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租賃協議書(精選13篇)

車牌租賃協議書

  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車牌租賃協議書(精選13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牌租賃協議書(精選1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牌租賃協議書1

  甲方(車牌承租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車牌擁有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現有貴陽市專段車牌()小客車牌照。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汽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貴陽市專段車牌,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的車輛的一切費用;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賃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乙方提供車牌為__________甲方使用,租賃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共 計 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

  三、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_________指標,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想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

  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起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有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汽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甚至法律責任。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有甲方承擔進行損失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給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在租賃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若甲方逾期未歸還,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額的10%支付乙方滯納金;作為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歸還乙方車牌照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貴陽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車牌租賃協議書2

  簽約時間: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聯絡方式: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聯絡方式: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就自有車輛牌照指標租賃給乙方事宜達成協議,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有車牌號: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壹年,自甲方辦理車牌給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三、租賃費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租賃費用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車牌交給乙方當日乙方支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整。

  四、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支付並處理,與甲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與甲方無關。

  六、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乙方在為懸掛上述車牌的車輛辦理年檢、保險、交通事故理賠、更換車輛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時,甲方需予以配合。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對租賃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租賃、轉借等。

  九、乙方對自行購買的車輛財產擁有不可爭議的所有權;

  十、租賃期滿後,乙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如需續租,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續租合同,租金另議。如不續租,乙方須配合甲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甲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有牌照。

  十一、如果乙方車牌搖號中籤,則雙方辦理車牌轉出手續,甲方按租賃未使用月數退還剩

  餘租賃費用。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

  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擔保人: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車牌租賃協議書3

  甲方(車輛牌照使用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車輛牌照被使用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於 年 月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並中籤,指標編號:__________。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輛牌照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京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叄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雖然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處理,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四、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

  (保額一百萬)、交強險等。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五、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

  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或不得其他任何方式再允許任何第三人使用。

  七、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或甲方

  獲得北京市小汽車購車指標且辦理完與乙方的過戶手續成功後為止。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乙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壹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車牌租賃協議書4

  甲方(車牌使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

  乙方(車牌被使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

  就甲乙雙方車牌租賃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

  一、"車牌租賃"定義

  1.本協議中的車牌租賃,定義為下列種方式:__________

  購車指標租賃:__________乙方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甲方利用該指標自行購車,並將該車輛以乙方名義上牌;

  車牌租賃:__________乙方提供現有的乙方名下車牌,車牌號為:__________,甲方自行購車,並將該車輛登記在乙方車牌名下,繼續使用乙方原車牌號;

  車牌租賃:__________乙方現有車牌,甲方自行購車,並將該車輛登記在乙方名下,是否繼續使用乙方原車牌號均不影響本協議履行。

  2.本協議中的車牌租賃,數量為:__________。

  二、租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費用

  1.租金為¥_____元/每月。

  2.支付方式按下列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

  按月支付。甲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一次性支付。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他:__________。

  3.如車輛實際上牌時間與租期不一致的,按下列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

  以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租期起算租金。但因為乙方不配合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導致車輛實際上牌時間延後的,起算租期相應延後。

  以車輛實際上牌時間為準起算租金。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配合辦理購車、落戶、上牌手續。

  在此過程中如需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車輛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等相關證書均由甲方自行保管。

  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如因乙方債務導致該車輛被債權人強制執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

  4.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導致乙方損失或賠償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出現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

  5.租賃期內甲方應為車輛購置不低於下列要求的保險:__________

  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_____萬元。

  6.租賃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保證金_____元。一個月內,車輛名下無違章罰款或甲方已經處理完畢時,乙方歸還保證金。如甲方未能處理,則乙方有權相應扣除保證金。

  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按罰款金額的%扣款;同時違章每扣一分扣款_____元。保證金不足的,甲方應予補足。

  五、解除與終止

  1.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可解除:__________

  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就解除事宜,無需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如將車輛出售,且不再使用乙方指標或車牌的,可解除;

  其他:__________。

  除非有特別說明,因上述原因發生解除時,均無需向對方承擔賠償或違約責任。

  2.本協議解除或終止時,雙方應配合將車輛辦理變更登記。甲方有權要求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任何一方不予配合的,應按下列標準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且仍應配合辦理手續。

