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1

  為了規範村級幹部工作機制,樹立村幹部良好形象,使村幹部真正成為農村奔小康的帶頭人。現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村幹部考勤制度如下:

  一、實行上班簽到考勤。所有村幹部一律根據規定時間到各自村辦公場所簽到,不得代簽。確因公出差或有公事的,要說明情況,並做好記錄,否則視為曠工。

  二、凡曠工者,每天按日平均工資額予以扣除(按曠工實際天數累計扣除,扣完為止)。年曠工累計10天以上者,扣除全年50%獎金,年曠工超過20天者,取消全年獎金。對經常曠工的村幹部,鎮黨委予以誡勉,情節嚴重者,予以免除或透過法律程式罷免其職務。

  三、村書記、主任請假須徵得鎮黨委同意後方可,如未同意擅自外出,除經濟上按曠工予以處理(按第二條處理)外,另視情節予以黨紀政紀處理。其他村幹部請假須徵得駐村幹部、村主要領導同意,否則,也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每月由鎮紀委、組織辦對考勤進行抽查,並將抽查結果予以通報。

  五、雙休日或法定節日各村須安排人員做好值班,保證資訊上通下達,並及時處置有關事項,重大問題立即向鎮主要領導彙報。

  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2

  1、選聘大學生村幹部必須駐村工作,每月駐村工作天數不少於20天或全年累計不少於240天。

  2、鄉(鎮)大學生村幹部管理辦公室要建立大學生村幹部考勤檔案,村(居)(要)實行考勤記錄。

  3、各鄉(鎮)每月要向組織部報送大學生村幹部考勤表,考勤表要由鄉(鎮)負責人簽字,黨委蓋章。

  4、組織部要對大學生村幹部在崗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督查,對督查結果進行通報,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縣、鄉《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決定》,切實加強對樂儉村兩委日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對村幹部實行考勤制度。

  一、村支兩委幹部包括辦事人員實行雙休日和節假日的輪流值班制度,按國家公務員的作息時間執行(根據工作需要另行通知的例外),值班幹部負責搞好當天的衛生和接待。

  二、村支兩委幹部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請假、出差除外),發現一次,扣現金50元。

  三、實行考勤制度,建立健全請假制度。村幹部外出1天要向村請假,外出兩天要向掛村領導請假,外出3天以上要向書記鄉長請假,在獲得批准後方可離崗,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

  四、縣、鄉、村召開各種會議(村支兩委會、黨員大會、職務會),每一次不參加扣現金20元,並上報鄉政府。

  五、會議、值班出勤制度。村委會召開各種會議,凡無故不參加者,村支兩委值班無故缺席、不在崗位,一次扣現金50元。

  六、村幹部實行計生包組責任制。每出現一例計劃外生育,扣村包組幹部100元,婦(孕)檢或節育措施不到位,每例扣村包片幹部現金50元,在各級計生檢查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村民組,扣村包片幹部100元。(具體以計生包保責任書為準則)

  七、年終總評,年底組織村兩委和黨員、村民代表對村幹部進行年度評議,並結合平時工作表現情況,定出年度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類,並根據鄉黨委的有關規定規定按等次發放獎金,對被評為優秀的幹部,給予500元現金獎勵。

  八、村幹部要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的幹部,按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評定。

  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4

  1、為保證工作的正常執行,全域性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上班時間為8:30中午下班時間為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下午下班時間為17:30。

  2、實行“簽到制”。工作人員早上到崗後應在8:30前簽到。下班前應在到崗後,離崗前立即簽到。月底以簽到器的登記為準考核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3、各種考勤時間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為1小時;超過1小時不到2小時為2小時,2小時以上不到3小時為半天。以此類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關於遲到

  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當月工資的1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者扣發當月工資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扣發當月工資15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發當月工資60元,直到將當月工資扣完為止。遲到或早退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否則按曠工處理。

  5、關於曠工

  當月累計曠工1個小時扣發當月工資1%,當月累計曠工2個小時扣發當月工資2%,當月累計曠工半天扣發當月工資5%,當月累計曠工1天扣發當月工資10%,當月累計曠工2天扣發當工資30%,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扣發當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6天扣除年終獎的30%,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以上的扣發年終獎70%,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3天扣發全部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5天按規定扣發相應的工資,並按自動辭職處理。

  6、關於事假

  事假3天以內須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長請假,當月事假超過4天以上須本人提前向局長請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5天,扣發年終全部獎金的50%,累計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金。

  7、關於病假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主管局長請假,過後補交請假條,連續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院的診斷書。全年病假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50%,全年病假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年終獎,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相應工資。

  8、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累計超過50天扣除年終獎的50%,累計超過70天扣除全部年終獎。

  9、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工作時間,嚴禁無故外出,不得以辦公事下基層為由辦私事,一經發現報主管局長後按曠工處理,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應根據工作實際,由本人在年初將代薪休假計劃報科(室)負責人稽核後,報主管局長審批,由局內統一安排。

  11、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學習或培訓,特殊情況須經局長批准。

  村級考勤的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保障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規範考勤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幹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評獎、晉升和推選先進工作者的重要依據,必須嚴肅對待,做到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考勤物件:溫泉縣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草原監理所全體幹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幹部、職工採用考勤登記制度。

  一、考勤由專人負責、每日記錄。各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登記考勤,每月公佈一次機關幹部職工出勤情況,並報財務室執行。

  二、局領導率先垂範,帶頭執行本局制定的機關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不請假,有事外出事先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之間要相互通氣。一般幹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上班時間中途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辦事也要事先向辦公室說明事由,以便辦公室隨時掌握,方便聯絡。

  三、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上下班時間(下稱規定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崗位等。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下鄉、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鐘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得酗酒、睡覺、大聲喧譁,不得玩遊戲、上網,不得打牌、打麻將,影響工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

  第六條請銷假制度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負責人審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中層以上幹部請假,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任何情況下請假均需書寫請假條(請病假的還需出示醫生診斷證明),並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局長簽字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准假。請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縣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第七條出差

  幹部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單,說明外出事由,報銷出差費以派差單和考勤登記為依據。駕駛員出差實行實報實銷,其它幹部下鄉無出差費。

  第八條曠工

  目無組織紀律,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崗位的作曠工處理。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遲到或早退3次視為曠工半天。

  二、事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等未經批准擅自休息的。

  三、持假證明休病假,經查證屬實的。

  第九條處分

  對無故曠工影響工作者,按照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曠工半天者,給予警告處分,並扣發1天工資;每曠工1天扣發2天的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扣除年終幹部考核第13月獎勵工資,並實行待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經局黨組會議研究,上報縣勞動人事局予以給予處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執行,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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