我縣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為黨政機關的幹部職工和黨員同志,應該在此次專項整治中走前頭、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爭做文明出行的踐行者和宣傳者,積極投身到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中去,全力推進我縣全國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縣建立活動。在此,向全縣廣大機關的幹部職工和黨員同志發出倡議:
一、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踐行者。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營造美好家園,是包括機關黨員幹部職工在內的每一個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機關全體黨員幹部職工要在電動車專項整治中起模範帶頭作用,自覺擯棄不文明交通陋習,文明出行,拒絕交通違法。駕駛電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位停放,不爭道、搶道、佔道,不亂停亂放、亂掉頭,駕乘電動車主動戴好安全頭盔、在電動車尾部貼上反光膜。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樹立文明的交通新風,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二、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宣傳者。
機關全體黨員幹部職工要學習和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積極帶頭宣傳電動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讓整治行動家喻戶曉,老少皆知。同時,每個機關黨員幹部職工要用自身的模範行為感染和帶動身邊的人,形成人人參與、個個出力的良好社會氛圍。牢固樹立文明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宣傳和不文明行為勸導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暢通靠大家。讓我們攜起手來,從自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知榮明恥,文明出行,共同維護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建設"三優海鹽"作出積極的貢獻。
倡議人:xxx
20xx年x月x日
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4
全縣廣大黨員幹部、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電動腳踏車交通安全管理,切實發揮黨員幹部、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示範表率作用,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安全駕乘電動腳踏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構建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助力建立安徽省文明城市,現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登記上牌的先行者。
廣大黨員幹部、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要積極主動為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不駕駛或乘坐無牌電動腳踏車,拒絕購買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腳踏車,及時為新購買的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
二、做文明交通的參與者。
廣大黨員幹部、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要在駕駛和乘坐電動腳踏車時主動佩戴安全頭盔,不逆向行駛、不衝闖紅燈、不隨意穿行,不違規載人載貨、不私自加裝雨篷(雨傘),不違規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內行駛,不接打手持電話,不在酒後駕駛。夜間行駛時,主動開啟車燈。
三、做有序停放的實踐者。
廣大黨員幹部、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要帶頭做到在規定區域內有序停放電動腳踏車,不佔用消防通道、機動車道、人行道停車,不在樓道內停放電動腳踏車。帶頭做到在集中充電點或充電棚內為電動腳踏車充電,不飛線充電,不駕駛電動腳踏車進入電梯、進樓入戶。
四、做動員發動的宣傳者。
廣大黨員幹部、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要爭當電動腳踏車文明安全出行“宣傳員”,積極參與“機關企事業單位結對共建”等文明實踐活動,引導家人、朋友以及周邊群眾登記上牌和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秩序。廣大中小學校教職工要透過“小手拉大手”“主題班會”等形式,培育學生文明交通理念,引導學生不乘坐無牌電動車、主動佩戴安全頭盔、勸導家長文明出行,告誡學生未滿12週歲不得駕駛腳踏車,未滿16週歲不得駕駛電動腳踏車。
生活因城市更加美好,城市因文明更加美麗。讓我們攜起手來,從自身做起,做細節做起,示範帶動廣大市民文明出行,共同營造文明暢通的交通環境,為我縣建立安徽省文明城市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倡議人:xxx
20xx年x月x日
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5
親愛的同學們和家長朋友們: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離不開文明市民。學生的安全健康,不僅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生活,更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樹立電動腳踏車騎乘文明新風,彰顯碭山文明風采,特發出如下倡議:
一、要騎乘合格車輛。
不購買、不騎行無合格證照的電動車。對騎車上學的孩子,家長要經常檢查車況,確保孩子所騎車輛的效能良好。
二、要依法登記上牌。
積極配合縣公安交管部門給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
三、要堅持文明出行。
所有高中生、初中生騎行電動腳踏車時一律佩戴安全頭盔,按照交通訊號指示通行,不搶道、不佔道,不亂穿亂行,不超速超載,不追逐打鬧。小學生一律不準騎電動腳踏車。家長接送學生一律佩戴頭盔,要做好孩子的榜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到學校時自覺有秩序的在遠離校門處的人行道或靠邊停車,不強行掉頭、突然變道,以免在學校門口造成擁堵。
四、要規範有序停放。
在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有序停放;不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及其他規定的禁停區停放。
五、要注意充電安全。
不私接亂拉電源線為電動車充電,不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及其他禁止充電區域充電。
文明交通,從你我做起;文明碭山,因你我更美麗!請同學們和家長朋友們爭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實踐者和推動者,讓我們攜手共創平安文明和諧幸福的大美碭山!
倡議人:xxx
20xx年x月x日
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6
廣大市民朋友們:
四會是我們為之奮鬥、安居樂業的和諧家園,打造一個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高品質城市交通環境,是我們共同的心願,也是每一位市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近年來,電動腳踏車在方便群眾出行的'同時,由於穩定性較差,安全防護效能不高,加之部分電動腳踏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不按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逆行、闖訊號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導致交通事故多發,嚴重影響城市交通秩序和城市文明建設,給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為規範電動腳踏車行車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們向廣大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戴頭盔、保安全。
駕乘電動腳踏車均應正確、有效佩戴安全頭盔。
二、上牌照,不亂停。
電動腳踏車註冊登記上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停車時應在停車泊位內齊頭、順向停放,沒有停車泊位的,停車時不要佔用人行道,不要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三、靠右行、不闖燈。
自覺做到有非機動車專用車道的按規定車道行駛,沒有專用車道的靠右行駛。在行駛途中,不逆行、不闖紅燈、不越線不佔道、不酒後駕駛。
四、棄陋習、講文明。
駕駛電動腳踏車上路必須年滿16週歲,並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參與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和踐行者。
五、保原貌,不改裝。
行駛時應當保持車輛原貌,不得加裝棚架裝置、改裝動力裝置。
六、遠離大貨車。
大貨車在行駛過程中,駕駛人存在視線盲區,轉彎存在內輪差。電動腳踏車騎行人透過路口時,即使綠燈直行也要注意向後方觀察,減速慢行,自覺遠離大貨車。
七、及時提醒。
為了老人的安全,家屬儘量勸阻老年人不騎乘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老年人由於身體各項機能有所減退,在駕車過程中,對於突發狀況可能無法及時反應,因而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從我做起。請廣大電動腳踏車駕駛人將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作為日常出行習慣,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謹慎、多一份責任,養成良好的安全出行習慣,攜手共創平安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倡議人:xxx
20xx年x月x日
電瓶車安全行駛倡議書7
廣大市民朋友:
《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規定:駕駛電動腳踏車必須按要求戴好安全頭盔,上路行駛的電動腳踏車必須要掛牌,不得駕駛拼裝、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電動腳踏車上路。自《辦法》實施以來,透過公安交警部門和各單位的大力宣傳,廣大市民對電動腳踏車上牌才能上路、靠右行駛等規定有了進一步瞭解。威海交警也對電動腳踏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勸導行動,行動中發現仍有部分市民騎行電動腳踏車上路時存在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不僅給市民朋友帶來出行安全隱患,也影響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為了營造全民參與、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爭當文明出行的倡導者、參與者、踐行者,自覺抵制以下電動腳踏車交通違法行為,我們倡議:
一、駕駛電動腳踏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搭乘12歲以下兒童也需要佩戴安全頭盔,市區嚴禁搭乘12歲以上人員);
二、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三、非機動車闖紅燈;
四、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五、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
六、上路行駛的電動腳踏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親愛的市民朋友們,請大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攜手共建共享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倡議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