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司管理制度(通用48篇)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大型公司管理制度(通用4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規定、紀律。

  2、嚴禁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嚴禁任何組織、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嚴禁任何組織、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3、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個人素質、服務意識,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努力學習業務技能,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鍛鍊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做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6、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進取。

  7、公司提倡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精神,不斷滿足客戶的需求,超越客戶的期望。

  8、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為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做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9、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不斷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和聰明才智,為公司多做貢獻。

  10、公司為員工提供收入和有關福利保障,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的各種待遇。

  1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12、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13、公司提倡勵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員工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客戶索取錢財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15、公司員工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16、職員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訊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17、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規範: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專案經理、專案部考核,工程專案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專案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專案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專案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專案,作業班組、專案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專案,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製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經營目標、營銷方案、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1.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倉庫中產品輪定期檢視是否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時間嚴禁做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辦公場所嚴禁吸菸。

  第九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一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請示,批准同意後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工作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得到公司認可後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嚴格按照流程進行經營活動。

  第十四條:員工之間不得評論他人是非,製造不和諧氣氛。

  第十五條:下班時,離開辦公室的最後一個人必須關閉所有電源和對所有電腦關機,保證無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倉庫裡產品定期抽查滅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確保倉庫安全,整潔。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十七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十八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的義務。

  第二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二十二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二十三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於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並實施後,給予現金獎勵。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公司工程管理,確保公司各項業務施工專案的順利進行,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於公司內裝飾工程及所有相關人員。

  一、施工前準備:

  1、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入住施工現場並積極地配合其他工種的工作。

  2、進駐施工現場當日,須將施工單位標誌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現場管理表格。並在醒目處配置合適的滅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員在接到施工通知後應及時熟悉施工環境並依據設計圖紙與設計師進行現場放樣,合理有序地進行現場施工。工程進度安排表、施工人員名單等文字內容須填寫完善。

  4、為保證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經同意辦理用工手續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本公司的施工專案,不得隨意進出現場。

  二、施工期間:

  1、現場工程部負責人全權管理施工現場,統一安排,施工人員有事聯絡現場工程部人員,若然聯絡不上,可聯絡現場質檢員或其他管理層人員,不可擅自行動。

  2、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嚴禁喝酒,施工現場嚴禁抽菸,不得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大小便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掃,垃圾入袋。

  3、工人員須保證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衛生間保持清潔,不得有垃圾雜物、積水;材料擺放應有條不紊,用料須分門別類堆放整齊,置於乾爽地段,施工垃圾應及時清理,外運到公司指定地點,每日施工完畢,須清理施工現場,做到無垃圾堆積。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點分類存放,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需為公司檢驗蓋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詳細使用明細;嚴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5、施工時注意文明用語,應維護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業主的意見和建議,不得發生頂撞或衝突;愛護業主的設施,愛護成品物,不得損壞。不得向業主索要物品,不得向業主提出無理要求,更不得偷竊或私自使用客戶物品。

  6、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標準和驗收標準,不得出現漏項、錯項,嚴禁材料浪費,不得任意變更工程內容,在圖紙與施工現場有偏差、誤差時應及時與設計師聯絡,嚴禁盲目施工。

  7、現場施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工藝操作規範,絕不允許偷工減料,一經發現,立即除名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8、施工人員應嚴格按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動。發現設計問題應儘快與現場管理人員或設計人員聯絡,服從現場工程部負責人的指令。

  9、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嚴禁無故停工,嚴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經公司同意嚴禁帶走施工現場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員應注意安全用電和動火,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電動工具、燒焊等操作規範,節約用水、用電,嚴禁使用無插頭、插座連線施工機械的電源。

  11、施工期間,現場管理層所有人員均應嚴把質量關,尤其是水電和煤氣管線的隱蔽工程,切要嚴格把關,萬萬不得麻痺大意,更不容許不負責任的野蠻施工。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整改,不得隱瞞、搪塞,並做好相應的每天施工日誌記錄和每週的施工安排計劃和施工材料安排計劃。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汙。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檔案、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列印、影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儲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透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洩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翫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物件:

  (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2)學習培訓機會

  (3)職務晉升、加薪

  (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公司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6

  一、遵紀守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比其他員工提前30分鐘到崗,提前做好衛生清理;下午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提前30分鐘下班。

  三、認真履行職責,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不做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四、對公共環境易髒部位如樓梯臺階、衛生間,及會議室、洽談室等重要部位做到及時清理。

  五、儀表整潔、精神飽滿、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六、愛崗敬業,服務態度端正,有較強的奉獻精神。

  七、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串崗、大聲喧譁等。

  八、未經許可,不得擅入其他辦公區域。

  九、服從上級領導、團結同事、互相幫助。

  十、愛護公物,記錄每日衛生潔具的消耗量。

  十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保潔操作程式。

  十二、愛崗敬業,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所有,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7

  1、不能跟僱主套近乎來謀求好感,應該踏實工作來獲得僱主信任和喜歡。

  2、不能主動跟僱主說自己的家庭的情況和過去的瑣事。

  3、不能跟僱主說不利於公司的話,要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4、不能在僱主家接待,留宿親朋好友。

  5、不能用語言或行動頂撞僱主,要不可激烈爭辯或說髒話。

  6、不能把僱主的孩子或物品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帶出家門。

  7、不能浪費僱主家任何東西。

  8、不要與老年人,病人,孩斤斤計較,要寬容。

  9、不能向僱主提出漲工資的要求,應向公司提出申請,由公司協調。

  10、不能偷吃孩子或大人的食品飲料。

  11、不能佔孩便宜,使用僱主的化妝品,護膚品。應該自己使用自己的生活用品。

  12、不能睡懶覺,按時作息,早睡早起,午休時間要和僱主商量。

  13、不能長時間佔用衛生間,會給僱主帶來諸多不便。

  14、不能在款經允許的情況下給自己開灶。

  15、不能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跟僱主同桌就餐,要開始跟僱主商量好分餐還是同桌就餐。

  16、不能混用僱主的餐具,要有自己的獨立的餐具。

  17、不能與成年異性詞語過多接觸,以免引起女僱主的反感。

  18、不能問詞語私事,不參與家庭的討論,更不能跟外人談論僱主家的大事情。

  19、不能翻動僱主家的貴重物品和抽屜,潔身自好,清清白白做事,做人。

  20、不能用僱主家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即便是僱主允許也要儘量節省時間。

  21、不住家保姆不能在詞語家洗澡,除非僱主允許,也要節約用水。

  22、不能輕易放棄一份工作。(人會有很多挫折,都是對你的考驗,勇敢面對。)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8

  物業管理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指為提高管理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根據經營方針和工作特點而制定的一系列在企業內部執行的規章和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管理條例

  1、勞動用工制度:包括用工原則、員工聘用制度、勞動合同制度、工時制度和幹部任免制度等。

  2、管理員工行為規範:規定員工遵守國家政策、法令,熱愛本職工作等。

  3、員工福利制度:包括享受法定假日、醫療保險勞動保護等。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4、企業獎懲制度。

  (二)物業管理企業各部門主要職責

  1、總經理室:是物業管理公司的決策機構。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的政策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2)主持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

  (3)設定內部管理機構,制定公司章程,簽署物業管理制度。

  (4)選聘各部門經理和關鍵崗位人員。

  (5)選聘社會、勞務服務公司分擔具體工作。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6)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2、各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辦公室主任:

  ①負責傳達總經理指示,安排並組織召開會議。

  ②督促辦公室人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

  ③負責日常人事行政管理,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④做好員工考勤工作,協助培訓員工。

  (2)財務部經理:

  ①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②稽核各類會議報表,撰寫財務分析報告。

  ③檢查、督促各項費用及時收繳。

  ④稽核、控制費用的支出。

  ⑤提出合理運營公司金融資產的有效措施。

  ⑥組織擬定物業管理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

  ⑦制定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管理和操作流程。

  (3)公共關係部經理:

  ①制定物業公司公關活動方案。

  ⑦策劃公司大型活動。

  ③組織召開業主、業戶大會,並處理投訴與糾紛:

  ④組織員工和社群內文體活動。

  ⑤協助總經理和其他部門工作。

  (4)房屋維修部經理:

  ①落實並實施本部門管理規章制度。

  ②合理確定和分配員工工作崗位,督促維修工、管理員工開展日常工作。

  ③佈置、檢查房屋保養和維修工作。

  ④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業務技術培訓。

  (5)保安部經理:

  ①落實並實施本部門管理規章制度。

  ②負責管理區內的治安保安工作、交通安全工作和消防工作。

  ③制定部門崗位責任制度、執行獎懲規定。

  ④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保衛、消防等技能培訓。

  ⑤負責與社會聯防有關方面的聯絡與溝通。

  (6)清潔環衛部經理:

  ①制定部門工作計劃與目標,合理安排清潔衛生。

  ②督促、檢查各項清潔環衛工作的落實情況。

  ③負責進行轄區內庭院建設和綠化工作。

  ④制定部門崗位責任制度,執行獎懲規定。

  (7)經營發展部經理:

  ①確定經營專案與經營發展目標。

  ②洽談經營業務,合理制定各崗位網點的經營辦法,估算經營利潤。

  ③監督檢查各專案的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員工崗位與工作時間。

  ④選聘服務人員,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

  ⑤定時召開部門會議,評論經營效果,開拓公司業務範圍。

  (8)計算機中心經理:

  ①組織本部門人員使用、開發物業管理系統軟體。

  ②制定本中心的監控、保密制度。

  ③檢查計算機的使用、資訊輸入和儲存等工作。

  ④做好系統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系統長時間連續穩定的工作。

  3、一般員工:指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多種經營和特約服務而設定的工作人員,如房屋管理人員、保安人員、清潔人員、綠化人員和服務人員等,主要職責如下:

  (1)房屋管理人員:

  ①熟悉物業的結構和管區使用人情況,做好有關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②辦理使用者人住手續,定期回訪。

  ③參與物業的驗收接管,建立圖紙檔案。

  ④經常與業主溝通,耐心解答業主諮詢。

  (2)房屋及裝置維修人員:

  ①及時完成下達的維修任務。

  ②及時處理各類管道的跑、冒、滴、漏等故障。

  ③掌握各種裝置的操作方法,及時排除出現的故障。

  ④巡查管區市政公共裝置、設施的安全執行情況,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

  (3)保安人員:

  ①執行24小時保安巡邏制度,看管好物業,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

  ②做好門衛登記,執行機動車輛驗證制度。

  ③做好流動人員監督管理工作。

  ④懂得救護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夠處理好意外事故。

  (4)清潔人員:

  ①負責管區道路、樓梯的清潔與保潔工作。

  ②保持管區內公共衛生設施的清潔

  ③保證管區內汙水排放暢通。

  ④杜絕蟻蠅,及時外運垃圾。

  (5)綠化人員:

  ①按時剪枝、補種、施肥、澆水、灑藥。

  ②及時禁止破壞管區內花草樹木的行為。

  ③做好綠化管理和草木生長情況的記錄。

  ④保持花園草坪清潔。

  (6)服務人員:

  ①準時到崗,按時開放小區文化娛樂設施,照章收費。

  ②搞好商業網點服務,有禮待賓。

  ③做好計時服務、特約服務等。

  ④管理好文體娛樂裝置、設施,及時制止違反規定的行為。

  (三)管理制度和規定

  1、工作管理制度:

  (1)上班必須穿工作裝、戴工牌;男士系領帶(維修工及經批准的員工除外),穿著整潔,頭髮梳理整齊,不得留長髮;女士應化淡妝。

  (2)辦公區內必須保持整齊、乾淨,不得在桌面上堆放雜物。

  (3)每天上班前各管理人員需檢視交接班記錄本,瞭解各種情況和業主意見,及時處理問題或上門尋訪。

  (4)上班期間全體人員必須精神飽滿,積極主動,熱情地投入工作,不得精神不振、上班打瞌睡或偷懶。

  (5)紀律嚴明,全體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有事要請假,獲准後方能離開。

  (6)全體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巡視、查樓必須認真負責,注意發現問題並做詳細記錄,及時彙報並跟蹤解決。

  (7)接待業主時態度要和藹、溫文爾雅、落落大方。不管發生什麼事,絕對不能與業主發生爭吵,要態度誠懇,仔細傾聽業主的意見,能及時解決的問題馬上派單解決,無法及時解決的要向業主解釋清楚,並告知解決的時間。

  (8)接受業主電話投訴時,要熱情耐心,語言要規範友好。

  (9)管理員派單後,一定要追蹤落實,並負責檢查。水電問題要求在12小時內解決,其他急修專案一般在24小時內解決,最遲不得超過72小時。把物業管理師加入收藏夾!

  (10)對接受的投訴要認真做好記錄,併到現場檢視、瞭解情況,認真記錄處理的時間、人員和業主對處理的意見。

  (11)協助財務人員做好各項費用的派單和催繳工作,派單要派到各戶,催繳態度要友好。

  (12)認真管好業主檔案和業主託管的鑰匙。

  (13)認真做好裝修審批和管理工作。

  (14)不準在上班時間看書、閒聊、做私事,不準在辦公室內高聲喧譁。

  (15)下班後將自己保管的資料(物品)放好,將辦公桌收拾整齊。

  (16)休息時間如發生重大事故,或碰到問題要立即解決,不得推脫或不予理睬。

  (17)管理處的工作原則是服務第一,工作標準是業主滿意,工作態度是認真負責。

  2、業主回訪制度:

  (1)管理員必須經常上門徵求業主對管理工作的意見,認真做好回訪記錄,及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

  (2)管理處負責人也應經常上門訪問,瞭解管理和上門服務情況,並做好回訪記錄,對業主提出的要求應及時給予答覆和解決。

  (3)維修人員每次上門服務均應讓服務物件填寫回訪單,以徵求對服務的意見。

  (4)保安員在值班、巡崗時應定時徵求業主對工作的意見,並做好記錄,注意研究、改進。

  (5)回訪單、回訪記錄和保安隊的徵求意見單,應由管理處指定專人保管,每月集中裝訂存檔,不得遺失。

  3、巡崗制度:

  (1)保安領班在當班期間,要經常定線或不定線地對各崗位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2)檢查內容包括各崗執勤情況、有無違紀現象、檢視值班登記等。

  (3)巡查的要求是,一邊檢查一邊觀察,做好巡查記錄,掌握各值勤點值勤情況和動態。

  (4)管理員主要負責對物業情況的定期巡查。一般每天巡查兩次,交接班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派單解決,並負責跟蹤:

  4、門衛制度:

  (1)每位門衛保安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並對每位業主負責。

  (2)按照規定認真巡視,巡視時要掛巡視牌。

  (3)認真做好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工作。任何外來人員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

  (4)外來施工人員要有管理處發的臨時出入證才能進入。

  (5)認真做好報紙、信件的收發工作。

  (6)嚴禁腳踏車進入塔樓。

  (7)業主若向外搬運東西,一般物品需在保安室辦理登記手續,大件物品必須到管理處開具放行條。

  (8)電梯運貨時應嚴格遵守管理規定;運送傢俱、裝修材料等大宗貨物時,必須收取一定得責任押金,在業主填寫責任承諾書後方可準運。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9

  總則

  一 在公司內,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

  二 上下班時,必須謹記打考勤卡,不得代打。

  三 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下班時間到後,必須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間應認真工作,不允許串崗聊天和在工作區內大聲喧譁,不得妨礙他人開展業務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可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誌。

  五 工作時,不打非業務性電話,接非業務性電話時應儘量縮短時間。

  六必須履行對公司機密、業務上的重要資訊的保密義務,不得將公司業務及營銷資訊洩露給他人。不打聽,不傳播與本人無關的,不該打聽不該傳播的事項。

  七 不得將公司資料、裝置、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攜帶外出須得到批准。

  八 與工作無關的私物不得隨意帶入公司,工作場地非經許可不得進行各類娛樂活動。

  九 員工個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拆卸或改裝。若出現故障須及時向上級申報。

  十 無操作資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關裝置、器具等。

  十一 客人來訪原則上應有預約,並在指定場所接待。非工作人員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工作場所。

  十二 公司員工間及對公司外的人員,必須禮貌待人,文明用語,不講粗話、髒話。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團結、幫助。

  十三 公司員工上班一定要佩戴胸卡,如有遺失應儘快申請補辦。

  十四員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男職員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著要大方得體,不濃妝豔抹,不準單穿吊帶衫、涼拖鞋。

  十五 隨時注意保持周邊環境衛生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菸蒂、不亂塗亂畫。雨具、雨鞋一律放置在規定存放處。

  十六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菸。

  十七節約用水、用電、辦公用品。安全用電,愛護燈管、插座、開關等電路設施。不準私自拆除、搬移和亂拉線路。若有損壞,須通知總務處進行更換、修理。

  十八必須遵守用火規則(下班前關閉煤氣、清理菸缸、切斷電源)

  十九 所有裝置、器具等必須保持可正常安全運作狀態。

  二十 發生傳染病立即報告

  行政辦公紀律管理規定

  第一條凡本公司員工上班要帶胸卡。

  第二條堅守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第三條上班時間不要看報紙、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四條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並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第五條上班時不能穿超短裙與無袖衣及休閒裝,請穿西裝和職業裝,不要在辦公室化妝。

  第六條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應在會議室進行。

  第七條不要因私事長期佔用電話。

  第八條不要因私事找公司長途電話。

  第九條不要在公司電腦上傳送私人郵件或上網聊天。

  第十條不經批准不得隨意上網。

  第十一條未經允許,不要使用其他部門的電腦。

  第十二條所有電子郵件的發出,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以公司名義發出的郵件需經總經理批准。

  第十三條未經總經理批准和部門經理授意,不要索取、列印、影印其他部門的資料。

  第十四條不要遲到早退,否則每分鐘扣款1元。

  第十五條請假需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或經理書面批准,到辦公室備案。假條未在辦公室即時備案,公司以曠工論處、扣減工資。

  第十六條平時加班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事後備案公司不發加班費。

  第十七條不論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則將被公司開除。

  第十八條因工作原因未及時找卡,需及時請示部門經理簽字後於次日報辦公室補籤,否則當做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加班必須預先由部門經理批准後向辦公室申報,凡加班後申報的,辦公室將不予認可。

  第二十條在月末統計考勤時,辦公室對任何空白考勤不會補籤,如因故未打卡,請到辦公室及時辦理。

  第二十一條吸菸到衛生間,否則罰款。

  第二十二條請病假,若無假條一律認同為事假。

  第二十三條請假應於事前交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第二十四條市場部員工因當日外勤,不能回公司打卡,須請部門經理在當日8時30分以前寫出名單,由辦公室經辦人打卡。

  第二十五條凡出遠勤達1天以上者,須先填報經部門經理批准的出差證明單。

  第二十六條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經理。各部門全體外出,必須給總經理辦公室打招呼。

  考勤管理制度

  1、所內各部室的考勤管理統一接受綜合辦勞資員管理,各部室設定兼職考勤員進行監督、檢查;各部室考勤員由部室主任兼職(除兩個工程部可設其他人員為考勤員外)。

  2、各部室應於當月25日前遞交本月考勤記錄,由勞資員進行彙總,勞資員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抽查,發現虛假的考勤,及時向領導彙報。

  3、所內標準考勤時間為: 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注:乘院內班車上下班的職工下班時間可寬限15分鐘。

  4、考勤文件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為各部室考勤員逐日登記的職工考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檔案;

  考勤報表為各部室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計表,其中包括:部室名稱、職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請假天數、遲到、早退、礦工小時(天數)等。

  5、職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礦工。

  6、各部室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職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7、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1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8、職工臨時離崗,需向直接主管部室主任請假,在安排其他職工暫管其職責後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9、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礦工:

  1)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2)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3) 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兩小時的;

  10、有關考勤管理的規定:

  1)遲到、早退按一次記,每人次罰款10元;當月超過三人次後,每人次罰20元;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1.5小時的,記作礦工一日;

  3)擅自離崗在1小時—1.5小時以內的,每次扣除當月獎金的5%; 1.5小時—2小時的,每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0%;

  4) 礦工半日,扣除當月獎金的20%,礦工一日,扣除當月獎金的40%;

  5) 當月礦工累計3日,全年礦工累計10日的,全所通報警告一次;

  6) 當月累計曠工5日,全年礦工累計15日的,予以待崗;

  7) 職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經本人申請,勞資員核查,所領導研究批准,可嘉獎一次;

  8) 考勤員虛報、漏報的,每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0%;當月超過4次,所通報警告一次;

  9) 職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與部室批評或全所通報批評;

  10) 私自塗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與所內通報批評。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5)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

  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1)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2)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帳;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四章 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1、公司建立並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迴圈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專案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後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後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槓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五章 財務資訊管理

  1、 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佈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於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准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經稽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並報總經理批准。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資訊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資訊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範,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

  5、 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字(電子)資料。

  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六章 附則

  1、本規定由股東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2、本規定由股東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3、股東會委託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頒發施行。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結合現代企業制度,為考察員工出勤率,工時利用率,完成經營計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

  第二條、考勤是考核員工出勤,工時利用、勞動紀律以及支付薪酬的依據,又是企業開展正常工作和保障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證。

  第三條、企業依現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遇國家關於工作時間作調整時從其規定。

  第四條、考勤採用打卡制或簽到制。目前各部門均採用簽到制。簽到表由各部門考勤員統計核實,部門儲存,人力資源部不定期檢查,月末各部交考勤彙總表至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早退、曠職。

  (一)遲到。未按照企業規定工作起始時間到達工作崗位上的行為。

  1、遲到不超過半小時者,一次扣薪資20元;

  2、遲到半小時不足一小時者,一次扣薪資50元;

  3、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者,視同事假一天。

  (二)早退。未到企業規定工作結束時間提前擅自離崗的行為。

  早退一次視同事假一天。

  (三)曠職。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崗的行為。

  曠工每滿一天視為曠工一次,並按照《薪酬制度》和《員工獎懲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第三章、請假

  第六條、員工無論擬休何種假別,必須提前請假,辦理書面《請假單》,休假審批案《休假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1、病假。員工請病假需憑市、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公司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員工提供病歷。

  2、公假。員工應提供有效證明並經部門經理批准。

  第七條、連續15天以上病假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員工要求上班者,須經原診斷醫院出具證明,並經一週適應期後,經公司同意方能上崗。

  第八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2

  一、紀律:

  為了實現人性化的管理,和工作的規範化、系統化,為了能夠讓同事更好的從事業務工作,制定規章制度如下:

  1、 考勤制度:

  春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秋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值班人員必須在上午提前10分鐘到達公司打掃衛生,且中午在公司值班)

  A、 本公司目前實行軟體打卡制度,目的是為了讓同事們能夠自覺的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每週六開部門會議,月底公司開總結會議,並且做好會議記錄。

  B、 病假、事假都可以提前一天直接向你們的直接上級請假,每個人在每個月休息4天,在沒有遲到、早退不超過三次,且休息時間沒有超過2天的同事,給予全勤獎50元.

