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通用20篇)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的特點
1、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麼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麼,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範性和程式性。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式的規範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通用2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更好地為我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檔案局釋出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是為先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幹部服務的。
第三條人事檔案是企業人事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黨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記載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工資待遇等內容的檔案材料,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重要依據,是反映個人成長曆史的憑證和依據,應由公司人力資源處人事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嚴密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章體制、任務和人事檔案幹部
第五條人事檔案是企業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集中納入人力資源處統一管理,業務工作接受公司黨委領導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六條人事檔案室的任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事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企業人事檔案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接收、鑑別、整理、保管、轉遞、提供利用公司各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第七條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範圍與歸檔要求
第八條為了使人事檔案能夠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個人全貌,人事檔案室要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全公司員工的工作調配、幹部任免、職稱職務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的檔案材料,充實檔案內容。具體收集歸檔範圍見附件。
第九條公司各級黨委(總支)、各廠、各處室(科室)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並由各單位黨委(總支)的人事幹事、組織幹事負責收集各單位的歸檔材料,屬於歸檔範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後,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後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材料必須在離公司前全部移交檔案館。
第十條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鑑別,屬於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文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具有儲存價值。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籤的,應在蓋章籤後方能歸入人事檔案。
第十一條不屬於檔案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鑑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請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審查批准,由專人負責監銷。
第十二條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複寫紙書寫。?
第四章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條人事檔案室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並按在職人員檔案、離退休人員檔案、死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人事檔案室對不屬於上述範圍人員的人事檔案應進行代管,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取管理費。
第十四條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每半年檢查核對一次檔案,做到檔號與檔案名冊編號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第十五條根據安全保密,便於查詢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檔案庫房應是堅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設施和措施的專用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櫃。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溫溼度。
第十六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按標準制作,幹部檔案的整理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下發的《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幹部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不得在電話裡洩露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做好檔案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編制檢索工具,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的現代化管理,便於提供利用。
第十九條凡需從人事檔案中取證或辦理公證,必須由人事檔案室辦理。有關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並加蓋“濟南啤酒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處”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條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閱人事檔案應嚴格按檔案室制定的《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辦理。
第五章檔案的轉遞
第二十一條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或組織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不予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調檔通知》調出人員要求轉遞檔案,必須經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檔案轉出後,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催回,以防丟失。
第二十三條為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公司的人事變動,幹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公司人力資源處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幹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後,人力資源處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人力資源處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單位、部門應積極配合檔案室做好員工檔案的轉遞工作,學生分配單位有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檔案室,以使檔案能正確投遞。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2
一、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確因工作需要,須經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二、庫房內的檔案要進行系統排列存放,不準堆放與檔案無關的東西。
三、做好庫房內“六防”(防盜、防火、防塵、防陽光、防潮、防鼠蟲蛀)工作,平時要勤檢查、勤打掃、保持檔案室衛生整潔、安全。
四、案卷查閱完畢要及時歸還原處,出借案卷要經過批准,並辦理好借閱登記手續。
五、對檔案室所藏檔案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六、檔案室鑰匙做到專人負責保管不準隨意給他人使用,若發現遺失應予全部調換。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3
一、根據檔案工作業務的有關要求,集中統一管理檔案的原則,凡是本公司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由綜合檔案室集中管理,不得分散儲存。
二、檔案室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移交要進行登記和統計,做到資料準確、詳實。
三、檔案室做到防盜、防光、防高溫、防水、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火,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四、檔案的銷燬、保密、解密,由本局檔案鑑定小組提出意見。銷燬過期檔案,應登記造冊,經領導人批准簽字,報上級業務部門備案,同意後方可銷燬。
五、查閱檔案時,要履行借閱登記手續,當面清點,用後及時歸還。檔案若有破損或字跡模糊,應及時修補和複製。
六、檔案工作人員工作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雙方交接清楚,領導認可方能離開崗位。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4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洩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秘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閱秘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准,未經批准不得借出、複製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佈、損毀、丟失、塗改、偽造或銷燬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洩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並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儲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透過機要通訊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5
