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2篇)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2篇),歡迎大家分享。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1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範幹部工作程式,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幹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幹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必須經兩委複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幹部離開後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保持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几淨。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場,並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保持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並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於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

  論,需召開黨員、幹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按照有關程式要求進行,並做好記錄。

  五、村幹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幹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幹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幹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並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必須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幹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並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幹部有事外出必須請假,兩天以內必須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必須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必須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提前徵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後,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後,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並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幹部紀律

  1、村級幹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情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後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範化管理運轉,並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幹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稽核,主任後簽報,嚴格按程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範“一事一議”審批程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幹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責任追究制度

  對村幹部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並造成重大後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責任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縣、鄉《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決定》,切實加強對樂儉村兩委日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對村幹部實行考勤制度。

  一、村支兩委幹部包括辦事人員實行雙休日和節假日的輪流值班制度,按國家公務員的作息時間執行(根據工作需要另行通知的例外),值班幹部負責搞好當天的衛生和接待。

  二、村支兩委幹部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請假、出差除外),發現一次,扣現金50元。

  三、實行考勤制度,建立健全請假制度。村幹部外出1天要向村請假,外出兩天要向掛村領導請假,外出3天以上要向書記鄉長請假,在獲得批准後方可離崗,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

  四、縣、鄉、村召開各種會議(村支兩委會、黨員大會、職務會),每一次不參加扣現金20元,並上報鄉政府。

  五、會議、值班出勤制度。村委會召開各種會議,凡無故不參加者,村支兩委值班無故缺席、不在崗位,一次扣現金50元。

  六、村幹部實行計生包組責任制。每出現一例計劃外生育,扣村包組幹部100元,婦(孕)檢或節育措施不到位,每例扣村包片幹部現金50元,在各級計生檢查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村民組,扣村包片幹部100元。(具體以計生包保責任書為準則)

  七、年終總評,年底組織村兩委和黨員、村民代表對村幹部進行年度評議,並結合平時工作表現情況,定出年度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類,並根據鄉黨委的有關規定規定按等次發放獎金,對被評為優秀的幹部,給予500元現金獎勵。

  八、村幹部要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的幹部,按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評定。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3

  一、村幹部學習制度

  1、村幹部必須定期參加縣上組織的培訓和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2、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村幹部必須透過不同途徑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3、平時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並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二、村幹部會議制度

  1、村幹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遲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3、會後要召開好有關會議,不折不扣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幹部每季度至到所駐村小組召開一次群眾會,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幹部必須堅持每個星期召開好一次碰頭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佈置下一階段工作。同時,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做好詳細會議記錄。

  5、村幹部必須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如不按時上報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幹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值班時間表,村幹部必須嚴格按照值班時間值好班,並且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對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資,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四、村幹部"述職述廉"民主考核評價制度

  1、村幹部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會議一般一年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鄉黨委負責組織領導和監督實施並派員參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體實施,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組織黨員、村民代表、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

  2、考核評價村幹部時,先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進行述職述廉,介紹任期目辬、當年目辬實現情況、工作作風及廉潔自律情況等,黨員、群眾代表等參評人員根據村幹部述職述廉情況就其本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評議和質詢。

  3、經民主測評及民主評議後,對不勝任現職的村幹部,由鄉黨委組織部門透過一定程式予以調整、罷免,調整形式主要有降職、改任、引咎辭職、責令辭職、辭退5種。

  五、村幹部請假制度

  1、所有村幹部在工作期間有私事必須事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席認處扣發一天的工資。

  2、村支書、村主任外出必須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同時向包村領導彙報

  六、村務公開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財務收支、計劃生育、徵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和獎售款物的發放、集體專案承包經營。除此之外,凡是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都應予公開。

  2、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佈上牆、整理歸檔或"一清、二審、三報、四公佈、五上牆、六存檔"的程式進行。

  3、村務公開的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10日,對村裡重大事項,主要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公佈。

  4、村務公開採用公開欄,張榜公佈或定期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進行公開。各村民小組也可採用不同方式公開。

  5、每次村務公開後,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群眾的反映和意見,對群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覆,對大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事項,應堅決予以糾正,糾正後再予公開。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4

  一、分工負責制度:

  村幹部的分工由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工作需要和每個幹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並報鎮黨委、政府備案。

  二、考勤制度:

  村幹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少於15天,考勤由包村幹部負責,鎮黨委每月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彙總,半年評比一次。對沒有完成出勤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村辦公經費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脫崗。

  (2)密切聯絡群眾,關心群眾疾苦,善於做群眾工作,不脫離群眾。

  (3)處事公道正派,作風嚴謹,不做有損黨員幹部形象的事。

  (4)正確行使黨員、村民賦予的權利,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5)與時俱進,勤於學習,勇於創新。

  (6)服從大局,積極完成任務。

  四、財務制度

  嚴格執行“村財鎮管”制度,從上級部門爭取的資金必須交鎮財政所,納入“村財鎮管”,對違規責任人嚴肅查處。

  五、坐班制度

  村“兩委會”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動室坐班辦公,週一到週五每天9:00—15:00為正常坐班時間。各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原則上不少於5天,每天不少於6個小時,坐班人員要填寫好《村級工作日誌》,做好上傳下達,辦理群眾來辦事項,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六、為民服務代理制度

  認真履行為民服務職責,堅持便民高效、公開公正、依法合規、無償服務的原則,為群眾提供黨務類、政務類、經濟發展類、社會生活類以及其他服務類代理服務,對直接能辦結的應及時辦理,對不能直接辦理的,說明理由,講明條件,承諾辦理,一般在2-3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辦人。

  七、請銷假制度

  村幹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銷假手續,村“兩委會”一般幹部向支部書記請假,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須向鎮黨委、政府請假,3天以內向片長請假,3天以上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幹部在履行職責辦理村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好安全防範措施,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不能發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嚴禁在辦理村務時喝酒、賭博、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發生。

  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鎮財政所和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

  十、責任追究制度

  村幹部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誤,損害了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其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或相關責任;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追究的範圍主要包括: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為政不廉;違反議事決策程式。

  擅自決策,造成不良後果;村務管理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造成對集體資產、資金流失的;亂集資、亂攤派,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或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對村民提出的正當要求,能夠解決而不解決或久拖不解決的;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的;違反黨員發展、黨費收繳規定的;鬧不團結,作風霸道,方法簡單粗暴,影響村內工作正常開展的.;違反印章使用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有及時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引發上訪或造成事態擴大的。

  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按有關規定給予教育、誡勉、調整、罷免、撤職等處理;對違反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增強村幹部的職責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幹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動性,切實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規範村幹部隊伍管理,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縣關於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村幹部,是指各村的村支兩委班子成員。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村幹部由鄉黨委、政府負責監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辦法

  第四條:各村級組織要保證正常運轉,所有村幹部要做到隨喊隨到。嚴格村幹部的請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書記(村主任)請假3天以上、其他村幹部請假5天以上的,要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彙報,由黨政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村幹部要服從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駐村幹部的指導;及時準確傳達黨委政府的會議精神,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務。

  任期內,村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黨委、政府給予免職或責令辭職,不辭職的給予停職,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理。從處理之日起,報縣財政停發其村幹部待遇,並按規定不得享受離任村幹部的各項優待政策。

  1、違法犯罪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3、私分、貪汙、挪用錢物;或拒不執行村級財務管理規定,造成村內群眾反響強烈的;

  4、決策失誤或嚴重失職造成所在村經濟發展環境極差、社會治安混亂、安全事故多發、群體上訪頻繁的;

  5、拉幫結派、製造矛盾,致使班子內部不團結造成工作癱瘓的;

  6、不履行工作職責,或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黃涉賭涉毒;或因生活作風問題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8、對抗上級的政策和決議,拒不理解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場所打架鬥毆,謾罵領導,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惡劣的。

  9、村支部書記(村主任)不假外出連續15天以上,其他村幹部不假外出連續20天以上的。

  10、連續兩年在村級禮貌績效考核中排行全鄉末名的;或適用上級制訂的一票否決政策應予以免職的;

  第六條:所有村幹部要持續通訊暢通,鄉里召開各類會議,任何村幹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要做好筆記。遲到一次從年終補貼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

  第七條:鼓勵村幹部在農業產業化、新農村建設、專案建設、招商優環等方面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村幹部,給予必須的獎勵。

  第八條:建立村主要領導述職制度,每年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應向鄉黨委、政府作一次述職報告。