  2、 業務工作:

  A、 每個同事應對所有的盤源資訊情況有大致的瞭解,有客戶駐足宣傳單時,應及時、主動、熱情出門接待。

  B、 進門客戶要起立接待,以示禮貌,之後請客戶坐下洽談,並給予倒杯水,客戶離開時應送客戶出門。

  C、 大家平時應積極、主動、及時地跟進盤源和客戶,不錯過任何的成交機會。

  D、 看房時一定要銘記籤看房承諾書。

  E、 同事們團結互助,積極合作,樹立良好職業道德,不爭搶同事的盤源,客戶。嚴禁走私單,否則嚴重處分。

  F、 任何員工都沒有為客戶或業主佣金打折的許可權,如有必要的,須經理批准。

  3、 工作紀律:

  A、 上班時請穿工作服,每個星期允許星期五可以不要穿工作服。上班時間儘量少上房地產方面以外網路,工作中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0分鐘。大家所有的物品及時放入各人抽屜櫃子裡,注意檯面整潔,不得隨意堆放人個資料及其它雜物。

  B、 嚴格遵守外出登記制度,不得私自收取租房佣金。

  C、 大家應在電腦上如實登記客戶資料,洩露客戶、業主資料及有關個人資料者,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

  D、 如有客戶或者業主投訴的,扣發當月佣金提成的5%,洩露公司業務秘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扣發當月業績提成的5%,打架,公然侮辱上司、同仁,業主或客戶的不當行為,扣發當月業績5%,以上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

  E、 員工離職解聘前由分店經理檢查該員工電腦登記情況,若有不實之處,必須添補,若不執行,扣發工資,離職書如果不批准,則不能離職。自動離職者,公司不發放工資。

  二、薪金、獎金、佣金的發放

  1、發薪日期為月的10號

  2、佣金結算日為每月底,發放日期為次月20日。

  3、對於無故離職者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及提成。

  4、業務員在本公司中每月前三名分別獎勵人民幣200元、100元、50元;在每季度中前三名分別獎勵300元、200元、100元。

  三、福利制度:

  入職15天公司製作工作服(做滿一年公司報賬),入職三個月公司給予買社保。社保方案(單位:工齡):

  三個月至一年:公司出8%,員工出20%。

  一年至兩年:公司與個人平分出。

  兩年以上:公司出20%,個人出8%。

  四、業務考核:

  1、盤源:售盤源3個/周,少一個扣罰5元/個。

  2、跟進:每天5條,少一條扣罰2元/條。

  3、資訊釋出:每天5條,少一條扣罰2元/條。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3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機制,執行 公司的各項規定,不斷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更好地為客戶服務。員工之間要團結友愛,不得在公司內吵架、鬥毆,違反者交納成長基金200元,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3、員工必須在早上8點30分前正式上崗,吃早點、換衣服等事項必須在此之前完成。上班時間吃早點交納成長基金5元,遲到在5分鐘以內交納成長基金5元,5分鐘以上交納成長基金10元。遲到3次計曠工一次,曠工3次作除名處理。非值班人員早上8:30分前打卡,下午13:30——17:00之間打卡,值班人員早上8:30分之前打卡,晚20:30分後打卡。

  4、每日實行早(8:30)晚(17:00)會制度,由店長或指定人主持。未能按時參加早晚會的,須提前30分鐘以上通知店長。因其它原因而未能按時打卡的,補填“未能參加早晚會的說明”單。交於店長後,再實行籤卡考勤,有效籤卡期3天以內。

  5、公司每月1日和15日開店內銷售會議,晚5點準時舉行(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由店長主持。所有員工必須準時參加,未能參加者交納成長基金20元,遲到5分鐘以內者交納成長基金5元,10分鐘以上者交納成長基金10元。

  6、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必須填寫請假單並經店長同意後生效,如請假半天,須在中午12:00——13:00點之間打卡。調休需提前一天申請,必須填寫調休單並經店長同意後生效,事後說明無效,作請假處理。

  7、公司實行早晚班制度,每日安排兩位人員輪流值班,早班時間上午8:30——下午2:30,晚班時間下午2:30——晚上8:30,輪到值晚班的員工,晚上20:30分後下班關閉電腦電源、插座電源、

  燈箱、照明燈電源、伺服器等一切電源,每漏關一件交納成長基金20元(由店長抽查),打掃衛生後,收場關門。並於次日早上8:20分前打卡、搞衛生、做好營業前的準備工作。

  衛生每日由店秘檢查2次,早(8:30分前)中午(1:00)各一次。 衛生分類如下:(實行當班人員責任制)

  1)玻璃門、玻璃桌、前後臺桌椅及飲水機無痕

  2)廁所無痕、無異味

  3)員工個人水杯及相關工作物品擺放有序、整齊

  4)地面清潔無異物

  5)派報架、報紙架擺放整齊,保持閱報帶夾,及時更新每日報紙

  6)接待桌椅保持客戶走後及時清理保潔

  以上事項經檢查未能達標,則當班人員交納成長基金1元/人/項。

  8、員工上班時間須穿著工作服,外出時可更換便裝,回到公司30分鐘以內須更換工作服,違反一次交納成長基金10元。前臺接待人員要保持積極、熱情的精神狀態,語言應做到文明、規範,絕不允許說忌語,違者交納成長基金10元。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許和顧客吵架,違者交納成長基金200元。

  9、員工的個人物品隨意放置的交納成長基金5元。吃飯完畢應立即收拾乾淨,違者每一次交納成長基金10元。報刊應放在規定位置,閱完後立即放回原處,違者交納成長基金5元。員工自備水杯,不得使用公司一次性紙杯,違者交納成長基金5元每次。(以上事項由店務秘書監督執行,所收款項做為團費)

  10、員工任何時候不得在前臺吃東西,發現一次交成長基金10元。

  11、員工在公司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在網上聊天、打牌、玩遊戲,第一次發現交納成長基金200元,發現兩次以上立即開除。因員工違反國家政策和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導致公司受到經濟和名譽上的損失,由其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員工如有損害公司利益,出現“飛單”、“黑單”等,一經發現立即開除,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12、上班時間公司內原則上禁止播放音樂,特殊情況報店長批准後可播放輕緩,歡快勵志類歌曲。

  14、員工應愛護公司各種辦公設施,凡有人為損壞公司辦公設施的將按原價賠償。

  15、經紀人不得帶公司員工以外人員進入公司辦公區域,(包括使用公司電腦、電話等)違者一經發現交納成長基金50元/次。

  16、每位員工都有維護公司利益的義務,針對不良現象應及時上報。

  17、離職須知:

  (1)員工離職前需提前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實習員工提前3天。

  (2)經紀人離職時,需歸還所有公司物品、上交客戶房源資料,經紀人不得使用。

  (3)離職申請需經店務秘書,所在組經紀人主管,店長三方簽字同意後,方可交由財務結帳。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並實施。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4

  1、每天準時到公司,(最好能提前20分鐘到公司,做到風雨無阻!)

  2、找開電腦,檢視前一天所新增樓盤,熟悉市場行情,養成每天背誦樓盤和發現自己所需要之樓盤。

  3、開啟電腦,隨時查閱公司"新間公告"、"員工論壇"等欄目,及時瞭解公司業務動態同規章制度,跟上公司日新月異發展的步伐。

  4、檢視本區域廣告(包括本公司和外公司)發現自己客戶所需要的盤,增加成交量進而增加業績(及分類廣告).

  5、本分行或本區域若有新收的匙盤,堅持拿匙看房,日積月累,區域內的所有戶型你都會了若指掌.

  6、每天必須認真按質清洗十五個盤源.清洗任何盤源必須與業主徹底交流,瞭解真實情況.

  7、洗盤過程中,瞭解業主有換樓的需要。在業主未出售前,先行約業主看房(每週至少一個)。

  8、下決定每天找尋一個新客戶(暫時未需要,但半年內會買的客戶)

  9、嘗試考核本身對買賣過程中,稅費及各項手續費的計算方法。

  10、每天必須儘量保證帶兩個客戶看房。

  11、每天必須即時跟進自己客戶及每天洗十個公客。

  12、主動到公交站或盤源不足的`指定目標派發宣傳單張,爭取客源及盤源。

  13、自行輯錄五個樓盤,不停尋找客戶作配對,機會自然大增。

  14、跟進以往經自己成交的租盤或賣盤,(租客到期完約否?會否另覓新居?會買房否?)做好自己的"客戶回訪"工作。

  15、跟進以往經自己租出的樓盤業主,會否買多一個單位作投資(收租)

  16、有時間到附近交易活躍的社群兜客,及地產公司門口拉客,管理制度《中介規章制度》。

  17、自己洗盤時認為和自己溝通比較好的業主多聯絡,加深感情爭取控盤(籤獨家委託)

  18、晚上是聯絡客戶與業主最佳時間,堅持在8-9點間跟客戶、業主溝通。

  19、業務員應多瞭解本市及國內房地產之要聞,令本身在這方面的知識增加,從而在與業主及客戶交談的時更有內容,塑造"專家"形像。

  20、談判過程中,遇上挫折,是平常不過之事,並要將問題癥結之所在記下,不要重犯。

  21、工作總結(看房總結經驗),準備第二天工作計劃(客與業主需聯絡) 22、心動不如行動,心勤不如手勤,主動出擊,才能爭取入息。

  各位同仁:請隨時隨地將自己的工作與以上"日常工作"進行比較,檢查自己做到了什麼,沒做到什麼!建議將此"日常工作"摘錄於自己工作薄上,時常鞭策自己,指引自我!長此以往,成功之時指口可待!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結合現代企業制度,為考察員工出勤率,工時利用率,完成經營計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考 勤

  第二條 考勤是考核員工出勤,工時利用、勞動紀律以及支付薪酬的依據,又是企業開展正常工作和保障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證。

  第三條 企業依現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遇國家關於工作時間作調整時從其規定。

  第四條 考勤採用打卡制或簽到制。目前各部門均採用簽到制。簽到表由各部門考勤員統計核實,部門儲存,人力資源部不定期檢查,月末各部交考勤彙總表至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 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早退、曠職。

  (一)遲到。 未按照企業規定工作起始時間到達工作崗位上的行為。

  1、遲到不超過半小時者,一次扣薪資20元;

  2、遲到半小時不足一小時者,一次扣薪資50元;

  3、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者,視同事假一天。

  (二)早退。 未到企業規定工作結束時間提前擅自離崗的行為。

  早退一次視同事假一天。

  (三)曠職。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崗的行為。

  曠工每滿一天視為曠工一次,並按照《薪酬制度》和《員工獎懲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第三章 請 假

  第六條 員工無論擬休何種假別,必須提前請假,辦理書面《請假單》,

  休假審批案《休假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1、病假。 員工請病假需憑市、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公司 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員工提供病歷。

  2、公假。 員工應提供有效證明並經部門經理批准。

  第七條 連續15天以上病假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員工要求上班者,須經原診斷醫院出具證明,並經一週適應期後,經公司同意方能上崗。

  第八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6

  為切實改進工作方法,保證政令暢通及提高辦事效率,並加強部門崗位之間的溝通協調,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部門崗位責任的落實,特制定會議管理制度。

  一、投資公司會議

  投資公司會議是公司決策的重要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安排主持召開,各關聯公司主要負責人、投資公司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召開擴大會議或指定專崗專人列席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是傳達學習行政主管部門的檔案及會議指示精神或國家對行業的宏觀政策;

  二是討論決定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各部門的重大問題及投資決策;

  三是分析階段工作形勢及工作進展,互通情況;

  四是制定中長期企業發展戰略及規劃;

  五是其他事宜。

  二、部門例會

  例會是投資公司部門及關聯公司所屬部門定期召開的階段工作總結及目標設定的週期性議事會議。由投資公司(含關聯公司)及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或由公司指定專人召集或主持。投資公司例會由公司各部門或各關聯公司負責人參加;各關聯公司例會由所屬公司部門負責人參加;部門例會由部門所有人員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是傳達公司及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檔案、會議的指示精神。

  二是討論透過部門有關工作計劃或工作安排,以及對工作計劃的考核措施。

  三是部門各崗位彙報一週的工作情況,以及需部門提報解決或協調解決的工作事項。

  四是由負責人對各崗位的一週工作進行回顧、總結評價,提出下週或下階段的工作要點,並進行佈置和安排。

  五是部門各崗位員工提報的工作改進建議。

  六是其他需要例會解決的問題。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是針對某項業務或行政工作召開的具有一定目的性的議事會議。由投資公司安排或各關聯公司根據情況主持召開,或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召集或主持召開,議事範圍內的相關公司或部門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是傳達學習上級檔案及會議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通報公司對專項工作的要求及規定,以及專項工作安排;

  三是協調解決相關部門在工作中出現的業務穿插或配合問題。

  四是公司擬定的技術革新及業務攻關等課題研究;

  五是對外申報及審批材料的交流及會審;

  六是公司決定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事宜

  一是會議組織與安排。會議日程確定後,相關部門應根據安排做好會議的組織或召集,組織不力影響會議召開的,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二是會議時間安排。為控制會議成本,會議時間確定後不能隨意更改,延期的須於會前2小時告知;要控制好會議時間,不能出現議題鬆散、內容冗長的現象,所議問題不能久拖不決。

  三是會議紀律。參會人員不能無故缺席各種會議,無故缺席者按照曠工處理(例會組織者缺位的,應安排專人召集及主持會議);會議期間要關閉各種通訊工具(或調整到靜音震動狀態),避免擾亂會議秩序。應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形成意見未獲審批或正式生效前,不得私自洩露會議內容,避免造成混亂。

  四是會議原則。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踴躍發言各抒己見,大力倡導批評與自我批評,允許觀點不同或保留意見,切忌一團和氣,以利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會議決議形成後,與個人意見不同的,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五是會議記錄。根據會議性質不同,會前應安排專人對會議內容進行記錄,會議結束後要於次日形成《會議紀要》,報送投資公司管理部轉呈公司領導審閱並存檔,完成情況記入當月考核。需印發執行的由管理部形成公文印發。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規範經營行為、降低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屬各部門公司名義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他各類經濟組織所進行的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職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預案審查、合同的執行、合同的監督、合同的管理。包括從資信調查、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與解除、糾紛處理、合同終結歸檔等全過程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合同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授權簽訂"的原則,實行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制。貫徹以預防為主的原則,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為合同事務主管部門,設立法律事務專員負責公司合同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合同管理職能:

  1、負責監督指導公司格式條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條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對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稽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組織、協調合同審查及會籤程式。

  3、對涉及公司的合同訂立、變更、執行、終止等行為進行監督。

  4、負責處理公司與外部的重大合同糾紛。

  5、負責公司合同及其糾紛處理資料的彙總歸檔、分類儲存、調閱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第七條、法律事務專員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熟練掌握並宣傳經濟合同法律法規及其他法規。

  2、協助進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並提出書面分析報告。參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及檔案起草工作;

  3、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合同糾紛的處理;

  5、負責合同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的處理;

  6、對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統一登記、編號並分類保管,並造冊記錄已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已履行的合同裝訂成冊,分別整理歸檔;

  7、及時向公司領導如實彙報合同管理、簽訂、履行中的問題,遇有緊急情況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問題擴大。

  第八條、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1、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2、負責初審合同承辦人草擬的合同的可行性、對方經營範圍、資信及履約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時向司法辦通報履行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及解決方案;

  4、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5、負責本部門合同文字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九條、合同承辦人的主要職責:

  1、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擬合同,提供草擬合同的可行性論證及對方經營範圍、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按合同簽訂的許可權,提前向合同承辦部門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規定的材料,提請有關部門審查;

  4、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5、及時向主管領導及辦公室彙報在履行中發生的問題,並按時將合同有關檔案交合同管理員歸檔;

  6、依法參加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條、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合同管理辦法;

  2、協助合同承辦人依法簽訂或變更合同,必要時參與本部門重大合同談判與簽訂;

  3、協助合同承辦人草擬合同並對合同進行初審,保證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4、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對簽訂、履行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司法辦和部門領導報告;

  6、參加處理本部門合同糾紛;

  7、負責編制合同付款、收款計劃,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後報財務部備案。

  8、負責合同臺賬、檔案的建立及合同文字(包括協議書、有關檔案、信函、圖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辦彙報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記總檯賬及合同管理情況統計表。

  第三章、授權

  第十一條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經濟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委託人。

  第十二條各法人委託人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法人委託書》時註明。法人委託人必須嚴格按授權範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許可權對外簽約。

  第十三條法人委託人的主要職責

  1、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並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所簽訂合同的履行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同時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5、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籤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後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及工作人員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及放棄合同規定的權利。

  第十五條公司內部的職能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授權委託分為期間授權委託和單位時間授權委託。

  第十七條單位時間授權委託僅在單位時間內授權委託有效。

  第十八條、被授權的部門行政負責人原則上不再向其他有關人員辦理繼續授權委託,如情況必需,辦理之前須徵得授權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期間授權委託制,即一事一委託,期間可以為合同簽訂全過程也可以為合同簽訂的某一階段。具體程式為:經辦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附合同擬稿和可行性報告及其它材料送辦公室審查,經總經理批准和授權後,對外籤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審批許可權

  第二十條、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各項合同簽訂的最終審批人。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下的,授權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一條、合同主辦部門或提報部門提請合同時,必須在辦公室的組織和監督下,獲得相應的審批同意,並將相應的審批意見連同所要提請的合同一起併入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審查

  第二十二條、合同應由承辦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及公司領導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合同審查的具體程式為:

  1、首先由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承辦人和合同管理員對所提報合同以及與合同相關的所有事宜進行自查和初審,並在此基礎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況說明書;

  2、然後將合同檔案移交辦公室,由辦公室和合同承辦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如財務部)逐條審查合同條款及其他相關事項。

  3、最後由辦公室將合同檔案提交公司工程建設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總經理逐級審批。

  第二十四條、需重點審查的內容包括:

  1、對方主體資格:具有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非法人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必須與實際相符。

  2、經營範圍:合同標的應符合對方經營範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有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代理許可權: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履約能力:具有支付、生產、技術能力。必要時應要求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註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檔案。需提供擔保的合同,應查明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

  5、履約信用:重合同、守信用,無違約事實,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內容

  (1)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關規定;

  (2)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合理、嚴密;

  (3)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平等;

  (4)合同條款中有無潛在對公司不利或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5)是否存在無效條款。

  (6)簽約雙方的用章是否為合同專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語是否規範;

  (2)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8、合同的經濟效益

  (1)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2)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五條、在合同審查時,根據公司的實際,應注意的事項:

  1、對於標的額較大的涉外合同、貨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後才能付清款項的合同。

  2、銷售、加工承攬、工程承攬合同中質保期的約定應不超過一年,質保金的約定原則不超過合同總標的額的5%,且必須在質保期滿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內容國家、行業有規定的依規定。

  3、銷售、加工承攬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約定一般應為付款提貨、貨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時所有款項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貨到之日起三個月。

  4、工程承攬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約定一般應為按工程進度付款,且付款時間和付款數量的約定必須明確,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個月。

  5、為了有利於可能由於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應在合同條款中作如下規定:

  (1)我方為需方時必須約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我方為供方,在盡力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我方為供方,如約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貨時,我方為合同履行地,在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律規定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4)在合同簽訂時,估計我方違約的可能性大,且又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依法律規定,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審查時如對對方當事人履行能力及資信情況存在疑義時,應要求其提供相應擔保並要求在合同中註明。

  第二十七條、辦公室和財務部必須在合同文字送達三日之內出具稽核意見書,不得拖延,在稽核或審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錯誤、遺漏或不妥時,提出修改意見書,並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絡,直到修改意見達到統一為止。

  第二十八條、負責審查合同的部門和員工,因工作失職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審查,致使不該簽訂的合同得到簽訂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後果及其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審查完畢後,負責審查人員應出具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應附有審查人員簽名。

  第六章、合同的簽訂

  第三十條、簽訂合同必須內容合法、具體、條款齊全、責權明確,用語確切,手續完備,程式合法。

  第三十一條、合同承辦人簽訂合同,必須先辦理授權委託書,明確授權範圍和許可權。未經授權委託或超出授權範圍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由承辦人承擔責任。法人授權委託書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三十二條、合同承辦人凡簽訂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凡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雖能即時結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子郵件、圖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三十三條、凡國家或行業有示範文字的,應當優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係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範本的合同採用公司辦公室提供的示範文字。合同承辦人不能自擬合同文字。

  第三十四條、公司合同的簽訂審批的常規流程如下:

