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利用管理制度(精選5篇)
檔案利用管理制度
檔案利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檔案利用管理制度(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檔案利用管理制度1
一、集中統一管理本機關的全部檔案,做到專人、專室、專櫃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
二、加強庫房管理,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方面的工作,配置必須的保護裝置。
三、定期對室藏檔案保管狀況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護檔案的安全。
四、認真做好檔案的收集登記工作,做到目錄與室藏檔案相符。
五、定期對檔案進行鑑定,準確地判定檔案的存毀,銷燬失去價值的檔案,由鑑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機關負責人批准後,由二人在指定的地點監銷,禁止擅自銷燬檔案。
六、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後,方可離開崗位。
七、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毀壞和丟失的,按<檔案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檔案利用管理制度2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刻苦學習、不斷提高文化和業務水平、適應工作的需要。
二、負責檔案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三、做好檔案資料的整理、編目、鑑定、保管、統計、編研和系統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開發檔案資訊資源,積極提供利用,做好諮詢工作,嚴格執行保密和檔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強檔案室管理,做好溫溼度記錄,年終對室藏檔案資料進行全面地核對清理,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六、保持室內整潔,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檔案利用管理制度3
一、根據國家保密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稅收工作*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做好檔案的密級劃分和密級的變更工作。
二、嚴格檔案借閱審批手續,檔案查閱只限於閱文室,查閱者不得抄錄、複製和拍照,更不得擅自帶走和轉讓他人;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經分管領導批准,採取相應保密措施,使用後及時歸還。
三、檔案室房屬機要重地,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四、對於造成洩漏檔案機密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保密法》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檔案利用管理制度4
一、凡需利用檔案資料者,必須填好借閱單,說明利用的目 的等項。
二、利用檔案資料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在指定的地點查閱。 檔案原則不借出。但確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 準。借出的檔案不得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按期歸還。
三、重要的資料一律不借出,只限於查閱室查閱。
四、查閱檔案時,不得損汙、塗改檔案,不得在檔案材料上 圍點、打槓、增刪、批註、抽換、剪裁、撕毀。
五、如因工作需要複製和抄錄檔案資料,要經辦公室主任批 準,由檔案室核對無誤後,力口蓋公章,方可帶走。
六、 局黨委會、 局務會記錄、 人事工作材料及案件討論記錄, 除有關領導外,一律不準查閱,更不得摘抄或複製。
七、對歸還的案卷,必須全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認 真處理。
八、 借查檔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述制度, 違者按《檔案法》 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檔案利用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做好檔案利用的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中有關檔案利用的規定,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本館儲存的檔案分為開放範圍檔案、非開放範圍檔案兩大類,其借閱利用實行分類管理。
第三條開放範圍檔案的借閱利用
(一)本校師生員工持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利用檔案的目的和範圍即可查閱。
(二)我校畢業生持有本人身份證明,可以查閱與本人相關的檔案。委託他人前來查詢的,受委託人除須持有本人的身份證件外,還須持有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和委託書,方可查詢。
(三)校外單位或個人借閱利用,須持有合法介紹信,並須經本校檔案形成部門以及檔案館負責人批准同意。
(四)國外、境外的組織或個人借閱利用,須經學校外事、檔案形成部門以及檔案館負責人批准同意。
第四條非開放範圍檔案的借閱利用
(一)須經檔案形成部門及檔案館負責人批准同意。
(二)借閱重要會議記錄須經學校黨政辦公室和檔案館負責人批准同意,並指定專人借閱。
(三)借閱有密級的檔案、資料,須經學校保密辦公室和檔案館負責人批准同意,並指定專人借閱。借閱涉密檔案、資料,一律不得摘抄、拍攝、複製。確需複製,應履行審批手續,到校保密辦複製;絕密級檔案、資料任何情況下一律不得複製。
(四)借閱科研專案(課題)檔案,須經專案(課題)負責人或科研部批准同意,方可查閱。
(五)借閱涉及個人資訊的檔案,須取得當事人或其所屬校內單位批准同意,方可借閱。
第五條檔案借閱須遵守以下具體規定
(一)檔案利用者(含檔案館工作人員)借閱檔案,須到檔案館管理利用部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規範填寫本人的姓名、單位,以及利用檔案的目的和內容等。
(二)檔案借閱一律在本館專用調閱室進行。利用者應自覺遵守保密制度,嚴禁塗改、汙損、抽拆和增刪檔案內容。
(三)複製、摘抄檔案,須經檔案館經辦人同意。複製由檔案館統一辦理,摘抄由檔案館經辦人負責核對、蓋章。
(四)歸還時須由檔案館經辦人當面驗收、登出。必要時需填寫利用效果登記表。
第六條本館檔案原則上不予離館借閱。校內單位確因工作需要外借時,須持有本單位(專案)負責人簽字的借條,簽署《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檔案離館借閱利用告知承諾書》,嚴格履行檔案借出專項登記手續,並經檔案館負責人同意後辦理。檔案借出離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週。
第七條其他規定
(一)對紙質發脆或珍貴檔案,一律不予離館借閱,且不得影印、翻拍。
(二)電話查詢檔案,符合查閱規定的,由檔案館經辦人代查並回電查詢者,同時進行登記。
(三)畢業生寄存在檔案館的人事檔案轉遞,須憑畢業生入職單位調檔函方可辦理。
第八條對在檔案借閱利用中造成損壞、丟失、洩密等不良後果和影響的,按檔案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本守則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