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是指什麼意思呢?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1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1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
一、管理分工
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範,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以固定資產的類別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1.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卡。
2.各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固定資產的維護與使用管理。
3.各科室微機使用人負責電腦桌椅相關裝置的維護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裝置完好提高利用率,並定期組織裝置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並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裝置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裝置更新計劃。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三、使用部門的職責
3.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科室的裝置管理工作,每臺裝置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3.2各檢測隊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裝置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3.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
4.1由於工作需要,各科室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分管經理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4.2購裝置進入公司後,由相關科室開箱檢查、驗收,裝置安裝完畢後填“裝置使用單”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部門根據“裝置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通知使用科室。
五、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5.1 .1公司內部裝置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透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後,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並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賬、卡交接。
5.2公司對外的裝置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裝置主管部門根據裝置的使用年限、折餘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裝置的價值不得低於裝置的折餘價值,對外處理裝置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5.3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裝置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與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裝置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淨損失上報總經理批覆後,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6.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6.2.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動遷的裝置,因工房改造或工藝佈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6.2.3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6.2.4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效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裝置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6.3凡經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登出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准,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6.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6.5閒置裝置和封存裝置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使用。
七、固定資產的清查
7.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7.2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一)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二)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三)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四)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7.3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範圍和任務,成立由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參加的清查小組。組長由主管固定資產的公司領導擔任。
7.4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7.5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在清查以前,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儘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7.6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後,在清查表內加以註明,並提出處理意見。
對租賃、代管的固定資產,都應當進行清查,並分別填制清查表。
7.7對固定資產清查以後,根據清查的結果填制清查表單。清查表單經過稽核無誤以後,由參與清查的人員和經管財產的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清查表單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7.8財務部門根據清查表格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復查或由經管財產的人員做出書面報告。
7.9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餘,經查明核實以後,經資產清查小組稽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後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八、獎懲
8.1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8.2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翫忽職守,違反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賠償數額依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同時追究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和局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合理使用固定資產,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止資產流失,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二、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
三、定義及分類:
1、本作業指導書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所有權(不含小區配套的設施裝置)、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經營生產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部門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能獨立執行操作、部門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小型物品也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2、固定資產按其用途分為五類,即:1、房屋建築屋,2、機器裝置(各類機器機械裝置、通訊裝置、監控裝置、製冷裝置、廚房裝置等),3、交通運輸裝置(各類交通及運輸車輛),4、辦公裝置(電腦網路裝置、音像裝置、辦公傢俬、其它辦公裝置),5、其它。
四、管理部門及職責:
1、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
綜合部是固定資產主管部門,負責對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固定資產檔案的建立,組織年度固定資產的核查工作,負責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綜合部負責職責固定資產購買前的初審、驗收、登記、調配、核查及報廢處理工作,各二級管理部門及時向公司綜合部報送固定資產變動的檔案資料及固定資產報廢單,每季度至少上報一次固定資產變動情況。
2、固定資產二級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二級管理部門為具體使用固定資產部門,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辦理購買、報廢固定資產申請手續。根據"誰使用、誰保管"原則,固定資產具體使用人為直接責任人,正確使用,做好維修保養工作。公共設施裝置由部門負責人指定直接責任人,責任人離職時必須辦理固定資產交接手續。
五、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登記、辦公裝置的標識
綜合部建立固定資產檔案,各級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建立臺帳,按類別(五大類)分別編號,逐欄登記每一項固定資產的詳細情況,新購、調配增減、報廢固定資產及時登記入帳,做到帳實相符。固定資產編號採用7位數字和字母混合組成,格式同下圖辦公裝置標籤中編號格式。因辦公裝置中同類型同型號裝置較多(如電腦),為了便於區別和管理,貼標籤於明顯位置進行標識。
辦公裝置標籤:
使用(保管)人
類別
裝置名稱欄填寫裝置名稱關鍵詞的漢語拼音前兩個音節首字母(大寫),如:辦公裝置為印表機(Dangyinji),此欄填寫DY。
流水號:一個部門同種裝置記錄序號從1起逐個增加。
2、固定資產的申購:
2.1需求部門(固定資產二級管理部門)填報《採購申請單》報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填寫申請單時須在備註欄說明資金來源。
2.2受理申購的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首先根據職責範圍內的現有資產分佈及使用情況,儘可能透過調配內部閒置裝置給予解決,如無可能,則提出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3《採購申請單》若獲批准,則轉採購部門購買;若不獲批准,則轉回申請部門。
固定資產購回後,由領用部門簽收,簽收單一式二份,使用部門、採購部門各一份,並據此各自登記臺帳,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檔案。財務部門根據合法的收據及固定資產領用明細表作帳務處理。
2.4二級管理部門於下月5號前向公司綜合部報送增置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綜合部建立該固定資產的檔案。
3、固定資產調配:
3.1一級管理部門管理許可權內內部固定資產調配時,由一級管理部門開據《固定資產內部調配單》一式三份,調入、調出部門和財務部門各一份,據以登記固定資產臺帳及作帳務處理。
3.2調出二級管理部門於下月5日前將固定資產調配資料報與公司綜合事務部歸檔管理。
4、固定資產報廢:
4.1固定資產使用達到報廢期限後,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一式三份報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
4.2由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分別簽署意見後報公司領導審批。
4.3使用部門、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財務部門根據審批表意見各自作帳務處理。
4.4固定資產二級管理部門每月5號前向公司綜合事務部報送上月固定資產報廢單。
4.5公司綜合事務部歸檔處理。
責任部門(人)
使用部門
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
公司總經理
原使用部門、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
固定資產二級管理部門
綜合事務部
5固定資產核查
5.1每年年底由公司綜合事務部組織財務部門、二級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人員對各部門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核查,並向總經理提交盤點報告。
5.2責任人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時,二級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其管理職責內的固定資產進行核查。
5.3經核查發現固定資產缺失,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對購置價在五萬元以下且沒有購買保險的固定資產,若因管理不善而導致毀損的,由責任人按淨值賠償。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3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通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二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條 固定資產的劃分 固定資產劃分為下述五類:
1、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2、交通工具;
3、通用裝置;
4、專用裝置;
5、圖書、檔案
6、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7、文物和陳列品
8、無形資產
9、其它資產
第三條 固定資產的採購