  1、合同承辦部門確定的合同承辦人會同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員負責起草合同(草案)並填寫“合同審批表”;

  2、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務內容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3、辦公室負責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4、財務部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5、如該合同牽扯其他業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務部門經理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6、分管副總對合同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7、在完成以上審查修改後,由辦公室將合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8、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上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9、辦公室在相關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在“合同簽約審批表”上簽字批准後,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合同生效後,各有關部門應妥善儲存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種憑證,包括結算單、結算證明、支付憑證、銀行進賬單、收料單、入庫單、過磅單、發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條、合同依法成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條、合同執行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本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並督促本部門合同管理員按月統計合同執行情況。

  第三十八條、合同執行部門應同時負責記錄和監督對方合同單位的履約情況,保留好有關的單據、信函等文字資料;並由合同管理員按月填寫“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其中必須列明和驗證對方各項履約行為和承諾(如質量、進度等),以此作為付款的基本依據。每月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必須由合同執行部門經理稽核簽字,分別報辦公室、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九條、合同結算條款規定對方有付款義務的,合同執行部門應按付款條款中的規定及時向對方收取,由財務部統一出具發票。

  第四十條、合同結算條款規定本公司有付款義務的:

  1、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依照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和合同具體約定,在合同簽訂以後向財務部報送專案整體用款計劃備案。

  2、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填寫《合同資金支付申請表》,本表一式三份,由辦公室、財務部、執行部門分別留存。

  3、款項撥付的基本依據是由合同執行部門提交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款項撥付必須在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及總經理逐級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具體程式參見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現違約責任中所規定的行為,業務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反饋給辦公室,並書面報送分管副總及總經理。總經理應按合同規定進行違約處罰,並通知財務部在結算時執行。

  第四十一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業務部門應及時督促解決。如無法履約,應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彙報。

  第四十二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及資信程度下降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上報,及時向對方出具不安抗辯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八章、合同的變更與廢除

  第四十三條、合同一經簽訂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到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允許變更、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由合同的當事方共同商議。

  第四十五條、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與原合同訂立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相同。

  第四十六條、合同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檔案、電子郵件、電話後,必須及時請示領導,立即處理,緊急事宜不得超過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過三天,並在有效期限內正式答覆對方。超過期限再作答覆,造成嚴重後果的,承辦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涉及經濟糾紛的覆電、覆文,須經合同管理機構審閱後方能發出。

  第四十七條、變更解除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包括雙方的信函、檔案、傳真等),由雙方簽訂確認書。

  第四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主體變更應徵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擔保條款的合同變更,應徵得原擔保單位的同意並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3、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的合同或協議變更、解除,應報原批准機關批准;

  4、經公證、鑑證的合同,所達成的變更、解除協議,應報原公證、鑑證機關備案;

  5、聯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特別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尚未達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繼續有效,仍應履行。

  第五十條、如因變更(解除)合同可能使當事人受到損失,雙方應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中明確規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第九章、合同糾紛的處理與訴訟管理

  第五十一條、提請合同糾紛的程式:

  1、已經簽訂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合同履行部門應根據合同中有關糾紛處理的條款與合同訂立方協商進行解決。

  2、協商不成時,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向辦公室彙報,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資料,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延誤訴訟時效或擅自放棄實體權利,更不得隱瞞實情。

  3、辦公室應在接到報告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合同糾紛的不同情況,向公司有關領導彙報。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經總經理批准後,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如糾紛需進入法律訴訟程式解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集團公司各單位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考慮留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三條、發生合同糾紛時,承辦人除應將糾紛情況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以外,還應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

  1、合同文字,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協議、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開工、驗收、提貨、發票等有關單位票據;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的財務賬目;

  4、產品的技術規範、質量標準;

  5、證人證言;

  6、其它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四條、處理合同糾紛,應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1、在證據可能丟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及時採取證據保全措施;

  2、發現對方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將使我方權利難以實現時,適時依法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對於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且雙方對債務無異議的,依法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4、做好每起合同糾紛實況記錄、存案備查;

  5、凡屬我方責任的合同糾紛,應逐筆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要求責任人員承擔責任,並責成其提出補救措施。

  第五十五條、合同糾紛經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的協議,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五十六條、雙方已簽署解決糾紛的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及法院的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後,應影印若干份,交給有關部門收執、備案或存檔。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完畢,應及時將有關材料彙總、歸檔、以備考查。

  第十章、合同的登記、備案與歸檔

  第五十八條、合同文字必須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對方簽約人,其餘原件必須在合同簽訂之後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合同簽訂部門、合同履行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時,向辦公室辦理暫借手續。

  第五十九條、合同的檔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合同臺帳、報表,並按時填報。

  第六十條、辦公室應對公司內所有合同文字以及與合同相關的往返法律檔案進行彙總,並編號登記,製作月度合同簽訂情況一覽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簽訂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訴訟情況。

  第六十一條、合同簽訂部門的合同管理員對已生效的合同應當編號登記,分類歸檔,並建立合同臺帳。合同的統計報表實行季報制,各部門於每季度第一個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填報上季度報表報送辦公室。辦公室應於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彙總,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十二條、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將合同檔案原件整理裝訂送交辦公室存檔。合同檔案的範圍包括:信譽調查報告、意向接觸報告、合同文字草稿、合同簽訂審批表及審批修改意見、法人授權委託書、對方資質證明檔案、各種審批管理表格、合同談判記錄、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簽訂、變更、解除過程中的信函、電報、電話記錄、傳真資料、票據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檔案。

  第六十三條、合同履行完畢後,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字及合同執行期間所有的往來信件、變更協議、收(付)款記錄、請示報告等有關資料交一併歸檔,丟失的必須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六十五條、辦公室應根據不同的發展階段的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夠起到切實有效的作用。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8

  總則

  一、為規範公司經濟管理工作,確保專案的合同管理有序、成本控制有效、資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經濟管理工作是以對公司的經濟工作過程中實施有效管理。控制和監督為目的,由經濟管理部具體實施。

  工程招投管理

  一、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和甲供材料、裝置的供應單位的選擇,必須採用公開招投標(包括邀、議標)的方式進行,任何招標須有3個以上施工單位(供應廠家)參加競、議標。

  二、組織機構。

  建設工程招標時,公司成立招標小組總經理和常務副總經理分別任組長和副組長,小組成員由總工及經管部、財務部、開發部、工程部、材料裝置部等部門經理組成;其他專案招標時,可根據專案規模的大小及重要和複雜程度,由公司領導臨時任命招標小組領導成員招標工作。由該小組擬定招標工作計劃,組織招標工作成員實施,並對招標工作質量負全責,直至招標工作結束。

  三、招標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能和責任。

  部對編制招標工作計劃、起草招標檔案、編制標底及主要經濟條款和合同談判負責;開發部負責辦理有頭招標手續;工程部、材料裝置對施工組織、材料裝置技術引數及質量、施工及供應能力等技術要求負責,領導小組對投標單位的考查及確定、開標、評標、定標、合同簽定負責。有關部門具體職能按工作計劃執行。

  四、招標工作的具體操作按公司制定的《建設工程招標管理制度》執行。其他專案的招標參照該辦法執行。

  經濟合同

  一、公司所有的建設開發經濟行為均須以經濟合同為前提進行操作。前期開發過程中應繳納的各項費用及總包管理範圍內的“分包事項”在取費、工期、付款方式等方面視合同管理。

  二、預算編審人員對工程計算、材料分析、定額套用、費率計取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編審誤差率要嚴格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內,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形成誤差的,要追究當事人及主管領導的責任。

  三、編審人員編制出預算表,工程部經理、總工程師、正、副總經理稽核簽署無異後,報法人代表同意後生效執行。

  四、材料裝置的報價及支出均需由經濟管理部預算稽核並逐級上報批准後執行。

  五、其它經濟開支均列入經濟管理部的稽核範圍,並按程式逐級審批比管理部對備項經濟預算設立臺帳,如有超出應作出超預算分析報告,並按審批程式得到批准,據以調整。

  專案建設用款稽核

  一、建設用款指前後配套用款、繳納的各項費用、工程款及材料裝置款。其用款由相關承辦部門根據用款內容,做用款申請單(申請單附後,用款申請人、用款部門經理簽署)報以濟管理部專職稽核人員根據政策繳費依據、繳費率、已完工程量、材料裝置價格抽測等,比照合同付款方式進行稽核。

  二、經濟管理部稽核後,編制資金用款表或專項用款申請單,財務部經理、正副總經理審批簽署無異後、報法人代表同意後執行。

  三、承辦部門對所申請用款對應的工程形象進度的實完工程量、材料實際需用量及前期和後配套用款事項等的真實性負責。經管部對付款事項中取費率、單價、總價等事項的核定負責。

  四、公司財務部經理必須依據法人代表的簽署意見及總經理據法人代表的用款支付授權,予以支付。

  現場簽證事項稽核

  一、工程施工急需安排的臨時用工和零星工程,根據實際情況需調整設計的分項,可採用《工程聯絡單》形式作為合同的補充據此結算。

  二、《工程聯絡單》均應有簽證事項、工作量、計算單、合價等項,屬設計變更事項還需有草圖、設計洽商及估、預算書,經簽證提報人、工程部經理(屬設計變更由總工簽署)簽署意見後報經濟管理部稽核。

  三、簽證金額在XX0元以下的,按現場專業承辦人——工程部經理——經濟管理部經理——正、副總經理的稽核程式辦理,方可納入決算依據。

  四、超過XX0元以上的簽證事項,應採用補充合同,按合同審批程式辦理。

  五、對於現場簽證的增減工作量,工程部對設計變更及現場施工工作量的變化及材料用量的變更所發生的事項的真實性負責,經管部對所提報的增減內容的實際工作量、單價、總價的核定負責。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19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定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專案、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排程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併報表,提供財務資料,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作好專案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稽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汙、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係。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專案實際情況,制訂並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定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並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專案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並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後,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並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0

  為保證本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項業務的順利進行,針對本公司的特點及要求,特制定本行政管理制度,望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的8.30-17.30,每天中午12.00-13.3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

  2、凡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午休時間辦公室須安排人員值班。

  二、考勤制度

  1、各部門組長負責考勤,並將名單交辦公室備案。

  2、考勤員負責逐日如實記錄本部門員工的出、缺勤、月底將考勤表交部門經理稽核簽字後於每月________日前報辦公室,員工工資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

  3、考勤統計是公司對員工考核及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辦公室有權對各部門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三、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及其它各類假,均應事先請假,事後銷假。

  2、員工因業務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部門經理外出工作,應及時通告主管領導。

  四、人事異動

  1、新員工入職的,公司要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社保的相關手續。試用期一律約定________月,試用期間變現良好的,可提前破格轉正。

  2、員工要離職的,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應協助員工辦好離職手續。

  五、著裝與禮儀

  1、員工在工作時應穿工作服,做到服裝整潔、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2、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助,要用自身言行樹立公司形象。

  3、員工在接待來電、來訪時要用禮貌用語,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譁,吵鬧或使用粗魯語言。

  六、環境衛生

  1、各部門應負責各自辦公室的清潔衛生。所有的檔案、資料、報紙要擺放整齊,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潔,每日工作結束時應將個人桌面拾乾淨。

  2、各部門均設專人負責辦公地點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存在的隱患。同時,每一位員工對公司的安全、保衛、消防中存在的問題均要及時彙報、協助處理的義務。

  七、各種辦公裝置的使用制度

  1、電腦、影印機、傳真機、長途電話、車輛均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維護。

  2、因工作需要使用電腦、傳真機、影印機、長途電話的,必須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後,由辦公室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登記,並安排專人管理。

  3、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排程。各部門經理因公外出,原則上派車,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外出可乘坐計程車。員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車,要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由辦公室安排,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而辦事地點超過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內沒有公交車輛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可以批准員工乘坐出租汽車,並憑"用車申請單"報銷。

  4、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種辦公裝置,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者,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並填寫使用單,費用自理。

  八、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房地產公司管理制度。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透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在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九、嚴守公司業務機密制度

  各級員工不得向外人洩露公司的經營策略、財務收支、經營成果、領個資料、員工經濟收入及其他有關商業秘密和內部情況。各部門經理要經常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講的不講。如有違者,公司有權追究責任。

  十、公章、介紹信使用管理

  1、公司公章、介紹信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部門印章由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2、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啟用、停用及銷燬應報董事會批准。部門經理的印製、啟用、停用及銷燬應報總經理批准。

  3、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屬經濟合同文字需蓋公司級公章和經濟合同專用章的應事先經過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員批准。

  (2)凡屬對外公文需蓋公司級公章的,應事先徵得總經理批准。

  (3)凡需攜公章外出辦事,應事先徵得總經理簽字批准,用後立即退回辦公室。

  (4)凡屬一般例行公事、聯絡業務等需加該公司級公章的,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5)凡屬因公需要加蓋部門印章的,須經部門經理同意。

  (6)部門及公章只適用於不發生任何經濟責任的一般業務往來。

  (7)各類公章的使用均應建立登記制度。

  4、介紹信使用要求

  (1)介紹信均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出具,開具介紹信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2)因公出差需帶加蓋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要有總經理簽字批准。如有剩餘介紹信應交回辦公室登出。

  5、辦公室有權不定期檢查各部門公章、介紹信的使用情況。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1

  一、薪酬制度

  本公司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定期對內考察公司員工各級薪酬水平,對外收集本行業勞動力市場薪酬狀況,力求建立公平、合理、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

  二、薪酬體系

  公司薪酬體系有以下類別

  1.年薪制:實行年薪制員工為公司總經理和黨委書記。

  2.等級工資制:實行等級工資制員工為從事例行工作且非銷售業務的員工,包括管理職系中的各副總、總師、部長、主任和技術職系、財會職系、行政事務職系與工勤職系的員工。

  3.提成工資制:實行提成工資制員工為管理職系中的銷售中心主管營銷策劃的副主任和銷售/營銷職系的員工。

  4.特區工資制:實行特區工資制員工為公司特聘人員。

  工資結構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工資:每月______元。

  (2)工齡工資:__________集團內部的工齡工資為_____元/年,__________集團外的工齡工資為_____元/年。

  (3)等級工資:按照崗位評價和聘任職稱共同確定,體現崗位內在價值和員工技能因素。

  (4)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與每季度的考核結果掛鉤。績效工資分攤到下一季度三個月支付。

  (5)年底獎金:年底獎金與年度考核結果、公司年度經營情況掛鉤。年底獎金年底計算,下年初支付。

  (6)銷售提成:銷售提成專門針對與銷售工作直接相關的人員,具體數額按照銷售收入一定比例來確定。

  (7)餐費是公司為每一位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員工發放的一種補貼,每月_____元。

  (8)一般福利是指員工在各個重大節日期間獲得的公司為其發放的過節費和其他實物形式的收入。

  (9)四項統籌包括住房基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企業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相關政策。

  (10)個人所得稅,在預定範圍內由公司代員工繳納,超出範圍的由員工個人負擔。

  工資調整

  公司工資調整原則是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結合。公司工資整體調整週期與調整幅度根據公司效益與公司發展情況決定。個別調整根據員工個人年底考核結果和職稱、崗位變動決定。

  1.根據考核結果調整。員工連續兩年內考核結果累計一“優”一“良”或以上者,以及連續三年考核結果為“良”者,工資等級在本職系本職稱系列內晉升一級。當年考核結果為“差”的員工,工資等級下調一級,對於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差”的員工進行待崗處理。

  2.根據職稱變動調整。若員工職稱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等級變動到當前崗位相應職稱系列的工資等級。

  3.根據崗位變動調整。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等級變動為相應崗位當前職稱系列的工資等級。

  4.工資等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等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職稱系列的最高檔次,則工資等級不再上升。

  聘任職稱

  確定等級工資採用的是聘任職稱。聘任職稱的確定以外部職稱為主要依據,參考員工個人績效和學歷。對於績效優異者可以破格聘任,對於表現不佳者降級使用。

  工資其它事項

  1.根據工作需要必須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調休者,公司發放其加班費。每月按_____個標準工作日計算,計算基數為等級工資。

  2.經公司批准請病事假者,根據請假天數在從月工資中作相應扣除。

  3.待崗員工只發放固定工資中的基本工資部分。

  4.公司脫產培訓員工,每月發放其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考核係數根據外派時間長短決定。

  工資支付

  公司每月_____號將員工工資直接存入交通銀行每位員工個人帳戶中。每月工作日按_____天計算。調入調出員工工作不滿月的,按實際工作日計發工資。公司每月向員工提供一份工資明細單,員工可於每月的_____日至_____日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2

  一、為體現公司酷斃、帥呆的社會形象,對公司員工著裝儀表、待人接物做如下規定,請全體員工參照執行。

  二、男員工週一到週四必須穿正裝,即西裝或唐裝。特別注意:

  西裝後開氣必須剪開,否則有暗袋之嫌;袖口商標必須剪除,否則有民工之嫌;領帶夾必須使用不會褪色的,否則有鄉鎮企業家之嫌;棉毛衫褲不得從袖口或褲腳管露出,否則有體虛腎虧之嫌;唐裝不得使用黑色紗綢材料,否則有漢奸、土匪之嫌;顏色不得使用紅底黑福字,這與我公司行政級別不符。

  另:男士被發現前門未關好的,每次罰款五元。

  三、女員工週一到週四必須穿套裝,裙子、褲子皆可,但請注意:

  服裝尺寸不得過緊,否則關鍵部位曲線過於明顯,將極大影響男員工工作效率,如實在天生身材魔鬼、無法遮掩,將調證券事務部負責向監管機構彙報工作;襯衫紐扣只能解開一到兩個,要解開三個及以上的需報行政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會籤,如第一顆紐扣就低於下巴20公分以上的,必須同時繫好長不少於100公分、寬不少於80公分的胸巾;裙子長度不得少於20公分(臀部肥大者可酌情增加),違反者將負責向上級領導和職能機關彙報緊急和疑難事務;暫不規定上限,但走路因穿著裙子而時常摔倒的,自第二月起將以智商過低為由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另:女士被發現上衣或裙子拉練、紐扣鬆開的,每次也罰款五元。

  四、週五可以隨便穿著,休閒為主,但以下服裝禁止:軍裝、警服———不管你哪裡搞來的,反正不許嚇著其他員工;哈韓哈日的肥褲之類——日語、韓語達到國家專業八級者例外;麻袋片——人力資源部將發放特種生活補貼每月一元;透視裝——為避免公司其他員工用眼過於費勁,請上班時寄放總檯。

  五、對髮型原則上不做規定,但請注意以下幾項:禿頂者不許塗髮蠟;長髮者不許在髮間伴雜草莖、碎葉等;使用摩絲的不許過量,如果因此導致損壞公司牆面、撞碎玻璃等事故,必須照價賠償。

  六、化妝問題:

  不得染髮!(白髮染黑者除外)

  不得使用含有進口牛脂、羊毛素等成分的化妝品,安全生產第一!