  第九條:嚴格執行村務、黨務公開制度,規範村級財務管理,會計、出納分設,各村到鄉領款至少有兩名以上村幹部到場。村級財務每年集中會審四次以上,村級紀委委員要參與村級財務會審,審查簽字把關。財務會審結果要透過必須的形式向群眾公開,並及時向村賬鄉代管辦報賬。對不能及時上報村級賬務的村,鄉里一律停撥該村所有下拔資金。

  第十條:村幹部任職期間除享受上級的補貼外,年終各村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掛鉤。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共xx鄉委員會、xx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6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級幹部的監督和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和組織紀律性,規範幹部工作程式,轉變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形象,營造一個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幹事創業氛圍,體現基層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村幹部要與鎮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二條:村幹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一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扣除工資50元。

  第三條:村幹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後果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向包村領導、鎮黨委副書記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副書記、副主任、文書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審批,並向包村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註意見,鎮黨委副書記審批,黨政辦備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式的,查處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五條:村幹部務必持續資訊暢通,遇有緊急狀況,接到通知務必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出現1次扣除工資20元。

  第六條:所有村幹部務必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遲到1次扣除工資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七條:建立村社幹部學習例會制度。每週星期二定為村社幹部集中學習日,學習傳達有關檔案精神,安排部署本週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專案建設和其它重大事項,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透過現場督查、查閱會議記錄等形式督促檢查,無特殊狀況不組織學習和召開村社幹部會議的,目標職責書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條:建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節假日順延)召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彙報、銜接、安排相關工作,分析、研究階段性矛盾糾紛,通報有關狀況,促進工作落實。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九條: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自治機制。村級重大事項,務必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一事一議的有關程式進行決策,若不按照程式進行決策,引發矛盾糾紛或引發群體上訪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職責。

  第十條:建立並完善群眾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堅持開展民情訪談活動,及時瞭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村黨組織負責人、村委會負責人每月至少參加一個社的群眾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十一條:全面貫徹落實維護穩定職責機制,全力維護和諧穩定大局。因職責不落實,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得當,造成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按照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職責追究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村幹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程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第十三條: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公開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範“一事一議”審批程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第十四條:全面實施鎮村幹部潛力素質提升工程,切實提高村社幹部綜合素質。進一步轉變作風,加大重點專案推進力度。對因作風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員相互制肘,群眾威信不高,維護穩定措施不落實的村幹部,根據有關規定,採取誡勉談話、待崗、停職、免職等措施,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五條: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村幹部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和原則辦理。村社財務嚴格按照村帳鎮管的規定執行,並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嚴禁村幹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具體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7

  為加強我村幹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辦事,根據鄉黨委、政府《關於在全鄉村級組織中開展效能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本村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日內實行村兩委值班制度(每天有一名村主幹帶班),值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主要負責上級來人和到村辦事的群眾,及時辦理群眾需求,並做好值班記錄。

  二、村幹部因事、因病一律實行請銷假制度,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予請假。

  三、村幹部出勤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並作為評先選優重要依據。

  四、村主幹有事外出或不能正常參加各種會議及其它活動,要向鄉黨委書記、鄉長請假,並告知包村鄉領導;其他村兩委成員有事需要請假,必須事先向鄉包村村領導請假。 五、村幹部缺勤不請假,每次扣發相應的日工資,兩次不請假上報鄉黨政辦。

  六、村幹部因病請長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人民醫院診斷證明。

  七、村幹部外出學習培訓、參觀和參加各種會議等,必須憑有關檔案,經包村領導同意,並由鄉黨委書記審批同意後方可參加。

  八、本制度與以前相關規定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從研究、制定之日起執行。

  九、本制度由村黨支部、村委會負責解釋。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條 駐村掛職幹部工作職責:

  (一)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每季度開展一次黨務公開、黨性評議活動,弘揚先進典型、鞭笞醜惡腐敗;開展自我整改,定期監督、檢查、評比,做到為民辦事、解民之急;開展科技培訓活動,組建科技小組,利用節假日和農閒時節組織群眾開展科學生產技術培訓,活躍群眾積極性,帶動群眾科技種植廣泛開展。

  (二)做好社會穩定及消防安全工作,每月開展一次防火安全檢查,並及時上報有關檢查材料。排查社會不穩定因素,發現苗頭及時制止,妥善處理群眾中的一切矛盾糾紛,發現重大問題要掌握資訊,及時向黨委、政府彙報,,一般矛盾糾紛及時化解調處,不將矛盾糾紛上交。

