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精選7篇)
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
一、購買頭盔時的小貼士
1、購買時先檢視頭盔是否有生產許可證。
2、一個合格的頭盔內部除了頂襯和帽箍外,其兩層中間應有高密度泡沫塑膠作為緩衝層。
3、購買時翻看吊牌標籤檢視材質,並前後、兩側方向向內擠壓,如果頭盔容易變形不可選購。
4、試戴時看頭部和內襯是否貼合,帶扣閉合後,面頰部位鬆緊是否適宜,不鬆動。如購買全盔,佩戴時則不能對耳朵有壓迫感。
5、最好能選擇覆蓋全臉的摩托車頭盔,這樣頭盔能在碰撞事故中提供最全面的保護,保護了頭部所有位置,包括下巴,是防護效果最好的一種頭盔。
二、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精選7篇)
現如今,我們都跟倡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倡議書有利於倡議者交代清楚倡議活動的原因,以及當時的各種背景事實。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倡議書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1
全體市民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因節能、便利的優勢,成為廣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選綠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駕乘人員由於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和駕乘人員的傷亡。為進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現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佩戴頭盔的踐行者
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駕駛人和乘坐人必須按法律規定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防護頭盔。同時要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二、做佩戴頭盔的宣傳者
帶頭踐行“戴頭盔”行動,時時勸導提示身邊的親朋好友及駕乘人員,依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讓安全文明出行伴隨每一個人。
三、做佩戴頭盔的推動者
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都要以身作則,積極發揮模範引領作用,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外賣、快遞、運輸等重點行業要發揮示範作用,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懲戒不文明交通行為,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
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騎乘電動車、摩托車請“戴好安全頭盔”。讓我們共同攜手,摒棄交通陋習,共創安全、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向自覺佩戴頭盔的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致敬!
邯鄲市峰峰礦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5月20日
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2
廣大市民朋友們: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美滿。據統計,在涉及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頭部受傷致死比例佔此類事故死亡總數80%以上,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可使受傷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為了增強電動腳踏車騎乘人員安全意識,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害,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我們倡議:
1、請您在騎乘電動腳踏車時全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法規,要服從交警指揮,注重文明禮讓,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行,不在機動車道騎乘電動腳踏車。
2、爭當文明交通志願者,主動宣傳“騎乘電動腳踏車戴好安全頭盔”。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感染身邊的人,告別交通陋習,引領文明交通良好風尚。
3、騎乘電動腳踏車時請選擇識別性較強的淺色頭盔佩戴,儘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識別的頭盔,且一定要購買並佩戴經過國家3C認證的安全頭盔。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關愛生命,文明出行,從“頭”做起。佩戴安全頭盔,平安幸福常在。衷心祝願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2年6月10日
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3
廣大市民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因節能、便利的優勢,成為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選綠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駕乘人員由於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致使大量人員傷亡。為進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市民群眾生命安全,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1、人人都要戴頭盔。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負責,更是對家人、家庭負責,要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2、黨員幹部要引領。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戴好安全頭盔。
3、重點行業做示範。外賣、快遞、運輸等行業企業要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懲戒不文明交通行為,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
4、質量安全要重視。從安全性考慮,建議佩戴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淺色頭盔,儘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視線判斷的頭盔。
關愛生命,從“頭”抓起。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共同維護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攜手建立信仰堅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人民滿意的全國文明城市。
太原市文明辦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1年7月20日
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4
為切實提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騎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縣創文指揮部辦公室就駕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佩戴安全頭盔發出倡議:
一、在全縣行政區域內,摩托車駕乘人員須佩戴安全頭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將由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
二、在全縣行政區域內,電動腳踏車騎乘人員須佩戴安全頭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將由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嚴厲查處。