  不得使用假睫毛!否則領導無法從你眼神中判斷你的思想。

  不得使用劣質粉底!否則公司電腦鍵盤容易因粉塵引起短路。

  不得使用劣質唇膏!要體會清潔阿姨洗茶杯的艱辛。

  如果經人力資源部稽核確認為恐龍或青蛙的,任何時候均不得化妝!長得難看不是你的錯,但是噁心人就不應該了。

  七、儀容:

  領導在時應保持微笑!以表示工作愉快、幹勁十足。

  同事在時應保持微笑!以表示合作順利、互相支援。

  上級來時應保持微笑!以免被人看出不耐煩或討厭的情緒。

  客戶來時應保持微笑!一直到貨款進帳為止。

  財稅審計人員來時應保持微笑!絕對不能顯出心虛。

  新聞媒體來時應保持微笑!以顯示公司空前團結和經營良好。

  用餐時應神情急促!表示將馬上重新投入工作。

  下班時應眉頭緊鎖!表示回家後仍將考慮工作。

  另外吃飯時不許發出響聲、說話時應杜絕方言(包括上海話)並儘量使用英語或其他外語、罵人不許吐髒字、害人不許太明顯,以顯示員工優雅文明的素質。

  八、本規章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3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由總經理聘任。部門副經理、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後錄用的原則,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書》,同時簽訂《崗位聘任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等福利待遇按《職工福利及報銷制度》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範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職稱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考勤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一、員工工資每月16日準時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二、基本工資標準為:

  董事長:X元/月總經理:1X元/月

  副總經理:1X元/月部門經理:6X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5X元/月一般員工:4X元/月

  三、職務工資:

  董事長:8X元/月總經理:6X0元/月

  副總經理:400元/月部門經理:X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1X元/月

  四、職稱工資標準:

  高階職稱(包括大學本科):200元/月

  中級職稱(包括大專學歷):100元/月

  初級職稱(包括中專學歷):50元/月

  五、加班工資標準:按平時公司發放員工工資的兩倍計算

  六、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第一年每月50元,以後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七、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50元,全年滿勤獎600元。(每月出勤28天為滿勤;請假三天內工資據實發放,超過三天以上部分全額扣除)。

  八、補助:過節費標準(50-200元),另外夏天降溫費及冬天烤火費由公司定額定時發放。對工作做出特殊成績或有突出貢獻者,年終公司給予重獎。

  九、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工資另定。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採納並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並及時解決,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佈流言蜚語的,開除。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開除。

  4、由於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透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於其它任何原因,而擅自對其他職工及人員揚言"

  不想幹了"等類似語言的,解聘。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200元/次;對上級佈置的任務,同事拜託的事無回話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彙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上班時擅自離崗的,罰款20元-2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50元。

  9、管理人員如採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採取不理智的態度、洩私憤或打擊報復時。罰款20元-200元/次,並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10、在彙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

  11、上班時,工作有工作的樣子,走路有走路的姿勢。對丟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兒郎當的走路姿勢,公司將提出嚴重的警告,五次不更改,解聘。

  12、員工在工作時無意中犯了錯誤而能主動向主管人員承認的,象徵性地處罰1元錢;對企圖隱瞞錯誤的.要從重處罰。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原則上每週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時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時內不支付加班工資。

  3、上下班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負責統計,並於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則一次扣款2元,超過10分鐘則一次扣款4元,超過三十分鐘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8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5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6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辦公室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調休、請假制度。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應提前半天向總經理報告,履行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部門副經理、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兩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所有休假、請假均由辦公室進行登記。未請假離崗視為曠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數為21.17天,加班計發工資、請假扣發工資以此標準計算。婚、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女員工產假為30天,哺乳期內,上下班時間每天縮短2小時。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會計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收回作廢(聯數齊全)存根收回由會計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公司的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執行財政部門、地方政府、董事會或經理辦公室所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儘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鑑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稽核後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稽核、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稽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應在費用發生後三天內及時報償。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製,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4、因工作需要出差車船費據實報銷。

  5、住宿費、伙食費省內每人每天按120元包於,省外每人每天按160元包於,由會議統一安排的食宿費據實報銷。

  6、董事長、總經理手機費據實報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總監手機費每月180元內據實報銷;部門經理、司機手機費每月100元內據實報銷。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400元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員工自願離開公司時,在公司工作期間由公司承擔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員工要求帶走的按如下標準承擔:

  (1)在公司工作未滿5年的全部由個人承擔。

  (2)在公司工作滿5年而未滿2019年的本人可享一半。

  (3)在公司工作滿10年以上的本人可享受全部。

  4、聘用的離退休、退養及下崗人員公司不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如下崗人員原單位不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將單位已交納的轉到公司,由公司按此制度從即日起為其申報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醫療報銷管理制度

  1、公司聘用的員工醫療費已包含在崗位月薪酬中。

  2、員工在合同期間內患重病或因工負傷需住院,須持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住院證明按以下標準報銷住院醫療費:

  (1)、連續工齡滿3年整的報銷50%,每增加1年,報銷比例遞增5%,最高不超過90%。

  (2)、一名員工所報銷的住院醫藥費一次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累計不得超過6萬元。

  3、員工在合同期內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所發生的醫療費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地方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4、住院期間按工資額的80%發放工資,不享受補助及有關費用。

  5、所報的醫療費的標準按"職工醫療保險"所規定的醫療、用藥範圍,由辦公室同財務部負責稽核,報總經理批准。

  6.受聘用的退休、退養員工由原單位負責,不享受以上待遇。

  7、如公司參加醫保,將按縣參保規定執行。

  工傷事故的處理制度

  為了提高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執行施工中的操作規程,保證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劃清工傷的界線,特作如下規定:

  一、工傷的界定

  1、為了公司的利益,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在保護公司財產的過程中與壞人鬥爭並被壞人打傷的,應為工傷事故。

  2、上班時間在工作區域內因由於領導指揮不當或因機械發生意想不到的故障而致使工人或操作人受傷的(操作人員必須是按操作規程使用機械),應為工傷事故。

  3、因公外出辦事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應為工傷事故。

  4、駕駛員因公在外開車,因對方違反交通規則而造成的事故致傷的,應為工傷事故。

  5、因履行職責而遭他人報復致殘、致死的,應為工傷事故。

  二、非工傷界定

  1、嚴禁酒後上班。因酒後上班所發生的任何傷亡事故,不但不能作為工傷事故處理,而且還要對當班領導給予一定的處罰。

  2、施工所用的機械應由專業人員操作。如非專業人員操作機械而發生的事故不屬於工傷事故。

  3、不服從領導安排,不按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辦事而發生的事故,屬於蓄意違章,不屬於工傷事故。

  4、不管什麼時間(尤其是上班時間)做私事所發生的事故,不屬於工傷事故。

  5、不管是什麼時間在任何地點,因打架鬥毆造成的傷亡事故,不屬於工傷事故。

  6、對公司隱瞞病情,後因暴病傷亡,不屬於工傷事故。

  7、駕駛員酒後開車,屬於故意違章行為。如發生任何事故都應由本人負責,公司不報銷任何費用,更不作為工傷處理。

  8、在工作中蓄意違章並因有自殺動機而造成的任何事故,不屬於工傷事故。

  9、公司發給職工的安全防護品在施工時應穿戴好,因不穿戴安全防護品所造成的事故不屬於工傷事故。

  三、工傷事故的賠償

  1、不論發生任何事故,首先應本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將受傷人員立即送往醫院醫治,然後再根據事故的原因,確定事故的性質。

  2、工傷事故者在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全部由公司報銷,併發給全額工資,但應出具縣級以上(含縣級)的醫院或公司指定的醫院開出的發票和病歷。

  3、工傷需要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非公司職工)看護的,其看護人員的工資由公司發給,工資數額參照當地的小工工資。

  4、因工傷不能上班需要休息者,應出具縣級以上(含縣級)或公司指定的醫院開出的證明。公司根據醫院的證明發給受傷者工資。(半年以內100%,半年以上每天18元人民幣)

  5、因工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應出具縣級以上或公司指定的醫院開出的證明。公司根據醫院的證明,一次性發給受工傷者生活費及補助費。數額由公司按受傷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及本人的家庭情況而定。

  6、因工傷而死亡的,公司根據死亡者的年齡及家庭情況一次性付給人民幣壹萬至伍萬元整。

  7、非工傷死亡的,公司根據死亡者的年齡,發給相當於本人一年中月平均工資數額的撫卹金,另加喪葬費500元人民幣。

  衛生制度

  為規範員工日常行為,營造一個舒適、健康和諧的辦公環境,維護公司對外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後應將辦公室打掃乾淨並整理好各自辦公桌上的檔案及材料;

  2、每週末對公司整體環境進行一次集體大掃除,

  3、不得在辦公室亂扔紙屑及菸頭等垃圾,更不得隨地吐痰。

  4、應保持辦公桌上的檔案、辦公用品等擺放有序,不得亂扔亂放,雜亂無章。

  5、保持洗手間衛生,用後必須認真沖洗,否則會是對他人的不尊重,從而影響工作。

  6、報刊雜誌閱讀後應及時放回報刊架,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放更不得四處亂扔。

  7、應保持樓梯、走廊等公共區域的衛生,

  8、作為XX公司的員工應注意個人衛生。否則會給他人帶來不好的情緒。進而影響工作

  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檔案統一管理,防止檔案丟失,公司辦公室設立檔案收文登記簿、簽發意見簿,逐日逐項登記清楚。

  2、收到的檔案應及時交總經理或部門分管經理閱示,對不按制度辦事所造成的損失,按本規章制度的獎懲制度執行。

  3、要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體系,檔案的分類應科學合理,各歸檔的資料應收集齊全,裝訂成冊,鑑定準確。

  4、對檔案要實行科學管理以保證檔案資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辦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公文辦理程式,提高辦文效率和質量,按照"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統一管理"的原則,對公司的收發文進行規範管理。

  一、收文辦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辦公室登記,並根據檔案內容,由辦公室籤批擬辦意見,分別呈送各級領導閱示及有關科室辦理,急件及時送辦。

  2、承辦科室應按檔案時限要求抓緊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對不屬於本科室職權範圍或不適宜本科室辦理,應當迅速退回辦公室並說明理由;總經理籤批由具體科室或個人負責辦理,則必須按吝惜經理要求辦結。

  3、對已辦結的公文,各科室均應及時送交辦公室歸檔。密級公文辦完後立即送交,業務指導性公文需留用的,可採取影印件的辦法備用。

  4、簽收登記後批辦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催辦。領導批示限期辦理的檔案,重點催辦並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5、未按辦文程式直接送總經理的公文有關科室在接到總經理交辦的公文時應到辦公室進行補辦登記、簽收手續。

  二、發文辦理:

  1、根據本規章制度確定的科室職責,各科室在職責範圍內需要對外發文的,由各科室擬定文稿,經總經理批示後發文。

  2、公文送總經理簽發前,應交副總經理及辦公室稽核。在不改變原意的的情況下,核稿人可對文稿進行刪節和文字加工,需對文稿進行較大修改時應提出意見由經辦人(主辦科室)修改。

  3、對外發文一律由辦公室發文字號,確定文種、發放範圍、列印份數及時間要求。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4

  (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1、協助公司領導制定、控制、調整公司及各部門的編制、定員;

  2、協同各部門辦理員工的招聘工作,為各部門提供符合條件的員工;

  3、協助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做好員工的考核、轉正、任免、調配等工作;

  4、協同各部門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及工作能力;

  5、負責員工工資的管理工作;

  6、負責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

  7、負責儲存員工相關個人檔案資料;

  8、負責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和大病統籌等相關福利;

  9、根據工作需要,負責招聘臨時工及對其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為員工辦理人事方面的手續和證明。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彙編公司各項制度、監督檢查各部門執行的情況;

  2、負責對員工進行遵守勞動紀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3、根據董事會批准的行政費用總額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費用預算,並嚴格控制行政費用的支出;

  4、負責公司資產的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購買、驗收、使用登記及定期檢查使用情況的制度;

  5、負責公司印章和介紹信的管理,嚴格執行印章和介紹信的使用規定;

  6、負責公司檔案的管理工作;

  7、根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電話、傳真和影印機等裝置的使用和管理;

  8、負責公司車輛的管理和排程工作;建立車輛檔案,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定期檢查車輛使用情況,加強對司機、非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公司外圍環境衛生的管理;

  10、負責公司辦公地點安全、保衛、消防工作的管理;

  11、負責員工食堂工作的管理;

  12、負責對外的接待及票務、住宿等工作;

  13、根據總經理的指示,積極組織好公司級的重大會務活動和日常的辦公會議;

  14、負責公司大事紀工作;

  15、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16、負責對派出所、安委會、居委會等單位的聯絡工作;

  17、負責辦理營業執照、程式碼證、統計證、稅務證等的換髮年檢工作。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5

  公司例會制度

  第一條 公司定期舉行例會,原則上每週舉行一次,初定為每週一下午或週五上午,地點在公司綜合辦公室(5012室),其他地點需提前通知。出席者為公司董事、經理層及各部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人員參加公司擴大會議。

  第二條 董事長可根據需要召集臨時會議,或由董事會、股東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召集臨時會議。董事會不設例會,由董事長根據需要召集董事會議。董事會根據工作的需要增加的會議,需提前向各部發出通知。

  第三條 會議由辦公室負責會議簽到、會場佈置及會場管理等。

  第四條 例會主要內容為:公司各部門對所做工作的彙報和總結;擬定下一步的工作計劃;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困難問題的討論解決。參會人員在會議前就上述內容做好充分準備。參會人員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及時向部室成員傳達並落實會議精神。

  第五條 會議期間保持會場安靜,通訊工具關閉或調為振動。

  第六條 會議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七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公佈之前,不得私自洩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第八條 會議期間,由辦公室安排負責記錄會議的主要內容,並做出會議筆錄,整理後存檔。

  第九條 參會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到會的,提前一小時向公司副總經理或行政部門的人事負責人請假,由部門其他人員代為出席,並向例會報告工作內容,代為接受會議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員出席,視為無故缺席。不能及時請假及請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會在下次例會上提出批評,並要求改正。

  第十條 每半年對例會遲到、早退者內部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凡例會每半年請假累計達6次者,內部通報批評;請假累計達12次者,根據情況處內部警告直至撤銷職務。

  第十二條 有關處分在正式下發前一週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可以在一週內向董事會提出書面申訴,由董事會做出最後裁決。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申訴,視為放棄權利、承認處分。

  第十三條 各職能部門例會根據需要舉行,時間和地點由部門負責人決定。主要討論部門近期的工作進展,下一階段的工作安排。各部門對會議內容應做詳細的記錄,並形成文字材料,由部門經理報送分管副總經理。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本制度修改權屬公司董事會,解釋權屬為綜合部。

  董 事 會 職 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管理層事項;決定聘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理報酬的事項。根據總經理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經理、財務負責人事項和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裁決和處置的事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並在事後要向股東會報告。

  總 經 理 職 權

  (一)主持公司部門的各項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監 事 職 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在董事會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 事 長

  (一)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會議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四)提名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選,交董事會任免;

  (五)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的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裁決和處置的事項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要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工程部工作職

  一、按照法律規範及合同規定對建設專案進行從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管理,確保實現專案建設目標。

  二、參與起草招標檔案、招標程式及評標工作,參與合同專業技術條款的擬定,協助簽訂施工合同。

  三、組織完成工程專案開工審批手續,協調施工過程中參建各方的相互關係。

  四、負責督促承包方工程質量計劃、進度計劃及相應措施的實施,並不定期的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

  五、負責工程專案質量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工程專案建設質量管理制度,對公司開展的專案建設質量全程跟蹤管理,嚴把材料、施工、工藝各個環節的質量關,杜絕各類質量隱患。

  六、負責工程專案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專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制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落實,對公司開展的專案建設實行安全全程跟蹤管理,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定期組織召開工程專案建設安全例會。

  七、組織召開甲方與監理的定期例會,積極參加監理組織的工程例會。

  八、對工程專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月檢查和專項檢查,組織各個部對分項工程進行初步驗收及竣工驗收工作。

  九、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制定專案目標。

  十、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負責審查批覆承包方的施工方案及各類作業計劃;批覆質量整改措施檔案及各參建方的工程聯絡單。

  十一、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參加圖紙會審工作。

  十二、負責施工現場的工程量簽證、統計、稽核;配合財務部、合同預算部進行復核。

  十三、組織對隱蔽工程的驗收,並確保所記錄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十四、負責工程設計變更工程量的稽核,並跟蹤設計變更的落實情況。

  十五、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協助領導搞好各部門之間的綜合協調,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督促和檢查,建立並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規範化管理。

  二、負責建立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定期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檢查,確保公司有序管理和高效執行。

  三、負責公司各類公文的擬定、列印、傳達及存檔工作,溝通內外聯絡,保證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

  四、負責公司來往文電的處理和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對會議、檔案決定的事項進行催辦、查辦和落實;及時瞭解各部門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依據崗位職責和工作計劃對部門及員工進行考核。

  五、組織公司員工在工作技能、經營理念、企業文化等方面的學習、培訓,致力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

  六、加強對外聯絡,促進公司與社會各界的廣泛合作和友好往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七、負責辦公用品的管理,對辦公設施和重要物品實行登記管理。

  八、負責後勤保障工作和公用車輛管理。

  九、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十、負責工程資料的建檔及保管。

  十一、負責日常人事、勞動資料和文件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公司的營業證照以及其他證照的管理。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工作職責

  一、公司財務部主要負責管理、監督、運用公司營運資金,推進全面預算管理以及對日常財務工作進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

  二、財務部在公司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會計、金融稅收的法律法規、制度、規章,依法組織會計核算,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訊。

  四、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和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五、負責公司資金管理和核算,按照規定的審批流程使用資金,監督財務收支,辦理資金結算,對未批准和手續不完整的收支有權拒付。

  六、執行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辦法,並對各專案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進行檢查、監督。

  七、依法計算繳納各項稅收,接受公司股東及工商、審計、稅務部門的檢查、監督。

  八、負責保障公司專案資金的正常運轉,做好融資工作。

  九、在專案開發過程中,著重加強財務預算和成本費用管理 ,透過預算表的編制,制定目標成本,全過程監督和控制專案執行情況;對專案開發期間費用堅持預算管理,控制開支範圍和標準,監督、檢查成本費用計劃執行情況。

  十、與公司其他部門互協互助,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員 工 守 則

  為了實現對公司員工的科學管理,維護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切實保障員工最佳化、高效、務實的開展工作,員工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愛護公共財物,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自身修養,做到誠實守信,增強主人翁意識,維護公司榮譽,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守則。

  1、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相互關懷,同事間要通力合作、和睦相處,言行要誠實、廉潔、勤勉。

  2、使用文明禮貌十字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3、絕對尊重上級領導,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頂撞上級領導;上級領導到各部門檢查工作時,部門員工應起立迎接、問好。

  4、對直接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要及時保質保量完成,不準推諉、拖壓,做到令行禁止。

  5、按時上下班,嚴格遵照、執行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6、堅決服從上級領導,立足本職,明確本職職責,恪盡職守。

  7、工作時間不準擅離職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及公司的業務活動中,不得從事以私人利益為目的的事務。

  8、公司辦公區域,非本部門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進出。

  9、員工下班時,最後離開辦公區域的員工應關閉電燈、電腦、空調等。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6

  第一章 崗位規範

  第一條 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得代打考勤,發現代打考勤者,一次處罰20元。

  第二條 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迅速踏實地進行。遇有工作部署應立即行動。

  第三條 工作中不扯閒話,不要隨便離開自己的崗位。

  第四條 離開座位時要整理桌子,凳子擺放到桌子下,未保持桌面整潔和凳子規範者,每次處罰20元。

  第五條 上班時間內不打私人電話,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

  第六條 不得在店內使用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和軟體,一經發現,每次處50元,並由店長落實違規人員,該人員如若再犯,則直接以開除處理。

  第七條 公司員工應愛護辦公設施,如故意造成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第八條 網路埠為公司重要業務渠道,必須規範使用、按時重新整理,重新整理量未達標者,一次處罰20元。

  第九條 房源、客源為公司重要商業機密,僅限本公司人員業務使用,不得出賣資訊,不得私自走單、飛單,如有違規者,處罰500元,並以開出處理,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 業務人員不得私藏房源,系統上錄入的房源資訊應該真實有效,違反本條者,初次處罰100元,並公司通報,如再次違反,則處罰200元,並以開除處理。

  第十一條 洽談室內應保持安靜清潔,洽談完畢後,應立即整理,如未及時整理者,一次處罰20元。

  第十二條 店面大門旁的玻璃櫥窗為房源牆,店內業務人員應及時完善房源

  資訊上牆,並保持房源牆的整齊。

  第十三條 在辦公區域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

  第十四條 下班時,檔案、文具、用紙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歸位,關好門窗,檢查處理火和電等安全事宜。並考慮好第二天的任務,記錄在本子上。

  第二章 辦公用品和檔案的保管

  第十三條 辦公用品和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後馬上歸還到指定場所。辦公用品和檔案不得帶回家,需要帶走時必須得到許可,所有檔案保管不能自己隨意處理或者遺忘在桌上、書櫃中。違反本條規定者,每次處罰10元。

  第十四條 重要的記錄、證據等檔案必須儲存到規定的期限。處理完的檔案,根據公司指定的檔案號隨時歸檔。

  第三章 形象規範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在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著裝要求統一得體、正規、整 潔、完好、協調、無汙漬,釦子齊全,不漏扣、錯扣。

  第十五條 冬季工作時間,必須著深色西裝、白色長袖襯衣、黑色皮鞋、打好領帶,西裝外可加深色外套。女士不得穿靴子、帶花俏的首飾等,但可不打領帶。違反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

  第十六條 夏季工作時間,必須著深色西褲、白色襯衣、黑色皮鞋、打好領帶。女士不得穿涼鞋、靴子、帶花俏的首飾等,但可不打領帶。違反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

  第十七條 在胸前佩戴好統一編號的員工證。違反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 第十八條 襯衣下襬束入褲腰和裙腰內,袖口扣好,內衣不外露。著西裝時,上衣袋、褲袋少裝東西,並做到不挽袖口和褲腳,鞋、襪保持乾淨、衛生,鞋面潔淨。

  第十九條 儀容自然、大方、端莊,頭髮梳理整齊,不染彩色頭髮。男職工修飾得當,頭髮長不覆額、側不掩耳、後不觸領,嘴上不留鬍鬚。女職工淡妝上崗,修飾文雅,且與年齡、身份相符。工作時間不能當眾化妝。顏面和手臂保持清潔,不留長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第二十條 舉止文雅、禮貌,精神飽滿,注意力集中,無疲勞狀、憂鬱狀和不滿狀;保持微笑,不左顧右盼;坐姿良好,不翹二郎腿,不抖動腿;站姿端正。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於大腿外側或雙手交疊自然下垂;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適當,節奏適宜。

  第四章 語言規範

  第二十一條 與他人交談,要專心致志,面帶微笑,語氣親切、誠懇、謙虛,語音清晰、語氣誠懇、語速適中、語調平和、語意明確言簡。提倡講普通話。公司外的人要根據情況介紹自己的簡歷,再用雙手遞接名片,看名片時要確定姓名,並確定姓名的正確讀法。

  第二十二條 不要隨意打斷別人的話。儘量少用生僻的專業術語,以免影響與他人交流效果。

  第二十三條 儘量使用“您好”、“謝謝”、“不客氣”、“再見”、“不遠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語。嚴禁說髒話、忌語。

  第五章 社交規範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接待客戶,採取首站責任制,先站起來招呼的或先接到電話的業務員有該客戶的業務接待權利,接待時要求微笑、熱情、真誠、周全,做到來有迎聲,去有送聲,有問必答,百問不厭。接待來賓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第二十五條 來訪辦理的事情不論是否對口,不能說“不知道”、“不清楚”。要認真傾聽,熱心引導,快速銜接,或引導到要去的部門。

  第二十六條 使用電話

  一 接電話時,要先說“您好”。 再報公司名稱、自己的姓名,標準規範為:你好,xx地產為您服務。

  二 使用電話應簡潔明瞭。如接的電話是陌生客戶的電話,則先要留下客戶的姓名、聯絡方式和大致需求,再約見面約談的時間

  第六章 安全衛生環境

  第二十七條 在所有工作崗位上都要營造安全的環境。提高安全知識,培養具備發生事故和意外時的緊急管理能力。下班後鎖好門店,如發生未鎖門造成公司財產的丟失,鎖門的員工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維護良好衛生環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為的義務。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辦公區域內禁止吸菸、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違者發現一次處罰15元。