為加強公司檔案業務管理,進一步提高檔案管理水平,保證檔案的系統性與完整性,完善檔案借閱手續,使公司檔案管理達到規範化、合理化、標準化,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檔案管理的範圍
本公司所有需要歸檔的檔案資料,包括:對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務、企業管理、勞動人事、培訓教育、安全管理、後勤服務、外事工作等有儲存價值的原始材料,在生產經營管理上形成的經營決策、計劃工作、統計工作、物資管理、產品銷售、財務管理、生產排程、裝置工裝(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儲存價值的原始材料。
二、檔案的管理部門
公司綜合事務部為檔案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公司各類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專(兼)職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檔案進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門的檔案管理人員應按照明確的歸檔時間和歸檔範圍,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檔案,確因工作需要繼續使用的檔案資料,原件移交檔案室,使用部門留存影印件。接收檔案必須認真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使檔案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
三、檔案的分類
在切實遵循《中國檔案分類法》前提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將所涉及的檔案劃分為十大類: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財會檔案。
4、生產經營管理。
5、技術質量安全管理。
6、基建檔案。
7、外來檔案。
8、聲像檔案。
9、實物檔案。
10、其他檔案。
財會檔案是公司財務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憑證、賬簿、報表等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實物檔案是公司各類活動中形成的如模型、樣品、贈品、證書、獎盃獎旗等實物。以上十類檔案中,每一大類檔案內容又要根據需要及實際情況分成若干小類進行管理。
四、歸檔要求
1、歸檔的檔案材料要完整、系統、準確。
2、歸檔的檔案材料必須是原件。如是傳真件等不易儲存的檔案材料,應留影印件,並將影印件與原件一起存檔,並加以說明。
3、存檔的檔案、材料應按照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絡的原則,並按立卷要求特徵及檔案內容進行科學分類、立卷和編目編號。
4、檔案名稱的填寫要注意內容準確,文字簡練通順,結構完整,必須揭示卷內檔案的內容和成份,並區分保管期限。卷內檔案應按問題或檔案形成的時間系統地排列,按順序編號,填寫“卷內目錄”。目錄各項必須填寫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晰,裝訂整齊。
5、檔案盒(袋)內檔案的排列:檔案袋內檔案應區分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計劃、總結在後;正本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案件材料中結論性材料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後。其它檔案按檔案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時間先後排列。
6、檔案歸檔份數:一般歸檔1份,重要的和經常使用的檔案歸檔2份或3份。對無儲存價值和重複檔案,需要辦理銷燬手續。
7、歸檔時間:部門或責任人應於相關工作結束後立即(最遲一週內)將應立卷歸檔的檔案整理立卷,向公司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歸檔。
五、檔案的查閱和借閱
1、查閱檔案應填寫檔案查閱登記表,寫明查閱時間、查閱內容、查閱目的等。有關人員應在檔案室內查閱檔案資料,閱後及時歸還。
2、查閱檔案資料時一般不得對其進行復制。確有特殊情況必須複製的,應填寫檔案資料複製申請單,經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方可複製。
3、原則上本公司內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閱,但必須由所在部門出具借閱申請並由部門經理簽名認可。借出檔案時應注意檔案的密級要求以及借閱人的相關許可權。借閱檔案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1)借閱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檔案,嚴禁擅自開啟檔案櫃翻閱查詢。
(2)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定期歸還,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返還的,需辦理續借手續,否則按管理規定停止借閱。
(3)要愛護檔案,不得丟失,並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轉借他人。
(4)所借檔案不得隨意摺疊和拆散,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塗寫。
(5)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由檔案管理員和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6)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洩密,要立即追究當事人責任。
(7)調離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檔案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六、檔案的移交
檔案移交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經移交人簽字,接收方核對簽收。
七、檔案的保管
1、要做好檔案的防火、防蟲、防盜、防塵、防陽光直射“五防”工作。
2、檔案櫃所在辦公室嚴禁吸菸。
3、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對檔案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4、對於不易繼續儲存的檔案資料,應及時予以複製;對於已破損的檔案資料應及時予以修復。為做好檔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檔案資料均應按照其分類組卷,並按照其性質分為短期、長期、永久三類分別保管。
5、檔案管理人員要做好檔案資料的保密工作,檔案管理部門除外,其他各部門人員不得查閱與自己工作內容無關的檔案資料。
八、檔案的銷燬
公司對各類檔案每二年進行一次鑑定。對超過保管期並經鑑定無保留價值的檔案做出銷燬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銷燬。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和規範會計檔案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根據《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歸檔範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會計年度資料備份盤、會計核算系統軟體、操作人的密碼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明細賬、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必要的文說明。
(四)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儲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整理。
年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型別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一)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二)會計賬簿: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殼,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a、會計賬簿裝訂封面;
b、賬簿啟用表;
c、賬戶目錄;
d、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項頁;
e、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一)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業務人員保管一年,期滿後轉入檔案室並由專人保管。
(二)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三)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質會計資料的歸檔。年度終了,系統管理員將當年賬簿、報表等會計電算化資料備份並詳細標註,裝盒交檔案室歸檔。包括:會計年度資料備份盤;同期的作業系統、相關應用程式軟體及會計核算系統軟體;操作人的密碼、操作日誌等其他會計資料。會計檔案磁性資料保管期限與書面資料一致。會計軟體保管期截止該軟體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後五年。以磁性介質儲存的會計資料,根據保管期限,由系統管理員定期複製,且應標識清楚,雙份歸檔,異地存放。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儲存和定期儲存兩類。定期儲存的會計檔案其儲存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詳見附表一。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一)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二)凡需借會計檔案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三)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局領導批准,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加強本公司檔案工作,充分發揮檔案作用,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及利用檔案,為公司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檔案,是指公司從事經營、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公司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公司檔案分為受控檔案和非受控檔案。
3、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檔案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後及時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檔案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燬。
二、檔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專人負責檔案材料的管理。
2、檔案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門或經辦人員負責整理,交總經理審閱後歸檔。