  甲方不予配合的,違約期間,應按正常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車輛變更登記手續辦妥;且仍應正常支付租金;

  乙方不予配合辦理的,違約期間,應按正常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不再支付租金。

  3.本協議解除或終止時的變更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但車輛本身的稅費、成本,由車輛實際所有人承擔。

  六、合同聯絡方式

  1.本合同各方透過合同首尾部所列聯絡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傳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2.本合同首尾部所列聯絡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3.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車牌租賃協議書5

  出租人(甲方): 註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汽車牌照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所購車輛資料及權屬

  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義購車,已購汽車相關資料如下:

  車牌號: 車輛型號:

  發動機號: 製造廠家:

  2、所購車輛的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購車費用

  1、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如下:

  1.1購車款:人民幣 元整(¥______)。

  1.2相關費用(購置稅、車輛保險等合計):人民幣 元整(¥______)。

  2、所有交款憑據及《機動車登記證》均由交由乙方保管。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乙方取得牌照後止。

  第四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人民幣 元整(¥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須在牌照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日內一次付清。

  第五條:甲方責任

  1、在協助乙方辦理完汽車上牌事宜後須將購車發票原件、車輛行駛證原件、保險合同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在牌照租賃期乙方如提出合理的需甲方協助辦理關於車輛報損理賠事宜時,甲方需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3、租賃牌照所屬車輛的權屬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予以任何方式進行使用、佔有和處分。

  4、因乙方實際佔有並使用該車輛,甲方不得做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在甲方使用過程中,涉及必須甲方出面簽名等事項應給予配合。

  5、在租賃期乙方如取得自有牌照並在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後,甲方應無條件、無償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並按未到期租賃月數退還租金。

  第六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繳納各種車輛保險。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內如乙方取得自有牌照要求甲方過戶,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並承擔過戶手續中的所有費用。

  第七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授權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租賃協議書6

  合同簽訂地:

  甲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鑑於:

  甲方與乙方簽訂了編號為的《借款合同》,為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將其名下的轎車一輛抵押於乙方,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的擔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諮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標的資訊

  比亞迪秦EVpro,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

  第二條抵押物擔保範圍

  1、雙方確認本次擔保的主債權本金為人民幣元整,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

  2、本次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主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律師費、評估拍賣費、過戶費、公證費等甲方實現債權、擔保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抵押權擔保期間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第四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後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抵押物所在地相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抵押物上的權利沒有瑕疵,並保證提供的有關抵押物的全部產權及其他有效證明檔案合法、真實、有效。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租賃抵押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的,抵押物的權屬發生爭議或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或者抵押物發生其他不利於抵押權人抵押權實現的.情形的,抵押人應當在情形發生後3日內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權得到清償後,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乙方保管的抵押物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檔案,應及時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或提供的資料不實,採取欺詐手段取得登記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在抵押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應當賠償對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時生效。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該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友好協商解決的,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抵押登記機構各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牌租賃協議書7

  合同編號:協議簽訂地: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地址:聯絡方式: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地址:聯絡方式:

  乙方因個人週轉之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內容: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利率:無。

  四、擔保方式:乙方將其名下的轎車一輛抵押與甲方,用作向甲方的借款擔保,車輛具體資訊為: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

  五、借款到期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償還上述借款,如若違反,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應還款金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以上述抵押車輛折抵本協議項下的借款,屆時該債權債務關係消滅。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應向本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牌租賃協議書8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將自有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車型為:;車牌號為京,現落戶公司,現就租賃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限:壹年(自乙方車輛搖號成功後並與甲方辦理過戶手續完畢之日起計算)。

  二、租賃費用: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一年租賃費用,共計陸仟元整(500元/月,12個月共計6000元整)。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處理,與乙方無關。

  四、車輛牌照在承租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公司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在承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對租賃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人:聯絡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車牌租賃協議書9

  甲方(承讓方):

  乙方(出讓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將自有車輛牌照指標轉讓給甲方,車型為: ;車牌號為京,現落戶,現就轉讓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期限:壹年(自乙方車輛搖號成功後並與甲方辦理過戶手續完畢之日起計算)。

  二、轉讓費用: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一年轉讓費用,具體費用雙方協商;