  第二十九條 每天上晚班的員工負責打掃當天店面的清潔,並保持店內清潔整齊,如發現店內桌子未擦乾淨、地面未打掃乾淨,處罰20元,由店長追究責任人。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7

  第一條為了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針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三條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的工作,在經營過程中,保證企業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同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第四條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

  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開發期間,企業借入資金而不能直接計入某項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計入開發成本;開發產品竣工驗收完工後,計入財務費用。

  第五條企業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定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資本公積。

  第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其中: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資金我;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銷貨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待攤費用、預付工程款、預付購貨款等。

  第七條企業應收票據應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八條企業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賬款餘額的1%計提壞賬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發生的壞賬損失,衝減壞賬準備金。收回已核銷的壞賬,增加壞賬準備金。

  第九條存貨包括各種庫存材料(辦公耗材、開發經營材料)、庫存裝置(如暖衛裝置、通風裝置、照明裝置等)、低值易耗品、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週轉房、在建開發產品等。

  第十條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採用先進先出法)。

  第十一條企業領用或發出低值易耗品按受益物件,採用五五攤銷法記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企業在用的出租房、週轉房按其耐用年分期平均攤入成本。

  第十三條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以上,2000元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實物形態不變的各用具物品等勞動資料,如工具、管理用具等。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固定資產。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按下列方法計價:

  (1)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除錯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原價加上改、擴建改發生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

  第十六條完工並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數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從交付使用次月起計提折舊;辦理竣工決算後,按其實際價值調整原估價入賬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已計提折舊。

  第十五條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淨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為:

  第十七條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從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十八條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發生不均衡的、數額較大的,採用待攤辦法。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清理報廢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後的淨收益與其賬面淨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每年盤點一次。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減去估計累計折舊的淨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值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以及殘值後的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從開始受益之日起,按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長期待攤費用主要包括開辦費、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攤銷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攤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等,自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內,分期記入管理費用。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企業開發、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規定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第二十五條企業開發產品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及開發間接費用。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淨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專案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七通一平等支出。

  (3)建築安裝工程費包括企業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和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4)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汙、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6)開發間接費用是指企業所屬直接組織,管理開發專案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等。

  第二十六條企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1)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企業負擔的保險費、維修費、展覽費、差旅費、廣告費、銷售佣金、開發產品銷售之前改裝修復費、看護費、採暖費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人員工資、獎金、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以及他經費。

  (2)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諮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汙費、綠化費、稅金、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告待費、壞賬損失、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將損失,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3)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淨支出、匯兌淨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企業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第二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主要指職工的醫藥費(包括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福利支出。

  第二十八條待攤或預提費用,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和成本與收入配比的原則。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受益期攤銷期限一般不應超過12年個月。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專案和標準,預提數與實際發生數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應在年終衝減成本費用。預提費用當年能結清的,年終財務決算不留餘額;需要保留餘額的,應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二十九條企業營業收入包括土地轉讓收入、商品房銷售收入、配套設施銷售收入、代建工程結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第三十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銷售和土地轉讓,在商品房、配套設施和土地等移交買主,並提交發票結算賬單時確認收入實現;代建工程應在工程竣工驗收、辦理財產交接手續、並將代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提交委託單位時,結算賬單經委託單位簽證後,確認收入實現;出租房屋按合同、協議約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應付租金,確認收入實現。

  第三十一條企業發生的產品銷售退回、折讓或折扣,衝減銷售收入。

  第三十二條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和出售淨收益,罰款收入以及其他非營業性收入。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後利潤彌補。

  第三十四條企業稅後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稅後利潤扣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的10%提取,達到註冊資金的50%可不再提取。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三十五條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用於轉增資本金,轉增資本金後,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一般不得低於註冊資金的25%。

  第三十六條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費用明細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及有關附表。

  第三十七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生產經營狀況,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週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變動情況。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8

  (一)客戶管理的步驟

  1、收集記錄客戶資訊。

  2、篩選客戶資訊(分類)。

  3、研究分析客戶情況。

  4、客戶資訊再分類。

  5、客戶跟蹤與回訪。

  6、客戶資料存檔。

  7、再次跟蹤與回訪/交易不成功。

  8、交易成功。

  9、促成二次交易或請其介紹新客戶/存檔,以備後用。

  (二)接待管理

  1、銷售員排列接待順序,嚴格遵循輪流接待程式。

  2、第一位銷售員接待客戶時,第二位銷售員必須坐在接待臺後準備接待。

  3、當應接待客戶的銷售員因公事外出或忙於接待客戶時,其他銷售員按順序輪流接待。當外出銷售員歸來時,空幾輪,補接幾名新客戶。

  4、場銷售員按照順序表迴圈接待客戶,並在客戶登記表上填寫記錄,不得搶客、爭客或怠慢客戶。如有搶客、爭客或怠慢客戶,一經查實視具體情況將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一般情況下,將扣罰當事人當日基本工資,情況嚴重者,將扣罰當月基本工資和當月應發獎金的50%。

  5、銷售員接待客戶,首先要問客戶是否來過,是否有其他銷售員接待過,如果有其他銷售上輪到的銷售員應積極主動地接待客戶,違者將給予處罰。如果當日成交,獎金則五五分成,否則屬義務接待。

  (1)如首次來訪客戶,進門後即要求指定某個銷售員接待,即為該銷售員客戶,可不按排序表接待;如銷售員認識首次來的客戶,但客戶並不宣告指定接待,則按排序表接待

  (2)客戶以後重新上門,不管是否被首次銷售員接待,均不計入接待名額。

  (3)銷售員之間應以公司利益為重,團結協作,互助互愛,對待購房客戶應熱情禮貌,親切周到,時刻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維護公司聲譽,否則一經查實,故意挑起事端者,即給予辭退處理,並扣罰當事人當月應得成交獎金的50%。

  (4)銷售員要全面掌握專案情況、銷售資料及客戶較關心的問題,做到對答如流,如遇到客戶提出的問題自己不能解答時,不能簡單說"不知道",而應請客戶稍等一下,並及時找到銷售經理或其他部門負責人予以解答。

  (三)客戶的登記管理

  1、銷售員與新客戶接觸後要作書面記錄。

  客戶來電要記錄來電登記表。接待新客戶,登記來人登記表。銷售員每人一個筆記本,記錄客戶的背景、來訪時間、成交情況、簽約時間、各種建議、未成交及退房原因等情況。

  2、晚會時,銷售員要向銷售經理彙報客戶情況,特別是新客戶資料。

  3、銷售經理要把每日客戶情況登記在會議記錄上。

  4、客戶籤小定時,要登記在小定單登記表上。

  5、客戶籤大定時,要登記在大定單登記表上。

  6、經理每日要組織填寫《來人來電統計表》。

  7、經理每週組織填寫《周來人來電統計成交狀況分析表》

  8、經理每月填寫《月來人來電統計成交狀況分析表》

  10、經理每日組織銷售代表邀約客戶、通知客戶簽約、交款。

  11客戶資料均存入集團系統電腦,進行存檔、分析。

  (四)客戶追蹤管理及分析

  1、銷售員接待的A、B類客戶,要填寫《客戶追蹤表》,由銷售主任保管,定期對銷售員的客戶追蹤情況進行檢查。

  2、每晚的例會由銷售員彙報當天的客戶追蹤情況,追蹤情況填寫在《客戶追蹤表》中,錄入SRM系統中,便於銷售經理對意向客戶的把控。

  3、銷售員在客戶追蹤過程中,出現抗性或其他疑難問題,銷售經理要與銷售員一起對客戶進行分析,提供技術層面的支援。

  4、所有銷售代表必須每天做客戶登記,並上交上級主管,必要時提出個人分析彙報。

  (五)客戶的分配確認

  1、客戶首訪原則。發生客戶糾紛時,以客戶登記表的時間和經理的晚會記錄為準,誰登記早是誰的客戶。

  2、客戶區分原則

  (1)客戶建檔有效期為2個月。

  (2)以成交為準。

  (3)以客戶意願為主:即在任何情況下,必須要熱情接待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冷落客戶。

  3、客戶區分準則:

  (1)銷售員A(以下簡稱A)在接待過程中,知道銷售員B(以下簡稱B)曾接待過該客戶,而B又在現場,原則上交回B接待,成交後業績屬B。

  (2)若客戶不願找B,要求A接待,後繼跟進則由A負責,若成交則業績屬A,若B屬建檔有效期,提成為A:80%,B:20%,,若B屬建檔無效期,則與B無關。

  (3)客戶說出B曾接待過,但B不在現場,則由銷售員C協助接待,不列入前臺輪值指標,若成交後,業績屬B,獎金B:80%,C:20%分配。

  (4)客戶說出B曾接待過,但不願找B,對B進行投訴,則A將此情況告知銷售主任及B,待銷售主任落實後,此客戶成交與B無關。

  (5)客戶到本摟盤看樓多次,並能說出多名銷售員的名字,但不指定誰接待,則由客戶說出的第一位銷售員A接待,若A不在場,則由第二位銷售員B接待,以此類推;如客戶所說出的多名銷售員都不在場,由前臺輪值C接待。

  (6)如A所接待的客戶位爭取銷售折頭而找B,業績獎金全部屬A。

  (7)如客戶表示曾來看過樓,但忘記誰(B)接待,則列入前臺輪值(A),成交與(B)無關,或客戶走後,A透過潛在客戶檔案找B是誰,若屬建檔有效期,則由"A或B"負責後繼工作,成交後業績屬"A或B",獎金A:50%,B:50%,若屬建檔無效期,則與B無關。

  (8)如有客戶在第N次來看樓時,指定A接待,則由A接待,成交後,業績獎金屬A:50%,N次前的銷售員50%。

  (9)客戶的後繼跟進工作及售後工作由業績所屬的銷售員負責。

  (10)原則上由舊客戶帶來的新客戶,屬原始接待者所有。

  (11)客戶中家庭有一方先來看房,另一方後來看房,成交後以先接待者為準。

  (12)銷售代表請長假或調離時,其客戶由經理按隨機抽數分配給其他銷售代表。

  (13)開房展會或樓盤開盤等其他活動,客戶的確定由經理按其他方法確定。

  4、如出現客戶交叉現象,當事人應本著友好的態度互相協商,協商不成交部門調解;如發生爭吵,該交叉樓宇的業績、獎金歸部門。當所發生的客戶交叉情況本標準沒有明確時,由部門經理進行界定,銷售員必須服從,否則該交叉樓宇的業績、獎金歸部門。

  (六)換房、換名、違約、退房的管理

  1、換房:把握以小換大、以好換差、以金額小換金額大的原則。

  2、換名:簽訂合同後換名,按過戶性質收取過戶費。

  3、違約:以及時追回欠款為首要任務,下發催款通知單進行催款,若違約期超過兩個月,按違約責任處理。

  4、退房:原則上不退房,簽訂合同前要求退房的儘量做客戶工作,簽訂合同後,堅決不退房。

  (七)現金管理

  1、銷售人員開認購書後,帶客戶到財務交繳定金,不得私自收取。

  2、客戶所交每筆房款,必須到財務交繳,嚴禁銷售員私自收款,違者開除。

  (八)突發性事件的管理

  由於銷售現場就是諮詢和交易現場,遇到銷售人員與客戶之間發生衝突或比較刁蠻的客戶故意找茬,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密切注視,如有此類事情發生,要迅速予以處理。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第一時間將當事人帶離現場,然後再進行處理。只要帶離了現場,對現場中其他客戶的影響就會降到一個最低點。

  (九)售房部資訊保管

  1、銷售部人員都要認真填寫計劃表格,早上填寫計劃後,上交給銷售助理,下班前銷售助理要將計劃表格發回銷售人員填寫總結,周計劃表在每週六填寫。

  2、銷售部經理也要填寫日計劃表、周計劃表。

  3、訂單、認購書籤過後交由專人統一保管。

  4、來人登記表、來電登記表由接待銷售人員填寫。

  5、小訂明細表、大訂明細表、銷售統計表、簽約明細表由銷售助理負責填寫,每發生一項業務後要及時填寫。

  6、每週銷售綜合分析表、業務綜合週報由銷售經理統計分析之後認真填寫。

  7、收據、認購書由該樓盤現場銷售主管領取後統一使用。

  8、銷售人員在收取客人定金前,必須先核對銷控,確認該單元未售出方可讓客人定購,並立即通知總銷控。

  9、收取客人定金後,開出指定收據,並與客人簽署一式四份的認購書,客人1份財務部1份,銷售部2份。

  10、認購書上不能擅自塗改,特別是餘額一定要細心填寫,聯絡地址應填寫現在可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

  11、為了提供及時準確的銷售資訊,實行銷售資訊的電腦化管理。銷售原始資料一律電腦存檔。

  12、網上資訊的查詢:每星期查閱有關房地產資訊,提供給部門有關人員分析。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29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5)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

  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1)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2)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帳;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四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1、公司建立並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迴圈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專案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後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後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槓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五章財務資訊管理

  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佈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於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准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經稽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並報總經理批准。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資訊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資訊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範,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

  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字(電子)資料。

  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六章附則

  1、本規定由股東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2、本規定由股東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3、股東會委託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頒發施行。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0

  第一章 總則

  1.1 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 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 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定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 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 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專案、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排程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併報表,提供財務資料,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作好專案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稽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汙、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係。

  2.4 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 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 會計核算

  3.1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專案實際情況,制訂並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 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定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並實行會計電算化。

  3.4 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 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 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 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 財務預算管理

  4.1 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專案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並依據其實施管理。

  4.2 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 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後,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並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1

  為加強對員工薪酬的管理,確定對內具有等級性,對外具有競爭性的薪酬政策,使員工的薪資確定及資金支付有合理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薪資有以下5種制式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納入工作質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後勤管理人員。本公司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納入工作質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二、薪資基本構成

  第5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固定工資。標準為:總經理8000元,副總經理5000元,中層正職為3500元,副職為3000元,主辦科員為2000元,一般員工1500元。

  第6條職歷工資職歷工資根據公司員工所擔任職務的責任輕重核定固定標準。同時,為鼓勵員工掌握技能,凡有職稱的人員也可享受相應的職歷工資。

  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員工不享受職務工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級員工薪酬管理的各項事宜。

  員工對應的職歷工資標準如下:類別初級工中級工職高階工級技師初級職稱主管100150200260高階技師中級職稱部門副職320高階職稱部門正職380工人序列職稱序列職務序列職務工資員工按孰高原則確定相應的職務工資。

  第7條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為浮動工資,根據各工作崗位的績效考核進行評定,達到標準者按規定發放,未完成者作相應的扣罰處理,具體按“xx房地產有限公司績效考核細則”“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的有關規定執行。績效工資標準:1000元/人。

  第8條加班工資公司規定,如遇特殊情況員工需加班的,必須經所屬負責人批准,依據考勤計算加班工資。員工加班時長在2小時以內原則不視作加班,加班時長2—4.5小時為加班半天,加班時長在4.5—8小時為加班一天,標準按國家規定計算。

  1、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員工不另記加班工資。

  2、有職務工資的員工不另記加班工資,駕駛員因工作性質也不另計加班工資。

  3、以下兩種情況不屬於加班。

  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不屬於加班。

  ②員工因公出差,除法定節假日之外,其餘非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第9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來確定(按每年10元遞增,從每年一月份起)。

  第10條津貼

  1、誤餐補貼按總公司同等標準發放。

  2、其他津貼根據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可以固定形式發放,也可為短期不固定津貼。

  第11條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辦公室根據各崗位的績效考核期內容(員工崗位績效考核細則)進行初步統計,再提交績效考評小組評議,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後決定。達到考核標準者按規定發放崗位技能工資,未完成者作相應的扣罰處理。

  第12條年終獎金

  1、公司在年度內完成了總公司下達公司的目標任務,高管人員按厂部制定的考核標準計發。

  2、公司內部簽訂“年度目標考核責任書”的部門,考評小組根據考核標準結算年終獎金,未完成年度任務者不計獎金。

  3.如有特殊嘉獎事項,由考評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第13條公司的薪資發放分二次進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津貼類為每月的18日(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為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發放。

  第14條員工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為3500元,即收入超過3500部分為應納稅所得,可免稅專案為基本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等專案。員工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15條

  第16條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使工資超領時,應立即歸還自發薪之日起半年內,員工對工資產生疑義時,可

  三、假期計薪方法

  第17條員工可帶薪享有以下假期。

  1、國家規定的雙休日。

  2、國家法定的`節日。

  3、年休假,具體標準按總廠的有關規定執行。

  4、婚假,生育等福利假期,具體規定及天數參照總廠的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外出或經公司批准參加培訓。超出額。否則,可以在下月發放工資時直接扣除該超出部分。以提出書面申請,行使工資請求權,過期未行使時,則視為棄權。

  第18條事假計薪辦法:

  1、經稽核同意後,員工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扣除事假工資。

  2、工資扣發標準扣發工資額=(工資總額÷21.75)×本月累計事假天數。

  第19條曠工計薪辦法:

  1、曠工1天,扣除當月績效獎50%;曠工2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獎;曠工3天以上(含3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獎,並扣除部份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扣除標準=(基本工資÷21.75)×本月曠工天數。

  2、曠工天數超過6天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可作解聘處理。

  第20條病假計薪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上需要停止工作的,可憑醫院有關證明申請病假。

  2、正式員工病假15天以內(含15天)基本工資照發,績效工資按每天5%扣除,直至扣完;超過15天以上發50%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全扣;試用期員工病假期間扣除全額工資。

  3、正式員工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所屬部門主管向綜合部申請辦理該員工的停薪留職手續,並代其申請勞保醫療或意外傷害險的給付。

  4、員工因公受傷的,病假期發放全額基本工資。

  第21條探親假計薪辦法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正式員工,其父母雙方或配偶不在本地的,經本人申請,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享受探親假。

  2、異地招聘員工,短期合同工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3、探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22條計劃生育方假期的計薪辦法:

  1、員工可根據在關規定享受喪假,產假,陪產假。請假前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

  2、喪假,產假,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照發。

  四、其他計薪方法

  第23條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員工,其工資按日計算。

  1、新聘未滿一個月者。

  2、離職或遭解僱者。

  3、停職而復職且未滿一個月者。

  4、其他。第24條按日計算工資1.符合第23條規定中第1,2,4項規定的員工工資=工資×該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該月應出勤工作日數。

  第25條試用期的工資試用期的員工工資,原則上按工資核定總額的80%發放。重要崗位可考慮試用期即全額髮放,但試用期間不享受部分公司補充福利專案。

  五、社會保險,公積金的繳納社會保險,

  第26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交納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1、公司綜合部根據總廠同類職工同等額度,為員工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綜合部將從員工工資中按照國家規定比例直接扣除員工應繳納的部分。

  第27條員工在被解聘或辭職得到批准後,應先交清公司發放的所有物品及保管的資料,並做好工作交接,然後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最後方可辦理退保手續。

  第28條自員工離職之日起,公司將不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等。員工可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等轉移手續,將社保關係等從公司轉到新就職的企業。

  六、附則

  第29條本制度由綜合部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30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頒佈之日起實施。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2

  第一節 總 則

  1、總則:薪酬是職員的勞動報酬,是公司對職員勞動成果的評價,公平合理的薪酬有利於激勵職員的積極性、敬業精神,增強公司凝聚力和團隊榮譽感。

  2、薪酬分配的原則:

  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充分體現價值觀念、績效評估、責任和收益及團隊意識。

  價值觀念:創造的價值和薪酬成正比;

  公司文化:團結、進取、務實、開拓;

  績效評估:注重實效、注重人才、講求誠信,提倡發揮個人能力,提倡時間觀念;

  責任和收益:責任越大、風險越大、收益越高。

  第二節 薪酬的組成結構

  1、薪酬的組成架構圖

  說明:(1)此架構圖在薪酬等級方案表的基礎上設定而成;

  (2)關於非金錢報酬部分,金錢報酬裡的不固定報酬及間接金錢報酬除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外,需報請董事長批准。

  2、薪酬說明表

  姓名:

  部門:

  職位:

  本人簽名:

  代領人姓名:

  企業實際負擔成本:

  明細說明

  專案金額/備註

  一、基本薪酬

  二、假期補償金

  三、績效薪酬

  四、稅金(個人所得稅)

  五、扣除社會保險金

  六、獎金(津貼)

  實發金額: RMB

  說明:(1) 此表用來說明員工每月領取薪酬的各項組成部分;

  (2)職員如對本月薪酬有異議可向財務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諮詢,財務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出具此表進行解釋說明;

  3、薪酬等級方案(附表一)

  4、薪酬的調整

  一般情況下,根據職員工作能力及年度工作考評結果,並結合公司的效益,每兩年調整一次崗位及薪酬。特殊情況除外,如:能力或貢獻特別突出的可以破格晉升、提薪。

  第三節 薪酬的發放制度

  薪酬的發放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薪酬的制訂及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目前公司的薪酬發放實行的是下發制度;各子公司的薪酬發放由各子公司單獨負責。薪酬發放本人簽名後方可領取;代領薪酬,代領人需簽名。即將離職人員的薪酬須本人親自領取,不可代領。

  第四節 薪酬待遇的考核

  1.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以子公司、部門為單位按年度展開適度考核,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全面性的職員考核,透過召開座談會、填寫考評表(互評、直接上級評、下屬對上級評)、攥寫述職報告等形式進行考核。

  2.部門經理以上的職員與一般職員的考核指標及考核方法會稍有不同,但都要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職員手冊》。

  3.考核要素:

  (1)業績考核—對職員分擔的職務情況和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子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績考核以子公司的經營業績為考核基礎。

  (2)態度考核—對職員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3)能力考核—透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4、考核主體與客體

