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採購合同集錦六篇
【熱門】採購合同集錦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採購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採購合同 篇1
政府採購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條對政府採購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別規定,即政府採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立法目的
確定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世界各國立法強調合同自由,合同採用什麼形式,由當事人決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採購活動具有很強的公共性質,政府採購合同不完全等同於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採用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對政府採購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別限定,要求採用書面形式。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於政府採購合同形式的規定,含義非常明確,即政府採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所謂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於政府採購合同形式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訂立政府採購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採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的政府採購合同,這是無效的。
2. 訂立政府採購合同時,具體採用何種書面形式,本法並未明確,有待國務院及財政部作出具體規定。
實踐中可能會根據不同情況採用不同的書面形式,一般應採用合同書的形式訂立,也不排除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訂立。如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
政府採購合同的必備條款
本法第四十五條對政府採購合同必備條款的問題作出了特別規定,即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採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立法目的
明確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政府採購合同的必備條款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合同由當事人自願簽訂,合同的內容也應當由當事人約定。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但是,採購人在開展政府採購活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法定的採購方式和採購程式,不能隨心所欲。因此,政府採購合同的主要內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樣由採購人與供應商隨意確定,其主要內容必須有所限制。基於上述原因,本法對政府採購合同的主要內容作出了特殊規定,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採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於政府採購合同必備條款問題的規定,含義比較明確,即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對政府採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作出具體規定。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於政府採購合同必備條款問題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採購人與供應商簽訂的政府採購合同,其內容應當包括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必須具備的條款,否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根據本法的規定,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採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並會同制定政府採購合同的示範文字。
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條對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體規定,即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採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專案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立法目的
明確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具體期限,以及中標、成交通知書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規定,採購人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政府採購專案,必須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採購未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專案,可以自行採購,也可以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或者經過資格認定的其他採購代理機構在委託範圍內代理採購。在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以後,採購代理機構就會根據採購人的委託,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辦理有關政府採購事宜,包括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但是,採購代理機構並沒有與中標、成交供應商自行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權利,政府採購合同要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以後,由採購人負責簽訂或者授權採購代理機構代其簽訂。即使是自行採購,採購人也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完成中標、成交供應商的確定工作,並向其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因此,無論是代理採購還是自行採購,政府採購合同都要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簽訂。這樣,客觀上就需要確定政府採購合同的期限,本法對此應當作出特別規定。同時,基於中標、成交通知書在政府採購合同簽訂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對中標、成交通知書的法律效力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於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期限等問題的規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 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與供應商都需要有一段準備時間,特別是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採購人更需要一定的時間對採購代理機構送交的有關採購檔案進行研究、熟悉。當然,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時間也不能沒有限制。根據本法的規定,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簽訂政府採購合
同,只是採購人和供應商對採購結果的書面確認,有關事項在採購檔案中都已具體確定,因此,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必須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2. 中標、成交通知書對採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專案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在政府採購專案的採購活動中,無論採用何種採購方式,執行什麼樣的採購程式,最後都必須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並要書面通知供應商,因此,中標、成交通知書應當具有十分嚴肅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規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一旦依法確定,中標、成交通知書對採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不得改變中標、成交結果,中標、成交供應商也不應當放棄中標、成交專案,否則,就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於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期限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採購人授權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其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本法關於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規定,同樣適用於受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即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中標、成交供應商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2. 採購人在委託代理協議中明確授權採購代理機構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標、成交供應商一旦依法確定,採購人就不能改變中標、成交結果,只能按照中標、成交結果,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採購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政府採購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條對政府採購合同的分包履行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即經採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採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採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
採購合同 篇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產品明細:
合同細則:
一、全款提貨
二、付款方式:甲方支付貨款總額20%即人民幣250000(貳拾伍萬元)整作為定金,定金
到達乙方帳面(或憑匯款傳真件),乙方第二日起開始安排生產,產品生產加工完畢,甲方付清餘款1000000(壹佰萬元整)後,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
收款賬戶:北京安達順泰貿易有限公司
開戶行: 工商行崇文支行永定門分理處
收款賬號:0200001509000152520.
