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精選15篇)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
一、出租房屋注意事項
(一)要核實承租人。房東在出租房屋時應對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實,主要包括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相關證件的核查,同時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後居住人數等情況,最好到公安機關查詢租房者資訊。
(二)多回訪承租者。房東要經常打電話詢問租房者房屋的情況,並定期檢視房屋的基本情況,排除有違法經營等情況,一旦發現所出租的房屋有什麼異常,要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三)物業費等的交付。物業費、衛生費、水電費等費用由誰來交,要與物業公司或租戶核實。
(四)房子儘量不租給短期租房者。房東最好不要將房屋租給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兩個月的人,如果確定要租給對方時必須要十分謹慎。出租房屋時儘量以半年為最短期限,並且房東對不知底細的人儘量不要透露個人太多的資訊。
二、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精選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是寫明責任範圍、職責,多用於平行的文書。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責任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精選1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1
甲方:
乙方:
一、為預防火災的發生,現根據《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情況,特簽定本責任書。
二、早來我處暫住及租用倉庫者,不得在住宿和倉庫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國家規定嚴禁的物品。
三、由於住房用火用電不慎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並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由於小孩玩火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監護人全部承擔所造成的責任;
五、由於在其它地方或公共場所所引起的火災,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全部負責並追究法律責任。
六、嚴禁擅自科線接電和偷電行為,如發現處於500元20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搬遷,由於亂接電線引起的火災,一切後果自負並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2
為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使用者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責任書如下:
1、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方針政策,自覺接受學校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管理檢查。
2、熟練掌握本區域內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加強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災發生時,能積極進行撲火施救工作。
3、嚴格按章操作,自覺做到安全消防,不違章操作,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會。
4、做到每日檢查本地區的消防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學校消防隊反映。
5、凡在瀘縣二中有房屋的住戶,必須購買1—2具ABC乾粉滅火器。
6、若出現一次消防責任事件或事故,學校將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權。
7、自覺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本人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有關法律承擔經濟損失賠償,以及法律責任。
xxx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3
出租方XXX以下簡稱甲方XXX:
地址:聯絡人:
承租方XXX以下簡稱乙方XXX:
地址:聯絡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為確保乙方租用房屋XXX以下簡稱出租房XXX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處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經營專案:
三、出租房消防設施名稱:數量:
四、甲方責任:
1.及時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2.出租房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責任:
1.對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內使用、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依法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如需經消防部門驗收的,開業前,必須取得消防部門相應的證書,方可開業或使用。
3.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及各項防火規定,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明顯。
4.負責消防設施的配置、檢查、維修、更換,並擺放在明顯位置,同時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會”XXX即懂得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XXX。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禁止擅自安裝和改裝電源、線路。
6.嚴禁出租房“三合一”XXX即住宿、生產、經營一體XXX。
7.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警方報告。
8.自覺服從消防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消防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
六、違約責任
1.若違反本協議書發生火災事故或引發火情,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和經濟賠償。
2.若乙方管理不嚴,違反消防法規及安全管理制度,違反操作規程,引發火災事故,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承擔法律責任。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搶救。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XXX
蓋章:XXX
乙方:XXX
蓋章:XXX
簽字:
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4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進一點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化的長效機制,促進社會化的消防工作,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霍城縣文化館對本單位轄區內對外出租店面房消防工作的管理,明確各自的分工,採取有效措施統一組織、協調、督促全縣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展開,充分發揮對消防工作的積極能動性,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特與承租人簽定本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各店面房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隨時學習和掌握消防法律知識,消防常識,保證公眾的消防安全。
二、主動配合公眾消防機構定期對承租房進行安全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必須將消防工作納入日常經營活動中,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加強本店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預防不安全和火災隱患事故的發生,房屋承租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三、對公安消防機構的執法工作給予大力支援。
四、對不認真履行責任的承租人,違反以上任一條款的,對承租人給予警告或停業整頓,管理不利或因其它原因造成本店發生安全事故的,要照價賠償事故的損失,造成特大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處理。
縣文化館:
經營場所:
責任人:
責任人: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實行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制,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乙方同意向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賃的房屋、場地進行改建、裝修前,必須提前申報甲方及公安消防機關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場地期間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設施、器具外,還應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隨意損壞、丟失甲方的消防裝置,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門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明確消防責任人,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如違反消防安全有關條款或出現嚴重威脅甲方不安全隱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租賃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場地內不準亂搭亂拉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發生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當事人(單位)經濟賠償責任,同時移交公安消防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處理。
五、乙方在租賃房屋、場地期間若因違背以上任何一條款,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訂責任書日期:
簽訂責任書地點: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6
甲方:(鄉鎮人民政府)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實際情況,甲方和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職責: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組織出租房房主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2、維護乙方出租房周邊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時,可對乙方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出租房記憶體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根據國家《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在出租房內配置符合規範的輕便滅火器材。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浙江省的各項消防管理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負責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消防責任,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進行管理。