購置固定資產由學校統一組織,達到青島市財政局招標採購、定點採購要求的,由總務科、財務科和使用單位組織人員參加政府組織競標、定點採購。其它固定資產由總務科會同財務、紀委、審計、工會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採用招標,議價等方式進行購置。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
對固定資產要按合同條款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合格的,由供貨方和專案負責人持驗收單、合同、發票等到財產會計辦理入庫手續。驗收不合格的,不辦理入庫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並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1、五萬元以上的採購,要有采購部門聯合紀委,工會,財務,總務共同驗收。採購部門持合同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2、一萬元到五萬元的採購,要有采購部門聯合總務科,使用部門共同驗收。採購部門持合同或各級領導簽字的申請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3、一萬元以下的採購,由採購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驗收,採購部門持合同或各級領導簽字的申請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4、每月的1號到25號為資產入庫時間,如果本月資產入庫了,卻沒有到財務報銷。請到總務科說明,以防總務和財務的每月結賬對應不起來。
第五條 財產會計職責
1、學校財產會計按照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辦理入庫出庫手續,登記固定資產總帳、分戶賬冊。固定資產入庫時,要記好裝置的型號、名稱、數量、價錢、入庫人、出庫人、使用科室。
2、財產會計要按月結賬,並和財務科進行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在總務科的統一組織下,每年對全校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和每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完成清查和抽查總結報告。
4、根據固定資產的調動和報廢情況,完成資產的調賬和消帳工作。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的職責
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範、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學校實行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制度。確保每件固定資產都有相應的管理維護人員。
1、協助總務科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清查,抽查。
2、負責具體裝置的維護,保養。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效能完好,防止發生故障。對精密、貴重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裝置,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並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3、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塵、防鏽、防蛀等工作。
4、固定資產的各類檔案、合格證、說明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5、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規定,完成裝置的出借、調動、報廢工作。
6、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發生變動時,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要及時和總務科財產會計進行物資交接,對固定資產的損壞、丟失情況,由財產會計做出處理意見,按規定進行賠償。
第七條 固定資產清查
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每半年進行抽查。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清查時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要及時處理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物相一致。每年的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並寫出清查報告。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外借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總務科申報,經學校同意。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調動
固定資產內部調劑,應由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到總務科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有關人員簽章,由總務科登入青島財政局固定資產管理系統。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
由管理維護人員到總務科填寫報廢申請表,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後,學校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鑑定,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同意。由總務科會同財務科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由財產會計進行帳目處理。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4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主要生產資料,是企業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及生產活動的主要手段。其數量、功能、配置結構、技術狀況決定著企業生產經營的規模和競爭能力。為規範固定資產的管理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界定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件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列入固定資產。
1、生產機械、電器裝置、工藝管線、地下電纜、儀表、房屋、建築物、工器具、專用裝置以及非生產用裝置等。
2、凡屬在裝置內部或外部隨機安裝的電機、工藝儀表,不論規格大小、價值多少,均隨主機列入固定資產。
3、獨立使用或備用的電機,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資產。
4、有些裝置、工具、器具等專用裝置,生產的主要裝置,使用年限又較長、數量較多,雖然價值不足規定金額,也可列入固定資產。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專用資金購進的;由專項貸款購進的;由外單位有償(無償)撥入的;經批准盤盈估價的。
6、未使用(備用或暫時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應列為固定資產。
(二)有下列性質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資產:
1、使用年限較短、數量較多、更換又比較頻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質的儀表,為生產購置或自制的專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規格、型號的低值易耗品,雖單價達到固定資產標準,也不能列為固定資產,可按低值易耗品處理。
3、機械內部和外部原裝置的7KW以下電機、工藝儀表、需更新或新安裝的不再增減固定資產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處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裝置中,包括在裝置價值內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種填充物。如:包括塑膠填料、分子篩、樹脂、木材製品、觸媒、催化劑、液壓油、潤滑油、變壓器油等。應從裝置價值中扣除,作流動資金管理。
二、固定資產管理職責的劃分
機動部、財務部和各單位應明確職責,共同管理和維護好固定資產,建立固定資產賬冊、固定資產卡片,各存一份。
(一)機動部職責:
1、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實施。
2、統一全公司固定資產的登記、編號,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動情況。指導分廠、工段搞好基層裝置管理工作。
3、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報廢、封存和變賣審批手續,並辦理對閒置固定資產的維護、利用和處置工作。
4、監督裝置的維護、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費、更新費的使用。
6、每年會同財務部組織對全廠各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財務部職責:
1、監督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實施。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帳目,負責折舊費核算,掌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封存、報廢等情況。
3、按制度規定,正確、及時地提取基本折舊和大修基金。
4、參與報廢、調撥、封存、變賣固定資產裝置的審查工作。
5、同機動部一道,組織對全公司各單位固定資產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單位職責:
1、認真做好基層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準確無誤地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冊和固定資產卡片,並由專人保管。
3、負責裝置的維護、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4、及時辦理增減固定資產手續。
三、新增固定資產的辦理程式
(一)對於房屋建、構築物應按下列要求辦理固定資產手續:
1、有房屋建、構築物的施工設計圖、施工組織裝置方案、批准施工報告(經主管領導、部門簽字立項)、竣工圖、施工費用結算書(包括單項、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材料試驗報告)、施工驗收證明書等。
2、施工結束,資料齊全,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工程部組織施工單位,公司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全面驗收,並向使用單位移交全部資料(正本)。使用單位向機動部申辦此專案固定資產落戶。凡缺少施工設計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批准施工報告(需經主管領導、部門簽字立項的)、竣工圖、施工費用結算(包括單項、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材料驗收報告),施工驗收證明書(參加驗收單位和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不予驗收和辦理固定資產落戶手續。
3、逐項填寫“固定資產申報表”、“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移交證明書”,由機動部、財務部辦理固定資產落戶手續,使用單位相應建卡、建檔。
(二)對於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儀表、工業管線、電纜等應按下列要求辦理固定資產手續:
1、機械裝置、電器裝置、儀表等應有裝置出廠合格證、裝置使用說明書裝置銘牌標誌和試驗、試車、試壓記錄、整體及易損件圖紙,安裝、設計、施工圖紙。對壓力容器,高、中壓管道,除應具有設計、施工圖外,還應有無損檢測記錄、試壓記錄以及竣工圖、裝置安裝施工結算書、工程驗收證明書。
2、安裝施工完畢、資料齊全(正本),應由安裝、施工單位公司專案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由專案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全面驗收。使用單位向機動部申辦此項專案資產落戶。凡缺少裝置出廠合格證;裝置使用說明書;裝置銘牌標誌和試驗、試車記錄;整體及易損件圖紙;安裝、裝置、施工圖紙;壓力容器和高、中壓管道檢測、試壓記錄;竣工圖;裝置安裝施工結算書;工程驗收證明書(參加驗收單位和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不予驗收和辦理固定資產落戶手續。
3、逐項填寫“固定資產申報表”、“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移交證明書”,由機動部、財務部辦理固定資產手續,使用單位相應建卡、建檔。
5、參加並支援機動部、財務部對全年本單位固定資產清查、核定工作。
四、固定資產的報廢與更新
(一)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應當報廢更新:
1、經過預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生產要求,不能保證產品質量的。
2、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能耗高、經濟效益差的。
3、在修後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4、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安全和健康,又不能進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經濟的。
5、國家有關部門公佈不能繼續使用的,已經淘汰的。
(二)固定資產報廢的程式:
1、使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xxx固定資產報廢技術鑑定審批表”,上報機動部。
2、機動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鑑定,提出意見彙總報主管副總審批。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的監督,實行固定資產統一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各部門。
三、固定資產管理範圍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機器、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2.辦公室固定資產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櫃、保險櫃、碎紙機、過塑機、電腦、印表機、影印機、投影儀、掃描器、空調機、POS機、驗鈔機、吸塵器、消毒櫃、冰箱、保鮮櫃、貨架、音響裝置、無線/有線話筒、爐具、廚具、絞肉機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由財務部負責帳的管理,綜合辦負責物的管理,使用部門負責正常使用。
(一)財務部
1.財務部作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應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2.財務部根據主管部門提供的,經總經理簽字生效的各類表格,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3.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每年x月、x月對固定資產進行例行盤點,做到帳實相符,確保帳、物一致。