三、質量要求: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樣品以及IS9002認證體系進行驗收。如收到的產品品種
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時,一面要妥善保管好產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內書面異議。如甲方 未在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以傳真件為準),則視為所交貨品合格。
四、交貨期:乙方收全部貨款後10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遞。
五、售後服務: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免費維修及更換。終身維護,成本價提供零配件。24
小時熱線服務,隨時為您解決在使用過程中所遇到的任何疑難問題。
六、此價格不含稅、不包括電池、不包括安裝及除錯。如需乙方派人上門指導安裝,則費用
另議。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與本合同有關和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
決,可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深圳分會仲裁解決,該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採購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各品種規格的事宜,經甲乙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購苗木品種
乙方供應的計價苗木品種主要有:,其餘不計價品種作示範樣本,僅供甲方購苗參考。
二、苗木品種、規格、技術要求、數量、價格
1、 各品種、規格及價格均經甲乙雙方協定(見外購苗木清單),苗木基本樹形以乙方或甲方拍照片為準。
2、 乙方以為購買苗木清單及甲方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作甲方驗收苗木的標準,並以外購苗木驗收結算作為最終結算依據。
三、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
四、供貨質量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購苗木清單”中的“品種、規格、數量、備註說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進行供貨,並按甲方就園林苗木的有關技術要求驗收。對於樹形優美,其單價高於同規則苗木的特選苗木,需備註說明並附照片作為合同附件。若提供的苗木不符合以下苗木質量、操作技術及組織管理要求,甲方將作無條件退貨處理,由此增加的運費費用乙方承擔,且乙方須賠償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1、 苗木質量要求:
(1)、植株生長旺盛,無現疫病蟲害及機械損傷;無明顯疤痕的遺留;
(2)、植物分枝點合理,符合”黃金分割”通則(即第一分枝點的離地高度約為等於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種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飽滿緊湊,無缺失,偏冠,歪斜等現象;
(4)、苗木無折斷、枯枝現象,沒有5CM以上的.鋸枝。
2、土球質量要求:
(1)、要求帶土的品種,其土球規格原則上符合“球徑約等於胸徑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徑以250cm為上限),具體品種的土球規格詳見外購苗木清單內註明;
(2)、上球必須去掉浮土層,少傷主根,保證足夠的土球厚度,厚度為土球直徑的1/2,土球包紮緊實牢固,包裝方法及材料必須科學、實用;
(3)、溝邊苗木或有其它阻礙物,土球帶不完整或主根需斬斷的苗木應避免挖取;
(4)、挖掘形式必須與包裝形式規格相一致,包紮必須紮緊,包紮必須紮緊,土球不能鬆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須據斷,嚴禁根裂。
3、吊裝要求:
(1)、樹木挖掘修剪後,必須當天裝車;
(2)、吊裝時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樹幹受損傷,嚴禁土球與樹幹之間鬆動。
4、技術要素:
(1)、修剪合理,樹體收攏及機械吊裝時必須採用實用材料(如竹片等)對綁紮部位作充分保護,樹體二級分枝以下必須纏綁草繩;
(2)、苗木起挖後,在停放及運輸過程中必須進行保鮮、保溼、防風、防曬、抗蒸騰、抗寒等抗逆技術處理。
5、時間限制:所以品種的苗木栽起挖後的小時內必須送達約定目的地。
五、雙方義務
1、乙方義務;
(1) 如期、如質、如量按合同第二條第二款附表中的數量選苗、起挖、包紮、吊裝及運輸至甲方地點。
(2) 乙方負責辦好檢疫證及有關手續,並負責排程車輛。乙方負責驗收前的所有費用(報價已含)
(3) 乙方負責苗木驗收前的所有操作組織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驗收後的技術協助(卸車及種植)。
(4) 乙方必須在天內完成全部操作,即從合同簽訂生效日至所有苗木供應完畢為期天。
(5) 乙方委派為本合同的執行代表。
(6) 附件:
①乙方送貨時必須提供送貨單(一式三聯),並提供正規的苗木發票。
②苗木長途運費由甲方支付,運貨方需提供正規的運輸發票。
③每份合同均應附供應商的稅務登記證和營業執照影印件,影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2.、甲方義務:
(1)甲方委派 為本合同的執行代表,負責調派人員去現場監督乙方操作的全過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貨款。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苗木款的支付共分為二個階段。
2、苗木款支付表:
付款階段
合同進度形象及付款日期
支付金額
備註
第1階段
合同簽訂生效
第2階段
貨到驗收後
注:支付以上款項時,乙方提供乙方開出的、以甲方為抬頭的正式發票,若乙方不能提供發票或提供發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
七、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乙方可不退定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違約,甲方可拒收苗木、拒付貨款,並有權利要求乙方雙被返還定金。
2、 乙方未能依本合同約定按期、按量提供苗木或苗木質量不能透過甲方現場代表認可的(即雙從認可)甲方可在購苗現場拒收或貨到目的地後拒絕苗木及拒付尾款,同時甲方還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3、 乙方所起貨苗木的包紮必須緊實,土球不能鬆散;枝葉修剪適當,保證貨到目的地損壞率不能超過5%,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拒收。
4、 甲方在乙方如質、如量、如期裝車後,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定金,乙方可拒絕發車。貨到目的地驗收結算後,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將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八、結算方式、日期
