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9篇)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廚房,是指可在內準備食物並進行烹飪的房間,一個現代化的廚房通常有的裝置包括爐具(瓦斯爐、電爐、微波爐或烤箱)、流理臺(洗碗槽或是洗碗機)及儲存食物的裝置(例如:冰箱、冰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健康的基本要求:
1、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報告,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二、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先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2
目的:
為保證我單位的食品生產安全,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全園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精神與要求特制訂本管理辦法,對我園食品從業人員實施統一的健康管理。
適用範圍:
適合我園與食品有接觸的相關人員的健康管理。
管理規定:
一、健康管理的範圍和要求
1、 健康體檢的範圍:食品生產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範圍包括:食堂工作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員。
2、 食品從業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堂員工的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年檢等工作。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崗位,將追究食品安全管理員的責任。
2、入職體檢:凡食堂每年新招的上述範圍內的食品從業人員,均須經過入職體檢。檢查範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上述人員如果檢查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入我園食堂從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不予安排入職。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員工健康證上牆,並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資訊、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時間、到期日期等資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日早晨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如果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 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應聯絡當地疾控中心的授權指定單位,統一組織健康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生產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生產的員工 在任職過程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園所將有權將其調離崗位。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將健康證年檢情況及時通知園所園長室,如查出不合格人員應上報。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如果屬於暫時性的,管理者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複檢合格後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癒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應安排其他適合的崗位,決不可繼續留在原崗位。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將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情況和相應人員安排情況詳細記錄在《員工健康證資訊臺帳》中。
7、監督檢查:園所園長室聯合園所醫務室定期開展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知識培訓。園所園長室及園所醫務室對食堂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重點檢查是否從事直接接觸食品崗位的人員都納入了健康證的管理,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是否進行了妥善的安排。如果發現不合格的情況,應立即指出並責令做出正確處理。
三、員工其他衛生管理規定
1、個人衛生要求:食品生產從業人員的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頭髮、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食品生產從業人員在進行操作接觸食品前或便後以及接觸汙染物以後必須將手洗淨,方可從事操作或接觸食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內吸菸。
2、工作服換洗要求:冬天員工工作服應保持兩天一換,夏天員工工作服應做到每天一換。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3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由衛生防疫部門辦理的“健康證”方可上崗。
二、食堂全體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定期注射各類傳染病疫苗。
三、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洗工作服。
四、工作時要穿戴工作服和工作帽,分菜員和廳面服務員要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和圍裙擦手、擦臉。
五、食堂工作人員需做到“四不”:即不留長指甲、戴首飾、塗指甲油;不留長髮、蓄鬍須;不在操作時吸菸;不隨地吐痰,亂扔廢物。
六、洗手要注意:工作開始前、上洗手間後、接觸生肉、蛋、蔬菜及不乾淨餐具和容器後都要用流動水將手徹底洗淨,嚴禁穿工作服進入廁所和宿舍。
七、工作時不得用手接觸熟食和食器,須利用夾子、勺、筷子等取食。
八、戴工作帽時應將全部頭髮都罩在帽中,防止頭髮和頭皮屑落入食品中。
九、在崗期間發現有疾病以及發熱、上呼吸道感染、腹瀉、手外傷等情況,必須暫停工作,待檢查醫治康復後方可恢復工作。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4
一、從業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四、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在職從業人員應進行衛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五、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
六、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應進行消毒。
七、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處理食物前。
3.上廁所後。
4.處理生食物後。
5.處理弄汙的裝置或飲食用具後。
6.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
7.處理動物或廢物後。
8.觸控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9.從事任何可能會汙染雙手的活動後。
八、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宜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九、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人食品處理區。
十、食品處理區內不得有抽菸、飲食及其它可能汙染食品的行為。
十一、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5
第一條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第二條 食堂從業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第三條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由本人辦理健康證,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第四條 健康證到期再進行體檢的人員,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並進行復查,複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複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
第五條 食堂從業人員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由個人保管,其影印件交由學校食堂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第六條 健康證到期而未續辦的人員,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後方能上崗工作。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6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二、食堂員工必須先到縣疾病控制中心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經衛生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現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燙傷、手外傷、咽喉痛等)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查明病因,治療康復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堂經理每天要對每位食堂從業人員做好上崗前檢查,並作好記錄。如發現有第四條所述有關人員時要立即處理。
六、食堂從業人員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須向食堂報告,患者與其他知情健康從業人員均不得隱瞞。由校醫對其作檢查治療並確認是否能工作,食堂與從業人員必須服從校醫的決定。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7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食品衛生安全和就餐師生生命健康與安全。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心理素質、健康的身體和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以及高度的責任感。
二、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經由國家衛生防疫機構體檢頒發的當年的有效《健康證》。
三、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實行一年一聘制。每學期開學初,學校與具備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衛生健康要求的人員簽定聘用合同。
四、學校聘用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各類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時,應立即脫立工作崗位,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分配等工作。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換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六、食堂從業人員不能穿高跟鞋或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上班期間女員工不準塗指甲油、濃妝豔抹和披頭散髮,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工作服,戴廚師帽。
七、學校分管領導或食堂承包人要密切觀察和詳細詢問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並作好記錄。如發現違反第四、五、六條的有關人員要及時處理。
八、學校聘用食堂從業人員在崗期間,要妥善保管本人《健康證》原件,同時將影印件交食堂分管領導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8
1、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生,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的健康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日常監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一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後。
6、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7、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8、每天早上上崗由學校行政領導或食堂負責同志對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凡是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崗。
廚房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9
1、食堂所有人員每年必須在縣衛生專業機構進行健康體檢,堅持先培訓後持證上崗制。從業人員工作時,應隨身攜帶健康證明。
2、食堂從業人員有傳染病或家族有傳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從業人員發生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時,須立即脫離工作崗位,等治癒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4、建立學習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從業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相關衛生和業務知識,增強衛生意識和安全法律意識。
5、學校每學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二次(16小時)以上,做到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培訓內容落實,並認真作好學習記錄。
6、積極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有計劃地提高業務能力,熟練掌握各種烹調技藝。
7、堅持每訓必測制,凡培訓後都應及時組織考核,凡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學校應收集好培訓資料,作好培訓記錄,將考試試卷收集好,整理存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