三、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以及在校師生人員等,駕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要帶頭佩戴安全頭盔,縣委縣政府督查局和縣創文指揮部辦公室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安全頭盔佩戴情況,定期發出通報。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騎乘摩托車、電動車請戴好安全頭盔,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倡導文明騎行,拒絕交通陋習,讓我們共同攜手,摒棄交通陋習,共創安全、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柘城縣創文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8月10日
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5
廣大市民朋友們:
您好!電動腳踏車是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駕駛電動腳踏車違反交通法規、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安全問題時有發生,電動腳踏車交通事故呈多發態勢,影響了群眾的出行安全。安全頭盔是電動車騎乘人員遇到危險時的最後一道防線,據統計,在電動腳踏車交通事故中,80%以上的傷亡都是由於駕乘人員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致使頭部損傷造成的。當事故發生時,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衝、減震的保護作用,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為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出行安全,減少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造成的傷亡事故,創造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特發出以下倡議:
一、騎車、乘車都要戴。
騎乘電動腳踏車佩戴安全頭盔,繫好頭盔卡扣,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紅燈”;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經過檢驗合格的頭盔,不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對親人和家庭負責。
二、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駕乘電動腳踏車要主動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瞭解不按規定佩戴頭盔可能導致的嚴重危害後果,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自覺杜絕和抑制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的親朋好友戴好安全頭盔;快遞、外賣等重點行業要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倡導文明交通行為,確保全體職工規範佩戴頭盔。
四、勸導警示強管控。
縣交警大隊將對查處勸導的不佩戴安全頭盔行為拍照錄入臨沂交警APP。不佩戴安全頭盔第一次被勸導,需關注“臨沂交警”微信公眾號並閱讀市文明辦和交警支隊聯合發出的《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倡議書》;第二次被勸導,在微信朋友圈轉發倡議書,並至少集10人點贊;第三次被勸導,在路口觀看5分鐘交通安全警示影片,並參加10分鐘文明交通志願服務。經多次勸導仍不佩戴的,將透過電視臺、新媒體予以曝光,並推送社群、單位進行重點宣傳管理。
關愛生命,從“頭”做起。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個人文明素質的體現,也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負責。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出行習慣,共同維護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沂南縣文明辦沂南交警大隊
2021年8月26日
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6
靈川縣、臨桂區、象山區、秀峰區、疊彩區、七星區、雁山區創城辦,市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中央、自治區駐桂林有關單位,各高校:
為進一步提升市民群眾駕乘電動腳踏車和電動兩輪摩托車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識,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和全國文明城市對文明行為的.要求,現就加強電動腳踏車和電動兩輪摩托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落實單位工作職責
相關縣(區)、機關單位、人民團體、學校要將所屬幹部、職工駕乘電動腳踏車和電動兩輪摩托車佩戴安全頭盔工作納入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職責。要及時將通知精神傳達至每一位幹部、職工,認真做好宣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形成常態管理機制。要在單位門口、電動車停車點設定佩戴安全頭盔提示牌,對不佩戴安全頭盔的人員進行勸導、教育,並定期通報違反規定的不文明交通行為,確保本單位工作人員及來訪人員按要求佩戴安全頭盔。
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駕乘電動腳踏車和電動兩輪摩托車佩戴安全頭盔,事關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千家萬戶幸福美滿。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特別是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發揮示範表率作用,勇於擔當作為,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要透過身體力行、言傳身教以及微信朋友圈傳發《駕乘電動腳踏車佩戴安全頭盔倡議書》(附件)等形式,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大家一起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加強日常監管問效
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路面執勤執法和宣傳勸導,教育督促電動腳踏車和電動兩輪摩托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對路面檢查發現並核實不佩戴安全頭盔的公職人員,要詳細記錄當事人及其單位的資訊,定期彙總報送市創城辦,市創城辦將對此類不文明行為以通報形式發至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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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電動腳踏車佩戴頭盔倡議書7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因節能、方便成為不少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選綠色交通工具,隨之而來的涉及電動腳踏車交通事故也大幅度上升,非機動車駕駛人缺乏安全防護措施的問題日益突顯,因未佩戴安全頭盔致使顱腦損傷的事例越來越多。資料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能提高80%的防護能力,為進一步提高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安全係數,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害,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出如下倡議:
1、人人都要戴頭盔。騎乘電動車戴好頭盔,不僅是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更是對家人、家庭應盡的責任,要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2、黨員幹部要引領。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戴好頭盔。
3、重點行業做示範。外賣、快遞、運輸等行業企業要強化內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懲戒不文明行為,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
4、質量安全要重視。從安全性考慮,建議選擇淺色頭盔佩戴,儘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視線判斷的頭盔,且一定要配備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關愛生命,從“頭”做起。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自身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攜手共創平安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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