3、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檔案材料,由主辦部門或人員收集,交行政部備案。會議檔案由行政部收集。
三、歸檔範圍
1、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典型發言、會議記錄等。
2、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覆、會議記錄、統計報表及簡報。
4、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檔案材料。
5、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檔案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
四、歸檔要求
1、檔案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的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2、歸檔的檔案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3、在歸檔的檔案材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歸檔。
4、不同年度的檔案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後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檔案放在會議開幕年。
5、檔案檔案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其它檔案材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應保持檔案之間的密切聯絡並進行系統的排列。
6、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
五、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等工作。
2、按照歸檔範圍、要求,將檔案材料按時歸檔。
3、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努力維護公司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六、檔案的利用
1、公司檔案只有公司內部人員可以借閱,借閱者都要填寫《借閱單》,報主管人員批准後,方可借閱,其中非受控文件的借閱要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受控文件的借閱要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2、檔案借閱的最長期限為兩週;對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催還,發現損壞、丟失或逾期未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總經理處理。
3、必須嚴格保密,不準洩露檔案材料內容,如發現遺失必須及時彙報,追求責任。
4、不準拆卷及任意抽、換卷內檔案或剪貼塗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複製案卷內容,如確有需要,必須經領導批准才能摘抄或複製。
5、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不準在檔案材料中寫字、劃線或作記號等。
6、不準轉借,必須專人專用。
7、用畢按時歸還,如需延長借閱時間,必須通知檔案管理人員另行辦理續借手續。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8
一、文書檔案歸檔制度
1.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價值的檔案、材料均屬歸檔範圍,交行政部統一管理。
2.各部門形成的檔案、材料由兼職檔案員(各部門內勤)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歸檔的檔案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可靠(檔案的正文與附件、印件與底稿、請示與批覆)無缺頁、破損現象。
4.下發檔案不僅要在硬碟、軟盤中儲存留檔,還應留有書面材料存檔。
5.凡歸檔的檔案必須留原件存檔,書寫整齊,用毛筆、藍黑色鋼筆、碳素筆抄寫,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檔案員有權退回原部門重新書寫。
6.重要檔案如部門需用可進行復印,但原件必須歸檔。
7.機關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參加會議帶回的檔案、一律交辦公室統一登記、立卷、歸檔管理。
二、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專業知識,貫徹執行《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工作盡職盡責,自覺遵守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公司各種檔案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閱、鑑定、銷燬、移交等工作。檔案質量和工作質量符合“規範”要求。
3.負責公司有關部門檔案工作監督指導、業務培訓工作。
4.負責檔案庫房各項制度的落實。
5.積極提供檔案的利用,充分發揮檔案利用效果,認真總結經驗,為領導決策和機關各項工作提供優質服務。
三、兼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各部門配備一名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立卷工作。
2.兼職檔案人員要熱愛檔案工作,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把好案卷質量關,按時完成兼管檔案的任務。
3.兼職檔案員應於次年2月底前,將整理好的檔案向檔案室移交。
4.嚴格執行各項檔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專職檔案員的監督指導。努力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四、部門立卷制度
1.凡本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具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屬本部門立卷歸檔範圍。
2.各部門兼職檔案員,負責對本部門的檔案資料進行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兼職檔案員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各項檔案管理制度,按綜合檔案室提出的各項要求立卷,保證立卷質量。
五、檔案保管制度
1.各門類檔案由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配備檔案員負責檔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各類檔案應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詢方便。
3.檔案員對室藏檔案材料要經常進行檢查,對已到借閱期限尚未歸還的檔案材料,要及時跟蹤追還,防止丟失。
4.庫房要保持清潔衛生,溫度要經常保持在14—24℃,相對溼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檔案的現象發生。
5.檔案庫房內做到“八防”即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定期檢查。
6.庫房內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停電時,一律用手電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與檔案庫房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隨時關好庫房門窗,確保安全。
六、檔案保密規則
1.檔案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紀律,堅持原則,認真執行各項制度。
2.凡到綜合檔案室查閱檔案者,都要認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嚴格履行檔案查閱手續,檔案原則上不準帶出檔案室,確需帶出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在指定時間內歸還檔案室。
3.查閱檔案時,不得翻閱與查閱內容無關的檔案材料、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將檔案、材料帶進公共場所和其他場所,不準帶回家中,要及時交給檔案管理部門。
5.對於違反保密規定,洩露國家公司機密或造成一定後果者要依據《保密法》的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其責任。
七、檔案借閱制度
1.借閱檔案要嚴格遵守檔案管理制度,凡借閱者,應自覺履行借閱手續。
2.凡借閱檔案,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借閱手續,並在借閱期限內按時歸還。
3.借閱人員對檔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借他人。
4.借閱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影印、抄寫檔案資料。
5.檔案管理人員對歸還的借閱材料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檔案材料完好無損時,方可辦理歸檔手續。對摘抄、複製的檔案材料,經認真核對,正確無誤時,方能簽字蓋章。
6.一旦發現檔案材料在借閱過程中被拆、塗抹或缺失等毀損現象,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其他
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9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裝置、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專案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資訊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專案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專案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檔案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檔案資訊管理,充分發揮檔案資訊的作用,有效儲存和應用檔案資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檔案資訊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技術的、商務的、綜合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批件、標書、紀要、圖紙、照片圖片、測繪資料、影片、簽證、信函、通知、報表等,包括紙質資料、電子版資料和多媒體資料等。
第三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工程類檔案資訊的收集、
第四條排程員、測繪員、施工管理員、監理工程師、招標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公司執行管理部門是檔案資訊資料的來源,負責相關資料的繪製、記錄、編輯、修改、
第五條各種檔案資訊資料應按要求分類編碼儲存,要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適當的通風。具體要求參照公司綜合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應在歸檔的同時向生產執行相關部門及時
第七條舊管
第八條檔案資料的借閱執行綜合檔案相關條款。
第九條檔案資訊需要同時向綜合管理部歸檔的,應按要求歸檔。