  三、轉讓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處理,與乙方無關。

  四、車輛牌照在轉讓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在轉讓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轉讓期間內,甲方對轉讓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轉讓期間內,甲方對車輛財產擁有不可爭議的所有權;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車牌租賃協議書10

  甲方:(車牌擁有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車牌租賃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號碼租賃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牌為:_______的機動車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應保證該號牌為合法取得且該號牌無任何糾紛;在乙方使用該號牌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 型別 車架號為 ,發動機號為 ,機動車登記證號為: 。乙方並需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交強險及商業險)、購置稅、契稅、車船使用稅及登記費等一切費用。

  三、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車牌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年,首年租賃費由乙方自其完成驗車上牌後三日內支付至甲方下列賬戶:

  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後續租賃費,乙方應在應在每年 月 日之前繳納。

  四、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繼續租賃該車牌的,應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該車牌並支付租賃費用,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滿1個月的,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1年。

  五、乙方所購機動車登記在甲方持有的上述號牌之下,該機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機動車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乙方購買機動車並登記後,該機動車的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契稅完稅證等全部有關證件、資料均由乙方持有。

  六、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購置車輛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在乙方使用車輛號牌期間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的投保、理賠等各項相關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後,甲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將機動車過戶給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機動車(包括但不限於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九、租賃期間乙方要妥善保管車輛牌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轉讓、轉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已繳納租賃費未發生的部分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甲方配合過戶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賃費用的,逾期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甲方不配合乙方處理號牌車輛相關事宜的,應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關係人對本合同所涉機動車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對該車主張權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處理該車,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出借等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並支付違約金 元。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與甲方的糾紛,而對該車主張任何權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 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牌租賃協議書11

  甲方1(出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2(出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1、甲方2系夫妻關係,在本合同中統稱為“甲方”。經甲方、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現就乙方租賃甲方擁有的車輛牌照之事宜作出如下約定,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市經合法手續取得編號為的車輛牌照。現甲方將其擁有的上述車輛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限

  本租賃合同期限為永久租賃。

  三、租賃價款

  乙方租賃甲方擁有的車輛牌照的租賃費共計萬元(大寫)。租賃期間,甲方不得要求增加租賃費用,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支付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租賃費交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租賃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租賃價款的%,計人民幣 ,大寫 元。

  年 月 日,支付全部租賃價款的%,計人民幣 ,大寫 元。

  年 月 日,支付支付最後一期,計人民幣 ,大寫 元。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擁有其租賃的車輛牌照的所有權,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本合同項下的車輛牌照提出任何權利要求。

  2、甲方應積極處理完畢本合同項下的車輛牌照在本租賃合同之前所發生的罰款等事項,並且均與乙方無關。若乙方因前述事項支付了罰款等款項,則應在租賃費中扣除,或由甲方全額返還。

  3、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車輛牌照租賃期限中斷,或給第三方使用,並不得轉租給任何第三方。

  4、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乙方支付並處理,甲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5、甲方因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6、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不得要求增加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佔本租賃費用%的違約責任。

  (2)租賃期間,若因甲方的行為而損害乙方的租賃權益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7、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乙方可另行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該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車牌租賃協議書12

  甲方(車輛牌照出借人):乙方(車輛牌照使用人):

  證照號:證照號: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甲方認可乙方擁有車輛型號為,發動機號為的車輛所有權,乙方認可甲方透過北京市交管局取得的號車牌。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甲方將自有車輛牌照借給乙方使用,乙方自行購買車輛掛牌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一、租賃期限:

  雙方的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非經任意一方提出解約要求並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外,租賃期限到期順延至第二個年度。

  二、租賃費用:

  2.1乙方按_____年___月___日(年\月)結算租金,(年\月)租金為元。乙方於.日前將月租金轉賬到甲方提供的帳號。

  2.2甲方賬戶資訊:

  2.3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租金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等額髮票。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

  3.1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手續,並於辦理完車輛登記手續當日將與車輛及證照有關的全部手續原件交予乙方保管。

  3.2甲方在出租車牌期間,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汽車行駛證、車輛保險等各項事宜。因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等需向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等事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時,第一時間配合乙方解決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提供索賠證明材料等)。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合理必備費用外,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3.3租賃期間,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中斷車牌指標租賃服務;不得自用或允許第三方使用該車牌指標。