(二)綜合辦
1.綜合辦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安排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檔案管理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的固定資產明細帳,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及登記賬,負責審批並辦理購置、驗收、調撥轉移、報廢、封存啟用、清查盤點等事項。
4.負責監督、配合使用部門做好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裝置完好提高利用率,並定期組織進行裝置的清點,保證帳、物相符。
5.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裝置大、中、修等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裝置更新計劃。
6.嚴肅管理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出售、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7.綜合辦經理: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物品抽臺賬管理,對申購的固定資產進行稽核,並定期抽查行政專員的出入庫表和臺賬表。
8.行政專員:負責固定資產臺賬的建立與更新;負責公共區域固定資產的定期盤點與維護保養工作;負責員工離職時固定資產的回收與清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出入庫登記、調撥、盤點、清理、報廢等工作;負責維修計劃與裝置更新計劃的擬定;
9.行政主管:負責物品的採購與驗收工作;負責供應商的篩選工作;協助行政專員對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使用部門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裝置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綜合辦辦及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3.根據綜合辦的要求配合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物兩相符。
五、固定資產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資產的申購及採購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部門內勤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綜合辦及總經理/董事會簽字批准後,由綜合辦按庫存情況安排行政主管進行採購。《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以及至少三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採購。(見表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2.分公司需購置固定資產時,也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經分公司部門經理、分公司分管板塊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總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簽字批准後交由總公司綜合辦經理安排行政主管進行採購。《申請表》應詳細填寫,以便採購。
(二)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
1.固定資產收到後,由綜合辦行政採購專員和行政專員進行驗收。驗收時仔細核對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等資訊是否與預訂相符,並在《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上填寫實際採購金額後簽字交行政專員;
2.行政專員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並填寫無碳三聯《固定資產入庫清單》,白聯綜合辦留存,黃聯由使用部門留存,紅聯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財務處理,更新《固定資產明細表》臺賬,落實使用責任人。(見附表2《固定資產明細表》)
(三)固定資產費用報銷
1.每月25日-30日對所購買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的費用報銷,報銷時須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四)固定資產的領用、登記及編碼
1.由綜合辦行政專員填寫固定資產填寫《出庫單》,使用部門簽字確認後,辦理出庫手續。
2.行政專員對固定資產進行編碼(入庫時編碼),並填寫《固定資產卡片》,在實物上貼上《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編碼是唯一的,不得重複使用和更改。(見附3《固定資產卡片》)
3.各部門設定專人負責部門內部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卡片建立臺賬,遇部門人員異動時,其負責的固定資產與相應的固定資產卡片、臺賬做相應調整。
(五)固定資產的調撥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分管副總、總經理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轉移,應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按審批流程簽字後,交財務部門存一份,作為財產轉移依據,進行賬務處理,綜合辦存一份。(見表4《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
3.由調入、調出、綜合辦三方核對實物、編碼、《固定資產卡片》和臺賬等,並在將《固定資產卡片》的內容、臺賬辦理變更手續,做到卡隨物移。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私自辦理固定資產轉移及處理的,一經發現,將追究使用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六)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
各部門一旦發生固定資產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報綜合辦,由綜合辦進行維修的協調與安排,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綜合辦報銷。 2.在用固定資產需升級或增加功能時,由綜合辦負責辦理。
(七)固定資產的報廢
1.固定資產報廢標準有五點:使用年限已到,雖經檢修可達使用要求,但經濟上不如更換新的裝置;裝置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國家和主管理部門規定要淘汰的裝置;技術性能不能滿足使用要求的裝置;場地搬遷無法拆遷的裝置。
2.凡符合報廢標準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向綜合辦申請,經綜合辦仔細鑑定,確認符合報廢條件後,按流程報財務部門、總經理或董事會同意後,辦理報廢。(見表5《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
3.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務部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和登出手續,更新臺賬;使用部門更新本部門固定資產的臺賬。
4.凡停用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將固定資產轉入綜合辦,綜合辦行政專員填寫《固定資產入庫清單》將資產入庫。
5.閒置裝置和封存的固定資產啟用,由主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按表格要求逐級報公司領導同意後,將固定資產調撥給使用部門使用。
(八)固定資產的賠償
1.凡遺失、損壞固定資產,根據情況,經領導批准按固定資產淨值的10%-100%由當事人賠償。
2.固定資產領用人員辭職或調動,應退回所領用的工具、儀器,對損壞、丟失的視其情況按原價的10%-100%賠償。
(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的盤點每半年進行一次,由綜合辦和財務部門統一發出盤點通知,各部門配合進行。
3.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公司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4.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範圍和任務,成立由綜合辦、財務部、使用部門參加的清查盤點小組,組長由綜合辦主管擔任。
5.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主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6.固定資產主管部門,在清查以前,應當將公司所有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儘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7.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盤點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後,在《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清查表內加以註明,並提出處理建議。(見表6《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
8.財務部門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門出具書面報告,並交財務備份。
9.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以後,根據清查盤點的結果填制《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經清查盤點小組稽核無誤簽字以後,按流程報總經理審閱。《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應當由主管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10.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餘,經查明核實以後,經資產清查小組稽核,報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後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十)固定資產檔案的保管
1.採購到貨的固定資產其相關檔案資料如使用說明書、保修單、安裝盤採購合同等由綜合辦進行歸檔保管,使用部門需查閱、借閱按檔案管理綜合辦辦理。
六、解釋權與生效日期
1.本制度由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七、使用表格
表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表2《固定資產明細表》
表3《固定資產卡片》備註:固定資產分類編碼使用扣取貼紙
表4《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
表5《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
表6《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6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最佳化資產配置,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20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不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等。
第3條、公司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是公司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資產的購置、保管、維修、報廢、清查等工作;公司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
第4條、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資產購置、資產調劑和調撥、資產核算、資產保管、清查及處置。
第2章、資產購置
第5條、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在申報固定資產需求時應考慮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等因素,需填寫《採購申請表》。
第6條、制定購置計劃:
1.集團固定資產是由綜合部行政辦公室負責,由需求人員填寫《採購申請表》,經相關領導審批完畢後,由行政部負責採購。
1.1.電子裝置從京東購買,在京東商城尋找三家以上的商家進行對比,挑選價效比較為合適的商家進行下單購買。
1.2.辦公桌椅在傢俱城以及網上進行對比,挑選價效比合適的商家進行購買。今後儘量在網上購買。
2.各駐外分支機構的固定資產,由當地辦公人員進行至少三方詢價,且原則上從網路公開的供應商購買,辦公平臺提交《採購申請》經集團綜合部審批(價格是否合理、質量是否過關)通過後,由各機構人員自行購買。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購買。
3.未使用平臺系統的分支機構,需參照集團平臺《採購申請表》做出紙質版以及電子版表格,由當地辦公室人員負責詢價,並填寫《採購申請表》,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需將電子表格發往集團人事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進行審批(價格是否合理、質量是否過關),然後上報相關領導,審批通過後,將最終審批表格發往集團人事行政辦公室留檔,並進行操作入庫,由各機構人員自行購買。
4.進行供貨商的選擇時,應著重考慮供貨商的資質、能力、信譽以及質量保證體系;同時,根據供貨廠商的報價函及其他書面資料、價格、品質、交貨期、付款條件、廠商信譽以及歷史使用情況等選擇出最優者。
第7條、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實施採購時應當嚴格執行資金支付審批程式,請款時應當註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預算金額、供應商以及購置原因等。
第3章、資產的登記、驗收與領用
第8條、購買固定資產需先填寫《採購申請表》,在資產型別序列需選擇“固定資產”,待《採購申請表》稽核完畢後,自動歸入固定資產庫內。
第9條、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採購人員接到供應商發來的裝置等固定資產後,由行政部組織使用部門一同對固定資產進行驗收。
第10條、檢驗合格由使用部門直接領用。
第4章資產的使用、折舊與維護
第11條、各資產使用部門要指定相關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管理並建立實物管理臺帳;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由本人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固定資產使用人、使用地點變動,應由轉出部門提出申請,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並報財務備案,方可進行資產轉移。
第12條、固定資產使用期間發生故障或損壞時,應立即通知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以便及時組織維修。
第13條、固定資產需要修理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後勤維護申請表》經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組織維修,維修完成後,由使用部門相關人員驗收.