第十條儲存三年以上的工程類檔案資料應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統一儲存,需要留存備用的可留影印件。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執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辦法。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1
一、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人員必須是2名中共黨員,持有《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和《查閱幹部檔案介紹信》,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和其它聯絡工作介紹信查閱幹部人事檔案。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麼材料,並對提供查閱的檔案進行登記。
3、任何人不得查閱或借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幹部人事檔案。
4、查閱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洩密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
5、查閱人員要愛護幹部人事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圈畫、批註、塗改、摺疊,不得抽換、拆散檔案材料。
6、未經檔案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複製幹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允許把檔案內容抄在筆記本上。摘錄的材料要細緻核對,經檔案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公章後,方可使用。
7、幹部人事檔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幹部死亡、辦理退休允許借一次)須按查(借)閱幹部人事檔案的審批手續辦理(必須是正科級單位政工人員),並填寫借出登記。借出的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不得轉借,不得複製,限期歸還。(最多不超過15天)
二、幹部人事檔案計算機管理制度
1、愛護機器裝置,熟悉機器效能,按程式規範操作。
2、充分發揮《幹部人事檔案管理資訊系統》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檔案資訊資料庫,利用該系統完成檔案查借閱、轉遞、目錄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統一”管理。
3、以幹部人事檔案和幹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檔案為依據採集資訊並及時維護,確保資訊內容的準確、完整和新鮮。
4、新進幹部檔案和零散材料的資訊錄入在三個月內完成;幹部檔案索引每半年列印一次;日常管理資訊每年彙總一次,並做好有關資料的立卷工作。
5、對新維護的檔案管理資訊要及時備份,並登記備份的時間和主要內容。
6、不得隨意使用外來磁碟,確需要使用時要進行病毒檢查,防止機器故障造成資訊的損壞或丟失。
7、未經批准不得提供、複製幹部資訊,無關人員不得檢視幹部資訊,貯有保密資訊的載體嚴禁外傳。軟體應由專人保管。
8、利用幹檔資訊對幹部隊伍進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三、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制度
1、按照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定》,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幹部任免、調動、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入黨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幹部材料,充實檔案內容。
2、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組織上形成的,或者是組織上審定認可的材料,未經組織同意,個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參加工作的國家幹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隊轉業幹部,都應填寫“幹部履歷表”和“幹部自傳”,稽核後,補充進幹部人事檔案。
4、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在材料形成後的一個月內,將材料主動送交主管幹部人事檔案的部門歸檔。
5、掌握形成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資訊,及時、主動地向有關部門索要應歸檔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洩露材料內容。
7、認真辦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登記和交接手續。
四、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鑑別歸檔制度
1、對收集的幹部檔案材料必須根據中組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認真鑑別,不屬歸檔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2、歸檔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文字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
3、不屬歸檔範圍的材料,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主管負責人審查批准。
4、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鉛印、膠印、油印或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書寫。凡圓珠筆、鉛筆、紅墨水、純藍墨水書寫的材料,必須經過複製方可歸檔。
5、歸入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均應按照《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
五、幹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1、轉遞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縣及相當於縣經上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可以直接轉遞幹部人事檔案。
3、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並按規定經過認真的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幹部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幹部本人自帶。
5、轉遞檔案必須填寫“幹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辦理登記手續。
6、接受單位收到檔案後,應認真核對,並在“幹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轉出單位要查詢,以防丟失。
7、幹部人事檔案應隨著幹部的'工作調動或職務的變動及時轉遞,避免人檔分離。
8、凡是轉出的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均應嚴密包封,並加蓋機密章。
六、幹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1、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檔案要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對,一般每半年核對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凡提供利用的幹部人事檔案,在收回時,要嚴格檢查,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入庫。
3、整理好的幹部人事檔案入庫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差錯,及時糾正。
4、轉出和接受幹部人事檔案時,應將材料與目錄檢查核對一遍,防止張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應檢查是否屬於歸檔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是否符合歸檔要求,是否手續完備。
6、輸入計算機的幹部人事資訊須與幹部人事檔案核對無誤後方可使用。
七、幹部人事檔案保管保密制度
1、嚴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設立專用檔案庫房(室),配置鐵質檔案櫃,妥善保管幹部人事檔案。
3、幹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必須備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安全措施應經常檢查,保持庫房的清潔和適宜的溫、溼度。
4、幹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和檔案櫃,應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好交接手續。
5、非管理及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檔案庫房(室)。
6、嚴禁用電話、電報索取或提供有關幹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幹部政治歷史問題或其它重要問題的材料。
7、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洩露有關幹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8、嚴禁任何人攜帶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和娛樂場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一律按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八、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制度
1、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審計、統戰等部門,應建立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歸檔的工作制度。
2、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應在材料形成的一個月內,主動送交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3、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滯留應歸檔的材料。
4、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與各有關部門建立聯絡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暢通。
5、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未能按時遞交檔案材料的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絡。
6、發現遞交歸檔的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補送或補辦手續。
九、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保管應管幹部的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
3、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的轉遞;
4、登記幹部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
