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精選10篇)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責任書,簽訂責任書有助於落實責任。擬定責任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通用10篇),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1

  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一、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場所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災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二、承租方要遵守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及屬地公安、城管、安監、消防等有關單位的監督檢查,文明經營,誠信經營。

  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對本經營場所的安全負全責。嚴禁經營者在服務場所內從事違法、違紀、違規活動,嚴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應納入到經營管理工作中去,各經營場所應設安全員一名,每日經營完畢必須對本店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實行夜間值班巡查制度,積極消除隱患,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五、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識培訓,學會報警110、119;

  經常提醒住宿人員出入鎖門,不要將陌生人,閒雜人員或不熟悉的人帶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款,對所經營的場所、居住的宿舍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夜間必須清理,不得留宿,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賓館保安部備案。

  六、承租方所僱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嚴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場所,由於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承租方的經營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維修和補充。承租方所使用的滅火器要經常檢查,若有過期或損壞無法使用的,要及時年檢更換,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嚴禁在倉儲用房內吸菸,對隱患知而不報或瞞報,為此而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事故損失,責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負,賓館根據情節對承租方進行5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並在賓館範圍內進行通報,必要時,賓館將終止租賃合同。

  八、承租方鋪面裝修需使用電焊、氣焊、氧焊,必須到賓館保安部開具動火申請並由施工方派專人現場督促檢查,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後應立即清理現場,檢查無火災隱患方可離開現場。由於檢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負全部責任。

  九、承租方設的安全員每日對經營場所的門窗、電器線

  路和使用的天燃氣,液化氣閥(管)進行檢查、關閉,對火爐處理完畢方可離開。堅決禁止使用各種取暖裝置、電爐子、電褥子等,一經查出堅決沒收,由於使用以上電器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者自負。

  十、承租方的場所內不得擺放國家禁止的物品,如:輻射源、汙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門前實行“三包”(即:負責綠化、環境衛生、清理擺攤設點)

  十一、承租方在賓館院內停放的機動車必領按賓館門衛

  值班人員所指定的地點停泊,服從指揮,保持院內車輛停整齊;非機動車輛(摩托車、腳踏車等)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內,不得在院子裡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賃的房屋若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及時報警或報賓館保安部,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對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應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其各類賠償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十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有義務對網路資訊、意識形態等方面的管控,嚴禁釋出或轉發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後果自負。

  十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本店鋪或經營場所的貴重物品或現金管理,如發生盜竊、詐騙、搶劫等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其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承租者負責。

  十六、責任書一式貳份,出租方與與承租方各執一份,並由賓館保安部存檔,此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出租人:

  承租人:

  日期: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群,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並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嚴禁在房屋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並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並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戶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僱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範教育,並配備相應的

  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僱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西安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籤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賃房屋地址: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1、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房東應定期做好對房屋的防火、防盜、用電等等的安全檢查。嚴禁乙方違反規定私自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與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契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房主也應該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杜絕不安全的事故發生。

  2、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3、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4、乙方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不可抗力: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颱風、火災、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

  6、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範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裝置。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裝置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裝置、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後,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於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並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實際情況,甲方和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職責: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組織出租房房主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2、維護乙方出租房周邊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時,可對乙方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出租房記憶體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根據國家《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在出租房內配置符合規範的輕便滅火器材。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浙江省的各項消防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負責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消防責任,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進行guǎn lǐ。

  4、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並積極主動落實整改。

  5、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安全用火用電。

  7、負責制定和貫徹承租單元的消防應急方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習。

  8、保護好出租房內的消防裝置、設施,並協助甲方保護好公共場所的消防裝置、設施。

  三、其他:

  1、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4、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實行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制,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乙方同意向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賃的房屋、場地進行改建、裝修前,必須提前申報甲方及公安消防機關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場地期間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設施、器具外,還應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隨意損壞、丟失甲方的消防裝置,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門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明確消防責任人,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如違反消防安全有關條款或出現嚴重威脅甲方不安全隱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租賃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場地內不準亂搭亂拉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發生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當事人(單位)經濟賠償責任,同時移交公安消防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處理。

  五、乙方在租賃房屋、場地期間若因違背以上任何一條款,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7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對租賃房屋、租賃物件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穩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並同時簽訂本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為(電話:___),安全負責人為(電話:____);租賃人為(電話:____),都應對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負責。

  3、房主應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房主監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房主應承擔相應責任。

  4、租賃人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租賃人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承租期內,租賃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房主應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租賃人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房主應隨時檢查租賃人是否在承租屋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加大房屋的負載,是否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裝置,一經發現、應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由房主和租賃人共同承擔。

  7、租賃人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裝置,給排水裝置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准同意後,租賃人方可進行。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8、租賃人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租賃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房主:

  租賃人:

  負責人:

  時間: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8

  甲方:

  乙方:

  房屋地址: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甲方)與房屋承租戶(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並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樓道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四、乙方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五、乙方有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並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裝置,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准檔案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社安辦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9

  甲方(房屋出租方):

  乙方(房屋承租方):

  為了確保乙方在出租房內的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租房期內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不亂塗亂畫,不高聲喧譁,不向窗外丟雜物,文明禮讓,團結鄰居,文明入廁,節約用水,愛護好屋內外一切設施。

  2、無特殊情況不得在屋內使用明火,菸頭、蚊香等火源要及時熄滅。

  3、注意防盜,出門要將門窗關好。

  4、禁止使用有問題的家用電器和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嚴禁使用自制加熱器和簡易電爐。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5、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6、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7、不得留宿非直系親屬人員,不帶陌生人進屋,不攀爬欄杆和窗子,不打架鬥毆,不在樓梯上和過道內嬉戲。

  8、水、電、門、窗等在使用中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應及時報甲方維修,或請專業人員處置。

  9、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

  10、按時交納房租和水、電費。

  以上規定如乙方違反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出租房的消防責任書10

  甲方(房屋出租方):

  乙方(房屋承租方):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負完全責任。

  2、嚴禁使用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完全負責。

  3、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負完全責任。

  4、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5、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最近訪問