  (1)主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執行人員。

  (2)客體: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的人員。

  5、考核辦法:

  對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採取自我述職報告、上級主管考核綜合評判及下屬評價的方法,每年考核一次;一般人員的考核,採取填寫一般職員工作考評表及互評表的方法,每年考核一次。

  考核結果在薪資待遇方面有如下體現:

  (1)年度綜合評判為“A”者,績效薪酬100%發放,根據實際情況有獎勵;

  (2)年度綜合評判為“B”者,績效薪酬100%發放;

  (3)年度綜合評判為“C”者,績效薪酬100%發放,但是上級主管應督促其工作,糾正其工作態度、提高其工作能力;

  (4)年度綜合評判為“D”者,扣其一個月績效薪酬的50%—100%,公司將視其違反紀律的情況給予行政處罰直至辭退,並保留追究其他責任的權利。

  (5)對未完成任務指標的有關責任人, 按完成任務的百分比計發浮動薪酬,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視情況給予獎勵。

  註明:

  (1)以績效薪酬為考核的基礎。

  (2)考核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負責,由考評委員會全面指導。堅持獎罰分明原則。工作確實有特殊貢獻的要獎勵,獎勵辦法參照公司相關制度,特殊情況報請董事長批准。

  6、考核結果評定

  (1)因考核結果與薪酬掛鉤,每次考核結束後職員若有疑義可向有關部門諮詢(考核部門),如發現考核評定不公平或有徇私舞弊行為可以按照如下程式申訴。

  代表申訴的意思。申訴人可以書面形式提起申訴,但是必須具名,否則無法把結果反饋下來。可以用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申訴。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3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

  1、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2、管理職責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機構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職責與權力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規定執行。

  2.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2.4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2.5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稽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6公司的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由財務總監具體組織進行。

  2.7公司財務管理機構設財務管理部經理(副經理),負責組織開展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資金運作,主持財務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成本會計、往來會計、出納、收款員。其崗位職責如下:

  3.1財務經理:

  3.1.1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資金。

  3.1.3編制企業成本、費用預算,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3.1.5負責稽核記帳憑證、管理總帳,按時編制報表。

  3.1.6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3.1.8評估本部門人員的工作表現和績效,並建議總經理給與獎懲。

  3.1.9及時、準確的向總經理提供財務資訊和財務分析報告。

  3.1.10決定部門內的人員配置。

  3.1.11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會計

  3.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製作記賬憑證、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3.2.2協助財務經理編製成本、費用預算,並根據預算進行財務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2.3核算企業產品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3.2.4管理銷售臺帳,並負責與銷售部定期核對無誤,督促銷售房款回籠,並稽核銷售部門業績。

  3.2.5及時、準確編製成本表、費用表、銷售月報表

  3.2.6管理公司發票。

  3.2.7負責固定資產及其他公司資產的帳務管理,並定期協同辦公室清點資產。

  3.2.8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2.9負責核對銀行未達帳項。

  3.2.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來會計:

  3.3.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3.3.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3.3做好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清對工作,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3.3.4嚴格審查有關合同規定的預付帳款條款,掌握預付帳款的支付情況。()根據部門資金計劃編制公司月度資金計劃,並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購入材料成本,並與有關部門協調,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3.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納:

  3.4.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並按規定的範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4.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餘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4.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3.4.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

  3.4.5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3.4.6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4.7積極配合成本會計和銀行做好對帳、報賬工作。

  3.4.8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3.4.9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週報,月報。

  3.4.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員

  3.5.1在售樓現場負責向客戶收取房款,向客戶開據收據,及時將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銀行賬戶,並與出納交接。

  3.5.2根據收款手續製作記賬憑證並登記入賬

  3.5.3與銷售部門協調一致,辦理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4.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4.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4.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行政部門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4.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編制並上報一次。

  4.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4.8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9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須有符合籤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5.2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籤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並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5.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對於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6、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6.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6.2個人勞務報酬;

  6.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6.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6.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採取轉帳結算方式。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籤批手續後,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7、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會

  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登記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銷售業務流程:

  8.1.1銷售部門根據客戶交款情況填寫《收款通知單》。

  8.1.2業務員帶領客戶至收款員處交款,收款員核對無誤進行收款並開據收據給客戶,同時在《收款通知單》上簽字返回兩聯分別至銷售部和銷售代理登記臺賬,另一聯貼上收據記賬聯後入賬,財務部據此登記臺賬。

  8.1.3每月28日前銷售部應報送當月收款明細表和應收房款餘額表至財務部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財務部據此稽核銷售業績。

  8.1.4房屋銷售後,銷售合同等有關資料應及時在財務部備檔,其他銷售變更事項應及時通知財務部。

  8.2開發建設方面主要有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單位兩個方面,對施工單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應於每月26日前報下月工程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專案準備階段。專案招標、編制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備案。

  8.2.3專案施工階段。工程部根據監理單位意見核定工程進度,填寫《付款單》提示付款;預算部門稽核工程進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單位開據收據作為《付款單》的附件,報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部稽核送交領導審批後付款。

  8.2.4專案竣工驗收。工程部提供簽證等原始憑據(需有監理單位簽章),預算部門編制決算並督促施工單位開據正式發票送交財務部,財務部稽核後經領導審批入賬。

  8.2.5專案工程尾款。財務部稽核月度支付計劃,報領導審批後支付工程尾款。

  對於材料供應的流程如下:

  1) 計劃部應於每月26日前報下月材料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

  2) 市場調研,選定供應單位,簽訂合同。

  3) 按照施工進度調撥材料,辦理材料收發手續,製作收料單、領料單。

  4) 計劃部根據收料單填報購買材料月報表,於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當月發票未到的,財務部估價入賬,當月發票到達的,由計劃部辦理相關籤批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計劃部應根據合同和實際供貨情況,按月申報材料款支付計劃,財務部稽核無誤後,經領導審批付款。

  5) 計劃部根據領料單填報施工單位領用材料月報表,並附施工單位收據,於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據此記入預付工程款。

  6) 原則上公司沒有庫存材料,材料的收發均在施工現場及時進行。對於小額、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庫存材料處理的,工程部門應建立臺賬,由專人保管,並定期與財務部核對。

  7) 對於施工過程中其他如水電費、管理費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項,應由工程部門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項有關付款、費用支出應根據費用報銷制度執行。

  9、物品購置規定

  9.1凡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為固定資產管理。需購置固定資產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經董事長籤批後方可購買。購置的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登記並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核算。

  9.2凡價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購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購買。購置的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登記並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4

  隨著房地產市場競爭的加劇,為提高產品及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房地產企業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來愈顯著。在開發建設的整個過程中(立項、規劃設計、建設、結算、銷售)每一個環節的成本都要進行嚴格的和科學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項和規劃設計階段,所以,房地產的成本管理應該是全過程的成本管理,並且不僅僅要關注財務成本,而且要關注質量、工期等隱性成本,還要考慮消費者的消費成本。

  (一)立項環節的成本控制

  1、新專案立項時必須提交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除應具備地塊基礎資料、周邊環境及其發展趨勢、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條件、初步規劃設計方案、開發節奏及市場定位等基礎內容外,還須包括以下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詳細內容詳見《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引》):

  1、成本費用估算和控制目標及措施;

  2、投資及效益測算、利潤體現安排;

  3、稅務環境及其影響;

  4、資金計劃;

  5、《競投方案》(僅限招標、拍賣專案);

  6、投資風險評估及相應的對策;

  7、專案綜合評價意見;

  (二)規劃設計環節的成本控制

  1、規劃設計單位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

  1)能由公司內部完成的規劃設計工作,應由公司內部自行完成;

  2)需委託設計院進行的規劃設計工作,應採取招標方式,擇優確定。

  2、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必須包括建造成本控制總體目標,即目標成本:詳見附錄1-目標成本的編制與稽核),應首先上報由公司領導牽頭組織的“規劃設計方案聽證會”審查,獲通過後方可進入下一設計階段(如單體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每一階段都必須要求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概(預)算》,並在與上一階段的概(預)算進行認真分析、比較的基礎上,編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預)算》,確定各成本單項的控制目標,並以此控制下一階段的設計。

  3、施工圖設計合同應具備有關鋼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條款,並載明:設計單位的《施工圖預算》原則上不得突破我方編制的《建造成本預算》。

  4、設計、工程、預算人員應會同監理人員、物業管理人員組成聯合小組,對施工圖的技術性、安全性、周密性、經濟性(包括建成後的物業管理成本、使用者使用成本)等進行會審,提出明確的書面審查意見,並督促設計單位進行修正,避免或減少設計不合理甚至失誤所造成的投資損失、浪費。

  5、材料裝置之品牌/標準、引數的選用應與工程專案的品質、技術要求相匹配,在滿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絕質量超標。

  6、對工程之做法應當結合工程專案的實際情況,對規範、圖集的做法進行適當調整,使之更加經濟、合理。在設計規劃階段,使這種調整反映到圖紙中去。

  (三)招標環節的成本控制

  1、除壟斷性質的工程專案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業單位,不得指定。

  2、主體施工單位的選擇,必須採取公開或邀請招標方式進行。

  3、應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預審,審查單位包括工程、預算、財務、設計四大專業人員。

  4、應組織設計、工程、預算、財務四大專業人員聯合組成招標工作小組,就招標範圍、招標內容、招標條件等進行詳細、具體的策劃,擬訂標書,開展招標活動;對投標單位應就其資質、經濟實力、技術力量、以往施工專案和施工管理水平等進行現場考察,提出書面考察意見;對投標情況進行評估,提出書面評估意見。

  5、同等條件下,應儘量選擇企業類別或工程類別高而取費較低的單位。

  6、凡一次採購量高於人民幣三萬元(含三萬元)的材料裝置、工程造價高於十萬元(含十萬元)的工程施工必須採用招投標方式。

  7、零星工程應當在兩個以上的施工單位中,綜合考察其技術力量、報價等進行選擇。

  8、壟斷性質的工程專案(如水、電、氣等)應盡力進行公關協調,最大程度降低造價。

  9、施工合同談判人員至少應包括工程、預算兩方面的專業人員,合同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條件,合同條款及內容概念應清晰,不得因工程緊而不籤合同就開工。

  10、開標後,對回標單位進行至少兩輪閉門談判,每次談判的回覆檔案必須密封送達(按投標程式處理)。

  11、合同簽訂必須按規定程式進行,詳見附錄2:合同審批與簽訂規定。

  12、應建立健全施工隊伍檔案,跟蹤評估其資信、技術力量等。

  13、對投標人的裝置報價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約定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裝置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約定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應嚴禁擅自轉包。

  (四)施工過程的成本控制

  現場簽證(洽商及設計變更)

  1、現場簽證範圍專案施工過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須經甲方現場籤認的、引起工程造價變化又不屬於包乾合同範圍的事項及合同明確需現場簽證的內容均屬於現場簽證範圍的,可以辦理現場簽證,包括:工程量增減、材料裝置價格變化等。現場簽證要反覆對照合同及有關檔案規定慎重處理。

  2、現場簽證審批許可權

  一般簽證2萬元以下(含2萬元)專案公司工程部、預算部2—5萬元(含5萬元)除以上人員簽字外,報專案經理或主管副總批准重大簽證5—20萬元(含20萬元)公司分管副總審批20萬元以上公司總經理審批

  2.1上述金額範圍是指單筆單項變更籤證的總金額,不得分筆分項拆分變更籤證金額,並報公司審計以備抽審。

  2.2同一單體建築物每個專業現場簽證次數超過10次的,要由提案人寫分析報告,報告應至少包含原因、責任人、後續是否還有簽證以及減少費用的應對方案,並報公司批准。

  2.3為提高效率,預算部經理、專案經理、公司領導可根據專案具體情況進行授權。

  3.現場簽證辦理

  3.1對現場發生需簽證的工程內容,要求提案人詳細列明事發原因、簽證理由及合同依據。在所需簽證工程內容發生前五天內(特殊情況可在事先徵得專案經理同意且在所需簽證工程內容發生後的當天)一式五份(加蓋單位印章)及時上報。

  3.2對涉及隱蔽工程或其它事後無法再現的簽證,提案人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業主工程部專業工程師和造價人員共同到現場勘查、核定。

  3.3對重大的簽證,要求提案人應於施工前7天上報,專案部和監理工程師在接獲承包人的申請後三天內就該簽證的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進行稽核,並將稽核意見上報公司。

  3.4每月10日前,對於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確定最終審定價的簽證費用預算,甲、乙雙方應進行綜合性核對和價格商談,並形成核對與商談記錄清單。

  4.現場簽證的審批

  4.1專案工程部在接到經監理工程師簽署處理意見的簽證單後,一般工程簽證必須有監理公司、專案部現場工程師、預算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簽字稽核、然後報專案經理籤批後方可生效。對重大的簽證須上報公司主管部門,並經得分管副總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准。具體按第2條審批許可權執行。

  4.2承包人意見必須由現場專業工程師和專案經理簽署;監理公司意見必須由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簽署。

  4.3原則上現場簽證按量價分離要求進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負責,價款由預算部負責。但如發現量價有重大偏離時,發現方須立即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上一級領導作出審查意見。

  4.4專案部在接獲承包人呈交的經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的簽證單後,一般在5天內(重大簽證為10天內)予以批覆,並反饋予承包人。

  4.5現場簽證沒有實施或未全部實施,監理工程師、工程部現場代表應及時登出或按實重新核定該項簽證單,並及時通知造價人員。

  4.6辦理現場簽證要填寫現場簽證審批單,詳見附錄3:現場簽證審批單。

  5、附則監理工程師及專案職能部門相關人員應認真、仔細、準確、合理地對簽證簽署意見。尤其是要注意對於承包單位為減項的現場簽證要及時辦理。如專案部職能部門相關人員發生瀆職行為將給予內部處分和相應的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工程質量與監理

  1、專案開工前,原則上應透過招標方式擇優選擇具有合法資格與有效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與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和供貨商無利益關係。

  2、工程質量監控人員應要求監理單位密切配合,嚴格把關。一旦發現質量事故,必須組織有關部門詳細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況報告及防患措施,明確事故責任並督促責任單位,按照質檢部門認可的書面處理方案予以落實。事故報告與處理方案應一併存檔備案。

  3、應特別重視隱蔽工程的監理和驗收。隱蔽工程的驗收,必須由工程、預算人員聯合施工單位、質檢部門共同參加並辦理書面手續。凡未經驗收簽證的,應要求施工單位不得隱蔽和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按順序進行整理,存入工程技術檔案。未經預算人員參與驗收的隱蔽工程,在結算時不予計價。

  工程進度款

  1、原則上不向施工單位支付備料款。確需支付者,應不超過工程造價的15%,並在工程進度款支付到工程造價50%時開始抵扣預付備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當按下列程式辦理:

  1)施工單位按月報送施工進度計劃和工程進度完成月報表,見附件4:工程驗工計價審批表;

  2)工程、預算部門會同監理人員,對照施工合同及進度計劃,稽核工程進度內容和完工部位(主體結構及隱蔽工程部分須提供照片)、工程質量證明等資料;

  3)預算部門整理複核工程價值量;

  4)經財務部門稽核後按有關批准程式付款並登記付款臺帳。

  3、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我方開戶銀行開具結算帳戶,以便為我方融洽銀企關係和監督工程款項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工程造價80%時,原則上應停止付款,預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終結算主動權。

  (五)工程材料及裝置管理

  1、專案開工前,設計或工程管理部門應及時列出所需材料及裝置清單,一般按照下列原則決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並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確:

  2、甲方能找到一級建材市場的、有進口免稅計劃指標的、有特殊質量要求和價格浮動幅度較大的材料和裝置,應實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餘實行乙供;

  3、實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裝置應儘量不支付採購保管費。

  4、應按工程實際進度合理安排採購數量和具體進貨時間,防止積壓或造成窩工現象。

  5、甲供材料、裝置的採購必須進行廣泛詢價,貨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裝置和大宗建材採購上採用招標方式。在質量、價格、供貨時間均能滿足要求的前提下,應比照下列條件擇優確定供貨單位:

  1)能夠實行賒銷或定金較低的供貨商;

  2)願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樓價的供貨商;

  3)能夠到現場安裝,接受驗收合格後再付款的供貨商;

  4)售後服務和信譽良好的供貨商。

  5)工程管理部門對到貨的甲供材料和裝置的數量、質量及規格,要當場檢查驗收並出具檢驗報告,辦理驗收手續,妥善保管。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退貨並通知財務部拒絕付款。

  6)《採購合同》中必須載明:因供貨商供貨不及時或質量、數量等問題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造成影響和損失的,供貨商必須承擔索賠責任。

  7)必須建立健全材料的詢價、定價、簽約、進貨和驗收保管相分離的內部牽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採購全過程的行為。

  8)對於乙供材料和裝置,我方必須按認定的質量及選型,在預算人員控制的價格上限範圍內抽取樣板,進行封樣,並儘量採取我方限價的措施。同時在材料和裝置進場時應要求出具檢驗合格證。

  9)材料的代用應由工程管理部門書面提出,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透過,審算部門同意,領導批准。

  10)甲供材料、裝置的結算必須憑供貨合同、供貨廠家或商檢部門的檢驗合格證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門的驗收檢驗證明以及結算清單,經審算、財務部門稽核無誤後,方能辦理結算。

  (六)竣工交付環節的成本控制

  1、單項工程和專案竣工應經過自檢、複查、驗收三個環節才能移交。

  2、設計、工程、審計、預算、銷售和物業管理部門必須參加工程結構驗收、裝修驗收及總體驗收等,“移交證明書”應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物業公司同時簽署。

  3、凡有影響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設計要求的結構部位、安裝部位、裝飾部位和裝置、設施,均應限期整改直到複驗合格。因施工單位原因延誤工程移交,給我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責任。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透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透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專案為週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第一條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技術創新能力,鼓勵員工發明創造的積極性,積累專利資產,充分發揮專利資產的效益,根據《智慧財產權管理總則》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的專利管理目標;在公司內牢固樹立專利意識;技術創新與專利管理緊密結合,專利管理貫穿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的全過程。制訂專利戰略,把專利資產的形成和充分利用、專利資產效益的發揮列入公司戰略的內容之一。

  第三條 專利名詞解釋

  本規定中所稱的專利是指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以及軟體著作權。

  本規定中所稱的職務發明是指:發明人或設計人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發明人或設計入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發明創造;發明人履行本公司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做出的發明創造。

  本規定中所稱的專利資產是批:專利申請權、專利權。

  第二章 專利管理機制

  第四條 根據《智慧財產權管理總則》。的有關規定,公司總經理主管和統籌公司專利工作。

  第五條 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是專利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專利管理宏觀調控和多方協調工作,以及有關專利的法律事務方面的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1、專利申請、維持、放棄的確定,職務與非職務發明的審查;

  2、專利評價、評估;

  3、專利資產運營,包括專利權轉讓、許可貿易、運用實施,專利作價投資,專利權質押;

  4、制定和落實公司技術活動中形成的與專利申請相關的技術檔案的管理及對技術人員業務活動的規範:

  5、制定和落實涉及專利技術開發權益的流動人員相關活動的規範;

  6、落實專利權保護,包括專利侵權監視、專利訴訟及專利權保護;

  7、收集、研究與公司有關的資訊,為公司技術創新、經營管理等相關活動提出對策;

  8、落實有關專利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9、提出修改本制度的意見、建議並提交決策層。

  第六條 在專利管理工作中,必要時可從社會中介機構聘請專業人員幫助公司開展專利工作,並對該方面工作實施管理。

  第三章 技術創新的專利管理

  第七條 公司強調技術創新對公司發展的重大意義,並鼓勵各部門和員工積極開展業務範圍內的技術創新。技術創新工作應當與公司的專利管理緊密結合。

  第八條 在技術創新活動立項之前,應當進行專利文獻檢索。其目的在於避免重複研究,向決策層提出預立項專案應採取引進、合作或自主研發的建議。

  技術創新活動立項申請由技術中心向決策層提出後,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會同技術中心對該技術創新活動涉及的技術領域進行國內的專利文獻檢索;必要時還應該進行國際專利檢索。在分析國內外專利資訊的基礎上,提出專利檢索報告。提出能獲得最大市場效益的技術路線的技術解決方案建議。

  決定層的立項決策,專利檢索報告和解決方案建議作為重要依據。

  第九條 在研究開發過程中及技術創新專案取得階段性成果後,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會同技術中心對該技術創新活動涉及的技術領域進行必要的跟蹤檢索,及時向決策層提出該技術創新活動的方向性建議。

  在研究開發完成後,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提供涉及該技術創新活動的技術領域的全面智慧財產權分析報告,並根據公司的需要提出對該技術創新活動產生的發明創造的智慧財產權形式的建議。

  第十條 對於已經成形的技術創新成果,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應及時做出分析評價,提出該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方式建議。

  對於已經成形的技術創新成果應該申請專利的,及時提出申請。決定提出專利申請的技術創新成果,應該在提出申請後再進行成果鑑定、科技評價、評估、評獎、產品展覽與銷售等會導致技術發明公開喪失新穎性的活動。

  對於有必要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技術創新成果,應當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提出建議,公司決策層做出決定。鑑於向國外提出專利申請的費用支出巨大,週期長久、獲權不確定因素強等原因,在做出國外申請決策前應進行論證,必要時請求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等有關部門提供意見。

  第十一條 對於開發完成的技術創新成果,經過論證不適於申請專利的,要根據該成果對本公司的作用和意義,除從公司專利戰略及經營實際出發需要公開的以外,應將其納入公司商業秘密保護範圍。具體保護措施由〈商業秘密管理制度〉規範。

  第四章 專利申請的程式

  第十二條 專利的國內申請程式:

  1.準備提交專利申請的,由技術創新專案負責人或發明人(設計人)向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提出專利申請報告書,並提出申請的時機、種類的建議。