4、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並積極主動落實整改。
5、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安全用火用電。
7、負責制定和貫徹承租單元的消防應急方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習。
8、保護好出租房內的消防裝置、設施,並協助甲方保護好公共場所的消防裝置、設施。
三、其他:
1、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4、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xx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7
為推進社會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火災隱患的源頭管控,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社群與房東(戶主)簽訂本責任書:
一、居住出租房標準要求
1、違法建築一律不得用於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包括製衣、製鞋、印刷、紡織、危化品、燃氣油料及煙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員居住。
3、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部分合用,必須設定混凝土樓梯,採用混泥土樓板和磚牆徹底物理分隔;確需開門的,要採用鋼製防火門;且必須設定水喉。內部裝修隔斷必須採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設施,三層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應設定混泥土樓梯、逃生繩等,並設有樓頂疏散條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採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護,安裝帶有漏電保護裝置的空氣開關。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間內設定灶間、廚房的,應採用實體牆與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電瓶車的居住出租房,應專門設定電瓶車充電區域和相關裝置,充電區域應採用實體牆與其他區域進行分隔,或安裝簡易噴淋裝置。
8、出租房的每個居室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4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
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設定獨立感煙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火災手動報警警鈴。
10、居住出租房內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過10個的,廚房應設定簡易自動噴水滅火裝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內。
二、房東(戶主)職責
1、房東(戶主)為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責;房東(戶主)應與承租方以合約形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2、房東(戶主)應確保居住出租房證照齊全,且各類消防安全設施裝置齊全,不得將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築用於出租。
3、房東(戶主)應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標誌,並按約定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未約定的由出租方承擔。
4、房東(戶主)應對承租人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制止並向相關部門報告。
5、房東(戶主)應對居住出租房經常性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消除或制止。
6、房東(戶主)應及時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並督促承租人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和培訓。
7、發生火災時,房東(戶主)應及時報警並迅速組織人員撲救火災。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社群和房東(戶主)各一份。
居住出租房詳細地址:
居住出租房:
社群:
房東(戶主):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8
出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為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火災隱患的源頭掌控,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等法律規定,為確保棟(具體地址)房屋以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出租方消防安全責任
出租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件,並事先告知承租人相關的消防安全要求。
不得違反規定使用可燃、易燃裝修材料;
室內電器產品的安裝、線路設計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按照消防技術規範配齊消防設施、器材;
在房屋租賃期間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房屋火災隱患,及時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通暢。
發現火災時,應及時報警並迅速組織人員撲救火災
承租方消防安全責任
承租人應當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屬消防設施、裝置,自覺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承租人的監督檢查,杜絕以下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在公共交通、樓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放物品、停放電動腳踏車及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安裝不合規格的保險絲、保險片
擅自拆改、安裝燃氣設施和用具;使用“黑”煤氣;
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上報所在社群網路管理站存檔一份。在房屋租賃期間,本責任書長期有效,對上述各項消防和安全管理責任應認真落實執行,若違反將承擔相關法律後果。
出租方:
xx年xx月xx日
承租方: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9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出租人應承擔以下治安(消防)責任:
一、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
二、必須按規定登記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並報公安派出所備案。
三、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必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房屋出租人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並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對出租的房屋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消防安全隱患,保證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房屋停止租賃後,應及時到派出所辦理登出手續。房屋出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消防)責任,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出租人:
派出所: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為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xxx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職責:
1、維護出租房屋範圍內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2、甲方在必要時,經事先通知,可對乙方的承租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承租單元記憶體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及時督促乙方進行整改。在任何時候,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不經通知而進入乙方承租房屋內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而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3、配合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對消防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根據國家《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配置符合規範的輕便滅火器材。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廣東省的各項消防管理規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要經常檢查所有電源、電路及其他用電裝置,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維修。
4、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並積極主動落實整改。
5、不得私自拉臨時電線,如有需要應找專業電工安裝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出租房屋內禁止使用電磁爐、電飯煲、電熨斗等高功率電器裝置,以免使用不當發生火災。
6、不得在出租房屋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7、保護好承租房屋內的消防裝置、設施,並協助甲方保護好公共場所的消防裝置、設施。
8、承租期間確保甲方資產不受損失。
9、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災或其他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給其他租賃戶或業主造成損失,其損失全部由肇事者承擔。
10、根據消防法規定,企業財產出租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所有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負全責。
三、其他:
1、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4、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11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範,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安部制定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公安機關對租賃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為履行治安義務,特向城關水陸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書。
第一條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並辦理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出手續;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託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條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二)租賃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三)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準用於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不得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六)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違法行為的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租人(簽名)