第5章、資產報廢與報損
第14條、固定資產批准報廢后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應當要及時進行實物處理。
第15條、對已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進行遴選。透過適當維護、修理,能夠繼續使用的物品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負責調劑給有需求的部門使用;對已批准報廢並經遴選後剩下的物品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進行作價處理,物品經公司有關部門和領導稽核批准後進行處理。
第6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16條、為確保公司固定資產做到賬實相符,公司綜合部行政負責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清查盤點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17條、行政辦公室負責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綜合部長審批後,向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傳達盤點計劃,進行人員的安排,發放盤點表,提前做好盤點的各方面準備。
第18條、在實地盤點時,應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財務部以及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人員共同參與,進行盤點。
第19條、盤點結果和差異應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財務部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3方簽字確認。固定資產盤點表分別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和財務部歸檔儲存。
第7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21條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解釋、修改、廢除等工作。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負責人負責制。
第三條各使用科室應配備一名資產管理人員對本科室資產的'使用等具體情況進行管理,每項資產落實到人,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科室資產經財務科確認後,由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科室負責人離職或調崗,需由財務科對其所負責的資產進行清查,在保證相關資產安全、完整並向下任負責人辦完交接的情況下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一)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賬務處理,及時進行固定資產動態庫系統的錄入。
(二)定期與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資產進行盤點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五條 辦公室科主要職責
(一)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及實物賬。
(二)負責固定資產購置、驗收入庫、維修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單位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
(四)負責各使用科室固定資產的監督檢查,對因不正當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資產毀損、丟失的情況進行處置。
(五)會同財務科稽核固定資產存量,彙總編制固定資產年度購置計劃。
(六)負責單位資產的調劑工作,最佳化資產配置,及時調配內部閒置資產的使用,提高資產利用率。
(七)負責單位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等事項。
(八)年終會同財務科對待報廢的資產進行技術鑑定,其中:主要結構和部件損壞嚴重,無修復價值、裝置陳舊、技術性能很低無改造價值;因事故和意外災害造成嚴重破壞,無修復價值;上級主管部門有檔案規定,強行報廢。固定資產報廢,應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議,資產管理科室進行技術鑑定,填制“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申請表”,在辦妥資產報廢批准手續後,由財務科進行賬務處理,辦公室辦理報廢事宜。
第六條 使用科室職責
(一)負責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資產管護。
(二)按照規定程式和操作標準使用固定資產,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資產管理科室對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資產的進行清查。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範圍
第七條 為生產、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價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續使用的無形資產。可以持續使用的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章 固定資產配置
第八條 資產配置遵循科學合理、統籌最佳化、勤儉節約、從嚴控制的原則。
第九條 單位固定資產的配置程式為申請、購置、驗收入賬。
第十條 各科室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資產購置申請,由單位負責人稽核後,由資產管理科室統一採購。
第十一條 對不可預見的特殊採購可臨時追加計劃,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負責人稽核同意方可購置,購置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報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
第十二條 對於有規定配置標準的固定資產,應當嚴格按照標準進行配置;資產的配置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能透過調劑解決的,原則上不重新購置;應該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條 購入、調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資產,應由資產管理科室會同相關科室統一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資產管理科室出具相關驗收意見,登記固定資產卡片,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使用科室領用手續。
第十四條 財務科室根據資產管理科室開具的相關資料及發票登記單位固定資產財務賬。
第十五條 接受捐贈或者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由資產使用科室、資產管理科室會同財務科室辦理接交,依據固定資產交接單、發票或者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卡片,辦理有關入庫和使用部門領用手續。財務科室應根據資產管理科室開具的固定資產入庫單或者固定資產卡片等相關資料登記單位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
第十六條購置資產要貨比三家,既要考慮裝置價格、效能、質量,也要考慮售後服務,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售後服務好的廠商。
第十七條新購的資產必須經過驗收後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出入庫管理。辦公室科對驗收入庫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實物明細賬和分類總賬,按物登卡、憑卡記賬。各科室領用資產時要求填寫“出庫單”,科室領用人在“出庫單”上簽字後領取,辦公室根據“出庫單”登記資產實物帳。
第十九條已入庫的固定資產,按要求和說明存放保管,定期檢查,庫存固定資產未經資產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領用或調換。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進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當造成的資產損壞,追究其使用人責任。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轉移處理。資產在單位內相互調劑撥轉時應由移出科室填寫《固定資產轉移單》,一式四聯,由資產管理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後,送移科室負責人簽字,最後經單位負責人稽核同意後辦理資產轉移。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範圍
本規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裝置、馬達儀表、工具、什項裝置(各公司自分事務性什項裝置及機電性什項裝置)等。
第三條 會計科目列帳原則
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二年以下,不具生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訂)應以費用科目列帳,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帳。
第四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由各公司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事務性什項裝置由總部門負責管理。
(二)機械裝置、馬達、儀表、機電性什項裝置由工務部門負責管理,但得視實際需要歸由性質相關部門管理。
(三)工具由資材倉庫負責管理。
第五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管理部門管理,並會同會計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係,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樣籤。
第六條 移交
人員移交時,對於固定資產應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詳列清冊辦理移交。
第七條 增減報告
會計部門應於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專案編制"固定資產增置表"一式三聯送管理部門核對,並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後,第一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門自存,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採用電腦處理報表代替之。
第八條 盤點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會計部門每年盤點一次(不含工具、馬達、儀表、事務性什項裝置)。另應於每季就固定資產的專案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後應填造"盤存單"一式三份註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報(總)經理核決後一份送會計部門,一份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門對於盤盈或盤虧除應專案敘明原因呈核外,並應依增置或減損的規定辦理手續。
第九條 增置、營造、修繕處理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應分別依照"材料管理辦法"、"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及"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 增置及登記
第十條 增置手續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固定資產於增置驗收後,使用部門(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由總務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經會管理部門簽章後,送會計部門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門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會計部門應每月與管理部門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有缺漏事項應即通知補正。
第十一條 受贈處理
固定資產因其他公司撥入,捐贈而取得者,應填明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得由管理部門會同會計部門予以估列,並按第十條固定資產增置手續辦理。
第十二條 登記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後,由總務部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後,轉記入"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第十三條 保險
固定資產應依"關係企業財物保險事務處理程式"的規定辦理保險。
□ 移轉、閒置及減損的處理
第十四條 資產移轉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相互撥轉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會管理部門簽章後,送移入部門籤認(管理部門不同時,要加印一聯會移入管理部門同時籤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管理部門不同者,影印聯送移入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移入部門,第四聯送移出部門。其出入廠區應另填"移轉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託運部門自存,第二聯託運部門轉送會計部門暫存憑以核對第三聯,第三聯至六聯出廠時經守衛簽註時間、車重後,第三聯由守衛暫存,於翌晨轉送託運部門的會計部門,經與第二聯核對無誤,於一日內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單位憑以核對收料;第四、五、六聯由承運商隨同物品出廠、入廠時經守衛簽註入廠時間、車重後入廠,經點收後第四聯由收料部門存查,第五、六聯經守衛簽註出廠時間、車重後,第五聯由承運商暫存憑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由守衛暫存,於翌晨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部門與第三聯核對。
第十五條 資產送修處理
固定資產固故須送廠商修復時,應依照"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於送修時由工務部門或管理部門開具"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經辦部門自存,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由守衛室暫存於次日轉送會計部門,第四、五、六聯交承運商運同物品出廠,第四聯交收料廠商暫存供做物品回廠交貨的憑證,經辦部門於驗收後轉交會計部門核銷,第五聯供申請運什費,第六聯由收料廠商簽收並送回經辦部門。
第十六條 出租或外借處理
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門應先會同會計部門後按序呈(總)經理核准後始得辦理,並應制定契約,副本送會計部門以備核對,契約內容應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捐負擔、租金、運什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裝置明細等,其出入廠區應另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並依第十五條流程的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減損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因減損擬報廢者,應由使用部門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註明減損原因,送管理部門及會計部門簽註處理意見後呈報(總)經理,經核准後,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三聯依處理意見辦理後連同該廢品送資材倉庫簽收(盤虧部分免辦繳庫),第二聯連同有關資料送會計部門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抵押權變更及解除保險等手續,第三聯自存。該減損資產因體積巨大必須就地處理或拆除時,則第四聯送委託部門憑以辦理,惟減損資產於拆移前,或拆移後無法繳庫時,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妥為保管,上項減損資產已繳庫者由資材倉庫保管處理,其無法繳庫而決定標售時,其處理流程依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閒置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至少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的閒置固定資產予以整理,填具"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擬定處理意見後呈報(總)經理,經核定標售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管理部門應即按"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所列經批示計售部分開具"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一式四聯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由採購部門負責招商比價,並將比價結果轉記於"標售比價單"後,第三聯自存,第四聯送資管科,第一、二聯呈(總)經理核決後,由經辦人將第二聯送會計部門以憑核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以便發貨。