  2.技術創新成果由專案負責人或發明人(設計人)起草專利申請檔案。

  3.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在協助完成專利申請檔案後應備案,同時向智慧財產權主管領導報告;

  4.經智慧財產權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專利申請手續。具體申請工作可委託專利服務機構代理。

  第十三條 專利的國際申請程式:

  1.需向國外申請專利的專案,由技術創新專案負責人或發明人(設計人)向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提出專利國際申請報告;

  2.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向公司總經理彙報,由公司決策層主持,組成公司領導、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技術中心、市場主管部門等參加的評議會,對該成果的國際專利價值進行評估,必要時聽取該技術創新的專案負責人或發明人(設計人)的彙報。在論證基礎上決定是否提交國際專利申請和向哪些國家申請等具體工作。

  3.決定提交專利國際申請的相關技術創新成果,由專案負責人或發明人(設計人)起草專利申請檔案。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協助起草申請檔案,具體申請工作可委託專利服務機構代理。

  4.論證後要進行專利國際申請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申請獲得基金、專項資金等的支援。

  5.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專利國際申請之後的監督、跟蹤事宜。對於申請後產生的各種問題,隨時向公司決策層彙報,具體問題可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及時解決。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7

  第一條 公司在開發的科研專案、研製新產品過程中的技術創新點由發明人、設計人或專案負責人,對創新內容形成專利資料,報公司智慧財產權主管領導稽核。

  第二條 對於確定申請專利的創新專案,在申請前,應委託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進行專利檢索,以防止低水平重複研究和避免侵犯他人專利。透過專利檢索瞭解競爭對手所處的技術水平,為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服務。

  第三條 經過檢索確定其創新點申請專利的,由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將專利資料以書面或電子文件的形式,委託專利事務所辦理正式的申請手續。委託材料中應確定專利申請的型別、國家、時間等內容。

  第四條 專利事務所將公司提交的專利申報資料整理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規定的統一格式後回覆到本公司確認,(包括;說明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等),經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確認後由專利事務所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正式申請。

  第五條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受理專利申請後,對檔案進行審查,合格後專利事務所向本公司轉發“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公司在收到受理通知後,應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繳納申請費和檔案費。

  第六條 對於已經提交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獲權的專利,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負責跟蹤監控,具體工作:

  1.需交納年費或申請維持費的,及時交納,維持其有效;

  2.對擬在法定期限屆滿前放棄或終止的專利,予以論證確認,報請公司決策層批准後放棄或終止,同時對該專利建立檔案;

  3.監測市場狀況,掌握本行業專利申請及授權情況,對有損於本公司權益的他人專利及專利申請應及時啟動相應法律程式;

  4.發生被侵權或者與他方關生專利侵權糾紛,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應對措施。

  第七條 本公司與其它公司簽訂有關技術開發的合同,或者簽訂其它在將來履行中可能產生髮明創造的合同時,應根據合同簽定時的情況在合同中明確可能產生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

  到本公司進修學習的臨時聘用人員工作中做出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本公司所有;對於在技術合作中以合作方工作人員為主做出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的歸屬,依照前款規定。

  第八條 對於由公司決策層做出的專利對外許可或轉讓決定,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負責落實專利資產評估工作。開展專利資產評估應委託符合執業資格的中介機構完成。

  第九條 公司決策層在做出有關技術、裝置的引進(開展技術貿易)決策前,指定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分析引進技術、裝置的國外專利資訊,提出引進方案。

  第十條 公司在收購、兼併時,涉及到對方專利資產的,公司決策層在做出決策前,指定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核實其專利的法律狀態,並與對方協商其專利資產的價值評估的方式、價值等,為收購、兼併提出參考意見。

  公司在對外合營、合作時,涉及到自有專利資產的,指定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與對方協商自有專利資產的價值評估的方式、價值等,為合營、合作提出參考意見。

  第十一條 公司在建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時,外方以技術、裝置、產品作投資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就所涉及的專利和相關技術領域進行專利檢索和論證,提出可利用性的建議,並定期監視其法律狀態。

  第十二條 公司定期對專利權及專利申請狀況進行統計,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會同公司財務部門評估公司專利資產,評估結果納入本公司財會核算管理體系。

  第十三條 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專利保護的市場監視工作,及時掌握本行業專利申請及授權情況,對出現的侵權行為,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進行綜合分析後提出應對措施建議。採取措施的決定由公司決策層做出。具體工作出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落實。

  公司專利權益涉及海關保護的情況,由公司決策層做出決定,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按照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條列,向海關申請辦理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手續。所有具體維權工作,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落實。

  第十四條 公司在專利管理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從專利申請到專利權終止的全過程發生的有關費用;

  2.專利技術交易過程中發生的成本(如專利資產評估)

  3.發生專利訴訟產生的有關費用:

  4.請求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產生的費用(如專利海關保護備案等);

  5.公司專利資料庫的建設和更新費用;

  6.專利管理工作中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 專利管理費用按照年度撥付。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在每一財政年度前提出計劃,由決策層稽核批准。財政年度中發生的專利管理的臨時費用,如專利國際申請、專利糾紛訴訟費用等,由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告,決策層稽核批准後財務部門劃撥。

  第十六條 專利專項資金的來源,主要由公司撥付。在公司的專利實施許可、專利權轉讓以及其他從專利資產上獲得的收益,按照交易額的3%到5%的比例提出,納入專利專項資金。

  第十七條 對於員工開發或參與開發的技術創新的創造發明,根據其最終確立的智慧財產權形式,公司將執照《智慧財產權創造獎勵制度》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將其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公司予以支援。需要公司出具證明的,由公司審查確認後,出具非職務發明證明。

  第十九條 公司員工就其做出的發明創造的職務與非職務性質與本公司發生爭議時由公司和員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照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十條 違反本制度的規定,造成專利資產損失的,以侵害公司財產按照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違反法律的,本公司將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權利。

  第二十一條 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翫忽職守、履行職責不當或者洩露秘密,造成公司損失的,按照本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違反法律的,本公司將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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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專利工作,充分發揮專利制度在公司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公司技術創新和構築企業自主智慧財產權體系,推動公司對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保護和應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專利工作的任務是充分依靠和運用專利制度,使專利機制成為促進公司技術創新以及生產、經營全過程服務。

  第三條 事業部市場部、專利管理部(董事長辦公室)、董事長共同負責對公司專利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現有的專利狀況指標及專利管理水平作為評價考核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技術創新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在公司專利體系建設之處,由專利管理部負責專利管理及其他專利相關的各類制度建設,報董事長批准之後由專利管理部負責執行

  第五條 由專利管理部指定專人對公司專利申請檔案進行管理,專利管理人員與公司簽訂<企業技術保密協議>。

  第六條 專利管理人員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的專利工作計劃,並報“專利管理部”存檔備案。

  第七條 由事業部市場部負責公司內部的專利工作宣傳及培訓講座,專利管理部予以協助。

  第八條 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申領各類專利*資助金及優惠政策,由專利管理部協助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3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專利制度,維護專利行業的正常秩序,保障專利機構和專利人依法執業,根據《專利法》和《專利條例》以及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依照《專利法》、《專利條例》和本辦法對專利機構、專利人進行管理和監督。

  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應組織、引導專利機構和專利人模範執行《專利法》、《專利條例》和本辦法,規範執業行為、嚴格行業自律、不斷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第二章專利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的設立、變更、停業和撤銷

  第三條專利機構的組織形式為合夥制專利機構或者有限責任制專利機構。

  合夥制專利機構應當由3名以上合夥人共同出資發起,有限責任制專利機構應當由5名以上股東共同出資發起。

  合夥制專利機構的合夥人對該專利機構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制專利機構以該機構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設立專利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機構名稱;

  (二)具有合夥協議書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合夥人或者股東;

  (四)具有必要的資金。設立合夥制專利機構的,應當具有不低於5萬元人民幣的資金;設立有限責任制專利機構的,應當具有不低於1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

  (五)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工作設施。

  律師事務所申請開辦專利業務的,在該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專職律師中應當有3名以上具有專利人資格。

  第五條專利機構的合夥人或者股東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專利人資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專利機構執業的經歷;

  (三)能夠專職從事專利業務;

  (四)申請設立專利機構時的年齡不超過65週歲;

  (五)品行良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專利機構的合夥人或股東: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在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尚未正式辦理辭職、解聘或離休、退休手續的;

  (三)作為另一專利機構的合夥人或者股東不滿2年的;

  (四)受到《專利懲戒規則(試行)》第五條規定的通報批評或者收回專利人執業證的懲戒不滿3年的;

  (五)受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除外)。

  第七條專利機構只能享有和使用一個名稱。

  專利機構的名稱應當由該機構所在城市名稱、字號、"專利事務所"、"專利有限公司"或者“智慧財產權事務所”、“智慧財產權有限公司”組成。其字號不得在全國範圍內與正在使用或者已經使用過的專利機構的字號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師事務所開辦專利業務的,可以使用該律師事務所的名稱。

  第八條設立專利機構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設立專利機構申請表;

  (二)專利機構的合夥協議書或者章程;

  (三)驗資證明;

  (四)專利人資格證和身份證的影印件;

  (五)人員簡歷及人事檔案存放證明和離退休證件影印件;

  (六)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的證明;

  (七)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律師事務所申請開辦專利業務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開辦專利業務申請表;

  (二)主管該律師事務所的司法行政機關出具的同意其開辦專利業務的函件;

  (三)律師事務所合夥協議書或者章程;

  (四)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影印件和資金證明;

  (五)專利人的律師執業證、專利人資格證和身份證的影印件;

  (六)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的證明;

  (七)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應當是在申請設立專利機構或開辦專利業務之前的6個月內出具的證明材料。

  第九條設立專利機構的審批程式如下:

  (一)申請設立專利機構的,應當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認為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上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批准;認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申請,應當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決定,通知上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並向新設立的機構頒發專利機構註冊證和機構程式碼;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申請,應當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30日內通知上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重新進行審查。

  律師事務所申請開辦專利業務的,參照上述規定進行審批。

  第十條專利機構變更名稱、地址、章程、合夥人或者股東等註冊事項的,應當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同時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變更經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批准後生效。

  第十一條專利機構停業或者撤銷的,應當在妥善處理各種尚未辦結的事項後,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智慧財產權局申請。經審查同意的,應當將專利機構註冊證及標識牌交回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並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理停業或撤銷手續。

  第十二條專利機構在本省內設立辦事機構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申請。經批准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備案。

  專利機構跨省設立辦事機構的,應當在獲得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同意後,向辦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申請。經批准的,由辦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備案。

  第十三條申請設立辦事機構的專利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設立時間滿2年以上;

  (二)具有10名以上專利人;

  (三)透過上一年度年檢。

  第十四條專利機構的辦事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2名以上由專利機構派駐或者聘用的專職專利人;

  (二)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資金;

  (三)辦事機構的名稱由專利機構全名稱、辦事機構所在城市名稱和"辦事處"組成。

  第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可以附加規定專利機構在其行政區域內設立辦事機構的其他條件和程式,並將有關規定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備案。

  第十六條專利機構的辦事機構不得以其單獨名義辦理專利業務,其人事、財務、業務等由其所屬專利機構統一管理。專利機構應當對其辦事機構的業務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專利機構跨省設立辦事機構的,其辦事機構應當接受辦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七條辦事機構停業或者撤銷的,應當在妥善處理各種尚未辦結的事項後,向辦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申請。經批准的,由該智慧財產權局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備案,同時抄報專利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

  專利機構停業或者撤銷的,其辦事機構應當同時終止。

  第三章專利人的執業

  第十八條專利人執業應當接受批准設立的專利機構的聘請任用,並持有專利人執業證。

  第十九條專利機構聘用專利人應當按照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與受聘的專利人訂立聘用協議。訂立聘用協議的雙方應當遵守並履行協議。

  第二十條頒發專利人執業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專利人資格;

  (二)能夠專職從事專利業務;

  (三)不具有專利或專利審查經歷的人員在專利機構中連續實習滿1年,並參加上崗培訓;

  (四)由專利機構聘用;

  (五)頒發時的年齡不超過70週歲;

  (六)品行良好。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專利人執業證: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前在另一專利機構執業,尚未被該專利機構解聘並未辦理專利人執業證登出手續的;

  (三)領取專利執業證後不滿1年又轉換專利機構的;

  (四)受到《專利懲戒規則(試行)》第五條規定的收回專利人執業證的懲戒不滿3年的;

  (五)受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除外)。

  第二十二條申請頒發專利人執業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專利人執業證申請表;

  (二)專利人資格證和身份證的影印件;

  (三)人事檔案存放證明或者離、退休證件影印件;

  (四)專利機構出具的聘用協議;

  (五)申請前在另一專利機構執業的,應提交該專利機構的解聘證明;

  (六)首次申請頒發專利執業證的,應提交其實習所在專利機構出具的實習證明和參加上崗培訓的證明。

  第二十三條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委託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負責頒發、變更以及登出專利人執業證的具體事宜。

  第二十四條經稽核,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認為專利人執業證的頒發申請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15日內頒發專利人執業證;認為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1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五條專利機構辭退專利人的,應當提前30日通知該專利人;專利人辭職的,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所在的專利機構。

  專利機構與專利人解除聘用關係的,應當由專利機構收回其專利人執業證,出具解聘證明,並在出具解聘證明之日起的10日內向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辦理專利人執業證登出手續。

  第二十六條專利機構停業或者撤銷的,應當在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審查同意之日起的10日內,收回其全部專利人執業證並向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辦理專利人執業證登出手續。

  第二十七條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應當在頒發、變更或者登出專利人執業證之日起的5日內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備案並上報有關材料,同時抄送專利機構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

  第二十八條未持有專利人執業證的人員不得以專利人的名義,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專利業務。

  第二十九條專利人承辦專利業務應當以所在專利機構的名義接受委託,與委託人訂立書面委託合同,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帳。專利人不得私自接受委託,辦理專利業務並收取費用。

  第四章專利機構及專利人的年檢

  第三十條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負責組織、指導專利機構和專利人的年檢,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以及專利局具體實施專利機構和專利人的年檢。

  凡經批准設立的專利機構以及開辦專利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均應當參加年檢。專利機構的辦事機構應當隨其專利機構參加年檢,有關材料同時抄報辦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

  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配合參與專利機構和專利人的年檢。

  第三十一條專利機構和專利人的年檢每年進行一次,時間為9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十二條專利機構和專利人的年檢內容包括:

  (一)專利機構是否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

  (二)專利機構的合夥人或者股東是否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

  (三)在專利機構中執業的專利人是否持有專利人執業證,是否按照要求參加執業培訓;

  (四)專利機構和專利人是否有《專利懲戒規則(試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列出的違法違紀行為;

  (五)專利機構自前次年檢完畢以來的專利業務數量;

  (六)專利機構的財務情況;

  (七)應當予以年檢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三條專利機構應當提交下列年檢材料:

  (一)專利機構和專利人年檢登記表;

  (二)專利機構的工作報告;

  (三)專利機構註冊證副本;

  (四)專利人執業證;

  (五)財務報表;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檔案。

  專利機構的工作報告應當全面反映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各項內容。

  第三十四條經年檢發現專利機構和專利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應當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內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給予年檢不合格的結論。

  經年檢發現專利機構或者專利人有《專利懲戒規則(試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列出的違法違紀行為的,可以提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利懲戒委員會給予懲戒。

  第三十五條年檢合格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在專利機構的註冊證以及該機構中執業的專利人執業證上加蓋該年度年檢合格的印章;年檢不合格的,加蓋年檢不合格的印章。

  未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專利機構,在下次年檢合格之前不得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和各地智慧財產權局辦理新的專利業務。

  第三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應當在完成專利機構和專利人的年檢之日起的10日內將年檢情況總結和年檢登記表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備案,並將專利人執業證的年檢結果送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備案。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向社會公佈專利機構和專利人的年檢結果。

  第三十七條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和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專利機構年檢中不予公開的內容保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負責解釋。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最佳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稽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稽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併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併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稽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定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定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定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範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定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透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透過招聘程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定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定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範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範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係數。

  三、獎金分配

  1、根據各部門的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一次分配,把總額分配至各部門

  2、各部門根據員工個人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門獎金分配給員工。

  3、具體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超額利潤提成獎

  一、獎勵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獎金額度:按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約定的比例計提。

  三、獎金分配

  獎金的分配比例為:公司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可控制在總額的25%以內,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年薪制人員)、主管的平均數應分別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員工平均數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內。公司在進行第一次分配時應視部門績效的實現情況做適當的比例增減。具體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五條:突出貢獻獎

  一、獎勵物件:在公司的某項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被評為國力標兵的員工等。

  二、獎金額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評獎方案,作出規定,也可由集團公司總裁、董事長作出決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條:法定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第三十七條:公司為員工設定提供帶薪假、防寒降溫費、免費工作餐、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交通和通訊補貼、健康體檢、新婚賀禮、女員工節日慰問、重疾與亡故慰問等福利,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第七章薪資調整

  第三十八條:職位分類及薪等、職等和薪級的設定

  公司員工的職位分為兩大類七崗系:即職能類(含經營崗系、管理崗系、專業崗系、事務崗系)和技術類(含銷售崗系、服務崗系、修理崗系)。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將職位分成十四個薪酬等級,其中又將技術類職位分為五個職等,每個職等內設二個薪級;將職能類職位又分為初任、熟練、資深三個職等,其中初任職等內設二個薪級,熟練、資深職等內各設三個薪級。職位分類及其薪等設定見附件六:職位分類與薪等表。

  第三十九條:薪等職等薪級的釋義

  一、本制度所稱薪等是指集團公司透過職位價值評估,依據集團公司、子公司設定的職位,把職務層次、薪資水平相近的集合起來列為一個等,按薪資水平由高到低,序號從一開始,由小到大設定的等別。本制度現行薪等設定為十四個。

  二、本制度所稱職等,是指集團公司為同一職位,按其工作深度、專業素質、技能要求不同設定的等別。本制度現行職等,按職位分類的不同,設定不同的職等。

  三、本制度所稱薪級是指集團公司在同一職等內設定的若干個薪酬標準不同的級別。本制度現行薪級按職等和薪酬標準由高到低,序號從一至八共設定八級。

  試用期內的新員工、學徒、實習生、子公司年薪制員工的薪酬未列薪級。

  職等與薪級的設定及基準工資標準見附件七:集團公司員工基準工資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附件九:4S店標準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南昌地區店適用),附件十:4S店標準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地市店適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南昌地區店適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省內地市店適用)。

  第四十條:薪資調整的主要內容

  公司依據集團的總體效益和經營發展、社會同行業平均工資水平和員工個人績效等情況,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調整員工薪資:

  一、調整基準年薪和基準月薪(以下統稱基準工資)標準(簡稱調標)。

  二、調整工資提成計算方法。

  三、調整超額利潤提成獎的提成比例。

  四、調整年度績效獎的計提方法。

  五、調整員工的職位及其職等薪級(簡稱調級)。

  第四十一條: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

  一、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結果、本地區同行業工資水平、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經營預算等因素,每年為每個職級薪級設定或調整基準工資標準。

  二、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擬訂,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透過,報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三、基準年薪標準調整的主要依據和方法

  1、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標利潤的多少;

  ③經營條件的不同,包括經營汽車品牌的知名度、區域內相同品牌的競爭度、公司員工總數的多少、管理團隊的配置等情況;

  ④職位的不同。

  2、方法:

  基準年薪=職位工資(中位標準工資)×職務係數×目標利潤係數×經營條件係數。

  具體方法在集團公司《基準工資標準設定辦法》中約定。

  四、基準月薪標準調整的主要依據和方法:

  1、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職位、職責和任職資格;

  ③工作環境。

  2、方法:

  具體方法在集團公司《基準工資標準設定辦法》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的調整

  集團公司授權子公司依據業務市場發生的變化,在既有利於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又有利於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的前提下,適時制訂或調整《工資提成計算辦法》。

  《工資提成計算辦法》須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批准、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超額利潤提成獎提成比例的調整

  超額利潤提成獎的提成比例在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員工職位、職等、薪級的調整

  一、職位調整及因其產生的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員工必須在工作單位內變動職位或在集團單位內變動工作單位、職位的,應按以下審批流程辦理職位和薪資調整申報審批手續。

  (一)主管職位(含)以下員工的職位異動薪資調整申報審批流程:

  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工作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同意後,報公司負責人簽字批准;涉及變動工作單位的,《員工異動審批表》由異動前單位稽核批准後,轉異動後單位按異動前單位相同審批流程辦理異動審批手續,對員工的工資進行調整。

  (二)主管職位(不含)以上員工的職位異動薪酬調整申報審批流程:

  1、按集團公司內部招聘選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審批流程》規定的許可權下發任職通知書。

  2、按本條(一)款相同流程辦理稽核手續(公司負責人的審批權變更為稽核權),簽字同意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總裁批准。其中屬集團公司委派的財務負責人異動,由人力資源部先轉集團公司財務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由人力資源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報總裁批准。因職位晉升又設定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須辦理兩次異動申報審批手續。第一次是以職位調整為目的,《員工異動審批表》中的異動執行時間選擇職位異動,第二次是以薪資調整為目的,《員工異動審批表》中的異動執行時間選擇薪酬異動,是指考察合格後的薪酬標準執行時間。

  二、職等、薪級的晉升與下降

  (一)、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員工範圍

  1、集團公司員工;

  2、子公司月薪制員工。

  (二)、職等內薪級晉升的基本條件

  1、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優秀的,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合格的;

  2、調薪的間隔時間達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的。調薪是指調級,包括轉正定級、職位異動上調一級以上薪資,按本制度規定上調薪級的,調標又調級的,但不包括調標不調級的。