  (三)開展群眾教育工作。每月參加以組為單位的黨課學習4次以上,每年組織召開全村性群眾大會4次以上。

  (四)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對本村的計劃生育工作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計生重點監控物件底子清、情況明、措施硬。

  (五)做好村幹部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有效。

  (六)抓好黨的建設,組織實施好“雙培雙帶”,認真做好黨員管理、發展、教育工作。切實組織開展富有實效的.黨性實踐活動。

  (七)認真做好睏難群眾的生產生活調查,保障生產生活秩序的.穩定。

  (八)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 工作調研。要深入到村組,有計劃地與每一名黨員和每一戶群眾進行走訪座談,詳細瞭解黨員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準確把握黨員群眾的意願和要求,更好地指導所駐村社的工作。每月訪談黨員不少於5名,群眾不少於15戶。每半年撰寫上報一份反映所駐村的調研報告。

  第三條 按時參加鄉黨委組織的每週一、三、五的政治理論學習,彙報交流一週來的駐村工作情況,研究解決有關問題,謀劃安排下一步工作。

  第四條 開展培訓交流,每季度舉辦一期駐村掛職幹部培訓班,由分管領導授課。同時,駐村掛職幹部總結交流駐村開展工作的情況和經驗做法。

  第五條 做好便民服務登記。駐村掛職幹部在駐村期間,要為村民辦事提供方便,做好指導、協調及證件代辦等工作。

  第六條 實行效能登記,對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落實情況由鄉黨政辦負責登記記載,並列入半年、年終的考核。

  第七條 落實考核獎懲,每半年,由鄉考核組對駐村掛職幹部工作進行一次督查考核,年終進行全面考核,對錶現突出的駐村掛職幹部,由黨委、政府予以表彰獎勵。

  第八條 嚴格責任追究,因工作失察失職,造成駐村工作的被動和失誤,給村社和群眾造成較大損失、影響惡劣的,駐村掛職幹部應承擔相應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九條 駐村掛職幹部在駐村期間,要自覺接受村黨支部、村委會的領導,嚴格遵守鄉、村幹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駐村掛職幹部新聞報道、工作日誌、聯心幫富手冊、心得體會的調閱,按鄉幹部管理制度執行;請假一律由包村領導輔籤後,鄉分管副書記批准;在村上工作期間,參加所在村的考勤,每週在村上住宿時間不少於2天。

  第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由鄉選派機關工作人員駐村掛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9

  為了規範村級幹部工作機制,樹立村幹部良好形象,使村幹部真正成為農村奔小康的帶頭人。現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村幹部考勤制度如下:

  一、實行上班簽到考勤。所有村幹部一律根據規定時間到各自村辦公場所簽到,不得代簽。確因公出差或有公事的,要說明情況,並做好記錄,否則視為曠工。

  二、凡曠工者,每天按日平均工資額予以扣除(按曠工實際天數累計扣除,扣完為止)。年曠工累計10天以上者,扣除全年50%獎金,年曠工超過20天者,取消全年獎金。對經常曠工的村幹部,鎮黨委予以誡勉,情節嚴重者,予以免除或透過法律程式罷免其職務。

  三、村書記、主任請假須徵得鎮黨委同意後方可,如未同意擅自外出,除經濟上按曠工予以處理(按第二條處理)外,另視情節予以黨紀政紀處理。其他村幹部請假須徵得駐村幹部、村主要領導同意,否則,也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每月由鎮紀委、組織辦對考勤進行抽查,並將抽查結果予以通報。

  五、雙休日或法定節日各村須安排人員做好值班,保證資訊上通下達,並及時處置有關事項,重大問題立即向鎮主要領導彙報。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縣、鄉《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決定》,切實加強對樂儉村兩委日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對村幹部實行考勤制度。

  一、村支兩委幹部包括辦事人員實行雙休日和節假日的輪流值班制度,按國家公務員的作息時間執行(根據工作需要另行通知的例外),值班幹部負責搞好當天的衛生和接待。

  二、村支兩委幹部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請假、出差除外),發現一次,扣現金50元。

  三、實行考勤制度,建立健全請假制度。村幹部外出1天要向村請假,外出兩天要向掛村領導請假,外出3天以上要向書記鄉長請假,在獲得批准後方可離崗,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