(二)發貨時,由標售經辦人填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承運商聯勿填)憑以入廠提貨,經守衛簽註出廠時間及過磅記錄後,送回標售經辦人開具"繳款單"向出納解繳貨款,並於"料品交運單"備註欄填寫"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號碼、發票號碼,第一聯送資材部門,第四聯送承購商收執,第二、三聯送守衛查對放行,於翌立轉會計部門複核。
(三)提貨出廠後管理部門應即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資材倉庫聯免填),第一聯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
第十九條 抵押資產的減損出租、外借處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生減損、出租或外借時,會計部門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向總管理處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機械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 馬達儀表處理
(一)本項資產經驗收後使用部門應每件填具"固定資產增加單"加蓋"附屬裝置管理"章(馬達或儀表如附屬於機械中驗收時,除比照第十條的規定外,仍應按本規定辦理),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馬達、儀表專用卡自訂),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使用部門自存。
(二)移轉時通知管理部門於"固定資產登記卡"上記載移轉情況,其出入廠區內應填寫"移轉交運單"辦理交運。
(三)需送廠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
(四)其保養細則由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須全面盤點一次,其閒置部分應比照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六)各公司得自訂管理物件的標準(如冷氣機裡的馬達不列入管理或幾馬力以上的馬達始列入管理的物件等)。
(七)減損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減損單位應蓋"附屬裝置管理"章以資區別。
第二十一條 工具處理
(一)本項資產的購置需全部經由資材倉庫收料,未領用前由倉庫保管,歸入物料帳。
(二)本項資產係指物料的工具類,但各公司得訂出各項品名並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資產列為個人保管時應依個人別(共同使用者以科別設立,科長為當然保管人,得指定專人負責實際保管工作)設立"財產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顏色區分),一份存發料部門(倉庫),一份留存於各科集中保管。
(四)領用時,由領用人開具"材料領料單",連同科留存的卡片向倉庫領料,並在"財產保管卡"上籤認。
(五)領用本項資產時,如系新領或追加領料單須經廠(處)長核准,如系以舊換新者,憑科長核准的領料單辦理。
(六)移交時有關本項資產的保管清冊須增寫一份送管理部門據以轉記"財產保管卡"。
(七)本項資產於不用擬退回時,須呈請廠(處)長核准後方能辦理退庫,資材倉庫對該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事務性什項裝置處理
(一)本項資產的購置勿需經由物料帳處理,於驗收後直接以裝置或費用列帳。
(二)本項資產各公司應列出品別,於請購時由資材倉庫在請購單上蓋"列入財產管理"章並會管理部門後辦理請購。於辦理驗收後"請購單"的會計聯及倉庫聯同送會計部門整理付款,倉庫聯並於傳票開制後,由會計部門轉送管理部門轉記"財產保管卡"。
(三)本項資產列為個人保管時,應依個人別設立"財產保管卡"。其餘均以科別設立"財產保管卡",科長為當然保管人,得指定專人負責實際保管工作。
(四)對於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物件,各公司得自訂專案及保有期限,超過保有期限時免辦報廢或繳還。
(五)移交時有關本資產的移交清冊須一份送管理部門,據以轉記於"財產保管卡"。於不用或報廢時,得編制保管清冊經呈廠(處)長核准(得視情況轉呈)後,送交管理部門點收(報廢部分免辦點收)及轉記於"財產保管卡"。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項下的所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號品管理。
三、責任人:
財務部與綜合部聯合制定此制度並頒佈執行。
四、內容:
1、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範,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按固定資產歸屬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1)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建賬部門,綜合部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部門,財務部應該建立建全帳目,綜合部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卡,做到帳目與卡片一致。實行半年盤點一次。
2)公司各辦公室內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綜合部指定的負責人落實責任人管理。
3)展廳、客戶接待臺、客戶洽談室、兒童區、新車交車區佈置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銷售部門負責落實責任人管理。
4)維修接待臺、精品櫃、客戶休息區、客戶上網區、備件庫、客戶休息室佈置的固定資產由售後部門負責落實責任人管理。
5)車間機器裝置全部由售後部門歸口管理
6)售後部門負責生產車間裝置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7)售後部門負責廠區動力裝置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8)公司的電子裝置及廠房建築物由綜合部進行統一管理。
9)綜合部負責公司的通用電子計算機及附屬裝置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0)綜合部負責公司廠房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1)綜合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維護,總部要求審批的,需經過總部審批單進行採購。
12)公司運輸工具的管理由綜合部根據用車實際情況而分到各部門管理。
2、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裝置完好提高利用率,並定期組織裝置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並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裝置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裝置更新計劃。使用部門如果改變使用狀態,或報廢等狀況而不及時上報的,主管部門有權上報相關部門請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3、使用部門職責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工作,應設定兼職的資產管理員,每項資產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人。
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裝置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4、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
1)因工作需要,各部門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准後,上報總部審批,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2)資產購進後,由相關部門開箱檢查、驗收,安裝完畢後填“資產使用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資產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標籤,並通知使用單位。
3)基本建設專案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專案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5、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內部裝置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透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後,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並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帳、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裝置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裝置主管部門根據裝置的使用年限、折餘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裝置的價值不得低於裝置的折餘價值,對外處理裝置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總部審批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裝置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6、固定資產的報廢與封存
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資產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淨損失上報總經理批覆後,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a)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b)不能動遷的裝置,因工房改造或工藝佈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c)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d)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效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e)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裝置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登出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准,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閒置裝置和封存裝置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使用。
7、固定資產的清查
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發現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屬於人為責任的由責任人承擔重置的完全經濟責任,屬於自然損耗及非人為責任的由責任人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報知總經理,由總經理批覆後,再報集團審批,按審批結果財務部門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8、公司低值易耗品參照此制度管理。
9、本制度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執行。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標準:
1.1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生產經營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1.2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質資產,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資產內容:
2.1土地;
2.2房屋及建築物;
2.3機器裝置;
2.4電子裝置;
2.5運輸裝置;
2.6工具、器具;
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1人事行政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2人事行政部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設專人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購建、驗收、保管、調撥、出售、報廢、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
3.4人事行政部對每項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人,並訂立相關的使用、交接,丟失、損壞賠償規定。
4、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4.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4.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4.3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4財務部協助人事行政部每季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的購置:
5.1固定資產購置,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購買(專用固定資產除外);
5.2各部門填寫請購單,送人事行政部彙總後報總經理批准;
5.3人事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採購,請購單應填寫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等資料以備採購及驗收。
5.4依據經總經理批准的請購單到財務部門請款。
6、固定資產轉移、調撥:
6.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須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固定資產轉移登記;
6.2人事行政部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門,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7、固定資產出售:
7.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人事行政部須申報出售處理固定資產的報告並列出明細表,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報總經理批准;
7.2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出售處理報告進行帳務處理,並開具發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據財務開具的發票及收據辦理髮貨手續。
8、固定資產報廢:
8.1固定資產報廢,由人事行政部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檢測後提出報廢申請報告,送總經理批准;
8.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報告進行財務帳務處理;
8.3人事行政部負責進行實物處理。
9、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9.1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盤點後提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並會同財務部門核查落實後,報總經理審批;
9.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進行帳務處理。
10、固定資產要按規定嚴格管理、定期維護保養,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財務部門每月按各類固定資產規定的使用年限,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列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核算。
12、對嚴格執行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13、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14、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15、本制度自xx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之日起執行。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資產,保障和促進固定資產管理體制,根據市政府和財政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各部門各學科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活動。