  3.4甲方不得因乙方車輛登記在其名下而實施抵押、轉讓、出租等任何侵害乙方權益的行為。

  3.5甲方保證涉及甲方債權債務等問題的糾紛與_______車牌號的使用及與車牌掛靠的車輛無關。甲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輛的任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查封、扣押)。

  3.6甲方應向乙方退還車牌租賃到期而未到期使用的車輛保險餘額(可按月計算至已使用的期限)。

  乙方權利:

  3.6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車輛牌照及全部手續。並於租賃期限到期後妥善歸還。

  3.7乙方自行承擔租用甲方車輛牌照期間的年檢、違章、車輛保險、稅款等費用。乙方在租賃車牌使用期間發生的各項刑事、民事、行政責任均由乙方及乙方指派的司機承擔自行承擔。

  3.8非經甲方同意,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輛。

  四、變更條款

  4.1租期屆滿後,乙方需續租的,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未置可否的,乙方可依照本協議第一、二條續租使用。

  4.2任一方變更地址、聯絡方式的,應於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另一方對各類通知及檔案已收到。

  4.3其它協議條款需要變更時應經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

  4.4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影響,需解除協議時,雙方協商後終止協議。

  五、違約條款

  5.1甲乙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和義務時,違約方除承擔自己的損失外,還應承擔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和責任。

  5.2因甲方或非乙方原因中斷租賃期限或導致乙方使用受限的,乙方有權利另行租賃同等型號的車輛直至租賃期限到期,甲方應承擔租賃車輛的全部費用。

  5.3因甲方未積極配合履行3.2條協議內容的,乙方有權利根據其實際損失主張甲方的違約責任。

  5.4因甲方原因出現本協議3.4、3.5條約定內容的,甲方應按乙方車輛原值照價賠償。

  5.5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車牌及證照材料丟失的,乙方應照價賠償。

  5.6租賃期間,乙方未按時支付租賃費用的,按日租金的%支付違約金,直至雙方解除本協議。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七、附則

  7.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車牌租賃協議書13

  甲方(汽車牌照承租人):身份證號:

  乙方(汽車牌照出租人):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汽車牌照租借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汽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的車輛的一切費用;乙方負責提供號碼為的汽車牌照,並協助甲方辦理車輛採購和登記相關手續。

  2.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甲方在租賃期限內需要辦理車輛過戶,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過戶,車輛過戶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後, 本協議即提前終止,未履行部分將不再履行。

  3.租賃費用:人民幣元/年,押一付一。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後3日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方支付押金及首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貳萬元。之後甲方於租賃期限內每年10月1日前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方支付下一年的租賃費用。租賃期限屆滿時,如雙方重新簽署合同續租汽車牌照,則押金可以充抵甲方在續租期間所需向乙方支付的押金(如有)。如果租賃期限屆滿雙方決定不再續租,或者本協 議提前終止,則乙方應將押金退還甲方。

  4.甲乙雙方明確:雖然車輛購買後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購買該車輛所支付的全部價款和稅費都由甲方支付,甲方享有該車輛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權利。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輛的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佔有、使用、處分、抵押、質押該車輛或 獲取該車輛相關的任何收益。租賃期間,車輛登記證及行駛證等證件資料應由甲方保管。

  5.乙方不可提前終止汽車牌照租賃或將汽車牌照/汽車牌照指標給第三方使用。因乙方原因引起汽車牌照及車輛所有權有關的責任及爭議,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如果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車輛發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補償。

  6.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債務及責任均由甲方支付並處理,乙方只負責提供汽車牌照,無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債務及責任。如果由於甲方使用車輛導致的責任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應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補償。

  7.汽車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上全險作為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8.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汽車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9.租賃期限屆滿前,甲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續約。如甲方決定不續約或本協議提前終止,則甲方對汽車牌照的使用權同時終止, 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車輛過戶等相關手續,便於乙方收回汽車牌照/汽車牌照指標。

  10.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違法、不可執行或發生任何導致本協議某部分或條款無效的情況均不影響本協議其他部分或條款的有效性。甲乙雙方均應執行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1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1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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