  四、縣、鄉、村召開各種會議(村支兩委會、黨員大會、職務會),每一次不參加扣現金20元,並上報鄉政府。

  五、會議、值班出勤制度。村委會召開各種會議,凡無故不參加者,村支兩委值班無故缺席、不在崗位,一次扣現金50元。

  六、村幹部實行計生包組責任制。每出現一例計劃外生育,扣村包組幹部100元,婦(孕)檢或節育措施不到位,每例扣村包片幹部現金50元,在各級計生檢查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村民組,扣村包片幹部100元。(具體以計生包保責任書為準則)

  七、年終總評,年底組織村兩委和黨員、村民代表對村幹部進行年度評議,並結合平時工作表現情況,定出年度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類,並根據鄉黨委的有關規定規定按等次發放獎金,對被評為優秀的幹部,給予500元現金獎勵。

  八、村幹部要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的幹部,按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評定。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11

  1、為保證工作的正常執行,全域性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上班時間為8:30中午下班時間為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下午下班時間為17:30。

  2、實行“簽到制”。工作人員早上到崗後應在8:30前簽到。下班前應在到崗後,離崗前立即簽到。月底以簽到器的登記為準考核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3、各種考勤時間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為1小時;超過1小時不到2小時為2小時,2小時以上不到3小時為半天。以此類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關於遲到

  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當月工資的1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者扣發當月工資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扣發當月工資15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發當月工資60元,直到將當月工資扣完為止。遲到或早退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否則按曠工處理。

  5、關於曠工

  當月累計曠工1個小時扣發當月工資1%,當月累計曠工2個小時扣發當月工資2%,當月累計曠工半天扣發當月工資5%,當月累計曠工1天扣發當月工資10%,當月累計曠工2天扣發當工資30%,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扣發當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6天扣除年終獎的30%,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以上的扣發年終獎70%,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3天扣發全部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5天按規定扣發相應的工資,並按自動辭職處理。

  6、關於事假

  事假3天以內須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長請假,當月事假超過4天以上須本人提前向局長請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5天,扣發年終全部獎金的50%,累計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金。

  7、關於病假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主管局長請假,過後補交請假條,連續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院的診斷書。全年病假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50%,全年病假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年終獎,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相應工資。

  8、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累計超過50天扣除年終獎的50%,累計超過70天扣除全部年終獎。

  9、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工作時間,嚴禁無故外出,不得以辦公事下基層為由辦私事,一經發現報主管局長後按曠工處理,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應根據工作實際,由本人在年初將代薪休假計劃報科(室)負責人稽核後,報主管局長審批,由局內統一安排。

  11、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學習或培訓,特殊情況須經局長批准。

  村級幹部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保障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規範考勤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幹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評獎、晉升和推選先進工作者的重要依據,必須嚴肅對待,做到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考勤物件:溫泉縣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草原監理所全體幹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幹部、職工採用考勤登記制度。

  一、考勤由專人負責、每日記錄。各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登記考勤,每月公佈一次機關幹部職工出勤情況,並報財務室執行。

  二、局領導率先垂範,帶頭執行本局制定的機關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不請假,有事外出事先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之間要相互通氣。一般幹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上班時間中途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辦事也要事先向辦公室說明事由,以便辦公室隨時掌握,方便聯絡。

  三、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上下班時間(下稱規定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崗位等。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下鄉、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鐘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得酗酒、睡覺、大聲喧譁,不得玩遊戲、上網,不得打牌、打麻將,影響工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

  第六條請銷假制度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負責人審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中層以上幹部請假,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任何情況下請假均需書寫請假條(請病假的還需出示醫生診斷證明),並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局長簽字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准假。請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縣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第七條出差

  幹部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單,說明外出事由,報銷出差費以派差單和考勤登記為依據。駕駛員出差實行實報實銷,其它幹部下鄉無出差費。

  第八條曠工

  目無組織紀律,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崗位的作曠工處理。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遲到或早退3次視為曠工半天。

  二、事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等未經批准擅自休息的。

  三、持假證明休病假,經查證屬實的。

  第九條處分

  對無故曠工影響工作者,按照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曠工半天者,給予警告處分,並扣發1天工資;每曠工1天扣發2天的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扣除年終幹部考核第13月獎勵工資,並實行待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經局黨組會議研究,上報縣勞動人事局予以給予處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執行,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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