5、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的情況;
6、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乾部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宏觀業務指導;
8、推廣、應用幹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9、定期向檔案管(室)移交死亡幹部的檔案;
10、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2
一、 目的:
為使學校人事檔案管理與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規則。
二、 內容:
1、歸檔制度
(1)對資料進行鑑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要求。
(2)按照資料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
(3)將資料放入檔案,並輸入資料庫。
2、核查制度
檢查核對一般定期進行。但突發事件之後或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也要進行檢查核對
3、保衛制度
(1)、指定專人負責檔案保管。
(2)、備齊必要的存檔裝置。
(3)、檔案櫃保持清潔,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4、 統計制度
(1)人事檔案的數量。
(2)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
(3)檔案整理和保管情況。
(4)檔案及裝置利用情況。
5、 轉遞制度
檔案轉遞一般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
(1)取出應轉走的檔案;
(2)填寫人事檔案轉遞記錄;
(3)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
6、借檔制度
(1)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並加蓋公章。
(2)其次,人事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3)證明材料由人事處審閱,加蓋公章,然後登記、發出。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護和利用檔案,使之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充分發揮人事檔案的作用,更好地為怡通集團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集團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集團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集團戰略、方針、政策服務的,是選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怡通集團總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集團企業管理部人事檔案管理的職責:
a、負責制訂、修改和完善集團人事檔案管理的相關工作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等規範;
b、負責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實施執行的具體指導和監督檢查;
c、負責怡通集團戰略決策委員會成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d、負責怡通集團各子公司、部門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e、負責對各子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督導。
第五條:集團企業管理部人事檔案管理的義務是指導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程式、規範檔案管理行為。
第六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人事檔案管理的職責就是負責執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規範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管理企業管理部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內容
第七條:人事檔案一式兩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影印件由集團人事部統一管理),是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的有關材料構成,主要有如下幾類:
a、履歷材料(包括個人的簡歷資料、學歷、資格證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獎勵及處分材料;
d、培訓記錄及外訓協議等材料;
e、勞動合同、保密協議、錄用、任免、聘用、離職材料;
f、其他可供企業用人參考的資料。
第四章、檔案編號管理
第八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必須按照OA管理系統中的員工編號(即:工號)進行編號,每100個檔案做一個標記,方便查詢。
由其他單位轉入的員工檔案,按照轉入單位的編號更換編號(轉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第五章、人事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第九條:日常收集員工履歷表、試用期考評表、各種獎勵、職務任免、崗位/待遇調整表、續簽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在每次招聘結束後的七日之內(試崗期結束),必須將新進員工的人事檔案收集、整理並進行歸檔。
日常新進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於辦理入職手續兩日之內,將將新進員工的人事檔案收集、整理並進行歸檔。
第十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的人事專員在以下幾個時段特別需要做好人事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1、新員工報到時
新員工報到後,收齊新入職員工的所有手續、證件、資料後,統一裝入新建的檔案袋內,並在檔案袋封面右上方書寫上檔案袋編號(口取紙)、員工姓名、性別。結束試崗期後的三個工作日之內,將以下檔案、證件和資料進行再次歸檔:《許昌怡通集團應聘人員求職表》(必須要有面試評價表及審批人意見簽署);身份證(雙面都印在同一頁上,A4紙)、學歷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資質證件的影印件;
2、員工辦理正式入職手續時
員工結束七天試用期後的三個工作日之內,將以下檔案、證件和資料進行再次歸檔:
(1)《許昌怡通集團應聘人員求職表》(必須要有面試評價表及審批人意見簽署);
(2)身份證(雙面都印在同一頁上,A4紙)、學歷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資質證件的影印件
3、員工辦理轉正手續時
員工轉正手續完成後,各級人力資源部門人事專員必須將以下資料收集齊後,歸入該員工的檔案袋:該員工的《應聘求職表》、《試用期考評表》;《勞動合同》、《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對上一年的人事檔案進行整理、組卷。人事檔案的收集範圍: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檔案內容涉及的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在整理過程中,不得私自塗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檔案的借閱與移交
第十三條:凡借用人事檔案,必須填寫《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的負責人核實理由,經企業管理部領導籤批後,方可借出,借出的檔案必須在7天內歸還,如確因工作需要,可辦續借手續。借閱檔案的人員,對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洩密和汙損,不準抽換、折卷和轉換,不得影印。
第十四條: 人事檔案的移交分為人事檔案移交和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移交兩種。
第七章、其他規定
第十五條:凡是公司的員工(正式員工、試用員工和臨時員工)都必須建立檔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據工作需要由人力資源部自行確定。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養,按受過正規的檔案管理培訓,在工作中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條:不得擅自處理或銷燬檔案材料,應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進行檔案保管和檔案銷燬。
第十八條:集團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子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督導,檢查中凡發現不按照以上規定予以辦理執行的,視情節輕重,處罰人事檔案管理員50—200元,其所屬各子公司領導負連帶責任,處罰100—200元。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是定崗管理,凡與原人事檔案管理人員的變動(包括換崗、離職、增減其他工作量)的,必須報經集團企業管理部,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直接處罰當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關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50—200元。
第二十條:獎懲投訴
員工對本人或他人的獎懲在以事實為依據的前提下可以越級投訴,也可以直接投訴到集團人事部。
受到投訴的獎懲在抽查時可暫停,待調查清楚後再予以處置。
1、投訴調查結果屬實的,撤消原獎懲決定,可以對員工投訴他人獎懲的進行表揚獎勵。
2、投訴調查結果不屬實的,維持原獎懲決定,並對投訴員工進行教育,要規範其行為和思想,注重事實;若純屬造謠生事的,可以對投訴員工予以行政記過處罰。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企業管理部。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從下發之起實施。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於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影印件、學歷學位證影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範。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並及時登記於《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並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儲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影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儲存原則上三年後方可銷燬(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准後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後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影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閱登記,並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影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洩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燬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燬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銷燬。