第三條學校固定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證開展學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務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學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資產及財產物資管理制度,進行科學核算和嚴格管理,防止財產物資的積壓、浪費和損失。
第四條學校要加強對固定資產和財產物資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分級管理,管用結合,層層落實”的原則,實行學校領導負責,財產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專職財產會計(財產總保管員)具體管理和核算,做到財務、財產使用部門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嚴密手續,定期對帳,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二章固定資產範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範圍
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及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的教學、科研、生活、生產用資產(不含玻璃製品)。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課桌椅、辦公桌椅、圖書資料、學生床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六條固定資產分為以下六類:
第一類:房屋和建築物。凡產權屬於學校的房屋(校舍)、場地、建築物及其他各種附屬設施。
第二類:專用裝置。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裝置、醫療器械、電教裝置、藝術和體育專業用的文娛、體育裝置等。
第三類:一般裝置。包括被服裝具,傢俱,辦公與炊事裝置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的一切文物及陳列品,不論其價值大小,一律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圖書音像資料。包括各類圖書、報刊合訂本、各種音像資料、教育軟體、管理軟體等。
第六類:其他固定資產。不屬於以上分類的固定資產。
第三章固定資產計價
第七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帳。
2、無償調入、捐贈、贊助和盤盈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參照同類固定資產估價入帳。
3、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入帳。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都按帳面原價登出。
5、按規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車輛購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和固定資產的安裝除錯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6、固定資產大修理,不變動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或擴大原有規模的,應按其支出相應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單獨計算價值部分,可從該項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增加
1、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學校的發展和教育的需要,對大型、貴重儀器裝置的購置和建造永久性設施,應十分注重使用效益,必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從各種方案中擇優確定。凡屬於集中採購的工程、貨物,應按政府採購程式辦理。
2、購置固定資產,要按批准的計劃(預算)進行,其中屬於集中採購的工程、貨物,應按政府採購程式辦理。購入的固定資產,要經管理部門人員驗收;專業裝置還應會同使用部門進行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制“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3、學校自制的固定資產,只核算耗用的工料費。付出時費用先記入“暫付款”帳戶,自制完工經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再轉列“支出”,並填寫“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4、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按調撥單或估價單驗收後,填寫“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第五章固定資產許可權處置
根據《州杭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杭財綜〔2009〕821號)的通知》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報廢、報損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按下列許可權處置:
(一)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報廢、報損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由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報市財政部門審批。
(二)資產核銷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由財政部門稽核後報市政府批准。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許可權處置
依據上述許可權處置要求,學校固定資產的正常報廢、責任損失、調撥、變賣等,必須按規定由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報市財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1、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學校固定資產,經一定時間的使用、磨損,逐漸喪失了使用效能,需要報廢更新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有關部門和學科實地檢查鑑定後,經市教育局稽核同意後報市財政部門審批。
2、房屋和建築物、土地、車輛處置,應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向市教育局申報,提出申請處置國有資產的報告,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經市教育局稽核後,報市財政(國資)部門審批。
3、報廢或處置後的固定資產,須進行清理。經變價處理後,有一部分殘值收入作“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用於重置固定資產。
4、報廢或處置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一式三聯或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一式五份,分別登出固定資產帳戶。
5、責任損失的固定資產。由於管理不善或失職,固定資產有丟失、毀損、遭受人為破壞等情況,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會同使用部門和使用人員認真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報學校領導審批。重大損失還應報市教育局審批。同時,要編制《固定資產報損單》一式三聯,並根據批准後的處理意見,責成過失單位和個人賠償損失,或執行其他處理決定。管理部門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報損單》登出固定資產明細帳,財會部門減少固定資產。賠償損失的收入,納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
6、無償或有償調撥、變賣的固定資產。為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對於閒置或不適用的固定資產在系統內無償調撥時,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國資)部門審批,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填制《固定資產調撥清單》,一式三聯,分別沖銷固定資產帳戶記錄;收回價款記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
第六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監督複核
1、為了進一步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率,及時解決固定資產在管理、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學校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財會部門至少每季要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人員對帳一次,保持帳帳相符,同時應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管理賬目、實物進行監督和複核。管理部門人員定期(半年或一年)組織由學校領導、使用部門、財會部門參加的清查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實地清查、核對,保持帳物相符。並建立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記錄。
2、透過清查,要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說明盈虧的原因,報學校領導批准,及時做出相應的會計帳務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維修保養。為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使用壽命:
1、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和要求,進行必要的保養,特別是對電視機、錄影機、高階照相機及附件、高階樂器、高階美術教具等固定資產,每半年進行一次專門檢修和保養,並建立保養記錄。
2、保持固定資產存放地點的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竊、防潮、防塵。
3、貴重物品設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專人保養。
4、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維修,並建立維修記錄。
第八章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十二條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1、低值耐久品是指單位價值未達到固定資產規定標準,但單位價值在50元,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非批次同類物資資產。
2、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和使用年限均不夠低值耐久品條件的物品。如小儀器儀表、小工具、小量具、一般辦公用具以及勞保用品等。
3、採購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庫存情況,有計劃地進行,並建立驗收、領用和保管制度。對於增減變動低值耐久品由學校會計和財產會計同時登記備查帳薄入帳核算,低值易耗品設立領用登記簿。
第九章財產保管員的管理範圍
第十三條為加強財產管理,學校各部門設專、兼職財產保管員
1、總務處設專職財產會計(或稱財產總保管員),負責全校財產的管理(驗收、保管、編目、登記、作帳)。
2、各教研組、處室、圖書館、食堂等部門,設兼職財產保管員(也可由各組、處室等部門負責人兼任),負責本部門、本班級財產保管及財產帳務等工作。各班級也設財產保管員,負責本班級財產保管等工作。
3、財產保管實行以學校與組、處室(或圖書館)或個人保管本結合的原則:
凡集體使用的公物,分別由校或部門財產保管員保管。
凡個別因教學或工作需要而個人借用之物(如計算器、收錄機、工具書和參考書等),也列入其所在部門的財產清冊,責任到人。
4、各部門保管員,負責對本部門公物的保管,財產增減必須及時入帳,並協助總務處執行對公物管理的獎懲制度。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所制定的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和全國總工會《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工會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合理配備、規範管理、物盡其用”以及“固定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並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確保賬賬、賬卡、賬實相符;明晰產權關係、申辦相關的法律文書;合理配備並節約、有效地使用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成員由辦公室、財務部、經審辦等部門組成。財務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大額固定資產購置、閒置資產的調劑、固定資產報廢的鑑定和審批等,應徵求管理小組的意見。
第五條辦公室是工會本級固定資產管理的主管部門,要指定專(兼)職人員對本單位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對所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負責。
財務部門負責研究並起草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實施財務會計監督。
經審辦依據有關制度負責對固定資產管理進行審計。
第六條各部門使用固定資產實行領用制度。要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領用、保管、清點和維護等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使用固定資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監管。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分為六類: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和其它固定資產。
(一)一般裝置: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裝置、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傢俱等。通用性裝置: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燒錄機、掃描器、攝像機、照相機、電風扇、空調機、臺式電腦、膝上型電腦、其它;交通工具:小轎車、其它車輛;通訊工具:固定電話、手提電話、其它;傢俱:辦公桌、辦公椅、檔案櫃、保險櫃、電腦桌、電腦椅、茶几、沙發、其它。
(二)文物及陳列品:包括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三)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與更新必須納入年度預算管理。年度預算編制時,各部門要將購置預算統一報辦公室,辦公室依據《港北區總工會固定資產配置細則》及《港北區總工會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細則》,提出意見,納入辦公室年度預算草案,報財務部門稽核後,編入年度預算,按預算編報程式經批准後執行。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購置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一)預算內固定資產購置:由購買部門提出報告,經財務部門稽核,報領導同意後,由主要領導審批後執行。
(二)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由購買部門提出報告,經財務部門稽核,報領導同意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後執行。
第十一條辦公室固定資產購置工作須依據一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凡屬政府採購專案之內的,辦公室應採取政府採購的方式進行採購;不屬於政府採購專案之內的,應遵守競爭性原則辦理採購。
第十二條購入固定資產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固定資產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辦公室留用備案;第二聯為辦公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記賬聯;第三聯交財務部門作為固定資產價值核算的原始憑證。
第十三條嚴禁各部門以任何形式與理由用會議、活動經費等夾帶購買固定資產。
第十四條財務部門稽核報銷固定資產賬時,應對《固定資產入庫單》和發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範性進行稽核無誤後,辦理報賬及資金支付事宜。
第十五條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須填寫《固定資產出庫單》。《固定資產出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辦公室留用備案;第二聯為辦公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記賬聯;第三聯為使用部門留存聯。
第十六條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實因工作需要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先將固定資產交回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黨組討論後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務部門入賬。