  (三)職等晉升的基本條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條件晉級至上一職等薪級時,員工的能力、任職資格應達到該職等職位的任職資格要求。員工任職資格的認定方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報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職位任職資格見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職等內薪級晉升物件和時間的確定。

  1、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優秀檔次的,從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但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不足十二個月的,從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達第十三個月的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

  2、個人年度績效連續兩年被評為合格的,從該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但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不足二十四個月的,從距上次調整間隔時間達第二十五個月的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

  (五)職等薪級同時晉升物件和時間的確定

  按集團公司任職認定辦法規定獲得資格的,按前款規定晉升職等薪級,未獲得資格的不予辦理調薪,特殊情況需調級的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決定。

  (六)職等薪級的下降

  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不合格的,從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級薪級,或轉為試用或調整職位或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下降的薪級屬下一職等薪級,以後薪級晉升遇升職等,仍需按職等晉升規定辦理。

  (七)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1、子公司員工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經工作部門、辦公室負責人稽核晉級、降級條件,同意簽字後報公司負責人批准。

  2、集團公司員工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經工作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及其分管領導稽核晉級與降級條件,同意簽字後報總裁批准。

  三、職位、職等、薪級調整稽核審批內容與許可權:

  《員工異動審批表》中設定的員工職位、職等、薪級異動調整稽核審批內容許可權如下:

  (一)異動員工擬任之新職位應在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資源(預算)計劃,或臨時批准的職位編制增減計劃,職位編號等範圍內。

  (二)異動員工應具備崗位說明書中設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三)職等薪級晉升、下降應符合本條設定的條件,薪資應符合集團公司公佈並在實施中的基準工資標準。

  四、職位、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規範

  (一)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應字跡規範、清楚,選擇異動類別準確,與異動有關資訊填寫不漏項,要真實,無論何種異動均應填報個人績效情況。

  (二)審批內容許可權按前款規定。

  (三)子公司辦公室應填制本公司員工《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於每月五日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八章薪酬預算管理

  第四十五條:薪酬預算責任

  薪酬預算的責任人為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有關專員和部門負責人。子公司辦公室負責編制本公司的薪酬預算,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稽核、彙總子公司的薪酬預算,編制集團公司的薪酬預算。

  第四十六條:薪酬預算的主要內容

  薪酬預算是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保費的預算計劃。

  第四十七條:薪酬預算的主要依據

  薪酬預算主要依據有年度經營的KPI指標、公司組織架構的設定和職位編制,員工素質與工資水平、社保繳費基數等。

  第四十八條:薪酬預算的基本方法

  確定薪酬預算內容及其主要依據的相關資料資料,分項編制彙總,具體方法參見集團公司《預算管理辦法》。

  第四十九條:薪酬預算的控制

  薪酬預算控制可以運用產值(營業額)工資費用率變數控制方法,對非提成工資人員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可以同時選擇兩種方法,分塊控制。具體辦法在制定《經營責任書》的KPI指標時確定。

  薪酬預算控制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公司績效和個人績效考核管理緊密結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條: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資、獎金用現金支付,由公司統一在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在支付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

  二、福利禮金、禮品的付給可以用現金或實物。

  第五十一條:工資核算

  一、日基礎工資=月基礎工資÷25.17

  二、小時基礎工資=日基礎工資÷8

  三、加班工資

  公司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週休息日以下同)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集團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規定審批程式發給加班費:

  1、延長工作日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加班工資=小時基礎工資×加班小時數;

  2、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2;

  3、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團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礎工資×缺勤天數。

  (二)、遲到早退扣款:按集團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五、統一使用集團公司制定的《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

  六、填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說明

  1、應發款項=基礎月薪+基礎提成工資+應發績效工資+福利(現金支付部分)+崗位津貼+加班費+路救補帖+其他應付款;

  2、個人所得稅計稅額=應發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

  3、個人所得稅,按計稅額和相關稅率計算。

  4、應扣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個人所得稅+住宿費+其他扣款;

  5、實發金額=應發款項(合計應發)-應扣合計。

  第五十二條:離職員工薪酬支付

  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員工因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離職的,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一)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包括基礎提成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年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在職期間的績效年薪,公司負責人按其在職期間的經集團公司審計部公佈的公司績效分的月平均數或離職月(按累計績效方法)計算的公司績效分或經審計部實施的離職審計績效分計算,其他年薪制人員,按其在職期間的個人月度工作績效分的平均數計算。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性付清。

  2、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在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勞動合同期內,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或經公司同意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不滿三十日可以離職的,離職員工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一)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年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發,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職期間的績效年薪,仍按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計算,公司負責人按其在職期間的經集團公司審計部公佈的公司績效分的月平均數或離職月(按累計績效方法)計算的公司績效分或經審計部實施的離職審計績效分計提,其他年薪制人員,按其在職期間的個人月度工作績效分的平均數計提。

  3、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提,在年中離職的不計提。

  4、按前兩款規定計提的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的實際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內,支付時間限定在離職六個月後。因特殊情況,經集團公司董事長批准,支付時間可以提前。

  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後的餘額。

  三、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要求無過失員工離職,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基礎工資後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員工應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未發薪酬。

  四、員工離職不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發放。

  五、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五十三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五十四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定級、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工作單位異動產生薪資及其支付人異動、薪級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必須憑集團公司統一製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見附件四)和《員工異動審批表》。

  第五十五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子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送本公司財務部稽核提成總額,經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送公司負責人批准簽字,再送本公司辦公室核算。

  (二)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個人月度績效彙總表》、員工的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核算員工的應發績效工資;依據《員工考勤彙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彙總表》,送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公司負責人批准。

  (三)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四)辦公室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彙總表》影印件及電子版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稽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子公司辦公室溝通後,發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務必在下月進行調整。

  二、新子公司在籌建和試營業期間的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由籌建組織或新公司相關責任人依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員工基準工資和《員工考勤彙總表》及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經籌建組負責人或新公司負責人稽核後報集團公

  司人力資源部稽核,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總裁批准後發放。

  三、集團公司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專員依據《考勤彙總表》、《個人月度績效彙總表》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稽核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總裁批准後,由財務部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

  第五十六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範

  一、工資核算必須使用集團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二、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建檔儲存。

  三、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資料,應採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四、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五十七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週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1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工作內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平性,切實有效發揮分配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三、工資結構

  1、一線員工工資

  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 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 技術津貼標準具體如下表:

  3、樣品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 技術津貼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 管理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 管理津貼具體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 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 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四、工齡工資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後,至第一個月開始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後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五、工資計算方法

  1、加班工資

  (1)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必須有部門主管(經理)同意,並填寫《加班申請單》,無加班申請單按《員工手冊》考勤制度4.1條處理。

  (2)公司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不計算加班工資。

  (3)加班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津貼)÷26÷8×加班時數。

  2、事假和非工傷假期間不計發工資,期間基本工資、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為0。

  3、在發工資前請假10天或請假超過30天,且在發工資時仍未上崗。工資暫停發放,到崗後一併發放,社會保險在當月或上個月工資中連續扣除。

  4、試用期員工工資按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5、正常離職員工工資在公司發工資時一併發放。沒有特批不得立即結算工資。

  六、薪資調整

  1、公司薪酬調整根據職等職級和《崗位異動管理辦法》,結合考核結果確定。

  2、根據職等職級進行調薪時每個崗位最多可調整2級。一年之內最多調薪不得超過4次。

  3、同一職等調到最高職級時,薪酬無法再調。

  4、崗位異動,薪酬同時調整,薪酬調整幅度不得超過職等和職級規定的薪資。

  5、原則上薪酬每年只調整1次,根據員工個人能力和工作業績進行確定。

  6、試用期員工轉正:經部門、經理考核合格後,有員工本人填寫《轉正審批表》,逐級報批後,由行政部通知財務部開始調整薪資的時間,調整後的薪資標準。

  七、附則

  1、本薪酬調整管理規定解釋權屬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規定有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根據法律本管理規定公示7天,7天內員工無異議後只第8條執行。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2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 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七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40%~50%)。

  2.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20%~30%)。

  3.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 獎金透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 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八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九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 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 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 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一條 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四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二條、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三條、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四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十五條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五章、附 則

  第十六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30日。

  第十七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八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40%~50%)。

  2.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20%~30%)。

  3.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 獎金透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 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 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 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 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 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xx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4

  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根據蒙牛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制度。

  一、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薪酬體系的宗旨,員工只有在認為薪酬系統公平的前提下,才可能產生認同感和高滿意度,薪酬的激勵作用才可充分體現。

  2、競爭:公司想要獲得具有真正競爭力的優秀人才,必須要有一套具有吸引力並在行業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系統。

  3、激勵:應透過薪酬體系來激勵員工的責任心和工作的積極性。

  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配置勞動力資源,過高過低都會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二、管理機構

  成立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裁

  副主任:執行總裁

  成員:副總裁 監事會主席工會主席事業部總經理 運營總監 財務總監 人力資源部經理

  本方案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三、制定依據

  本方案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後附《蒙牛資源集團公司崗位評估辦法》)

  四、崗位層級劃分

  1、集團公司的所有崗位分為兩類,一類為技術類;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最新精編)(4個ppt12個doc)一類為除技術類的管理及其它所有崗位,其中技術崗位分為五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教授級;二層級(B):高階;三層級(C):中級;四層級(D):助理級;五層級(E):員級);管理及其它所有崗位分為七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總裁級;二層級(B):總監級;三層級(C):部門經理級;四層級(D):部門副經理級層;五層級(E):部門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七層級(G):員級);

  2、每類崗位層級分別為六個級差(A1、A2、……A6)。(具體見崗位各層級基本薪酬評估係數表1-2)

  3、按照《蒙牛資源集團公司崗位價值評估辦法》,結合崗位說明書,採取自評、上級測評、薪酬管理委員會三方匯評的辦法,確定各崗位評估結果,並將評估結果(分數)排列放入崗位層級表中。

  4、本方案中技術類崗位人員指現從事各類技術工作人員且具有技術類資格、職稱證書。(教授級、高階、中級、助理級、員級或者從業資格證書)

  五、薪酬組成

  1、薪酬組成:崗位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工資+職務消費+各類補貼。

  2、崗位基本工資、職務消費、各類補貼按月發放,崗位績效工資與考核結果掛鉤(具體參見《績效考核手冊》),非生產、營銷人員的績效工資按季度考核、兌現,生產人員的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兌現,副經理以上人員(中級以上技術人員)按季考核、年底發放。

  3、對於新增設崗位,由薪酬委員會根據崗位價值評估確定薪酬層級及薪酬標準。

  六、崗位基本工資

  1、確定薪酬層級係數。根據崗位價值的分數計算出所有層級的相對係數。

  2、確定薪酬基本單元值。根據薪酬層級係數及集團公司上年度薪酬水平、外部薪酬競爭性和內部薪酬的激勵性確定層級薪酬基本單元值(K),各個層級的K值不同,分別為有五層、七層A、B、C、D、E、F、G,各個層級的K值,為K1、K2……K6。

  3、崗位基本工資的確定。薪酬層級係數×薪酬基本單元值=本崗位薪酬標準(具體系數K值見附表)

  七、崗位績效工資

  1、依據公司上年度經濟效益來確定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後附表)

  2、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分為傑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五個級別。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手冊》。

  八、職務消費

  副經理(中級技術)以上人員都可享受職務消費。

  職務消費包括: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其它費用。

  依據各崗位的性質及業務範圍來確定各崗位職務消費。

  九、補貼及福利

  1、司齡補貼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司齡工資20元/月。

  2、司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3、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集團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

  4、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1000元/月以下,二檔為1000-4000元/月,三檔為4000元/月以上。津貼每月據實發放。

  5、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集團公司執行者總裁辦公會審批透過。

  6、工作地點與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員工享受月伙食補貼150元;各分子公司的伙食補貼可參照集團公司標準由各分子公司自行決定後,報集團公司執行總裁辦公會審批透過。

  7、女工衛生費為20元/月。

  8、需值班的特殊部門按實際考勤(每天1人並規定值班時間)計算,值班工資標準按本人月基本工資計算。計算公式:日值班工資=日基本工資/8小時日值班時間

  9、年終效益獎金由執行總裁辦公會確定。

  10、年度累計請假1個月的員工,不享受效益獎金。

  十、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的薪酬為該崗位崗位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3、新入職大學生試用期待遇,雙學位900元/月;大學本科800元/月;大學專科760元/月。

  十一、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集團公司績效考核手冊》。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3、員工在相連的兩次績效考核之間的月份發生崗位變動,如在新崗位上工作時間超過兩個月,則以新崗位的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本考核期的考核結果,否則,以原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本考核期考核結果。在考核期結束時依據考核結果補發績效工資餘額。

  4、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調整後的薪酬級別,從調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計算。

  十二、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30天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次月10日。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本人月基本工資(不含績效工資)的80%支付。

  B、探親假:工資按正常出勤支付。

  C、婚假:工資按正常出勤支付。

  D、護理假:(配偶分娩)工資按正常出勤支付。

  E、喪假:工資按正常出勤支付。

  F、公假:(參加各類考試)工資按正常出勤支付。

  G、哺乳假:享受社保部門支付的生育金,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H、工傷假:按勞動鑑定委員會結果執行,公司不再另外支付工資。

  I、普通病假:經營管理月累計請病假二天內不減發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

  J、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醫療期間(必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證明,若有不實,一經查實取消其享受權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原則上可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c)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按以下標準執行:

  (d)醫療期在三個月以下時,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發放;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十二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以下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發放;

  K、事假:月累計超出二天以上按日減發崗位基本工資。針對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包括中層管理人員)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執行總裁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十三、員工有下列情形由員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一)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二)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十四、 薪酬保密

  1、 人力資源部、集團財務及股份財務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透過正式渠道。

  2、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

  3、 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薪酬福利專員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

  4、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管理人員的薪酬按以上辦法執行,生產、銷售人員除外。

  5、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十五、本方案自發下之日起執行。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透過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 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透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 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透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 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幹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 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薪酬指員工為本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性報酬。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註明外,係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係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 薪酬總額

  第六條 公司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組成。

  第七條 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2

  1) 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

  2) 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 具體福利專案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 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並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十條 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 高管人員享受用車補助、職務津貼、年節福利等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 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按員工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 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並轉為正式員工後,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 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並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 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准後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結算並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 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十五條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構建現代企業薪酬體系,最佳化資源配置,發展共享經濟,分享發展成果,規範公司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的和諧共贏、風險共擔的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薪酬制度堅持以下原則:

  (一)保基本、重效率;

  (二)建立增長機制;

  (三)員工工資水平與公司效益相對應;

  (四)實行分類分級差別化管理;

  (五)符合法律及省市縣有關規定。

  第三條 凡所屬公司員工及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及相關經營企業員工參照本制度執行。具體樣本方案報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後執行。

  第四條 公司薪酬體系建立及核定由總經理組織公司副總經理及綜合部、監審部、法務部、財務部負責人共同稽核確定。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第二章 薪酬水平

  第五條 公司人均薪酬水平與全縣其他國有獨資公司的薪酬水平大體相當。

  第六條 公司薪酬總體水平要控制在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同類同級同崗人員的1.8倍以內。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七條 公司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和福利三個部分組成。

  第八條 公司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類核算體系。由縣人民政府任免或提名任免的公司董事會成員及高管人員實行年薪制工資制,由縣人民政府指定有關部門核定工資標準發放。其他公司員工實行月薪制工資,按本制度核定發放。

  第四章 基本薪酬

  第九條 公司崗位按管理崗、技術崗、工勤崗三大類設定。其中:

  管理崗為:綜合部、企劃部、融資部、法務部、資產部、監審部;

  技術崗為:工程部、財務部;

  工勤崗為:駕駛員、清潔員、食堂等後勤人員。

  第十條 基本薪酬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學歷(職稱)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福利與津貼工資及其他工資。

  第十一條 基礎工資。根據全縣薪酬水平和物價指數,基礎工資按每月1500元執行。

  第十二條 崗位工資。堅持以崗定薪、崗隨薪變原則。根據崗位性質、貢獻大小、綜合技能、辛苦程度和風險等因素來確定崗位工資標準。崗位工資再按公司管理、技術崗位設初、中、高三級崗位實行分級管理,以初級崗為零,其他每上一崗位每月補助200元。

  第十三條 工齡工資。員工自被公司聘用起,按虛年的次年的元月份起按月計發工齡工資。前五年每年增加月工齡工資20元,五年至十年每年增加月工齡工資30元,十年至十五年每年增加月工齡工資50元,十五年後每年增加月工齡工資30元。按照梯級累加原則增加工齡工資。

  第十四條 學歷工資。管理類工作人員參照學歷工資。以本科為起算點,本科以下不予參評。以100為初始工資,每晉升一級,係數提高1,自取得學位後次月開始起算。

  第十五條 職稱工資。技術崗、工勤崗人員參照職稱工資。分為低、中、高三類,初級為100元/月,每提高一級,級別工資提高200元/月,從取得相關職稱後次月起算。

  第十六條 社會福利。公司設定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法定福利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規定,其他福利按照公司工會章程執行。

  第十七條 社會保險。所有公司員工全部按照《社會保險法》、《住房公積金條例》的有關規定,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第十八條 縣人民政府任免的公司董事會成員、高管人員的試用期薪酬由縣人民政府核定核發。公司聘任的其他晉升職位的管理人員薪酬,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待遇享受新擬任的崗位待遇,但試用期考核合格後予以補發,不合格的只發升職後薪酬的50%。

  第十九條 公司新員工設定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一律執行2000元/月,含“五險一金”。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本薪酬制度規定執行。

  第六章 績效薪酬

  第二十條 績效薪酬是指按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總數所得的薪酬數。

  第二十一條 縣人民政府任用的公司董事會成員、高管人員的績效薪酬由縣人民政府考核,公司聘任的其他公司人員按本制度發放績效薪酬。

  第二十二條 績效薪酬為浮動工資,浮動額度為基礎工資的30%。

  第二十三條 新聘用的公司員工(不含晉升員工)試用期不參與績效薪酬考核。

  第二十四條 績效薪酬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財務總監等管理層對員工進行按月考核確定,並按下列分數與係數對應兌現績效薪酬。

  第七章 獎 金

  第二十五條 公司設定年度綜合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二十六條 年終綜合獎依據員工的工作業績、承擔的工作量、平時的工作態度、公司效益等因素,並參照同級行政事業單位年終考核合併考慮和分配年終獎金,原則上人均年終獎金額度不低於縣級行政事業單位人均年終綜合獎獎金。

  第二十七條 突出貢獻獎是在國家、省、市、縣獲得表彰獎勵的員工,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發放。

  第二十八條 公司將年終綜合獎評定根據各部門的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一次分配,把總額分配至各部門;各部門根據員工個人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門獎金分配給員工。

  第二十九條 年終綜合獎具體分配方案由部門按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薪酬調整

  第三十條 薪酬調整要依據公司的總體效益和經營發展、社會同行業平均工資水平和員工個人績效等情況,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調整員工薪資:

  一、調整基礎工資。根據國家政策統一要求或明顯低於同行業工資水平需要調整的,視公司經營狀況予以適當增加。

  二、正常職務晉升薪酬調整。根據人隨崗走、薪隨崗變的原則,原則上調整後的次月享受職務晉升後的薪酬。

  三、因考核變動的薪酬調整,堅持崗變薪變原則,變化的次月按新的薪酬標準執行。

  第九章 薪酬預算管理

  第三十一條 薪酬預算由財務部負責編制本公司的薪酬預算,報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

  第三十二條 薪酬預算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保費的預算計劃。

  第三十三條 薪酬預算的主要依據有年度經營的業績指標(KPI)、公司組織架構的設定和職位編制,員工素質與工資水平、社保繳費基數等。

  第三十四條 薪酬預算要嚴格按照《預演算法》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分項編制彙總。

  第三十五條 薪酬預算控制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公司績效和個人績效考核管理緊密結合。

  第九章 薪酬支付

  第三十六條 薪酬支付方式一律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在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在支付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

  第三十七條 公司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週休息日以下同)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規定審批程式發給加班費。

  第三十八條 考勤扣款、個人所得稅、社保、住房公積金由財務處在次月發放工資前統一負責統扣統繳。

  第三十九條 離職員工薪酬支付

  (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員工因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離職的,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包括基礎提成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年度績效薪酬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勞動合同期內,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或經公司同意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不滿三十日可以離職的,離職員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以上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後的餘額。

  (三)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要求無過失員工離職,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基礎工資後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員工應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未發薪酬。

  (四)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發放。

  (五)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四十條 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一個月的不支付工資。

  第四十一條 員工因轉正定級、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工作單位異動產生薪資及其支付人異動、薪級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必須憑公司統一製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

  第四十二條 公司薪酬發放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第四十三條 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範

  一、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二、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財務部建檔儲存。

  三、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資料,應採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四、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四十四條 公司計薪週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配套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組織實施;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7

  第一章 總則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與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二章 原則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津貼+提成+年終獎勵

  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差旅津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提成

  (1)根據員工完成公司銷售指標制定的提成辦法確定。

  (2)提成由財務部核算後於每月10日統一發放。

  4. 年終獎勵:

  根據員工一年的工作任務、銷售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由公司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第二條 關於年終獎金。

  1. 年終獎金的核定程式。

  (1)財務部提供員工完成一年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2.年終獎金的發放,由財務部門年底利潤核算,經公司的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透過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第三條 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3.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4.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四章、試用期員工工資制

  第一條 工資模式-採用基礎工資制。

  第二條 公司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三條 試用期員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 本薪金制度為任務底薪制,具體操作詳情見《業務提成及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方案經公司領導批准實行,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大型公司管理制度4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員工工資的調整

  第九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透過予以調整。

  第十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十一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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