4.3經批准銷燬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登記》和將要銷燬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儲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5
第一條人事檔案的內容。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於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1、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曆史及思想發展變化程序的履歷,自傳材料;
2、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鑑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甄別與複查的人事材料;
4、記錄關於員工在所工作或學習單位內加入黨派組織的材料;
5、記載員工違反組織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第二條人事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人事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第三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規定。
1、員工進入公司後,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絡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專案。
2、專案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第四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員工人事檔案為公司管理的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資料,併為人事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公司人事決策人員可以透過對有效資料的分析,瞭解公司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為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公司要認真做好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鑑別、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發揮員工檔案材料的作用,為公司人力資源的規範化管理奠定紮實的基礎。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6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人事檔案工作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是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人事檔案是員工個人經歷和社會實踐的記錄,是歷史、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用人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 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務是:收集、保管、鑑別、整理員工人事檔案材料,辦理檔案的查詢、借用和轉遞,建立科學的檔案檢索工具。調查研究檔案工作情況,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員工人事檔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規定,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員工人事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監督、指導和檢查執行情況。
第四條嚴格執行員工人事檔案使用借閱規定,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同時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二章 人事檔案歸檔範圍和要求
第五條歸檔範圍
(一)在人力資源工作中形成的履歷表、簡歷表、自傳和屬於自傳性質的材料。
(二)鑑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民主評議幹部的綜合材料,組織審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審計工作中涉及個人的有關處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專)、黨校、學生(學員)登記表、考生登記表、學習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鑑定表、授予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學習鑑定、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等材料。
(五)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申報表、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審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調查報告,審查報告,上級批覆,本人對結論的意見,檢查交代或情況說明材料;作為結論依據的調查證明、證據材料:甄別、複查結論(意見、決定)、調查報告、批覆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國籍、入黨入團時間、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報告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上級批覆等材料。
(八)黨、團組織建設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
1、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已批准轉正的)、入黨申請書、預備黨員轉正申請書、自傳、綜合性政審材料及有關的證明、考察材料;團員登記表、民主評議黨員中認定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組織審批意見及主要事實的依據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退黨材料。
2、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
3、加入民主黨派的有關材料。
(九)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材料:
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團員等審批表,立功、嘉獎、通報表揚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紀律檢查、監察、法律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處分決定,免予處分的意見,上級批覆,核實(調查)報告,本人檢查、交待、對處分決定的意見;撤消處分的有關材料;法院判決書;複查甄別報告,決定(結論)、上級批覆等。
(十一)任免、調動、軍隊幹部轉業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任免審批表;考察材料;軍隊轉業幹部審批表;授予(晉升)軍(警)銜審批表;轉業鑑定;定職、定級材料;離退休審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試錄用形成的有關材料:錄用審批表,聘用審批表和合同書,政審結論和有關證明材料,辭退材料,辭職審批材料等。
(十三)辦理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轉正定級審批表、各種工資變動審批表,提職晉級和獎勵工資審批表;享受專家特殊津貼的呈報表;解決各種待遇問題的審批表,批覆材料等。
(十四)辦理出國(出境)審批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因公出國(出境)審批表、備案表;因私出國(出境)審批表等材料。
(十五)參加區縣級以上(包括區縣級)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和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議的代表登記表等。
(十六)健康檢查和處理工傷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有嚴重慢性病、身體殘疾的體檢表,工傷致殘診斷書,確定致殘等級的有關材料,新錄用人員體檢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據作用的材料。
第六條收集方法
(一)為了使員工檔案能夠適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員工任免、調動、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員工德、能、勤、績、廉的材料,充實檔案的內容。
(二)建立主動送交員工檔案材料歸檔的工作制度,及時地將新形成的員工檔案材料送交人力資源部歸檔。
(三)有計劃地佈置填寫員工履歷表、鑑定、自傳等,並及時將這些材料補充進員工檔案。
(四)人力資源部要嚴格執行中組部有關人事檔案收集歸檔的各項規定,主動和有關部門協調好檔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式,以使員工檔案材料及時完成歸檔。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7
(一)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1.嚴格按照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明確收集範圍,認真做好乾部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與補充工作;
2.檔案工作人員要積極主動地與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取得聯絡,及時掌握形成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資訊,主動地索要應歸檔的人事檔案材料;
3.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應在形成正式材料後的一個月內,將材料送交校檔案館人事檔案室歸檔;
4.檔案工作人員對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要認真進行核對,對缺少的材料要逐一進行登記,及時催要,對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要及時通知形成檔案材料部門補送材料或補辦手續,形成材料的部門要按規定認真辦理;
5.對不屬於歸檔的材料要及時退回材料形成部門。
(二)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鑑別、歸檔制度
1.嚴格把好乾部人事檔案材料“入口關”,對收集的檔案材料要認真鑑別,嚴格稽核;
2.歸檔材料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材料;
3.歸檔材料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文字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有承辦單位的簽章或個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蓋章簽字後方能歸入檔案;