1、按雙方簽定的合同單價(合同簽訂後,在履約的過程中不因市場變化而調價)和實際供貨的數量(雙方簽字確定)進行結算。
2、結算由北京京林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昌平新城濱河森林公園園林二標段專案部執行,乙方需極力配合結算工作,結算結果併發至財務部稽核確定。
3、結算日期為供貨完成、質量合格後天內完成,超出日期則由財務部門進行核算,如核算結果出現數量減少情況:一律以財務部核算為準,損失由乙方承擔。
4、結算會籤流程:甲乙雙方確定苗木供應量(原稿雙方必須簽字)→專案部總稽核→乙方簽字確定。
九、本合同壹試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至供貨完畢、結清全部購貨價款時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簽字代表(簽名)
簽字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名:
簽約地點: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採購合同 篇4
買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買賣馬鈴薯脫毒種薯,並按下列條件成交:
1、品種
加工型馬鈴薯(大西洋)
2、種薯級別
(按國家分級標準)原種二代脫毒種薯,品種純度99%以上,淨度98%以上。
3、規格
單薯重:40-80克、80-120克,並爛、凍薯率小於2%。
4、包裝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裝袋印刷產品名稱,執行標準,註冊商標和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每袋附合格證標籤一張。
5、數量
_________噸(根據實際裝車量,約溢裝_________噸)。
6、交貨地點
_________
7、價格
(貨價、保價費、長短途運費、包裝費)_________元/噸。
8、費用負擔
由賣方辦理運輸事項,各項手續費用由賣方負擔,在產地的裝車費及短途運費由賣方負擔,鐵路運費由賣方承擔。運抵惠州火車站後,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9、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7天內,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_________萬元。
10、支付方式
預付貨款透過電匯至賣方銀行賬戶,剩餘貨款在交貨地點貨物交割時現金結算清。(分三批匯入甲方賬戶)
11、檢驗和異議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三天內由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和裝運單對商品質量和數量檢驗。如發現與合同規定和裝運單不符,除承運方責任外,可憑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異議。
凡因執行合同發生的異議,應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賣方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以電話和傳真立即通知買方。
1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_________(公章)買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合同 篇5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 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織里仁舍童裝市場C區56號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後20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後,進行批次生產。
2、採取乙方包工包料並提供全
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並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乙方責任。
1、甲方透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後,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製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4、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須預付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給乙方。
2、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製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後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並驗收合格後,須在三十日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百分之三十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乙方業務代表:
甲 方 蓋 章: 已蓋章 乙 方 蓋 章:已蓋章
日 期:20xx/XX/15日 期:20xx/XX/15
採購合同 篇6
甲方(訂購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糧食購銷管理政策,在平等、自願、合作、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定購糧食_________公斤(_________市斤)。
1。品種:_________
2。訂購數:_________
3。訂購價:_________
二、合同訂購的糧食質量、等級、水分執行國家規定標準。
三、合同訂購的收購:
_________。
四、甲方必須做到及時收購,保證不借故壓車、退車,做到認真執行國家質價政策,保證不壓等壓價。對乙方交售的糧食,結算形式不限,現金、轉帳由本人任選。除農業稅外,不代任何部門扣款,不打白條。
相關的合同範本·辦公傢俱採購合同·水果(蘋果)採購合同·糧食競價採購合同·農副產品採購書·茶葉採購合同·食品採購合同·政府採購合同書·建材採購合同·木材採購(訂貨)合同五、乙方必須做到按簽訂的合同訂購品種、數量、種足種好各種作物,正常年景保證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交售。遇災可向甲方申請減免。
六、在執行本合同期間,乙方負責人(承包人)有變動時,由接替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糧食時,需攜帶本合同,每次結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內給予記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糧管所各一份。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