第十七條大型活動等臨時機構使用的固定資產實行借用制度。其預算、購置與日常維護,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室要根據黨組會議的決定和大型活動臨時機構提供的固定資產需求清單配齊固定資產並辦理相關手續,活動結束後及時收回。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包括購置、盤盈、受贈、無償撥入、建造、擴建等。接受捐贈、無償劃入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依據固定資產交接單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等憑證辦理增加固定資產的相關手續。價值的核算,有憑證的按憑證價格入賬,無憑證的按重置價入賬。建造、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國家的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減少主要指超過國家規定使用年限、技術進步淘汰、無法修復不能使用、國家法規強制報廢等正常報廢以及盤虧、調出與轉讓、出租出借、損失等。
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按制度提出處理意見,使用部門根據批覆辦理登出手續。辦公室收回報廢固定資產,原使用部門應保持固定資產的完整性,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換零配件,特殊情況下丟失的零配件必須有相關證明和說明。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處置的變價收入,必須全部上交財務部門。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將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私存、私分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業務活動中對所需及佔用的工會固定資產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採購、驗收入庫、領用發出、登記入賬、內部調劑、對賬、報表等。辦公室對固定資產要建立嚴格的一物一卡制度,《固定資產卡片》設定要合理、規範、科學。錄入時要連續、系統、準確、真實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動態變化。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對固定資產實物的管理和價值核算管理,每月要進行一次對賬,《固定資產月對賬表》要有簽字並備案儲存。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盤點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明細表》並附報告。報告要對盤點的情況和出現的問題,分析原因,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四條因部門的調整、人員崗位的變動,固定資產需要進行調配時,應由辦公室根據黨組會議有關機構和人事調整的決議,統一進行內部調劑。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因工作變動,調離時,辦公室應督促其歸還的固定資產,經確認後,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對庫存的固定資產,辦公室要按照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說明和存放要求進行保管和維護,庫存固定資產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領用或調換。
第二十七條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因責任心不強、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的規章制度,造成固定資產嚴重損失的,由辦公室就損失的基本情況、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後,報單位領導,對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工會固定資產按原值入賬,不計提折舊,但要設定專門的輔助賬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值、購入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應計提折舊(一般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淨值等,為正確掌握固定資產狀況提供依據。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3
為規範我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年限。防止資產流失,確保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清查
學校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一級資產管理員負責牽頭成立資產清查小組。清查的方法可分為自查和複查兩個階段,即首先由資產清查小組提供《資產清查登記表》,組織二級資產管理員和使用人員進行自查,之後資產清查小組對照自查表和實物進行復查。自查和複查階段的所有清查記錄均需裝訂成冊,存檔保留。學校各使用部門、各處室清查盤點時間為:每年的暑假期間。
2、固定資產維護
學校保修期內的固定資產,由供應商修理,保修範圍外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維修,或委託外單位修理。
3、固定資產內部轉移。
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人、不同部門之間發生轉移,須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填寫《內部資產轉移表》經過轉移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後,一級資產管理員才可辦理內部資產轉移手續。並將《內部資產轉移表》存檔。
4、固定資產處置
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登出的行為。確因技術落後、使用期滿、損壞、已淘汰等裝置,致使維修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報損。對還能在教學、科研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價值的儀器裝置,不得輕易報廢,要做到物盡其用。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4
1、按國家有關規定,價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週期為一年以上裝置構成裝置固定資產,在安裝驗收後,投產前應及時入帳,生產技術部應下達裝置投產通知。生產部門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車間的裝置固定資產帳。
1、按國家有關規定,價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週期為一年以上裝置構成裝置固定資產,在安裝驗收後,投產前應及時入帳,生產技術部應下達裝置投產通知。生產部門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車間的裝置固定資產帳。財務監督提取折舊費、大修費,並在固定資產帳上增值。
2、裝置從投產之日起開始構成固定資產,並開始創造價值,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之內。
3、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編號、登記,分別建立裝置臺帳。折舊帳和裝置技術檔案。做到車間、財務、裝置一致。
4、裝置的折舊實行單臺計算,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委和財政部的統一要求進行。
5、裝置的停用、改造、大修、更新、封存、調動應由車間申請,報上一級業務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通知財務及有關人員。
6、各車間每季度應對本車間的裝置進行清點的情況報財務部、機動部。
7、對於停用的裝置必須入庫。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5
一、根據教育局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以“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
三、各科室資產期初交接清點到各室,各室確定專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終驗收,中途變動須經總務處同意。
四、各室保管資產凡有損壞,需查明原因,凡屬自然正常損耗,則報總務處核准後填報自然損耗登出單,經領導批准後登出,屬其他原因損壞的,視情節輕重賠償。
五、各室保管的資產,不得隨意出借,凡外單位來校出借物品,需經過總務處同意並報校長室批准後才能出借,由對方單位經辦人出具借條。在規定時效內由外借人負責追回並報總務處驗收登出借條,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凡需購置物品,由各部門向總務處提出購物申請,報校長批准後,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併入學校固定資產臺帳。
七、各專職管理員保管的有關資產需遵守有關專項保管制度,平時做好資產的養護保管工作,每學期接受總務處檢查核實,並列入專職管理員的年度考核。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6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範圍
1、各部門分管使用的固定資產。
2、學校財產部門負責管理全部固定資產。
3、校產的分級管理
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具體兼管員——→總務主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校分管領導、校財務。
二、固定資產管理責任
1、固定資產的使用人,對該資產的使用、保管、維護負直接責任。
2、各部門的負責人、財產保管員對本部門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報損、維護有直接責任。
3、總務主任、會計室、校產管理員負責學校全部資產的管理工作。
三、固定資產臺帳
1、總務處校產管理部門、各處室兼管員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會計室建立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計算機臺帳和書面臺帳並存。統一學校固定資產臺帳的格式,規範記帳,做到帳帳、帳實相符。逐步實行固定資產計算機臺帳聯網。
2、書面臺帳是計算機固定資產臺帳的複製,主要用於固定資產臺帳存檔,轉移交接。複製帳頁可做登帳的依據,定期輸入計算機。
3、臺帳責任人變動:編制固定資產移交清冊,實地盤存財產後由責任人簽字交接。
四、固定資產臺帳的建立及日常處理
1、臺帳的建立:現有固定資產分二類:a、由新校基建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b、遷入新校後由總務處購置及老校帶來的固定資產,分別編制固定資產清冊,由使用人、責任人、保管人簽字確認後輸入計算機,建立全部固定資產的總帳、明細帳。
2、增加:固定資產到位驗收交付使用,有關人員在發票、調撥單簽字後登記入帳。部門分管的固定資產必須有部門責任人簽字。
3、減少 :固定資產因調出、報廢等原因減少時,應由具體使用部門填制變更、報廢清單,責任人簽字後報有關部門審批,批准後輸入計算機。
4、財產外借,應由借用單位出具借據,經總務處、校領導同意後辦理出藉手續,同時變動該項財產的存放地點,但不減少該財產。
5、歸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明確個人保管使用的責任後,個人簽字,一式二份(部門、校產各一份)歸檔並輸入計算機。
五、固定資產卡片的格式及需粘帖卡片的資產類別等,由總務處按需確定,並做好存檔記錄。
六、固定資產每年盤存一次,具體由總務處安排。
七、校、部門處室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管理人名單見表。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7
學校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較高、使用週期較長、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實物形態的裝置、傢俱和部分行政物資等等,是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物質基礎。為了充分發揮學校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提高利用率,特制訂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凡購入、自制、調撥、新建的單價在五百元以上的一般裝置或單價在八百元以上的專用裝置和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種類的財產均屬固定資產的範圍。
二、凡需添置裝置、財產,需填寫購物申請單報有關人員審批,經批准後方可辦理。
三、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有專人負責。採購人員要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精打細算,按照學校簽發的購物申請表及時採購,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四、對於新添置的和報廢的固定資產要按有關規定辦理,並及時登記入帳。
五、定期檢查固定資產,做好保養維修工作;定期與會計和各處室核對固定資產帳,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護公有財產安全,促進管理工作和業務活動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總公司和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其它所屬企業可參照執行或另行制訂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其分類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四條固定資產分類按國家相關行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五條固定資產計價的原則和方法:
(一)購人的固定資產,以其購人價加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裝卸、安裝除錯、運輸途中保險費及其他附加費用計價,國外購人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固定資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五)接受捐贈、從境外調人或引進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定的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現行市場價格計算;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佔用稅計人固定資產的價值。公司可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有償轉讓、出租、變賣、抵押借款、對外投資,企業兼併、投資、變賣、租賃、清算時,應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
第四章固定資產析舊
第六條公司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範圍和折舊年限按國家規定範圍執行。
第七條公司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下稱直線法)。淨殘值率按3%計算。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八條直線法的折舊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二)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三)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值×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第五章固定資產購置、報廢與管理
第九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的年度預算應包括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和預算。購置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樣式附後),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和辦公室,並按下列程式核准:
1)預算內購置固定資產5,000元(不含)以下由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共同審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總經理或助理總經理審批,三萬元以上的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凡預算外購置固定資產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虧損企業扭虧期間不得購置固定資產,特殊情況必須購置的,一律按程式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
第十一條經批准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負責購置或經辦公室指定規格、型號後由申請部門自行購置。
第十二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應向總公司辦公室報送《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調樣式附後),經總公司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鑑定並簽署意見後按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程式轉呈有關領導批准報廢。