4.殘缺不全、頭尾不清、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不能歸入檔案,不屬於歸檔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5.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應統一使用16開紙(19×26.5釐米),材料左邊應留出2—2.5釐米的裝訂邊,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複寫紙書寫,不得用計算機列印簽名;
6.凡屬於應歸入幹部檔案的材料,應按照中組部《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零星檔案材料每兩年裝訂入卷一次。
(三)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幹部人事檔案必須是中共黨員,並填寫《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由查閱單位負責人簽字,檔案館領導審批後,方可查(借)閱;
2.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3.查(借)閱檔案時,檔案工作人員應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或是確定提供材料的範圍,凡與查閱內容無關的材料,不得翻閱,並對提供查閱的檔案進行登記;
4.查閱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洩露或擅自向外散佈檔案內容;
5.查閱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錄或複製檔案內容;
6.查閱人員必須愛護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塗改、圈劃、批註、抽取、增添、撤換、損壞檔案;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假公濟私者,按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處理;
7.檔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須借用時,要說明理由,經檔案館領導批准,嚴格履行借閱手續,方可借出,借閱檔案一般不超過15天,並不準擅自複製、抄錄及轉借他人;不準攜帶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參觀、遊覽、探親訪友。
(四)幹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1.轉遞幹部人事檔案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幹部因工作調動或職務變動檔案轉出,檔案工作人員在接到調檔函後,經人事處簽章及檔案館領導審批後,一個星期內將檔案轉給新的主管單位;
3.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並按規定進行認真的檢查、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轉遞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幹部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專案詳細登記,嚴密包封;
5.幹部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嚴禁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6.轉出的檔案逾期一個月未收到回執的,應發函或打電話詢問,以防丟失;
7.收到轉遞來的檔案,經檢查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退回發檔單位。
(五)幹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統計制度
1.建立檔案工作臺帳登記制度,做到勤檢查、勤核對,每年全面檢查核對統計一次檔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提供利用後的幹部人事檔案,入庫前要認真檢查,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入庫;
3.幹部檔案轉出或轉入時,要認真對照目錄檢查核對,防止張冠李戴放錯卷或缺少材料;
4.整理好的幹部人事檔案入庫前,還要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差錯及時糾正。
(六)幹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1.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法規,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照章辦事,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非檔案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3.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查(借)閱檔案審批手續,不得擅自擴大檔案的利用範圍,不得將檔案私自帶出檔案室或私自借給他人:
4.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高溫、防塵、防蟲鼠、防光、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工作;
5.嚴禁吸菸,保持庫房的清潔和庫內適宜的溫溼度(溫度14℃—24℃、相對溼度為45% —65%);
6.堅持庫房檢查制度,每週檢查一次,防止不安全因素髮生,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確保檔案安全;
7.堅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檔案要入庫,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8.嚴禁個人私自儲存任何人的檔案材料;
9.檔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
10.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洩密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視情節輕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給予處罰。
(七)人事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認真負責保管好教職工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建立人事檔案臺帳,及時收集、鑑別、整理幹部檔案材料,及時報送省管幹部檔案材料;
3.嚴格執行檔案管理規章制度,認真辦理人事檔案的查(借)閱和轉遞;
4.及時登記教職工職務、工資變動情況;
5.為學校及有關部門提供教職工情況;
6.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做好人事檔案的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全校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和修訂規章制度,搞好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8
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人事檔案,更好地為我校人事工作服務,根據黨的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檔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強組織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3.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設立專用檔案庫房(室),配備鐵質檔案櫃,妥善保管人事檔案。
4.人事檔案庫房(室)必須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安全措施應當經常檢查,保持庫房的清潔和溫、溼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時採取措施。
5.人事檔案庫房(室)和檔案櫃,應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變動時,必須辦理好交接手續。
6.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檔案庫房(室)。
7.嚴禁用電話、電報索取或提供有關人員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個人政治歷史問題或其他重要問題的材料,嚴禁任何人攜帶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合和娛樂場合,不得在電話或公共場所中談論或汲及到有關人事檔案材料的內容。
8.對利用人事檔案的人員,進行保密宣傳,以防邊閱檔案邊議論檔案內容。
9.人事檔案材料的轉遞,嚴格密封,透過機要傳遞或專人送達,儘量避免本人自帶。
10.人事檔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一律按密紙處理或銷燬。
11.人事檔案一般不外借,但領導或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時,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天。
12.屬歸檔的材料,及時轉入本人檔案,須轉遞的檔案,做好移交簽字登記手續。
13.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管理人員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
14.發現洩密事件,認真處理。
二、歸檔制度
1.按照《幹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定》,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工作調配、幹部任免、組織發展、職稱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學歷變更、工資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廉的檔案材料,充實檔案內容。相關部門應配合人事處及時做好人事檔案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材料歸檔範圍具體見附件。
2.校屬各單位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並確定1-2名專兼職人員負責收集本單位的歸檔材料,屬於歸檔範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後,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後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
3.每年引進畢業生及調入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在報到之日起兩個月內轉至我校,沒有特殊情況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學校將緩發其工資與津貼,並暫停兌現其他相關待遇。
4.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鑑別,屬於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格式規範、文字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具有儲存備查價值。需經有關部門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方能歸檔。
5.不屬於檔案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鑑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需經人事處負責人批准,由專人負責監銷。