xx年xx月xx日
承租人(簽名)
xx年xx月xx日
民警(簽名)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12
出租人、承租人均為治安責任人。
出租人的治安責任:按照《安徽省流動人員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房屋租賃手續;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流動人員;在承租人入住二十四小時內,對其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在三日內,帶領或者督促承租人按《安徽省流動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者辦理暫住證;出租的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數達到三十人以上的,應當配備人員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定期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檢查,落實防火、防盜措施;及時排除治安隱患;發現出租的房屋內有違法活動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承租人退租後,應當在三日內報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委託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應當報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代理人不得再行委託。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承租人的治安責任:按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者申領暫住證,暫住期滿或者移居時,要申請延期或者申報登出;不準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留宿他人,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留宿人的基本情況告知出租人,在轉租後三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報告;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同意,並在轉租後三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備案;安全使用承租的房屋,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發現同屋居住人員有違法活動或者犯罪嫌疑,應當檢舉、勸止。
出租人、承租人自願承擔以上治安責任。若有違反,接受處罰。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屋地址:
服務處所:
出租屋所在地村委會(蓋章):
經辦人員: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13
為了加強租賃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範,強化基礎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為我市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兩好的治安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租賃屋治安管理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本責任書所稱的租賃屋是指旅館業以外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於他人的房屋。
第二條出租的房屋,其建築、消防、裝置、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
第三條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單位介紹信,到當地派出所申請登記。
第四條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於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或者讓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後,方可租賃。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4、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剛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登出手續。
第五條、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1、必須持有本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2、租賃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3、將承租房屋再轉讓他人的,應當到當地派出所登記備案。
4、發現承租人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準用於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
6、集體承租或單位承租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準用於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公安機關將定期或不定時的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第七條、檢查時,公安人員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辦事,禮貌待人,維護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予以處罰。
1、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管理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2、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何法有效證件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罰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責令停止出租,可以並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4、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窯堡派出所責任區民警: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14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房屋出租人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身份證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應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房屋出租人應及時填寫《暫住人口資訊採集表》(一式兩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報派出所一份),保證在三日內上報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進行登記。
三、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四、房屋出租人應按要求安裝河南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綜合資訊系統社會版,保證將承租人的及泵資訊在24小時內準確錄入、上傳。
五、房屋出租人應在出租房屋明顯處張貼民警承諾牌保證在租住人員入住後告知其應旅行的責任和義務。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房屋出租人應保證在一週內及時到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登出或變更手續。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應指定專人作為該出租房屋的房管員,專職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範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應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館式星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項安全防範設施,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發生。因防範設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對承租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安全防範設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實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將該房屋用以開辦旅館或出租給承租人開辦旅館。否則,派出所將下達整改通知書,經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將予以取締。
十、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開辦旅館的承租人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和培訓。
十一、房屋出租人負責對承租人的現實表現進行監督管理,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十二、法律責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條至第八條的行為、經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責任書第十一條的行為,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情節輕微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有其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的行為,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會各執一份,派出所備案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會:
(加蓋公章)
派出所:
(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責任書範本15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保證帶領或督促其在三日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暢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申領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任人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保證按有關規定,定期送公安派出所進行審驗。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保證對出租房屋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保證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出或變更手續。
七、公安派出所對出租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發證、安全檢查和日常查驗等管理制度。對租賃雙方發生的案事件及時查處,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八、如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保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並承擔法律責任。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