第十三條原則上維修費用小於淨值的固定資產不予報廢。
第十四條總公司辦公室統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應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設定固定資產卡片並詳細登記,年內會同財務本部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第十五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應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門負責。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
第六章財產清查
第十七條總公司辦公室和財務本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終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透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佈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後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根據“固定資產盤點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表”和“固定資產盤虧表”,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後,財務本部據以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第十九條財產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帳外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按新舊程度估計確定折舊額,並按重置完全價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後作為淨值。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或清理報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後的淨收入與其帳面淨值(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淨收益或淨損失,計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毀損、報廢損失較大的,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9
1、固定資產管理範圍
1.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1.2價值達不到2000元,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各種工具、器具和辦公用品)也視同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1.3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由財務部負責帳的管理,總經辦負責物的管理,總經辦指定專人負責,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設立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落實到各領用責任人。公用的固定資產需指定專人負責。
2、固定資產的申購及採購
2.1各部門需增置固定資產時,應首先填寫《固定資產領用申請單》,並提供三家供應商的報價情況,報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為分公司負責人)、總部總經辦、財務部、相關部門、總經理批准後購買。
2.2進口裝置採購辦公室可委託進出口部辦理,專業儀器、裝置,總經辦可委託專業技術人員辦理。
3、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
3.1固定資產採購到貨後,由總經辦採購人員負責驗收,(專業儀器、裝置需連同專業技術人員一起驗收),檢驗結果合格後,由總經辦辦理入庫手續,並填寫《入庫單》,不合格固定資產退回供應商。
3.2注:此庫為辦公用品庫。
4、固定資產的領用、登記及編碼
4.1由固定資產領用部門填寫《出庫單》,辦理出庫手續。
4.2辦公室、行政人員先對固定資產進行編碼(詳見編碼規則),並在實物上貼上編碼,固定資產編碼是唯一的,不得重複使用和更改。
4.3總經辦填寫《固定資產卡片》,一式二張,總經辦留一張,領用單位一張。
4.4各單位設專人負責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卡片建立臺賬,遇部門人員異動時,其負責的固定資產與相應的固定資產卡片、臺賬做相應調整。
5、固定資產的調撥
5.1各部門需增置固定資產時,應首先填寫《固定資產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為分公司負責人)、總部總經辦、財務部和總經理批准,由總經辦與調撥雙方共同辦理調撥手續。
5.2由三方核對實物、編碼、《固定資產卡片》和臺賬等,並在《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張)、臺賬上辦理變更手續,做到卡隨物移,片卡移交時,均應由三方負責人簽字。
6、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
6.1各部門一旦發生固定資產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報總經辦,由總經辦進行維修的協調與安排,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經總經辦稽核後方可報銷。
6.2在用固定資產需升級或增加功能時,使用部門要先填寫《固定資產領用申請單》,經批准後由總經辦負責辦理。
6.3保養、維修、升級的固定資產引起固定資產增值時,應及時調整功能和價值發生變化的固定資產賬卡。
7、固定資產的折舊
7.1固定資產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
7.2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次月開始計提,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7.3財務部每季度對辦公室保管的《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折舊計算並與賬務核對。
8、固定資產的報廢
8.1固定資產報廢標準有五點
·使用年限已到,雖經檢修可達使用要求,但經濟上不如更換新的裝置。 ·裝置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
·國家和主管理部門規定要淘汰的裝置。 ·技術性能不能滿足新生產要求的裝置。 ·場地搬遷無法拆遷的裝置。
8.2凡符合報廢標準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部門稽核後,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如技術專業人員、質量部門等)進行鑑定,確認符合報廢條件後,簽署報廢技術依據及意見,報財務部、總經理審批。
8.3審批後的報廢單影印一份轉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
8.4報廢的固定資產一律退回辦公室辦公用品庫(房屋建築等不能移動的固定資產除外),同時由辦公室收回原卡片,並登出該卡。
9、固定資產的賠償
9.1凡遺失、損壞固定資產,根據情況,經領導批准按固定資產淨值的10%-100%由當事人賠償。
9.2固定資產領用人員辭職或調動,應退回所領用的工具、儀器,對損壞、丟失的視其情況按原價的10%-100%賠償。
10、固定資產的盤點
10.1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每週核查一次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每月25日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查實並編制固定資產變動表。變動表交總經辦、財務部核對,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書面報告有關領導予以解決。
10.2固定資產的盤點每半年進行一次,由總經辦和財務部門統一發出盤點通知,各部門配合進行。
11、固定資產檔案的保管
11.1採購到貨的固定資產其相關檔案資料如使用說明書、保修單、安裝盤採購合同等由總經辦進行歸檔保管,使用部門需查閱、借閱按檔案管理總經辦辦理。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0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計提年限 淨殘值率
1、房屋及建築物 2010%
2、機器裝置 1010%
3、運輸工具 1010%
4、計算機裝置 510%
5、辦公傢俱及裝置510%
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裝置部對生產裝置及相關裝置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裝置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傢俱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裝置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後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
2、經批准後,由採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採購,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後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1
第一條 固定資產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單價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機器、機械、運輸工具、電子裝置、辦公傢俬、辦公裝置。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銀怡集團及屬下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的計價、申購、驗收、發放、管理、分類編碼、調撥、損壞、報廢、盤點等。
第三條 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入價(含資產的本身價值、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稅金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三、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四、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裝置市價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
六、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稅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由使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後,交採購部統一購置(流程詳見附件二)。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與發放
一、無論以何種形式增加的固定資產都必須按照驗收程式辦理交接驗收手續。固定資產的驗收由採購部、倉庫、申請部門聯合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工程類資產,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參與驗收。《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根據驗收情況開具,完成後連同《請/付款單》、《採購申請單》、發票一併交財務中心、使用部門留存(流程詳見附件四)。
二、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後,由倉庫填寫《直撥物料驗收單》或《出倉單》,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資產登記,建立標籤、資產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門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購置後歸使用部門進行管理。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資產,行政中心會同財務中心依其類別統一編號,並貼上標籤,更新固定資產明細帳。
二、財務中心建立資產卡片(附件五)並歸檔。
第七條 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
一、行政中心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碼,標籤貼於資產顯著位置。標籤內容包括裝置編碼、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時間、使用人、使用部門六項內容。標籤是用於資產管理、盤查核實的重要標誌,任何人不能將它撕下或破壞。
二、程式碼構成:一級程式碼+二級程式碼+三級程式碼+流水號(具體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盤查
一、每年6月、12月須進行對全集團的固定資產全面盤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體日期以行政中心發文通知為準。固定資產的盤查,要做到帳、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員作為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中心資產的自查和盤點,並編制本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報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據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會同財務中心對各中心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對各中心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四、盤查工作結束後,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查清來源,財務中心重新估價入帳;盤虧的固定資產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查原因,分清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處理;必要時,財務中心需到財稅局報備並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
一、中心內的資產調撥,資產需求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表》(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行調撥。
二、中心外的資產調撥,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還需報原資產所屬中心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後方可進行調撥。
具體流程詳見《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附件八)
三、所有資產調撥審批後,必須到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重新做好標籤及修改資產卡片資訊;未在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的,資產原使用者未經批准擅自將固定資產調出、外借、交換、出租、變賣、拆套、串換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10條 閒置的固定資產要妥善處理並保持其完好狀態。
第11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清理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門副總加具意見,由執行部/工程部檢測確認該資產是否具有維修價值。其中電子裝置的報廢流程及相關管理規定按照《電腦裝置管理辦法》(銀集行字[2012]112號)執行。
總價值在1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後可以報廢;總價值在1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後,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總裁審批後報廢。(詳見《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附件十)
確認報廢的固定資產,需要變賣的,由行政中心透過三家以上的廢品回收站報價,價高者得;此過程必須有財務、行政中心參與。固定資產的報廢或變賣,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記,更新固定資產臺帳。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原制度有不符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附件一:《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
附件二:《固定資產申購流程圖》
附件三:《固定資產驗收表》
附件四:《固定資產驗收、發放流程圖》
附件五:《資產卡片》
附件六:《固定資產編碼表》
附件七:《固定資產盤點表》
附件八:《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
附件九:《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
附件十:《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