6.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複寫紙書寫。
7.每年引進人員要填寫幹部履歷表或補充表,充實幹部人事內容。
8.對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記和交接手續。
三、鑑別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鑑別,未經鑑別,不得隨意歸檔或擅自銷燬。
2.鑑別工作分別在接收材料歸檔時和整理過程中進行。
3.鑑別要以有關檔案規定為依據,嚴肅認真,確保真實、完整、精煉、實用。
4.歸檔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字跡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對不該歸檔的材料,要區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主管負責人審查批准。
5.人事檔案材料應按照《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檔案,要先對缺少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進行補充,並備齊卷皮(盒)、目錄紙、襯紙、切紙打孔機(縫紉機)等必備的物品和裝置。
2.整理要做到: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鑑別和分類準確,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
3.整檔人員必須熟悉黨的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和檔案工作的專業知識,掌握整理人事檔案的有關規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認真負責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須認真執行《檔案法》、《保密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嚴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
5.人事檔案按新《條例》和《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規範地整理,零材料及時裝訂入卷。
6.不得擅自塗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按規定剔出的檔案材料,必須認真登記,需銷燬的材料,經主管領導批准按規定銷燬。
7.整檔過程中,要切實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內嚴格吸菸,嚴防丟失和匯漏檔案內容。
五、借閱制度
1.查(借)閱人事檔案的人員原則上是黨委組織部、人事處幹部或二級單位書記、主任,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
2.查(借)閱人應在借閱前認真填寫《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閱登記表》。
3.影印借出人事檔案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並加蓋“河南城建學院人事處”公章,方能有效。校外單位和本校工作需要查用檔案,須在人事處領導同意後,方可查(借)閱。
4.查(借)閱檔案,嚴禁塗改、圈劃、撤換檔案材料。查閱時不得洩露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屬於假公濟私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處理。
5.查閱檔案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拍攝複製檔案內容。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必須請示人事檔案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才能複製(拍攝)。
6.檔案不外借,如必須借出使用時,要說明理由,經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嚴格履行登記手續,限期歸還,不得擅自轉借他人。
六、轉遞制度
1.遞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一般情況下,不準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信不予辦理。
3.遞檔案時,必在轉出手續完備的前提下,須經人事處有關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並由主管人事工作校領導同意後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檔案轉出後,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或電話催回,以防丟失。
4.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我校的人事變動,幹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人事處及組織部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幹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後,人事處有關負責人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5.職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接收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自動離職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在外調手續完備的情況下,方可轉出。
6.校各部門應積極配合人事檔案室做好教工檔案的轉遞工作。
7.不屬於在職人員的代管人事檔案,在檔案轉出時,按照學校有關檔案規定收取管理費用和其他費用。
8.是轉出的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要嚴密包封,並加蓋機密章,有關人員認真填寫《幹部人事檔案轉出登記表》。
七、核查制度
1.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檔案要定期的進行檢查核對,一般每半年核對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提供利用的人事檔案,再回收時,要嚴格檢查,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入庫。
3.理好的人事檔案入庫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錯誤,及時糾正。
4.出和接收人事檔案時,應將材料與目錄檢查核對一遍,防止張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應檢查是否屬於歸檔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是否符合歸檔要求,是否手續完備。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19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範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1 、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儲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2 、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4 、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籤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准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1、 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影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並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鑑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並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並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後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印件備查材料等。
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並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2 、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並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後,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後;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後,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後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3、 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並在檔案帳冊上登出該員工的人事檔案並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並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5 、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鑑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5.2 人事檔案統計資訊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稽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洩露檔案材料內容。
檔案的規章管理制度20
一、根據本單位編制的《檔案分類大綱、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表》和檔案管理工作制度中的歸檔範圍,積極收集齊全,及時歸檔。
二、定期做好對具有永久和長期儲存價值的檔案向縣檔案館移交進館工作,進館的檔案要分類科學,組卷合理,編目準確,檔號齊全,排列系統,裝訂合乎質量要求。
三、接收檔案時,立檔單位編制的全宗介紹、案卷目錄(一式兩份)、全引目錄、文號索引、專題目錄及其他與檔案有關的資料,應隨同檔案一起接收。
四、及時收集本單位在重要活動、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檔案;接收各科室有代表性具有永久、長期儲存價值的檔案。
五、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有儲存價值的材料,應由科室兼職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收集,加工整理歸檔後移交給檔案室,如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整改,不得拖延。專職檔案管理人員要做好接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指導各科室檔案達到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
六、根據國家檔案收集工作規定,透過例行的接收制度和專門的徵集辦法,將分散在各科室和個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其他地方的檔案,收集到檔案室集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